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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君百年,谁记朝夕蔷薇香(十三)

更新时间:2013-10-18 0:43:44 本章字数:1689

他和她相处已久,只是那样自然而然地相依相守着,从未说过甚么海誓山盟,更不懂得甚么甜言蜜语。

但他残留的最后一丝神智,却让他说出了这一生最动人的情话。

他道:“一夕,我不骗你。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我要和你相守,朝朝夕夕……而不是一朝一夕……一定等我……”

心跳已经停止,破败的身躯承受不住魂魄,他远远地飘了开去,然后远远地看着一夕抱着他呢喃细语。

夕阳如血,漫天红霞,一地残骸,清冷山风吹彻骨髓。

她侧耳倾听着心上人的温柔话语,眉梢间已禁不住萦上欢喜的笑意。

她柔声答他:“陆歌,你放心,我一定等你。我回家静静地等你。”

“蔷薇花开时,我和你一起看蔷薇花。你别傻傻站着,记得为我采一朵簪在发上,我就知道你回来了!”

“一定要回来啊,魂魄也好,人也好,都要记得,等你的不是蔷薇花,是我,是我一夕……朝朝夕夕在等你。”

“我等着你娶我,我等着做你的新娘。若你不回来,我就一直等着,永生永世地等着……”她娇嗔般向他微笑,“你一定不忍心我这样苦苦地等吧?不忍心吧?那你能不能别走?别走啊……”

她的轻笑声在最后一个音节落地时忽然喑哑,转作了撕心裂肺的哭叫:“陆歌,别走,不许走,我不许你走……”

她抱紧他,用她的外衣裹紧那没有生机的躯体,用她的体温去温暖他的身体,凄厉地一声声高喊:“陆歌,陆歌,你回来,你快回来……”

天地昏暗下去。

他的眼前凝固着那个失身痛哭的女子身影,魂魄却已消融在黑暗中……

一夕将陆歌带回到他们隐居的山谷掩埋,然后在他们住过三年的木屋里静静守候。

他说他会回来,她便注定了一世的等待。

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蔷薇花谢了,他没有回来。

一年过去,两年过去……蔷薇花的落瓣飞落她的黑发,她小心呼唤,却听不到他任何的应答。

十年过去,二十年过去……蔷薇花老去,她不敢老去,生怕他回来时,认出了蔷薇花,认不出她。

五十年过去,一百年过去……她快在蔷薇花架边等作了石像。

年少时那温润少年的影子,如醒不来的春梦时时刻刻纠缠着她。

她一闭眼,便听到她的陆歌如往日般温柔而笑,在她耳边轻轻地说道:“一夕,等我回来。一夕,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看蔷薇。”

春梦绵延不绝,夜夜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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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君百年,谁记朝夕蔷薇香(十四)

更新时间:2013-10-18 0:43:44 本章字数:1888

梦里不尽的温存与睁开眼后无边的孤寂交激,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

她修习魔道,保住了自己年华不老,青春永驻,却在越来越无望的等待里渐渐暴戾,加上元魔之气对于心性的腐蚀,对着镜子里那张如花容颜时,她开始认不出自己。

有知道她往事的魔道好友可怜她,带她去魔族长老那里求了一道符纸,可以通过心中意念看到离世之人如今的模样。

符纸在供桌前燃起。

跳跃的火光里,她没有看到陆歌的魂魄,也没有看到他被拘禁在哪里受苦,只看到了一个神采飘逸的年轻剑仙盘膝修行。

长老听闻她的所见,淡淡道:“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他早已投胎转世,修成剑仙。”

在蔷薇花第一百零一次孤寂开放时,一夕疯狂地将那株快要成精的蔷薇花连根拔起,斫砍成碎枝破叶。

听说,堆起的花冢里,那晚有女子在哀哀哭泣;

听说,零落的花叶下,已被蔷薇绝望的泪水浸得透湿;

听说,细辨时,人们能听到蔷薇花里有人鸣冤道:“此事怎能怨我?难道你真的不知道,他让你看顾蔷薇花,他哄你他会回来,只是怕你太过伤心,会相从于地下?”

