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们长大后就会离开父母,或者是不完全属于父母,只有这个时候他们才是完完全全属于我,所以当然得珍惜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你看看小明,他不过才六岁,心里面却已经装时一个佳佳,以后还会装进更多的人,属于父母的就会越来越少,越来越不重要。”

“为什么?”风池想打破沙锅问到底。

薄冰淡淡一笑道:“等你也为人父母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会明白为什么。”

对,就是这种感觉,仿佛她随时会离开一样。

风池看着薄冰,忍不住道:“你现在这样状态,本应该是一件事,可是我为什么会觉得,你只是努力地,不想错过跟孩子们在一起的时间,就好像是好像是你已经时日无多。”

这点心是专门为他们做的,所以薄冰不用担心会伤到他们的胃。

薄冰宠溺在两小家伙脸上亲了亲,每人给了一块点心。

两个小家伙却不理他,直接爬到薄冰怀里。

风池看到后心里一阵震惊,嘴上惊叹道:“啧啧啧,看来你怀孕时吃那么东西,全用来给他们长脑子,这才几个月大就能玩这么烧脑的玩具,下次弄个难度大点的给他们玩玩。”

薄冰的头一偏,就看到两个小家伙把恢复原样孔明锁捧在手上向她邀功。

两个撒娇的声音同时响起。

“呀”

“呀”

天雷也只有跟她,或者是跟在天风他们身边,才能生活得无忧无虑,不受到任何伤害。

薄冰淡淡一笑:“我跟墨隽一直是这么想的。”

风池怔了下马上会意,想了想道:“或许天雷跟在你们身边才是最好的选择。”

“他们的孩子可是十三岁就被大学破格录取的天才,怎么可能是我们家天真可爱又单纯的天雷。”薄冰语气幽幽地说出答案,如果是她的孩子们,不管他们变成什么样,他们永远是她的心肝宝贝。

“怎么可能?”风池马上一脸惊讶地看着薄冰,天雷的DNA图谱明明跟那位几乎相同。

“不是。”薄冰不假思索地回答。

顾女士一走,风池马上扑过来,一脸无辜道:“薄冰,这可不关我事,是上次我们出去玩时,有位大妈认出了天雷,然后他们就找到我,我只好把他们带过来。怎么了,天雷是不是她要找的人?”一脸八卦地看着薄冰。

想不到她如此快就做出选择,连再见也不肯说一声,还真是够绝情,幸好天雷什么也不懂,不会为这样的事情伤心苦恼。

薄冰眼中很自然露出一丝讥讽,没有起身相送,只是淡淡道:“慢走,不送。”

把保温杯递给站在身后的保镖,站起身,面带优雅笑容道:“抱歉,打扰了薄小姐跟孩子们共处的美好时间,同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告辞!”眼眸中闪过一线惊讶。

还从没有人敢当面这样赤裸裸地威胁她,可是面对这样的威胁却没有反驳的能力。

闻言,顾女士整个人一震,惊讶地看着薄冰。

顾女士还想说什么时,薄冰却开始下逐客令,目光凌厉地看着对方道:“顾女士,如果您已经确定这里没有您要找的人,请您以后不要随意打扰我的生活,否则天雷的枪口会对准您的脑袋,虽然他不是您的梵轶,但他是从无失手记录的一流杀手。”

“您走吧。”

“薄小姐”

因为天雷已经不是眼前这位母亲记忆中,那个十三岁就被大学录取的天才少年,所以他她才会这么的犹豫、纠结、矛盾。

薄冰看到冷冷地、讥讽地一笑,不等她回答,就冷声道:“您已经给了我答案,天雷不是您的梵轶。”

顾女士没有马上回答薄冰,两手习惯性地缓缓转动手中的保温杯,嘴角上的肌肉在微微颤慄,杯子转运的速度也微微加速,似乎正在犹豫、纠结、矛盾。

目送天雷离开后,薄冰再回头看向顾女士淡然:“顾女士,您现在可以告诉我,他是不是你的儿子梵轶。”

“晚点就有了,不只天雷有车,大家都会有车,快回去穿衣服,不然我让风池现在就给你打预防针。”薄冰不由拿风池来威胁天雷,家里几个小家伙都害怕风池手上的针,天雷自然也不例外,扁着嘴巴走回别墅里面。

“我要自行车。”天雷一脸羡慕地看着小明。

抬头看一眼天雷身上,只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长袖T恤,眉头顿时一皱,连忙解下身上的披风披在他身上,轻声责怪道:“你怎么不多穿一件衣服就跑下来,不喜欢姐姐给你买的新衣服吗?”

