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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笑着叹着摸着我长长的头发说‘阿福,笨蛋阿福。’

因为我是笨蛋,所以相信他变了心。

因为我是笨蛋,所以活该连弥补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可是难道就因为我是笨蛋,所以连选择的权利都不配得到吗?

为什么要骗我,自以为是的骗我…

一道闪电紧跟着一串炸雷,我下意识的想要捂耳朵,手还没抬起来,就被人从后面拉住了胳膊,用力一带,踉跄着撞进一个胸膛,头顶上的雨,停了。

我有点儿晕,很是反应了一下才搞清楚状况。

是苍梧来接我了,打着伞。

“小蔷你怎么了,弄成这副样子?”他先把外套脱下来给我披上,又把伞几乎全部倾到我这边,低下头打量着我,被我现如今必然一塌糊涂到了极点的德性弄得皱起了眉。

话音刚落,忽然一个炸雷劈下,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般的振聋发聩,吓得我一哆嗦。

苍梧的反应更大,手一抖,竟直接丢了伞,一把将我搂住,双臂收得死紧,我怀疑听到了自己骨头错位的声音…

翻白眼吐舌头我正想张嘴大喘气,却被瓢泼大雨倒灌口鼻险些呛死当场。

人在生死关头总是能迸发出无穷的潜力,我瞬间引爆小宇宙拳打小腹脚踹小腿,终于成功挣脱了要命的钳制。

恰在此时,一道闪电将夜幕撕裂,借着稍纵即逝的光,我看见苍梧惨白着一张脸,神情很是仓惶。

于是忽然想起,他变身小老虎那会儿,曾经借口怕打雷而与我同床共枕来着。

上海的天气就像那里的人一样温婉,喜欢淅淅沥沥的绵绵细雨,一年到头也见不到雷公电母几次,我差点忘了他还有这个软肋。

一个牛逼哄哄的大老爷们居然怕这个,喜感得让我忍不住一阵爆笑。

想必被我不给面子行径弄得恼羞成怒,苍梧二话不说上前拉住我的手就强行拖进了等候在旁的出租车。

的哥师傅回头看看两只湿淋淋的水鬼,咂咂嘴,一脸的意犹未尽,估计觉得我们刚刚的激情演出比那些狗血言情偶像剧给力多了。

苍梧好像非常不爽,一路上都没搭理我,偏头看着什么都看不清的窗外,性感的双唇抿成一条薄薄的线,但始终握着我的手,很紧,紧得我想哭。

到家时,老爸老妈已经睡下,我和苍梧便轻手轻脚回各自的房间洗澡换衣服。

一切搞定后,雨停了,打雷闪电也没了,整个世界忽然之间变得很安静,死一般的安静。

躺在床上闭上眼,脑子里很空可是睡不着,折腾了一会儿还是决定爬起来,去找苍梧。

打开房门,却见他恰好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碗正往这边来,身上的衣服没换,头发仍有些湿。

看到我开门,苍梧自然而然的当先走进,一边絮叨着:“把姜茶喝了再睡省得又感冒发烧,我可不想再给一条病怏怏的黏鱼擦身了。”

许是很烫,他先将碗放在了桌子上,稍稍弯下腰,半干的白衬衫紧贴于身,肩背宽阔而瘦削。

我走过去,从后面搂住他的腰,将侧脸贴着他的背。

他的身子微微一僵,旋即站直,用掌心覆住我的手。

我大概要感冒了,鼻子开始发堵,声音嗡嗡的:“你刚来的时候好像说过,这个动作是我以前的习惯。”

“那天我还说,一定会让你爱上我,即便你什么都不记得。”苍梧转过身,垂首看着我,挑起英气的眉梢:“现在,我的话实现了吗?”

