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后,周雅雅和觉森反而跟九九亲近起来了,他们觉得九九有安全感,人正直,喜欢跟她呆在一块。

九九对着两个像小孩子一样的家伙,头疼得很。

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活成了另一个兰仲文,当她模仿着兰仲文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她就完全变成了他,可以独当一面,可以照顾别人,可以变成一个强者。

最深沉的爱,莫过于你离开之后,我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

然后,她终于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靠着自己的人格魅力得到的朋友,周雅雅从失恋中走了出来,人变得又有朝气又可爱。

觉森告别了自己小混混的生活,重回校园,同时,他给九九和周雅雅充当导游,带着她们满法国游玩,九九也开始融入他们的世界,跟他们一起野餐,聚会,玩我爱你对不起的游戏。

但她始终没有谈恋爱,觉森问她是不是百合,九九笑着眼睛都看不到了,怎么会这么搞笑啊,居然怀疑她是同性恋。

但周雅雅却敏感地猜到,当初她砸掉的照片上的那个男孩,是九九的恋人,周雅雅羡慕地说,“他是你的男朋友吗?长得真帅。”

是吗?

她在心里问自己,他还是她的男朋友吗?

九九也不知道,于是她只能笑,眼睛在阳光下蜷成月牙的弧度,那么温柔,又那么哀伤。

当问题答不上来时,适当保持笑容,可以化解尴尬的场面。

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变成兰仲文了。

、第八章 先生儿子可以保护妹妹(二更)

想到这。

九九从回忆中晃过神来,拢紧大衣,面容平静。

“岑姐,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很感激你。我之所以愿意在提起过去,完全是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当年兰花儿染上毒瘾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那时候,我正在被软禁,所以我所做的任何决定,都不是我真正的想法。”

安岑微微愕然,“你被软禁了?”

九九点头。

那时,她被软禁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每天,杜心毓和萧陌寒轮流给她洗脑,两人都算沉得住气的人,不至于动手打她。

“岑姐,如果你是我,你一定会明白我内心的想法的,那时候我父母生死未仆,亲戚们都恶意中伤我,只有你们不嫌弃我。”她微微垂着头,睫毛几许湿润,仿佛沾上露珠般,朦朦胧胧中又带着亮,“尤其是兰花儿,在我不能言不能听的时候,带着我独自在香港生活,我除了拥有一个成年人躯壳外,整个形体就像一个不会讲话的小婴儿,生活不能自理。”

“但他却可以猜到我想的事情和我要做的事情,我明明配不上他,不值得他这样待我,可他没有一刻嫌弃我,岑姐你知道吗?为了让我吃新鲜的蔬果,他每天都要走一公里去菜市场买菜,那么傲的人,为了能让邻居照看我,经常去跟他们聊天,有时候还去跟他们打麻将,故意输点钱给他们,旁敲侧击让邻居们照顾我。”

“除了照顾我,他还要上班,实在忙得不行了,他就把我带到公司去,一边工作一边照看我,那个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是他的女儿,每个星期带我去看精神科,又根据我的病例研究心理学,有时候半夜我醒来,看见他在台灯下翻心理学书,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干嘛,直到分开的这六年,他照顾我的场景变得越来越清晰,我才知道,他每天晚上都等我睡觉后,起来翻看医书和心理学。”

“其实他根本没有义务照顾我,把我送去医院就行了,那么忙,还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吃的用的从来都不缺,冰箱一打开,都是满的,而且,他还帮我剪头发,天天帮我洗澡,你可以想象到,那段时间他有多累吗?”

“岑姐,有段时间,他忙得过度,夜里一睡下就会睡得死沉,但他怕打呼噜会吵到我,所以把自己的嘴巴用胶带封住了,让我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一整夜。”

阳光有些刺眼,九九捂住眼睛,眼泪从洁白的指缝间淌下来,“岑姐,这几年,我一直暗暗告诉自己,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哭,眼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是只要想起这些事情,我的心就很难受,很难受。我想告诉你,为什么我还要回来,因为我和他一样,我们从来就没想过要离开对方,就算穷尽一生,也无法忘怀。”

安岑闻言已是泪流满面,她的心突然疼得离婚,她扭过头,哑着声说,“你是说,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他?”

