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仪,上官婉儿,郑氏,我念着这几个名字,只觉有一股说不出的熟悉之感,心境莫名悲伤。

上官婉儿的出生,与秦钺之死,这其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或者只是巧合?

网上世界,同城上世界一样,都是虚拟而又切实的。

我越发不觉得秦钺的出现有何不妥,至少,他不会比网上黑客更虚幻可怕。

好容易熬到晚上,却忽然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我不甘心,还是出了门。红纸伞,绿棉裙,于墙头徘徊良久,然而秦钺终未出现。

天色完全黑下来,雨渐渐转了小雪,扬扬洒洒地,没等落地已经化了。如一个未做完的绮梦。

我看看天,阴沉沉地没一丝缝儿,只怕这雪越下越大,还有得冷呢。

不得已,只好悻悻地下了城墙。

回到家,黛儿问我去了哪里,我不答,拉起被角蒙住头昏昏大睡。

黛儿无聊,又在读她第101遍的《小王子》:“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这些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他可以自言自语地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但是如果羊吃掉了这朵花,对他来说,好象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

她叹息,对着墙自说自话:“多奇怪,我们可以因为爱一朵花而爱上所有的星星,可是我们却不能因为爱一个男人而爱上所有的男人,恰恰相反,因为有了那一个男人,我们视其他的男人为粪土……”

我心里一动,耳根忽然痒痒地热起来。

“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花……”

我喃喃着,随手推开窗子,雪已经停了,天边淡淡钩出一轮月影,淡得如同一个无声的叹息,已露残缺。黑夜寂静得十分沉重。

“他可以自言自语地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但是如果羊吃掉了这朵花,对他来说,好象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

所有的星星,全都熄灭了一样……

我的心,忽然感到深深的寂寞。

再上班时,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的男同事,忽然无端地挑剔,觉得他们面目模糊,举止轻浮,语气神情都失于柔媚,简直混淆阴阳,男女不分。

不能想象秦钺会为了发不发稿子而对女人耍手段。

蝇头小利而已,居然出动栽赃陷害的伎俩,不知现世的男人风度都去了哪里。

记得编务小张曾经偷偷告诉过我,张金定的女友相貌奇丑,性格刁蛮,张金定追求她,并非因为爱情,而是为了实惠:该女友的父亲为本市某局头头,如果二人成就好事,则张金定有望将户口调进西安,从此飞上枝头变凤凰。只是,就算张金定的目的达到了,以出卖感情换得一纸城市户口,他就真的会感到满足感到幸福吗?

信念与尊严都被零售碎沽了,人们左手取得一些利益的同时,右手便付出一些什么,所以现代人都不快乐,可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付出的到底是什么,所以也不会有深刻的痛苦。他们所有的,不过是大观园里仆婢口角的琐碎嫌隙,他们能得到的,也不过是玫瑰露茯苓霜之类的小恩小惠。

第30节:邂逅一个唐朝武士(4)

我不知道人是变聪明了还是越来越笨了。

秦钺说,男人的天职是为了保护女人。在他的时代,男人与女人分工明确,绝对地乾坤有别。女人没有今天这么大的自由与权力,可是女人却拥有无尽的温存与怜惜。她们花红粉艳,以研习香料真丝为功课,全不必过问战事频仍,风云变幻,因为自有秦钺那样的男人为她们血战城头,死而后已。

我渴望自己回到古代去。

事实上,自始至终我都觉得自己与周围世界格格不入,也许,根本我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难怪生身父母要将我抛弃。

一连过了三日夜,天空才又放晴。

月亮刚刚升起,我已一路奔上城头,这次,我穿的是牛仔裤,存心要让秦钺吃一惊。他的时代,一定没有见过女人穿长裤吧?

秦钺比我先到,一见面即取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暧而不见,搔首踟蹰。”

我大叫:“原来这三天你看到我的,却不过来见我。”

他不语,眼中掠过苦楚难堪。

他在苦恼什么呢?

