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叫我:“尹小姐。”

抬头看是二哥,大卫王的经纪人。德高望重,手眼通天。

小个子的男人,秃头,永远一件白色立领衬衣配个黑外套。看起来很憨厚,却是出了名的扮猪吃老虎。

我懒得站起来,只笑一笑:“你好。”

他顺势在我身边坐低,伸长腿,两手在额头左右狠狠揉搓了几下。太阳穴上泛起一片红。

从侧面看过去,极为憔悴,两个眼睛都深深陷进去,血丝都要成群结队地飙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大卫王不让他省心―――但他那么红,就不省心都是值的。

说句话都很累一样,好久才开口,说:“尹小姐,大卫那边不好意思。我等下再和他沟通。”

我拍拍他手背:“不必了,我最近也很疲倦,没有工作最好。”

他神色古怪,慢慢转头看向我,说:“为什么要说也。”

这么敏感的一个人。

我直言:“你样子很不好看,最近太累吗?”

他几乎是呆呆地,呆呆地看着我。

跟菜市场那些很久都卖不出去的病鹅,一模一样。眼珠子死掉了似的锲在一大片血丝里,有一阵子我疑心他马上要栽倒在地,就此归天。

我在不同的场合见过他几次,喝酒极豪爽,说话却滴水不漏,精力过人,旗下的艺人都是第一线的,绝不是我们这些金字塔底可比,呼风唤雨。

要说工作太多会把他搞成这样,我实在很难置信。

他呆了好一阵,又慢慢把头转回去,继续拿手搓他的脑门,搓得跟虾米一样暴红,几乎要滴出血来。

忽然很快地对我说:“我女朋友死了。”

再没有多停一秒,站起身来走了。

我一时回不过神来。

女朋友?死了?

他的女朋友是谁,我完全不知道,听闻他的名声颇不清白―――但谁要一清二白?这什么世代,男人的清白都以正常为代价。

但我没机会问太多,

杰夫的电话来了。真的是十分钟。

“哎,我劝你还是不要变成玛丽女王的样子吧,第一她脸太尖了,第二她死得可难看了。”

我气不打一处来,呸呸呸,什 么跟什么。而且---你在哪里看到的玛丽女王啊。

他说:“我叫一个朋友回1592年看了一下,顺便带了一幅画像回来,啧啧,女王皮肤可不怎么好,那时候的化妆品质量不过关吧。”

我歪着头拿着手机,愣了半天。

清清嗓子,却硬是出不了声。

一个人用一种很正常的语气跟你讲一件很荒谬的事情,你一门心思要相信他,但实在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放到谁身上,可能都有我眼下的表现吧。

荒谬到此还不算完,他在那边不知道捣鼓些什么,唏唏簌簌,好像还在低声跟人说话,然后对我说:“哎,一会有人送那个画像给你啊,你看看有没有 参考价值。”

这个家伙说风就是雨,一下就收线,毫无缓冲余地。要是和他两地分居谈恋爱,想打电话缠绵一下不是要气死。

是谁洞悉我的心事,冷冰冰在我身侧搭话:“相信我,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

就在我的耳边,离得如此之近之突兀,我惊吓到几乎当即跳了起来,转头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唯独眼角仿佛有幻影一般的身形轻柔闪过,空气中微微的风意轻抚,在这全封闭的摄影棚中显得奇异,我迷惘四顾,发现我脚下有一卷东西。

厚而韧的皮底布面长卷,手感粗糙结实,制作工艺简单直接,不大像是现代的东西。我满怀疑惑拉开,浓墨重彩扑面而来,带着强烈刺鼻的油彩气味,我瞪眼一看,脑门上好像给人劈面一掌。

画卷中人头戴皇冠,手持权杖,披风上镶嵌重重累累的黄金流苏与宝石,神态庄严,眼望前方,下巴尖尖的,眼睛很大,肃穆中透出女性独特的柔美气息。人物背景是独角兽像。

苏格兰王室象征。

千真万确,这幅图画,画的正是苏格兰玛丽女王。

什么时候的画像?谁把它送到这里来?

耶稣基督。

我在角落里的一惊一乍,没有逃过二哥的眼---或者他一直在注意我也未必。走过来问我:“你在看什么。”

随即就被那画卷吸引,他的抓狂程度比我何止高出一点点:“提阿尼女王画像真迹?”

看他的样子,就算十个女朋友在眼前死给他看,估计也抢不到一点风头,抓着那画卷小心翼翼,沙里淘金一样慎重其事盯着看,一路喃喃自语:“形象饱满,初启蒙的透视人物画法,这个金和紫是典型的宫廷用色,底材精美,是真的,真的。”

眼睛里要喷火一样,猛抬头把我看着:“你在哪里弄到的这个?”

