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卧室,看见二少爷懒洋洋地在笼子里翻了翻白眼儿,老爷便开门把二少爷抱出来捏了捏。二少爷以为又是要打,急忙闭眼收耳朵,直到发觉原来巴掌没落下来,才眯缝着眼睛看老爷,意思是,昨儿的事儿就这么算了?

  打开小屋的门,大少爷同样懒洋洋地趴着,因为毛太长把眼睛都遮住了,哼哼都不哼哼,摇摇尾巴,意思是老爷我看见你来了,不过我现在还不想出门溜达,您自便吧。

  开心!

  和天生娇弱高贵的胡里根少爷比起来,大少爷二少爷这副丝毫谈不上才纯种却异常结实的身子骨儿真是让人欣慰啊!当年两位少爷还有一起凑合吃猫粮,或者一起凑合吃狗粮的岁月,至今它们也会从一个盆儿里抢食分水,便是这样也没有拉过肚子。

  小贱种们就这么过着乱糟糟而健康的生活,希望它们一直如此,我正在买大屋,买了之后我定要安排一间不摆设什么贵重东西,铺上结实的地砖,而大少爷在里面奔跑,请阿姨每日打扫卫生,以免二少爷在角落里钻来钻去的时候蹭上灰。

  嗯,对,还要给大少爷剪个头!

第32章  龙虾大如斗,鸭腿遍地走

  说说我住的这个小区吧。

  这是北京最大的小区之一,非常神奇,房子算不得贵,周边设施算不得好,人口密度算不得低,绿化密度算不得高,还有野狗野猫四处乱跑,但我家门前常年停着一辆奥迪Q7和一辆Lexus ES350,附近还有一辆保时捷卡宴和一辆宝马X6。这个小区居然没有地下停车库,所以无论你开什么级别的豪华车,都只有和那些奥拓吉利一起日晒雨淋。我很好奇那些开车都要开一百万的人为什么要住在每平方米六七千块的小区。

  还有更有意思的事,继有一辆Lexus GS450h在这个小区跑黑车业务之后,又有一辆法拉利加入这个行列,你只要给他15块钱,他就把你送到地铁站。

  你们现在知道我所住的小区很奇幻了吧?

  其实我蛮喜欢这个小区,虽然我只是租在这里。我自己买的那个房子比这里贵,距离天安门也近,但它在夏天没有这个小区里这样喧嚣欢腾的夜市。

  这是我连续第三天在夜市解决掉我的晚饭,说不上多么美味,但有俗辣的口感和充分的选择。

  如果你想点烤鸭子,那么就有烤鸭子,如果你厌弃鸭子,那么有武昌鱼,如果你厌弃武昌鱼,还有烤串和烤鸡翅膀,如果你厌弃所有荤菜,那么还有小黄瓜蘸酱……当你走三分钟之后看见所有餐馆都把桌椅板凳摆到人行道上,家家都有扎啤机,长条形的烤炉弥漫着青烟,凉菜盒子一溜儿码开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其他人生都是虚妄和虚妄的……强烈的存在感。

  我第一日的菜单如下:一只鸭腿,两只鸭翅,两杯扎啤,一碟凉菜,两份辣汁小龙虾,价格貌似38块。

  第二日的菜单如下:半只烤鸭,一份鱼香肉丝,两杯扎啤,一碗米饭,价格貌似是48块。

  第三日的菜单如下:一份辣汁小龙虾,两根小黄瓜,一份盐水毛豆,十根烤串,两杯扎啤,价格是35块。

  我坐在夏日的晚风里吃这些东西,手边就有大卷卫生纸擦手,高呼一声就有小妹打啤酒,可以把毛豆皮和龙虾壳随地乱扔,看它们如剥掉的荔枝壳那样零落在风中,霓虹灯照在你的背后,周围都是粗糙的老爷们和85后的姑娘们穿着人字拖高声说话。

  我如此喜欢这样的世界,因为我害怕寂寞。其实我回国之初计划住在东方君悦的那个月租酒店,房租就好像是每月3000美元,但想想往往精美的装修的单间里,远近都没有人声,虽然按铃就会有服务员来送餐,但还是蛮叫人害怕的。

  唐家三少热情邀请我去买他家附近的房子,幽静舒适,三百平米之大,非常好,我准备在我的二层做一个影音室,三少可以带着一瓶好酒来看我,而我可以去使用他家健身房,感觉很欢乐。

  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搬离这个小区,还是会怀念这里的一切,那些人在氤氲的烟气中谈笑、饮酒,那时候夏夜的风暖软,霓虹灯照在你的背上,一辆奔驰S350停在街边,下来的兄弟高声叫喊说,扎啤机还开么?给我三份扎啤个一份鸭脖子!

