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不想看到咱们的结晶吗?”其实,他想世间的万物自然循环,第一个孩子的到来,不要去抗拒,也不用刻意避着,就那样以最自然最美好的心态,迎接孩子的到来。

而且因为九九的父母亡故,萧家的人跟她又不亲,他怕九九除了自己,就没有一个特别亲近的人了,如果生了一个孩子,那么她多少会有一些寄托,否则到时候九九父母的尸首找到了,怕她又受不住打击。

女人都是要通过孕育孩子,才会真正变得成熟能干,懂得父母的艰辛,也懂得要为孩子创建未来,知道活着并不是只有喜怒哀乐,还有肩上的家庭和未来,虽然压力大,也好过一辈子浑浑噩噩,像个小女孩一样长不大。

每个人,都不可能无忧无虑一辈子的,有舍有得,要自由,就必须放弃家庭,要家庭的温暖,那么就要甘愿束缚自己。

九九依赖性重,恋家,她不是一个适合独居的人,不想成家的人,必须拥有男人和经济能力和女人的心细精干,一个人可以做两个人的事,才不至于活得邋遢或者潦倒。

而只能兼顾一样的人,最好是选择一个互补的人成家,相互扶持,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来得强,病了有人照顾,累了有人哄,节日可以出去约会,吃饭的时候,也不必时时刻刻约朋友,身边有一个永远陪你吃饭的人,干什么,都不会孤单。

兰仲文虽然可以一个人兼顾两个人的事,但比起自由,他更贪婪九九给的温暖,父母给了他破碎的童年,16岁以前,他如水中浮萍,飘飘荡荡,不知道在哪靠岸。

16岁以后,他遇见了一个想照顾的人,而童年的阴暗和母亲的死亡,令他更有一点执着,那就是要永远对自己心爱的女人好,不会再重蹈父亲覆辙。

当年,他看上了母亲,却没有为母亲的未来考虑过,那么美丽的女子,若是真的爱,怎可以用自己的私心困住她,导致出世的自己和母亲,一个苦一个伤,一个从小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而另一个,忧郁了前半生,客死异乡于后半世。

爱一个人,如果无法给对方幸福,那就放了对方,而如果选了对方,那就真心交付,不要总想着什么分手什么不幸福什么在不在乎,幸福是自己创建的,而未来在自己手中,只要彼此有恒心,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住漏进来的幸福光阴。

今生,他选了九九,就决不负她。

“可是,我不想那么快有孩子。”九九神色凝重,“我觉得我自己都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如果现在生了,我也带不来。”

20岁的年纪,如何去承担一个母亲的责任?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如何去照顾一个时时刻刻需要人盯着的婴儿?不知道别人可以办到不,但九九是办不到的,而且她的耐心有限,如果成天对着一个孩子,丧失所有自由,可能会很压抑吧。

“九九,你觉得我会指望你带孩子吗?”兰仲文忍俊不禁,摸着她的短发,眼神温柔,“以你的智商,我怕孩子给你教笨了。”

“滚。”九九瞪了他一眼,“人家说正事呢,居然这么损我。”

“真的,生了孩子肯定是我来教,给你教,我不放心。”他忍着笑,这话还真不是开玩笑的,忘一给她教,她一定会把宝宝当成洋娃娃一样玩的,太可怕了。

“那更不行,要是给你教,宝宝跟你关系好,你们两一起欺负我怎么办?我现在还没嫁给你,你就这么欺负我了,天天侮辱我的智商,要是以后结婚了,我不是得被你们两一起压榨死?”

“那肯定是不会的,欺负谁,也不能欺负自己老婆不是?”他长臂一捞,把九九揽进怀里。

九九的嘴角不自觉上翘,拍开他,躲进被子里,“切,我看你是天天说我,就没有消停过。”

“哪有?我明明是宠你宠得不得了好吗?你叫我做什么事,我哪件不是乖乖去做了?喂,萧九九。”他把被子拉下来,九九已经闭上了眼睛,呼吸均匀,他挑着眉,揭穿她,“你这是在装睡吗?”