我老实答:“朋友送的。”

他的表情好像我硬塞给他一个臭鸡蛋一样:“朋友?什么朋友送你这么昂贵的东西?”

昂贵?这玩艺很贵吗?拿来干嘛,闻着都杀眼睛。

二哥恨不得一掌pia死我:“价值连城,连城!!!苏富比几年前出过一幅,十七仿的,卖了上千万美金。”

听到这里我觉得第一这个人居然懂点艺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第二品德实在不算坏,至少他没有一边心中悸动如潮,一边故作淡定的跟我说:“哎,这东西污染环境对人体有毒,给我两百块我帮你处理了。”

虽然依依不舍,还是拿回给我,看我大大咧咧卷巴卷巴,那样子之叫一个心疼,好像我手里卷的是他亲儿子。

我看了不落忍,一伸手:“送给你。”

他今天受惊不小,有损智力,粘上毛比猴还精的一个人,硬是不敢信我说的话,我看他一副老年痴呆提前的样子,干脆往他手里一塞:“喏喏,给你。”

他双手抱着那幅画,愣了半天,终于憋出两字:“为啥?”

我摇摇头:“我不懂这些东西,朋友送我做造型参考的,现在参考完了。”

就算可以换上千万美金,我可以拿去做什么?

我想要的,就算将全世界的黄金堆积起来去换,也是换不回来的。

二哥见我不是开玩笑,忽然一把拉住我:“我不能要。”

换别人看了,一定说这二位是傻子---几千万美金呢朋友,推来推去的,怕钞票太多砸死人么?跟你说可以用支票嘛!!

他拉住我,另一只手死死抱住那幅画,对我说:“这么珍稀的东西,你愿送我不敢收,怕折福,但是我能不能借回去一个晚上?”

一个晚上?送你不要,你偏要借,是像西游记里那位老方丈一样么?借回去越看越喜欢,越喜欢越伤心,然后派两个小秃驴来干掉我?

他好像没有看过西游记,面对我疑惑的眼光沉默一阵,轻轻说:“我女朋友是学油画的,研究主题是十六世纪的人物主题油画,我想给她看看。”

背脊上一阵寒,我想起他说女朋友死了。他洞察我的心思,微微点头,说:“嗯,我家里供了她的灵位,请你帮我这个忙。”

能帮人忙,那就帮吧。谁都想过得好一点,就算努力再努力也不得。

理所当然我仍然得到了广告女主角的工作,大卫王虽然跋扈,在二哥面前大体上都是乖的。何况他看到我新的造型出来,除了倒抽一口凉气,没其他什么可以挑---不是要苏格兰玛丽女王吗,给你一个活的如何。

工作顺利完成,已经是晚上十点。我在摄影棚门口等车,一边想杰夫这阵子会在哪里,会不会又跑回去上班了。很多年来我没有挂念过谁,这感觉于我,像事隔多年再一次上真冰场,动作要领依稀浮现,身体却早不堪负担。

忽然两声喇叭响在耳边,二哥开一辆霸道吉普停在身边,冲我喊:“没开车?我送你。”

拿了我一幅几千万美金的画,偶尔当当司机也是应该的。我老实不客气爬上车,他说:“去哪?”

我想都没想冲口而出:“三生。”

这地方没开两天,想不到二哥也知道,说认识几个圈里人还投了点资,装修花了好大一笔设计费,假假的是名师手笔,又说:“哎,我都好久没出去喝酒了,干脆我们一起去吧。”

人家说好久没出去混了我相信,二哥说出来我真不信,他转脸看看我似笑非笑的样子,好像也有点不好意思,解释说:“真的,这段时间都没什么心思。”

随之沉默下来,转头看看后座,那副无厘头出现的玛丽女王画像静静躺在座椅上。

二哥这晚和我去了三生,之前我还陪他回了一趟家,在本城有名的湖滨别墅区,住户非富则贵,看来他从旗下艺人身上,的确是捞了不少银子。

他要回家的原因,是因为那幅画实在太重要,不锁进保险箱再压上两块青砖,无论如何不能放心。我听了不以为然,招来人大惑不解,说,要不就是我打心眼里知道那幅画是假的,只不过仿造技术超一流,要不就是我脑子进了水,看着金山银山没动静,非要嘿唷嘿唷接工作来白手起家。

