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夫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声音里有疲惫,慢慢地说:“既然这样,那我们该走了。”

我不明所以,跟着他转了一个身,向来路又走回去,忽然带着笑说:“如果老天爷真的让我回到过去,改变一件事,那我要回到丁丁上小学的那一天。”

为什么是上小学那一天。

我伸手拉住丁丁垂下来的小手,放在嘴边亲吻,黑暗提醒了我他又即将死去,日日夜夜我都担心他永远都没有机会再醒来。

我要回到他上小学那一天,我要送他去上学,再接他回来。持之以恒,天天如此。

像所有溺爱孩子的母亲一样,担负起我应当有的责任,在他身边睁大我的眼,为他守住安全与危险间的那道线。若干年他会责怪我不给他机会社交,自立,独处,但那责怪于我,将是最甜美的回报,因他活着。

热泪滚下我的脸颊。

杰夫轻轻揽我入怀,那怀抱多么好。

听他轻轻说:“去吧。去好好生活吧。”

那两个字像子弹一样在我太阳穴边炸开,我眼前有光明,辉煌得犹如十个太阳爆炸。所有意识在这瞬间停顿,我感觉到有人在我身后轻轻一推,把我推前了一步,面前豁然开朗,怎么我已经回到了城里,站在一条街上。四周情景熙熙攘攘,一点不似梦境。

斑马线前三辆公共汽车依次驶入公交车站,减速,准备开门吞吐乘客。

路边一对夫妻打架,老婆的耳光刚刚好扇在老公的招风耳上,皮肤未打先红,实在敏感。

四人学生乐队在不远处一块空旷地方演奏流行小调,博路人扔下纸钞零散,

无数人埋头缩颈走过方寸之地,每个人的颜容都仿佛。

一队小学生排队走过斑马线,红灯。走在最前的,我定睛看,不是别人,正是我儿丁丁。对了,我为什么傻站在这里呢,我不是要来接他放学的吗。

挥手叫喊着丁丁的名字,我迎了上去。他也看到我了,笑容绽放,眉宇间带着洋溢出来的欢喜,向我跑过来。而此时周围响起许多人的惊呼。

我回头,看到一辆发了疯的庞大公车,向丁丁笔直地冲来。我想喊叫,却喊不出来,那种做母亲的本能使我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拼命地跑过去,一把把丁丁推开,背脊上一阵奇异的冷传来,我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过来的时候,我在雪白的病房里,全身石膏打得像个木乃伊一样,眼睛一睁我就抓住身边的护士,问:“丁丁呢。”

其实我看不到,眼睛也被包住了,甚至也没有办法大声问,因为一出声,就全身牵着痛。

但那位护士非常善解人意,带笑说:“别担心,你儿子非常好,连皮外伤都没有,你的情况也不错,虽然伤筋动骨,但是内脏都没有问题,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顺带还表扬我:“你真是一个好妈妈,为了儿子命都可以不要。”

我松了一口气,恍惚觉得真是这样,记忆里我每天都在接送孩子上学,那天有事耽误了一下,急忙赶过去,就那么凑巧,刚好把丁丁救出来。

知道丁丁没事,我才算真的放下心来,这时候听到儿子天使般的声音,从远而近,到了耳边,他扑在我身上,大叫:“妈妈,妈妈,你没事吧,你疼不疼。”

我摸索着抓住他的小手,好热啊,是不是跑得热了。杰夫呢。

丁丁没听清楚:“谁?”

我重复了一遍:“杰夫呢,他没带你玩吗?”

他漫不经心:“妈妈你说什么啊?杰夫不是昨天来我家要水喝的那个流浪汉吗,他早就不知去哪里了,怎么会带我玩啊。”

一下子又跳起来:“妈妈,我认识医院花园里所有的植物,医生叔叔说我是小天才。”

我在黑暗中睁大眼睛,面前浮现出杰夫那永远笑嘻嘻的脸,对我温柔地注视着,他最后对我说的话是:去吧。

去好好生活吧。

我从前做猎人的时候,到过那个叫野花墟的地方。那里有一条蛇叫小黑,非常无厘头,是动物界的搞笑天才,放到人类社会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变成大明星,一是因为破坏公共秩序被抓起来。

野花墟的深处,我还发现了一条不知谁开出来的一条转生路。所谓的转生路,相当于交通紧张时段加开的列车,不过是供死人用的,当大的天灾人祸发生,一下很多人挂掉的时候,正常通往阴间的路就会堵塞,需要走这些临时通道。它还有一个作用,不过只有拥有大法力的修行者才能用得上,那就是带人随意回到过去的某一个时间段,把发生在那时候的事情全部来过一次。由于拥有这种法力的诸位态度都比较严肃,所以从古到今这样搞过的人,好像只有我一个而已。。。

插一下,白饭如霜对文章名字的解释:

