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早日开文吧~~~

在三个文中穿梭,我会分裂吧T T

Chapter 3

1998年的夏天,和任何一个夏天一样平凡,那个暑假我能记起的重大事件只有那场特大水灾,还有我从小学毕业了。

我毕业这样的小事情当然不能和国家大事相提并论。

但这两组事件,却分享了一个共同点。

洪水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而我的生活,在毕业后也彻底更改。

爸爸的工作调动到了省会B市,我们举家迁移。

B市的气温和家乡相差无几,短短一个暑假我就适应下来。

爸爸托了一些关系,把我弄进了B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一中读书,并且把我弄进了传闻拥有整个初中部最优秀的科任老师的四班。

对于新的学校新的同学,我其实还是有些兴奋的。

正式开学那天,我去得比较晚。

我的同桌季离夏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们同是这里的新鲜人,不禁一见如故。

此后的许多年里的许多次,我们都很自恋地被我们的相遇感动。

除去血肉之亲,离夏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

虽然这个命题的逆命题的不成立,让我很是伤心了一阵。

我始终记得离夏对我绽放的第一个笑容,然而我已经记不清叶小川从后门冲进教室时,班主任在讲台上说了什么话。

他像风一样瞬息间就飘到了我们后排,也像风一样闯进了我的新生活。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因为他的迟到而大打折扣,我一直讨厌不守时的人。

不幸的是很快他就向我展示了另一个我讨厌的个性,他太过主动,太喜欢出风头。

他成功拿下班长之位时我根本没有想到我会成为他的副手。

我们男女班长的搭配,并不是一定干活不累,我们为不同的事情争论不休,比如排值日生的顺序,黑板报的风格等琐碎的小事。

我无疑是不喜欢他的。

他总是不按时出操,班主任吴老师每次和我谈话,总会让我以同学的立场劝他早点到校。

他的人缘太好,偶尔从厕所回来发现来找他的人大咧咧地坐在我们的位置上,哪怕我和离夏已经站在旁边,他也不会提醒他的朋友让位。

他在高个子男生欺负我时幸灾乐祸地笑,而别人欺负离夏时他总是二话不说地怒目而视。

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建立了比其他同学稍微亲密的朋友关系。

我想这里面有一半是离夏的功劳。

她是所有人的开心果,小天使一样维护着“和平”。

另一半的原因在于他常载我回家。

他有许多玩伴,每次放学在学校碰见一个就得寒暄很久,但几乎每次我走出校门不远,他就蹬着自行车赶了上来。

他每天的必修课就是打击我,故意很吃力地骑车,气喘吁吁地说:“孟溪,你妈妈一定做的菜一定很好吃。”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的体重一天一天在增加啊,也许一周后我就载不动你咯。”

我愤怒地用书包砸他,他笑着大叫救命,歪歪斜斜地稳住自行车,开始加速,夸张的笑声随着风声传到我的耳边时已经有些变调。

为了博回我的自尊,国庆节我把家里早就买好的自行车拖去附近的广场,押着爸爸教我。自行车其实很简单,我两三天就上手了,只是还有些不敢往马路上骑。

我每天下午都去广场练习,一起的还有几个小学生,技术比我好多了,小弟弟还经常地很骄傲地鄙视我。

因为他们,国庆节过得很开心。

如果叶小川没有路过的话。

那天他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身后,从后面拉住我的车,在我不明所以左右乱晃时怪叫着绕到我眼前做鬼脸。

我确实受了惊吓,连人带车偏了下去,右脚着地时一阵钻心的痛。

罪魁祸首最后愧疚地用我的自行车载着我回家。

从广场骑到我家,只需要五分钟。

这十分钟内,他终于没有调侃我的体重,说了好几声对不起后开始尝试逗笑我。

其实我的脚并不是很严重,但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的愧疚,冷着一张脸对他的任何笑话逗无动于衷。

后来我再想起这一个插曲,越发觉得生活的奇妙。

当时他拉住我的车,虽然是玩笑也用足了气力,我再怎么挣扎也不能前进,而这一停竟停了这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不怕死地说,这个越写越没感觉了…

那边的番外可能还有两三个,分别是那啥,那啥和那啥,但更的时间未知~~~~(>_<)~~~~

最后…

大年初一开新文会有人看吗~~哈哈哈哈~~~

先贴个封面和再次无能的初级文案~~~

[img]chapter3_1.jpg[/img]

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一直在走向分离。

每一次分别的时间如等差数列一样递增,让我以为这一次、再一次说了再见后,我们就真的不会再相见。

相见或许真的不如怀念。

如若再一次遇见,我也许会问你,是否同我一样怀念那个最漫长的夏日、那场最璀璨的烟火、那次最长的相拥。

Chapter 4

虽然脚伤并不严重,后面的几天爸爸却不准我再出门,国庆假期就在看电视做作业间过去了。回校上课那天,离夏还是叽叽喳喳说着她的假期轶事,我没什么精神,又不忍心打断她,恹恹地撑着头听着,直到余光瞥见叶小川出现在后门。

他还是大大咧咧地敲离夏的头,看着下手很重,但我知道并没有什么痛意,因为他也常这样敲我的头。真是讨厌啊!我想。

听他和离夏一来一往的斗嘴,我没有加入的兴致,着手开始收拾课桌,没想到一会儿他撑过身子凑到我耳边问:“脚不疼了吧?”