我却不敢看他,只把额头抵在他的胸口,答非所问的顾左右而言它:“对了,我又没说会走哪条路,你刚刚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顿了顿,话语里有无奈也有叹息,听起来有些沙哑:“小蔷,不管你在哪儿,只要我想找,就一定找得到。”

“你个神仙就臭屁吧就得瑟吧!”我笑着抓住他的衣襟在脸上蹭了蹭:“既然那么害怕打雷,就不要出来嘛,万一被吓得瘫软在大马路上,多丢人啊!”

苍梧沉默着没吭声,我似乎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集中在我的身上,穿过我的臭皮囊看到那颗不知是什么颜色的狼狈心,很久之后才轻轻说了句:“我不是怕打雷,是怕…又找不到你。”

“又?”

他的声音低低的:“你应该也已知道,我曾因罪受罚。当初被缚在刑台月余承受雷鞭,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在电闪雷鸣中决然离开,却丝毫动弹不得…”

我的五脏六腑忽然之间像是一锅沸腾的烂白菜汤,难道,真的有天象示警这回事,用这样的方式预示着,我要再一次在相同的场景中,舍他而去?

这个念头实在太过狗血太过晴天霹雳,震得我言语不能行动不能思考不能,所以不知道苍梧是什么时候走的后来有没有再说什么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躺到床上又是怎么睡着的。

醒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一夜无梦。

第二十八章

苍梧有早睡早起的习惯,这会儿正陪着老妈在菜市场讨价还价。

我跟打太极拳的老爸说去参加老同学聚会,便出了门。

到医院,先去找了七叔。

我问七叔,是不是要办理入院手续。

七叔说,看病人自己的意思吧。

我问七叔,还有多久。

七叔说,不超过两个月。

于是我又略懂了,虽然确切的病情分析还没完成,但结果已经没有什么悬念,所有的治疗手段不过是苟延残喘的拖时间。

我相信,林磊一定不希望生命的最后关头在医院里浑身插满管子度过。

七叔最后说,等检查报告出来,会针对情况开一些能够减缓痛苦的药。

我谢了七叔,来到林磊的病房。

他安安静静地躺着,面色几乎和周围的惨白的墙壁一样,微微蹙着眉,还没醒。

我调整了一下输液瓶的位置,又帮他掖了掖被角,然后从他的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串钥匙。

林磊的家我来过很多次,熟门熟路。

虽然没人长住,但有钟点工定期来打扫,收拾得很干净,里面的装修布置也没变化。

林磊应该回来没两天,行李箱靠自己房间的墙放着,床铺整齐,书桌上却堆满了东西,有些凌乱。

我打开他的行李箱,找了一套干净衣服,看到一旁的小袋子里有东西,就顺手拿了出来。

他的习惯我知道,喜欢把用过的车票机票都放在那里,好几个月才清理一次。

大约有二十来张票,时间是从春节后到现在为止,地名全部很熟悉,是我和林磊这几年利用寒暑假去玩过的几乎所有城市。

他一个人,故地重游。

昨天晚上他之所以会站在学校的围墙下,是为了给一切画上一个句号。

我们之间,从那里开始,在那里结束。

开始的时候,他张开双臂对我说‘阿福,来。’,我扑进他的怀里,与他大笑着相拥。

结束的时候,我却不在。

站起来走到书桌边,发现那一堆东西是很多的信和光碟,旁边放着一个EMS包裹单,上面用英语填好了地址,我勉强认出,收件人的名字是林磊的哥哥。

信封和光碟上都标注了日期,每隔一个月一封信,每隔两个月一片光碟,未来的五年。

林磊的爸爸妈妈年纪大了,受不了老来丧子的打击,他是想用这个方法尽量隐瞒自己的死讯尽量拖延,让二老伤心的时间短一些。

借口很好找,比如被派到某个通讯落后的地方考察项目,所以不能打电话不能上网。等到实在拖不下去了,再让哥哥找个恰当的时机和方式告诉父母,他是因为一场意外而忽然死掉的,没受任何痛苦。

