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苦涩,当莉香站在一二三转身的广场告诉完治:“不要留电话,就这样,在东京的街头偶然的相遇,不是很好吗?也许几年后……”我竟然哭了,委屈得像个被人丢下的男孩、不小心丢弃了最甜蜜糖果的男孩,一个人坐在夕阳前的窗下,流着眼泪,慢慢地蜷缩起来。

  其实我喜欢这部戏,哪里是因为我喜欢赤名莉香啊,分明是因为我是那个懦弱的赤尾完治。

  一些序和跋

第48章  时间和生命的誓言

  ——《上海堡垒》后记

  《上海堡垒》写于2006年上半年,那年我二十九岁。

  这是一部混杂了很多个人情感的小说,如今回头去修改,不胜唏嘘。有些人物的身上深深刻着自己的影子,有的则是自己曾经爱慕的女孩。语言文字仓促凌乱却又有力,就像醉中狂草。确实,这本书的结局是在一场大醉中写成的,在修改时,我尽量避免改动那些恣意流露的、狂乱的情绪,以保持其原貌。

  人不能用三十多岁的成熟来否认二十多岁的年少孤独。

  故事的主线没有任何变化,增加了不少细节,其中好些细节是六年前就已经想好甚至写了片段的,只是当时时间仓促没能加入小说里。新增的篇幅大约30%。人物设定上也做了一些修改,吐槽了作家圈里的好些朋友,把他们的形象引入故事细心读的话不难从文中发现他们的背影。

  小说带有向《太空堡垒》致敬的意思,这是一部很老的动画片,由日本动漫大师美树本晴彦做任务设计和脚本,日本版名为《超时空要塞》。后来美国人把它买去重新译制,改名为《太空堡垒》,大约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各省电视台都播过。

  跟同为科幻动画神作的《EVA》比起来,《太空堡垒》显得明快浪漫。故事说人类挖掘出一艘外星坠落的巨型宇宙飞船,经过修理改装之后成为人类第一艘外太空母舰,名为“太空堡垒”。母舰极其巨大,装载瓦尔基利变形战斗机,并且再一次空间跳跃的时候把一座小城市吸收到了船舱内,于是在他们的征途上,战斗机飞行员们还能逛街和约会女孩。

  看过那部动画的人都不难理解,虽然是完全南辕北辙的故事,但《上海堡垒》和《太空堡垒》的设计元素是非常相似的。感谢那部老动画片伴我度过了少年时代。

  我在里面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是Lisa Hayes,女司令官,她的任务是分配任务给战斗机的驾驶员们,虽然头衔很吓人,但只是个年轻女孩,优秀而知性,头发烫成大卷(后来在跟男主历险中落水而变成直长发),总是低垂眼帘,很难看清她的表情。林澜的外形设计多参考她的形象。

  路依依的形象则参考了《太空堡垒》中另一位女主角,歌姬林明美。当然,私以为路依依比林明美聪明、可爱也懂事多了。

  看起来林澜和路依依的性格区别如此之大,但实际上源自于同一个女孩。这是我藏了很久的一个秘密,两个女主角对我而言,其实是同一个人。

  过去的事就不多提及了。

  我曾经在上海工作过一年半,见识过那里的高楼大厦和office lady们,曾在那时最有名的外滩18号酒吧喝酒眺望过黄浦江,也曾在深夜坐车经过漫长的高架路,透过玻璃窗俯瞰整个城市,觉得它那么陌生而哀伤。

  说真心话我并不那么喜欢上海,因为它太匆忙,高楼大厦太多,太压抑。我很愿意去上海旅行,走过那些现代时尚的街道,尝试考究的餐馆和咖啡店,但不喜欢在那里工作和定居。可居住在上海的一年半对我而言是宝贵的时光,至今经常念起。

  这部小说也是我对上海生活的纪念。

  小说中提及的很多地方,比如锦沧文华酒店、中信泰富广场、恒隆广场、金茂大厦、浦东机场,都是那时候经常要去的地方。我有时候坐在会议室里,看似认认真真地跟人谈判,心里却琢磨着“要是忽然外星人来轰炸”之类的事情,二十九岁的时候我还是个满脑子怪念头的小孩。

  最主要的场景中信泰富广场是我以前办公的所在,楼下的麦当劳和大昌算是我以前的食堂,二楼的员工食堂也确实是有的,我还留着员工食堂的黄色饭卡。

  这部小说对我个人的重要性还在于,有些读者可能掠过的小小细节,便是我当初在上海的行迹。我写过不少作品了,多数作品是为了自娱和娱人,跟金庸先生写武侠的用意一样,但确有少数作品我可以说,“这就是我的人生啊。”

