像失心疯了一样!

看见林承泽投过来的嘲讽目光,他心里一片寒凉愧悔,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想找林承泽道歉,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接下来的几堂课也都没有出现,放学的时候找人一问才知道他申请了出国留学,手续办好过几天就出发。

这是打算一辈子都不再相见了吗?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纪涵煜终于能够体会何谓绝望。

五年后,c国,某五星级酒店。

已经成为商界新贵的纪涵煜带着女秘书走进大厅,宴会主办方立即上前打招呼。时年二十二岁的他已经长得非常高大,188公分的健硕身材穿什么都像杂志封面走出来的模特,五官也退去青涩变得英俊不凡。

他端着香槟站在那里,仅一个忧郁的眼神就能让人迷醉。

“我的领带没系歪吧?”他低声询问自己的秘书,然后频频看向门口。

“没有,你这一身简直帅呆了,帅我一脸啊老板!”秘书拍马屁的功力十分强大,却没惹笑纪涵煜。

他看着某一个方向愣住了,表情慢慢变得阴郁。

“我过去一下。”他放下酒杯,大步走过去,将一名端着托盘的服务生拽进角落。

“你怎么在这里?你想干什么?”他咬牙切齿的逼问。

“我,我听说小泽会来,我想见一见他,向他道歉。当初是我对不起他。”方佑然眼睛红彤彤的,看上去十分可怜。

纪涵煜却丝毫不被他哀伤的神情打动,凶狠道,“他不需要你的道歉,你只会让他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别打搅他好吗?也别来打搅我,算我求你!”

“我让他想起不好的回忆,那你呢?你在他心目中又是什么形象?你才是一切灾难的始作俑者!”方佑然不甘的驳斥。

纪涵煜不说话了,慢慢放开他衣领,面如死灰的走出去。

“老板,你没事吧?”秘书担忧的扶住他胳膊,正准备劝他去套房休息片刻,却听身后传来一阵喧闹,隐约有人说道,“是曹总来了,还有林承泽。”

秘书对曹总没兴趣,却是林承泽的脑残粉,立即把老板抛到脑后,垫着脚尖伸长脖子探看,咋咋呼呼道,“是林承泽啊,国际顶尖男模林承泽啊,我的男神!”

主办方迎了上去,人群四散,露出青年妖孽一般俊美的脸庞。他与身边的高大男人穿着同款式的西装,戴着同款式的对戒和手表,互相对视时温情脉脉,叫旁人难以插足。

女秘书扶着额头做了个眩晕的动作,向boss安利自己的男神,“老板,你看过林承泽刚出道时拍的广告片吗?就是最经典的那款靡之香水啊!天啊,男神的颜值简直突破天际!广告一播出,靡之香水就卖断货了,我抢破头都没抢到!”

记得,怎么不记得?他之所以会拍那支广告全都是为了我。纪涵煜露出恍然的表情。虽然广告无法在国内播出,但在欧美市场造成的震动依然传回国内。纪涵煜在网上拷贝了一份,每当深夜难眠的时候就打开来反复的看,仿佛少年从未离自己远去。

林承泽讨厌吃青椒的模样,喝牛奶时留下一圈奶胡子的模样,回到家胡乱蹬鞋子扔书包的模样,思考时咬笔头的模样……最后两个月的相处时光,他以为自己没留意,实则早已被少年深深吸引,将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和举止都镌刻在心间。

当初以为不在意,甚至于鄙夷的记忆,如今却变成了鲜明的,挥之不去也永远挽回不了的遗憾。他在失去以后才惊觉,那时的少年究竟有多么率真而可爱。如果能好好珍惜,现在的他们又会是怎样快乐的光景?

当纪涵煜陷入回忆追悔莫及的时候,秘书的话却又狠狠在他心头扎了一刀。

“男神不但颜值爆表,连人品都无懈可击。当初曹总出车祸有可能瘫痪的时候,他竟然主动出柜,表示会照顾曹总一辈子,简直太痴情了。曹总参加访谈节目,主持人问他是如何重新站起来的,曹总说他有一次翻看男神的手机,发现自己的名字被设定为‘不灭的爱人’,他受到极大的鼓舞,这才振作起来。看完那期节目我都感动哭了,在那样艰难的情况下,男神还能对爱人不离不弃风雨同舟,曹总简直太幸运了。老板,你说是不是?”