我岔过话题:“《诗经》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两句:‘式微,式微,胡不归?’问得人心酸酸的。”

其实我还喜欢“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我不敢说,不是怕秦钺笑我,我在他面前是透明的,只是我无法想象与他执手相向的情形,我不敢冒险尝试,无从猜测他的手是一团冰冷亦或一抹坚硬。

爱情不可测试,我宁愿隔着一段距离静静地望着他,只要他站在我面前,已经足够。

我们从《诗经》谈起,一直谈到汉赋唐诗,同一个真正古人讨论古诗词,我只觉得益匪浅。

我们沿着城墙慢慢地散着步,他给我指点着,说这叫“马面”,这叫“箭楼”,这叫“角台”,就在这时候,我忽然注意到身后的砖地上,清霜浅浅地显露出我的脚印,清晰地,孤独的,只有——我自己的一行!

虽然早已清楚地知道秦钺是一个鬼,可是当真用这样真实具体的方式表现出来,却还是令我惊心动魄,一时说不出话来。

步至西门时,秦钺站住,轻轻说:“你曾问我关于唐朝的那些后妃公主,其实我见过一位,就是高阳。”

“高阳公主?与和尚辩机偷情的那位?”我立刻忘了有关脚印的事,好奇地追问。

“是,那可真是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秦钺目光宁肃,用低沉的声音向我讲述起那个千年前的爱情惨剧——

高阳是唐朝太宗皇帝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嫁与当朝宰相房玄龄之子、散骑常侍房遗爱为妻。她不满于房遗爱的粗鲁木讷,拒绝与其同房,常常将他关在门外。房氏一族引以为耻,但碍于她是皇上最宠爱的公主,并因为她而“礼异它婿”,得到众多赏赐,故而唯有隐忍不发。

后来高阳有一次到会昌寺进香,偶然认识了沙门辩机,为他的渊博儒雅而倾倒,竟疯狂地爱上了他。于是,一个是万圣之尊的当朝公主,一个是清心寡欲的佛门弟子,这样子天差地远的两个人,却天不怕地不怕地谈起恋爱来。

爱本身已经是世上最复杂最艰难的一道课题,而受着重重禁忌束缚的公主与沙门之恋,就更加千难万险,惊心动魄。他们的每一次相聚都是机关算尽,也都是抵死缠绵,因为刺激惊险,越发难能可贵。

他们视每一次会晤为世界末日,为唯一,为永恒,为诀别。一次又一次,竟一直过了整整8年,甚至有了两个儿女。

8年,便是于寻常夫妻,也是一段不短的日子。可是两个几乎不可能的异类,却硬是在礼教与禁规之间寻找缝隙,将他们的爱尽量地延长,延长。

时时刻刻,死亡的气息包围着他们,悬在头顶的一柄利剑随时都会呼啸斩下。然而他们无惧,他们宁可将剑尖深而利地插进胸脏,蘸着心头的血体味最痛的快,最苦的爱。

他们逃开了所有的世俗眼目,可是却逃不掉来自内心的忏悔彷徨。尤其是辩机,他本是最虔诚最圣洁的得道名僧,曾因撰写唐僧玄奘口述的《大唐西域记》而享有盛名,并深得太宗李世民的赏识。与公主相遇后,她的美丽与放纵让他得到了活着的最大快乐,却也令他尝试了背叛信仰的至深苦痛,每一次欢愉于他都同时是天堂与炼狱,交织着最强的快感与最深的罪孽。

第31节:邂逅一个唐朝武士(5)

最终肉体的享乐到底敌不过佛法的宣召,贞观十九年,辩机主动请命前往弘福寺助玄奘译经,将自己封闭在禅院内,远离了红尘,远离了诱惑,也远离了肉身的苦乐。从此青灯古佛,殚精竭虑,将所有心力倾注在梵经的翻译上,直至死亡。

死亡的契机源于一只精美的玉枕。

那是在辩机闭关后,公主思念不已,遂买通商家,以皇室专用的金宝神枕密赠辩机。自此辩机日则持斋诵佛,夜则抱枕而眠,两人日虽不能相聚,夜却梦魂相见。

如此三年。

一日有小偷夜入弘福寺,盗得玉枕外逃,却于销赃时被官府捉获,发现玉枕乃御用之物,遂上报朝廷。层层追查之下,公主私情外泄,天颜震怒,太宗亲自下诏将辩机于西门外大柳树下处以腰斩极刑,连侍奉公主的十余名奴婢也以知情不举而均被处死。

秦钺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贞观二十二年秋,是日大雨滂沱,长安城万巷倾空,几乎所有的人都拥到了西市场,来观看弘福寺禅院著名的九名缀文大德之一的辩机和尚的斩刑。

那是秦钺第一次那样近地面对死亡。

辩机面目安祥,宛如熟睡。也许,早自认识公主那一天,自他决定接受红尘之爱的那一刻,他便已经预知了自己必死的命运。他以死来偿赎了自己对佛的不忠,从此再无悔恨,但是想到译经的工作尚未完成,他的心中,可会毫无抱憾?