  《上海堡垒》是其中之一。

  除了《太空堡垒》和上海,这部小说的第三个素材是爱尔兰明珠诗人叶芝。

  创作期间我一直在读茨威格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和叶芝的诗集,听林海的《琵琶语》和夏光雷的《上海花》,这些元素都用在小说中了。但叶芝的个人经历基本上帮我构建了整条感情线,在小说开始引用叶芝的《当你年老时》,以示对诗人的敬意。

  爱尔兰诗人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192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当你年老时》收录在1893年出版的诗集《The Rose》中,是叶芝为一位著名女性茅德·冈所写。诗人一生爱慕茅德·冈,读叶芝诗的人都知道这段轶事,我简单引用如下:

  1889年1月30日,二十三岁的叶芝第一次遇见了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她时年二十二岁,是一位驻爱尔兰英军上校的女儿,不久前在她的父亲去世后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茅德·冈不仅美丽非凡,苗条动人,而且,她在感受到爱尔兰人民受到英裔欺压的悲惨状况之后,开始同情爱尔兰人民,毅然放弃了都柏林上流社会的社交生活而投身到争取爱尔兰民族独立的运动中来,并且成为领导人之一。这在叶芝的心目中对于茅德·冈平添了一轮特殊的光晕。

  叶芝对于茅德·冈一见钟情,而且一往情深,也曾这样描写过他第一次见到茅德·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叶芝深深的爱恋着她,但又因为她在他的心目中形成的高贵形象而感到无望,年轻的叶芝觉得自己“不成熟和缺乏成就”,所以,尽管恋情煎熬着他,但他尚未都她进行表白,一则是因为羞怯,一则是因为觉得她不可能嫁给一个穷学生。

  茅德·冈一直对叶芝若即若离,1891年7月,叶芝误解了她在给自己的信中传达的信息,以为她对自己作了爱情的暗示,立即兴冲冲的跑去第一次向茅德·冈求婚。她拒绝了,说她不能和他结婚,但希望和叶芝保持友谊。此后茅德·冈始终拒绝叶芝的追求。她在1903年嫁给了爱尔兰军官麦克布莱德少校,这场婚姻后来颇有波折,甚至出现了灾难,可她十分的固执,即使在婚事完全失意时,依然拒绝了叶芝的追求。尽管如此,叶芝对于她的爱慕终身不渝,因此,难以排解的痛苦充满了叶芝一生的很长一段时光。

  爱情无望的痛苦和不幸,促使叶芝写下很多关于茅德·冈的诗歌来,在数十年的时光里,从各种各样的角度,茅德·冈不断激发叶芝的创作灵感,有时是激情的爱恋,有时是绝望的怨恨,更多的时候是爱和恨之间复杂的张力。

  《当你年老时》、《他希望得到天堂中的锦绣》、《白鸟》、《和解》、《反对无价值的称赞》……都是叶芝为茅德·冈写下的名篇。

  我对叶芝的了解仅限于读过一些他的诗作,但从诗人的故事中我整理出了这样一个懦弱的男孩爱慕一个女孩的的故事。

  爱恨纠结,痛彻心肺。

  若干年后,这个曾经懦弱的少年站在了诺贝尔的领奖台上,获得极大的荣耀,可他的辉煌来得太晚,只能照亮自己,却照不到茅德·冈的额头。他在致辞时说:“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远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斯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

  我常想他的诗神是否是茅德·冈的模样。

  写下《当你年老时》的叶芝其实只有二十八岁,想象一下,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写下这样的诗篇,好似对自己心爱的女孩诅咒发誓说,等你年老了,你便明白我对你的爱情,等那些仰慕你容颜的男人皆退却了,你会知道只有我还依然爱你。

  这是一个赌上了时间和生命的誓言,深情而激愤。

  某个朋友跟我说过一个观点,他说:“我们年轻的时候都相信,只有我们才最爱那个珍贵的女孩,只有我们能给她们幸福。别人只会让她痛苦,她身边其他男人都是臭傻逼。直到很多年以后我们才不得不承认,原来她嫁给了别人,却一样可以幸福。男人在明白这件事的一瞬间,便开始苍老了。”

  但叶芝显然是个比一般男人固执得多的男人,他直到五十二岁才娶妻,期间持续向茅德·冈求婚,失败不甘后又向茅德·冈的养女求婚,百般作态,全被拒绝,堪称走投无路。直到他生命里的最后几个月他还写信约茅德·冈出来喝茶,依然被拒绝。他死后茅德·冈拒绝出席他的葬礼。