秘书捧着心口看向自家老板,却发现他眼眶一片潮红,隐隐还有泪光在闪动。

“我去一下洗手间。”纪涵煜匆匆离开大厅,找到一个无人的房间,像只困兽一般痛哭失声。他终于知道,自己失去的是怎样一份真挚而又热烈的感情。那些幸福本应该唾手可得,却被他毫不留情的丢弃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会像当初的少年那样倾尽一切的爱着他。

他痛悔,却无力挽回。

☆、第41章 .11

纪涵煜十二岁生日的时候,父亲带着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回到家,牵着他们的手走到他身边,告诉他这是你的弟弟妹妹,你要照顾好他们。

纪涵煜还在呆愣当中,母亲忽然掀翻了巨大的生日蛋糕,像个毫无教养的泼妇一般怒骂起来。

她说纪明轩你算什么东西,你不看看你一个满肚肥肠年近五十的老头子,人家二十几岁的小姑娘凭什么给你生孩子。你以为你是人家的真爱吗?没了曹家的支持,你他妈什么都不是!带着这两个野种给我滚!

父亲的脸色涨得像猪肝一样,纪涵煜看了感觉十分好笑,于是就笑了。

父亲被惹怒了,指着他嘲讽道,“兔崽子你笑什么?你以为你又是个什么东西?你妈骂他们是野种,她自己还是曹家的野种。没有纪家的万贯家财,别人凭什么整天围着你打转?吃了我的拿了我的,还跟我作对,不知好歹。”

他当时对这番话嗤之以鼻,心里却留下了一道深刻的印记。正因为这样,在听见林承泽说只是爱上自己的家世的时候,他才会那样愤怒,然后兴起了一个荒谬的念头。

他告诉林承泽纪家破产了,自己无处可去,表面上装得非常颓废,其实心里正在痛快的大笑。纪家的确破产了,所有觊觎那份家产的私生子们估计正躲在被子里哭泣,但对他而言却毫无影响。

母亲嫁入纪家的时候,外公赠给她一大笔现金,足够他们母子花用一辈子。他向母亲要了两百万,在舅舅的帮助下办起了工厂,效益很不错。

他装作身无分文的样子敲响了林承泽的家门,希望他能收留自己。林承泽答应了,却开始疏远他,反而对他的朋友大献殷勤。纪涵煜在一旁看着,心里冷笑。他以为林承泽已经掉入了他的陷阱。

他本想住几天就走,却在短短的三天内被方佑然的无私关怀打动,又留了下来。他一边蓄意接近方佑然,引他入怀,一边把林承泽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希望他掉入那浮华而又糜烂的陷阱。

林承泽很不耐烦应付他的朋友,纪涵煜看得出来,却每次都随叫随到。纪涵煜当时想着,林承泽为了钱果然什么都能忍受。但后来的发生的事告诉他,他之所以能够忍耐,却全都是为了自己。

纪涵煜以为方佑然给予他的才是最纯粹的爱,却没想到林承泽的爱比他更纯粹,更不顾一切。他就像一团烈火,为了所爱的人愿意把自己燃烧成灰烬。当他爱着你的时候,他连自己的灵魂都愿意奉献出来。

这曾经是纪涵煜最渴望得到的东西,却在不经意间被他毫不在意的丢弃了。

他与方佑然上床了,看见忽然出现面色铁青的林承泽,他竟然没有丝毫歉疚。为什么他会没有歉疚?每当午夜梦回的时候,纪涵煜无数次的站在当初的自己面前,一遍又一遍的质问他,怒骂他,甚至想打醒他。

鲜红的纸钞扔了满地,那样刺目,那样嘲讽。纪涵煜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站了许久,然后跪下去,一张一张捡起来,边边角角全都抹平。拿着这些钱就像拿着一块烙铁,掌心被烫的发痛,但他却不能扔掉。

他必须把它们全都还回去,百倍千倍的还回去,然后把林承泽换回来。

直到了这一刻,他才回想起与林承泽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才恍然明白为什么他那么讨厌他的朋友,却还是耐着性子与他们周旋。他只不过希望他们能在自己困难的时候拉自己一把,他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自己。

纪涵煜不敢去想他在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和泪水,更不敢去想当自己把他留在性趴扔人糟蹋的时候,他究竟是什么心情。

方佑然帮他整理好纸钞,忽然抱住他痛哭失声,不停的说着对不起。原本该让他疼惜的泪水,现在只会让他觉得恶心。与林承泽的不顾一切比起来,方佑然那点付出又算什么呢?自己又为什么会被他打动?只是因为他比林承泽更会表达感情吗?

