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怎么办,现在我更不愿意让你走了。”

对于这个结果我表示非常抱歉,我原本只想让你好受些的,艾克斯。

我们终于还是乘上翼龙出发了。翼龙的飞行速度很快,被遗忘山谷训练亚龙的技术在整个大6都是有名的。巴哈坐在我的身后,笑着问我:“艾克斯和莉雅小姐似乎感情很好的样子。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不久,我们才相处了十三天。”从我在寂静密林捡到他,刚好过了十三天。

“那可真不可思议啊。精灵能和人类相处的这么和谐,我还以为两位已经认识许多年了呢。”巴哈惊讶地说,“那么两位是有过很有趣的经历对吗?”

“啊,是的,虽然仅仅过了十几天,可我总有一种已经过去很多年的感觉。”我回忆着和艾克斯一起在森林里遇见冒险小队、在镇子里租车、遭遇狗头人等一系列事件,忍不住笑着说:“有时候我甚至忍不住想,是不是因为人类的生活总是那么刺激,所以才造成他们的寿命如此短暂。特别是艾克斯的行为,实在是经常让我无法想象的…”

“特别,是吗?哈哈哈!”巴哈爽朗的笑声飘散在风里,“他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类,虽然相处的时间很短,但我觉得他和大部分的人类都不同。他关于龙裔对待塔利塔克的态度那段话,我曾给我们的大祭司转述过,当时我们的大祭司是这么说的…”

“也许正因为人类的力量弱小,所以才会从眼前能做到的小事做起,而到了最后,往往是做的最艰难的人类完成了让所有种族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

“希望他和大祭司交流的日子过得不要太无聊。”艾克斯如今在被遗忘山谷的龙裔中间也算是红人了,治疗室过后,龙裔的牧师们都亲切的喊他“不能摸屁股的艾克斯”,正义与荣誉之神巴哈姆特的大祭司则经常喊他过去聊天,俨然一副忘年交的感觉。

“我们龙裔虽然经常被世人认为是高傲的种族…”巴哈得意地说着,“但对待朋友,我们还是非常热情而谦逊的。”

我点了点头,赛文长老也曾经很肯定龙裔对朋友的忠诚和热情。

在和龙裔骑士们赶路的几天里,我和巴哈聊的最多的就是艾克斯。

这就是所谓的思念么?原来我已经和艾克斯有了这么深的羁绊了啊!

某一天,我们飞过一个偏远地区的村庄,在树林里小憩。

林间偏僻的小路上,人类的孩子背着行囊要出发去远方,他的母亲在身后不舍的凝望着。孩子走出去很远,又跑了回来紧紧的拥抱住他的母亲。

由于我们停息在大树的树冠上,后面的人类母子没有发现我们的踪影。

只是旅途中的一段小小插曲,但人类儿子那眼眶红红的表情无法不让我印象深刻。

因为那和艾克斯目送我离开时一模一样。

原来如此。艾克斯是个“失忆的人”呐!刚刚熟悉的朋友就马上要离开他了,留他在独自一人在完全不熟悉的环境里,周围还全是不同的种族!他该有多么的不安和惊惧,又是如何压抑着自己不舍的心情送我离开的呢?

所以说,艾克斯是把我当做妈妈一样的情感寄托了吗?

这可不行!

虽然我的年纪可以当他的曾曾曾曾祖母了,可我还是刚成年没多久的精灵!回头见面我得好好开解他一番,精灵和人类对于年纪的计算方式可一点也不相同!

我们很快回到了寂静密林。龙裔们为了表示对森林的敬意没有选择直接飞进聚集地,而是在巡林客的小屋外降落。赛文长老亲自带着其他精灵伙伴们迎接了这些热心的客人。

对于艾克斯传达的消息,赛文长老表示他会在今日先派出银冠森林的鹰隼信使,提前传递消息,让那边的其他几位长老做好寻找古代传送阵的准备,而他明日他就出发返回银冠王庭。

瓦斯特在晚间苏醒了,我向他描述了这段时间我的经历,以及他为什么会在寂静密林——毕竟他已经离开这里外出游历快二十年了。

对于我所说的信息,瓦斯特表示很担心,他决定尽早返回兰斯特洛公国。一来,他的佣兵小队还驻扎在那里,他必须早日归队,其他精灵同伴们肯定对他的失踪焦急万分。二来他想通过冒险工会的关系打探下兽人王国和兰斯特洛结盟的具体消息。

作为几乎是吃穿住在一起长大的朋友,我知道最重要的原因他没有说,我都可以在心里替他配音:

‘蒂娜那个阴险狡诈的女人,我不回去找回场子我就不叫瓦斯特!’

