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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是就着‘睡美人’的秀色可餐解决的,不过午饭时老妈终于忍无可忍,将我强行揪了出去。

在我们家,老妈的意志就是最高指令,违抗者杀无赦。

我只好乖乖来到饭厅,只见老爸已经完全像个没事人似的坐在那里,容光焕发精神矍铄。

“那小子还没醒呢?”

“没。”

老爸摇头晃脑‘嘿嘿’一乐:“没酒量有酒胆,俗称傻大胆。”

老妈一巴掌将他拍飞:“那不叫傻,叫实诚。再说,如果不是为了给咱们宝宝面子,人家小傅至于那样玩命吗?”

“对对对,你永远是正确的。”老爸先冲老婆表忠心,然后一本正经的又对我说:“小傅人不错,对你也上心。这个小伙子,可以有!”

我点点头。

老妈趁热打铁:“照我看,干脆你俩今年就把事给办了。他户口本带了没,不如等民政局一上班就先去领个证,酒席什么的可以等下次回来的时候再摆。”

我无力的撑着脸:“用不用这么急着把你们的女儿给泼出去啊?”

“用,怎么不用?碰到个合适的男人就像是遇到前几年的房市,出手一定要快要稳准狠,稍稍一犹豫,黄花菜都凉了。”老妈说着说着开始痛心疾首:“就该在你刚上大学的时候买房的,那一年,上海的房价才不过五千…”

“那一年,春哥还不能保佑弟兄们不挂科。”我果断阻止了老妈继续在悔不当初里不可自拔,吸口气,咬咬牙:“既然说到这儿了,我就顺便跟你们商量件事儿。就是…我和苍梧,将来不打算生孩子。”

老妈看了我几秒钟,又跟老爸面面相觑了几秒钟,然后问:“这是谁的主意?”

“我们俩的。”

“小傅是个孤儿,怎么可能会不想要自己的孩子?”老妈的表情开始变得严肃:“宝宝,你不能这么自私的,要学会为他考虑。”

“你误会了,我们是不生,不是不要。”我睁眼说瞎话声情并茂感人肺腑:“过两年等生活稳定了,我们就去领养一个孤儿。苍梧说,他长这么大,受过不少好心人的帮助,所以想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回馈社会。”

现如今,报复社会的远比回馈社会的人要多。

作为根正苗红善良质朴的一代人,大约也有所感动,沉默了一会儿,老爸发话:“现在决定这个还有些为时尚早,不过宝宝,我和你妈妈对你的态度一直都没变过,只要你自己想清楚了,无论什么事情无论什么决定,我们都不会干涉,只会支持的。”

看着他们,看着生我养我的不再年轻的父亲母亲,我的鼻子忽然很酸。

在眼睛彻底模糊之前,我一头钻进老妈的怀里,抱着她微微有些发福的腰,像小时候一样埋进整张脸,蹭来蹭去的撒着娇。

爸爸妈妈,不能给你们添个血脉相连的小外孙,对不起…

回客房的时候我端了一碗热乎乎的清粥,准备把苍梧弄醒,让他吃饱喝足再接着睡。结果一推门,发现‘睡美人’已经起来了。

应该是刚从浴室洗漱完毕,坐在床上看上去有些魂飞天外的苍梧,脸上和鬓边的头发都沾了些细碎的水珠,雾蒙蒙的眼睛晕乎乎的模样,有点可爱有点萌。

我把碗搁在床头柜,捏住他的两只耳朵使劲摇了摇:“卖萌是可耻的!”

他闭眼抱头直讨饶:“别晃别晃,要炸了!”

“活该,让你再傻大胆!”我放开他,拿过粥:“这是老妈特地为你熬的,快点吃,吃饱了才有力气接着睡。”

苍梧老老实实的听话从命,几口喝完,终于恢复了大部分的神志:“几点了?”

“已经下午啦!”

“果然醉得够厉害…”他捏了捏眉心,然后抬头看着我:“小蔷,你没休息好吗?眼睛红得像兔子,眼圈黑得像熊猫,脸色难看得像白无常。”

我怒:“你不毒舌能死啊!”

苍梧笑着站起来,揉揉我本就乱成草窝的头发:“昨晚一直陪在我身边的,是你对不对?”

