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仲文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九九啊,我星期一换课了,以后我星期一早上都没课,我可以在香港陪你过完星期日,星期一早上直接从香港飞上海。”

九九瞪大眼睛,“真的吗?”

“这种事还能造假吗?”兰仲文笑着反问,“现在大一课比较多,暂时排不出那么多时间,等以后大二我看看能不能星期一和星期五都不上课,那样我就可以星期四回来见你了。”

九九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心情,总之很开心,胸腔里好像被无数糖果塞满,甜得她绽开笑容。

兰仲文为自己做的每件事情,都不会先承诺,而是办到了才开口,看似随意,其实他是早早就打算好了吧,等到实现了,才告诉她。

他为九九做过的事情,足以令她温暖一辈子。

这就是俗话说的感动吧。

心里即感激又心动,站在微风中,紧紧抱住了兰仲文,“兰花儿,我爱你。”

这个时刻,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

兰仲文的脸忽然红了,却掩不住他嘴角的笑容,“我也是。”

“你也是什么?”九九反问,他从来就没对自己说过我爱你,九九很好奇兰仲文说这句话的样子,她很想听。

“也是爱你啊。”兰仲文吻了她的唇角一下,“九九,我也爱你。”

九九忍俊不禁,回应他的吻,朦朦胧胧的说,“我要一辈子跟你在一起。”

吻毕,九九脸红心跳,兰仲文笑她,“嗯,我还记得你说过你非我不娶呢。”

九九大囧,“都说了那句话是失误了,你就不要老是提了嘛。”

“为什么不能提?我就要说,你非我不娶。”

“好啊,我娶你,你要入赘吗?跟我一起姓萧吧。”

兰仲文脸色一沉,“不干!”

“来嘛宝贝儿,你以后叫萧仲文。”

“滚蛋,我捏死你。”

九九哈哈大笑,脱开兰仲文的怀抱跑远了。

兰仲文也不追她,站在远处凝望她,眼珠柔得山水同色。

我的九九,愿你一世无忧。

出发去北京这天,九九拉了个20寸的行李箱出来,笨重拖拉,兰仲文一见她就笑了,“就去玩几天,你干嘛带这么多衣服?”

“这你就不懂了,我带了5套衣服,可以一天换一套,另外我还带了3双鞋子,可以搭配穿,还带了卷发器,零食,收纳盒…”

“什么?你连零食跟收纳盒都带?”

“对啊,住酒店晚上饿了可以吃零食嘛,至于收纳盒,袜子和内裤放在里面嘛,找起来方便。”她才不像小姨那么迷糊呢,天天打电话给姨父问她的内衣内裤放在哪里。

兰仲文噗呲一笑,“第一次发现女孩子出门这么麻烦,我们多简单啊,两套衣服搞定。”

“好吧。”其实九九想说,你长得帅,就算天天穿同一套那还是帅,所以这穿衣服吧,还是要看脸的。

长得帅的人穿衣服,人家就想买同款,长得挫的人,人家只会说土,并嗤之以鼻。

飞机起飞的时候,九九伸手拨头发,兰仲文帮九九拍下旅程第一张照片,快门一闪,一张照片从相机中吐出来。

兰仲文取出照片,抖了抖。

照片中,少女纤细的手臂停留在头发上,面容娇俏无暇,穿白色棉质裙,如雾中踏水而来的荻花,一眼惊起尘世繁华。

九九接过照片,看了好一会,“拍得真不错。”

“那当然。”说着把照片拿了回去,塞进自己口袋里,“这张我拍的,是我的。”

九九鼓着嘴,“什么啊,我还以为你要送我呢。”

“那肯定不能送你,这张是我的处女作,我要保留起来,以后每天拿出来欣赏一下。”

九九噗嗤一笑,“原来你是想睹物思人。”

“不行吗?”

