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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感无力:“爸,你想得也忒远了吧?都没问问他是做什么的,也不怕是要饭的或者是小偷骗子土匪抢劫犯。”

这时,老妈拖着行李箱走了过来,直接给了我后脑勺一巴掌:“我们才不管他是干嘛的,只管是不是对你真心就好。再者说了,这小伙子的言谈举止一看就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气质方面也不错,能差到哪儿去?”

老爸接过箱子:“如果真的入不了你妈跟我的法眼,你以为他跟我出去了之后还能胳膊腿齐全囫囵个儿的回来?”

我:“……”

爸妈在我这里逗留了两个小时四十分钟后便去赶火车了,苍梧用这点时间喝了两瓶白酒抽了一包香烟摆平了重视内在的我老爸,又用一见面时的一览无遗以及再见面时的得体装扮搞定了只看外表的我老妈,真是让人不服不行。

送完爸妈回来,我见斜倚在沙发上的苍梧睡得正沉,红扑扑着一张脸看上去怪可爱的。

悄悄走到他旁边蹲下,细细研究了一番,我自言自语的嘀咕着:“你可千万别跟白娘子似的,一喝醉就现出本体,私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要坐牢的…”

话音未落,便见他一直紧闭着的双眼猛地睁开,直勾勾看过来,吓了我一大跳。

“宝宝…”

“…不许这么叫我!”

“宝宝,宝宝,宝宝…”

“……”

苍梧用慵懒的声音低低的重复着我的乳名,渐渐笑了开来。

我盯着他的眼睛瞧了瞧,虽然有些雾蒙蒙的不过却依然很清澈:“你装醉!”

“我没有…”他满脸无辜的慢慢坐起一些:“我从不饮酒,所以是真的醉了。只不过,还能勉强维持神智清醒罢了。”

“那之前我爸妈跟我说的话…”

他更加无辜:“为了不打扰你们之间的谈兴,我唯有做出不省人事的样子。”

我恼羞成怒,却又无计可施,只好忿忿然去收拾老爸老妈带来的那一大皮箱礼物。

苍梧用手撑着额头看着我翻箱倒柜的折腾:“你的父母很有趣。”

“当然!”

“他们对你真的很好。”

“废话!”

苍梧浅浅笑着,却轻轻叹息:“现在我好像有些明白,你为什么会如此留恋这个人类的身份了,你不想离开他们对不对?”

我瞥他一眼,对这个白痴问题表示不屑回答。

“可是,他们总有一天会死的。”

我勃然大怒:“神仙也会死的吧?”

苍梧毫不在意的笑了笑,答非所问:“小蔷,如果你要做人,我陪你留在这凡间便是。”

这句话我听到了,却没有工夫细想。因为在腾空一个抽屉的时候,倒出了一张夹在旧杂志里的大红喜帖。

上面印着新郎新娘的名字——张晨,夏安杰。

我捧着喜帖发着呆,据推断,这应该是当时得知张晨的那场婚宴取消后,就随手夹在了某本杂志里,然后随手把杂志带回了家,然后随手扔在了一个几角旮旯,然后刚刚又被随手翻了出来…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位夏安洁和那位夏天使之间有没有什么关系。

安杰,Angel…

如果这么凑巧就是一个人的话,未免也忒狗血了吧?!

正纠结得想要上吊撞墙,忽听苍梧轻轻说了句:“小蔷,我先睡一会儿,中午叫醒我,咱们一起出去吃饭。”

“好。”

苍梧睡下后,我就跑到卧室里打开电脑一边在天涯乱逛一边继续发呆。

大脑在放空的情况下,时间一般都过得像是脱了缰的野狗一样飞快,等到我眼睛酸涩得开始出现四重叠加视觉效果时,瞥到屏幕右下方的时钟显示居然已经是18:47。

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老胳膊老腿,我来到客厅,见苍梧依然在沉睡,连姿势都没有变过,看来的确是醉得够呛。就这架势别说中饭了,晚饭也肯定是一并省了。

大概一整天没怎么动的缘故,我这会儿倒也不觉得饿,或者矫情一点说就是没什么胃口。

正准备回去将发呆进行到底,却借着窗外透进的朦胧光亮,隐约看到苍梧的脸色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打开灯,我顿时有些被眼前的画面吓到。

平躺在沙发上的苍梧满头满脸都是汗,双眉紧锁唇白若雪,像是正在忍受着什么非常难捱的痛苦。凭我的经验来看,绝对不是醉酒所应有的样子。

难道是发烧了?