九九没回应,嘴角的笑容浅浅的,怎么掩都掩饰不住。

“我看见你笑了,别装睡了,不然…”他话说到一半,手伸进被子里,惹得九九惊叫了一声。

九九踢开被子,双手交叉挡在胸前,恼羞成怒,“混蛋,你…”

“哼哼,叫你装睡,不过手感还不错。”兰仲文得意大笑,见九九瞪着他,他挑了挑眉,靠在九九耳边,就像个调皮的孩童,在她耳边轻轻说着什么。

九九的脸越听越红,最后狐疑地看着他,“是不是真的啊?按摩了就会比较大?”

兰仲文点头,“顾融说的,应该不会错。”

九九吃惊,“你还去请教他了啊?”

“没有,是他们在学校说的,我就是听到了,然后就记得了。”男孩子聚在一起,无非是谈论这些问题,这无关猥琐不猥琐,不过是男孩子天性对女孩子的好奇,基本上不好奇的,都不正常吧。

虽然他对这种话题挺无感的,但他好歹也是个有媳妇的人,该听的话,他当然一字不落的留意了。

他的性格老成持重,从容冷静,但这不表达他就是圣人,他喜欢九九,跟个正常男孩子没有区别,一样会渴望她,好奇她,想得到她,占有她。

“哼哼,你现在是什么话都敢说了,都不害臊了。”九九眉目含笑,指着他的鼻子控诉,想当初,他一听到例假,就脸红得要滴血,想当初,她不小心看到他光裸的身子,他耳根子都红透了,而如今,他说起闺房秘话,都完全不会害羞了。

原来不止女大十八变,男大也照样十八变,自从九九病好了以后,她就发现兰仲文没脸没皮了,各种诱导她不说,还把各种闺房秘术和姿势告诉她,告诉了还不算,还要和她各种尝试。

你妹的现在才发现身边睡了一头饥渴的狼,压力好大啊。

“害臊什么?我们都是老夫老妻了,传授一点必要的知识给你也是应该的嘛。”他还自认为感觉良好,支着脑袋,笑容暧昧。

“又是这句话,切,谁跟你老夫老妻了?婚还没结呢。”

“都认识五年多了,还不是老夫老妻啊?你说咱们从14岁就认识,天天一起上学,彼此之间透明得一点小瑕疵都没有,我知道了这些事情,哪能瞒着你啊,是不?当然要和你分享了。”

“得,你把我看透倒是真的,但我压根就没看明白过你。”

“你怎么没看明白我了?”他支着脑袋,侧躺着面对她,姿态慵懒优雅。

尤其是一张刀削斧凿般的俊脸,就像有某种魔力一般,一瞬间吸住了九九的眼球。

九九满眼惊艳,不觉间把手伸到他腰上,搂紧,脸靠在他胸膛上,“我也不知道,我总觉得,我不了解你。”

“是吗?那我怎么觉得最了解我的人,就是你呢?”

“有吗?”

兰仲文轻轻点头,眼珠湛然,“其实了解这个词呢,并没有那么深重,你看,我们生活在一起这么久,都没有矛盾。就是因为我能习惯你,你也能习惯我,我爱你,你也爱我,我包容你,你也包容我,所以我们才可以这么融洽生活在一起,但这一切融洽,也是了解的一部分,比如我了解你的喜好乐趣,喜怒哀乐,你也了解我的喜好乐趣,喜怒哀乐,这就是了解了,也是我们感情好的原因。”

“是这样吗?”

“你想象之中的了解,是指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洞悉对方的想法的那种了解?”

九九点头,“难道了解不是那个样子的吗?”

