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乐觉得自己神志不清了,这真的是她的父亲?再这么下去,她都要以为两人真是在闲话家常了。

五十二...

 到最后朱乐几乎是落荒而逃,这个世界乱套了,父亲,她的父亲,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果不是别有所图,那就是发生什么大事了,难道他得了绝症?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朱乐就打了个冷颤,摇摇头相信绝不可能。可是刚才昏暗车灯下父亲鬓间隐约的白发,还有脸上发福后也无法撑开的皱纹,还有隐忍克制的表情,都说明了一个问题——他老了,或许这才是他态度改变的真正理由。

 朱乐浑身上下软绵绵无处着力似的,整整走了两个街道才回过神来,翻开包查看了下手机,早没电了,急忙换了电池,发现好几个未接来电。

回电话给大董,他表示正在医院陪董母,一切都好,也找好了房子,离她的住处不远,等明天收拾好了就接董母出院过去住。"

 朱乐想找一个倾诉的对象,大董显然是最合适的,可考虑到自己这一身的狼狈,她不敢肯定是否会在董母或许还有潘兰在场的情况下失态,那是她所不愿意的,正犹豫着要不要从人家久别重逢的母亲那里拐出儿子,电话提示有新的电话打了进来,只得匆匆挂掉。

电话是栗徵打过来的,说感谢她来看望珠珠,问能否抽出时间聊一聊。

朱乐筋疲力尽,因为之前珠珠的话又心怀鬼胎,哪里敢和他单独见面,连忙打着哈哈说不用客气,你忙我忙大家忙,各忙各的就行。

 “花不了多长时间,珠珠拜托我一定要当面谢你,我不能失信于小孩子。”栗徵语气轻松,理由光明正大,口吻不容拒绝,“你在什么地方?我过去找你。”

“那个,”朱乐苦不堪言,扭头看了一圈,也没发现个什么标志性的建筑,只得妥协道“还是我去找您吧。”人家是千金之体,她哪敢劳动他跑这儿跑那儿啊。

正是下午茶的时间,两人约在一家很清净的茶艺馆,单独包间。朱乐浑身上下十分不自在,捧着杯热茶看茶叶起起浮浮,连眼神都不敢和对面的人对上。

“和你父亲聊过了?”栗徵似乎没有发现她的别扭,淡然含笑地问道。

 朱乐瞬间收回了心神,想起一件事情,眉头微微皱起,犹豫了一下,还是抬眼问了栗徵:“前段时间我工作上出了问题,是您……”

“我是让孙秘书过去问了一下,不过没有过多干涉。”栗徵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就像说今天天气不错之类的。

朱乐呵呵干笑:“那怎么好意思。”又不是他的直辖部门,他所谓的“问了一下”,指不定就惊动了多少人呢。

看着朱乐坐立不安的尴尬样,栗徵笑着摇摇头:“不管你的事,就算欠人情,也是你父亲欠下的。”

朱乐瞪圆了眼睛,愕然的样子显然娱乐了栗徵,他笑容加深,一双黒潭般的眼睛微微眯起,狭长的眼睑呈现出一个动人的弧度,加上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成熟男性气势,端的是男色无边,令人心如鹿撞。

朱乐赶紧闭上微张的嘴巴,再次低下头去。

 “他说自己不方便出面,也拜托我不要告诉你这件事,不过我想想,觉得父女之间不应该有这么多顾忌,要是珠珠长大后宁可接受别人的帮助,也不向我这个老爸开口,我可是会伤心的。”栗徵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

整理了下心情,朱乐把茶杯轻轻放在桌上,微笑着郑重道谢:“谢谢您栗先生,我想珠珠绝对不会像我这样的,她有您这样爱屋及乌的好爸爸。”话一出口,就感觉不对,朱乐脸刷的一下就红了,立刻解释:“我的意思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你懂的,就是那个意思。”

 栗徵的眼神不着痕迹地在朱乐的左手上微微停留了一下,笑容不减,语气仍然轻松:“是啊,你说的对,那么你对珠珠的关心我更要感谢了,你可比我无私的多。”

是说她还没有“幼”吗?被他轻松的表情感染,朱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然后一本正经地以播音体念道:“今天会晤双方都表达了对对方的谢意。”

栗徵收敛笑意,更加正经地点点头:“并且双方立足于长远,高屋建瓴地对现今局势发表看法,由此可见,发展出平等互利的双边关系指日可待。”