结果第二日清早,我们就接到了游隼信使带回来的消息。

兰斯特洛公国,以培罗斯特王国杀死其第二顺位继承人亚瑟王子的名义,宣布独立。

40新的旅程

我们乘坐翼龙返回了巴哈姆特的神殿。

当我按照牧师学徒们的指点找到艾克斯时,所见到的情景实在已经超过了我的想象力。瞧我看见了什么?艾克斯一手拿着用羊皮纸扎成的本子,另一只手居然指着神殿的某个檐角对身后的众多龙裔说着:

“你看,你们的檐角装饰成巨龙的样子当然是很威风啦,但是整个采光的光源从这个角度过来,光线就会被龙的头颅部分给阻挡了。尤其每天正午以后,太阳朝西,这边的影子还会更挡掉一部分…”

“你觉得该怎么解决呢?”龙裔大祭司笑呵呵地听着,身边还有几个小牧师一本正经地、带着钦佩的表情在做记录!

艾克斯从本子里抽出被夹着的笔,埋首在羊皮纸上写写画画起来。我迈着最轻盈的步子,悄悄的走到他背后。

他的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握住炭笔,快速的在羊皮纸上移动着,仿佛那只炭笔就是他手臂的延伸。这种技巧自古以来用在剑士出剑的窍门上,在绘画这门艺术中用上局部抖动的技巧,可真让人不可思议!

他就这么不停抖动着手腕,流畅地在羊皮纸上勾勒出了檐角的线条,又通过不同的明暗关系和结构塑造,创造出了一只新的巨龙形象。

和原本的巨龙造型不同,那只俯首带着压迫感看着人们的巨龙装饰被艾克斯塑造成了巨龙昂首向天的不屈形象,整个神殿檐角的形状被拉伸出了漂亮的卷曲度,使得光线能如同他描述的那样穿透进来。像神殿檐角这样的地方,设计向上的线条自然要比俯视的角度更让人情绪激昂的多!

“真是令人赞叹的艺术!”我忍不住赞叹道。

“莉雅,你回来了!”艾克斯惊喜的回过头,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不禁被他这明亮的笑容感染,也露出了一个笑脸。

“是的,我回来了。你的xx还好吗?”

他立刻垮下脸,“哦莉雅,说好不再说的!你变恶劣了!”

我笑着回身和大祭司行礼。

“这可是矮人敲打者的杰作,艾克斯居然还能进行再改良!”大祭司随着我的赞叹声应和着,“你的龙型拱可是连精灵都大为肯定的艺术!看来我要邀请我的矮人老朋友过来再坐坐了。”

“不过现在,还是请长途奔波后的客人进殿饮杯香茶吧。”

大祭司笑眯眯地邀请我们进入殿内,我和艾克斯随着他的脚步去了会客室。

“是么,原来兰斯特洛公国前天就已经宣布独立了。”大祭司似乎对人类的争端不感兴趣,“兰斯特洛几代大公都矢志不渝地追求着独立的最高理想,如今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理由。只是可惜了那位早逝的亚瑟王子…哎,即使偏僻如被遗忘山谷,我也对那位‘培罗之手’有所耳闻呢。”

“明明是亚伦干的,结果污蔑到培罗斯特头上…”艾克斯小声的嘀咕着。

亚伦?是上次那个叫蒂娜的女人所带的傀儡么?

“由于兰斯特洛的独立牵扯到了兽人王国,所以我们必须以信使的身份前往培罗斯特的王都太阳城。如果真的开始了战争,银冠森林只有和培罗斯特联手才能切断兽人从兰斯特洛前往银冠森林的道路。”我露出斗篷后面的金橡叶胸针,“现在我是金橡叶议会的成员。”

艾克斯永远抓不住重点。

“我们?莉雅你的意思是我还可以和你一起走?”

“是的,你可是重要证人。正是因为你的预言我们才发现了兽人王国和兰斯特洛结盟的事实。现在还没有任何势力得知到这个消息,所以你的证言对我们缔约盟誓非常有用!”

