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没有回头看,直到这个脚步声已经走到了他的身后他才回想起来这是谁。

  “不是听见你的笑声还有看见她从魔法学院冲出来,我还真不知道哪里去找你呢。”这个人问,在他旁边坐了下来。“你什么时候学会欺负女孩子了?”

  “不知道。忘记了。好像刚刚吧……”阿萨转过头去看着她,然后微微怔了怔。她身上穿的居然是一套冒险者的装束。

  “呵呵,你变了。”她微笑着说。

  “呵呵。谁能不变。”阿萨微微苦笑,他认得她这身打扮。

  “是啊,谁又能不变?什么都在变的……”她也叹了口气,和阿萨一起抬头看着上面的星空。这是她第一次在沼泽中碰到他地时候的装束,甚至腰间还有着那把细细的长剑。这也是两人一起在欧福旅行的时候的装扮。

  当想要不变的时候,也正说明了感觉到了变。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都看着上空满天的星星发怔。

  天空中的星光还是一样地璀璨依旧。无论多少年,都不会变。

  “我明天就要去了。”不知道过了多久,阿萨先开口说。

  “去哪里?多久?做什么?”她问。

  “我也不知道。”阿萨叹了口气,老实回答。

  她看着阿萨不再说话,阿萨也不开口,两人对视着重新沉默了起来。

  这次的沉默并没有持续多久。两人互相接近,靠拢,吻。相拥吻。

  两人都搂得很紧,很用力,吻得很深,慢慢的两人的手也互相在对方的身体上移动,摩擦起来。慢慢,两人地呼吸也都变得粗重起来。阿萨站起,横抱着她从大教堂的顶上一跃而出。两人同时用出羽落术,缓缓朝魔法学院之外的黑夜中飘去。

  魔法学院中这个时候已经有了些被刚才的大笑和喧闹声吵醒的牧师们在打着火把或者顶着圣光到处察看,却没有人发现两人从高空处缓缓滑向远处。

  只有一个人看见了。她一直站在魔法学院大门口的阴影中,呆呆地看着大教堂的顶上的两人相拥相吻。

  目送两人像两只连体而飞的鸟一样飞了出去。她神经质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和脸颊,然后又揉了揉还在发麻的手掌。她在跑出去之后感觉到了自己那一耳光居然连自己的手都抽得痛了,所以又赶回来看看。

  当想要刻意挽留,努力相拥着取暖的时候,那也正是感觉到了离别在即的冷。

  两人的肢体全力地纠缠在一起,全力地摩擦,挤压,扭动,纠缠,恨不得把自己和对方一起扭碎,互为血肉地融合成一体。

  没有思维,没有想法,没有语言,也没有道理。这个时候只有人最本能最纯粹的东西在互相纠缠互相融合互相喘息互相共振互相呐喊。互相生。互相死。

  只有在这个时候,灵魂之间才可以因为融合,共鸣,而短暂地忘记所有的悲伤和无奈。

  忘记本来无法忘记的孤独。

  正因为感觉到了离别感觉到了孤独感觉到了冷。这短暂的碰撞火花和温暖才会无比美好,珍贵。无可替代。

  终此一生,不可忘怀。

  几乎到了第二天的正午,两人才从互相的纠缠中清醒,略微分开来。

  再又互相凝视了好一阵子,阿萨抱着她深深地吻了一下,说:“我爱你。你知道么?”

  “恩。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她点点头,轻声说。“我也爱你,你知道么?”

  “知道,我也一直都知道。”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萨才把自己和她分开,仔细看着她,好像要把她的每一个细节都烙印在眼睛上灵魂里。然后说:“我走了。”

  从宰相府中出来,正午的街道上正是一片繁忙。阿萨的心中却是一片宁静。他迈开步子朝外走去。

  “你终于出来了。”街对面有个人走了过来。

  “是你”阿萨看过去,一怔。“你怎么知道我在里面。”

  “我不是告诉过你老师教过我追踪术的么?”塔丽丝的脸色很有些憔悴,连一向在她脸上焕发的神采和容光都没有了。“我就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一直……?从昨天晚上?”阿萨看着她的两个黑眼圈,感觉很古怪。

  “我说了你跑不掉的。”神殿骑士看着他恨恨地说。“我会一直跟着你。”

  “真是……对不起……辛苦你了……”阿萨微微摇头,苦笑。再哼了口气。“那……我们走吧。”第六篇 路 序章 梦想 疯(一)

  从爱恩法斯特帝国最西边的卡伦多盆地往西南方再走上数百里,就可以看见一大片沙漠。这是大陆最大的一片沙漠,也是最特别的一个沙漠。飞龙沙漠。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个应该没有龙存在的沙漠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似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下来的称呼沿用至今。这个沙漠位于大陆中央的最南端,和最北端的大片桑得菲斯山脉遥遥相对,中间是蛮荒高地和大片的原始森林,绝壁,地壳断层,把大陆分为东西两边。