瞧,我多了解他。

这堆东西的旁边还放着一个航空公司的信封,打开来,是一张三天后的单程机票,目的地是云南腾冲。

那是我和他原本计划下一站要去,却终未能成行的地方。

记得当时我看着美得不像话的风景照,曾发出就算不在那里活,也要在那里死的宏愿。林磊还笑我是傻人讲傻话。

现在,笑我傻的人,要自己去那里等死。

收拾好东西回到医院,林磊已经醒了,靠着枕头半坐半躺,神情虚弱而疲惫。

我见输液瓶马上要空了,就按铃叫来护士,然后把衣物拿出放在椅子上,又将洗漱品用热水消了一下毒。

林磊看着我差不多忙活完,才有些艰难的开口:“阿福…”

我倒了一杯开水捧着,坐在他的床边,很镇静的打断他:“我都知道了。”

他的脸色更白,几乎透明,闭上眼,睫毛颤得厉害,半晌,方轻轻叹息着说:“对不起。”

他跟我说对不起,这个时候了,他还跟我说对不起,让我实在无言以对。

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所以我只能随便找个借口跑出来透气。

刚出病房,就看到了一个无论如何都没想到会出现在这里的人。

名牌的衣服高贵的气质漂亮的脸蛋,还有让人羡慕嫉妒恨的罩杯。

跟上次的情况几乎一模一样,莫伶冲我抬了抬尖尖的下巴,冷冷的说了句:“跟我来,有话对你说。”

于是我就端着一杯滚热的水,屁颠屁颠跟在了她的后面,一路上都在琢磨如果向神仙泼开水的话会不会死得很年轻…

到了医院的草坪,莫伶停下,转过身,一脸嫌恶的示意我这个混血妖怪站在两米开外。

这无疑让我很不爽,但作为一个打不过就装孙子的识时务的俊杰,我唯有乖乖从命,笑嘻嘻的套近乎:“你怎么还在我们这凡尘俗世晃悠呢?苍梧好歹也算是你的老领导,可现如今他说的话全被你当做一个屁给放了,看来神仙跟我们是差不多的势利凉薄,信奉的都是人走茶凉这一套。”

我的粗俗显然让女神也很不爽,用饿虎吃人的眼神将我上上下下凌迟了几轮,才勉强维持了表面上的冷艳:“你也就能逞逞口舌之利,除此之外,还会什么,又还能做什么?”

我今天的状态不佳,实在没兴趣跟她继续闲扯淡,只好叹口气服软:“神仙姐姐,你说得没错,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跟你比起来,肯定什么都不会什么都做不了,你说你不回天上好好待着去过自己的小日子,总来找我干嘛呢?”

“我一直都只有一个目的,如果不是为了他,岂会三番两次让你污了我的眼!”

莫伶说得义正言辞声色俱厉,我则懒得再陪她发疯,转身就走,却被随后的一句话给活生生钉在了当场:“你不想救林磊吗?”

我的手背立马溅上了一片滚热的水,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疼:“什么意思?”

“很简单,我能让他活下去。”

“你会治病?”

“只要强行改了他的命格,自会不药而愈。”

“神仙可以随便操控人类的生死?”

“当然不是,擅自扰乱凡人命盘,乃逆天之行,是重罪。”

“你不惜付出这种代价,就是为了让我答应你之前提的那个要求,是不是?”我将杯子里剩余的水一小口一小口喝完,然后慢慢转过身,面对着她站好,站直:“你有没有想过,就算苍梧不能和我在一起,也不一定就会看上你。”

“我从不想这些,我只想,他能好好的…”莫伶别过脸,望向那些在草坪上散步的病人,冰冷的声线带了少许温度:“某种程度上,其实我们和凡人差不多,最大的心愿就是让所爱的人活着,健康平安。”

我抬头看了看三楼林磊的病房窗口,又低头盯着自己开始红肿的手背,脑子有些乱。

做非人类的时候离开苍梧,是因为爱他。做了人之后坚决要跟他在一起,也是因为爱他。那么现在如果再度离开,难道,是因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

我想林磊好好的活着,所以,就必须要和苍梧永远的分开么?

