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时空爱情类】 林轻影(原名现代米虫古代留)  作者:白青衣 完结

林轻影(原名现代米虫古代留)  作者:白青衣

一个倒霉的一觉睡过去的极为普通的现代女孩子——林轻影,

没有缘由的穿越了。

无奈的嘲笑+无声的叹息——轻影大概也只能这样概括自己的穿越之旅了……

一个孤身的女子,

一个平凡的女子,

没有美艳的容貌,

没有无双的才智,

只有冷静的头脑,

只有藏匿的善良,

又该如何在这样一个充满惊奇和惊险的武侠世界里生存呢?

卷一:林轻影

1、什么世道

我睁开眼睛,发现屋子里光线很暗,于是习惯性的伸出手按床头的应急灯,摸索了半天,没找到按钮,而触手处竟是一片陌生的粗糙木纹。

脑子仍在混沌中,身上传来一阵寒意……我皱皱眉,一边钻回被窝一边试图清醒一些。

迟疑了半分钟,我像被电击一般掀开被子跳起来,适应了黑暗的眼睛看清了屋内的摆设轮廓:狭窄的屋子,不超过八平方米,只有一张床,床头有个柜子和一个看不清上面放了什么的木架。

我是在四人一间的学生寝室里睡着的,为什么一觉醒来会变成这样?

这是哪里?人都去哪了?

忽然一阵寒意窜上全身,我哆嗦一下躺回床上,大脑乱糟糟的……有谁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我记得我睡着之前还是夏天的啊……连穿短裙背心都嫌热的天气,为什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寒冷?

还是,我的精神已经错乱,脑中的记忆眼前的一切都是无稽的幻想?

躺下的时候床板发出了刺耳的吱呀声,不一会儿,有人猛力推开了门,我吓得坐起来,然后就有好几个女人和两个男人进来,对我说话。

其中一个男人手上拿着油灯,不算明亮的光线下,我看见他们穿着电视上才能看到的装束,就是那种小二农夫村妇之类的打扮,不,也许更加简陋破旧些,袖口磨破了,颜色很旧。

他们围在我身边,一个个抢着说话。

七嘴八舌震动耳膜。

嘈杂,刺耳。

噪音。

但是现在我没工夫抗议别人说话的分贝数,我想我此时的脸色一定苍白得吓人。

我缩在被窝里,却像站在冰天雪地里一样寒冷。从皮肤到心脏。

他们说什么,我听不懂。

一个字都不懂。

听起来像是南方一带的方言,我们班上有一个南方来的学生刚上大学的时候不太会说普通话,说的一口方言,使得跟他交流的同学多多少少都学会了联想衍生连蒙带猜的本事,眼前的人们话语感觉跟那个同学有点像,但是我听不懂,也许是另一个地方的话……这些都不是重点,重要的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感觉仿佛有什么在脑子里轰鸣作响,沉闷的鼓噪压迫着心脏,脑子里塞了很多东西,但是我什么都没有想,就像是电脑硬盘里塞了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而难以正常运作一样……寒气渐渐浸透衣衫,胸口却似有什么燥烈的烧着,苦苦煎熬心肝肠肺。

很吵……我试图转移注意力,但是大脑却像失去了控制一般自动记录那一堆我听不懂的话语,结果自然是塞满了不知所云的乱声。

我茫茫然的低下头,看见自己的手,一双手掌心有很厚的茧,肤质粗糙,手腕处有一块暗色胎记。

这不是我的手。

是谁伸手掐住了我的喉咙?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我没办法呼吸?

我奋力推开身边的人,跳下床飞奔出去,脚掌被冰凉地面上的碎石硌得生疼。穿过两间屋子,我看到了外面。

暗沉沉的夜色里,分散着三三两两的屋子,如果在画上见到,我定会赞美这个村庄的恬静美丽。

可是现在不能。

如果这是梦,天上神明,求你快让我清醒。

我张皇四望,看屋里的人追了出来,想也不想的拔腿就跑,并不是有什么想法,只是直觉的想要避开……

忙乱间脚下一滑,我一个分神,仰面倒下,后脑传来剧痛。

我终于成功的晕了过去。

两个月后,我终于不甘不愿的承认我的灵魂离开了自己的身体,穿越时空来到了古代。

好吧,从十年前的《穿越时空的爱恋》开始,看了这么多年的穿越小说的我这么大惊小怪是有点丢人,但是小说里女主人公穿越时空不都因为车祸坠崖落水飞机失事身患绝症之类非死不可的契机才发生的吗?为什么我好端端睡在床上也能碰上这种几率超小的事情?原来睡觉也这么的不安全……