“没有。”九九眼珠坚定,“就算生命里只剩下煎熬,痛苦,绝望,甚至是没有支撑,毫无希望,我也不想离开他。”

在这个世界上,她只剩下他了啊,耗尽所有心力与深情去爱的人,怎么可能说离开就离开呢,这一辈子,她萧九九只能爱一个人,那就是兰仲文。

安岑的心突然痛得翻搅起来,她紧紧握住九九的手,“这些年,他亦是过得不伦不类,初时,我怎么劝他没用,他放弃了生的意志,堕落而放纵,你知道吗?我花了半年时候,才让他稍微清醒,当时若是他不愿从毒瘾中走出来,今日的你,就毁了他了,你知道吗?”

九九重重点头,如果几年前,她知道他染上了毒瘾,那么就算死,她也绝对不会,当时她只是想救他,所以才跟他分手,并不知道他被杜心毓打了毒针。

“九九,我真的是拿你当妹妹的,可是弟弟,我就兰仲文这么一个,如果你不确定你能给他幸福,永远做到不离开他。那么我求你,就当我求你,如果你不确定自己能做到不离不弃,你就离开他,六年前的那次,差点要了他的命,我就这么一个弟弟,我不能在看着他身陷万劫不复中。”

“岑姐,我不会在离开他的,六年前,也许我的信念还不够坚定,但是六年后,我就决定了,就算全世界的人骂我是天煞孤星命,配不上他,我也要跟他在一起,此生此世,永不分离。”

就算她的命真的那么不好,会克死他,她也要跟他在一起。因为她知道,若是她不在回来了,或者离开了,兰仲文的灵魂也会跟着死掉,与其痛苦的分离,不如相爱着死亡。

“好,你这样说,我就相信你,以后如果你会离开他,天涯海角,我也要杀了你。”安岑一字一顿说完,闭上眼睛,眼角眉梢有淡淡的愁,不知她今日做得对不对,只希望两人可以好好的在一起,一辈子无灾无难。

安岑今天之所以会来,是因为兰仲文把希望之星调进了晟钻珠宝里,现在晟钻珠宝归她管,乔漠管创世地产,阿力管美域高。

他要所有人今天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明晚之前,务必将希望之星镶嵌在戒指上。

她知道兰仲文要做什么,明晚的邮轮之夜是国外著名演员凯莉的订婚宴会,珠宝由晟钻公司赞助。

是赞助,也是宣传,所以明晚会有很多达官贵人出席,到时候电视台也会直播

安岑看出来了,萧九九前晚在兰宅过夜,然后昨晚和好,明晚,他就要向全香港宣布萧九九是他的女人了,如果猜得没错,希望之星就是他的求婚戒指。

120克拉的希望之星,萧九九也是够可以的,几十亿带在手上,也不怕手指的骨头被勒断。

想到这,安岑愣了下。

他要求婚了。

这回,不知道全港的女人有多少要捶胸顿足了,头号钻石王老五要不就不近女色,要不就突然闪婚了。

既然他要瞒着萧九九,给她惊喜,安岑也不必先告诉她了,只希望结婚后,两人好好的,白头偕老。

临走前,安岑想到兰仲文的求婚计划,便先放下自己的成见,约九九晚上去做SPA,明晚要面对全港电视机的直播,必须美美的才行。

希望之星晚上最后的镶嵌部分,兰仲文会亲自去完成的,所以他晚上有得忙了。

九九明晚的盛装,就交给她吧,就当是为弟弟的未来,送上一份祝福了。

安岑的转变如此之快,令九九有点不知所措,面前还说如果敢在离开兰仲文,天涯海角都要去杀了她,现在就突然一脸笑容,邀她晚上去做SPA,九九困惑地想了下,就同意了。

难得安岑原谅她了。要去的,况且,她也不想失去安岑这个朋友,她和吕颖是那么好,是她生命中觉得最真心的闺蜜了。

回到客厅,兰仲文坐在沙发上,眼神幽深如同黑洞。

他距离她很远,却炫目如一道强烈的白光,九九眼神温柔,小跑过去,把脸埋在他怀中,贪婪地闻着他身上的兰花香,真好,他在她身边,那么真实,伸手就能触及。

她的脸颊贴在他的胸口上。

若有似无的蔷薇香沁入他的呼吸,她的气息渐渐温暖了他冰冷僵硬的身体,兰仲文拥住她,仿佛只要在她的身边,往日的阴影就都散去了,再不会来。

他低下头,凝视她,眼珠仿佛是透明的,“跟安岑谈得怎么样了?”