薄冰却假半没有看到,伸手拉过天雷的手,漂亮的手上在某些地方长着一层厚茧,那是长期使枪留下的痕迹,不过他的手却很冰冷。

顾夫人看到这一幕后,面色微微一变,眼眸中露出一抹不可思议,随即整个人都颤僳。

“当然是真的。”薄冰马上保证,天雷的面色马上缓和了不少。

“真的?”天雷问。

薄冰忍着笑,故意一脸疑惑道:“没有嘛,怎么可能,我早上明明梦到你的白翊哥哥已经把车子买回来,还放在车库里面,说你一起床就有车骑,就不会再跟姐姐使小性子,人家没有想到梦没有变成真的。”

只是不到一分钟就看到他黑着脸走出车库,走过来看着薄冰冷冷道:“骗子。”跟两个小家伙一样哼一声,仰起头,眼睛看向天空。

天雷也发现了保镖的动作,只是远远不屑地看一眼后,直接朝车库走,根本不把保镖的威胁放在眼内。

天雷一听到薄冰给他买了自行车,还放在车库里面,大概是太过兴奋,连楼梯也懒得走,直接从二楼的阳台往下面一跃而下,漂亮利落的身手吓得顾女士身边的保镖马上拔出枪,误以为他要袭击自己保护的顾女士。

第286章、承珂的日记

抱歉,昨天感冒头痛,吃了药本想小睡一会儿起来码字,没想到睡了一个对点,一觉醒已经是13号,还是13点过,匆匆赶了四千字放上来,大家先看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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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入卧室内,掀开被子毫不犹豫地躺在上面,很快就进入睡眠。

用保温杯里剩下的茶水,把炉子里的炭火淋灭,把日记放回原位后,再到浴室里把自己冲洗一番,他需要好好地睡上一觉,醒来再慢慢思索一些事情。

墨隽强悍的内心一时间也无法承受这股冲击,突然感到有些累,心累,他需要好好休息,好好放松一下自己。

他眼里的伟人,其实也是不折不扣的小人,换了一个角度看后,原来所认知的东西都变了样。

以前在眼里的正,在这本日记里面,全都变成邪。

原来都不是绝对的,有的只是立场不同。

爱神与邪魔。

正与邪。

两日两夜不眠不休,墨隽终于看完承珂的日记,从那一刻开始,他所认知的世界,以及所认识的那些人,在他的心里一点点崩溃。

虽然是一个十五六岁少女日记,墨隽却渐渐被时面的内容吸引,仿佛是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里面,有时候他也会走神,因为看到某些情节理,他会想薄冰爱上自己时,内心是不是也如日记上所写的一样绚丽灿烂。

想到这里时,墨隽面上露出一丝欣慰,难怪会天风他们会介入他们的生活里,原来他们本就是派来保护她的,继续埋头看日记。

他们一定不希望自己的骨血落入别人的陷阱里面,而脑海里马出现一个名字,一个在Ice生命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名字——白幽灵。

原来那个时候承珂原来父母尚健在,也就是说Ice可能还有别的亲人在世上。

读到这里,墨隽心里面一阵激动,猛一下合上日记。

到了宗祠后,长老们都希望由我决定,他们究竟是留还是不留,我当时就正犯困,打着呵欠道:“我又不是族长,这事等我妈回来以后再说。”

刚想坐下休息一会儿,族里长老们就又因为搬迁和留下的事情争吵不休,最后阿盈把我从房间里拖到宗祠。

本想礼貌地敲门打招呼,想起自己捡东西也是没有打招呼,就直接把篮子放在门外,就继续去忙其他事情。

我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夸了阿盈一句天才,用过午餐后就着抱篮子走到那个人的屋子外面。

阿盈一脸不理所当然道:“他也是把不喜欢的东西留给你,或许你不喜欢吃的东西,刚好就是他喜欢吃的。”