他把手伸到九九背上,轻轻拍着,一边哄她入睡,一边轻声说:“九九,这是不可能的,彼此又不是彼此心里的蛔虫,猜不到的,能猜到,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越来越久,生活习惯越来越像,导致两个人乐趣兴趣爱好全部融在一起,变成一种默契,一般生活久了,无论是恋人朋友,都会有。”

九九似懂非懂得点了点头。

他突然仰起身子,凝着眼眸看她,“九九,我知道女孩子都爱胡思乱想,但是我警告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或者不满意我什么,要立刻告诉我,如果你想我们感情越来越好,就要有什么说什么,别藏在心里,好吗?”

他最怕九九乱想了。

有时候,他也不明白女孩子是什么构造,为什么可以那么敏感,一个细微的动作,一个细微的表情,可以联想到那么深那么远的问题,其实男孩子们的心理特别简单,基本上他们做什么动作,目的就是单纯的想做什么事情,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除非是一些心怀不愧的渣男,用心计来玩弄女孩子。

以兰仲文的思维和智慧,足以在权势地位的大道上游刃有余地行走,但正因为他看得透太多东西,他反而喜欢九九这种纯净,每个人活着,都在不断的变强变强,最后才发现,保持如一的纯净很难很难。

当你什么都拥有后,疲惫后,你开始想活得简单,权势阴谋使人变强,但一样累人,每天都有斗不完的阴谋,若是你不支撑着走下去,你就会被人挤压到悬崖,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的雄心壮志,只为了守候九九的纯净而存在,那么美丽的东西,一定要一辈子保存着,或许,这样纯净的心灵,活到60岁,看着还像20岁,拥有着别人可望不可即的动人灵魂。

如果皱纹终将刻在额上,我们只能做到,不让它刻在心上。

那晚,九九在他怀中睡得安眠,也许她是天生的幸运儿,与生俱来,就要无忧无虑的。

小时候,父母为她撑起一个快乐的童年,没有家暴,没有吵闹,没有寂寞,没有烦恼。

长大后,兰仲文为她撑起一个美丽的未来,风风雨雨,他自为她挡着,让她蛰伏于他身后,安稳无忧。

次日,九九醒来的时候,发现客厅一片狼藉,地板上全是饮料瓶子,撒落的瓜子壳,零食空袋。

显然是狂欢后的景象。

昨晚他们四人在打牌,顾融跟大雄玩得太晚,就没有回去,睡在客厅,安岑跟吕颖是在客房里睡的。

九九摇了摇头,撇见旁边的兰仲文皱着眉,知道他的洁癖犯了,这是好事,这证明,他要去打扫屋子了。

他走到沙发前,光脚踢了踢顾融的脸,“起来了。”

顾融睡着朦朦胧胧,抱住了兰仲文的脚,轻声梦呓,“小岑,你别走。”

九九差点笑喷了。

兰仲文也是一脸难掩的笑容,用力踩住他的脸,顾融大声惊呼,兰仲文一脸高深莫测,低头俯视他,“你的小岑叫你起来打扫屋子了,快点。”

昨晚之前,他们还是兄友弟恭的舍友,今天大伙的本性就都露了出来,兰仲文其实跟上海大学那几个哥们关系都挺好的,他本性虽冷,但在男生的圈里,分外受欢迎,朋友圈广泛。

样子长得好,对朋友照顾,仗义,性格高尚,不随意玩弄女孩子,不炫耀不浮夸,这样的男孩子,到哪都是男女老少通吃的对象。

上海大学那几个舍友,各有各的特长,基本上都是属于优秀型的,大雄那样的虽然四肢发达,但好歹样子不错,身材健壮,忠厚老实。

至于顾融,幽默界里一朵奇葩,样貌清俊,但凡他开口,都得把人逗得肚子疼,是众人之中的开心果,整体也是受女孩子欢迎的。

顾融悠悠转醒,见到九九站在远处,阳光打在她脸上,她面容模糊,看不清她的容颜。

那是谁啊?