(一千个尹美丽的诞生----我是怎么取名的

如题,编辑要我说说为什么老用一个名字。

浪游之章里面,男主人公名字叫杰夫,看过以前故事的人,一眼就说哎这个是猪哥,但是没有看过的,也不妨碍他就是个普通的杰夫。

杰夫是贯穿所有故事的主角,当然名字可以一直不变,问题是浪游之章里所有女角色,出身各异,样貌不同,此与彼皆风马牛,却统统得名尹美丽,看的人就抗议了:这谁呀,怎么又出来了?上一回不是和杰夫关系挺好嘛,怎么嫁了个有钱人就翻脸不认人了。

好吧,我在这里,隆重地为大家解释一下我取名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随便。第二:方便。

在开始一个新故事之前,我会拿键盘乱敲试手,看随机的两个拼音字里,有没有比较好的选择,如果有,就直接拿来用,如果敲半天都没有,就找两个合理的叠字,或者干脆用外国名,我好像用了特别多外国名,最常用的是BEN,本,于中于英,都干脆利落。

随机找到的名字里,我比较喜欢的有:家电系列里的关东西,猎物系列里的江左司徒,狐说里的白弃。

外国名我最喜欢的,是疯狂植物园里那三只小蚯蚓的名字,桃乐丝,银华度,碧昂丝,都是英文名字直接音译过来的,感觉很美国的六十年代。

要说正经取的名字,也有,早期的作品里比较多,因为当时还年轻,写个东西觉得很了不起,所以煞有介事,比如说狄南美,比如犀牛辟尘。

基本上,我对非人的名字都取得比较用心,对人和电器的态度就没有那么端正。想想我们的绝对主角猪哥和山狗---难道你觉得我曾为了这两个名字去翻康熙字典吗?

回到浪游之章,每一个故事里,尹美丽小姐都会出现,每一个都是全新的。不论你叫什么,世界上都有和你重名的,想要独一无二,有时候其实挺难找证据,所以,就让杰夫所到之处,都出现名字的鬼打墙,给他一个尹美丽吧。

最后,顺便告白一下,杰夫,是我最喜欢的男孩子英文名,因为我年轻时候爱过的一个人,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第二章--遗忘之冬

那狠心的男子再度出现在左近,是四年之后的事情了。

没有被辜负过的人,大约难以了解什么是刻骨铭心。三百六十五夜夜夜不能睡的记忆就是那把刻啊铭的刀。一刀刀在窗帘上雕出黎明。如是四年。

本城所有心理医生,我都一一光顾,无人可以治愈我――自然。这个世上,谁能治疗失去。何况我求医的本意,不过是一枕小睡。在一张舒服的床上,在一张有人无声陪伴左右的床上。在一张没有往事痕迹的床上。

我庆幸这世上还有这样一清二楚的事,只要你付够钱,就可以得到意料中的东西。

世界美如斯,而我打定主意见如不见。

那一天是某一个夜店新张。我路过,决定进去喝一杯酒。

吧台上已经坐满了人,两侧的女郎和我一样孤形只影,但妆色新鲜,衣裳热辣,频频有电话进来,显然故事都在酝酿。

恰似我四年前,把锁骨与膝盖,都高高亮出来的时候。

一个人要自觉自愿地老去,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

喝完第三杯加冰的纯威士忌,我拿起包准备走,忽然一只手搭上我的肩,那声音带笑说:“咪咪,今晚穿那么多。”

转过头去我看那人。不高,眼睛狭长,看人神色若有若无。剪到不能再短的头发,刺猬一样扎出来,和夜场迷离的光线对抗着。站在那里,整个人好像会随时闪出光来一样。

我淡淡地说:“你认错人了。”

他愕然注视一下,笑起来:“当真认错了,不好意思。”

放在我肩上的手却没有收回,一壁说:“怎么称呼?”

我顿了一顿,慢慢说:“思思。”

他自然而然,在我脸上抚一下,说:“思思,今天穿这么多。”

我眉眼一跳,沉下脸来瞪着他,却遇到一副无可无不可的神色,怪有趣地望着我。

这男人在女人身上的自信,是一千两千个伏在温柔乡里的功夫磨回来的,就算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也打不出半点惶恐。

我顿时泄了气。挣扎着拿起包走了出去,身后他找到了真正的咪咪,那娇嫩的女声叫起来,嗔怪道:“这么晚才到,我们等你好久。”

迟到会怎么样,无非喝一杯,两杯,三杯。纯的,兑的。混合的。我们来此求一醉,而后想尽办法延宕那结果的到来。

站在夜店门口,我深深深深深呼吸。

松弛下来,手背传来刺痛。我左手的指甲,掐破了右手的皮肤。

血珠一滴一滴。一滴一滴。

从前有人问我,爱的背面是什么。

年轻的我,理所当然说是恨。

不能完璧无暇,那就玉石俱焚。

不能厮守终身,那就天人永隔。

这颗心拿出来无人愿意承受,那就把它踏在泥泞里踩成齑粉。

然后现实给我一个干净利落的案例示范,告诉我爱的背面。

其实是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