  于无声处光影流动,十丈红尘,世俗欢闹。

 第33章 龙 每本书里都藏着寂寞的天台

  我总觉得作者解读自己的作品和书中的人物纯属画蛇添足。你想说的一切都该放在书中,落笔成书的一刻,意就尽了,好比剑客刺出终末的那一剑后,只觉得意兴萧索,高处不胜寒,擦拭剑上的血光后飘然远去……

  而不是留在原地兴致勃勃地对围观的路人们说,“各位看官!我这一剑好,各位都看见了,但好在什么地方,各位就未必了解了,待小的为各位看官分说……”

  但我最终还是决定写下这篇创作手记,谈谈书中那些人物的前世今生,还有那些曾经可能的结局……譬如原本斩杀赫尔佐格的人应该是源稚生,再譬如上山绘梨衣在最初设定的时候根本就是个配角,没有性格的配角……但什么时候她变成了活生生的小怪兽呢?在梅津寺町附近的山顶,在一场盛大的夕阳中,缓慢地爬向你,警惕地看着你的眼睛,害怕被你拒绝……但你怎么能拒绝她呢?你只能拥抱她,说,如果这个世界不喜欢你,那它就是我的敌人了。

  我在写这个情节的时候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了,所以我落笔的时候感觉不到绘梨衣所说的世界温柔,我觉得世界那么残酷,很辛酸。

  好些年前我跟某个写书的朋友说起,说写书这事,伤敌八百,自损一千。这里的敌是指读者,你让读者感觉到八分的悲伤,在自己这里则是十分,所以又有人说枯吟吟断肠。

  希望这篇随笔能帮到那些为了《龙族III》的结局而难过的读者,让诸位知道我也和大家一样为那些消逝的人物感到疼痛,那种心中空虚着微微疼痛的感觉,贯穿了我这十年的写作生涯。

  以及若我是路明非,我也愿意花费1/4的生命去杀赫尔佐格,这一次他不是要救任何人,他的灵魂深处,那头磨牙吮血的狮子怒吼着,只是想要报复。

  那么从这里开始,我们说说那个叫路明非的男孩……

 第34章 路明非

  路明非真的很棒,对于某些年少而热血的读者、恨其不争的读者,我得说你们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活不是意淫小说,没有白来的升级机会,而路明非真的很棒,他的勇敢是真勇敢,从骨头里榨出来、从灵魂中淬炼出来的勇敢,我很希望自己能有那样的勇敢。

  在《合肥尖沙咀》那篇随笔中,我讲了自己中学时候的往事,绝非什么令人骄傲的事,我和我的同学面堂兄在拳馆学拳,我们觉得自己有点本事了,每天都想着让我撞上歹人行凶我该怎么怎么样,我是多帅又多勇敢,我让那个被歹人欺负的女孩看我一眼就喜欢上我。但好几年之后,在我和面堂兄真的遭遇那一幕的时候,我们竟然没有反应过来,更别提冲上去挡在那个女孩面前虎吼一声了。

  但路明非呢?确实很多时候他的勇敢后面有小魔鬼撑腰,可是他也曾在东京雨夜的深巷中驾驶一辆兰博基尼、带着他的小怪兽要杀出重围,他通过后视镜对自己下令,说路明非不要死,他把自己的潜力压榨到极限。无数把刀砍在他背上,疼痛的感觉令他介乎清醒和昏迷之间,鲜血模糊了他的视线,他分辨不清现实和虚幻,他嘶哑地吼叫着,佝偻着背遮住趴在他膝盖上的女孩,那时天上地下都是雨,夜那么深,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帮他。

  你怎么能不爱那样的男孩呢?