不说还好!说了我就满脑子的怒火!回头瞪他。

离夏好奇又担心地追问,最后成功地敲诈到了几天的冰淇淋。

说到冰淇淋,离夏爱死草莓味,我却钟爱香草。叶小川不知道是从哪儿偷听到了,每次买冰淇淋给我们,都是一个草莓一个香草,离夏拍着他的肩膀,笑得谄媚:“小川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哈哈…”

我听着这话,默默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什么哥哥呀。

国庆后,学校的兴趣小组正式开始上课,离夏出人意料地报了绘画,我仗着小时候学过几年舞蹈基本功,跑去舞蹈班。因为是兴趣小组,同学的水平参差不齐,老师第一节课美其名曰看看大家的功底,折腾得我够呛。从舞蹈教室出来,恰逢篮球班下课,叶小川刚在操场旁边的水龙头用凉水冲过头,甩了我一身的水滴子,然后幸灾乐祸地跑开。

我气得追在后面大叫站住,他居然还真的站住了,在离我几米远的距离,嬉皮笑脸地喊:“能接住这个传球就让你打一次…”

我嗤之以鼻,“谁和你玩这个!打你还需要条件?”

他没回答我,而是直接把手中的篮球扔过来。可恨的是,他还不是扔的直线,我嘴巴说着不在乎,眼神和脚步却跟着篮球而动。

等我危危险险地接住篮球再往前看,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叶小川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要脸最不讲信用的人!

几周后,离夏却满眼冒心地对我说:“小川真是个好人,打架的样子很帅呢!”

也不怪她,这孩子童话和连续剧看多了,遇上英雄救美或类似情节就不能自已地产生崇拜之情。

事情源于叶小川的头号绯闻对象余微,这位年级上出名的美女,性格却不怎么样,至少在我们熟悉前,在我了解真正的余微前,我是不太喜欢这样张扬叛逆的学生的。

不知道那天和叶小川一起打篮球的男生说了什么冒犯余微的话,平时都笑脸迎人的他竟然和人扭打作一团。我和离夏跑到案发现场时,战斗显然已经结束。叶小川站在篮球框下和余微说话,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严肃,浑然不觉自己长裤上沾了些灰。

我和离夏对看一眼,有些明白。叶小川“妹妹”众多,余微是最能惹事的一个,帮“妹妹”打一架也不算什么。

回到教室离夏八婆地要采访凯旋而归的英雄,两个人玩得不亦乐乎,我安分地当旁听者,偶尔跟着笑两声。但离夏问他是不是真的喜欢余微时,我下意识地扭头,想看他的表情,是不是和刚才一样严肃,还是像平时一样吊儿郎当。

两者都不是,他只是很“正常”地笑说余微是他妹妹。

切…谁不知道是他的“妹妹”。

嗯…当时我们都还不知道余微真的是他妹妹。

他说如果你们做了我的妹妹,我也会为你们打架的。

离夏点头如掏蒜,说好啊好啊,我皱着眉断然拒绝。

我才不要当他的妹妹呢。

日子波澜不惊地过,圣诞节前,叶小川装模作样地要和我这个挂牌副班长商量圣诞节活动,最终也没得出什么有创意性的计划,叶小川也干脆做起了甩手掌柜,让我做什么节目统筹,可我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地央人主动表演节目,也没什么成果。

当天抢着做主持人的叶小川最终看不过冷场,拿着扫帚当麦克风,瞎吼了几首歌总算炒热了气氛。我和离夏在下面听得差点笑岔了气,不得不承认他在搞笑上有一定的天赋。

那天后来,全班一起屏息看完了当年大红的《泰坦尼克号》,那是我严格意义上看的第一部外语片,是第一个感动我的爱情故事。

我幽怨又矫情地对离夏说:“我要是ROSE该多好啊…”

那个时候,我丝毫没有想过,谁会成为我的JACK。

作者有话要说:此处诈尸。

晚上一个人在寝室写作业,憋到一半突然想起这个故事,于是弃掉作业,写一小段。

我的“孟溪”和“叶小川”现在在深圳呢。

好久没见他们了,呵呵。

不管小说中这两个人物如何,我都希望现实中的他们能永远幸福地在一起,-_-!

chapter 5

多年后,当我能够坦然地对离夏说出“我喜欢的人是叶小川”时,我都还不是很清楚,这喜欢的起点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