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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娃干咳了两声,尽量忽略因为身体接触而产的异样感觉,“你坐后面一点儿。”

“你怕我?”

“是的,我怕你,麻烦你坐后面一点儿。”她直接了当地承认。

“哈哈哈”禺疆纵声狂笑。

“你再笑,我就不学了。”杨娃娃翻了翻白眼。

“驾”他一拉缰绳,白马得令似地撒开四蹄,驰骋在广阔的草场上。

“想让马跑得稳当、跑得无快,要拉好缰绳,双腿夹紧马肚,配合马的步伐,轻轻地晃动身体,对,就是这样。”

学会了骑马,杨娃娃开始策划逃跑。

不过,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独自离开,还是带上四个护卫?

不带上他们,担心禺疆为难他们;带上他们,目标太大,成功逃跑的机率大大降低。

这天下午,杨娃娃仍然拿不定主意,看见麦圣带回来一大袋巴豆,计上心来。

她对禺疆说:“有伤在身的人不能吃巴豆,伤口会恶化。不过,我想吃巴豆,煮巴豆吃好不好?巴豆炖牛肉或者羊肉可好吃了,要不要尝一尝我的手艺?”

禺疆看着她俏皮的表情,心驰神荡,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饭后一个时辰,吃过巴豆的人,开始往外面跑,解决肠胃里的存货,第一个产反应的是麦圣,因为他吃得最多。接下来,一个个地外出解决,接连不断,禺疆也跑了好几趟,捂着肚子,步履虚。

杨娃娃只吃了几颗巴豆,并没有腹泻,不过,为了不让禺疆,她第三个跑出毡帐。

这次严重的腹泻,除了阔天和夜天明,无一幸免。

因为,她知道巴豆有一种特别的功效:排泄寒积便秘,药性很猛。

这个晚上,每个人平均拉了五次。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他们虚弱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彪悍的北方男子,被整得身子虚弱、手脚无力、唉声叹气,她在心中偷笑。

不过,他们并没有说句不敬的话,因为,她是单于的人。

禺疆恨恨地瞪着哭丧着脸的她,一脸无奈。

她连声道歉,无辜道:“也许是牛肉没洗干净,也许是巴豆有问题,我也不知道会这样”

他咬牙切齿地瞪她,似乎要在她的脑门上瞪出一个窟窿。

接着,她给腹泻的人准备奶酒,让他们暖暖肠胃。

当然,她早在奶酒中偷偷地添加了一种特别的药:安眠药。

在陕西视察的时候,白天忙于工作,晚上困扰于阿城和阿美的事情,想着想着,天就亮了。

于是,她买了一些安眠药,想不到,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了。

他们的耳朵非常灵敏,夜里稍有动静,他们必定惊醒,安眠药对他们作用不大。凑巧的是,麦圣带了一些巴豆回来,安眠药加巴豆,完美的逃跑计划就出水面了。

夜色深沉。

月牙儿孤单地飘在夜空,洒下清冷的淡辉,为浓浓的黑夜披上一袭薄纱。

四周静谧,偶尔从远处传来野兽的叫声。

夜幕之下的几个毡帐没有什么动静,里面的人已经睡沉了吧。

忽然,一个娇小的人影从一顶毡帐中闪出来,只见她背着一个包包,蹑手蹑脚地往马厩走。

不是别人,正是杨娃娃。

这会儿他们睡得正沉,起码到明天上午才会醒来,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其实,她可以大摇大摆地牵马走人,不过,以防万一嘛,禺疆那家伙太精明,动静太大,危险就增加一分。

她在马腹上亲昵地拍了两下,接着牵出白马,打算先走一段,再骑马狂奔,离开那个让她讨厌的霸道胡人。

来到草场,她正要翻身上马,却有四个高大的男子突然现身。

杨娃娃惊呼:“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阔天,洛桑,夜天明,林咏,一字排开,严肃冷沉,煞有阵势。

她奇怪,他们怎么会猜到自己逃跑?