  写那个桥段的时候我想着一个故事,某个酒局上,某个乐坛大拿跟我说的故事。他说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些香港来的人,不知什么背景,总是来他的学校里泡女孩,他那时已经开始做创作了,某个机构请他们在五星酒店的餐厅吃饭谈合作,大家吃了价格不菲的菜,走下楼来,看见酒吧里一群香港人和同学中的漂亮女孩坐在沙发上,围着摆满饮料和果盘的茶几。香港人搂着他们心仪的姑娘,好像那是他的什么东西。那些人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香港人就起身拉着女孩要走,这时候女孩看到了这个兄弟,眼神有点惊慌。血气方刚的导演就拦在那个香港人面前,摆出流氓的架势说,自己走,别带我们的女孩。女孩没有说话,就是那位导演和香港人对峙。香港人骄横地说你把桌上点的这些东西的单都买了,这些都是我给女孩点的,你买了单,女孩就你带走,不然别废话。

  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和导演也在吃一顿价格不菲的晚餐,我问导演说你怎么做的?导演抽着烟说我没那么多钱,那时候我一个学生党,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百来块钱,我一个月的生活费都不够买那桌上的单。然后香港人在他面前扔下一叠钱,拉着女孩的手走了。

  很怂,超怂,怂得连我都不能接受故事的结果。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否经过导演的渲染,但我可以感觉出其中真实的那一面,疼痛和屈辱像是细小的蛇那样钻行在你的血脉里。

  世界那么残酷,我们常常会被压得无法喘息,每个人都不是轻身上阵,而是背负了如山的重量在跋涉。对于年少热血的读者来说,有朝一日你们会明白在这个世界上你我共同的身不由己,能够压垮我们的不只是宿命、生死和孤独,也有金钱和势力这样的俗物。我们试图咆哮,但是没有人在意,甚至没有小恶魔想要收买我们的灵魂,哪怕是为了交换我们所认为的正义。

  回到小说中雨夜深巷的那一幕,让我们代入路明非,那些挥舞着砍刀比你强的人都想夺走你怀里的女孩,因为她是猎物,她价值万金,而这个女孩依赖着你,害怕得瑟瑟发抖。这就好比那些有势力的男人拿着钱或者拿着刀对你叫嚣,另一只手抓着你在意的女孩,这时候你是拱手说各位大哥我跟这事无关你们带她走吧,还是端起一杯酒浇在对方的脸上对他说,去你妈逼!后面这种行为看起来很英雄,但是可能会要你的命,或者打得你连住半个月医院,想清楚这个结果,对着那些沉重的钞票和刀锋,你还敢端起那杯酒浇上去么?

  路明非可是真的端起那杯酒浇了上去,他对这个世界不公平的那一面充满了少年人的愤怒,他有胆怯的一面,但他始终都相信着那些对的东西,他退到底线就不后退了,你再逼,他就跟你玩命。

  我真喜欢这样的亡命之徒。

  就像《进击的巨人》里三笠·阿克曼那句经典的台词,“没错……这个世界……原本就是残酷的,但却又如此美好。”那种被逼到尽头不顾一切的勇敢,在我看来那么美好,简直就是希望之光。

  插一句,有的读者说,《龙族》里面能否把那些脏话都删了,首先我得说《龙族》里面其实没几句脏话,其次,小恶魔路鸣泽通过手机痛骂赫尔佐格的那句,“去你妈了个逼,谁是你的乖孩子?”我觉得简直太棒了啊,总有些时候彬彬有礼没法帮你对抗这个世界糟糕的一面,你怎能不痛骂那个象征人类心中最阴暗最贪婪一面的赫尔佐格博士?写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何止想骂他,简直想一拳打在他那张自以为是的臭脸上。

  有那么几句很老套的话,大意是不看男孩会为女孩花多少钱,而看他有多少钱,又花在多少在女孩身上。从某个角度说,路明非一直以来都是个穷孩子,楚子航要奋勇一把,拔出他的刀就行了,恺撒也奋勇一把,抽出沙漠之鹰就好了,路明非要奋勇呢?就只有交换1/4的生命。