这份永远,不是短短几十年,而是接下来的生生世世,千年万载。

可是,这辈子过完后,我将不再记得苍梧,而再也找不到我的他,又需要用多久来忘记?应该,迟早总会忘的吧…

不是说,没有任何东西,能敌得过时间。

到了两两相忘的那一天,我和他,就是彻彻底底的没有关系,再无瓜葛。

两两相忘啊…

大约因为想得太过久远,超越了人类思维的极限,导致大脑中枢明显有当机的迹象。

于是我迅速调整了思考方向,排除掉前生后世的因素,将范围锁定在本世纪,我的身份只是一个正常的人类。

林磊是我的初恋,我们曾经很相爱。

后来,他因为知道自己得了绝症,所以故意制造误会跟我分手。

再后来,他就要死了,我则机缘巧合之下知道了全部的实情。

现在,有个能救他的机会摆在我的眼前,在我的一念之间。

我该如何选择?

哦对了,和他分手后,我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想救他的话,便要放弃和那人的感情。

事实上,在解开了所有的误会之后,我还可不可以,还有没有资格,再爱别人。

谁能告诉我,该怎么办…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结果,莫伶则已经等得不耐烦,很善意的帮我做了总结陈词:“目前的情况没什么复杂的,只有我才可以让林磊活下去,而且,我会对所有知道他病情的人施法,做一个记忆上的修改,大不了就权当是一起误诊事件,反正你们这方面的丑闻多得是,保证不会留下任何麻烦。他的身体最多一个月就能复原,到时候,你们完全可以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切还跟以前一样。另外,我要提醒你一点,我是祭司,天生具有更改命格的能力。所以,如果不想害死苍梧的话,就打消去找他帮忙的念头!”

顿了顿,又嘲讽的看着我:“当然,你可以拒绝我的建议。反正死亡对人而言,就是一个转世轮回的过程。日后你若能回天界,也许会发现,凡人的这一辈子,不过弹指一挥,不值一提。”

我苦笑。

因为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屁话。

我只知道,倘若有一天,林磊的爸爸妈妈问我:“我们把儿子交给你了,他好吗?”

我没办法回答。难道要告诉二老,伯父伯母,你们的儿子是在所有人的误解中,在我‘渣男负心汉’的咒骂中,孤孤单单一个人死去的?

所以,我不能拒绝。

就好比张晨,即便前女友背叛了自己,可她一旦出事,依然无法置之不理。

还记得张晨说的四个字,不能不管。

现在的我对林磊也一样,不能不救。

其实,当初如果让我自己选择,我一定会陪着林磊走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死了,我固然伤心,但那时的我是全心全意爱着他的,始终如一,无悔无憾。

然而,他没给我选择的机会…

我明白,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我着想为我好。事实上,很混蛋很无耻的说一句,如果几年后再得知他的死讯,没心没肺如我,大概只是有一点点难过转头便忘了,也根本不会想要去追查他当年是否真的另结新欢。

可惜,酷爱洒狗血的老天,不会给我们那么多的如果。

人们总是喜欢出于为对方好的目的,而说一些善意的谎言。但到头来,却又有多少善意违背了初衷,最终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至于我和林磊之间,真的能像莫伶所说,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和以前一样在一起吗?

那份已逝的情感想要重新开始,那颗变了的心想要再度萌动,谈何容易。

我们常说,从头来过。只是那过去的时光仿若奔淌不息的流水,这一切的源头,又要去哪里找寻…

仰起头,高高举起右手,我对着灰蒙蒙的天竖了个中指。

不管有蛋还是没蛋,我表示,老子现在他妈的都很蛋疼。

第二十九章

我没有再回林磊的病房,直接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