我看一眼篮子里的水果,惊讶道:“噫,怎么都是我不喜欢吃水果和蔬菜。”

海岛上,蔬菜、水果比海鲜金贵,物以稀为贵嘛。

阿盈是个纯朴的好女孩,说我们不能白拿了别人的东西,免得以后纠缠不清,说完把一个装蔬菜和水果的篮子强行塞到我手里。

看到这一切以后,我就知道以后自己想要打牙祭时,有了更简单的方法,就是等他走后,把留在海难上自己喜欢的贝类和螃蟹捡到自己的桶里,再拿回家里让阿盈加工,就有美美的海鲜吃。

年轻人只把那些个头像婴儿手腕粗的虾捡到自己的桶里面,然后重新把鱼网铺回坑里,就提着桶走回自己的屋子里面。

大概是到了该做饭的时间,年轻人从离码头不远的的小木屋走出来,找到鱼网的边角后,用力一掀起,就有无数的鱼虾蟹贝类以及海星什么的东西跌落在沙滩上。

基于海岛上的族人并不以渔业为生计,只是偶尔会就近捞一些海鲜打打牙祭,所以我的不需要什么技巧就收获颇丰,然而我却看到那个年轻人的方法比我更没有技巧,随便在海滩上挖了一个坑,再在里面铺上一块鱼网,退潮后就有不少能吃的东西被留在里面

跟阿盈要了一身她的衣服换上,我对阿盈说中餐想喝新鲜的蛤蜊汤,就提着装着小铁铲的桶到海边挖蛤蜊,这是我唯一喜欢干的事情。

睡到自然醒,阳光从外面射进来,预示外面的好天气。

1977年7月8日,星期六、睛。

随意抓了一小撮茶叶到保温杯里面,待水开后直接泡上,墨隽盘着腿坐在坐垫上,重新翻开日记,翻到1977年7月8日。

把笔记本合上,带到客厅外面,把铜壶和茶具带到外面清净洗干净,再上装上一壶水,找出一些木炭,放在小炉上烧上,再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一大包茶叶,以及重新购买过的保温杯,保温杯依然是墨绿色的,跟原来的一模一样。

或许那个时候承珂并不知道,她将跟这个年轻人发展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从而引发一起又一起的血案,无数人的命运被席卷在内。

墨隽看到这里不由感叹一下,他一不小又看到了一个跟大家口中不一样的承珂。

海岛上的生活单一,他这样喜欢探险的人待不了多长时间,不过最少我在家这段时间是不会寂寞,因为我已经想到打法无聊日子的办法,不过这还需要一点点伪装,一点点小心思。

没有多言就往家里走,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再加上船上颠波,骨架都要累散掉。

我看了一眼搁浅在沙滩上的船,笑道:“他不是不会修。”

阿盈告诉我上个月一场小暴雨,把他的船冲到我们这里,说是船修好后就会离开,问题是他不会修船,所以他就这样理所当然地留下,大约有半个月的时间。

我再次声明一下,我向来不是好奇心重的人,只是他的悠然惬意太扎眼,让我不得不留意到他,其实是心里有点小嫉妒。

“他是谁?”我问一名前来迎接我的阿盈,在此之前我可从没说过岛上有外人进入的事情。

四个字——舒服、顺眼。

这种姿势有种闲云野鹤般的自由自在,国内最常见白衬衫黑色长裤的服装,在他身上有种贵族的尊贵。

顺着味道传来的方向看去,离开码头不远处沙滩上,一道年轻的身影正悠然坐在一块岩石上,两手撑着身体,长腿随意搭在一起,面前摆着一个画架,

踏上的码头的一瞬间,我嗅到空气中异样的味道,抬头看到了一道清新的风景。

只是

他们毕竟是我的亲人,不能对他们放任不管,百般无奈之下,只好买一张机票飞回国,坐在回海岛的船上,心里特别惆怅、委屈、无奈。

国外游学多年,本来我是不大想回来的,每次看到一群人因为留下、离开的问题争吵不休,就觉得特别头痛。

1977年7月7日,星期五,晴

(以下是部分承珂的日记内容,所以是第一称。)