  他只有四次交换机会,如今已经用掉了三次,没有一次用在自己身上。所以风间琉璃才会说他有狮子般的眼神,因为狮子是不会允许别的动物侵入它的领地的,路明非是个很穷的孩子,他的领地很小很小,只有那几个真正在乎他的人、看得上他的人、愿意帮助他的朋友,谁侵犯到了这些东西,他就会挺身而出。

  路明非是个穷孩子,他很怂他很欠他很不霸气,但他从未吝啬过付出。

第35章 恺撒和楚子航

  在最初的设计中,恺撒会在结局的时候怒斩赫尔佐格,一边斩一边怒吼说,被你作为食物吃掉的那些人,你都认识么?他们中有的人叫麻生真,有的人叫野田寿,如果你知道他们的名字,理解了他们是活生生的人,你还能把他们看作你的养料么?哦好吧,我忘记了你是个彻头彻尾地混蛋和吃人狂魔啊,你当然舍得下口了!我好怕被吃掉啊!所以我他妈的只有斩你啊!我他妈的只有斩死你这混账啊!

  满嘴糙话神情粗鲁,完全不符合意大利黑道世家继承人的风范,但是就是好想写这种夹杂着粗口的怒斩,如幼年雄狮的怒吼。

  虽然总把狮子这个比喻用在路明非的眼神上,但我得说在我的心里恺撒才是真正雄狮般的年轻人,金色鬃毛的伟岸狮子,他行走在浩瀚的草原上,希望他统治的领域上所有的正义都会被伸张。

  如果有人亵渎了他的正义,他就扑上去咬断那恶人的喉咙。

  换了楚子航,他也会去斩赫尔佐格,下手也是一样的狠,但他不会说那么多废话,他只会沉默地挥刀,赫尔佐格挥刀来砍,他就把赫尔佐格和他的刀一起斩断。

  从一开始我就设计楚子航是这种人,他的原型之一是流川枫……所以你们知道了他为何拥有打篮球这项附属技能。

  恺撒和楚子航在人物设计上就充满了对比,他俩除了都是贵公子,基本没什么相似的地方,恺撒是雄狮而楚子航是独狼,恺撒的阳光能把什么阴暗都摧毁,而楚子航很早就生活在阴暗中了,恺撒是领袖万人追随,而在日本之行前楚子航只能单人执行任务。

  楚子航是很早就认识到世界残酷的男孩,从他不那么幸福的童年开始,无论是神秘而又浪荡的司机父亲,还是靠着漂亮就能找到好男人疼爱的呆萌妈妈,到那个身为社会精英但是疏离的继父,都无法给他安全感,他像一只离群的小野兽那样孤独地长大,他在这种孤独的生活里学会了照顾别人,自然而然地把这种照顾用在路明非的身上,因为他在路明非身上闻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孤独味道。在混血种的世界里他阔绰的继父是没法给他提供任何支持的,他怀着为生父复仇的心,就要行走在生死之间,所以他才会把自己磨砺得那么锋锐。他习惯了机械一样行动,追求最高的效率,赫尔佐格的恶不会让他愤怒到失控的地步,他只会默默地把赫尔佐格干掉。

  在我想来楚子航虽然有点面瘫,但内心里是很敏锐的,他尝过这个世界的痛苦,清楚世上恶人横行,他也不认为自己特别正义,他就是不愿意对这个世界屈服。

  恺撒的人生可全然不是这样,尽管他因为母亲的死而跟家族陷入了某种程度的冷战,可在加图索家的眼里他是千金之子万金之子,永远有一队暴徒等候着要捍卫少主的生命安全,他再怎么叛逆,惹出再大的麻烦,代理家主弗罗斯特都会说这只是恺撒年轻不懂事,将来他会明白家族对他的爱,而他真正遇到危险的时候,他那个从不管理家政的种马老爹竟然也撕破了花花公子的假面具,隔着千里巴巴地把加图索家造的屠龙武器送到昂热手上,还说了些狠话,大抵是赫尔佐格这傻逼就是作死,他既然把我儿子拖下水了,行!我看他是不得不死了!