洛桑和林咏虽然没有喝奶酒,不过也拉得够惨的,不会是装的吧。

“公主在哪里,属下四人就在哪里。”阔天语气坚定。

“你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是不要再跟着我。”她不耐烦道。

“公主为救属下四人,迫不得已答应那个胡人的无理要求,大恩大德,永不敢忘,唯有誓死追随公主,请公主不要嫌弃属下愚笨。”夜天明道。

“属下认为,我们应该往西北方向走比较妥当。再不走,万一他们醒来,很快就会追赶上来。”阔天道。

杨娃娃点点头,禺疆那家伙肯定以为她会往南走,那么,她就偏偏往北走,去看看草原,看看草原上的湛蓝天空,还有那璀璨的星星。不过,这四个护卫,还真是麻烦。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咯。

第174章 亲,姐不是蕾丝

禺疆没有追上来。

一行人白日赶路,晚上休息,**天后,他们终于找到楼烦西北草原上的加斯部落,见到了莫顿老人。

据阔天说,莫顿老人是将渠大人的死之交,在逃出王宫之际,将渠大人派出府上六个忠勇之士誓死保护深雪公主,护送公主到草原加斯部落,请莫顿老朋友代为照应。

杨娃娃依然是男装打扮,让阔天等人不要说穿,就说是燕公子。

而深雪公主的逃亡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到加斯部落三日后,在她的询问下,阔天一五一十地说出了原委。

燕王喜四年(公元前251年),燕王派遣相国栗腹作为使者前往赵国,为赵王贺寿,送上礼金五百。这时赵国上距长平之战不过十年,国内一片萧条,栗腹认为有机可乘,返燕后建议燕王伐赵。将军乐间和大夫将渠以及朝臣一致反对,尤其是将渠反对最力。

燕王不听,坚持伐赵。于是发兵两道,车二千乘,计六十万人攻赵。栗腹一支领兵四十万攻鄗,卿秦一支领兵二十万攻代,燕王自率后继部队相随。燕军进至宋子,赵将廉颇带兵八万迎击,大败燕军,阵杀栗腹,乘胜追奔五百里。与此同时,乐乘也率军五万击败卿秦于代地,卿秦被俘。燕王喜五年,廉颇率赵军进围燕都。

燕王心急如焚,派出使者议和,但是,赵王不同意,不过,又说,听闻深雪公主肤白胜雪,玉肌霜骨,倾城绝色,如能陪伴左右,乃人一大快事。燕王大喜过望,立马准备把同父异母的王妹送给赵王。

深雪公主刚满十八岁,听闻,大恸,不愿遵从王兄的安排,却无从逃跑。所幸,大夫将渠大人不赞成把深雪公主送给赵王,暗中策划,帮助公主逃出王宫,逃出下都,逃往北方。

六个护卫保护公主,一路往西北方向奔逃。**一日后,他们来到一个小村庄,看见一个小木屋。这木屋好像很长时间没人居住了,人困马乏,他们决定在小木屋休息一晚再赶路。

凌晨,七个人正在睡梦中,燕王派出的追兵追到此,厮杀在所难免。

追兵人多势众,四个护卫保护公主先行奔逃,两人断后。

可是,逃亡途中,他们找不到公主了。

阔天四人寻找了一日**,终于在一个旷野的草地上,找到了奇装异服的公主。

然而,奇装异服的公主并不是深雪公主,是杨娃娃。

杨娃娃蹙眉,想着那个真正的深雪公主现在身在何处?是否安全?或者已经落入燕王之手?或者已经不在人世?而自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战国,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自己的容貌和深雪公主一模一样?而且连名字“娃娃”都这么巧合?为什么鬼使神差地来到草原?难道要一直待在加斯部落、留在战国吗?如果要回到二十一世纪,怎样才能回去?

这么多问题,一个都解决不了,她越想越心烦意乱。

“杨哥哥杨哥哥”帐外传来清脆的叫声。

杨娃娃知道,外面的姑娘是莫顿老人的女儿夏心。

夏心单纯、灵秀,是加斯部落一朵会行走的鲜花,正是怒放、娇艳的时节——十七岁。

这两日,夏心对于杨娃娃这样儒雅、俊秀、斯文的“异族男子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整天围着她转,问这问那,问东问西。

杨娃娃烦不胜烦,却也无可奈何。

阔天四人乐个不停,一副爱莫能助的欠揍表情。

她走出毡帐,看见一个脸色绯红的窈窕少女,问道:“夏心,有什么事吗?”