“啊,原来是这个愿意吗,我还以为…”艾克斯的情绪低落了起来。

“莉雅很不错啊,两百岁以下晋升为金橡叶的议员的精灵可是绝无仅有,呵呵…”

“蒙长辈厚爱,此乃权宜之计。”我谦卑的回答道。

本来赛文长老是最适合担任这个使者的,但是在银冠森林里寻找隐藏的古魔法阵,只有身为自然德鲁伊赛文长老才能轻易做到。所以我不得不出任使者的职务,前往培罗斯特。

“大祭司阁下,我们想明日就出发前往太阳城。”艾克斯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他那“凶猛”的自愈能力简直比他的绘画技术还要让人惊讶。

“以保护弱者的巴哈姆特神名称赞,非常感谢龙裔这段时间对我们伸出援手的无私之情。”

大祭司立刻温和的回答道:“永不磨灭的荣光永存于我们的心中。”

又转头和艾克斯笑着说,“艾克斯,你让我有深交的欲望,请务必经常回来看看我这个老头子。龙裔的寿命可不比人类长啊!”

“诶,我嘛?”艾克斯受宠若惊地说,“好的好的,一定一定啊!”

看来我真的得请个人类老师教教艾克斯的礼仪了。尤其是应承别人的邀请这一块。

艾克斯一回休息室就兴奋的收拾好了行装,他还找神殿的书记官要了一大堆装订好的羊皮纸。他将这些羊皮纸本和他自制的炭笔一起丢进了空间。

我在得到他同意的情况下翻阅了他这几天的创作,他用炭笔记录了我们这一段时间的历程——有骗了我饼干的缺牙小女孩,有卖我们马车的奸商,也有驼着背、忠厚笑着的术士卡玛。

这些人物是如此的栩栩如生,艾克斯仅仅用黑白灰三色就构建了一个协调又灵动的世界。看我喜欢他的画,他思考了一下,将纸张折了一下再随意寥寥几笔,就创造出了简直要跃出纸面的地行龙形象。

“你真是每时每刻都在不停的给我惊喜。”我紧紧的捏着他撕下来的这张羊皮纸,羊皮纸的右下角用漂亮的字体写着“for 1ia x ” 。

“我算不得什么值钱的东西,你要这么喜欢,我以后给你多画一点。”

“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对精灵来说,充满艺术和灵感的物品是比神器还要令人满足的礼物。”他怎么能画出这么神奇的画来呢?有人说艺术家都是奇怪的人,难道艾克斯就是属于那种人类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让他更奇怪些吧~

“你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艾克斯搔了搔头,“这只是很普通的技术啦,只要一些训练就可以做到。如果你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

我欣喜的点了点头。

他可太谦虚了!赛文长老有一张人类绘画大师拉斐尔的画,但是就算是那种人人都称赞的作品,也没有艾克斯的画给我的感觉灵性。

巴哈姆特神殿是一座位于悬崖峭壁上的宏伟建筑,其历史要追溯在四千年前,阿克霍西亚帝国尚在繁盛的时期。这座神庙是矮人们建造的,因为翼龙都是将巢穴建造在悬崖上的,巴哈姆特神殿的驯龙祭司们就决定让神殿直接立于被遗忘山谷的悬崖之上。

在巴哈姆特神殿伸出去的飞龙平台上,可以眺望到整个塔利塔克。

我和艾克斯站在平台上,想象着当年那个悠远帝国的龙裔祭司们,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守望着那个伟大的帝国。

而如今从这里看去,塔利塔克只留下了废墟一般残破的城墙、当年四分之一大小的城际线,和一群群仓皇走在街头的人们。

“以捍卫公义秩序之理祝福你们,愿你们的旅程洒满荣耀之光彩。”龙裔大祭司拍了拍艾克斯和我的肩膀,向我们祝福着。

我行了一个注目礼,“以保护弱小的白金之光回应,愿您的心灵永远保持警惕。”

艾克斯则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祭司,我想和他们一同出发。”白金色武士巴哈突然上前几步,单膝跪在大祭司的脚下。他的举动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这段日子,我都在考虑艾克斯所说的建议。我们龙裔为什么不能从眼前做起?龙裔们散布在世界各地,期望找到一块可供立国的土地,但我们的土地就在脚下,就在那里~”

他指着远处的塔利塔克。

“我希望巴哈姆特的荣光能照耀到那里,我希望那里的人民能够崇尚荣誉,我希望龙裔们谈到‘我的国家’,想到的不是‘过去国’,而是‘未来国’。”

“所以,大祭司大人,我希望能前往兰斯特洛公国的哈利斯海港,召集所有和我有共同理想的巨龙血脉们,重新创造一个新的国家。”

“就从这里,就从脚下!”

