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张卷子写完,余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寒假啊,它终于到了。

这个寒假注定是个繁忙的寒假,余笙要去见亲戚了,婚礼要等到毕业才办,可是毕竟已经领了证,知会双方亲人,似乎还是有必要的。

“其实不如我们直接把婚礼办了。”姜博言跟余笙说。

这样就省去了一项浩大的工程,只是婚礼本身也不是想办就能即刻办的。

“唉,算了吧!我还是觉得毕业办更好。”

“行吧!”姜博言尊重她的选择。

余笙准备拜访礼物的时候,收到了卫峥师姐的短信。

~1月15日,邬西山脉,可以吗?

又是邬西山脉?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太累了,做一次短小君。

白天有双更。

第34章

余笙已经记不大清自己第一次去爬邬西山脉时的具体情形了, 只记得模糊的大概。

当时在上高中,用了压岁钱和奖学金买了登山的装备, 当时除去职业探险人陆绍安这个领队, 有八个人同行,其中两对儿情侣,一对儿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情侣, 一对儿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夫妻, 剩下的四个人包括余笙都是年轻学生, 余笙年龄最小, 但是大概是从小当负责人当习惯了,没人愿意领头,余笙自愿做了负责人。

这么多人一起,总要有个领头的, 两对情侣大约是想多享受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 不愿意多担一份责任,而几个年轻人都畏畏缩缩地表示自己没经验, 怕做不好。

余笙起初也不太想, 但责任心作祟, 最终还是站了出来。

一群人夸她能耐, 将来定是个人物。

余笙只能苦笑, 神特么能者多劳, 她就是手太长,管太宽。

但没办法,自作啊只能自受。

不过只要最终结果是好的, 余笙觉得自己也算没白担这劳什子的责任。

他们租了一辆中型的小巴车,赶去邬西山脉东段入口的时候是晚上,陆绍安要第二天才到,几个人住在了山脚的旅店里,那地方很偏,邬西山脉绵延数百公里,跨了两个省,十几个县市,而他们去的是A市与临市交接的地方,那里是邬西山脉东段的入口,然后第二天要跨过整个东段的前三分之一,最后从临市西北处出去,返回A市。

这段路没什么大的危险源,只是东段人迹罕至,草木盘根错节地生长在那里,他们要走出一条路,也并不是太容易。

但是户外运动,本身就有着征服的意味,没一点挑战性也没人愿意去了。

余笙对那对儿年轻情侣印象很深,女孩子在上大学,男生已经毕业了,在一家旅游杂志当摄影记者。

他这次来是为了找一种当地人传说的一种动物,他说感觉像是一种主要栖息在越南的金头猴,有人拍过模糊的照片,不过不能确定,他这次借机来走一走,万一遇上了,这种东西报导出来一定能给杂志社争光,他的地位也能飞升一大截,说不定以后工资也能飞升一截。

就算不能也就当是来玩了。

只是他女朋友似乎是不太开心,说他每次都做这么危险的事,让她很没有安全感。

志不同道不谋,这事就有些无奈了。

但也没办法。

第二天的时候,陆绍安就到了,他和那对儿中年夫妻认识,见面先打了招呼。

知道余笙是负责人的时候,过来跟她聊了一会儿,“我带队,但是人多我也顾不过来,细节上的东西,你多注意一下,路上可能会有些困难,都是年轻人,可能有意志不坚定的,你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余笙第一次跟偶像近距离接触,像普通朋友一样聊天,他本人长相很有男人味,man帅man帅那种,余笙又是个颜狗,全程只剩下点头,一直点头,一脸“你说什么都对我都听”的那种表情。

陆绍安忍不住笑了,大概是见太多这样的小姑娘,也没多奇怪,就问了一句她年龄,刚刚满十八岁,余笙怕他觉得她太小不敢带她去,特意强调了好几遍自己是个成年人了,能为自己行为负责。

陆绍安倒是没多说什么,嘱咐她有什么事记得告诉他。

他们一行九人是上午出发的,深山老林,进去连方向都辨不清,不过陆绍安的野外经历很丰富,不至于没办法,有两次走到死路然后只能绕路,刚走两个小时就有人险些被蛇咬,是那对年轻小情侣中的姑娘,本来就不情不愿,一下子情绪很激动,要男朋友带着自己原路返回。

男生很心疼女朋友,但是表示机会不容易,不愿意回去,一直在哄。

余笙做了她的思想工作,告诉她路途并不会太远,探索未知的地方也会很有趣,这段路并没有大的危险性,只是会辛苦些而已。

姑娘最后情绪稳定了点儿,没有再闹着回去。

他们晚上露营,早上站在悬崖看气势磅礴的日出,遇见过珍稀的动物,拍下了他们转头凝视的画面,也遇见很多麻烦,生病、暴雨、找不到路、猛兽,越走到最后意志力越薄弱,几乎要发出求救信号了。