说的是胡语,这个部落的语言。

她也不知道这种语言属于哪一种语系,奇怪的是,加斯部落的语言和禺疆所用的是同一种语言。有时候,她在想,穿越到战国末年,难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夏心身着水红色的绸衫,粉嫩可爱,灵动可人。

她拉住杨娃娃的胳膊,扬脸微笑,“杨哥哥,我带你去一个美丽的地方。”

两个女人这么亲昵,杨娃娃很不自在,再者,夏心把自己当成男子,言行举止颇为大胆,尽显草原女儿的奔放。如果任其发展,那不是很糟糕?

“现在不行,我找阔天他们有点事。”杨娃娃不着痕迹地抹开她的手。

“他们四人跟我阿爸出去跑马了,等他们回来再找他们吧。杨哥哥,走吧,我要带你去的地方很美很美,你一定会喜欢的,走啦。”夏心率真地笑,拖着她,牵上两匹白马。

杨娃娃无奈地随她走。

两骑旋风般掠过毡帐区,向草原深处奔驰而去。

来到一片绿茵茵的广阔草地,映入眼帘的是一湾碧绿的湖泊,仿佛平整的草地上镶嵌着一枚晶莹剔透的碧玉。

杨娃娃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清冽的空气,跳下马,慢慢地走向湖边,宛如走向天堂。

“这个美丽的绿湖,叫做九湖。”夏心的语气乖乖的。

“九湖?好奇特的名字!这个九湖一定流传着动人的故事或者传说。”杨娃娃思忖着夏心的用意,这**到底想说什么?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

“杨哥哥好厉害,夏心佩服。”夏心轻笑,“听阿爸说,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匈奴的先人,有一对兄妹互相爱慕,但是这对兄妹的父母和族部怎么也不同意他们结合,强行拆散他们,甚至囚禁了他们。后来,这对兄妹在朋友的帮助下逃了出来,在很远很远的湖边住下来,牧羊,打猎,养。他们养了九个孩子,慢慢的,这九个孩子长大了,各自婚嫁,繁衍后代。多年以后,九个孩子的后人为了感谢这对兄妹,感谢他们的九个孩子,就为这个碧湖取名为九湖。”

杨娃娃心神大震,匈奴?这个加斯部落就是塞北匈奴的一个部落?这片辽阔的草原就是漠北草原?老天,居然跑到这鸟不拉屎、天寒地冻的地方,太照顾她了吧。

她一直以为,加斯部落是楼烦一个偏远的部落,没想到,居然远离了燕赵。

这里是内蒙古,还是外蒙古?

对了,包包里有一张地图,可是,她根本不知道如今站着的地方,是地图上哪个角落。

夏心兀自道:“后来,我们匈奴就流传下来一个规矩:同宗族的儿女,不能婚娶,甚至规定,部落内部不能婚娶,要娶要嫁,部落以外的才可以。”

“是啊,匈奴实行的是外婚制。”

杨娃娃当然知道匈奴的外婚制度,可是,就是因为兄妹相恋才定下外婚制吗?

在匈奴,儿子可以娶后母,兄弟可以娶嫂子,不算**,可是,氏族部落儿女必须与别的氏族部落通婚,真的很奇特。

夏心诧异不已,崇拜道:“杨哥哥好像很了解我们匈奴的事情。”

“不是,知道一些而已。”杨娃娃轻声道。

“杨哥哥,”夏心浅锁眉头,目光深幽,“我我要嫁人了”

杨娃娃一笑,“哦,恭喜你。要做新娘了,一定很激动、很紧张吧。对了,新郎是谁?”

夏心水灵灵的眸子亮晶晶的,玄然欲泣,“他是基也部落的单于,上邪单于,可是,我不喜欢他,我不想嫁给他。”

杨娃娃心中一紧,直觉夏心还有话要说。

夏心垂下眼睫,娇羞得脸颊绯红。须臾,她又抬起头,眸光坚定,目含期待,“我喜欢的男子就是你,杨哥哥。”

虽然早已感觉出夏心对自己的少女情怀,可是,听她亲口道来,杨娃娃仍然吃惊。

见她不语,夏心着急道:“杨哥哥,你怎么了?杨哥哥?杨哥哥?”