林承泽是那样骄傲,总是说先爱的人就输了。纪涵煜当时不明白他为什么反复强调这句话,现在才知道,他在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他早就输了,但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承认,所以他告诉别人他爱的只是自己的钱。

多别扭的性子,却又那样可爱。纪涵煜笑了,却流出了眼泪。他一把推开方佑然,嘶吼着让他滚,永永远远滚出自己和林承泽的世界。

“我看见你就恶心,但是我比你更恶心!”他睁着血红的双眼这样说道。

林承泽消失了,任由纪涵煜怎么找都找不到,不得不蹲在曹家门口等待。过去的他对曹默坤只有佩服和感激,现在的他则满心怨恨。

为什么明知那是我的男朋友,你还要来抢?

曹默坤讽刺的笑了,他说用三十万买断你们的感情是我做过的最成功的投资。

纪涵煜拿他毫无办法,走出曹家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告诉自己一定要变得强大,比曹默坤更加强大,那样才能夺回曾经的爱人。

林承泽最终还是消失了,彻彻底底。从那以后纪涵煜患上了失眠症,依靠越来越过量的药物撑过了最痛苦的三个月。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一位朋友在手机上点开一个视频让他观看,态度很神秘。他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然后愣住了,抢过手机,贪婪的凝视着屏幕上诱人堕落的魔魅少年。林承泽,那是他心心念念的林承泽,让他痛悔不堪又爱而不得的林承泽。

“这段广告在网络上都传疯了!妈的,以前怎么没看出来林承泽长得这么妖孽!你把他介绍给王杰却不介绍给我,你小子不够意思啊!嗐我说,他曾经是你的男朋友吧?这样的尤物,你怎么舍得送给别人?你也太有魄力了……”

纪涵煜不等他说完就狠狠一拳头砸了过去,眼里充斥着无尽的仇恨。

你怎么舍得?你怎么舍得?他也曾无数次的质问自己,你怎么舍得!你简直该死!

听说买一瓶靡之香水就能得到林承泽的一张海报,纪涵煜连课都不上,狂奔到最近的百货商场。柜台周围挤满了人,每个人都疯狂的叫喊着给我一瓶。他被人挤了出去,好不容易排到最前面,售货员告诉他卖断货了。

他无法形容当时那种巨大的恐慌感,就仿佛无论他怎么努力,也永远别想再触及林承泽的点点滴滴。

他游魂一般走到商场外,站在台阶下发呆。抬头仰望,led显示屏正在播放国际顶尖设计师奥兰多的专访。他说林承泽是他的美神,是湖畔边垂影自顾的纳西塞斯,是执壶为众神斟酒的甘尼美德,他的容貌能让众神之王也为之倾倒,如果你不爱他,那简直是种罪过。

最后一句话让纪涵煜痛彻心扉。他不是不爱,只是发觉的太晚。

屏幕上出现了林承泽的照片,许多人停下来抬头仰望,甚至连路边的汽车都放慢了速度。他们的眼里有掩饰不住的惊艳和渴慕。

纪涵煜不敢再看,恍恍惚惚的离开了,通过朋友的关系终于买到几瓶靡之香水,把林承泽的海报贴满房间,就好像他从未离开过一样。从那天开始,他渐渐能够入睡,梦却多起来。

他拼命的工作,希望能尽快追上曹默坤的脚步。他成了商场的新贵,各种各样的美人环绕在身边,却再也无法激起他哪怕一丝的关注。如果你曾经拥有天下最珍贵的宝物,那么当你失去它以后,你会发现再也没有别的人或物能入你的眼。

林承泽是最好的,谁也无法取代。

谈完一笔大生意,纪涵煜疲惫的回到家,坐在沙发上,呆呆的看着挂满墙壁的林承泽的照片。就在这个时候,电视新闻报道说曹默坤出车祸了,下肢严重损伤,有可能会瘫痪。纪涵煜愣了好几分钟,然后心底不可抑制的升起一股隐秘的喜悦。