  飞龙沙漠方圆数千里,除了沙漠边缘的少数奇异动植物以外,这里的数千里都是一片荒无人烟的死地。

  但是再偏僻的地方也会有人涉足。就如桑得菲斯山脉多年来也不断地有冒险者前去一样,飞龙沙漠偶尔也会迎来一些客人。不过这里的不速之客比桑得菲斯山脉的更少,更稀罕,因为这里没有那无数珍稀之极的魔法宝石,虽然传说在这沙漠的某处有什么遗迹宝藏,但是极少有人会敢为这些虚无缥缈的传说进入这个死亡之地。只有在蛮荒高地还到处充斥着危险的兽人的时候,偶尔有些商队会战战兢兢地冒险通过这个沙漠的边缘在东西之间通商。在爱恩法斯特清理蛮荒高地直到近年欧福成立之后,东西大陆的商路已经完全通畅,从此以后也就几乎没有人愿意靠近这里了。所以似乎只有疯子才会拜访这片死地。

  查玛现在就有些怀疑这个年轻骑士是个疯子。这十多天来。他们已经朝飞龙沙漠中行进了数百里。

  但是这今年轻骑士除了这点以外又实在看不出有哪里不正常,如果非得要说地话,那就是他实在是有些厉害,出众得过分了点。在沙漠边缘他们曾经非常有运气地遇见了极少见的这里特有的变异巨蝎,但是那个骑士只是一剑,就把那足有马匹大小的怪物斩为两段。那一幕彻底打消了查玛心中的某些想法,他看得出,这一手即便是族中最勇猛的金帐刀手都不可能玩得出的。战场上打了半辈子,所见之人中也许只有那个如同怪物一样的圣堂武士才有这样的剑术。

  而且进入这沙漠之中后,每天清早这位骑士都会用手摊着两张羊皮缓缓用功。不一会羊皮中就会有一摊请水。查玛认得,这是用水系魔法收集空气中少得可怜的水分,以前部落中捕获地魔法师曾经被逼用这种方法获取淡水。虽然这不过是很基础的魔法,但是对于一个剑术和战斗力都那样出众的骑士来说,这确实又是太惊人了。如果不是对教会的人有足够了解,他几乎要以为这又是一个圣堂武士了。

  除此之外,这个年轻骑士头脑和学习能力也很好。进入沙漠不过十来天,就几乎和查玛这个在沙漠中打滚了半辈子的老手一样。

  最关键的是。看到那一手后查玛就开始仔细揣摸这今年轻人起来,但是他越是去揣摸越是吃惊,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出这个年轻骑士绝不是什么刚刚出来混的雏儿。虽然他话不多,随时嘴角都带点迷人地微笑,看起来很年轻很英俊很亲切很容易就让人产生好感,但是出于一个在战场上打了半辈子滚杀了上百人的战士地直觉,查玛在看到他偶尔的两次出手后,就知道了这个人厉害的并不是武技,而是心态。那是神经历过无数磨难和考验后,杀气杀机都和精神心志心机心计浑然一体后最老练最老辣的心态。深不可测。

  这样一个人确实无法把他归入疯子的行列中去。但是如果他不是疯了。那就只能是自己疯了。

  查玛这两天很多时候都在独自苦笑。居然会鬼使神差地和这人一起走进飞龙沙漠这样深的地方,自己都觉得自己却是有些疯了。

  半个月以前,在雇佣兵酒馆里偶尔看到这个年轻而有钱的家伙要出大价钱征召一个熟悉沙漠的随从去飞龙沙漠,正在思虑着生财之道的查玛立刻想到了一个很容易很明显的发财之路。只是凭借飞龙沙漠地名字就足够让其他冒险者望而却步,他独自站出来接下了这个委托。但是就在是入沙漠不久,几乎就在即将动手实行他的计划的时候,对方展现出来的身手却立刻让他把自己的打算吞进了肚子里去。能够一剑把一只变异巨蝎一刀两断,当然也可以让任何图谋不轨的人身首异处。

  就算那老老实实地帮助这个骑士完成这个委托报酬也是很丰富的嘛……有时候想到自己这个最后的打算地时候也会很窝囊地叹上一口气。当年率领部落战士和教会的军队对抗的队长。曾经割下个数十个十字军战士的头的勇士,在部族被那个圣堂武士带军剿灭之后现在却沦落到不得不为了几个金币给人当跑腿……