顾融皱起眉,发现自己怀里抱着一只脚,他的眼睛往上抬,一双探不出深浅的眸睨着他,不是兰仲文又是谁?

顾融吓得立马松手,“老四你要吓死我啊。”

那眼神儿,太可怕了吧?

“一只脚就能吓死你?娇气,起来收拾屋子,等下带你们去转转。”说着指着他旁边的大雄对顾融说:“快叫醒他,一起收拾。”

说完也不等顾融回话,走到九九身边牵起她的手,“九九,洗脸。”

九九时刻不忘记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她木讷地点了点头,跟在兰仲文身后进了洗手间。

留下顾融一人石化在风里。

安岑和吕颖也陆续醒了,有外人在,她们不好穿着睡衣走来走去,都换上了翩跹的连衣裙,顾融跟大雄在客厅扫地擦桌,她们见了,也帮着一起打扫。

几人三五除二,把整个屋子收拾得焕然一新。

房间里,兰仲文给九九打领结,他的动作缓慢优雅,九九穿着白色佯装,中分妹妹头,小书包,遮阳帽,乍看之下就像个即将要春游的小学生。

兰仲文觉得特别可爱,笑意浅浅,在她额上印下一吻,“等下出去玩记得保持好静若处子的模样哈,别说话。”

九九憨笑点头,“知道了。”

兰仲文见她笑了,心情大好,慢悠悠给自己套上体恤短裤,他的腿又长又直,堪比模特,肌理分明,耸在短裤中,形状性感修长。

对于他当着她的面换衣服这件事,九九好像习惯了,不会有尴尬之感,神情自然而平淡。

他们走出房间的时候,所有人都准备好了,其中安岑和吕颖最是兴奋,终于可以出去转转了,她们来了香港这么久,还没去哪玩过呢。

早餐九九强烈建议,带他们去吃有粤式特色的早茶,这是九九刚才在房间跟他商量的,其实就是她自己想吃吧,不过兰仲文没什么意见,粤式早茶确实是香港比较有特色的早餐文化了。

一排人浩浩荡荡坐在茶餐厅里,围成一个圆,这时候的早茶还是自助餐型的,想吃什么点心,要自己去大型蒸框里拿,一个个装满食物的黄色蒸笼叠放着,分成十几二十类,价格不一,统一吃完计价。

偶有装满黄色蒸笼的餐车从自己身边经过,看见喜欢的,也可以在餐车上拿。

九九知道兰仲文比较喜欢吃排骨,她自己就比较喜欢凤爪,于是餐车从身边经过的时候,她扬手拦住餐车,刚想问桌上的人想吃什么,被兰仲文按住了手,状似无意地看了她一眼。

差点露馅了。

九九吓了一跳,收回手看着餐桌上的几人,几人顾着用茶水冲刷碗筷,并没注意到九九这个动作。

兰仲文松了口气,换上笑容,问桌上的几人,“你们想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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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负责貌美如花

“随便。”女生们惯用的回答。

“都可以。”没来过的男生们的回答。

这些回答一般是聚会常用词,兰仲文无奈摇头,随便拿了几样,凑合着吃吧。

手够到凤爪的时候,九九瞪大眼睛,略带可爱地眨了眨,表示她很喜欢吃,兰仲文接收到她的暗示,微微一笑,多拿了几笼。

九九瞬间眉开眼笑。

两人的默契就在于,筷子伸进排骨盘子里的时候,一人夹大块的,一人夹小块的,充分取长补短还外带各取所需。

九九和兰仲文对视一眼,都笑了。

在外面,九九不能说话,只能通过眼神来让兰仲文知道她的感受,兰仲文知道她心情很好,天天闷在家里,终于可以出门,就像一只飞出笼子的小鸟,欢呼雀跃。

所以,他心情也很好,嘴角高高翘着,只要九九高兴,他也高兴。

少了九九这个话唠,兰仲文也基本不说话了,他的话本来就不多,喜静,若是别人不讲话,他也很愿意享受这难能可贵的宁静。

“还不错,好吃。”顾融一边称赞一边狂啃凤爪,见安岑嫌弃地盯着他,有些不好意思,给安岑夹了一块凤爪,示好道:“这个好吃,你吃这个。”