此时,早晨的太阳正在升起。朝阳给巴哈白金色的鳞片镀上了一层银红色的光辉,初生之朝阳在他的头顶上停留着,仿佛给他戴上了日光加冕而成的宝冠。如果从命理学来说的话,这正是某种预言的征兆。

相信命理与预言之力是谁?正是作为神的意志在大地上行走的祭司和牧师们啊!

于是大祭司身后的龙裔牧师们都已经泣不成声。

我想起了阿克霍西亚的第四位国王——诺德?龙牙。正是这位国王在乱世中建立了阿克霍西亚新的王都“塔利塔克”,他曾经留下过一句著名的话。

“我王立时,诸王皆死。”

大祭司看着巴哈,咏叹出了这句话。

“那么,我的王储,去追逐你心中的光明与秩序吧。”大祭司看着跪地的白金武士,“就让拉特、修还有…”

“不,大祭司。我此行不想带上任何随从。我甚至连‘金星’都不会带上。”巴哈大声地打断了大祭司的话,金星是他那个翼龙坐骑的名字。“诺德大帝曾说过,不用脚步丈量土地的起程,都是毫无诚意的作伪。我希望能一个普通龙裔的身份传达我的信念,如果只是以王子的身份来命令的话,理想这种东西,是不能得到贯彻实施的。”

什么?巴哈是王储?那位著名的龙裔之王诺德的直系子孙?难怪他的皮肤是白金色的。难怪他能统率神殿的武士队,那可是龙裔里最精锐的一支战斗力!

“我想做未来的王,不愿意做过去的王,您懂我的意思吗?我为王站立在王座之时,过去所有的王都和我无关,我只是我自己和我的人民的王,而不是其他国王的子孙。” 巴哈亲吻着大祭司袍子的一角,“所以,我想和与新交的朋友一起出发,我有预感,在和他们分离之前,我应该能从他们身上学到更多的东西吧。”

“那么,我的王储,我同意了你的决定。”

“我将以一个叔叔的身份而非祭司的身份祝福你。”

他亲吻了巴哈的额头。

“祝你归去犹如来时,笑颜常在。”

艾克斯红着眼眶,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他们。

“那么,巴哈姆特在人间的权杖们!为了‘未来王’的信念,为了巴哈姆特的荣光能够重新随着龙裔帝国闪耀人间,我们将握住权杖的权柄!”大祭司挺直了脊背,就如一只睡梦中的巨龙突然清醒,宏亮的声音在山谷间回响着,“从今天起,巴哈姆特的权杖将重新踏入塔利塔克,被遗忘山谷的龙裔牧师和武士们重启巡礼之仪!”

这可真是个了不得的决定!

艾克斯带着迷茫的眼神站在我的身边。

我看着他梦游一般的神情,忍不住握住了他的手。

巴哈姆特的使者开启巡游之礼,这正是龙裔帝国开始立教,确认加冕之帝前的准备啊!

“艾克斯…”我的心中有某种念头激烈的涌动着,

“也许我们正在见证的,正是那未来会被不停传唱的历史!”

41朽木不可雕(加更)

巴哈跟着我们起程,于是让人头疼的事情来了。

那就是——该用何种方式出发?

艾克斯不会骑马,巴哈的翼龙则被留在了神殿,而我的“月光”托付给了瓦斯特。我请他将月光带到灰原市,等待我去取。

如果我们都步行的话,那寄养在猎人那里的老狐狸该怎么办呢?如果我们骑马的话,总有两个人要在地上走,可是如果用马车的话,体重达到近两百斤的龙裔可不是老狐狸拉得动的。这么一商量之下,简直一团乱麻,连主意最多的艾克斯都没办法。

巴哈也没有想到我们还有一匹马,他还以为我们是步行来的塔利塔克。

不管怎么样,先去城外把寄养在猎人那的老狐狸领回来吧。

“什么,你说你把老狐狸卖了?”艾克斯拎着猎人的衣领,大力的摇晃着他的脖子,“那又不是你的马!你有什么资格卖掉别人寄养在你这里的东西?”