说完两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之前的尴尬气氛一扫而空,接下来两人甚至聊到了自己的童年,朱乐甚至直言自己对珠珠的关注,是缘于初见时珠珠性格腼腆,很像小时候的自己,至于随后发现她古灵精怪的一面,跟自己就大不一样了,朱乐小时候的外号是小呆子。栗徵则很捧场地说朱乐不是呆,而是纯粹,那是一种做什么事情都要全力以赴的纯粹。

朱乐感慨地看着这个男人,他英俊过人,睿智豁达,风趣幽默而又和蔼可亲,观之赏心悦目,近之如沐春风,这样的男人为父为夫为师为友都是极品。只是他太好了,就像是名家精雕细琢的上好玉器,每一个线条都有其存在的理由,那是岁月的沉淀,或许还有别的女人留下的痕迹,若是有人妄图改变,都只是画蛇填足而已。

大董则不然,虽然粗糙、平凡、有缺点,却是未经斧凿的上好璞玉,能让她大展身手,尽情发挥,就算过程劳神劳力,且或许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栗徵的水平,但那是她自己的作品,敝帚自珍,在她眼里就是举世无双的宝贝。

而恰好朱乐从来都不是坐享其成的人,自讨苦吃,是她从生下来就开始干的事情。

直到谈话结束,两人之间的气氛都维持的轻松愉快,栗徵仍恳求她有空的时候陪陪珠珠,至于教画与否,视两“猪”心情而定,朱乐则看似轻松地提出自己婚期将至,到时候如果有空,可以过去喝杯喜酒。

栗徵微微垂了下眼皮,道了声恭喜,却并没有回答是否出席婚礼。

 朱乐丝毫不介意,此等大人物,女儿生病住院尚且不能第一时间赶过去,她何德何能蒙他关照,又陪着聊了这么长时间,已经不晓得要令多少女人羡煞了。

 朱乐保持着轻松愉快的心情直到晚上和大董见面。大董仔细地看了看她,纳闷道:“你的小朋友一看见你,病立刻痊愈了?”大董正在做晚饭,出来时身上围着围裙,手里还拿着锅铲,此刻小心翼翼观察她表情的样子十分可爱,朱乐心中一动,放下包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附带一个响亮的颊吻。

 “哎呀,别把你衣服弄脏了!”伴随着大董挥舞着锅铲的嚷嚷声,甜蜜温馨的夜晚拉开了帷幕。

两人第二天一早一起去接董母出院,董母虽然仍显得不是很有精神,但还算平静,再度做了一个全身检查,也没发现什么问题。

随后来的还有潘东潘兰两兄妹,潘兰显得很兴奋,拉着董母说说笑笑,潘东偶尔凑趣几句,在董母几乎不开口的情况下仍显得十分热闹,董母静静地听着他们讲话,像个慈祥却不爱表达的长辈。

等到东西都收拾好了,潘兰自告奋勇要扶董母上车,董母却淡淡地对朱乐笑笑:“咱们俩坐一块儿吧,不好总麻烦兰兰照顾我这个病老婆子。”

 朱乐先是看了眼潘兰瞬间僵硬的脸,又看到董母淡淡笑着目不斜视的样子,有些呆愣,被大董轻轻推了一下后才赶紧过去扶着董母上了车后座,大董负责开车,潘家兄妹则坐他们自己开来的车。

董母的手软软凉凉的,摸着朱乐的手半天才开口:“一看你这孩子就知道是没吃过苦的,家里这个样子,真是对不住你。”

看了大董的后脑勺一眼,朱乐有些脸红,这是婆婆跟儿媳妇说话的语气吧?

“不过好在二宝这孩子还算省心,他别的优点没有,人还是实在的,就是有时候有点犟,你要多担待了。”

 朱乐呵呵干笑:“哪里哪里。”刚要想着说点啥,却又无从开口,只能继续被董母握着手做乖顺状。

“我这一辈子都是个废人,年轻的时候拖累丈夫,老了拖累儿子,现在侥幸捡回一条命,已经没了别的想法,只希望你们能互相扶持着过日子,以后虽然不能常见面,但我心里是挂记着你们的。”

~

朱乐吃了一惊,看看大董,又看看董母,犹豫着开口:“怎么您以后不跟我们……”