  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恺撒自然而然地觉得自己必将无往而不胜,他的眼里容不下任何卑鄙和龌龊。他是和源稚生一样立志要当正义朋友的男人,而且会毫不介意地把这句话大声地说出来。

  但是在这一部中他遭遇了除了母亲早亡外的最大挫折,他遇见了那个名叫麻生真的女孩。

  但麻生真的故事还是留到“真樱暮”那一节再去讲。

  因为《龙族III》中登场人物太多,恺撒和楚子航单独表现的机会不多,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以组合的形式出现,所有有的读者评论说看起来《龙族III》的主角是某个名叫“恺撒和楚子航”的人。

  我自己最喜欢的他俩的戏份是他们尾随路明非和绘梨衣去四国的那一段,就像一场旅行,他们开着一辆租来的丰田车,恺撒在冷却剂里动了手脚。他们开出东京就再也开不动了,车冒着白烟在樱花飘落的路边停靠,楚子航修车,恺撒靠在车上,冲着骑自行车路过的美少女吹口哨,她们的裙角在漂亮的大腿上跳动,就像男孩们的心情一样不安分。他们在梅津寺町吃了那里出名的岬青花鱼和鲷鱼饭,他们在返回的路上为了路明非的事情起争执,恺撒说如果我是你,就算那女孩是龙王我也不会把刀插进她的心脏,楚子航暴怒的黄金瞳黯淡下去,他们继续开车返回,东京很遥远,车外下着雨,音响里放着老歌。

  我想恺撒跟楚子航说那句话的时候是把他当作朋友的,是那种男孩之间的真心话,你是我的朋友,但我得摸着良心说,你不该这么对那个女孩……

  在这部书里少年们一直都被命运所钳制,始终努力地想要对抗命运的压力,从路明非到恺撒到楚子航,无一例外,但在日本之行的某些时间段里,他们是自由的。所以我想日本之行将会是《龙族》系列中让你记忆的片段,等到这部书完全结束的时候,你希望那场旅行长些更长些。

  我最喜欢的日剧除了《东京爱情故事》就是《悠长假期》,里面有句很有名的台词说,“人生不如意的时候,是上帝给的长假,这个时候应该好好享受假期。突然有一天假期结束,时来运转,人生才是真正开始了。”

  我写《龙族III》的时候经常想到这句话,所以想给恺撒、楚子航和路明非放一场长假,这场长假结束之后,他们将武装起来,真正面对那残酷但必须打败的命运。

第36章 源稚生和源稚女

  源稚女是凭空出生的,原本这个故事里没有他,只是一个名叫源稚生的年轻人和他名叫绘梨衣的妹妹。

  最初版本的故事结局是源稚生体内封印着白王的圣骸,在赫尔佐格的诱导之下,圣骸终于侵占了他的躯体,他化身为不完整的白王“八歧大蛇”,世上不存在能够杀死八歧大蛇的混血种,因为它虽然未能继承白王的权能,却遗传了白王作为“究极龙王”之一的完美身躯,无论受到什么样的创伤都能迅速复原。最终形态的源稚生已经是畸形的八首巨龙,它咆哮着行走在新干线高速列车的车顶上,所有攻击都对他无效,即使他的某个脑袋被摧毁,新的头颅立刻就会生出,就像植物的嫩芽中抽出新的枝条。

  唯有绘梨衣能够杀死他,因为绘梨衣那个名为“审判”的言灵,其实就是“无尽死亡”,恰好是八歧大蛇“永恒生命”的克星。孱弱的少女走向畸形的巨龙,对它不断下达死亡的命令,巨龙痛苦地挣扎着,不断新生又不断死去,最终少女拥抱了巨龙,巨龙的生命力量耗尽,少女的死亡力量也耗尽,龙鳞披散骨骸零落,被包裹在其中的源稚生重又出现在妹妹面前,他们像燃烧之后的灰那样零落,路明非沿着铁路线奔跑说不要啊不要啊,但他追不上新干线,就像追不上时光,无论他是不是开着布加迪威龙。