  叶芝的爱情到最后大约已经演变成一种偏执了,这份偏执的强烈,可见当初他沉沦爱情之深。

  说句不恭敬的话,茅德·冈跟叶芝算是冤家中的极品。前者年轻时是万人瞩目的女演员,光辉夺目的名媛,后者是一介穷学生,唯有心存仰慕。后者多年后冠盖满天下,前者则垂垂老矣。两人的身份始终都不匹配。

  而且茅德·冈是个浪漫的文艺青年,1908年她曾写信给叶芝说自己被某种感觉抓住了:“某天晚上11点一刻,我穿上了你身体和思想的外衣,渴望来到你身旁。”说句良心话我要是叶芝看到这话我估计会立刻穿衣剃须去赶赴这场定情约会……但茅德·冈真心只是在跟叶芝交流性灵……你说你交流性灵何必写的那么惹人遐思……其次茅德·冈的骄傲和个性至死不改,说不爱就不爱,直到她再婚了又死了老公也还是不爱,叶芝你等到死也都没用!可叶芝就吃茅德·冈那一套,给吃得死死的,还固执。

  我写过不少小说,有人评论说我无论写什么小说里面都有爱情,所以事实上是个言情小说家。我总反驳说金庸的15部武侠里也部部都有爱情,莫非也是言情小说家?

  其实爱情是个多么宏大的主题啊,连同我这一辈的作者,上溯到古希腊的剧作家,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小说,都难以说清它。

  我觉得自己本质上是个对爱情和女性缺乏了解的人,这一点就像江洋。茅德·冈之于叶芝,林澜之于江洋,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结论的。写那么长的故事,到结尾凝结为“晚安,好好睡”五个字,林澜却终究没有对江洋讲过她自己的心。我以为这个故事的悲剧并不在林澜死了,而是跨越十三年,江洋隐约看见过去的林澜在对他诉说什么,却如隔着群山万壑,听不见声音。

  回想林澜和江洋那场如在错身巷中的相逢,和苹果花旁的茅德·冈,其后那么悲伤,只因当时那么美。

  有些瞬间的存在从开始就是为了被缅怀,有些笑容的绽放仅仅为了被回忆。

  《太空堡垒》有原本画集,我很喜欢里面美树本晴彦的水彩风,用色温暖而苍老,像是水洗风吹日晒之后,失色在阳光里的老照片。

  池上听雷阶前看鱼,花开千年人犹不老,终究只是年少时候的梦想。

  附:《当你年老时》英文版

  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Ah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But one man loves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Murmur,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And hid his face among a crowd of stars.

 第49章 台北红玫瑰

  ——《蝴蝶风暴》自序

  最近在重听《台北红玫瑰》,罗大佑的老歌。

  我的旧硬盘上有罗大佑的全集。高中时我在华语女歌手中最喜欢陈淑桦,在男歌手中最爱罗大佑。当然我也喜欢过王杰、孙楠和刘德华,罗大佑并非我唯一的心头好,我也对人说过罗大佑的作品良莠不齐,极好的也不过是《你的样子》等寥寥几首。

  可某种男人的热情真是不死的,只等时间到来你自然会明白。我接上旧硬盘重听罗大佑的集子,听到《台北红玫瑰》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再次拜倒在那个男人的牛仔裤、吉他和墨镜之下。那么多的绝望和彷徨纠缠在一起,像是地缚灵带着愤怒在街头恣意游荡和吼叫,可街上人来人往,却无人听见它的声音。

  是首老的不能再老的老歌了,可有些东西是不会轻易随着时间磨灭的,譬如《台北的红玫瑰》,1994年11月发行。十多年之后我才静下心来细听被它里面历久不变的锋刃击中,那是一柄支离破碎的刀,但依然够锋利、够残酷。

  我瞬间就沉默了,耳边嘶哑的声音绕梁三日,人如在梦之中。

  罗大佑的歌对很多人都是种挑战,他嘶哑的嗓子实在不适合当一个歌手,简单地说就是个破锣嗓子,过于个人的风格让人在喜欢他的某首歌的同时拒绝他的其他歌。但对于那些没听过罗大佑的歌的人,我给出一个建议,在你不喜欢他的时候最好不要鄙视他,以免将来你忽然感觉到某首他的老歌在硬盘盒里强烈地震动,连着你的灵魂一起,你会后悔当年的愚蠢。

  这个男人被称为教父,是因为他把自己的精神投入宗教那样的熔炉中反复锤炼吧?我常常会回去听《教父》中那些带着强烈西西里气息的插曲,然后不由自主地整天地哼。于是理解了那些意大利人的执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里,可以残忍地砍下敌人的大腿,却衷于家族和血统。那样的世界里,除了同是西西里人的血,还有多少可以相信可以依赖呢?于是即使向往平静生活的人也只能选择糖,低下头对教父献上盐和面包。