“行。”九九眼睛晶亮,“到时候你多帮我拍几张吧,我留几张给我爸妈他们留念,以后去香港了,估计就只有大节日会回广州了。”

兰仲文揉了揉她的头,“遵命。”

九九靠在他肩上,面容安谧。

昨天双方的父母已经见过了,都同意了他们来往,至于订婚的事,等年底放寒假举办,临近春节,亲戚朋友们都会回广州,到时候邀请他们过来,一定热闹非凡。

至于萧老太太,孙女订婚,她也是要出席的,不过她肯不肯来,就是一回事了,毕竟之前在香港闹得她下不来台,她估计很生自己的气吧。

“你怎么了?”兰仲文把下巴抵在她发上,轻声询问。

“我在想,到时候我回香港去了,会不会又跟奶奶他们闹不愉快。”

“你啊,就是喜欢想太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没发生的事情,不要自己去猜,很累的。”他都会帮她解决的,所以他不要她烦恼,要她快快乐乐的,一辈子那么纯净美好。

两人心思各异,却同样是为了对方而努力,一个想变的强大,跟上他的脚步,并且不在拖累他,俯瞰天下。另一个则是想为她遮去世间一切丑陋,许她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也许这就是世间上最默契的感情了吧,彼此虽然不讲,却像心有灵犀一般,一直在为对方变得更加美好,优秀。

兰仲文想,他也该行动了,去了上海之后,他才知道上海与广州的经济差距这么大,上海从30年代一直繁荣至今,很多东西是广州比不上的。

广州虽然是年代悠久的老城,却渐渐被边缘化,若不是四大经济特区成立,估计它的发展会很缓慢。

改革开放后,临近广州的深圳势不可挡,莅临香港台湾,高楼一座盖过一座,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广东经济中心。

时代的脚步这么快,他也要看准时机下手了,创业资金不是问题,最重要是要有远见。

他已经看中了一块现在不是明显发达的领域,那就是网络。

现在整个世界都靠电话维系,整个中国,你若不走出家门,你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比如夏天,朝阳的北京5点就能看见太阳了,而广州却要7点才看见太阳。

这就是区别,如果没有人告诉你,你永远都不知道,也许你们手中的表差距了30分钟,不对比,你永远不知道。

所以,他要让这个世界透明化,你看得我,我亦看得到你。

这块领域,将来一定会大放异彩。

到了北京,一下飞机,九九就打了个抖,从头寒到脚。

北京的国庆已经可以穿长袖了,她却还穿着吊带裙,冷都冷死了。

兰仲文从包里翻出九九的长袖给她披上,“看吧,我都说了北京冷的,你不信。”

“搞毛啊,广州那边穿吊带裙都热死人,这边都这么凉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所以我叫你带长袖来呀,你不会都带了短袖吧?”

九九鼓着腮帮子点头,“我以为只是有一点冷,只带了一件长袖。”

兰仲文无奈扶额,“就知道你会这样,等下吃完饭就去买几件长袖吧。”

“可是…”

“可是什么?”

“我的短袖都是新衣服,才买的,我想穿。”

“要风度不要温度啊?”兰仲文点了她的头一下,“我才不准你这样,万一感冒了怎么办?你那些短袖等回家了再穿,咱们就玩五天,你买两套长袖替换就行了。”

这时代,北京的四环还是一片村庄土路,三环算住的远的,雾霾不大,整体面貌清晰,矮楼四合院居多,透着股强烈的中国历史味道。

房屋多是古香古色,保留历史原貌,很有特点。

兰仲文订的酒店在王府井附近,那里莅临故宫人民大会堂,九九喜欢古典的东西,又喜欢吃的,住这里刚刚好。

王府井全是吃的,很合九九的心意。

他们坐在计程车里,九九一路探头看着,内心亢奋。

北京跟广州是完全不一样的,广州的建筑带着战争时代的骑楼色彩,多是灰白色,而北京带着中国历史的悠远色彩,多是暗红色。

路过故宫,那里挂着*的画像,九九兴奋地拉着兰仲文的袖子,“你看,故宫,我只听我爸说过。”

这时代在中国经商是要来北京考试的,由几位名望颇高的教授审核,通过审核,才能开发产品。

先递交资料,然后考技术问题,教授会问你为什么要开发这个产品,它有什么用处,会不会产生危害,对中国的发展如何,逐一审核,然后教授认为你的产品合格了,就能开发。

就是现在俗称的产品合格证吧。

这时代没有网络,若不是亲身来到北京,根本无法知道北京的真实面貌,九九只看过香港和广州,用她现在兴奋的内心里形容,就是南方和北方的建筑区别太大了。

视野在一次受到冲击,令九九即兴奋又期待地想,上海会是什么样子的?