  我其实很喜欢这个版本,按照这个设计写稿、连载,直到某一天,一个素色的少年忽然在我脑海里成形,眉清目秀,眼神似乎有点弱弱的,细看却透着妖冶,他在一场细雨中推开你的门,打着一把古风的纸伞说,“哥哥我回来啦。”

  想到了就不能不把他写出来,我给他起名叫风间琉璃,真名源稚女,他是源稚生的弟弟。

  所以我说源稚女原本不是计划中的人物,他闯入了这个故事,改写了结局。

  风间琉璃这个名字出自日本的古典木偶剧“人形净琉璃”,它和狂言、能剧、歌舞伎并列,并成为日本的四大古典戏剧。其实这个艺名就暗示着风间琉璃是个被人操纵的傀儡,不过中国读者多半是无法体会其中的隐喻的。

  书中那些被化学药剂炮制后的女孩,穿着华丽的戏服,其实都是风间琉璃这个傀儡人自己的映射。

  但是这个傀儡努力地要从他的操纵者手中挣脱,这是他最大的勇敢,也是悲剧的源头。

  我以为风间琉璃,或者说源稚女,最辉煌的一幕并非红井中的死斗,那时候他已经彻底地被赫尔佐格控制住了,最后恢复神智也只是回光返照,他最辉煌的一幕是在高天原中,他化身为鬼,把活下去的希望留给了路明非,说,Sakura,只有你能杀了王将,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的眼睛里藏着狮子!从一开始我就赌你赢,现在我就要走了,可我还是赌你赢!

  这个木偶人把自己点燃了,然后把火种交给了路明非,那一刻他太亮眼了。写到他化身为鬼,带着最后的、属于源稚女的意识越走越远,一边嘶吼一边痛哭,我觉得很悲伤。

  好在他还是押对了注,路明非眼里藏着的并非狮子,那是狂龙。

  至于源稚生,那是从一开始就设计好的人物。他代表了我想像中的日本人,克己而偏执,带着武士道的凄美和孤单。

  我对日本的了解是从本尼迪克特的那本《菊与刀》开始的,它可以说是“日本学”的鼻祖。这本书的缘起非常有意思,珍珠港事件之后美日开战,美国人才深刻地意识到他们对日本人的精神层面了解极少,在战争中无法了解敌人的精神层面是很糟糕的,这会让你无从判断敌人下一步的行动,在外交战和心理战方面举步维艰,感觉就像是在跟外星人作战。你对日本人喊缴枪不杀,日本人却会顶着子弹冲上来,反正他都准备好了要切腹自杀了。于是美国政府委托人类学家Ruth Benedict女士分析日本的民族性,之后她写出了《菊与刀》,于1946年出版。

  《菊与刀》中花费了很多篇幅讲述日本人心中的“大义”,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源稚生的塑造就是糅合了“大义”和武士道的元素,至于《菊与刀》的内容就不在此多写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找来读读,虽然是人类学方面的书,不过还是蛮好读的。

  但是在塑造源稚生的最初,我遭遇了很多的困难,仅靠“大义”和“武士道”两个元素我还很难塑造出一个活生生的执行局局长,太单薄也太片面了,这样写出来只是一个纸片那样单薄的人物,就像某些小说里的角色只有“勇敢”或者“元气”这样简单的性格,读者很难把他们和其他勇敢或者元气的角色区分来开,我还需要一个切面,一刀切入源稚生的心里,这样写出来的才是属于我的、要当正义朋友的现代武士,他不是《燃烧吧!剑!》里的土方岁三,也不是《最后的武士》里的汤姆·克鲁斯,他是仅属于我的源稚生。

  我在一个很深的夜里翻阅着网上的新闻,看到了这么一段:

  “厄瓜多尔,加拉帕戈斯国家公园。

  当地时间6月24日早上,负责照看“孤独乔治”的公园管理员福斯托·列雷纳上班了。他发现象龟“孤独乔治”瘫在一个水洞旁,一动不动,像往常一样安静,只是更加颓丧。

  它已经死了。尸检报告显示,它是自然死亡,肝脏有明显的衰老迹象。

  奇怪的是,它的家族原本是可以活到200岁的,100多岁正值它的壮年时期,为什么会早早离世?