余笙已经记不起几个人是怎样走出来的,只记得一些模糊的画面。

年轻情侣最后闹了矛盾,几个年轻人临走的时候表示再也不会冲动参加这种活动了,只有那对儿中年夫妻情绪还不错,陆绍安最先离开,走的时候拍了拍余笙的肩膀,但是余笙已经记不清他为什么会拍她肩膀,也不知道他着急离开是因为什么了。

记忆中只有彼此告别时的画面,大家的表情都有点儿凝重。

并没有过去多久的事情,那时候余笙马上要上高三,离现在也不过才两年多的时间。

可是为什么就记不清了,余笙也不大明白,越回忆越模糊,感觉有些无关紧要的细节清晰的就像在眼前,而有些东西,明明应该记得的,偏偏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卫峥那个一月十五号过去,历时一周,他们要先爬山,走邬西山脉到龙脊崖,那里是他们野外攀岩的目的地,零点俱乐部新增的野外攀岩点,据说还是第一次带俱乐部会员去,时间还是挺紧的,余笙就把拜访各路亲戚的打算暂且搁置了下来。

她觉得自己可能失忆了,余笙在和姜博言一起聊天的时候,忍不住吐槽了一句,“高二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大清了。”

“很奇怪吗?你昨夜还说要跟我去度蜜月,今早就忘记了,呵!”姜博言抬眼瞥了她一眼。

余笙揉了揉他的脸,“这不是突然有事吗?我答应人家了,也不能临时反悔。”

“要么不去,我请人去帮她录也行。”姜博言想起卫铮忍不住皱了下眉头,“要么我陪你去,我不放心。”

余笙捂了捂胸口,“别这么煽情嘛!我都要要哭了。”

“哭留着晚上吧!让你哭个够,别咬我就成。”姜博言扒着自己的衣领给她看,“昨晚都快被你咬出血了。”

“卧槽!”余笙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太黄暴了你,耳不忍听啊简直。”

他们这会儿在酒店,姜博言嫌弃余笙那里地方太小,他们湖居别墅的新房已经买下来了,但还没装修好,一时半会儿也住不了,作为新婚夫妻,两个人自然是想着多一点二人世界的空间和时间,所以就长期租了这里,银光酒店,叶氏产业中属于叶琛名下的一处,叶琛特意挑了个顶层最好的套房给姜博言。

算是两个人临时的家。

今天是住进来的第一晚,家里来了不少的客人,全是来添喜的。

一个个约好似的,最后成功在家里办了一个party!

曦光带着她的乐队来办“演唱会”,叶琛让酒店提供了食物,卓诚也来了,跟陆玥一起,两个人还没有和好,但好歹关系缓和了点儿。

卓诚后悔得要撞墙,跟陆玥表示了无数次自己对刀刀已经没有非分之想了,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去送她登机,但是鉴于卓诚这风骚的浪荡风流史,陆玥自然是不愿意相信,卓诚欲哭无泪,只能走“攻心计”,慢慢来了。

余笙跟姜博言靠在门口站着迎客,余笙歪着头跟姜博言说,“我以为你这种老板干什么事都要指使小弟去跑腿呢!”

“没错,”姜博言撩着余笙的头发玩着,“不过今儿个来了不少人,大多都没见过你,所以带你过来露露脸。”

余笙立马立正了,一脸严肃的摸了摸自己的脸,“早知道化个妆了。”

姜博言看她那样子,忍不住笑了,“不用,已经很美了。你这偶像包袱这么重,背着不累吗?”

“不累,”余笙摇摇头,“感觉还能背个百八十斤。”

聊了一会儿天,又迎了一波人,姜博言刚从国外回来的时候那个洗尘宴上来的人,今晚差不多都到了,都是他从小到大的狐朋狗友,有些见过余笙,有些只听说过,那些见过的还好,没见过的更是好奇,进门也不管姜博言了,目光先锁在她身上,一脸热情洋溢地跟她打招呼,“六嫂好,久仰久仰!”

一个小哥还想来个西式拥抱,被姜博言给挡着抢先了,两个男人抱在一起,那画面有点儿搞笑,小哥恶寒地搓了搓胳膊,看着姜博言,“哥,我这笔直笔直的,不想弯啊!”

姜博言瞥了他一眼,“别碰我老婆,我管你弯没弯呢!国外待了几天,毛病还不少,我们这儿可没这礼仪。”

“哟哟哟,瞧这醋味。”小哥拿手掌在鼻前扇了扇,“哥你也有今天啊!真是大快人心。”

姜博言踹了他一脚,“进去吧你,哪那么多屁话。”

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进去了,曦光搭了个小舞台,抱着吉他在那儿热场,几个人凑在旁边尬舞。

余笙看了眼屋里,“我怎么有种群魔乱舞的错觉?”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

“把错觉俩字去了。”姜博言也看了眼,整个一盘丝洞里的妖精似的。

人到的差不多了,姜博言伸了手,“来吧,老婆,欢迎来到新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我有罪…以后再也不立flag了。

今天双更没双出来。

发红包补偿吧!一百个,截止到明天更新前。

第35章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大师兄。”余笙瞥了他一眼, 指了指那边尬舞的人,“你会跳吗?”

