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一故作遗憾地叹了口气,看看周玉戈,后者望天:“鉴于你拆了我老家,暂时不想跟你说话。”

林露拉了一下墨镜男,贼笑着走远:“人家小两口闹别扭,我们别管了。”

于是太一的目光最后落在了哼哼哈哈的王大少身上,笑容满面地走了过去,从口袋里掏出鱼扔在他身上:“喏,我家主人不要,这些鱼便宜你了,算是补偿上次打了你吧。”

“啊啊啊啊啊…”王大少一阵乱蹦,简直比那些缺水的鱼还惊恐。

太一满意地点头:“你喜欢就好了。”说完拧了拧湿漉漉的长发,朝沈岚消失的方向去了。

太一一走,墨镜男和林露也打算离开了,却被周玉戈及时拦了下来:“别急着走,我们谈谈。”

王大少也别指望着就医,同样被拉着坐到了树荫底下。

周玉戈嘴里叼着棒棒糖,右手把玩着一片薄薄的匕首,在三人面前慢悠悠地踱着步子:“太一大人比较随性,眼里只有沈岚一个人,当然也不会关心你们的目的,可是我不同。当然,我也知道你们身上都有武器,如果你们愿意拼到底也不愿开口,我也乐意奉陪。”

王大少适时地哼哼了一声,表示自己现在很柔弱,不想打架。

墨镜男伸手入怀,眼睛扫到周玉戈警戒的动作,毫不在意,掏出酒壶,灌了几口酒,才慢吞吞地开了口:“我知道你肯定会问我们,如果有意回避,早就走了,但是恐怕你要失望了,因为我刚刚才发现我们的目的可能完全不同。”

周玉戈就地一坐:“说下去。”

“你们为什么进古墓我不知道,但是我从头到尾只是想找太一,因为他是唯一能找到商王墓的线索。”

“商王墓?”

“不错,商纣的墓。”

一听到有古墓,王大少就来劲了,可是想到之前见到的粽子,再看看自己这浑身的伤,心情又很复杂。那种感觉就像饿了三天的人面前摆着一碗红烧肉,却害怕里面有什么毒人的作料,愣是不敢下口。够挠心的!

周玉戈没有忽略他这点小表情,但也没太在意,他现在的注意力都被“商王墓”三个字给吸引了。

本来以为他们跟秦先生一样也是对太一有所图,但是没想到闹到最后是个乌龙,对方只是因为另一个目的而恰巧跟他们产生了交集。虽然这么说完全说得通,但是不代表他完全相信。几千年的时光早就让他习惯于隐藏和谨慎的作风。现在既然一切还没搞清楚,倒不如多探听点情况。

“我当然相信你的话,但是有几点不明白。第一,为什么你要找商王墓?第二,你为什么会知道太一是找商王墓的线索?”

“找商王墓是奉了一个人的命令,太一是线索则是另一个人告诉我的。”

“他们分别是谁?”

本以为墨镜男闻言后会直接回答,毕竟之前他的表现都非常坦诚,谁知道他这次却忽然不做声了,嘴唇抿得紧紧的,看上去似乎有难言之隐。

二十六 分道扬镳

周玉戈还在等他回话,坐在他旁边的林露大概是看不下去了,抢先道:“别逼他了,他压根就不记得了。”

周玉戈皱眉:“什么?”

“他之所以会来找我鉴定自己,就是因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别看他挺结实,其实是个病秧子,忽然变得畏光,然后浑身不适,要靠酒精才能缓解。最重要的是,他的记忆一直在衰退。”林露看了一眼墨镜男,他已经转头盯着别处,不知道在想什么。“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他已经只记得自己是青门的人,其他的都不记得了,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

一边的王大少一听到“青门”,顿时浑身一个激灵,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墨镜男,默默往旁边挪窝。

“记忆衰退?”周玉戈怀疑地看着墨镜男:“但是之前你明明在墓里对着那个蒙眼男人鞠躬,分明就是认识他。一个连自己都忘了的人,怎么可能还记得别人。”

“那不同,”林露指指自己:“他也记得我啊。”

墨镜男忽然脸微微一红,转头瞟了她一眼:“其实…我也忘了你的名字了。”

林露一愣,“靠”了一声:“你个忘恩负义的混蛋!”