  或许是孤独太久了。一个世纪以来,它始终独自生活,没有兄妹、没有妻儿、没有朋友。闭眼时,它的头颅朝向栖居的水坑,那是它唯一的留恋。“

  不夸张地说,像是有股酸性的液体从心里漫出来,把胸腔塞得满满的。

  这就是我的源稚生啊,乔治是最后的平塔岛象龟,他是最后的武士,作为君临混血种世界的“皇”、作为天照命,他那颗心脏还在强烈地跳动着,输出看似无穷无尽的力量,却已经衰老。

  从把刀刺进弟弟心口的瞬间他就开始衰老了,这些年来他坚持着正义坚持着握刀,却尝尽了孤独。他的正义走投无路。

  就这样,看似完全不搭界的武士和象龟被捏合到了一起,源稚生在我心里站了起来,不再是单薄的纸片人。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源稚女这个形象成就了源稚生,在连载开始了好几个月之后,源稚生才活了过来。

  就像源稚女那么在意路明非那样,源稚生能够体会到楚子航身上类似的悲伤,所以他把蜘蛛切和童子切留给了楚子航。在这个故事里不会再有源稚生的出场,他也没有绘梨衣那样凄美的结局,引得无数读者喊打喊杀地要我复活他,他如水中涟漪那样消失,我希望用这种方式让他留下一些东西:

  “狂风暴雨中站着孤峭的黑影,他的眼底似乎流淌着熔岩,他缓缓地拔刀,双刀缚于背后,弧形的刀刃如冷月般凄迷,刀铭‘蜘蛛山中凶祓夜伏’。‘卡塞尔学院特别执行官楚子航,’黑影的声音里不带半点温度,‘你被捕了。’”

  我就会觉得那个用尽了生命来追求正义的年轻人还站在那里,黑色的长风衣在风雨中起落,执行局的招牌因为有他在而光辉万丈。

  至于源稚生跟源稚女的感情,我倒是觉得没啥可说的,书里都写了。有读者抱怨说为什么没能最终让源稚生和源稚女见上一面,至少让源稚生了解弟弟的心意,其实考虑过这样一个版本的结局:路鸣泽和赫尔佐格在东京的云层中恶战,但进化之后的赫尔佐格带着从八歧大蛇身上获得的天丛云剑,一再地重创路鸣泽,暴怒的路鸣泽终于对着天空召唤了达摩克利斯之剑,密集如蜂群的火流星击穿了大气层,路鸣泽忍受着天丛云贯心的剧痛,抓住赫尔佐格冲向达摩克利斯之剑的下方,准备和他同归于尽。但赫尔佐格忽然想起了比天丛云剑更有效的武器,他抽出了那对黑色的梆子在路鸣泽耳边猛敲,路鸣泽的龙化状态被解除,失去了力量,从几万米高空跌落。赫尔佐格狂笑的时候,另一个黑影撞进了他的怀里,龙化的源稚生带着赫尔佐格铸造的、那柄名为“神切”的刀,用它刺穿了赫尔佐格的胸膛。那本是一件假惺惺的礼物,最终却真的杀死了新生的神。源稚生取代路鸣泽,抱着赫尔佐格飞向达摩克利斯之剑,他说老爹,你夺走了我的人生,现在轮到我夺走你的。

  赫尔佐格绝望地咆哮,没有想到自己被自己训练出来的工具所杀。

  而在几分钟之前,源稚生在红井深处睁开了眼睛,仰望着下雨的天空,苍白得近乎透明的源稚女用身体遮蔽着他。源稚女把自己所剩无几的鲜血喂给了源稚生,帮助他治疗伤害,并留下了“请代替我去遥远海边”的字条。

  获得了弟弟的血液之后,源稚生获得了类似路鸣泽的龙化能力,生出了巨大的膜翼,但他并未用那对膜翼飞向遥远的法国,他抱着弟弟的尸骨站在雨中,轻声说,“不去啦,能陪我去的人都不在了,满眼裸体女孩的海滩也会看着很空旷吧?”