听到家字我脑子里有一点短暂的空白,感觉上这一种物事与我没有任何干系。倘若一定要提我能感受得到的部分,仿佛就是本与我生活在一起的那段时间。

十一点半到三生门口,外面没有见到杰夫,我忍不住四处张望,却很快被二哥拉了进去,他于这种场合,犹如鱼与水,相得益彰,情投意合,刚刚回家那几分钟,还换了黑T牛仔,活脱脱一身行动装。叫了酒,在卡座里乐不可支的四处张望,忽然说:咿,那边有个小妞质素不错,我去去就来。一跃而起,三两下便消失在拥挤喧嚣的人群。

我摇摇头,独自倒了一杯威士忌,慢慢喝,不时望门口看看---刚刚进来时候和芳芳打过招呼,让她叫杰夫来找我。

但他一直没有来,灯红酒绿对于不在其中那个人来说,寂寞而疲倦,空自缭绕,无从追逐。我叹口气,倒了第二杯酒,二哥却又回来了,说,哎,你一个人喝这么快。坐下,和我碰一杯。

我问他:“那个女孩子上手了没有。”他耸耸肩,很简洁的说:“身材还可以,脸不够精致。”仰头就是一杯酒,我好笑:“随便泡一个要求也这么高?”

他好像酒量不大,这么一点酒, 红头胀脸的,一下子摸出钱包,从里面掏出一张小照片给我看---我女朋友,美吧。

灯光昏暗闪烁,我凑过去本不过是随意一瞥,眼光却立刻被牢牢吸引住。

我做这行,见最多的就是美人,常人所说的漂亮,在我们眼里是完全不够标准的。

但照片上这个女孩子,真的只有美可以形容,其他任何词汇,对于她都会成为亵渎。

黑白照,只是站在一个模糊的旧房屋前,脸容上点妆不见,或化妆的技术,已经接近 大象无形,她神情淡然对着镜头凝望,让所有见到照片的人,背上毫毛都为之一凛,徒生悲伤---为什么这不是我,或我一生为何从未有缘与她见过。

我久久望着,终于不得不说:“真是美。”

二哥醉意已微醺,将那照片贴在嘴唇,万般珍重的亲,态度庄严,这倘若是演出来的,他绝不该以经纪人的身份在娱乐圈打滚,直接上第一线,不日就是影帝。

又小心翼翼将照片放回去,揣好钱包,立刻神气就变了—那张照片,或那个人,好像是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只要念一念,盖世的英雄,立刻变作积年的痨病,恨不得满地下就滚起来。

对我说:“你说,我要求怎么会不高。”

这个理由我心服口服,大家意见一致,酒逢知己千杯少,一瓶威士忌见底,又要一瓶,他也是个异人,一口已经是醉了,一瓶也没见他死,越喝话越多,将许多圈内的八卦讲来我听,他中气足,口才又一等一,一个人能模拟十个人吵架的场面,惟妙惟肖,态度偏生还很慎重,似不关自家事,只把书说的冷淡意味,虽然那么吵闹的环境里,都让我一面听一面笑,酒意上来了,身外浮沉,都不重要---本来也都不重要。

讲到后来,二哥忽然把酒杯一放,凑到我耳边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拉着我的手,放在他胸口,我知道他对我没坏意,凑过去,只听到他小声说:“我女朋友,是自杀的。”

越来越小声,说:“我出去工作两个月,回来当晚,她自杀了。割腕。”

抓着我的手很紧,几乎要掐进我的皮肤里,声音喃喃,在我耳边,激烈的舞曲节奏快得叫人不能喘气,却一丝一毫抵挡不住他游魂一样的言语,一个字一个字扎进我的血管:“她留下字条说,人生不快乐。”

人生不快乐,彼世或安然。

倘若我使你伤了,请多原谅我一次。这一次之后一定是够了。再也没有更多了。

我们都解脱了。

二哥终于把我手掐破。那血珠滴出来,缓慢流下,不到坠落,已凝结了。

那一晚我在这里再遇本,也对自己做过同样的事。

此之死别,彼之生离。

为什么倒霉的都是老娘的手

但我知那女子意思,甚至举世不会有人比我更明白。

我亦曾慎重考虑走同样一条路,最后并非对生命的渴望强烈过赴死之决心,只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像我这样对任何东西都漠不关心的活着,比肉身躺于坟墓之下沉睡,更能体会死亡之清澈明净,以及生命本身的毫无意义。