墨镜男转头看周玉戈,直接回避她的视线:“我并不记得那个人是谁,只是觉得对方应该是个值得尊敬而且惹不起的人,所以才有了那举动。大概你不相信,但当时我真的是直接本能的反应。”

周玉戈仔细观察了一下两个人的神情,实在不像是在做戏,而且墨镜男本身的确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虽然在古墓里只是短短一天的接触,却发现了很多他前后逻辑不对的时候。比如他们进来时是走的另一个通道,然而出来却只好跟着周玉戈走水路。因为他已经忘了来路,而林露显然不是擅长在墓里探险的人,当然靠不住。

现在这个疑惑解开了就好,彼此目的不同就可以井水不犯河水。他们对一个秦先生就感觉够闹心的了,实在不想再招惹什么青门。所以现在要做的,就是彻底撇清太一跟商王墓的关系,让墨镜男放弃对他的死缠烂打,自己这边就可以继续不受阻碍的探索下去了。

周玉戈从地上爬起来,拍拍手,吐了棒棒糖:“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太一大人是从沈岚家里的菜圃挖出来的,没有确切证据说明他跟商王墓有关,也许给你线索的人弄错了,所以你最好调查清楚了再说吧。既然我们目的不同,不如就此别过,下次再见也还是朋友,当然我希望最好别见了。”

周玉戈其实并不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大概是因为以前受伤的缘故,面部神经不是很发达,一张面瘫脸挂着,说什么都让人感觉是诀别,林露听了这话首先就有点不高兴。

“我说周小哥,太一从哪儿来的大家心里都有数,当初沈老爷子做什么的,谁不清楚?你要撇清关系也找个好点的理由啊。再说了,好歹咱们也有过雇佣关系,你划起界限来还真是够快的啊。”

不愧是金牙方爷一直器重的后辈,做事和说话看上去率性而为,却十分精明。现在墨镜男想不起关键的幕后人物,她却不肯就此断了跟太一等人的关联。毕竟前途叵测,她已经卷了进来,要想脱身已经太难,所以干脆能多抱几棵树就多抱几棵。退一步讲,万一之后墨镜男记起来幕后的人,发现自己跟周玉戈等人会起冲突,她也可以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全身而退。林露在这行当里并没有家族背景,只是因为一只奇怪的手闻名,真的可以说是“白手起家”。但一个年轻女孩子能在这种充斥着各种潜规暗则的行当里站稳住脚,当然也不简单。

周玉戈心里稍微过了一遍,淡淡回了句:“一码归一码,我也只是针对现在的情况才有了这么一说而已。”

林露撇撇嘴,不置可否,但神情已经算满意了。

墨镜男看了她一眼,大概也猜到了她的意图,拍拍手站起来,对周玉戈道:“在墓里看到那上古影像时,我就知道那是比太一更直接的线索,当然那东西你们也不可能交给我。现在既然话都说开了,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

周玉戈点头:“不送。”

林露爬起来,跟着墨镜男一起走了。到了山下,直接朝靠马路的一棵大树底下走了过去。那里堆着一个高高的茅草堆。墨镜男上前三两下把茅草全都推开,露出下面藏着的一辆黑色吉普。

两人坐上车,他刚要发动车子,林露忽然开口道:“如果有一天你的记忆一片空白了,我会替你记着一切的。”

墨镜男的握着方向盘的手顿了一下,没有做声。

车窗外起风了,山间树林唰唰作响,一切明明都很清晰,却又让人感觉很遥远。

仿佛隔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他才轻轻点头,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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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实在觉得大白天的弄死个人不太好,周玉戈终于还是善心大发了一回,决定拖王大少去找医院。

两人浑身都是湿淋淋的,未免撞上人,周玉戈干脆选择穿树林,直接去林子外面的马路上拦车。可怜的王大少本来就浑身是伤,树林里坑坑洼洼的,简直就快挂了。

“我说,周先生,咱、咱们慢点成不?这里跟原始森林似的,很难走啊。”

“那你一个人慢慢走好了。”

“啊不不,还是快点儿的好,呵呵…”

周玉戈冷哼,继续死拖着他往前。刚刚要出树林,忽然被王大少拍了拍胳膊:“停下停下,我看见我家少东了!”

周玉戈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山下的马路上,背着双肩包的学生正准备搭上一辆运木材的卡车。装束跟那天见到的一样,正是秦尔玉。

这么巧?他心里生出怀疑。

王大少看了一会儿,忽然惊讶地“咦”了一声:“岚岚跟他认识?”

周玉戈一愣,再朝那边一看,果然是沈岚,跟秦尔玉有说有笑地一起爬上了卡车。一阵尘土扬起,卡车开出两人的视野,只留下一道站在后面的人影。脏兮兮的衣裤,墨黑的长发,明明站在阳光下,却让人觉得他本人如同被拉长的那道影子,阴沉的可怕。

周玉戈摇头叹了口气:“还是替你家少东祈祷吧…”

王大少抖了一下,摸了摸头:“忽然觉得头疼,待会儿去医院检查下是不是旧伤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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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碾过黄土地的隆隆声混合着凤凰传奇的嘹亮歌喉在耳朵里回响,司机一边开车一边陶醉地跟着哼唱。

秦尔玉从包里翻出一条毛巾递给靠窗坐着的沈岚:“真巧啊姐姐,没想到还能再遇到你,怎么弄得浑身湿淋淋的啊?”

沈岚从后视镜里收回视线,笑了一下:“是很巧,我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本来打算来山里玩的,结果不小心掉水沟里了,还好没出事儿。”

秦尔玉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太危险了,你一个人怎么能来这种地方啊?”