日记本挺厚的,墨隽一行一字一页仔仔细细往下看,一个开始美丽,结局凄凉的爱情故事,慢慢展现在他眼前。

日期是手写,字迹娟秀清丽,竖撇横捺间,横折弯勾转承间端庄秀丽,显示承珂是一个很有教养很有才气的女孩,她的字没有王熵的大气霸气,风采同样不逊色于王熵,放在一起时毫无违和感,光芒依旧夺目。

看到这个日期,墨隽愣了一下,马上明白这个日子是承珂、王熵第一次相遇的日子,承珂想把他们之间的点点都记下来。

墨隽轻轻番开第二页,上面有了第一个日期:1977年7月7日,星期五,晴

这样的表白,也应该属于个性嚣张怪异的王熵。

只有王熵那样的人物才会写出这样的字体。

这个日记本,应该是王熵送给承珂的礼物。

日期:1977年9月1日

署名:王熵

空白纸张上面,一行大大气俊逸的字映入他的墨蓝色的眼眸——从前只有心跳,遇上你,我终于有了心动。

墨隽想了想坐到书桌前的椅子上,生怕会毁坏笔记本,翻开笔记本的动作格外的小心翼翼,

墨隽在了解薄冰的童年时,看到窗下的书桌上赫然摆着一本日记,从日记本的样式和日记本陈旧程度来看,它应该是属于承珂之物,它此时就那样随意被摆放在书桌上。

这点墨隽心中充满疑惑,或许薄氏的先祖是避世隐居的隐士,不过他的后人却并非如此。

从她的在当时最流行时间衣着打扮,以及外面书架上各种外语书籍来看,承珂并没有一直待在海岛上,也不是在海岛上长大的,而是一个踏足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的女孩。

照片上的承珂一袭淡黄色碎花小洋装,戴着白色小礼帽,微卷的长发散落在肩膀上,脸上洋溢着笑容。

里面依然保留着不少跟薄冰有关的东西,比喻这田园风的,粉蓝底白色小碎花床上用品,还有粉蓝色的窗帘,就跟他们家里现在用的一模一样,当然也看到了承珂的照片。

墨隽只是淡淡打量一眼书房后就走入卧室,因为面前的不止曾经是承珂的房间,还是薄冰幼年时住过的房间。

两边书架上的门后面是两个房间,左边是装修雅致粉蓝色的卧室,右边则是雅致简洁的书房,卧室的面积比书房大上一倍不止。

这里应该是客厅,承珂一定经常坐在这里看书、写字,还有制作瓷器。

正中间摆着古装剧中常见的矮桌坐垫,桌子上面摆放着一套茶具,一个粗瓷花瓶,里面花枝已经枯萎,旁边有一个古老的小炭炉,上面放着一个小铜壶。

两边各摆着一个带门的巨大书架,形一个独立的空间,书架上面除了摆放书籍,还摆放了一些制作粗糙的瓷器。

墨隽心里震憾无比,犹豫一下终于跨过那道门。

海浪拍击在岩石上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撞入耳里,原来东厢下面就是数十丈高的悬崖,每次海浪拍在岩石上时,都能感觉到脚下在微微震动。

当他微微用力,一把推开两扇的瞬间,面前豁然开朗,广阔无边的大海就在眼前。

古朴的院落显得更清幽。

走入东厢院后,墨隽面上一滞,整个古朴的院落里面只有一个门口,前面空出来的庭院中没有种任何花,也只有一棵高大的荔枝树,大到它的枝丫已经罩住整个东厢院,上面还有一个秋千在风中晃晃悠悠。

墨隽在宗祠的族谱中,大约了解到宅院的结构,走进大门后就直接往东边走,因为承珂的居室和书房就在宅院的东厢院内。

虽然里面有不少现代设置,却丝毫无损院子本身的古韵风味,古朴大气,淡淡诉说这个家族的辉煌过往。

从院子表面上所显现出的风霜来看,它至少存在两千年以上。

这里是一片净土。

两千多年前为躲避战乱,或者是尘世的纷争,带着自己的族人隐居到海岛,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院子的第一任主人,想必是一位看破尘世的隐士。