“和好了啊。”九九明媚而笑,晃了晃他的手臂,扮可爱逗他开心,“怎么一副不开心的样子?是怕我打你姐吗?”

“那倒不是。”他嘴角浮出一丝浅笑,“我是怕她打你。”

“我去!我现在不是当初的萧九九了好吗?我现在是这么滴聪明,美丽与智慧并重,听过吗?指的就是我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你敢在不要脸一点吗?现在比我还自恋了。”

“那是啊,面子值钱吗?我一个小女人要那东西干嘛?丢了还能调戏调戏你,我一点也不亏。”

“是吗?”他唇角的笑容突然变得妖娆,“那我能求你晚上在床上的时候,不要脸一点吗?”

九九小脸一烫,如同火烧云一般,在脸颊两处漫起诱人的红,“一说到这事,我就想到了个正经事。”

“嗯?”

“介于你昨晚折腾死我了,我决定,以后晚上你只能一次。”

兰仲文的笑容一僵,将视线转开,不答话,也不看着她,装傻。

“你听到了吗?”九九催促。

“没听到,我聋了,什么都听不到。”

“你!”九九爬起来,眼眸深处涌动着动人的异彩,“没听到个屁,反正只能一次,我不管,你要是超过了,你以后别想。”

“没道理啊,九九,你还没进门,就这么虐待我了,你要知道,新婚夫妇那都跟蜜里调油一样,黏糊得能滴出蜜来,你这样对我,我会伤心的,要是我伤心了,你知道是什么下场吗?”

“什么下场?”

“来,你坐好,我给你讲解一下要是我伤心了的后果。”修长的手握住九九洁白的手腕,一凝力,九九跌回他怀中,鼻尖的馨香让人温暖,他促狭着眼眸,笑意濯濯,“要是我伤心了,我就会生气,我一生气,我就六亲不认了,一六亲不认,我就会强抱你,九九,最后苦的还不是你吗?”

九九一愣,瞪大眼睛,“你滚,你要是敢强抱我,我就离家出走,不要你了。”

“好啊,萧九九,你现在胆子肥了,竟然敢威胁我了?”

“威胁就是你,怎么样?”

“好,你够狠,哼!要是你敢威胁我,我就把你儿子抢来,不让他叫你妈妈,让她叫你小逗比。”

“滚!还有,我哪来的儿子?”

“马上就有啦。”兰仲文笑容溺爱,摸了摸九九平坦的肚子,“晚上多运动几次,就有儿子了。”

九九瞪了他一眼,想了下,觉得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于是扭头问他,“兰花儿,你想要儿子?你以前不是说你喜欢女儿的吗?”

“我都可以啊,你生什么,我就喜欢什么,最重要,是你生的嘛。”灿烂的阳光中,他低头看她,笑意盈盈,“我就是想,如果先生个儿子,以后哥哥可以保护妹妹对不对?”

九九凝着眉想了下,好像有点道理。

“不对。”半响,她反应过来,差点就中了他的圈套了,她眯起眼睛,傲娇道:“谁说要生两个了?”

“生吧生吧,我养得起。”这话说得就跟冲电话费就送似的,好像很轻易一样。

九九小脸一黑,“你以为这是买东西啊,还说生就生?养孩子很麻烦的好吗?跟养不养得起是另一回事。”

“你老公的能力还用得着怀疑吗?用不用现在就地试试?”兰仲文斜着眼瞟她,俊脸得意,“只要你同意了,生十个八个我都没问题的,生一只棒球队怎么样?以后可以培养成一支优秀的国家棒球队。”

“你想得美。”

“可不就是想得美?可惜你不同意,你想啊九九,如果我们只生一个,那孩子得多孤单啊?你自己就是独生子女,你不觉得你的童年很孤单吗?”