“你觉得呢?”姜博言看了她一眼, 觉得自己老婆真是问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我觉得这么高端的东西你肯定不会, 毕竟是个体育从没及过格的人。”余笙想起他的黑历史,忍不住啧啧感叹了两声,“年年体育挂红灯, 大师兄你也算是A大校史上的奇人了。”

余笙刚上大学那会儿就听说了, 高她三届那个哲学系牛逼哄哄的师兄期期体育挂科, 因此虽然其他方面优秀的令人发指, 可一次也没拿过奖学金,毕竟A大对挂科深恶痛绝,有一科见红,任何评优评先的机会都没了。她那会儿还不信, 大学体育课多松啊, 余笙听师兄师姐们说每期体育挂科的人一个系都不见得能扒拉出来一两个。

直到有次他偷偷围观姜博言上体育课才发现,这种奇葩, 还真是有。

他那时候选修篮球, 体育课是在室内体育馆上, 篮球网球羽毛球在一个区域, 每逢那节课偌大的体育馆都会显得逼仄, 因为篮球有个姜博言, 网球有个程刀刀,两个人所过之处如旋风过境,总能引起风浪。

围观者甚众!

余笙是无法理解那种狂热, 反正她自己是没有过疯狂迷恋某个人的经历,不能体会看见帅哥打篮球那种想要尖叫和表达爱意的冲动。

不过姜博言也不经常去上课就是了,体育老师威逼利诱好几遍他才去上几次课。

因为他不喜欢流汗,篮球从来只打个热身,汗还没开始流就下场。

虽然只是这样,每次都有一大波女孩子凑在边儿上观看,等着递水送毛巾。

然而姜博言这人大概脑子缺根筋,从来都是不解风情,水一向都是自备,至于毛巾,不出汗的人,当然也用不上。

五更回过神来,问了句自己多年的疑惑,“诶,你说你到底为什么不喜欢出汗啊?男生不都狂热地爱运动吗?”

“你对男生有什么误解?”姜博言看着余笙笑,“我也不都是不喜欢流汗,比如和你在床上,流的汗还少吗?”

余笙想了想,“好像也是。”

不过余笙最终还是对他这随时冒黄色思想的行为表示了深切的鄙视。

姜博言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拉着她走了进去,带着她去给各路“妖精”们打招呼。

余笙大多不认识,只能跟在姜博言后面努力保持微笑脸,跟个小媳妇儿似的。

盘丝洞里狂欢着,余笙趁着姜博言一个不留神就溜回卧室换了身衣服,顺带化了个妆。

作为一个一站在姜博言身边就自动背三吨重偶像包袱的人,余笙的臭美基因算是彻底被激发出来了,她以前也没那么在意外表,除非正式场合,平常都是素面朝天的,顶多擦点东西遮一遮熬夜带来的黑眼圈。

“我美吗?”余笙出来的时候,凑到姜博言眼前秀了秀。

她穿了一件米色的礼服裙子,头发挽了上去,她皮肤本身就挺好,化了妆更显得精致,这会儿猛地凑上来,姜博言狠狠地愣了一下,夸了句,“美,特别美!”

余笙拿手肘撞他肚子,“这么敷衍,能不能真诚点儿?”

问什么答什么,多半是随口而出。

“真诚的,”姜博言揽着她的肩膀,歪着头靠在她耳边认真地说,“美得想睡你!这会儿肾上腺素急速飙升,多亏了我强大的自控力,不然这会儿你应该是被我按在卧室的床上了。”

那声音落在耳畔,带着一股子的暧昧劲儿。

余笙掐他的腰,“闭闭闭…闭嘴!”

“我说实话,你又不听。”姜博言朝她无奈摊手。

“行,睡,等人走了给你睡。”余笙压低了声音说着,周围都是人,怎么都有一种羞耻的感觉,“我们现在能换个话题吗?”

姜博言思考了片刻,“那待会儿多吃点儿,别晚上饿傻了,又拉着我起来,强行熄火会整出毛病来的。”

余笙无语,白了他一眼,“不想和你说话了,你这人满脑子带色思想,我去找陆玥玥同学打个招呼。”

姜博言拍了拍她的脑袋,“去吧!看见你我就烦躁,又不能睡!”

余笙扭头冲他竖了个中指,被他比了个抹脖子的动作,警告她别做不雅动作。

她笑着走了。

边上叶琛看见人过去了,才过来和姜博言打招呼,“你说说你们这腻歪劲儿,有意思吗?”