我装痴扮呆,用了两个月时间才大致听懂这里的话,从旁人的谈话中,我知道我现在正在使用的这个身体差一点嫁给了个村头财主家患了重病的儿子,财主听算命先生的话要给儿子娶门亲事冲喜,没什么好人家的闺女肯嫁一个长年卧床的相公,于是财主便向这句身体原主人的父母买下了她,结果轿子刚抬到门口,便传来财主儿子一命呜呼的消息,于是这身体的原主人被视作扫帚星打一顿赶回来,没过几天便扯腰带往梁上一挂打算吊死自己,却被家人给救了下来,醒来之后……身体里住着的就换成我了。

我看着天发傻,心里无比郁闷。这女人吊死自己倒是干脆,为什么偏偏委屈我来她的身体里?既然我在这里,那我原来的身体又怎么办了呢?是静静在床上死掉,还是……我皱皱眉,十分排斥这个假设:会不会是我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交换了灵魂?我来到她的身体里,而她,占据了我的身体?

一想到这个可能,我就全身不舒服。跟这个女人换灵魂,绝对是我亏了。第一,衣食住行,我来这里前一天才新买的还没来得及穿的打折衣服我买的布丁奶茶罐头水果我特地从家里带去宿舍的毛毯藏在柜子里的电热毯我花了三千多块组装的电脑换成难以下咽的米饭咸菜木板床漏风屋……第二,我虽然称不上什么大美女,可是好歹皮肤白皙身材匀称五官也算秀气,而这个身体……我真不愿回想第一次在水盆里看见的面容:皮肤粗糙脸色蜡黄头发干枯,像个难民。

啊啊啊啊啊,就算要穿越,好歹给我个漂亮的皮相嘛,小说里女主人公灵魂穿越时空后居住的身体不都是美丽动人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吗?甚至还有的是身家不菲或者直接嫁给有钱帅哥……强行销售给我这个劣等商品还不让退换,这还有什么天理啊?

真是笑死人了,别人穿越时空是去呼风唤雨去的,我穿越时空是来喝粥吃野菜来的……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没有理睬,横竖大家都当我得了失心疯,就这么一直装下去吧,要是有朝一日清醒了恐怕要辛苦干活或者被卖去什么地方。我向来是懒惰散漫的,要我入乡随俗下地干活或者在家织布,还不如杀了我比较痛快……就让我这样继续无耻的懒惰下去,任由他人当废物养吧。

脚步声停在身旁,我用眼角余光看见那是一双男人的腿,没有搭理。还有两个小时到吃饭时间,不对,在这里应该叫一个时辰……

“阿花……”听到这个称呼,我的脸皮抽搐了一下。阿花……这两个月一直听别人用这个称呼叫我,每听一次就有一次想要吐血的冲动……阿花阿花阿花……好老土的名字……就算回不去,我能不能换回我原来的名字?

“阿花,是我对不起你,我不应该在你那么伤心的时候说那些话来气你,害你想不开,你放心,我已经求爹明儿向你爹娘提亲,等你好些马上成亲,我们还会像原来那样好的……”

听到这里,我已经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这身体原来的主人是因为被心上人抛弃而自杀的……我轻轻叹了口气,对天翻翻白眼……这剧情真俗套。

身边的男人还在喋喋不休,我嫌他声音吵耳,不作声的站起来往家走。

男人几步就追上我,抓住我的肩大叫:“阿花,你想起什么了吗?”

我呆滞的看着近在眼前的脸,那是一张丢在街上就找不到的平凡得让人唾弃的面容,透着憨气傻气呆气……愣头青,我在心里腹诽。

我一直不说话,就那么呆呆的望着对方,直到他灰心的松手,然后绕过他继续前行。

天气很好,我心情很糟,偏偏那小子不知死活的追上来,我正在走下坡,听着他的脚步渐近,猛然顿住,向旁边伸腿一绊,然后就有个东西咕隆咕隆滚下坡去。

很好!

我终于有了解气的痛快,冷笑一下扭头便走,那小子受伤还是死掉都跟我没关系,我落到这步田地他也有一份功劳。

大概是因为这个身体的原主人自杀了,我的灵魂才得以填充进去。

TMD!这是什么世道?穿越时空也玩得这么偷工减料!  

卷一:林轻影

2、何去何从

一直这么装痴扮呆下去是不行了,我一边往回走一边思索,以这具身体父母先前的作为看来,他们既然可以卖这个身体一次,当然不会介意出手第二次,何况我现在是个吃闲饭的废人,他们自然是巴不得把我早早的送走……那愣头青要是要求娶我,他们肯定会二话不说的答应。

我不由自主地握紧拳头,感觉有一种无力的愤懑充斥心头。

我自认为最不缺的就是自知之明,来到这个时代,以我的本事,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作为,我一不通史二不博学,再加上这个身体是女性,注定了我只可能会埋没在庸碌红尘里草草了结这一生。