  但是越到了后面,他这样想的时候也就越少了。并不是因为他想通了,而是因为他已经来不及想了,现在他每天想地最多的东西就是怎么话下去。

  “骑士先生,今天还要继续往前走么?我们的食物和清水已经耗费很多了。如果再这样推进。我怕没办法走出去。还有……这样会不会太接近那个地方……”查玛在说出‘那个地方’的时候,声音有些不自禁的不自然。没有人愿意直呼那个地方的名字,连想想都觉得一阵不舒服。

  “没关系,再前进些吧。放心好了,只要再前进一些就可以了。”年轻人露出一个很迷人的微笑。虽然在十多天的沙漠之旅后任何人都不可能还很干净很精神,但是这个笑容确实给人一种很柔和很清爽的味道。

  查玛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牵上骆驼出发了。类似这样的对话在这几天的早晨或者傍晚都会发生,但结果也都是一样,两人继续前进。

  正午,上空的烈阳像疯了一样把光芒和热朝地面上抛射投掷,恨不得把这沙漠中的所有一切都穿刺烧灼得稀烂。沙漠吸收了足够多的太阳威力,空气干燥炙热得吓人。即便是在其他沙漠行走惯了的查玛现在也觉得有些受不了了,这就好像在烧红了的铁板上跋涉一样。

  查玛慢慢地呼出口气,就连这一口气中都可以感觉到有宝贵的水分在离自己而去。这里的空气干燥得好像不是空气,而是一团团的炒得滚烫的沙,一进一出都摩擦烧灼着喉咙,带出大把大把的水分。两人全身都不得不包裹在厚厚的装束下,如果身体裸露在这沙漠的空气和日照之下水分丧失的速度可以让一个人不喝水半天就活活渴死。

  这地方真的还是沙漠吗?在沙漠中长大的查玛这些天来都在不断地问自己这个问题。这里没有绿洲,没有任何的活物,白天热得可以烤熟人,晚上可以冻死人,到处都是流沙,如果不是自己在故乡沙漠中早已经把那些致命陷阶摸得透了,根本不可能走到这么深的地方。而就是这样,每前进一段距离都要耗费巨大的体力和精神。

  最耗费精种的是,他现在根本不知道目的在哪里,还有多远。

  那个年轻的雇主只是说他要在这沙漠中来寻找一个地方,但是什么地方却没有明说。这大概又是那些仗着那身本领就来寻找沙漠中虚无宝藏的年轻人吧……似乎只有等着他把粮食和清水耗得差不多了,才会死了这条心了。不过幸好的是,清水和粮食确实没有多少了,也许就这两三天他就会打算回去了吧……

  骆驼终于又迈上了一个最高的沙丘,这已经不知道是在这沙漠中翻越了的第多少个沙丘了。查玛下意识地抬头看向那还有不知道多远的前方。只是下意识的动作而已,他实际也上并不是想要刻意去看什么,这十多天来他早就已经看得厌倦了,眼中的除了黄灿灿的沙之外一无所有。他很多时候怀疑自己的眼睛都已经成了这种死了般的黄色。

  但是这一次映入眼中的除了大片的金黄之外,还有一抹阴郁的灰色。似乎永无尽头的黄沙边缘终于出现了其他颜色,那应该是一片山脉的影子。这只是片遥不可及的影子而已,查玛却像是看到了一个突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的地狱恶鬼一样惊叫一声,几乎从骆驼上直接摔了下来。

  随后踏上沙丘的年轻骑士也看到了这片景象,他遥望着地平线边际的灰色山脉,一向波澜不惊的神色面容终于有了波动。

  “不过就是片海市蜃搂罢了。并不是真的山脉啊。”年轻骑士仔细分辨了一下,叹了口气。

  第六篇 路 序章 梦想 疯(二)

  查玛脸色有些不好,摇头说:“你不清楚,我也是听一位曾经来过这里的老冒险者说的,这片沙漠里的地形和气候太奇特,所以出现的海市蜃楼永远都是固定的,都是映照出同一个方向的固定距离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看见的虽然是幻影,但是真的东西也就是在这个方向上,不过是离得远一些罢了。”

  “那还有多远呢?”罗得哈特问。

  “不大清楚,也许几百里也说不定,但一定就是这个方向上。”

  “恩,那我们走吧。”罗得哈特淡淡地说。“既然方向已经知道了,大概就快了吧”

  “你疯了!”查玛终于忍不住叫喊了起来。“你知道那是什么吗?那就是传说中的影旋山脉啊。”

  “没关系,继续走吧。”年轻骑士还是显得那么波澜不惊,只是脸色似乎更坚定了。

  查玛的瞳孔收缩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看着年轻人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难道……你本来就是要朝那里去的?”