  然后鼓着狂风发起最后的复仇。

  但我最后删除了这个结局,没有必要,源稚生根本用不着幡然醒悟,自始至终他都很爱他的弟弟,他的弟弟也很爱他,赫尔佐格可以在他们之间制造矛盾,制造分裂的人格,但从来没能改变他们之间名为“爱”的那种东西。

  他们相拥着躺在井的深处,谁也不欠谁的,谁也不再怨谁,这就很好了。

  所以书中留下的“神切”那个伏笔也就没用上,写书会留很多的伏笔,这算是我的写作习惯吧。

 第37章 昂热、上杉越和犬山贺

  1985年高仓健出演了一部名叫《夜叉》的电影,拍得像一篇散文诗,里面他出演一个渔夫,曾经是黑道中赫赫有名的杀手,他挥舞起利刃的时候,后背上的夜叉图仿佛活了过来似的。

  “校长其实是个后背满是文身的黑道老混子。”这个概念其实是忽然出现在脑海里的,单纯就是觉得这个概念很棒,于是单独衍生出一条校长个人的日本线索来,在这条线上有上杉越,有犬山贺。

  我蛮喜欢写那种看起来满脸不正经、其实内心坚定不移的老贼,比如《九州缥缈录》里的息衍,比如《上海堡垒》里的将军。他们也有热血的一面,但跟少年们最大的区别就是,少年们爆发之前得有大量的心理铺垫,讲述他们的领悟和成长,他们往往还会热血沸腾地说些誓言类的台词,比如恺撒那句“他们说上帝创造的世界一定是公平正义的,如果有人犯了错,他就该支付代价,当断手的断手,当断脚的断脚。如果有人犯了错又能不支付代价,那谁还相信上帝的荣光呢?”但老贼不,老贼叹口气拔刀就砍,砍完收工。

  如果用酒来比喻书中的男性角色的话,楚子航像是强劲的俄国伏特加,没什么醇厚可言,只是凛冽;恺撒是杯雅文邑地区产的白兰地,优雅,但是酒精度也蛮高,颇为强烈;昂热则是日本清酒,适合在雪夜中加热了饮用,喝起来其乐融融,却藏着战国枭雄般的锋芒,随时都会推案而起。

  昂热和犬山贺的见面就是基于这种气氛来写的。

  估计会有读者好奇我为什么没有提及路明非像哪种酒……拜托,他根本就不像酒好么?他像你们那个城市自产自销的橘子汽水。

  但老贼也有少年的一面,尤其是当老贼和老贼相对的时候,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底细,自然也就不必摆出那副曾经沧海的表情,可以指着鼻子怒骂,也可以冷嘲热讽。

  所以无论是昂热见犬山贺,还是昂热见上杉越,大家的表现都有点没气度。我写着写着不由得想,在他们的年代里,他们也是恺撒和楚子航那样的人吧?恩恩怨怨、没完没了地活泼着。

  犬山贺的塑造是基于《银魂》里的土方十四郎和《燃烧吧!剑!》里面的土方岁三……其实都是土方岁三(土方十四郎是对历史上那位土方岁三的恶搞)。

  其实也不很像土方岁三,就是抓住了他身上的某个点,“荆棘丛中的少年。”

  在幕末英豪里面,据说土方岁三的剑术是最杂的,他后来投奔天然理心流,但是终其一生未得到“免许皆传”这个最高称号。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剑术不好,他很注重实战,年轻的时候四处踢馆,总是伤痕累累,但略略恢复了就又出去挑战。于是我想这是个野兽般的少年,有着旺盛的斗志,不对任何人屈服。但是这样的傻逼怎么能幸运地活过少年时代呢?在他还未练好剑术,还未掌握权力的时候,谁在保护他呢?我想应该是他的老师吧,我就安排昂热去当他的老师,因为在我心里校长实在是个很棒的教育家。

  他们在玉藻前重逢和对决的那场戏我参考了《Kill Bill》中乌玛·瑟曼对刘玉玲的复仇,不得不说那个场面一出来,我就被震撼了,既有现代的极致奢华,又有日本传统元素,昆汀确实抓住了日本审美中的某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