事已至此,只能快刀斩情丝。

“夏心,你是一个好姑娘,将来会有一个优秀的男子爱你,呵护你一,而我”杨娃娃愧疚道,“我不能娶你,因为我无法给你幸福。”

“为什么杨哥哥,你不喜欢我,是不是”两行清泪滑落,夏心眉头紧蹙,眼眸凝结着浓浓的忧伤。

“不是的,夏心。”她梨花带雨的模样,杨娃娃又无奈又愧疚,只能抓起她的手,摸向自己的胸口,男子衣袍遮掩着什么,她摸得出来。

夏心哭得通红的眼睛慢慢地睁大,震惊,不可置信嘴唇微微颤抖

杨娃娃抱歉道:“对不起,夏心,我不是故意隐瞒的”

“不”凄厉的叫声突兀地响起。

夏心的眼泪再次滚落,抽开手,转身,狂奔,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那抹倩影,渐行渐远,飘忽于广阔的蓝天、白云、草地之间。

杨娃娃长长叹气。

阔天四人一表人才,为什么夏心偏偏喜欢上最瘦弱的她?

草原女儿应该喜欢的是那种具有英雄气概的男子,她长得跟女人一样(本来就是女人嘛),居然也能电到美女,晕死了。

她在湖边坐下来,眼前是宁静优美的碧湖,脑子里却乱七八糟的。

夏季的草原碧绿得一望无际,天空高远、明澈、湛蓝日落西山,天边的晚霞,金红艳丽夕阳没入了苍凉的地平线,云霞散尽,阴风阵阵。

站起身,她整理好衣服,策马驰回部落。

第175章 艾玛,冤家路窄

杨娃娃目睹了一个个狰狞可怖的景象:被烧毁、被劫掠一空的毡帐,支离破碎,断肢残骸;血淋淋的断手断脚、无头尸体,血流成河,血腥惨烈;被开膛剖腹的女尸,被奸污的全果女尸;被蹂躏、糟蹋的小女孩,坐在地上,目光呆滞,痴痴傻傻

她一步步地往前走,胃开始翻搅、痉挛,几乎呕出来。

远远的,她看见部落议事大帐前面的空地上有很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士气高昂的骑兵,纷乱畏缩的围观人群,被押跪着的俘虏

夜幕降临,熊熊燃烧的火把照亮了草原的夜空,照亮了所有人的动表情,照亮了战胜者的英雄气概和王者气度,照亮了惨败者的桀骜不服与懊恼颓丧。

金红的火光,点燃了草原,猎猎凉风中,犹显得凄艳与悲壮。

杨娃娃躲在一个毡帐后面,翘首望去。

背弓挎刀的骑兵,魁梧英勇;为首之人,跨马在前,傲视群伦,气魄压人。

他的前面,是跪在地上排成两列的战俘,加斯部落的首脑人物:第一排是加斯部落的单于巴卢和他的三位阏氏,以及单于的儿女们;第二排,莫顿老人名列其中,其余的,估计是加斯部落中比较重要的人物。

“巴卢,我敬你是条汉子,给你两条路选择。”骑兵首领气宇轩昂,声音洪亮,“其一,从今往后,你给我刷马;你的三位阏氏,为我的兄弟们暖暖被窝;你的儿女,男的处死,女的为奴为婢。其二,你把自己了结了,我会帮你了结你的三位阏氏,还会帮你养大你的儿子,让他成为英雄,你的女儿,也将会嫁给草原上最英勇的英雄。”

冷冽的晚风掠开他披散的长发,凌厉如刀的目光射向头颅高高昂起的巴卢,俯瞰群雄的气势与胜者为王的气度,无人可以比拟。

杨娃娃心神俱震,心提到了嗓子眼,几乎窒息。

为首之人,正是禺疆。

她竭力逃开、再也不想碰见的男子。

“要杀要剐,悉随尊便,我没什么好说的。”巴卢凶狠地瞪着禺疆。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死捏在别人手里,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禺疆仰天一阵狂笑,笑声浑厚,狂妄至极。

“加斯部落与寒漠并无冲突,你不犯我、我不犯你,可是,巴卢你太贪婪,抢我部落多少牛羊,多少马匹,多少女人孩子,一次又一次,我都忍了。这次,你又掳走我部落上百头牛羊骏马,抢走几十个女人和小孩,你是欺负我部落软弱,还是认定我禺疆怕了你?今日,我五千铁骑狂奔一日,为的就是踏平加斯部落。你必须死,你的草场,必须成为我跑马放箭的草场,你的部民,必须成为我寒漠部落的奴隶。”禺疆的话,就像一把割肉的刀,刀刀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