姜博言看着余笙的背影,她的礼服裙子是露背装,虽然只有一条线,但是隐隐约约露出的那点儿肌肤,更是有种说不出来的勾人感,他刚没发现,这会儿瞅见了忍不住倒吸了口气,想现在就过去把她衣服给换了。

他扭头回叶琛,“等你遇见了就知道了多要命了,跟你说你也不懂。”

爱上一个春'药,你时时刻刻在发'情。

叶琛狠狠地翻了个白眼,“德性!”懒得搭理这种故作高深的闷**。

“走,过去喝两杯,好让你借酒做做点儿不可描述的事。”

姜博言哼了声,“看不起谁呢,这事儿还用借酒?”

“得得得,你最厉害,你器大活好,一夜七次!”

“…”

卓诚不知道去哪儿了,陆玥这会儿一个人在跟人聊天,看见余笙过来,兴奋地招了招手,“笙笙快过来,给你介绍一下,林池,林岩青林导的女儿,你不是跟林导有过一面之缘吗?好巧有没有!”

林岩青?

余笙回忆了几秒钟,然后才想起来,邬西山脉那次,那对儿中年夫妻,林氏夫妇,余笙并不知道林岩青是个导演,余笙这种不看娱乐八卦,不关注影视歌的人,就连明星都认不了几个,更别说是一个纪录片的导演。

回来跟陆玥说的时候,对方激动的差点跳起来,说余笙这种无心撞大运的人简直招人恨。

“你好,林池。”对方站起身,朝着余笙伸了手,余笙握了上去,回她“你好,余笙。我听林叔叔提起过你,他经常夸你。”

林池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爸爸他从小溺爱我,让你见笑了。”

余笙笑着摇摇头,“不会。”

三个人坐在那儿闲聊,聊起那次邬西山脉的行程,余笙和她聊了一些有趣的细节,林池一直在微笑,只最后说了一句,“我爸爸经常提起你,看到你现在这么幸福,他应该也会释然了。”

余笙挑了挑眉,不知道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还没来得及问,姜博言就走了过来,一边跟林池打招呼,一边过来揽余笙的肩,“我以为你跟叶琛早就掰了,他这缺心眼的人,没想到你们还能处着。”

林池站起来,耸了耸肩,“六哥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

姜博言笑了笑,没再说什么,拉着余笙起来,“去阳台,我跟你说点儿事。”

余笙跟陆玥说:“那我先过去一下,你们聊。”然后对着林池说了句,“拜拜,待会儿再见。”

余笙还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事,跟着过去了,结果进了阳台就被反锁了推拉门,窗帘也被拉上了,这其实不算个阳台,就是个小型看台,从这里可以观看夜景,二十八层的高楼,连星星都会看起来更近一点。

所有银光的酒店都是环形建筑,天顶LED屏也是环形,从哪个角度都可以看见,这时候上面正滚动放着广告,上次陈玮识买断二十分钟放了《恋初》的微电影,不过余笙没来得及看。

“叫我出来干嘛?”余笙趴在栏杆上扭过头去问他,声音有点儿哆嗦。

风很凉,出来的时候姜博言拿了长款的羽绒服给她披着,可还是觉得冷冷的。

“等一小会儿。”姜博言握着她的手掌揣进自己兜里,“马上就好。”

“你不会在上面放了东西吧?”余笙冲着天顶LED屏抬了抬下巴,“这也太烂俗了!”

姜博言笑了笑,没说话。

停顿了几秒钟,LED屏真的黑了,有一段字打出来——下雪天陪你走,等落雪白满头。

这样的情形,一般都是有人客人插播东西进来,或者表白,或者祝福,或者只想取悦自己,但是很少,因为买断按秒钟计费,太过奢侈,就算有人买,也多数是因为酒店每月定额发放的优惠活动。

“你还真放了东西?”

这次姜博言看着她,“嗯”了一声。

屏幕慢慢亮起来,是一个人模糊的侧影,背景色是黑的,那人坐在钢琴前,镜头锁定在手指的位置,那双手看起来骨节分明,修长有力,落在黑白琴键上,有一种灵动的美。

看台上有椅子,铁艺的黑色金属椅子,看起来就很有冷感,余笙就没想往上坐,这会儿姜博言拖过来一只,自己坐下了,让余笙坐在他的腿上。

是一首钢琴曲,余笙从来没听过,她缩在姜博言怀里找着温暖,忍不住问了句,“这不会是你自己写的曲子吧?…写给我的?”

余笙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才听见他傲娇别扭地“嗯”了一声。

还不好意思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发了一百个红包,给了留言前一百条,没收到的以后还有机会哈~

今天再发五十个吧!这次随机抽,依旧明天更新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