大董苦笑着扭头,给她了个“稍后给你解释”的表情。

回到住处,大家把话摊开了说,朱乐才弄明白情况。

 原来董母从很早就一心向佛,领了皈依证,只是碍于丈夫儿子才没有跟着众居士到处参拜礼佛,此次董家出事,董母自感罪孽深重,更是怀疑丈夫儿子的死跟自己拜佛心意不诚有关系,早已经下定决心,不管二儿子如何反对,病好后都要真正出家。"

 大董担心母亲的身体,自然是不同意,不过董母态度坚决,以拒绝服药治疗相威胁,坚持要在寺庙了此残生,甚至说自己已经到过鬼门关,本来是要死的人,现在佛祖放她活过来就是让她潜心礼佛,为丈夫儿子造下的业障赎罪。

大董到底拗一个不过连生命都不在乎的人,这个人还是自己母亲,只得帮她联系了一家条件较好的寺庙,并每月支付相当的费用,对方才肯接受,现在只等二人婚礼结束,董母就要正式出家了。

原来朱乐虽然担心过从小没有享受母爱的自己,会不会和寡母婆婆处不来,但婆婆六根清净想要出家,却是令她始料不及的。

接下来的日子,董母足不出户一心念佛,早课晚课绝不耽误,只在二人准备婚礼需要帮忙时才伸一把手,但也能明显看出来,她对要结婚的两人还是心怀善意祝福的。

潘家兄妹又登了一次门,面对一家上下热热闹闹准备婚礼的情景,两人表情各异。

潘东阴沉着脸,把大董拉进书房详谈,看着潘东铁塔般壮硕的身躯,再看看自家男人明显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身板,朱乐有些惶然地想跟过去,却被大董一个胸有成竹般地微笑阻止了。

 “董伯伯他们去世还不到一年呢,现在就办喜事啊?”听着这娇滴滴的故作迟疑的质问,朱乐知道自己也别想脱身关心大董挨不挨打了。

不料董母一反往日的遇事三缄其口,立刻回答潘兰:“现在什么社会了,心意到了就行,过去的老规矩不讲也罢。如今就剩下二宝一个,早些结婚生孩子,他爸和他兄弟知道了也会高兴的。”说完又对朱乐道:“你招呼一下兰兰吧,今天初一,我要多念一部《地藏经》为你们祈福。”说完自顾自进了屋。

朱乐心情舒畅,立刻满面笑容地拿来水果饮料招呼,就连潘兰表情略微扭曲的脸,此刻在她眼里也漂亮了许多。

瞪着朱乐看了许久,潘兰终于开口:“你哪里比我强?”

 朱乐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很气馁地承认:“没错,我既不比你年轻,也不比你漂亮。就算多读了几年书,不过这年头女博士都不值钱,何况我还不是。”

潘兰哼声道:“你知道就好。”

朱乐笑了:“所以别担心,你比我好得多,肯定能找个比大董好的。”

潘兰大怒:“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我才不是那种势利的人!”

朱乐无辜地点头:“对啊,所以这种事情原本不是用谁比谁强就说得通的啊。

潘兰气急,半天才又开口:“你别以为二哥就只喜欢你了,我们俩好着呢,小时候……”

 朱乐站了起来,笑得客气疏离:“对不起,明天拍婚纱照,我要去做皮肤护理,你要不要一起?我有贵宾卡。”

被打断的潘兰满面通红,立刻回答:“谁要占你的便宜!”

“那不好意思,我失陪了。”说完就起身换鞋拿包出了门。

等到一整套的全身护理加上经络按摩结束,又冲了个澡,朱乐才一身轻松地回了家,发现战场已经打扫完毕,董母房间里的灯已经熄了,大董穿着睡衣坐在客厅看书,短发湿漉漉的像是刚洗了澡。见朱乐进门则快步走过来,接过包帮她拿拖鞋。

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没有发现明显伤痕,朱乐心安理得地享受了他的殷勤,貌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都谈妥了?”