老百姓自动取出针线来,将辩机的尸身缝和。大柳树下鲜血淋漓,于雨中渐渐淡去,殷红如胭脂。而就在这时,高阳得到消息打马赶来,抱住尸体大放悲声,但是不待她诉尽心中悲痛,已被皇家侍卫扶持离去。

当时秦钺还只是一个十几岁不谙世事的孩子,但是从高阳公主的眼中,他第一次了解了什么是爱情的深刻与沉痛。他永远不会忘记高阳离去前那哀恸欲绝的眼神,如果她只是一个平常的女子,即使偷情,也不该受到这样不人道的惩罚吧?那一刻,不知高阳是否痛恨自己不该生于帝王家?

辩机死后不久,太子李治为追念亡母文德皇后建慈恩寺,并指定译经院,命玄奘率众僧迁入寺中。每于夜深译经之时,常听到哭泣之声,玄奘醒悟,那是辩机的亡魂在游走,于是特辟僧房,将辩机所有遗物于此存放,让他仍与自己一同译经,直至百卷《瑜伽师地论》的完成。

高阳知道后,多次驾辇至此,徘徊良久,却终不能入寺。

永徽四年,高阳因谋反罪被赐死。死的时候,她唯一的请求是将玉枕与自己同葬。

秦钺说:“在我们的时代有一个传说,两个有缘无份的男女,如果在不得不分手之际,留下带有对方气息的一件物事,那么,轮回之后,另一方将会沿着自己的标志一路找回去,重续前缘。就像我的精魂与城砖上的名字同在一样,辩机的精魂,也一定始终追随着那只玉枕吧?时隔千年,他们的精魂,也该早于天国重逢了。”

我忽然想起我的金镯,于是举起手腕让秦钺看镯上的花纹:“这只镯子,只怕也是一个纪念品吧?只不知它又隐含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秦钺脸上忽然现出惊奇诧异,他对那只镯子凝视良久,沉吟说:“这镯子,应该共有一十八只的,对不对?”

“是呀,你怎么知道?”出生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人道破镯子的底细,而这蕴藏着有关我身世的极大秘密。

我的心不由剧烈地跳动起来,“你见过这镯子?难道,它是唐朝的物件?”

“是。”秦钺肯定地说,“它是皇室的珍藏。是波斯使臣进供给大唐朝廷的,太宗皇帝曾将它赐给了上官老师。”

“上官老师?”我惊叫,“你是说因为拟写废后诏书被武则天赐死的上官仪?”

想到前几天刚刚在网上查到的上官仪之死,我只觉心里说不出的怪异诡诞,好像有什么天大的秘密渐渐逼近,就快要水落石出,只是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听到些什么,更不知这一切同我自己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

“不错。我自小拜在上官老师门下,亲眼见过这镯子,再不会记错的。”

我恍然,“难怪你对诗词那样精通。可是,你又说你是个武士?而且,上官仪不是太子的老师吗?”

秦钺微笑:“你没有听过‘陪太子读书’这句话吗?”

“你……”

“我父亲官拜吏部尚书,与上官家世代交好,我自幼被挑选入宫伴读,深受老师教诲。唐高宗麟德元年,上官老师被处极刑,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家也受到牵连,女眷入宫为奴,男丁皆为死士。”

是这样?我看着他,曾经历如此深重灾难的他,脸上却全然不见一丝抱怨仇恨,这是一个只有爱没有恨的人。

秦钺仿佛读出了我的心思,微笑说:“如果我心中有恨,我就会成为冤魂厉鬼,给人间带来不幸,为天地充添怨气。要知道,历代以来的旱涝战火,都并非天灾,而是人意,是人类的倾轧、贪婪、阴谋与仇恨充塞在天地之间,而形成的一股秽气。”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温柔祥和,他说过他只是一只鬼,可是我却觉得,他分明是一个神。

其实,鬼和神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要我看来,只是教人向善或向恶罢了。

秦钺,就是我的神!