“不然难道是鬼?而且,何止昨天晚上!”

“对,还有今天白天。”

我狐疑着打开他的手:“你不是一直都没醒过,怎么知道的?”

“感觉。”

“男人也有第六感?”

苍梧没有再跟我继续耍贫嘴,而是一把将我捞进怀里,双臂收紧,箍得我险些岔了气,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却透着一种莫名的沉甸:“小蔷,谢谢。”

“谢什么?”

“谢谢你照顾我。”

“有什么好谢的,我生病不舒服的时候,你不是也一样?”

我老老实实任他搂着,伸出手,慢慢覆上他的背脊,隔着棉睡衣仍能摸到一条疤痕,从左肩延到右腰,那么长那么深。虽然如今已经愈合基本平复,但依然不难想见,当时是怎样的狰狞,该多疼啊…

“我家里人对你还算满意,说你这个小伙子老实本分傻呵呵的,将来一定是个妻管严,所以爸妈让我们今年就把事给办了。”

苍梧闷笑一声:“承蒙夸奖,不胜感激。”

“结了婚,你就是我老公,是要养我一辈子的。”

“绝对没问题!”他放松力道,用下巴轻轻磕着我的发心:“我已经都想好了,烤肉店的生意不错,收入也很稳定。将来,你愿意上班就上班,不高兴朝九晚五给别人打工了就来给我做老板娘。牛犇在账上还留了一笔钱。回去后咱们就抽空开始看房子,先买套小点儿的,等过两年攒够了钱再换大的。到时候…”

“到时候,我们就去领养一个孤儿。”我微微向后仰,看着他的眼睛:“我喜欢男孩儿,最好不要超过三岁,这样比较容易培养感情。我希望,他能像你的缩小版那样可爱,有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红嘟嘟的小嘴,还有,永远都是一幅很臭屁的德性。”

苍梧愣了愣:“为什么要…”

“我刚刚已经跟爸妈说过了,他们不反对。”

他仍旧有些发愣:“可是…”

我抬起手,用指尖按了按他蹙起的眉心,轻轻抚平:“我相信,我的神仙爸爸和妖怪妈妈,也会同意的。”

苍梧的身子猛然一震,神情迅速变了几变,随即眸色一凛:“是莫伶告诉你的?”

“那天我去查你的岗,正好捉奸成双。”

“什么捉奸,胡说八道!”苍梧沉着脸,明显带了怒意:“我是命令她即刻离开,再也不得私自出族!她竟敢…”

我耐心帮他分析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残酷现实:“这很正常啊,你现在又不是她老板,她为什么还要听你的命令?”

苍梧愤愤然哼了一声,高高扬起的眉梢一顿,默了半分钟,再开口时,没了怒气,只余小心翼翼的不确定:“小蔷,你…究竟知道了些什么?”

“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包括…”

我笑了笑,极力稳住声音里的颤抖:“天劫。”

苍梧的脸色蓦地一白,连带着双唇的血色也几乎瞬间尽褪,搂着我的手臂僵硬得仿若没有生命的岩石,再也动弹不得分毫。

我叹了口气,踮起脚在他的抿紧的嘴边啄了一下:“苍梧,我在这儿呢,我依然在这儿。”

他一瞬不瞬的看了我许久,终于渐渐放松,随即,像是用光了所有的力气,身子缓缓前倾,将全部的重量压在我的肩膀,喃喃自语般的断断续续反反复复:“是啊,你在。还好,你在。”

所以我在,对他真的很重要。

那么我想,我的选择没有错。

苍梧足有一米八五的个头,虽然看上去很瘦,但我绝对有理由怀疑丫跟螃蟹似的,骨头里面都是肉。没两分钟,就压得我腰酸背痛腿抽筋脑门冒汗喘粗气。但我始终没有动,就这么稳稳地站着,撑着他。

以前,一直都是他在苦苦支撑,现在换我来,哪怕只有一时半刻。

那些过去的事儿将来的事儿,上辈子的事儿下辈子的事儿,都太遥远了,不做考虑。

我是个非常自私的人,而且极其鼠目寸光,能看到的永远都只是眼前的这三年五载,这一亩三分地。

我只知道,今年我要跟苍梧结婚,买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三年后争取换套大一点的,至少得两室一厅,因为小孩子需要有独立的卧室。

再然后,就是一家三口的小日子,琐琐碎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再再然后…便已经超出我的计划能力范围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该来的总会来,也总会有办法去面对。

只要,我和他在一起。

我问苍梧,之所以不告诉我那些事情,是不是怕我压力太大,像以前那样又一次落跑了。

他说是。又说,不过除此之外,还因为希望我能够真正的再度爱上他,而非仅仅缘于被过去发生的事情所感动。

我说笨蛋,女人本来就会因了感动而心动的,这二者之间又哪来的界限分明?