大董愣了一下,问:“什么?”随后又恍然:“你说潘东啊,那就是个直肠子,话都说开了就好了,到后来他还磨着要当伴郎,嘿嘿,我让他自己找叶铭磊商量。”说着脸上还带出了孩子般淘气的笑容,配上刚刚洗好的头发,愈发显得眉目俊朗,唇红齿白,显得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上几岁。

朱乐看得目眩,又有些心酸,话里不由自主就带了些酸气,又有些撒娇的意味:“还有你的兰妹妹呢?有没有追忆一下似水流年,回想童年往事,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哈哈哈哈,”大董居然朗声大笑,害得朱乐赶紧看向董母的房门,示意他小声一点,别吵了人。拉着她上了楼,大董才憋着笑道:“乐乐我记得你是理科生吧,怎么忽然这么文艺,真不适应。”

到了朱乐的房间门口,大董推开门示意她进去,自己也跟上并反手锁了门。房子隔音很好,朱乐板起脸,终于敢大声质问:“严肃点,我说真的呢,刚才人家还对我讲你们小时候有多好。”

 大董搂着她坐在沙发上,笑道:“乐乐,你吃醋的样子真可爱。”

朱乐黑了脸,这么肉麻,他想蒙混过关?!虽然有了那晚的酒后吐真言,可哪个女人也受不了总有个青梅,在自己耳边叨叨她和她的竹马也即自己的丈夫多么的两小无猜。

“潘兰小时候很受宠,几家孩子谁要有什么好的玩具,她哭闹耍赖也非得要过来,但再好的玩具,往往玩不了几天也就腻了。记得有一次三弟捡了一把玩具手枪,潘兰要,三弟不给,挨了好几顿打都不给。后来大哥买了把新手枪给她,她却不要,因为事实上潘兰是女孩子,根本就不喜欢手枪。可她就非得要那把又小又破的,到后来,连三弟都不知道那把小手枪给扔哪儿了,她还记得。”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你是想说这个道理吗?那你觉得我是该让他得到你再厌倦了呢,还是等自然冷却?不过人家这么多年没变,好像这冷却需要的时间不会太短啊。”朱乐斜着眼睛看他,语气不善。

屋里灯光温暖,怀里佳人微嗔的小脸气鼓鼓的,肌肤如玉,粉唇似樱,看得大董喉咙发痒,身上燥热,可面对的问题很严肃,他又不得不打叠起精神来应对。

 于是大董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并将怀里的朱乐稍稍推开些距离后才道:“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有人再惯着她。而且她自己有父母哥哥,又不需要我照顾,以后最多算个老朋友,作为丈夫的朋友,如果此人懂礼貌又谈得来,做妻子的自然可以帮着招呼,以后也可以发展成自己的朋友,如果反之,不搭理就是了。对于我来说,如果朋友和妻子发生了矛盾,我当然选择得罪朋友,总不能让自己家宅不安吧。”说着又扶着朱乐的肩膀看着她道:“乐乐,我这个人或许有很多缺点,但自制力还是不错的,也分得清是非黑白。”

 朱乐怀疑地看着他:“自制力不错?她勾引过你?”

 大董呻吟了一声,又搂紧了些,贴着她粉嫩的脸颊向耳后磨蹭,喃喃地道:“我才不给她机会!长这么大,只有你勾引过我…哦,不,是我勾引过你!”腰间的软肉被狠掐了一把,大董赶紧识时务地改口。

朱乐被他呼出的热气弄得痒痒的,也有些面红心跳,轻轻推了推:“喂,你自制力很好的!”

 “我自制力还不好啊,都忍到现在了!”某人低吼一声,顺势将怀里的人推倒。

五十三...

 大董在婚礼前最后一次飞往X市处理事务,好为接下来的蜜月腾出时间,朱乐则在家里试婚纱,董母笑吟吟的,眼里满是喜悦地夸道:“真是像朵花儿一样。”

婚纱公司上门服务的助理跟着凑趣:“是啊,母亲漂亮,生出来的女儿自然也漂亮。”说完见两人都是一愣,连忙问:“两位不是母女吗?”朱乐正要回答,董母先开了口,带着笑:“谁说不是呢。”

 看着助理松了口气,一副“理应如此”的表情,朱乐决定保持沉默,只是眼眶微微有些发热。

正在这时,门铃忽然响了起来,帮忙做家务的小保姆马上过去开门。“请问您找哪个?”小保姆清脆的四川普通话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朱乐赶紧双手拽着婚纱挪到门口,然后一下子浑身僵硬,手下意识地垂下,任裙摆撒了满地。

门外的女人气质雍容高贵,保养得宜的脸白净无暇,虽能看出年纪已经不轻,却仍是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此刻她看着朱乐的表情同样是惊讶无比,似乎朱乐一身婚纱的形象太过震撼,她过了好久才开口道:“朱乐,你是乐乐?”