顾融是浙江人,饮食偏清淡,对早茶还有概念,吃起来甚是对胃口,胃口一开,胡吃海塞起来,早上做了那么多家务,早就饿了。

而身为湖北人的大雄,他吃起食物来,每样都像白开水一样,毫无味道,吃得他眉头直皱,并不是不好吃,而是他无辣不欢,对清淡以鲜的粤菜没什么兴趣,他只要辣,劲,爽,肉,就好。

至于其他几人,都是广州人,对粤菜这块从小吃到大,挑食的味蕾刁钻点,不挑食的吃起来都差不多,好吃不好吃,取决于厨师的手艺,不过这家店,算是特别好吃的,至少九九肯定了。

“我当然知道这个好吃了,但是你可以稍微注意一下形象吗?”安岑沾了沾酱,把凤爪送进嘴里,酱汁染红了她的嘴角,顾融笑她。

“还说我,自己还不是没有形象,羞羞羞…”

这两人凑到一块,就是奇葩对毒舌,永远不可能会没话题,特别好玩儿。

九九憋着笑,尽量让自己静若处子的形象不要破功。

“笑什么笑,不就是一个酱汁,有什么好笑的?小逗比。”安岑抽过面纸巾擦嘴。

“我哪有笑?你哪只眼睛看见了?左眼还是右眼啊?”论嘴贫,顾融也不是盖的,安岑被他噎得没话,瞪了他一眼,埋头喝粥。

顾融心晓话说得过分了,微微绽开笑容,和安岑没话找话说,“小岑,我们等下吃完去哪里逛啊?”

奈何安岑一直不搭理他,跟吕颖在讨论昨晚刚擦的指甲,对于他们拌嘴的事情,吕颖持看戏态度,她不好事,但是仗义,见安岑不理顾融,她也当顾融是空气。

顾融自讨没趣,扭头去跟大雄说话。

场面一下变成各聊各的,九九左看看安岑,右看看顾融,这一对小冤家喲,看起来还蛮适合的嘛,怎么就老是吵嘴。

兰仲文给她夹了块枸杞蒸鸡中翅,意思叫她别管闲事了,赶紧吃饭。

九九心里噢了一声,低头吃自己碗中的食物。

吃完饭,顾融提议去游泳,大雄是运动健将,凡是运动类,他都喜欢,没意见。

女孩子们一般惧热,这天一热起来,干什么都没劲,只觉得能在水下呆着甚好,所以不反对。

至于兰仲文,能和九九呆着就好,去哪都无所谓,而九九,能出来就好,去哪都无所谓,一票通过。

男孩子们,最喜欢游泳这种事情了,女孩子穿着泳衣,身材一览无遗,又素面朝天的,于他们来说,就跟女孩子看帅哥一样,是各种饱眼福,大大的幸福,而且女孩们如果不会游泳,他们还可以手把手教,促进感情的最佳机会。

顾融美滋滋的想完这一切,觉得他的幸福未来要来临了,哪只他猜中了前头,却猜不中结尾。

女孩们不仅会游泳,还会潜水。

因为九九现在算公众人物,出来外面玩,都必须包场,以免被人拍到照片大作文章,整个泳池耸在68楼高的空中花园上,空无一人,露天台上撑着整齐的遮阳伞,伞下,摆放着几张白色沙滩椅,还有各类颜色鲜艳点缀着柠檬片和薄荷叶的鸡尾酒。