“嗯,下次不会了。”沈岚拿毛巾擦头发,随口敷衍了过去。

秦尔玉也没在意,笑道:“我可是沿着周山一路玩过来了,姐姐你要是顺路,也不赶时间,不如跟我一起去下个地方玩吧。”

沈岚下意识地就想拒绝,忽然想起太一,又点了点头:“好。”

那司机听到两人谈话,笑着插了句嘴:“说到玩,你们来的还真是时候。最近洛阳一群大学生在搞汉服运动,很有意思,好像今天要在广场上开汉服晚会呢,时间还来得及,你们可以去看看啊。”

秦尔玉一听就来劲了:“真的?真的?在哪个广场?师傅您给指个路。”

沈岚扯扯他的衣袖:“你还真打算去啊。”

秦尔玉转头冲她笑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穿古装哎,很好玩啊!”说着又黯然地低了头:“去了国外肯定是看不到了。”

沈岚听他话都说到了这份上,也不好再说不去,扯了扯衣服道:“可是我得先换身衣服才行啊。”

司机笑着摆了一下手:“不用,我女儿就去了,她说那里有服装租的,你们去玩,干脆就穿一穿汉服嘛,不然只看别人穿多没意思。”

秦尔玉连连点头:“对啊,我们也去感受一下古文化啊,听着就兴奋啊。”

沈岚看他这么开心,不好扫兴,于是微笑着点了一下头。转头看到外面扑入视野的苍黄大地,树木颓败,尘土飞扬,心里却又忽然想起太一,梦里的他也是一身古装。

几千年的时光过去,他的喜怒哀乐全都在那个所谓的主人一个人身上。

后视镜里映出她无精打采的脸,她忽然愣住,干笑着摇了摇头。

庸人自扰,真不是她的作风。

二十七 活动的主角

到达司机说的那个广场时,已经是晚上七点了。天气渐渐寒冷,广场上却人头攒动。洛阳人千百年来浸淫中原文化所造就的朴实和热情一览无遗。

沈岚生活的圈子是比较古板而陈旧的,所以很少接触外面年轻人的世界,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为了一项精神文化复兴做着努力,多少有点不可思议,但是很快注意力就被吸引到了他们的古装造型上。

周围都是围观的市民,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趣味盎然的笑容,像是包围着在拍电影的明星们。

中国历史悠久,朝代太多,汉服的造型当然也多。她边看边依靠自己的古董知识推测年代,觉得还挺有意思。

秦尔玉捧着两套汉服挤到她跟前,塞了一套在她手里:“姐姐,快去换上,那边还有人帮忙化妆呢,我真想看看你古装造型是什么样啊。”

沈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正好身上衣服半干没干,还觉得冷,就抱着衣服顺着他的指引朝换衣服的帐篷走过去了。

她拿的这套汉服是明朝的,白底缀花,挺素雅,就是穿起来比较复杂。帐篷里还有别人在换衣服,她有点不好意思,好一会儿才捣鼓完毕。

刚走出来,看到一大群人围在帐篷旁边的小桌子旁化妆,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女生充当了化妆师的角色,拿着木梳给换上汉服的女孩子们梳头,用圆圆的鸭蛋粉给她们上妆,架势还真有点古代丫鬟伺候小姐的感觉。

沈岚这会儿知道为什么有人愿意参与其中了,其实玩的就是这种感觉。穿上了汉服,就好比走入了那个时代,在现代社会无法体会的等级感和优越感,当然还有现代人对古代风雅和礼仪风度的仰慕,都可以好好地体味一回。

她估摸着今天一晚下来,这个晚会还是能小赚一笔的。

正想着,有个给别人化妆的大学生看到了她,笑着走了过来:“这位小姐也要化妆是吧?人比较多,麻烦你先等等吧。”

沈岚摸了一下左脸,那道被铜镜割出来的伤口已经结痂,但是显然还是不适合化妆,于是摇了摇头:“不用了。”

话刚说完,有人在背后拍了她一下,一转头,她先就愣了一下。

眼前站着个一身黑色汉服的少年,服装非常精致,黑底金纹,前面还有蔽膝,腰带也很庄严。头发被梳成了发髻,还罩了个金冠,有模有样的。

“啧啧,你这身衣裳看来很贵啊。”

“可不是。”秦尔玉凑过来,一只手拢着嘴小声透露:“租两个小时去了好几张大头呢。”

沈岚心想你也是个败家子。却忍不住手又伸过去摸了摸他的头发,油光水亮的,还真有点古代风致:“看来这造型也花了一笔。”

秦尔玉摊摊手:“没办法啊,给我化妆的那个姐姐口才太好了,说的我都恨不得加入他们的行列去复兴汉服了,造型当然也做了个最贵的。你呢,打算就这样?”

沈岚“噗嗤”一声笑出来:“我可不想跟你一样被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