曹默坤倒下了,是不是代表自己又有了机会。林承泽现在是什么心情?彷徨无助?不行,我必须尽快赶到他身边。

纪涵煜立即站起来收拾东西,把衣柜全都掏空才找到一件最体面的西装换上。他拎着箱子来到机场,买了最近一张飞往f国的机票。

离登机还有二十分钟的时候,候机室里的广告屏出现了林承泽那张令人神魂颠倒的脸。他看上去很憔悴,眼睛却亮的惊人。

他在所有媒体面前出柜了,神色坚定的说,“曹默坤是我的恋人,我爱他,所以永远不会放弃他,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祝福。”

在这一刻,曹默坤成了全世界人民诅咒的对象。纪涵煜听见坐在自己隔壁的几个小女生伤心的哭起来,一个男人愤怒的踢打广告牌,说这不是真的,是愚人节的玩笑。在这个世界上,疯狂爱慕林承泽的人许许多多,他却只爱那一个。

纪涵煜笑了,笑着笑着竟流下了眼泪。他想自己凭什么认为在这个时候林承泽会需要自己?凭什么认为曹默坤落难了,他就会接受自己?

他是林承泽啊,一旦爱上某个人就至死方休的林承泽!被他深爱的人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退了机票,纪涵煜浑浑噩噩的回到家,倒在床上睡了过去。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正坐在林家的餐厅里,帮纪涵煜把青椒一根一根挑出来,见他吃得急了,连忙倒了一杯温热的牛奶喂给他喝,然后吻上他沾满奶渍的红唇。林承泽的手臂缠绕在他脖颈上,桃花眼里满是潋滟而迷蒙的水光,那么美,那么缱绻……

纪涵煜带着甜蜜的微笑醒过来,环顾空旷冷寂的房间,又被带回令人绝望的现实。他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去厌恶林承泽,却要用余下的全部生命去爱他。

他总是想着或许该走出来了,却又一天比一天陷得更深。林承泽早已把他远远抛下,他却还困在泛黄的记忆中,永远也走不出来。

林承泽的爱像一团烈火,早已把他的灵魂焚烧成灰烬,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

☆、第42章 .1

这一次,周允晟与曹默坤几乎是同时陷入长眠,再醒来已经在星海空间里了。命运脱轨后的狂暴能量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一股流入周允晟的识海,一股却不知所踪。

周允晟极力展开感知,依然无法查探能量的去向。

难道他也有一个空间,像自己的星海空间一样,独立于主神的世界?这是周允晟能想到的唯一解释。

为了确定爱人是不是每一次都会跟随自己进入轮回,周允晟这次没有休眠,而是立即投入下一个世界。

如今的他正躺在古色古香的拔步床上,床边趴着一个昏昏欲睡的小丫头,博古架上的香炉内冒着青烟,带出一股甜腻的气味。

周允晟避开小丫头穿衣下床,一边灭了香炉一边查阅智脑传送过来的资料。

这个世界很奇特,有男人,有女人,还有哥儿,所谓的哥儿就是能生孩子的男人,外形看上去与男人无异,身上某处地方却有一颗朱砂痣,朱砂痣的颜色越纯正代表哥儿的生育能力越高。

这个国家叫褚云国,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女人的生育能力越来越低,要么几十年甚至一辈子不孕,要么怀的都是男胎,没有女胎。眼看国家人口少到了即将绝后的程度,朝臣们急了,将之归结于皇帝立了男后触怒上神的缘故,强烈要求皇帝处死男后。

皇帝深爱男后,自然不肯答应,于是建了一个祭天台向上神祷告。上神感动于他的诚心,降下一道光柱在男后肚子上,男后就产下了褚云国第一个哥儿。

女人大多只能孕育男胎,哥儿却能孕育男胎女胎和哥儿,且生下的孩子一般都漂亮聪慧,身体健康,故而在褚云国,哥儿是十分受欢迎的存在。为了确保人口增长,褚云国的皇帝颁布律法,规定但凡是哥儿,年满二十必须婚配,无婚约者,当地衙门有权力为其指定一位夫婿。

周允晟进入的这具身体就是个哥儿,名叫朱子玉,眉心中间有一颗淡粉色的朱砂痣,表示他的生育能力十分低下,只比女人好那么一丁点。由于周允晟有一来就把原主的身体数据调节成最优的习惯,眼下这颗朱砂痣已经变成了鲜血一般的深红色。