这里是高级场所,平时也不会有很多人来,这下包了场,景面萧条安静。

安岑和吕颖在比赛,两人潜在水里,头发像海藻一般在水中散开,形成了美丽的扇子弧度。

大雄自个游来游去,好不畅快,只有顾融一个人无聊地在泳池边晃来晃去,没人搭理他。

九九躺在远处的沙滩椅上,兰仲文要给她擦防晒油,太阳太大,以免晒伤了,九九不肯,把他的手推远,“不要,擦了身上黏黏的,不舒服。”

“不行,要擦的,太阳太大了,等下会晒伤的。”

“不怕,我皮糙肉厚的,不用擦这玩意,你自己擦吧。”说着拿起一杯鸡尾酒,蓝色的液体,杯中塞满碎冰,就像是泛起的浪花,看着还蛮有食欲了,她小小喝了一口,味道酸苦清爽,有种身临海洋之境的冰凉感,她砸了砸舌,味道还不错啦。

“这个是什么啊?蛮好喝的。”她晃了晃手里的雪莉杯,问兰仲文。

“蓝色夏威夷,刚好适合你喝。”

“那这杯呢?”她指着旁边一杯颜色橙红,形同日出一样的鸡尾酒。

如果说蓝色夏威夷撞击着视觉的眼球,那么这杯,则像是一件艺术品,看起来很像柳橙汁,但颜色层层分明,枣红,朱红,深红,浅红,橙色,浅橙,黄色,亮丽的颜色依次排列,形成一道耀眼的彩虹。

九九觉得新奇,便拿起来喝了一口,被辣得吐出了舌头。

兰仲文哈哈大笑,“傻九九,这杯叫龙舌兰日出,果味十足,但是也伴有龙舌兰酒特有的热烈火辣,不宜喝太快。”

“你怎么不早说?”

“我来不及回答你已经喝啦。”兰仲文笑容浅浅,转过身,拿了杯下红上白的鸡尾酒给她,“你喝这杯试试。”

九九喝了一口,鲜奶油如漩涡般卷进嘴里,味道甘甜而柔美,悬悬浮浮,她满足地眯起眼睛,心中温柔,“真好喝,这杯是什么?”

“这杯叫天使之吻,情人节的时候,恋人们就喜欢喝这个,蕴意是把思念传递给朝思暮想的人。”

“思念吗?”九九低喃,甘甜,柔美,悬浮,温柔,这四个词果然是思念恋人时才会有的情绪,果然酒如其名,令人朝思暮想。她笑了笑,将天使之吻递到兰仲文唇边,“那你也喝一口,我把我的思念传递给你。”

兰仲文眼尾一挑,兴味盎然,“那这么说?我是你朝思暮想的人?”

九九小脸爆红,兰仲文已扬手,微凉的手指落在她的唇上,替她抹去了沾在唇上的奶油,动作慢慢的,即优雅又温柔。

九九的身体瞬间僵住,这个动作,太挑逗了。

兰仲文感受到九九的紧绷,他的九九啊,太害羞了,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一样,什么都好奇,又害怕,点火不灭火,哎,可怜他这个亦保姆亦老师的未婚夫了。

他收回手,唇靠在杯上,就着她的手,喝了一口天使之吻,他的喉结一上一下的,发出性感的吞咽声。

九九看得目不转睛,兰仲文已经指着自己沾了奶油的唇,眼珠调皮,“九九,我的唇沾上奶油了吗?”

他的动作太迷人了,使得九九被迷惑了似的,呆呆点头。

“那应该怎么办?”兰仲文的声音魅惑,慢慢闭上眼睛。

九九知道他什么意思,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兰仲文惊得睁开眼睛,只见九九噘着嘴,一脸嫌弃地说:“不要这样亲,我要跟电视上一样,我仰着头,你低着头。”

兰仲文噗嗤一笑,“好。”

说着站了起来,弯下腰,微微上挑的眼窝凝成一汪春水,若倾倒,必将流经断层。

这是。

可毁天灭地的温柔。

九九一愣,便闭上眼睛,沉醉在这一抹碧波流转中。

他唇上有甜甜的鲜奶油味,九九觉得味道不错,细细吮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