院子坐北朝南,三进三出,面向大海而建,两头悬崖峭壁,海鸟飞掠,朝看日出暮看晚霞,隐隐间有一种出世的境界。

发现这一点后,墨隽心里面有些犹豫,却抑制不住内心的好奇,终于走进了这座存在不知多少年的宅院。

最重要的是,宅院里面很干净,仿佛一直有人居住,或者有人一直定期打扫。

穿过茂密的树林,看着面前恢弘的大门,墨隽才发现他们以前有多大意,外面那处树林他们也来过,因为从侧面看去树林后面就是悬崖,居然误以为树林后就是海岛的尽头,而没有再深入探看,想不到在树林后面居然还隐藏有一座如此雅致的宅院。

根据族谱的指示,墨隽很快就在村子中,找到身为嫡系子孙才能居住的房屋。

他们都源自同一个先祖,不过他们都属于旁系,按古代的说法就是庶出,显然承珂跟他们不一样,她的地位更高,只可惜母亲长年在外,父亲的身份却不明,不过这丝毫不影响她在家族中的地位。

海岛上的居民大部分姓薄,根据薄氏宗史记载,他们在海岛繁衍生息已经有一千多年。

海岛上的村子并不大,也就二三十户人家,不足三百多人口,而承珂是岛上唯一到首都上过大学的人,墨隽很快从破败的村公社办公室,还没有完全腐烂的户口记录中看到承珂的名字,还在格局讲究的宗祠里找到了族谱,上面同样有承珂的记录,不过是有姓的——薄氏承珂,嫡系正统。

墨隽从村口到村尾,开始地毡式搜索,从一处处被野草和藤蔓植物淹没的房屋里,寻找到跟承珂相关的消息。

第287章、开始行动吧

墨隽一觉醒来后,除了觉得自己浑身充满精力外,第一件事就是想到看时间,看看自己睡了多长时间,不看不知道,一看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他这一觉竟然超过了二十四小时,看来自己是真的累了,居然能在这种环境中毫无戒备地睡了这么长时间,不过无所谓,已经走到这一步,紧张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坦然面对才是真的。

蓦然

空气中有着淡淡的茶香,是他昨天喝的那种茶。

他昨天喝剩的茶已经倒掉,现在的荼香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客厅外面有人正在泡茶,所以才会有这么浓郁的茶香。

有人来了。

当这个念头在心中升起时,墨隽没有慌乱,更没有一丝惊讶,淡定地梳洗过后才走出卧室。

王熵悠然坐在外面,面前放着一本书,以及一只他昨天洗干净的茶杯,茶香缕缕从杯中升起,散出怡人的茶香,以及浓烈的松香味。

白衬衫、黑长裤,体型清瘦修长,王熵的衣着打扮极其普通,偏偏浑身上下散出一股潇洒不羁的气质,用现代的话就叫文艺气质吧。

就长相而言,他的容颜的确不是特别出众,只能算是五官端正,但是这样的他只要出现在人堆里,就谁也无法忽略他的存在,难怪当年能吸引薄承珂这样天之骄的目光。

天之骄,是墨隽看完日记后,对薄承珂的总结。

若不是看到她的日记,他根本不会知道,原来世界还有很多不为知的家族存在于世,他们可凌驾于国家之上

“这茶叶很一般,跟你的品味不配。”王熵的声音打断了墨隽的思路。

“是ice从公司拿回来,跟我的品味没有关系。”墨隽不以然道,对于他来说,只要杯子里面不是白开水,特供的大红袍茶叶,跟五六块钱一大包的普通茶叶没有区别。

他喝的这种茶叶,在mc的茶水间里常见。

是平时供员工们饮用的红茶,不是最好的,但也绝不是最差的,mc的员工福利一直很不错。

墨隽从桌子茶叶袋里,随意抓出一撮放到保温杯里面,提起铜壶发现里面还有水,就直接保温杯里倒,再拿出一块压缩干粮,准备补充一下体能。

“听说你厨艺不错。”

正要撕开包装时,王熵突然出声。

墨隽一愣,就听到王熵继续道:“宝贝前些日子跟我说,孩子们很想吃你做的炸大虾和蒸蘑菇,蘑菇这里没有,你多做一些炸大虾吧,我会让人带给他们”