他真的很生气,老狐狸是唯一的一匹能和他友好相处的马,一路上他都让马夫和小厮们喂它最好的草料。

这个长着一副忠厚老实相的猎人“噗通”一下跪在地上,“我也不想啊!可是那位路过的贵族是领主的儿子啊!我们脚下的山,山里的猎物都是领主的,我要不把马卖给他,我就会被禁止在山林里打猎,没有了生活来源,全家也就是饿死的命!与其这样,还不如让诸位把我打死,至少我还能给家里人留下一笔生活费用…呜…我能怎么办,我能怎么办啊…”

艾克斯一下子也傻了眼,这猎人都说出“你把我打死好了”这样的建议了,他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是诡辩。”巴哈阴沉着脸弯下了腰,“遵守应有之规则,是世间万物不陷入混乱的根本。他们将马匹交付于你,并支付了报酬,你便和他们有了协议之规则。山林和猎物是领主的,这是领地之规则。但他的规则并不能凌驾你们的规则之上,因为艾克斯的马并不是领主的东西。是你的妥协让他有了不守秩序的理由。”

巴哈龙裔的身份和口中严肃的话语让猎人吓得簌簌发抖。他的表情好像巴哈下一刻就会喷出火把他烧成焦炭似的…

“害怕未来会有凄惨的命运这种臆测之事,并非违背誓言之借口。”

“好了好了,巴哈你别吓他了。”艾克斯拉开了站在猎人身前的巴哈,这个猎人抖得快要晕过去了。“你把钱全部还给我们。寄养老狐狸的钱,还有领主的儿子买走你马的钱。别说的那么好听,你固然有他是领主之子的顾虑,但更多的肯定是贪图钱财的缘故!”

猎人掏出了钱袋,倒出了三十五个银币。

其中十五个银币是我们寄养的钱。

“呸,二十个银币就足以动摇你的人格吗?你还真是白长了这幅老实相!”艾克斯收回了钱,又递给他一张羊皮纸,“你给我写清楚,证明老狐狸是我们寄养在这里的马,由于你这个领民的胆小怕事而将它误卖了出去。我要拿这份口供和那二十银币去你们的少领主那领回老狐狸!”

“可是…大人…”

“怎么?你还不愿意?你信不信我拿你喂翼龙?”

“不是,大人,不是我不愿意,可是小人…小人不识字啊!”

“你…”

“艾克斯,也许不用那么麻烦。”我开口制止了艾克斯快要扯烂他衣服的行为,“你还记得安德鲁吗?他好像是灰原领的警备队长,此时应该正在灰原市的城堡之中吧。”

“安德鲁?那个和我们一起杀死熊地精的…”

那猎人听到杀死熊地精的话,摊倒在了地上。

“也许找到他的话,可以轻而易举的拿回老狐狸。”我想了想说道,“毕竟老狐狸不是什么宝马,只不过是一匹年老的普通马罢了,那个人应该也是没有的选择才会强行买走它。”

“是吗?你确定你们领主的儿子买马是为了回灰原市?”艾克斯把瘫软在地上的猎人一把捞起来。“挺直了身子说话!错误都犯下了,害怕又有什么用!”

“确定确定!我们领主的儿子很少回到灰原领,他前年就已经是隔壁领地的领主了!这次回来一个随从都没有!马也死了!那匹马全身都是伤口,我们一家吃了好几天呢!他告诉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回城堡,所以才花了二十个银币买你们那匹马的!”

“不用说了。”艾克斯几次捏着拳头想揍他,还是放下了手。他气呼呼地起身往外走,使劲地甩了猎人那所小木屋的木门。

“和你这样的家伙多说一句话都让人生气!我真怕自己忍不住把你半死!听你的口气,你们的少领主根本就不是你说的那种会用身份压人的人!”