他便俯□,与我额头抵着额头,一个劲儿的笑。眉心打开,眼角弯弯,双眸晶亮。

接下来几天,苍梧在我家的地位就像如今多重政策调控下的房价,一路稳步飙升,且再也没有任何下降空间。

老窦家的成员排位变化如下:

以前——老妈,窦地主,老爸,我。

现在——老妈,苍梧,窦地主,老爸,我。

对此结果,常年稳坐倒数两位的老爸和我的情绪还算稳定,一下子从榜眼掉到探花的窦地主应该比较不爽。不过,估计也就只敢在肚子里默默腹诽蹲墙角画个圈圈什么的,万万不敢当面对苍梧表达出任何的不满,更别提主动挑衅了。

毕竟万兽之王的气势不可小觑,即便窦地主同志往上数八十辈子也不一定有幸能见着一根虎须…

哦对了,这里需要简单介绍一下窦地主——

性别:男。年龄:6岁。品种:博美。物种:狗。

窦地主三年前入驻我家,凭借摇头尾巴晃的谄媚小样儿毫不费劲的俘获了老妈的芳心,获得了老妈的撑腰。平日里作威作福傲视天下,明明是个小哈巴狗却偏偏把自己当藏獒,见谁吼谁不高兴了还龇牙咬还上爪子挠,我和老爸这么多年来没少被它欺负。

尤其是偶尔回来的我,在狗仗人势的压迫下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真是想起来就要掬一把伤心泪。

俗话说得好啊,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看着在苍梧面前夹着尾巴耷拉着脑袋,蹑手蹑脚沿着墙根溜边走的窦地主,长出一口恶气的我忍不住要仰天大笑,哇哈哈,小丫挺的你也有今天!

不过这貌似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无论做神还是做妖,做兽还是做人,我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废柴…

自从老妈知道苍梧喜欢吃肉,掷地有声的承诺了一句:“跟着我有肉吃!”后,我家的饭桌就成了全肉的盛宴,连片菜叶子都见不到。吃得我两眼充血,窦地主‘汪汪’之乐。

怪不得人家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可老妈对着苍梧母爱大泛滥也就算了,按道理应该与女婿站在对立面的丈人老爸居然也跟着凑热闹,一天到晚慈祥得那叫一个一塌又糊涂。真是让身为他们亲闺女却被无视到底的区区在下我,无语凝噎…

