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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顺势俯□子拍拍我的脸颊:“我在也没用,你既然要做人,那便需要承受人所该承受的东西。”他无声叹了一口气,凝眸看着我:“小蔷,人生来有七苦,你当真不怕不后悔?”

我含情脉脉眼含秋波,说了一句无比恶俗无比肉麻的话:“只要跟你在一起,我就什么都不怕,永远都不会后悔。”

他想必也觉得这种话从我的嘴巴里冒出来很雷很惊悚,默了几秒钟,方犹犹豫豫以前额抵住我的脑门,状似在试探我的体表温度:“小蔷,原来你的脑袋在坏掉的程度上,依然很有空间大有可为。”

我:“……”

我拿出樱木花道的劲头使劲撞了过去,结果把自己给撞了个星光灿烂,不过倒是将之前晕晕乎乎昏昏沉沉的感觉给撞跑了不少。

苍梧虽然皮糙肉厚额头却也转眼红了一片,龇牙咧嘴瞪着我:“才刚退烧就这么精力过剩,早知道,刚刚给你擦身的时候就不该怜香惜玉!”

“擦…擦身…”

“卖药的那个人说,用热毛巾反复擦拭身体有助于退烧,我便折腾了半宿加半天。”

折腾…

这词听起来咋那么让人遐想呢?

我挪到墙角拉起被子做如泣如诉娇羞哀怨状:“不仅看光光还摸光光,人家的清白就这么被你给毁了…”

不料苍梧竟露出很嫌弃的表情:“你当时又臭又粘的就像一条死鱼,我才没兴趣毁呢!又不是恋尸癖!”

我:“……”

我直接用两个鸳鸯连环枕将他给砸了出去。

几分钟后,外面响起一阵轻微的碗筷撞击声:“小蔷,粥已经熬好了,先起来吃些东西再接着睡。”

我乖乖应了,简单洗漱一下,便披头散发坐在椅子上像个地主老财似的享受着饭来张口的服侍。

刚盛出来的粥很烫,苍梧就用调羹不停的搅动散热,间或轻轻吹一吹,专注的神情仿佛正在做一件干系到三界苍生的大事一般。

房间的光线很充足,春天的气候很宜人,我撑着脸看着这个男人,心情很好很平静。

是的,男人,不是雄神仙,也不是公禽兽。

自打他说,愿意陪我留在人间做一世凡人的那刻起,他便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守护神。

他会努力经营着烧烤店,查看账目,与员工商量促销措施。他会拎着购物袋逛菜场逛超市,跟人讨价还价挑选打折商品比较哪种优惠组合最划算。他会跟我一起挤公交挤地铁,在人肉罐头里又要避免吃别人的豆腐又要防止别人吃我的豆腐更要阻止自己被吃豆腐…

他会排队去买火车票,会提出回家见我的亲戚朋友,会计划我们的婚礼我们的将来…

他还会在我生病的时候给我买药,不眠不休的守着我,代我打电话向公司请假,替我换衣擦身,为我做一碗清清淡淡的小米粥。

和林磊在一起时一直聚少离多,我高兴了难过了成功了失败了都只能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第一时间与他分享。为了不让他白担心干着急,若是病了就自己买药自己去医院自己照顾自己,等好了以后才会貌似毫不在意的对他提起。

曾经我以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现在我知道,我要这份朝朝暮暮,我要无论是喜是悲是哭是笑是健康还是生病,那个人都陪在我的身边,睁眼可见,触手可及,不离不弃。

发烧时做了很多梦,梦里的林磊始终是温温柔柔的浅笑模样,只是那份温柔,却已不再能让我一瞧便失了心神,恨不得醉死其中。

记得最后的片段是,他笑着转身离开。我觉得好像有什么话还没说完,便大声喊他的名字让他停下,可他没有理我,高瘦的身影一点一点被四面八方涌上来的白雾所吞没。

现在想来,我要说的,应该是那句始终没有讲出口的‘再见’。

我相信,林磊昨晚是来与我告别的,为那段虽然早已结束却在彼此心中仍有放不下舍不去的纠葛的感情,彻底画上一个句号。

我想,他说的那些话,做的那些事,还有QQ密码QQ好友,都只是一种习惯,并没什么太深的含义。

就比如,用了好多年的密码我也不想轻易更换,但那不过是一串熟记在脑子里的数字而已,不代表谁,更不代表对旧情的念念不忘。

林磊现在是不是跟那个女人在一起,将来还会不会有别的变故,跟谁结婚生儿生女,都已经与我无关了。

即便…即便有朝一日,他要回头来找我,我却必然不可能站在远处等他。

因为,我有苍梧。

终于将粥弄得冷热适宜的苍梧一抬头,大约是正好看到我一副魂飞天外的痴呆样儿,忙凑过来要摸我的脑门。

我拍掉他的手,同时往前一扑,抱住了他的腰:“苍梧…”

“怎么了?”

我把脸埋在他的胸腹间,一叠声跟个神经病似的叨叨:“苍梧苍梧苍梧…”

本以为他要么会傲娇发作不屑一顾将我推开,要么会充满父爱的跟我玩把宠溺,结果没想到他竟一声欢呼:“可算比那个名字多一次了,哦也!”