“不觉得。”她天天跟三堂哥一块玩,哪里会孤单?虽然三堂哥不聪明,但他起码没歹心啊。

不过他说得也蛮有道理的,怎么回事?她竟然被洗脑了。

“哼,不听老公言,吃亏在眼前,反正我坚持生两个。”

九九撇撇嘴,抬头看他,兰仲文也凝视着她,黑眸黑发,美得惊心动魄。

她一愣,居然呆呆点头,“好吧。”

想了一下,觉得不对,再次抬头,兰仲文好像知道她要说什么,殷红的唇快速堵住她的嘴,卷没了她还没说完的话。

九九张大嘴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口檀深处,是他灵活的舌头,一遍又一遍地挑逗着她的丁香小舌。

很快,九九就被吻得透不过气。

他嘴角一翘,微凉的手伸进九九衣间,眼眸如同蒙了一层雾霭,变得深暗惑人。

“喂…”九九从他怀中抬头,推他,气息薄弱,“别闹了,晚上岑姐约我去做SPA呢,我马上要出门了。”

兰仲文轻轻摇了摇头,唇色妖冶如红色胭脂。

“别闹。”九九抓住他不安分的手,语气无奈,“真别闹了,我晚上还要去逛街呢,我可不想瘸着腿走不动啊。”

、第九章 旗装

九九贴着面膜躺在床上,美容师将精油倒在她背上,替她按摩酸痛的颈部。

空气中都是薰衣草的香味,自玻璃烛台上飘来。

九九闭着眼睛,将手背垫在下巴上,享受着片刻的舒适安宁。

“九九,明晚你打算穿什么去参加邮轮之夜?”眼睛上贴着冻膜的安岑问她,唇动脸不动,以免冻膜掉下来。

说话的时候喉咙会动,安岑用手压住缠在脖子上的冰冻毛巾,这是舒缓用的,免得松开了。

“我还没想好耶。”九九歪着头想了下,带回国的衣服,好像没有小礼服款的,这几年,她也没穿过洋装。

“那要不晚点我们去买衣服?明晚是晟钻珠宝宣传的日子,兰花儿身为老板,是要走在前头的,到时候你跟在他身边,应该穿得漂亮一点。”

九九睁开眼睛,暖黄的灯光下,她的眼珠流光溢彩,“好啊。”

“你等等,我叫吕颖过来,一起去。”安岑说着翻出大哥大,给吕颖拨了个电话,简单说了几句,就挂掉了。

不久,吕颖就赶来了,惹火的身材套在正装内,散发出一股禁欲的冷艳。

看来是直接从公司赶来的,深邃如混血儿般的五官紧紧拧着,自动忽视了九九,冲安岑挤眉弄眼。

安岑一头雾水,“颖,你眼睛怎么了,不舒服吗?”

“哎。”吕颖恨铁不成钢,把她拉到角落里,压低声音,“你带她去买什么衣服啊?兰少知道九九喜欢复古的衣服,从巴黎定制的旗装,刚刚运到了,你,真坏事。”

安岑微微张嘴,“你怎么不早说?”

“我刚没说完你就挂电话了,本来还想把那衣服送去给她,就说公司发的礼服,你现在要带她去买衣服,那她肯定不信公司会派礼服啦,哎。”

“那怎么办?”安岑转着眼珠想了下。

“算了,晚上带九九随便去买一套吧,明晚我把旗装带上邮轮,你明晚跟紧她,找个机会把酒泼九九身上,让她换上旗装。”

“好吧。”

于是晚上逛小礼服的时候,就出现了这样的场景,九九随手挑了一条黑色长裙,还没穿上,安岑立马说,“这条好看,就买这条了,包起来吧。”

九九愕然,“我还没试呢。”

“以你的身材,什么衣服穿不上啊?别试了,这条裙子,以我多年眼光和经验来判断,这条裙子是经典必备款的,适合任何场合。”

“真的?”九九将信将疑,就一条普通裙子,被她说得天花乱坠。

“必须真啊。”吕颖连忙笑着帮腔,“就算你不信小岑的眼光,也要信我是吧?我这人不撒谎的,就这条吧,别浪费时间了,越挑越眼花的,我们要直击目标,穿出时尚与味道。”

“可是我还想多买几件别的耶,我回国只带了几件衣服,是时候该买几件了。”

“早说嘛。”两人同时出声,身影在商场里转了起来,挑选各种款式,“逛街这种事找我们两就对了,绝对漂亮到你艳惊四座。”

九九懵懵的,一件件衣服堆在她怀里,直到双手抱不住了,两人才环胸叹了口气,满意道;“买这么几件行了。”

几件?