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你说上官家被满门抄斩,那镯子呢?”

“自然也被抄没。可是说来奇怪,上官老师全家或被处死,或除籍流放,唯一幸免的便是尚在襁褓中的上官婉儿和母亲郑氏,武后似对她格外留情,不仅传令宫人不可苛待于她,且将镯子转赐了她。这镯子因缘巧合,居然两度回到上官家,曾被传为一时奇谈,朝野共知。”

可后来呢?后来这镯子又去了哪里?它怎么会到了我的手中?我和这镯子有什么关系?

镯子的根源终于清楚了,可我的身世之谜却只有更加扑朔。

然而东方渐白,启明星高高升起,我不得不走下城墙。

第32节:掖庭的怨气(1)

掖庭的怨气

回到家,黛儿已经起床了,正在化妆,见到我,跳过来扭住我手臂:“这次你无论如何不能再瞒我,老实交代,一夜未归到底去哪里了?”

“黛儿。”我终于忍不住:“我认识了一个男人。”

“真的?艳儿,你恋爱了?”

我点点头,盼望秦钺等待秦钺思念秦钺的心如此炽烈,而见到他面对他伴随他时又如此喜悦,除了一个爱字,我不能有别的解释。

我忽然高兴起来。我爱了,原来爱是这样的,是因为看到那一个人而整个地变得年轻,变得简单,变得充满感激。

当他站在自己身边,满天星辰都灿烂明亮,冬天的风也变得温柔,空气因为他而异常清新,万事万物都可爱珍贵;而如果他不在,则所有的星星都熄灭,所有的鲜花都凋零,白天不再光明,夜晚不再安谥,整个世界一片荒凉,直至他重新出现。

是的,我爱了,义无反顾地爱上一个一千六百多年前的唐朝的武士魂!爱上他才知道,原来在此之前我竟从来不曾快乐过。

黛儿比我还欢喜,妆化了一半,扔掉眉笔就拉着我坐到床上,眉毛一边浓一边淡也顾不上,紧张地盘问:“他多大了,做什么工作,有多高,还有,家境如何?”

“27岁,约一米七八左右,是战士,没有家人。”

天做证,我说的可都是实话,不过是秦钺生前的实况。

黛儿有些失望:“听起来也很一般吗,有什么理由让素女动心了呢?我还以为要么你不谈恋爱,要爱就爱个比尔盖茨或者007什么的,却原来是个当兵的。”

“他这当兵的可与众不同。”这更是大实话。

“有什么不同?27岁,太嫩了,离升军官远着呢。要我说,男人至少要过了30岁有了事业基础才够成熟,就像子期那样。”

黛儿什么时候都忘不了子期。我微笑,秦钺可比子期老成多了,他的优点,还真不是一句两句说得清。

“他虽然只有27岁,可是比同龄人成熟。他宽厚,温和,智慧,仁慈,彬彬有礼,有思想有见识,是个真正有责任感的男人。”

“哗,说得那么好,我才不信,一个27岁的大兵会成熟到哪里去,还不是和我们差不多。”

第33节:掖庭的怨气(2)

“那可不同,他经历过战争。”

“战争?现在哪有什么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抗美援朝?还是打日本鬼?”

黛儿自觉幽默地笑起来。我也笑着,秦钺的作战历史可比这遥远得多了,说给黛儿听,准吓得她目瞪口呆。

心里藏了这样一段隐情,我的笑容十分恍惚神秘,眼中时时露出迷离神情。连同事都注意到了,纷纷问我:“最近为什么这样高兴?好像性情大变似的。”

“性情大变?”我反问,“我以前的性情应该是怎么样的?”