上前使劲摇了摇他,没有反应。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寒凉如冰。在他耳边大喊了两声,石沉大海。

谁能告诉我,这究竟是神马情况?

我懵了。

120,110,119,911…在脑子里挨个儿过了一遍后,我最终还是拨打了62580000叫了一辆出租车。

生病的神仙应该不归人类的医生管,当然,想管大概也管不了,还是找同种族的帮忙比较靠谱。悲剧的是,我没有四牛的电话,所以只能弄辆车把病老虎直接给运过去了。

扶苍梧起来时,才发现他身上穿的那件薄毛衣已经全部湿透,整个人像是刚刚从水里捞起来似的。

不过这真的不算什么,相较于沙发上的那一大滩血迹而言…

有的时候我真是挺佩服自己的,就比如现在,面对着这么个疑似凶杀现场居然还能保持着十二万分的淡定,真他妈让人蛋疼。

大致检查了一遍,我迅速判断出那些血是苍梧的,因为他的后背已是殷红一片而且还在不停渗出温热的液体。

找了件厚实的棉外套给他穿上,又费了老鼻子力气将他拖下楼塞进出租车。我不禁由衷感谢这个人人都裹得像粽子一样的季节,如果是夏天,我们必然会因为无法遮盖住这血淋淋的一幕,而被直接送往警察局…

苍梧一直没醒,但想必这通折腾让他即便处在深度昏迷中也很是不好受。然而,无论牙关咬得如何紧,却是自始至终未发一声,够硬气。

到了‘猛牛烤肉店’,见着了牛犇,我把情况大概说了一下,他立即把我们带去了他在附近的公寓。让我在厅里等着,他则扶着苍梧进了客房。

在这期间,我依然万分淡定,依然是蛋疼的那种。

还差半个钟头到午夜十二点时,牛犇出来了,手里拿着苍梧那件被血渍浸染了一半的衣服,神情看上去有些疲惫:“嫂子,放心吧,他没什么大碍,休息几天就好了。”

于是我终于不淡定了,让蛋疼神马的都去SHI去做浮云吧!

一个箭步冲过去我揪住牛犇的衣领就是一通咆哮:“这他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不是神仙吗?神仙为什么还会流血为什么还会昏迷,为什么还弄得好像马上就要挂掉一样?”

牛犇任我上窜下跳的扑腾,只是静静地看着我,轻轻地问:“你害怕了,是么?”

我愣了两秒钟,然后忽然像是被戳了个洞的皮球一样迅速瘪了下去,蔫蔫的松开牛犇,跌坐在椅子上,估计是因为没吃饭,所以全身发软没有一丝力气,手心里脑门上都是虚汗。

好吧,我承认,这不是饿得,是吓得。

我的确很害怕,一想到苍梧之前的样子,那幅快死掉的样子…

可是,神仙也会死吗?

把乱哄哄的脑子里的东西勉强整理了一下,我勉强恢复表面上的淡定:“他本来就有伤对不对?怎么弄的?”

牛犇沉默。

“什么时候弄的?”

牛犇依然沉默。

我只好自己回忆了一下:“是不是跟他曾经说过的地府里的什么…戾气有关?”

牛犇摇摇头,继续沉默。

这种‘打死也不说’的态度弄得我很想抓狂,可是面对这么个柔弱安静的美受又实在发飙不能,很是憋屈。

“那你总该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他之前都好好的,今天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的吧?”