  骑士没有回答,还是看着远处的山脉幻影。那虽然是幻影,但是他的眼神却实在坚硬得如钢似铁。这多天在沙漠中行走,风沙已经把他那原本英俊得有些女性化的脸吹打得满是伤痕,是最坚硬的花岗岩经历风沙的那种伤痕。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查玛骑着骆驼退了两步,说:“对不起了。骑士大人。我大概就只能送您到这个地方了,那里不是我能够去的。恕我就在这里和您分手了,请您见谅。我只是个普通人混口饭吃而已,我不敢去那个地方,您给再多的钱我也不去……”

  “恩,好吧,难为你了。”骑士扭头过来看着他,并不显得惊奇。实际上这片沙漠能让无数人不敢涉足地最大原因并不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而是因为这沙漠背后的那片阴影般地山脉,那个山脉最深处的所在几乎是整个大陆之人心中恐惧、死亡、黑暗的代名词。笛雅谷。确实没有人愿意接近那里。

  “剩下的路就只有请骑士大人您自己走了,我就在这里转身回去了。水和粮食我只要三分之一,哦。四分之一就够了……我知道您前方的路很难走。您一定要保证充足的体力。我会用这些水和食物支撑着出去地……”

  查玛现在脸上的表情完全就是那种祖宗三代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那种人的表情,还带着那种从小在母亲裙下长大地男人地那种懦弱。而且这种要求几乎和求饶没什么区别。

  没有办法。当查玛在发现这今年轻骑士的目的居然就是那处山脉之后,他就回想起来了一些只当是无稽之谈的故事。

  确实是有很少的一种人会为了一种奇怪的目的而深入这个沙漠的。如果说一万个冒险者里面只有一个会进入沙漠,那这万分之一中的万分之一几率中就会有这种人,他们不是为了传说中地宝藏,而是为了去影旋山脉,去进入笛雅谷。成为传说中的死灵法师。

  ‘疯子’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这种人了。他们有志于要成为死灵法师,不管他们是不是有这个能力。至少精神上也许已经比死灵法师更危险了。所以面对这种人,谨慎,小心是最好的态度,四分之一的清水和食物虽然确实很难支撑到走出沙漠,但是四分之三也应该足够让对方走到影旋山脉。

  果然,年轻骑士看着查玛微笑说:“我知道,这些天您辛苦了。没有您的帮忙我绝对走不到这个地方。”即便是这样,他的微笑看起来依然是很动人,很亲切地。他和气也很渴柔,像对最亲切的老朋友致谢一样。

  查玛连忙弯腰点头,脸上的笑容更卑微,小心,说:“骑士大人,那您答应我的酬金是不是再付我一点呢……”

  “当然,这是你应得的。”骑士伸手入杯,拿出几个金币。

  查玛连忙跳下骆驼,弓腰低头走到骑士的面前来。他满脸都是小心翼翼的堆笑,一手平摊,一手扶着自己的后腰。这是沙漠中游牧民们对最尊贵的客人的最高礼节。他的表情,神态,语气,身体,整个人现在看起来都全是软绵绵的,友好而谦卑恭顺。

  但是就再骑士跳下骆驼,把握着金币的手放到他面前松手的那一瞬间,他整个人突然如爆炸一般地动了起来。

  按道理来说,像这样一个全身都完全放软了,连姿势都软绵绵的人他不可能做出这样迅猛的动作,但是偏偏他做到了。他的整个人确实是软的,但他那扶着自己后腰的手一直是紧得如绷得快断了的弦。每一条肛肉和筋脉都处在近乎极限的状态下,凝聚起了全身的精气神握着身后的那把短弯刀。就在骑士的手松开的瞬间,他出刀。

  这一刀的力量和速度能把他的整个人一起带动。这出刀的一瞬间,他脸上的表情没有了丝毫的软弱,而被斗气和杀意激得狰狞得像饿了一百年的狮子。

  沙漠游牧民永远是在战斗中生存的,即便是最谦恭的姿态也可以成为最凌厉的杀招。何况查玛自己就曾经专门钻研过这一出刀的方式,用这个姿势出刀他绝对可以算是部族中最快的人之一,他曾经就用这种方法在一队十字军中诈降斩杀过一个教廷的圣堂武士。

  水和粮食,这已经足够成为他这样孤注一掷的理由。

  这一瞬间即便是天上的烈日也要稍微逊色一下,短刀划出的刀芒即便是在这样的光芒和沙漠中依然是那样的刺眼夺目,爆炸般的破风声远远传出。

  刀光之后随之就是血光。鲜红的颜色在强烈的日光下给这片单调得要死的背景加上一抹艳丽之极的点缀。查玛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自己那比阳光还灿烂的刀芒在年轻骑士的身前掠过,然后一片血色就铺天盖地的蔓延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