朱乐胸口发涨,感觉自己身体里某种液体盛得太满了,像是要溢出来一样,下意识地就要扭头离开,董母却走上前来招呼:“您是?”

女人雍容的面庞带出了一丝激动,似乎深吸一口气才道:“我是朱乐的母亲。”

 这一句话说出来,屋子里瞬间安静地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婚纱助理张大嘴巴看看毕云瑞,再看看朱乐,似乎致力于寻找二人的相似之处,朱乐则咬紧了嘴唇,双手再次抓住裙摆,直攥的拳头发白。反应最快的竟然是一向慢条斯理的董母。

“原来是亲家母,乐乐这孩子也是的,不提前跟我说一下,这可什么都没准备,快请进里面坐吧,小张,赶紧去沏茶洗水果。”董母一边招呼毕云瑞,一边指挥保姆,尽显一个热情好客的主人本分。

毕云瑞毕竟不是普通人,被女儿一身婚纱刺激到的神经很快便恢复了,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恢复了,于是她端庄又不冷淡地回应了董母的客套,并微微点头向婚纱助理示意,气势十分强大,令小助理下意识地就缩了缩脑袋,有种上班摸鱼被老板抓到的感觉。

朱乐此时也回了神,匆匆打发走了缩头缩脑却一脸八卦的小助理,并嘱咐保姆在厨房好好忙活没事不要出来,然后把保姆准备好的茶水果品接过来端到客厅两亲家面前的桌子上。

双方的客套被朱乐的出现打断了,董母略微紧张地看着对面的毕云瑞,毕云瑞盯着自顾自坐下的朱乐,朱乐则很淑女地并着腿交握着手,眼睛却执着地看着脚下的地毯,一时气氛十分诡异。

“我是个乡下老婆子,没什么文化,养的儿子也是老实巴交,难得他们两个小孩子投缘,却是有些委屈了乐乐。”还是董母打破了僵局,大董曾经跟他讲过朱乐的家庭情况,但出于某种微妙心里,却没告诉她朱乐和父母的关系已经冷如坚冰,只说是从小离家,并不亲近。因此董母见到毕云瑞对自己的热情攀谈不予回应,态度疏离客气,似乎也没有承认她这个亲家母的打算,便以为朱乐的母亲是嫌弃两人门户不相对,心下就有些发慌。

董母在思想上毕竟传统,有道是抬头嫁女,低头娶妇,自家孤儿寡母无亲无靠,对方却父母双全据说还是做官的,本就觉得有些高攀。但多日来的相处已经让她对朱乐有了相当的了解,这孩子温和善良好脾气,完全没有所谓千金小姐的骄纵脾气,而且两个年轻人情投意合她也是看在眼里的,也就满心希望小两口能好好过日子。此刻乍见朱乐的母亲,先是从相貌打扮气质谈吐上,董母就明白这是她从来没接触过的那类人,但她到底也活了大半辈子,加上笃信佛教无欲无求,本来是不会有什么想法的,只是要为儿子争取岳母的认可才陪着小心,见到毕云瑞油盐不进地只盯着自己女儿看,而向来活泼开朗的朱乐此刻则浑身僵硬眼神呆滞,似是受了巨大打击一样。董母看着有些心疼也有些生气,她对晚辈向来宽容慈爱,不明白怎么会有亲生的母女处到这个地步,而朱乐经过事实检验是个好的,问题出在谁的身上不言而喻。

“你,就打算这么结婚了?”毕云瑞的声音略微低沉,音色却很美,当然,她是上帝的宠儿,从生下来就什么都是完美的,唯一不完美的恐怕就是自己这个女儿了,朱乐不无自嘲地想道。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我和你父亲都很重视。”她自然不会在“外人”董母面前承认女儿根本就没告诉他们要结婚的事,于是想隐晦地点醒她。

朱乐脸色一变,终于微微抬起了眼睛:“我都快三十了,母亲,似乎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了。”语气不温不火,却能让人感觉到她的防备。

 朱乐一句话就把母女二人放到了对立面,让毕云瑞一阵气急,想到女儿一向怕自己还要多过怕她父亲,于是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这段时间感谢董太太的照顾,改天一定要好好谢谢您。不过近年来朱乐一直在外求学工作,我和他父亲工作也忙,一家人相处的时间不多,现在眼看她到结婚年龄了,以后在一起的机会恐怕就更少了,我们家另外有住处,想带她回家住,董太太您看可好?”说完带着矜持的笑容看着董母。