任何奇迹,异状,世事与变化。在我都是浪费。

四年中只有昨晚,我唯一感觉自己真实存在。

在杰夫极陌生而似极熟悉的怀抱中,他在睡梦中亦照亮四野的荒寂。

分开我四周沉重的寂静与无所谓,比摩西分开红海更轻而易举。因他不借神力,他只是顺理成章。

我忽然渴望奔向他,让他张开双臂拥抱我。

二哥还是那么紧地握我的手,他的眼睛在大量酒精冲击后,仍然精光四射:“美丽,我把我最大的秘密告诉你了,你呢,你有什么秘密。”

秘密?我的绝望是我最大的秘密,但我担保你不会有兴趣的。

所以我把那个最有娱乐价值的奉献给你。

“我能变成我看到的任何人。”

他居然表情很严肃,点点头:“我也能。”

终于松开手,对着我掰指头:“给我一瓶粉底液,一只眼线笔和一管口红,我可以把任何一只猪头,变成今年的香港小姐。”

还若有所思地想了想:“嗯,香港小姐是我的极限了,世界小姐会麻烦一点,你知道的,猪头通常都不够秀气,光化妆没有用的,一定要配合整容。”

刚说出他一生中最大的伤心事,立刻又可以胜任综艺节目搞笑的重头环节,其间交错,天衣无缝,在这个圈子里混到他那个地步,的确非常人可言。

懒得与他多讲,我径直从他口袋里强行摸出钱包,抽出那张照片,他一个不察被我得逞,脸上的表情猛然间足可杀人。

但我没什么好怕的,狠狠看了那女子几眼,想她当时颜色,心境如何,那眉眼如一朵清莲午夜无人随风跳舞,缭绕风情水流石上琴一首。

二哥劈手把照片夺回去的瞬间,恶狠狠瞪着我,咆哮:“你拿我什么都。。。”

猛然间怔住了。

就好像被雷劈了一样,外焦里嫩在当场,对我惶惶然地看着。

我静静看着他。以他死去女友的容貌,以及眼神。

两个人坐在越夜越亢奋的夜店,两边的卡座中已经有大量的人喝醉,在狂歌乱舞,旋转跳跃,所有眼睛都从黑色进入红色,仿佛很快会因兴奋太多而直接爆掉。

在这种地方呆一阵子,脑袋会变成一团爆浆,但多呆一阵子,你就会觉得没关系了,反正脑袋也没有什么用,要来干嘛。

只有我和二哥,对望时看到彼此都在时间的旷野,我已经逗留很久,他却刚刚到来,此刻在他男人味十足的容颜上,流露出孩童一样的怯怯疑问,伴随哀伤。

轻轻靠过来,在我肩膀上靠下,贴在我肌肤上,贴着。

他真的是醉了,软弱地地说:“不要离开我,阿姝,不要离开我。”

说完以后,他就睡着了。

我相信他必不会绝不会落入我的境地。很快便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

原始社会为什么要男人出去狩猎,大概是他们被伤害后都比较容易复元,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

轻轻把他放低在沙发上,我起身走出去,想了想又转回来,拿了他的钱包

在酒吧里我找到况芳芳,问她杰夫今天有没有上班---理论上我可以给他打电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接。

答案是没有。他今天请假,芳芳一边说,一边疑惑地打量我,不大认得的样子,我自我介绍,才看到她嘴角浮起心领神会的笑意,还有一丝欣喜,那种欣喜通常只在一个自己春风得意,青云直上,每天中奖的人脸上能看到,她不放开我走,继续热切的说:“尹小姐你的形象真是百变,哎, 你是不是找他去当模特的?哎,他很不错的,你一定要帮帮他。”

这么激动?难道事成之后你可以分一成佣金吗?

看出我的疑惑,她解释:“尹小姐你别误会,杰夫在这里做的很好,老实说一个人当十个人用,我们都舍不得他走,不过。。”

她可能并不是很习惯真心说某人好话,这会儿都有点扭捏:“不过,他实在人太好了,应该去过好日子,别留在这里浪费了。”

况芳芳这样的女人,打理三生这么大规模的夜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只是基本条件,要硬如鹅卵,也要软如棉花,绝不是一根好种的葱,险恶江湖里滚出来的刀心利嘴,火眼金睛。对杰夫用上了善心,我都忍不住有点讶异。

问她:“他哪里人?什么时候来这里做的?以前做过什么你知道么”

芳芳一概摇头:“不知道,这里开张招保安,他一个人走进来就开始做了,人真是没得挑啊,但问他什么,他都笑着不讲话。”

说第一次见到杰夫,穿件随随便便的蓝衣服,什么都没有,开口第一句话是:‘赶快给我吃点东西,我要饿死了。但神气却还像是天下最富有,最快活的人,笑嘻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