我停下脚步,舒缓一下越来越激动的情绪,顺便整理一下混乱的思维。

第一,我是死也不要嫁给那家伙的,我是个自私的享乐主义者,生平无大志,只想大学四年混毕业后找一份足够糊口的悠闲的工作,再过几年玩累了就嫁个人,但是那人一定是要能纵容我懒惰玩乐的……但是现在到了这里我已经彻底失去了享乐的可能和条件,但是至少我不要拣这种垃圾。第二、当务之急是赶紧离开这里,我绊了那小子一下,已经没办法再扮痴呆,但是真要我在这里生活下去却是不可能的,我不会纺纱织布下地种田……当然,就是有人愿意教我我也不想学……更重要的是,我没有这个身体从前的记忆,呆久了,迟早会路出破绽,不如早早跑路,到一个全新的地方。

那愣头青不是说明天去提亲吗?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我今天就走。

主意打定,我立刻调转方向,向村口的方向走,一路上遇见几个人,我对他们点头微笑。

出了村口,我等了一会后回头,偷偷摸摸的折转回来,确保没有人看见我之后,我来到村后的山脚,缩在一个隐蔽的山洞里,静静听着外面的动静。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左右的样子,我听见喧哗声,脚步声,从远及进由近到远……直到几乎听不见,我才慢吞吞从山洞里钻出来,拔腿就往这个身体的家里跑。

我尽可能从僻静的地方走,一路上没遇到任何人,进了屋,我直接从自己住的屋子里随便拿了一套衣服,再到这具身体父母的睡房翻找……

一套男人的衣服,一只银手镯,还有藏在床底瓦罐里的铜板。

我冷静的计算自己应该拿走的东西,以备路上的不时之需。

钱,衣物,对了,还有干粮……

我转向厨房的方向。

我偷得没有半分愧疚。

我知道我的行为不道德,可是我不想被再卖一次,这个身体从前被卖掉是她的事,但是现在居住在身体里的是我。

旁观者清。这两个月我一直用旁观者的态度看着这具身体父母的表现,很容易就看出他们对这个女儿也就是名分上的一点关心,再加上能卖一笔聘礼的用途,他们的心思放在他们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这个身体原主人的弟弟——身上。

卖掉我得来的钱,大约是给这位弟弟留着娶媳妇吧。

上天的玩笑何其讽刺,让我流落到了这个对我来说几近荒蛮的年代,让我作为一个无才无貌无家底无倚仗的女孩家来生活……所以只要能保护自己,不管什么缺德事我都愿意做,何况只是偷东西?

女人是古代社会最弱势最底层的族群,我很清楚自己的微不足道的,我从来就没有妄想过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业,我唯一的愿望是:保护我自己。

我定了定神,在心里对自己笑一下。

我确实是没出息,一边鄙视这家人一边偷拿他们的东西,我要是有些骨气就该傲然一笑只身离去,不带走半个铜板……

……可惜我天生是个软骨头。

辛苦的事,能免则免。

拿出放在锅里的两个冷馒头,用油纸包了一下塞进用衣服卷成的布团里,我喘了一口气准备继续寻找更多的食物。

这个时候,传来灶房门被推开的声音。

我心一颤,触电般站起来,回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的面孔。

“我”的弟弟。

我手脚僵冷,大脑一片空白。

“阿姐。”他轻轻的叫我,我这才像是从梦中惊醒一般反应过来。

被发现了……这小子只要叫唤一声,我就会被附近的人抓住送到他父母面前,他们现在已经知道我在装痴,届时免不了一顿好打……

我很怕痛。

我瑟缩着往后退……

不由自主地向身后摸去。

指尖触碰到冰冷锋锐的东西。

我想起灶台上放着一把菜刀。

明明是微寒的初春,我额头上却冒出了汗水。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指尖触到刀柄……

心冷如水。

手腕沉重好似千钧。

拿不起来。

他忽然开口,说:“阿姐,你快点走吧,爹和娘很生气。”

我一惊,已经握住刀的手松开,睁大眼打量这个两个月以来没有仔细看过的“弟弟”。

这是我第一次认真看他,估计也是最后一次。

十三四岁大的男孩子,浓眉大眼长得很憨厚,正在变声,嗓音很难听,脸上透着诚恳的担忧。

“阿姐,这是我给你收拾的衣服干粮,你拿着快走吧。”他走过来塞给我一个蓝布包袱,捆得很整齐,很用心。

我不是你姐姐。

我张嘴,干涩的说了句:“谢谢。”

“去表叔家住一阵子,等爹娘气消了再回来。”我头也不回的奔出去,他还在后面殷殷交待。

笨蛋!对我这么好做什么?我不是你姐姐,我只是一个占用了你姐姐身体的陌生人!

顺利地从相反方向跑出村庄,沿着一个方向走了不知道几个小时后,我才敢停下脚步坐在山路边休息,顺便打开包袱,察看有什么东西。

一串铜板,两块巴掌大的獐子肉干,几个干烧饼,一块火石,一只很小的羊皮水袋,还有一件外衣。

烧饼肉干……我记得这是那家人最奢侈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