这叠衣服少说也有三十来套。

九九满头黑线,人已经被吕颖推进了换衣间里,“快去换吧,我们等你。”

于是九九忙得和陀螺转似的,一件换过一件,累得她气喘吁吁。

三十多套衣服,安岑挑出了二十套,对谄媚的服务员说:“就这些吧,包起来。”

店员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好的,安小姐,请问刷卡还是签账?”

安岑正欲回话,被九九喊住了,“等等,岑姐,这些衣服…”

很贵的。

虽然她现在是个画家了,但是她的小金库也是有限的,不应该这么乱花的,贫困的六年时光,让她明白了金钱的重要性,就算再有钱,也应该适当消费。

那些衣服,全是名牌,加起来少说也要十几万,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怎么了?”安岑不解。

“岑姐,我这么和你说吧,我觉得衣服有点贵,我们还是少买几套吧,而且这些都是名牌,也穿不旧,一套能穿很久的,不用买那么多。”

闻言安岑像看怪物一样看她,“萧九九,你不是吧?去法国几年,把你练成这样了?”

“是啊。”九九笑容讪讪,有些不好意思。

安岑噗嗤一笑,真想不到萧九九会有这么一面,看来她真的成熟了。

“你放心吧,花的是你老公你的钱,不用心疼,而且,我相信他也很享受这种滋味。”这个机会,他应该等了好几年了,说不定天天盼着呢。

而且,安岑知道他特别喜欢收藏一样东西,就是旗装,每次拍卖会一出现旗装,他就会不惜一切金钱竞标。

这个癖好,一定是来源于萧九九,她从前就很喜欢穿五四服,五四服和旗装类似,但五四服是青春少女穿着,而旗装是成熟女人穿的,更为高贵典雅。

旗袍是旗装的改良版,以修身柔美为主,而旗装保留着历史面貌,宽袖宽摆,走起路来,长裙迤逦,飘逸若仙。

“不是啦岑姐,我就是想,买几套就可以了,我穿不上那么多衣服。”

“穿不上也买买买!”安岑不由分说拦了她的手,唤来店员,“就这些衣服了,签兰少的单。”

兰少?

店员一愣,抬起头审视了九九一眼,这女孩是CEO兰少的女朋友?

安岑知道店员在想什么,瞟了她一眼,妩媚的五官透出几许不耐,“楞着干嘛?还不去签单?”

“是。”店员收回目光,想一朵花一样兴奋地跑走了,这真是个超级大八卦,向来不近女色的兰少,今天为个女孩买单了,她要去告诉姐妹们。

安岑白了那个店员的背影一眼,“那么冒冒失失的,成何体统。”

转过头,看见九九郁闷着脸,于是将真相告诉她,“其实你穿的这些衣服,不要钱的。”

“啊?”

“这家店,你老公的。”

九九懵了,眼珠骨碌碌的,像两颗黑得发亮的黑曜石,“他还开了名牌店?”

“正常啊,多项发展,有利于带动经济嘛。”

“好吧。”这样一说,她就放心了,自己家的衣服,不穿白不穿嘛。

“你晚上回去就早点休息吧,兰花儿晚上可能要加班,应该不会回去了,明天下午四点我去接你呀。”

“嗯嗯。”

晟钻总部内,兰仲文坐在磨台上,白色衬衫的袖子微微卷着,从放大镜中看着手中的希望之星,专注认真。

强光下,他的眼珠仿佛是透明的,盯着那抹幽幽蓝光折射出来的红光,诡异的美丽。

他嘴角的笑容美得像樱花,带着春日融雪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