“王致是你故意放走的。”王熵还没说完,墨隽失声大叫道。

墨蓝色的眼眸震惊地看着坐在面前的男人,王致是把引到海岛上的棋子,王致第一次出现是差不多两年前。

两年前他就算计到了今天的事情,到底还有什么事情是他没有算计到的,墨隽心里第一次生出真正意义上的恐惧,是对未知的深深恐惧。

“从来没有人能真正从我手上逃跑,你不是早就已经知道答案吗,当然,我的心肝宝贝不在其中,她可是我亲自培育出来的最完美的存在。”

王熵没有抬起头欣赏墨隽难得一见的震惊的表情,当然他也不指望从墨隽脸上看到什么表情,此时墨隽的脸上布满了大小小的疤痕,全是切割肉瘤留下的痕迹。

墨隽很快就在震惊在男人轻描淡写的语气中恢复平静。

陡然间明白,努力了那么时间,原来他依然还是别人手上的棋,不过是从那个人手上换到王熵手上。

只是

墨隽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淡淡道:“你把我引过来,有什么目的,是想把她也引过来吗?她是你的女儿,你们不能好好商量吗?”

王熵轻蔑地看一眼墨隽,淡淡道:“宝贝不是我目的,跟你一样,她也只是一枚棋子,我真正的就目的只有毁灭,毁灭眼前所呈现出来的一切,因为我们都是别人手里面的棋子。”

最后一句话似乎是提醒墨隽,也像是说给自己听,说得极轻轻淡,若不注意的话就会错过。

墨隽心里一下疑惑了,王熵说他们都是别人手上的棋子,也就是说背后还有更强大的力量在操控着这一切。

如果真是这样,这股隐藏在暗处的力量又会是什么,是一个组织,还是一个人,或者是比人类可怕的存在,究竟是什么在操控着这一切?他们凭什么操控这一切?而他们自己最终又会是什么结局?

无数问题在墨隽心里升起,蓦然发现一个事实——他对这个世界真的很无知。

“你别想了,去做饭,我饿了。”

王熵的声音把墨隽从凌乱的思绪中拉回,而他依然头也不抬地看书,似乎书的很精彩。

墨隽看一眼书的封面,心里一阵疑惑,居然又是老子的《道德经》,只不过王熵手上这本书的装订形式和陈旧程度,最少有百年以上历史。

这本书里面有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看这本书,难道这本书里面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看来有机会他也要好好研究一下这本书。

“傻小子,让你去做饭,还发什么愣。”王熵不耐烦地催促墨隽,一副长辈的语气和口吻。

“是。”

墨隽无奈地就一声,让一个看上跟他年纪差不多的人喊他傻小子,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可是人家确实比他年长。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这是自然的生存规律,而且现在是秋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墨隽很然地做用捕捉到的海蟹做了好几种不同味道的食物。

“为什么不是虾?”

看到一桌子的螃蟹,王熵不禁皱起眉头。

墨隽拿起一只清蒸蟹放到自己面前,熟练地掀开蟹盖道:“秋天是吃蟹的季节,觉得麻烦可以喝蟹黄粥。”手上已经麻烦地把蟹肉清到蟹盖内,然后加入姜酸。

正要大饱口福时,一只手就大模大样地把他面胶那一蟹盖的肉拿走。

墨隽愣了一下,终于知道那个女人喜欢吃现成的毛病是遗传了谁的基因,果然是父女天性,问:“您老什么打算时候走首都一趟,我好把孩子们要吃的东西提前做好。”。

“你不是说这是吃蟹的季节吗?”王熵一脸不解地问。

“可是小明喜欢吃炸大虾,我就把海虾都留在下面沙坑里养着。”提到孩子墨隽心里有些伤感,他亏欠他们太多,只辈子只怕还不清。

想起小明的懂事,离开这么长时间,他一定又在埋怨自己是开外挂的。

还有宝宝和贝贝,他离开的时候他们不过是三个多月大,眨眼他们已经八个月大,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记得他这个爸爸。

现在他们应该长出乳牙,能吃一点点鱼肉泥,或许他也应该为他们准备一些好吃的,一煲熬得烂烂的,入口即化的鱼泥粥就很合适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