一夕冷笑步出,扬掌一道烈火,将蔷薇花叶焚尽,挫骨扬灰。

从古至今,相思最苦!

等待千百年,比死更苦!

陆歌要她等待之前,为何不问一问她,她是愿意在永夜里等待,还是希望相守里燃尽生命?

她离开守候一百年的山谷,寻找那个火光里一闪而逝的年轻剑仙。

她发誓,她一定要找到他,找回他,向他讨要他欠她的一切。

他欠她朝朝夕夕的相守,他欠她朝朝夕夕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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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青岚顿了顿,撑着头沉默下来。

我若无其事地继续喝我的茶,看看见了底,招手唤小僮过来添满。

小剑仙俞京继续眼观鼻,鼻观心,心无外物地打坐调息模样,——小小年纪生生地装出这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莫非方才被一夕把脑子打坏了?

白狼叭嗒叭嗒地掉眼泪,泪水一滴滴落回了大茶碗里。

我伸脚踢它,“喂,大老爷们的,少丢脸行不行?”

白狼在它的腿毛上蹭了蹭眼睛,说道:“哎,我难过……你不知道我从来就是天底下最深情最痴情的男人吗?这叫同病相怜……”

胃里生生地泛出酸来,我不得不提醒它,“大白,你顶多是天底下最深情最痴情的公狼。”

“哼,我早晚会修成人身……”

它抬头,谴责地看向青岚,难过变成了愤怒,“喂,你既然是陆歌转世,明知她苦等你一百年,为何不去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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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剥青青莲子,折断伤心几许(一)

更新时间:2013-10-18 0:43:44 本章字数:1546

青岚苦笑,“狼兄,你记得你上辈子的事吗?”

“当然记得。我原来是有家有室有妻有儿的男人!后来快死了才变成了狼!”

“那再上一世呢?”

“再上一世……笑话,我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再上一世的事?”

“不错,除非飞升成为天仙,否则,就是修成地仙,推断得出自己前世的大致事迹,也无法拥有前世的记忆。”青岚疲惫地撑着额,叹道,“她第一次找到我,指认我是她食言的前世未婚夫时,我以为这魔道女子疯了,或者别有居心。”

“只因她是魔道女子?”

“是。”

青岚坦然地看着白狼,“可能你不知道,这一世,我是和一夕生辰正好相反,是阳年阳月阳日阳时出生,属于纯阳体质。我这世的师父,便是因我这样的体质而收我为徒;后来屡有际遇,也与我的纯阳体质相关。”

“纯阳体质……”

我慢悠悠道,“四阳鼎聚,天佑之命,数百年难遇一个。不论是魔道,还是仙道,都爱这样的男子。”

俞京出乎意料地从他魂游太虚的状态里回了神,奇异地看了我一眼。

青岚很欣慰有人立刻理解了他,感激地看向我,“不错,纯阳体质让我的修仙之路异常顺利,却也给我带来不少麻烦。有修仙的女道友想找我双修,以求事半功倍;也有修魔的女子欲取我仙元修炼魔功,——就和当初那个魔道高手想用一夕来练制药人一样的道理。”

白狼大约猛地想起一夕用那珠夕吸取仙元的事了,张了张嘴,再也说不出责备他薄情负心的话了。

青岚继续道:“我自幼修道,又吃过几次女道友的亏,向来对女子敬而远之,发现一夕是纯阴体质,若是取我仙元练功,更加事半功倍,猜她必定别有所图,避之唯恐不及,当即逃得远远的。”

“我不喜欢在外面行走,常年在此地布下结界修行,她想再找到我便不容易,所以再见我时,又已过去了十年。这一次,她很耐心地跟我说了很多,我原该早早逃开,不知怎地总觉得迈不开脚,竟听她说了大半日的话,但心里却还是不信的。她的性情不大好,见我对她冷淡,便出手擒我,当时便打了起来。恰我有朋友在附近,闻讯前来帮忙。她对我还留着几分余地,对我朋友却步步杀招,将他打成重伤。我救人心切,也便下了狠手,重伤她后带朋友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