牛犇犹豫了片刻,终于开了金口:“他身上的伤其实一直未曾痊愈,这段时间全靠着深厚的修为才能将其勉强压制住。然而在醉酒后,意识力会暂时减弱,这才导致了伤势的骤然发作。”

我傻眼。

居然弄了半天全是那两瓶老白干惹的祸,想来,从不饮酒的苍梧也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可若非如此,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知道,原来他的身上,一直带着伤。

“神仙不是应该很厉害很无敌的吗,怎么还会受伤呢?”

“就算是神仙,也并非无所不能无所畏惧,也并非如你所想的那般坚强。”牛犇轻轻叹了一声:“嫂子,有些事儿,他不让我告诉你。这家伙的脾气,想必经过一段日子的相处你也已经有所了解。”

我笑了笑:“又臭又硬。”

牛犇也是一笑。

寻思了片刻,我又问:“如果神仙受伤了,是不是也像武侠片里那些挂了彩的大侠,最好不要动用内力?”

“这个自然。”

“那么,从这里到‘虎啸岭’之间一个来回,用什么内息凝出一颗让我再也不怕冷不怕热的珠子,是不是都要用法力才能做得到?”

牛犇很慢很慢地点了一下头,顿了顿,又说了句:“还有那道印记。”

我摸了摸脖子。

就算我再迟钝,到了此时此刻也该猜得出,那根本就不是所谓的什么吻痕。

为什么要做这些,为什么要逞强,真是头笨蛋老虎…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

牛犇说,等苍梧的酒劲退去醒过来就没事了,可他直到第二天傍晚还依然在昏睡。不过,脸色已经没有一开始那样骇人。

我回家拿了些换洗衣物和上班要用的东西,出门时先是看到了那张摆在茶几上的喜帖,接着又一眼瞥到了镜子里的自己,顶着两个大大的熊猫眼,还有一个乱蓬蓬的鸡窝头。

从小到大,我向来都以假小子形象示人。但就因为林磊随口说过一句喜欢长头发的女生,所以与他在一起的那整整五年里,我便再也没有剪过头发。一直到分手以后,才将已经过腰的长发一刀两断。

上次失恋可以玩‘短发’,这次呢?

许是连续两天都没有休息好,我昏昏沉沉坐了反方向的公交车,又稀里糊涂沿着一条马路走到了一个小区的对面。

天已经黑了,但到处都是灯,光线将一切都照得很清楚。

我蹲在路边扮了十分钟的大马猴,然后看到那个小区的门口停下了一辆出租车,从里面出来两个人,一男一女,一个熟悉一个陌生。男的高大挺拔斯文俊秀,女的玲珑有致苍白娇弱,从外形到气质,都很配。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总是对那些巧遇之类的情节嗤之以鼻,世界这么大,怎么就好死不死的能撞到一起了呢?有这个运气,还不如去买彩票,保不齐也能中个三两亿人民币玩玩。

然而现在,我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狭隘和浅薄,我忏悔。

艺术是来源于生活的,生活是充满了狗血的。

我只是来看一眼张晨的住处而已,真的没想到居然能看到他,更加没想到还‘看一送一’的附带了一个。

腿有些麻了,我扶着电线杆站起来等血脉畅通。

马路对面的张晨扶着身边的女人向小区的大门走去,神情很温柔动作很呵护。

在进入门内转弯时,他们忽然停了一下。接着,张晨慢慢的回过头,望着我站立的方向。

鉴于腿部神经的麻痹有延伸至大脑中枢的趋势,我好像彻底丧失了描绘情境的能力。

总而言之,一切都非常非常的戏剧化。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对这种恶俗的套路表示最深切的鄙视。

在这种戏剧化的氛围里,头顶着戏剧化光环的张晨对同样顶着戏剧化光环的女人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就独自向我走来,一步一步,走到了我的面前。

一时之间,戏剧化光环的万丈光芒闪瞎了我的钛合金狗眼。

我的腿依然很麻,且越来越麻。不过幸亏旁边有个电线杆,所以我能够昂首挺胸腰板笔直屹立不倒,感谢党感谢人民感谢电线杆!