 董母虽然对毕云瑞的做法不以为然,可这一番话滴水不漏,朱乐和大董毕竟还没结婚,人家要一家团聚她也没有理由阻拦,正在犹豫着该如何回答,朱乐就抢了先:“不用了,我们单位的房子还没交回去,有地方住,你们尽管忙你们的,到时候直接来参加婚礼就好了。”董母缺少斗争经验,没能听懂母亲的话,她却不然。毕云瑞的话虽然客气,还流露了少见的温情,可从头到尾就没认可这场婚事!她说到“结婚年龄了”,可没承认是和大董结婚,说“带她回家住”也没说什么时候送回来。婚礼相关事宜更是一个字都没提,要是到现在还听不懂这对奸商政客夫妻话里的机锋,她这二十多年就算白活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任凭毕云瑞恩威并济软硬兼施,朱乐就是不肯跟她走,加上董母在旁边助阵,毕云瑞最终还是没能成功。她对女儿还没结婚就赖住在男人家里的行为相当不齿,可完美高贵的行为准则又不容许她死拉活拽,当着外人的面更是连冷嘲热讽都不行,只得悻悻地告辞了。

母亲走了,这可以说是她这辈子为数不多成功的反抗,可朱乐却没有感受到任何类似于成功的喜悦,心情低落到无以复加,连董母的刻意关怀都草草应付,没有兴趣深谈。

董母叹了口气,略微担心地看了她一眼,便进房念经了,留她一个人独处。

这天晚上朱乐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到了半夜竟然感觉头重脚轻,起身翻出体温计,才知道竟然发了烧,翻出来退烧药吃了,好容易睡了一会儿天就亮了,头却昏昏沉沉,感觉比没睡觉前还要难受,起床的时候更是险些摔倒在地。

心情糟糕,身体也难受,尽管明知还有事情要忙,朱乐却放纵地任由自己又躺回床上睡了过去。

头似乎更疼了,然后恍惚间似乎有人进了屋,喊她的名字,她想回应,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然后便是一片嘈杂的声音,周围似乎十分忙乱。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像意识流,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那是她童年里唯一一段快乐的日子。外公八十大寿,父母回老宅团聚,那段时间他们事业发展顺利,两人心情很好,而她刚刚展露了“神童”的一面,长相胖胖的带些婴儿肥,也十分讨喜,爸爸会带着她和外公下棋,妈妈则每天都会抽空陪她讲一会儿英语,弹一会儿琴,心情好了甚至会将她搂在怀里,而妈妈的怀抱温暖香软,丝毫不会像她有时候的表情那样冰冷……)

可惜那段时间太短了,实在是太短了,寿宴结束两人就各自开始忙碌,不多久妈妈就回来和外公大吵了一家,然后奶奶派人把她接走,说爸妈可能要离婚,她姓朱,自然要回朱家。后来,婚自然没有离成,但父母也终于“相敬如冰”。

 那之后,再多的才华也无法掩饰她的“呆傻”,而越长越是远逊于父母的外表,更是把她这个残次品的身份坐实了。几个表兄弟口口声声嘲笑她“你爸妈不要你了”,长辈们关心她的同时,却不由自主流露出怜悯的神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早熟的朱乐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家里的人都是精英,那就意味着他们都很忙,即便是最关心她的奶奶和外公,也有各自的生活,况且奶奶还有其他要关心疼爱的孙辈,她的大堂哥,作为家里长子长孙,就比她受宠的多,那是真正的看重和疼爱,给予她的则更多是同情和补偿。至于外公,毕竟只是“外”公,她不姓毕,还有一群姓毕的孩子把她排斥在外,外公再疼她也不会过多苛责自己的孙子孙女,加上还有一个时时刻刻挑剔朱家的外婆,她在外婆眼里,几乎可以作为“泥腿子”朱家的代表,充当毕家“高贵”、“大方”的反面教材。

所以,从小到大,她在任何人的眼里,似乎都不是最重要的。她虽然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却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唯一”的关注。