“…啊?什么名字?”

“林磊。”

我顿时一懵,昂起头,企图装傻:“啊?”

苍梧很认真地看着我:“你昏睡的时候,叫了林磊八十七次,只叫了我八十三次。不过加上刚刚的那四次还有之前你醒来时叫的那一次,就是八十八次。所以,我赢了!”

我目瞪口呆:“这么无厘头?不会吧…”

“怎么不会?我数得很清楚。”

“可是,我又没梦到你,干嘛喊你的名字?”

于是苍梧的傲娇终于发作了…

我被他一巴掌拍得歪到一边,又恬不知耻再度扑回,抱着他的小蛮腰死也不撒手:“以后我保证天天梦你一次喊你一百遍,只梦到你只喊你,行了吧?”

于是苍梧的父爱也终于觉醒了…

“喊这么多遍做什么,口不干吗?”

“昨天喊了快两百下,好像还行,就嗓子有点儿疼。”

苍梧闷笑:“傻瓜,骗你的!前两天看了大话西游,觉得里面的招数有意思便顺手拿来用一用。”他揉了揉我的头发,声音变得很轻柔:“你是没有叫过我,但的确叫了林磊,只有一次。”

那一次,应该就是最后我想跟他说‘再见’的时候。

“其实,我仅仅是恰好梦到了他而已…”

苍梧‘嗯’了一声:“不用解释,我都明白。”

“真的?”

“反正,我不管你梦里叫的是谁,只要鸟入鸟巢时,叫的是我的名字就行。”

我:“……”

我想了想,松开苍梧,端正坐好,摆出坦白从宽的诚恳态度:“昨晚我出门,不是为了拿什么资料。来的那个人,也不是公司的同事…”

苍梧微微偏首,挑了唇角,弯了眉眼,满脸都是抑不住的笑:“我知道。”

我一呆:“你知道什么?”

“什么都知道!”他将粥碗塞给我:“快点吃,吃完了睡,睡醒了再吃!我对死鱼没兴趣,对病猫也同样没兴趣。”

“…所以你是打算把我养成一头活猪?”

“对啊,养肥了再杀!”

“我听出来了,你这是在夸奖我苗条!哦吼吼吼…”

苍梧抱着臂打量着我,撇撇嘴摇摇头,将我的得瑟毫不留情给扼杀在了摇篮里:“小蔷啊,你确实肉肉的手感不错,可那些肉长得好像有些不是地方。我说,你真的有36C吗?”

我忍啊忍啊才终于忍住了对他泼粥的冲动,学着他的样子眼歪嘴斜抖擞腿:“你那儿有18厘米吗?”

苍梧:“……”

第二十三章

正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尤其像我这样十几年连个感冒都没有的人,那丝抽得就格外抓心挠肝。烧虽然退了,但紧接着就又是咳嗽又是鼻塞,一天到晚的‘风流涕淌’。

恐怕任谁都不会对随时随地手边堆着一大摞鼻涕纸的家伙,产生什么生理上的冲动或者精神上的想法。

综上所述,鸟巢仍然空置。

苍梧买的是四月三十号晚上的火车票,白天我照例去接受资本家的剥削,他则去店里安排过节期间的日常工作,约定等我下班后一起去趟超市,买点供路上消耗的食物。

结果,我们那位疑似希特勒附体的公司大老板不知昨天晚上是不是受了菩萨的点化忽然良心浮现善心大发,居然提前三个小时将我们全体释放。

自由的空气真好闻啊!

我站在写字楼外面深呼吸做无比享受状,矫情完了后,决定顺路去查查苍梧的岗。

店里有几个小姑娘长得非常之水灵,跟刚摘下来的嫩萝卜似的,我看了都常常忍不住垂涎三尺…

怀揣着不可告人的目的,鬼鬼祟祟溜到烤肉店附近隐蔽,手搭凉棚一张望,我醍醐灌顶。

在老虎的眼中,萝卜是浮云,肉才是王道!

只见店门口,一身黑色休闲装的苍梧和一身白色连衣裙的女人面对面站着,正你一言我一语进行着氛围热烈的交流。男俊女俏很是惹眼,活脱脱一对黑白无常…

因为阳光反射的关系,我看不清他们脸上的表情。

但薄裙下包裹着的火辣身材,还是显而易见的。

那修长笔直的双腿那盈盈一握的小腰那高高耸起的双峰…据目测,至少也是个D,不排除E的可能性。

我猥琐的脑子里顿时下流无极限的有三个大字呼啸而过——肉蒲团。

更让我自卑自怜情何以堪恶向胆边生的,是人家那小脸蛋长得,真让人忍不住想在上面挥挥刀子泼泼硫酸什么的…

身为五讲四美三热爱的社会主义新青年,我好像太恶毒了,需要忏悔。

于是我闭了闭眼,在心里跟耶稣大哥沟通了一下。

再睁开时,苍梧已经转身进店,那个白裙美人则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径直向我的藏身之处走来。

挠挠头,看看挡在前面做掩体的硕大垃圾桶,我很是无奈。

这人呐,有时候太有存在感的确不是什么好事…

像个兔子一样蹦出来,我笑容灿烂的打招呼:“你好啊莫伶,来找苍梧玩吗?怎么不进去坐坐?我们店的烤萝卜很好吃哒!”