周允晟对着镜子打量朱子玉,自嘲的笑了。他自诩能力绝强,什么都会,只除了生孩子,这下可好,终于成万能的了,连孩子都会生了。

即便如此,他也没想过把身体数据调节回去,一是因为健康和力量是他最基本的依仗,二是因为这朱子玉虽然是个哥儿,现在的朱家却只有他的贴身丫头翠儿和奶娘卢氏知道这个秘密。

朱子玉的父亲一辈子只得了他一个孩子,担心他生育能力低下,不被夫家待见,还保不住偌大的家业,便把他的朱砂痣遮了起来,当成男人养大。三年前,朱家夫夫出门探亲,途中遇见山匪被杀害了,家业就由朱子玉继承。

朱家所在的青岷县离京城不远,交通便利土地肥沃,是一座十分富裕的县城,而朱家在当地置有万顷良田,可谓是富甲一方。

朱子玉从小被当成男人养大,能力和手段是一等一的,故而外界从未怀疑过他的身份。若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受不穿越过来,他这辈子想必活得十分舒坦,偏偏主角受穿过来了,朱子玉立刻降格为恶毒男配,最后被炮灰掉。

没错,这是一个穿越*种田文世界,主角受附身在一个名叫章书林的哥儿身上,手腕一颗红艳艳的朱砂痣让他在当地很受欢迎。但他家穷,又有一群极品亲戚,所以到了17岁还未找到夫婿。为了保护包子父母和聪明年幼的弟弟妹妹,主角受发愤图强,种田淘金,终于成了富甲一方的大地主。

而朱家就是他发迹路上的一个绊脚石,被他的忠犬攻一脚踢到天边,化成了一颗流星。

周允晟醒过来的时候,朱子玉已经得罪死了章书林,抢了他养家糊口的财路不说,还威胁要毁了他弟弟科举晋升之路。而现在的章书林早已把受伤失忆,现在是侯府世子,将来会成为权势滔天的顾命大臣的忠犬攻捡回家救治,想必已经培养出了感情。

等忠犬攻恢复记忆,就会骑着高头大马,领着八抬大轿前来迎娶主角受,主角受的弟弟也会高中状元,平步青云。

然后朱家就惨了,被爱记仇的主角受的弟弟和忠犬攻一脚一脚踩进泥里。其间朱子玉哥儿的身份被主角攻看破,指使官府将他随意许给一个赌棍,不但万贯家财被耗空,还被辱骂虐待,过得猪狗不如。

总之现在的朱子玉有多风光得意,将来的朱子玉就有多凄惨落魄。所以,周允晟这次的唯一任务就是保住朱家家产。

顾命大臣,手握重兵,权倾朝野,这可不好对付。周允晟一边思忖一边将面脂涂在朱砂痣上。

“呀,少爷您醒了怎么不叫我?”趴在脚凳上的丫头姗姗醒来,连忙走到铜镜前往里一看,惊呆了,“少,少爷,您的朱砂痣怎么变颜色了?”

似鲜血一样纯正的深红,是小丫头从未在其他哥儿身上见过的。要是少爷打一出生就是这种颜色,何愁找不到好夫婿,老爷何苦要隐瞒身份将他养大。

“我也不知道怎得,今儿一醒来它就变成这样了。你帮我把面脂调浓一点,现在这种太稀了,遮不住。”周允晟将盒子递过去。

小丫头从震惊中回神,一边倒了些肉色的脂粉进盒子里搅拌,一边迟疑开口,“少爷,大概因为您身体调养好了,所以朱砂痣的颜色就变了。少爷,您不但长得好看,连朱砂痣的颜色都如此纯正,就是嫁给达官贵人也不是没可能的,到时候看谁还敢觊觎朱家的家业。”

“翠儿,你想得太简单了。”周允晟淡笑摆手,“焉知达官贵人就看不上你的家业?达官贵人就一定人品高尚?靠人不如靠己,朱家的家业还是我自己守着比较放心。”

“可是少爷您不能一辈子都一个人过啊,那多苦!”