她从小到大,虽然一直不缺钙,却永远缺“爱”。

等到长大独立了,外公和奶奶去世了,亲情在她心里满满退缩到一个角落,她开始渴望另一种感情。

凭着本能,她觉得叶铭磊不是良配,这个男人有野心有魄力也有魅力,可是他的心太大,他要的太多。和他每一次会面,都会有些目的,选古董,祝寿,接近栗徵,或许到后来他真的动心了,动机也纯正了,可怎样也无法否认他商人的本质。这样的人她周围太多,爱情和配偶绝对不会是他永恒的第一,唯一永恒的是利益。

朱乐不会被一个商人打动,自然也不会被作为政客的栗徵打动,再好都不可能。栗徵和父亲是一类人,或许比父亲更加自律更有原则,可骨子里都是一样的。

至于大董,则是一泓甘甜的泉水,给她干枯乏味的人生里带来了生机。

他不是最俊美最富有最浪漫,可在他面前,她就是很开心。因为每次面对着他那双黑玉般的眼睛,她感觉自己就是朱乐,不是谁的女儿,谁的孙女,甚至不是“朱工”“朱主任”“朱院助”。

 在他面前,她无需才华横溢也没有稳重端庄,她只是一个动了心的,渴望被爱的女人,而幸运的是,他也动心了。尽管有过误会有过怀疑,也有过退缩和彷徨,但在事情过去之后,在他在了解到自己的全部之后,这感情似乎还加深了。"

家破人亡之后,尽管对她的父母有所怀疑,他首先做的却是悄悄解除婚姻关系,避免给她带来更大的伤害。

 父丧兄死母病,自己还要背负一个烂摊子,这时无奈论谁来看,都是青梅竹马父兄都在的潘兰更适合当他的“贤内助”,可他是如此的不识时务,竟然还过来找她,这么一个顶着“高干子弟”虚名,却没钱没权也没啥能力的任性大小姐。冷言冷语踢打辱骂也赶不走他。

他说潘兰如妹妹,在在潘兰和她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一步。

 在X市,他宁可得罪讨好很久的当地官僚,宁可烂醉如泥,也不愿她被灌酒,在他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她的身体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二步。

讨论结婚的时候,尽管董家母子都口口声声说婚礼应该办,不讲老规矩,可将心比心,谁也不会愿意在亲人去世不久后大办喜事,可大董知道她对于婚礼的渴望,对于成家的渴望,在他的心情和她的心情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三步。

她真的是很开心啊,虽然有些对不住从没见过面的其他董家男人,可她真的很高兴他把自己放在前面,作为补偿,她会好好爱剩下的那一个的。

因为他,似乎也只有他,是把她放在第一位来考虑的。

意识在流淌,心里很甜蜜,身体却愈发难受。口干舌燥,浑身胀疼的像是个一触即破的快要腐烂掉的西红柿,朱乐不由呻吟了起来,恍恍惚惚间,似乎衣服被人扒去了,然后随之而来的凉凉的触感让她一个激灵,朱乐急忙按住了在她身上来回移动的手。

“大董,别胡闹!”声音嘶哑的不像话,不过到底喊了出来。刚还在心里夸他呢,怎么就这么不懂事了呢?她都这个样子了,他到有心情!

“大董”没有出声,掌下的小手紧紧攥成了拳头,等等,“小手”?大董的手修长有力,怎么会是软软的“小手”?

片刻之后,“小手”又伸开,照她□的屁股上打了一巴掌:“瞎喊什么,我是你老妈!”

朱乐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茶几,上面放满了杯具!前二十多年就不多说了,现在好容易守得云开见月明,马上要嫁人了,居然出了满身满脸的水痘!

水痘啊!难道因为她没有童年,这本该在童年就完成的病症,竟然在成年之后才找上了她?!老天爷啊,你就见不得我好过是吧?朱乐满心悲愤。

谁能想到,在珠珠那里待了仅仅半天,就把水痘病毒带回家了呢?谁又能想到,她长到快三十岁竟然还没出过水痘呢?谁还能想到,珠珠脸上稀稀疏疏的水泡,换到她这个成年人来出,就高烧昏迷不醒,水痘长的密密麻麻把大夫都吓得要赶她去传染病医院呢?有个傻大夫甚至结结巴巴地问:“不会是天花吧?”

 你才天花,你们全家都天花!天花早绝种了你傻X不知道吗?!朱乐刚有开口大骂的欲望,有人就替她把想说的话说完了,回头一看,居然是自己那女神般高贵的母亲,对了,她现在自称“老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