“小窦…”

“你是不是想问,我怎么来了?天地良心,真的只是恰巧路过。”

张晨习惯性的推了推眼镜,习惯性的温文浅笑:“我本就打算一会儿去找你的。”

我也使劲地笑着:“是啊,你保证过,会立即来找我,一秒钟也不会耽误。还好,现在不晚,我还不会睡成一头猪。”

他的笑容一点一滴消失,露出很深很重的疲惫。

这让我忽然也觉得有些累,不,是很累。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单刀直入:“你的那个朋友姓夏名安洁,对不对?”

他微微愣怔,旋即闭了一下眼睛,复又睁开,镜片后的眸子在周围的灯光映照下显得很黑很亮。

我却没容他做出任何反应,紧接着又说了句:“你去找我,是要跟我分手,对不对?”

他看着我,眉心蹙起,目光却没有闪躲,轻声而坚定地说:“对。”

“因为你们复合了?”

“不,我和她永远都不可能再在一起。我只是,不能不管她。”

在接下来几分钟里,我弄明白了一些事情。

其实很简单,一对恋爱了十年的情侣要结婚了,但是婚礼前夕,女孩却被一个横空出现的大老板猛烈追求。最终,她选择了金钱和地位,抛弃了爱情和承诺。可惜,不过短短半年的时间,老板便又看上了别人。心高气傲的女孩无法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得了重度抑郁症,开始想法设法的要结束生命。

在最后一刻,她想起了那个曾经伴着自己走过整个青春的男子,于是发了封邮件,说了句对不起。

很幸运,她被医院抢救了过来,更幸运的是,男子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只不过,并非是因为爱。

我说过,张晨是一个善良的人,在叙述这段曾经给自己带来无尽痛苦甚至耻辱的过往时,他的语气一直很平静没有半点愤恨,就连埋怨或是责备都没有。

“小窦,我不能不管她。毕竟,我跟她有过那么多年的感情,有过那么多的过往。对我而言,她就像是我的一个亲人,我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她毁灭自己,我真的做不到…”

说这些话的时候,张晨的声音里终于起了波澜,却再也不是惯有的温润清朗,而是嘶哑艰涩得仿若像是能把人的心底划出几道伤口:“医生说,她的这个病恢复起来非常缓慢,需要很多的时间,需要很多的耐心。她是单亲家庭长大的,毕业后,就跟家里人几乎断绝了所有联系。如今在这世上,她只有我。”

坦白说,眼下这个情况的确超出了我的意料之外,跟我之前发呆时所想的那百儿八十种可能性都不大一样,尤其因为不够狗血不够恶俗而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呆了半天才想起来问:“完全恢复要多久?”

“不知道。”张晨勾了勾唇角,却没有勾出上扬的弧度:“不过这不重要,无论多久,我都不能让你跟我一起去承担这一切。因为,这对你不公平。因为,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小窦,你能明白么?”

我想,我能明白。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即便后来不再深爱,即便彼此相互伤害,却依然没有办法将对方从自己的生命里抹去。

也许是因为习惯,也许是因为责任,也许是因为友情,也许是因为亲情,却,无关爱情。

就好比如果林磊出了点儿什么事,我也一样不能不管他。

不能不管,这四个字,我懂。

如果按照戏剧化的发展模式,张晨似乎应该为了让我忘记他而恨他,于是假装跟那位夏天使复合,然后被我臭骂一顿甩两个耳光,最后用心碎的目光看着飘然远去的我黯然销魂。

或者,我知道了真相后应该热泪盈眶万分坚定地表示要跟他一起去照顾夏天使,最后在经历一连串的打击和误会后,我圣母的光辉终于感化了苍天大地,三个人的友情和两个人的爱情一起并存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然而,生活虽然充满了狗血,却并不是真的在拍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