“精明能干,拔尖好胜,伶牙俐齿,寸土必争,还有……”同事嘻嘻哈哈。

我给接下去,“狂言乱语,欺下媚上,横行霸道,胡作非为……”说得兴起,干脆把金庸笔下四大恶人也给搬出来:“穷凶极恶,罪大恶极,无恶不作,恶贯满赢。”

不等说完,同事俱已笑得绝倒。

一直赶到影片公司,我的唇角都还带着笑容。导演说:“咦,唐大记者来了,我正要找你呢。”

“怎么?是不是有独家消息给我?”

“比这还要好——最近要开拍一出唐宫戏,四十集电视连续剧,后妃公主一大群,你可以随便挑个角色。”

“唐宫?”我心里一动,面上只开着玩笑,“是不是真的,那我要演武则天,也过一把皇帝瘾。”

导演笑笑,“来来,我让你帮忙看演员试镜,我不说,你自己看适合演谁。”

“演员已经来了?有没有大明星?”

“蓝鸽子算不算?”

“蓝鸽子?”我大叫一声,“算,当然算!你一定要安排我采访她。”忽然想起,“她要演谁?”

“武则天啊,来和你竞争的。”导演哈哈大笑起来。

我于是见到蓝鸽子。当真是千娇百媚,仪态万方。

本以为黛儿已经够美了,可是比起蓝鸽子,却忽然显出差距来。怎么说呢?如果蓝鸽子饰武后,那么黛儿最多可以扮个公主。黛儿好比一块透明水晶,阳光下晶莹透剔,瞬息万变,蓝鸽子却是通体纯澈的红宝石,无须任何映照,本身已经光彩四射。

我猜“蓝鸽子”大概只是艺名,真名姓没有人知道,也不必知道。因为美丽就是她的名字。红粉绯绯的脸,流光溢彩的眼,一张小嘴抿起的时候似藏了千言万语,一旦张开却永远只是最简单的句子:“谢谢,希望令你满意。”“哦对不起,无可奉告。”“这个么,同我经纪人说好吗?”态度冷漠客气,因为自知一笑倾国,故而除非上戏,等闲看不到笑容。

我也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那样同人交谈,耐心地,恩赐地,居高临下降尊纡贵地,望着人凭他说千道万谀辞如潮,只不做一点表情,间或莞尔一笑,也不代表任何意思,等到对方说得口干,这才闲闲抬起眼来,缓缓开口:“哦,无可奉告。”

不用试,我已经知道她必然出演武则天无疑。

这个下午,就被蓝鸽子几句“谢谢对不起无可奉告”推掉了。

但是我不气馁,同导演约定第二天再来探班,咬着牙想,非逼蓝某人吐实话不可。

杂志社开会已经明确宣布,照顾新编辑的那套两室一厅,作为编辑部年终特别奖项,到了年底谁的发稿量大,房子就是谁的。这段时间张金定几乎恨不得连晚上都住在办公室里,我也不敢怠慢,四处抓大稿特稿。没办法,一套房子至少要八九万,以我的能力,干三年也未必赚得来,不得不打起精神参与竞争。

人的志气,就是被这些小恩小惠给磨蚀掉的。

记得大学时自己也曾是文学女青年一名,翻看杂志最喜欢寻找编辑轶闻一栏,闲时想象记者们手拿相机追访热点的谈吐风采悠然神往。待到入了行才发现,编辑一样要吃喝拉撒睡,一样勾心斗角锱珠必较,而且因为沾了文气,这比斗便更加穷酸虚伪,段位低下,反不如商场上明刀明枪,赢也赢得漂亮,输也输得痛快。文人斗争,是钝刀子捅人,扎不死,可是刀子带菌,负作用极多。

可是已经上了贼船,在其位谋其事,未免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了。

第34节:掖庭的怨气(3)

这是一个没有激情的时代。爱文学与做编辑,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

隔了两天,我又去见蓝鸽子,不管人家愿不愿意,总之先写了三五千字印象记出来,形容她“丽质天成,最难得的是气质不凡”,又说,“有些人是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有些人却是天生的人中龙凤,眼波流转间已可倾城倾国。蓝鸽子,便是其中的矫矫者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蓝鸽子果然面色大霁,答应接受我独家采访。

我们约了在“开心可乐吧”聊天,没说得两句,忽然转眼看到主编陪着一位年轻小姐走了进来。

眼看躲不过,我只有站起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