吃饱喝足闲来没事,我们四个同为‘宅’属性的家伙就在客厅里支一张桌子,东南西北各占一边,聚精会神研习‘54号文件’。

窦地主则昂首挺胸雄踞于东南角方向,淡定围观斗地主。

牌局结束时,看着因为赢了半斤猪肉钱而兴高采烈的苍梧,我觉得我现在的人生,就像一个杯子里放进了两把牙刷。

洗具,喜剧。

网络文学的定义就是:HE。

第二十五章

我从小就很不喜欢照相,觉得像被点穴一样僵在那里对着镜头等着快门按下是一件非常傻缺的事情,保不齐还会不小心被闪光灯闪瞎了一双狗眼。

但学美术教美术一辈子跟人体美学打交道的老妈,却极度热衷于把我拗成各种造型一阵狂拍,鉴于家庭地位的悬殊,我只好屈服于她的淫*威。

这直接导致我几乎在所有的影像资料里都是一幅苦大仇深英勇就义的苦逼模样,也导致了现如今翻看影集的苍梧笑得风中凌乱如魔似幻…

我恼羞成怒。

灵光一现,忽然想起柜子里应该有个很久没用过的数码相机,便偷偷摸摸翻出来,充了一小会儿电,然后故意选择坑爹无极限的角度败坏某个家伙的形象。

苍梧只顾乐得满床打跌,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不雅照即将面世。

弄好后,我又翻出数据线,准备再增加一点比如‘草泥马’的PS效果什么的。打开文件夹,发现里面存有一张以前拍的照片,就顺手一起导入了电脑。

这个相机自打几年前买了后就一直被我扔在家里,基本没用过,倒是不知其中居然还有存货,所以好奇之下就先点开了那张旧的。

大约因为有些意外,我的心跳有瞬间紊乱。

照片的背景是一个露天篮球场,焦点是两个人,我和林磊。

我一手拿着半满的矿泉水瓶一手揪着自己胸前的衣服,大张着嘴,面红耳赤五官扭曲。

林磊站在我的旁边,一手扶着我的胳膊一手拍着我的背,微微偏首躬身,表情又急又笑。

远处是湛蓝的天洁白的云,周围是一群面孔熟悉活力四射的运动型小青年。

我想起来了,这是有一次,一帮哥们打篮球赛,我去给林磊加油助威。

本想记录下林磊打球的英姿,不过他刚一上场我就立马陷入了疯狂,像流川枫的拉拉队长般欢蹦乱跳吼得撕心裂肺,从头到尾尽职尽责的扮演了一个失去理智的脑残粉…

这张照片,估计是打完比赛后,哪个哥们用被我丢在一旁的相机随手按的快门。

还记得当时的情况,是林磊见我口干舌燥精神亢奋,就将自己刚刚打开的矿泉水递给我。结果我喝得太急,被呛到了。

照片上的我扎了个高高的马尾辫,头发还很长。

照片上的林磊满头满脸都是汗,穿着蓝色的运动服,敞着上衣的拉链,露出里面白色的T恤,隐约可见虽然有些瘦却很结实的身材。

从初中起,他便一直是学校篮球队的,擅长三分投篮,命中率极高,常常在最后关头上演一记绝杀。

记忆中的林磊,是温柔的,也是冷静的自信的,更是阳光的,像时下所有的年轻人一样,爱笑爱玩爱运动。

那次回去后大约不到三个月,向来关系很好几乎从没闹过矛盾的我和林磊之间,就忽然莫名其妙开始了冷战。现在回想,甚至完全记不起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

接着,就是我的所有联系工具一起出了问题,再后来,就是2009年的大年初一,他指着一个女孩跟我说,这是他的女朋友…

看看照片的时间,2008年5月5日,距离今天,整整两年。

两年,七百多个日日夜夜,能改变多少事,多少人…

“小蔷,怎么没有你最近几年的照片啊?”

苍梧的一句话,终结了我的回忆和感慨,却也暂时没有了PS的兴趣,便直接关了电脑:“因为我痛恨照相,而且女人在二十岁之后就一天比一天老,我才不要亲眼看着这种惨剧的全部发生过程。”

爬到床上,我看着笑盈盈的苍梧,突然想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了,你该不会一直是现在这个样子吧?!”

他茫然:“这样子有什么不好吗?”

“当然啦!再过几年,我岂不就成了老牛吃嫩草?”

他恍然:“有道理啊,帅哥依然是帅哥,美女却变成了老太婆。”

我大急,扑到他的身上掐住他的脖子:“我泼你硫酸毁你容,还想帅,衰还差不多!”

“如果你愿意跟一个丑八怪过一辈子的话,我倒是无所谓。”

“这个…再议。”

苍梧脸一沉,翻身将我压倒:“再议?”

我很认真的问:“如果我成了一个牙齿掉光的老太太,你还会喜欢我吗?”

他仔细看看我:“不会。”

我:“……”

这让我忽然想起网上流传的一个段子来,男人从十七八岁一直到七八十岁,喜欢的都是芳龄二十左右,身材好的漂亮女人,用情堪称非常之专一且长久。

由此可见,天下雄性是一家,不管是公老虎还是男神仙。

真是让我无语泪长流。

想必我一脸的心丧若死让苍梧看不下去,于是伸出两根手指捏着我的下巴摇了摇,勾起唇角,声音低沉和缓,字字清晰:“只要你不嫌我垂垂老矣,我就接受你的鹤发鸡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