她以后一定要去看看,四处转转,看看各个地方的风俗人情。

兰仲文微笑,指着对立面的建筑说,“漂亮吧?那是人民大会堂。”

九九顺势看过去,好不激动,“明天我要来这里玩。”

“本来就是这样打算的呀,等下吃完饭我们先去王府井买长袖,你不是喜欢复古的东西吗?那边的东西很有古典特色的,格格帽,绣花鞋,什么都有。”

“真的吗?”九九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不过你怎么知道?你来过北京?”

“去年跟我爸来过呢,九九,这里有种小吃,不知道你有没有胆量吃。”

“什么小吃?”

“就是活烤蝎子。”

“名字听起来好像很好吃,我等下要试试看。”

听说和亲眼看到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此刻,他们已经把行李安顿在酒店了,轻身上王府井逛街。

九九站在烤蝎子摊前,看着一只只活生生的褐色蝎子穿在一根木枝上,12只脚上下晃动着,撩得她心里毛毛的。

九九瞪大眼睛,越看心里越毛,她索性不看了,苦着脸对兰仲文说,“我不要吃这个。”

“你不是说好像很好吃吗?我买一支给你试试看。”兰仲文忍着笑,说着就要上前买。

九九死死拉住他的袖子,“我真的不要吃这个,它们是活的,脚还会动,太恐怖了。”

“九九,你不能暴殄天物啊,这个蝎子还很贵呢,是小吃界里的翘楚,你不是号称吃遍天下美食的萧九九吗?怎么可以错过这等美食?会遗憾终身的。”

“我真的不要吃。”尤其是看着旁边还放着一盘盘蛹,有密集症的人伤不起啊。

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视觉冲击了,撒了丫子就跑,留下兰仲文在身后笑得岔气,“萧九九,你这个胆小鬼。”

九九走着走着,闻到一股熟悉的臭味,她仔细嗅了嗅,咦!是臭豆腐的味道。

她跑过去,伸出一根手指,“老板,来一份臭豆腐。”

“好咧,小姑娘,听你口音不是咱们京城人啊。”北京人跟广州人不同的就是,他们很热情,说话卷舌,喜欢两字说一字,语速快,爱说咱们,京城,扯淡呢。

九九起初听得一片迷茫,半响理清了他的话意,学着他卷住舌头说,“老大爷,您说慢点,我听不懂呢。”

卖臭豆腐的老大爷顿时乐了,“你这小姑娘,真有趣,哪里人呀?”

“广州的。”

“好地方啊,你们现在那边天气怎么样…”

九九买一份臭豆腐,就被问了十来个问题,可见这北京人的热情啊,要搁广州那边,就是弄好了才笑着对你说,“靓女,你的豆腐。”

所以九九对北京的第一印象特别好,城市很有中国的特色美,人也淳朴热情,是个暖融融的城市。

买完臭豆腐又买贵妃卷,九九边走边吃,不亦乐乎。

兰仲文刚才不知道哪里去了,这会子终于回来,九九啃着手里的贵妃卷问,“你刚去哪了?”

兰仲文见她手里提着几袋油炸的东西,皱了皱眉,“你又吃这么多油炸的东西。”

九九心虚,慢慢吃了口,才道,“我又不是都买给自己的,我还买了一些给你呢。”

“还敢忽悠我?你明明就知道我不吃这些东西的。”

“好嘛,看见不错就都买了嘛,你去哪里了啊,刚担心死我了。”

“我看你吃得很过瘾啊。”

九九在一次心虚低头,好吧,她承认她吃得忘记找兰仲文了,等全买完了,才发现身后的少年不见了。

兰仲文敲了她的额头一下,九九惊喜的瞪大眼睛,伸手拿下敲在她额头上的青铜古簪,“你去买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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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二更,下一章是卷二结局篇,今天序序将完结卷二,明天开启卷三,大家么么哒

、第五十二章 芒果吻(二更)

兰仲文挑唇,“你不是喜欢这些玩意吗?”