艾克斯闷头跑了出去,我和巴哈对视一眼,也跟着出了门。

艾克斯一边走一边闷头自言自语:“我为什么会信这个家伙呢?就因为他长相忠厚?我难道忘了人不可貌相这样的话么?妈的!哪里是会拿走他一切的可恶领主!那样的人会丢给他二十银币就为了买一匹劣马,恶毒的人都是直接把马拉走的!明明就是他贪钱的缘故!说不定他以为我们是罪犯,进了塔利塔克就不会回来了,才会随随便便把老狐狸卖掉…”

巴哈上前几步,拍了拍艾克斯的肩膀,“好了伙计,事情都发生了。我们就按莉雅小姐的建议,去灰原市找那位叫安德鲁的警备队长吧。”

艾克斯无计可施的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了。希望安德鲁的话能管用吧。”

“这也只是个小麻烦,我们本来就要路过灰原市的。”巴哈笑着说,“无论去兰斯特洛还是培罗斯特,都得从灰原市出去,那里可是灰脊山脉下最像样的城市!我也得去那里买一匹马。”

我点了点头,“巴哈说的没错,瓦斯特也在那里等我,他会带‘月光’和‘流星’过来。”

“咦,‘流星’也来吗?谁骑?”艾克斯显然对那匹‘调戏’了他一整天的烈马印象深刻,一听到‘流星’的名字立刻张大了嘴。

“原本想试试看能不能让你驯服的。如果实在驯服不了,你就和巴哈先共骑一阵子吧。”

“啥?我可不要!”

回程之路走的比十几天前赶路时轻松的多,大约是没有了“生命即将终结”这样的顾虑,所以我们还能在路上聊聊天什么的。

由于艾克斯的武艺稀松平常(你太给他留面子了,就是没有吧?),巴哈决定在路上抽空教他一些基本的作战技巧。

说是教技巧,其实只是巴哈的单方面殴打罢了。

艾克斯的身材非常匀称。对于很多用武力而非头脑作战的战士来说,拥有健壮且灵活的体格是成为一名合格战士的前提。而艾克斯正好具备这样的素质。

我曾看过很多有关人类骑士的小说(?!),大部分都是孱弱的少年怎么通过艰苦的锻炼和后天的奇遇最终成为伟大的骑士的故事。但故事毕竟是故事,这样的人万里无一。

无论是什么种族,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强壮的人总要比瘦弱的人更容易成功。

所以拥有这样素质的艾克斯居然连基本的格斗技巧都没有,可想而知巴哈的态度。浪费天赋对于龙裔来说是最不可容忍的浪费,是视为懒惰的那种大敌!

“巴哈,我知道我骨骼清奇,天生异种啦,但是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用力的操练我!”

“我已经和你说过好多次了!不要依赖食人魔力量手套的力量!真正的战士应该有赤手空拳的勇气!”

“喂喂喂,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不是战士啊,我只是一个想学点自保手段的普通人!”

“你拥有战士的体格和力量,怎么能这么堕落?你在跳舞吗?怎么能拿着锤子摇摇摆摆的?眼睛不能睁亮一点吗?”

“低,高!轻一点!太轻了,再重一些!”

“拜托教我一点简单的啊!我是人啊!人啊!”

“这些动作狗头人都能轻松的做出来!不要撒娇!”

“啊!救命啊莉雅!巴哈好可怕!巴哈变身啦!”

我微笑着边擦拭我的长弓,便观看着两个人的“比武”。

巴哈可不是一般的武士,他是一名受过正规训练的战术家。指挥官通常是不会轻率行动的,他拥有的是考量战斗时所有情况的眼光。换句话说,这位叫做巴哈的龙裔王子了解所有战士、游荡者、游侠和施法职业的技能与战斗特性。

有这样的人教导艾克斯,应该要更严厉一点才好。毕竟过了灰原领后,再经过“命运之岔”,我们就要分别前往兰斯特洛和培罗斯特两个不同的方向了。

再说,艾克斯实在是太散漫了。手套和钻石星辰并不能保住他的性命。如果毫无实战经验的话,被夺走装备然后失去生命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钻石星辰是巴哈为那把亮闪闪的重锤起的名字。龙类好像都很喜欢那种亮闪闪的东西,龙裔也不例外。他甚至几次要求艾克斯把锤子卖给他,最终艾克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还是拒绝了。所以巴哈只好非常遗憾的给那把锤子起名“钻石星辰”,并强烈要求我们不要叫它“锤子锤子”。

对我和艾克斯来说,那就是一把闪亮的锤子。但我们实在不能小看龙裔那强烈的执着之意(我们快被盯化了),所以我们最后还是改口用“钻石星辰”称呼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