虽然那天晚上只是黑灯瞎火居高临下的瞄了一瞄,但我依然可以一照面便认出,她就是那个对苍梧动手动脚吃豆腐的人,虎族祭司,莫伶。

女人对于打自己男人主意的生物,总是有着某种刻骨铭心的感情,一眼万年而不能忘,感天动地。

莫伶似乎被我自来熟的热情弄得有些发懵,货真价实的虎躯一震…

“你认识我?”

“苍梧跟我提起过你。”

莫伶明显愣住:“他…对你…提起我?”

“是啊!”我笑得很真诚,那种融合着欠揍的真诚:“你知道的,男人嘛,总难免有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年少轻狂的时候,谁没招惹过几朵花花草草呢?”

“你竟这样说他…”莫伶立刻便领会了我的深层含义,短促的笑了一声,冷冷的带着不屑的嘲讽。随即下巴一抬,摆出凛然不可侵犯的冷艳高贵:“我有话要对你说,跟我来。”

说完,再也懒得看我,当先转身走进了旁边的星巴克,高跟鞋敲得路面吱哇乱叫。

同样是神仙,凭什么苍梧就分文没有穷得叮当作响,而人家就能穿着价格不菲的名牌服装,在一杯咖啡卖三十几块的地方zhuangbility?

我一边腹诽一边要了杯焦糖玛奇朵,那坑爹的价格让我心疼得无以复加。

找了个安静的位置坐定后,莫伶用白皙的手指拈起勺子搅拌乌黑的咖啡,漂亮的眼睛打量着我,目光明显不算友好。准确的说,是鄙视,或者叫敌视,更直白点来形容,是厌恶。

我忽然想到了道明寺他妈看杉菜时的眼神…

高高在上的特权阶级,瞧不起底层的劳动人民!

这令向来仇富情节严重的我义愤填膺,开始认真的琢磨把二十八块的焦糖玛奇朵泼到两千八百块的连衣裙上,是什么样的画面效果,够不够给力。

不过很快,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真心实意的心平气和。

因为莫伶接下来的话让我明白,她与我之间原来真的是存在着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也许应该称之为种族矛盾。

倒不是因为她是神仙,我是人。而是因为她是神仙,我是妖,哦不,我是半神半妖,哦不不,我还是应该完全算在妖的科目类别里。那个‘我’指的不是现在的‘我’,而是过去的‘我’…

好吧,有点混乱。

发挥我理科生的强大逻辑思维重新整理一下,为了方便叙述和理解,选择采用上帝视角。

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乃至于早已被YY得烂俗的爱情故事,按照网络文学的惯例可作如下概括——

分类:仙侠。

标签:虐恋情深。

结局:BE。

女妖怪和男神仙相遇而后相爱,没多久,生了一个可爱的宝宝,一家三口的小日子过得很美满很幸福。

可好景不长,神仙和妖怪的结合触犯了天条,于是他们毫无悬念的遭了天谴。

女妖怪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先死了。男神仙的本事略高一些,硬撑着一口气把孩子送回师门,交给了独自在那里修行的小师弟,并用残存的全部法力封住了孩子体内那部分属于妖族的血统,然后也死了。

小师弟收养了那个孩子,对外称其是自己捡到的一个弃婴,有仙根有仙缘,适合修仙。

小娃娃便在神仙的地盘上慢慢长大,活泼健康聪明漂亮,谁也没察觉出这个女孩儿有什么异样不妥。

后来,小师弟与她日久生情,结为夫妻。

成亲不到一年,却生了变故。

那时候,她即将满一千岁。

因为凡是妖族,每千年必遭一次天劫,活下来就继续修炼,活不下来就灰飞烟灭。

她的妖性再也压不住,再也瞒不住。

由于体内存在封印的关系,她的法力一直相对低微,常常连五百年的小神仙都打不过。

更何况,她是神妖混血,逆了天道,本就不当存活于世。

那个天劫对她而言,就是不折不扣的夺命符。

但小师弟却不容妻子就这么死了,决定以一己之力,担下所有。

他早就知道这一天会来,早就做好了准备。

所以他努力修行,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

所以他经千难万险,终于成为一族之长,利用手中权柄为她获得散仙的身份,为他们的将来扫除障碍。

所以他娶了她,夫妻同心亦同命,他要护她,理所当然。便是天庭的执法者也无从反驳,只能网开一面随他一意孤行。

然则,当初留下她的性命,随后隐瞒她的来历,本就是大罪一桩,他因此而遭残酷刑责,身负重伤。

若紧跟着再为她承天劫,怕是要落得个千年修为一朝丧,甚而至于危及性命。

于是,她趁他闭关养伤之际,偷偷去往地府,堕入六道轮回。

本想就此散尽法力毁去元神,绝了他的念想,却在最后一刻因了阎王的不忍,只是加了封印,终是留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