九九细细看着手中花纹反复的青铜簪,心里甜蜜。

“是啊,我喜欢,对了,你有看到卖绣花鞋的吗?小姨叫我给她带一双京味的绣花鞋给她。”

兰仲文努嘴,“在那边呢,一大片全是。”

九九的宗旨是:出来玩嘛,就是吃吃喝喝,不然就跟没出来一样,还不如在酒店睡大头觉。

她伸手拦了一辆人力黄包车,这种车她只在电视上看过,看上海滩的时候,老看见冯程程一伸手,黄包车就停下来,她早就想威风地尝试下了。

一辆黄包车在九九眼前停下,九九踩了上去,兰仲文无奈摇头,“那么近你还要坐车。”

“试试嘛。”说着把兰仲文也拉了上去,两人相拥而坐,风徐徐吹来,九九张开双手,用手感受着无形的风,仰头微笑。

兰仲文把她的手拉下来,“注意形象。”

好像唯美的电影突然卡片,九九的好心情被兰仲文破坏了,瞪着他,“就不能让我装比一回吗?”

“不能。”兰仲文打断她,一本正经,“这样人家会觉得我们是疯子。”

“切。”不解风情的家伙。

九九凝神看着鞋柜上的绣花鞋,白的黑的红的蓝的绿的,她咬着指甲,还以为绣花鞋很便宜呢,结果比普通的鞋子还贵上几倍,不过鞋面的花样绣得很逼真,很是得她的眼缘。

九九喜欢一切复古的东西,她觉得有一种神秘美,很难用语言去表达出这种美,但就是觉得无可代替。

今天她买的长袖都是宽摆宽袖的白棉衣,或绣着图腾,或绣着花草,很好搭配衣服,这类衣服其实逐渐被衬衫代替,已经很少见了。

但是九九很喜欢,她觉得穿起来清瘦高挑,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典雅感觉。

也许玩艺术的人都是这样的,眼光很是极端,要不就很喜欢古典的诡异装束,要不就喜欢现代人还不能接受的夸张打扮。但绝对不愿站在中游的地方,九九就是典型的例子,她很讨厌现在最流行的垫肩蓬袖衬衫,感觉穿在身上肩膀壮壮的,很像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

试了好几双绣花鞋后,九九终于选好了,她买了一双黑色和一双蓝色,白色其实是最好看的,但是太容易脏了,只适合在特殊场合穿,于是她买了白色给小姨。

绣花鞋穿起来鞋底软软的,一点也不膈脚,她打算这几天都穿绣花鞋了。

买好鞋子后,九九又要去逛小饰品了,她跑了进去,就像个小孩子一样,东跑西窜。

兰仲文提着她买的东西跟在后头,适时提醒她,“你慢点跑,别摔着了。”

九九唔了一声,头已经埋在扎堆的荷包里了,她拨着荷包选了选,都不太喜欢,荷包不好看。

于是她放弃,把视线转向一堆木梳里,木梳一直跟女鬼传说脱不开关系,她打了个寒颤,再一次放弃,绕过几个弯,走到一堆小内衣小内裤前面。

居然还有内衣内裤卖,九九忍俊不禁,刚好可以买几条,她埋着头仔细选着。

兰仲文本来想走过去跟她说话,看见她在挑内裤,也不好意思上去了,站在一旁梗着脖子,以免让人误以为他是变态。

九九挑着挑着,发现一个奇怪的人,一个光头的和尚在那挑内衣,他穿着僧袍,大手摸着内衣的罩罩,在那闭着眼睛感受。

好像在感受尺寸有多大,一副猥琐的样子。

那人在干嘛啊?

九九看着他,心里毛毛的。

见那和尚一直摸没完,摸摸这件,又摸摸那件,九九觉得害怕,扔了手里的内衣跑了,说不定那内衣就被他摸过呢,太恶心了。

她跑到兰仲文前面,扯着他的袖子说,“你看那个人,好恐怖。”

兰仲文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就见那人在挑内衣,他看了好一会,才疑惑道:“怎么了?”

“他是个和尚啊,还摸那些内衣,不是变态是什么。”

兰仲表情无奈,“九九,那明明是个尼姑。”

九九定睛看了下,那尼姑见九九盯着她,带略带尴尬的朝九九笑了一下。

那眉那眼,清清秀秀的,确实是女子。

九九表情像吃了只苍蝇,勉强道:“好吧。”

“九九,你买完了吗?我不太好意思老站在这片内衣区,人家都看着我呢。”

九九瞬间哈哈大笑,他长了副祸国殃民的脸,又高大,站在这片全是女人的内衣区确实很奇怪。

又因为长得招眼,凡是经过的女人,都会回头看他一眼,然后掩着唇笑,回头率百分百啊。

兰仲文特别尴尬,耳根子都红了。

九九昧着眼珠逗他,“要不我买一条男士的给你?”

“一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