“我不会一个人的,有人在等我。”周允晟笃定道。虽然不知道对方变成了谁,但是他冥冥之中自有感觉,他们一定会再次相遇,相爱,相守,像过去的每一世。

翠儿闻听此言嫣然一笑,将调好的面脂细细涂抹在朱砂痣上,直至一点痕迹都看不出。

周允晟吃罢早饭,前往书房查看账薄。他的大脑堪比性能最强大的计算机,只需哗啦啦一翻,出项进项便已自动简化为表格储存在脑海中。

大约一刻钟后,他就已经掌握了朱家的所有情况,正准备让翠儿磨墨制一个产业总表,却听见房门被敲响了,朱家的大管家朱老四在外求见。

朱子玉这个人被朱氏夫夫宠坏了,性格十分霸道强势自私自利,也因此,鱼肉乡民强取豪夺之类的事儿平时没少干,而朱老四就是他最得力的爪牙。

这次朱老四就是奉命去章家抢夺章书林制作皮蛋的秘方。章书林正是靠卖皮蛋赚取了第一桶金,本还打算攒点钱送弟弟去县城读书,顺便把家里的房子修一修,哪料到朱家硬向他索要秘方,还不准他再卖,打算垄断这条财路。

章书林当然不愿,但他的弟弟张家瑞就快参加院试了,若是不向朱家妥协就找不到保人推举,平白失去了资格。

为了弟弟的前程,章书林只得忍气吞声。

眼下,朱老四正将这张‘罪恶’的秘方奉到朱子玉跟前,本以为会得几句夸奖,哪料却听东家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制作皮蛋的秘方,少爷您不是说让我去弄来?”

“有这回事?”

“少爷您贵人事忙,许是忘了。”

“不过一点蝇头小利而已,我却是看不上,你退回去吧。”周允晟摆手。

朱老四也不追问,答应一声就下去了,却没退还秘方,反而打着东家的旗号让自家婆娘腌好皮蛋拿去售卖,委实赚了一笔。

接收了朱子玉记忆的周允晟哪会不了解朱老四贪财的性格,遣退他的时候就知道他必定会这么干。如此便正中他的下怀。

他如今只是个小地主,得罪不起权贵,刷好感度是一定的,却不能简单直接的凑上去刷,那样太low,效果也不好,必须有点技术含量。且让主角攻受先仇视着,反正他一点儿也不着急。

通过007传送过来的资料,他知道接下来的几月将有一场大旱灾,主角受最先堪破天气变化,提醒乡民们储存粮食,救了许多人。朱子玉信是信了,并且也储存了许多粮食,却在危急时刻以高价出售,大赚国难财。正因为他的做法有违道义,流民和土匪抢掠他的庄园的时候,忠犬攻麾下的军队并不肯前去救援,差点让他命丧刀口。

这是朱家败落的一个转折点。

当然,眼下则成了周允晟自救的转折点。

舒舒坦坦的过了将近一个多月,眼看旱灾就要爆发,周允晟终于换上一件淡青色长衫,前往田地里查看收成。

“东家好。”

“东家您来了。”

“东家您准备上哪儿,要不要小的带路?”

劳作的佃户们见了他纷纷点头哈腰卑躬屈膝。

“你们忙吧,我就随便看看。”他走了两步,见章家的水田里站着一名体格高大、相貌俊伟、肌肉勃发的男子,不禁多看了两眼。这位应该就是用兵如神权倾朝野的神威侯世子秦策了。

对方也皱着眉头看过来,目光锐利。

☆、第43章 .2

即便失去记忆,沦落为乡野村夫,神威侯世子的气势却半点不减,此刻剑眉紧皱,薄唇紧抿,凤眼微眯的看过来,被他无形施加在空气中的威压令人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然而周允晟却不是普通人,伸出指尖,微抬下巴,点着他道,“我可曾得罪过你?”

青年的皮肤很白,被阳光一照便似一尊羊脂玉雕成的人偶,不见半点瑕疵;偏偏嘴唇却很红,红得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无法移开视线;本就俊美非凡的五官还配了一双波光潋滟神采奕奕的桃花眼,直勾勾的看过来时漂亮极了,也傲慢极了。

如果他是个哥儿,上门提亲的人恐怕会把朱家的门槛踩烂。

秦策看着他,脑海中不由自主浮现两行诗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不过可惜了,这位公子空有一副好皮囊,品行却实在让人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