  听过一则不靠谱的传闻,是关于在洛杉矶的华人黑手党。在美国的华人说到过这些人的时候有种奇怪的的尊崇,一个年纪很大的华人对我说曾经华人黑手党要在洛杉矶和对手争夺地盘,于是一个在加拿大的“弟兄”带着整整一后备厢的雷明顿猎枪从加拿大开车前往洛杉矶,冒着进大狱的危险经过国境线继续南下,他不停地靠抽烟支撑着精神,苦熬了将近48小时才赶到目的地,最后“兄弟们”扛着他送来的枪支冲上了远说不上“正义”战场。

  最近心情有点低落,于是听罗大佑的歌,写完了《蝴蝶风暴》。

  无法形容写这个故事时的心情,像是看见一群华丽的男人站在黑色的祭坛下,他们提着枪,一个接一个地对着前面的人扣动扳机。

  我想像内森·曼在绝对的黑暗中伸出他的手来,他看不见自己的手,可是能看见手上留下的鲜血。

  那大概就是“洛伦兹男人帮”的誓言吧?无论变成权力者的内森·曼,或是作为独裁者的和英雄的彭·鲍吉尔,还有死在费尔南斯枪声中的那些人,可以孤独地走上权力巅峰或者以自己的尸骨做队友的垫脚石,但是不低头,也不要怯懦卑微地死去或者生活。

  是用尽了全部力量的人生啊。

  《台北红玫瑰》真是可以把庞龙的《两只蝴蝶》一只踩踩踩踩到地狱深处的一首老歌,虽然带着同样浓重的烟花脂粉气。

  我的Mp3库里还有当年搜集的评论,谈到这首歌的时候评论者说:“《台北红玫瑰》是罗大佑多年来第一首曲风如此妖娆的情歌,摆在众多表情严肃的作品中间,显得格外惹眼。”

  罗大佑在耳机中用他的破锣般的嗓子低唱:

  开心的关心的真心的变心的成败未知的是谁

  多亏在生命中作救主的你早已做了准备

  欢心的伤心的痴心的负心的爱恨交织又是谁

  多谢在生命中化身做知己的你为我做个奉陪

  真的是曲风妖娆么?真的是情歌么?虽说每个人都是在评论自己心中的罗大佑,不过这个偏差也太大了吧?大得让人想笑。

  他哪里是在对情人示好?他是在说自己无路可退。这个男人一生的曲风都在变变变变变变变,一直向前向前再向前,我不知道是否还有第二个歌手像他这样,大概他是不能不变吧,因为没有退路。

  这是一个注定孤独的男人,他也不在乎自己的人生会变得如此悲哀凄厉,他在暴风雨中歌唱最美好却已经永远成为记忆的东西,或者他会故作潇洒地在他的黑西装上插一朵妖艳的玫瑰,或者他戴上墨镜扎上头巾,用斜乜的很拽的眼神看着你。

  眼神?你真的可以看清这个男人的眼神么?

  这是一个被铁丝固定在十字架上的灵魂,你走进他,他抬头看着你,眼珠滚动在眼眶中,像是两只干瘪的桃子,然而他还能用他沙哑的声音说:“我还未死去。”

 第50章 荒芜而空虚的世界

  ——《涿鹿》自序

  做出版的朋友说:“我们做《涿鹿》吧。你也别改了,直接给我就得,剩下的我来安排。”

  其实我非但不想改这部作品,甚至不愿打开来再看一遍,更不必提去完成这个不知所云的故事。但是我还是说你给我点时间改改吧,这两周我给你消息。

  我不停肯定自己是不愿,还是不能续完当初那个故事。

  现在回忆起来,很难想象自己曾在一个月内完成十五万字,只为写完一个荒诞的故事,用我自己的言辞描述一个想作鸵鸟的懦夫最后横死在熊熊的烈火中。

  现在无论你给我多高的酬劳,我都不会每天五千字写任何故事了,宁愿用多余时间坐在家里发呆。但是写《涿鹿》的时候,我竟然想过当我写完这个故事,即使让我死我也没有太多的遗憾。

  那时我该说的已经说完,我作为文学青年的感性生命已经结束。

  那是怎样的一段时光啊,每个夜晚我都在写,凌晨初晓的时候疲惫地躺到床上,仿佛一只吸血鬼躺进他的棺材。我厌恶那种憔悴的面容,更加讨厌自己忧郁的神情,我期望新的生活,我可以做完自己的本份,在阳光下懒懒散散地睡觉,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简单单的日子,一如海子说砍柴喂马周游世界。但在那之前,我要先写完这个故事。

  人可以燃烧精神的火焰一个月,或者还能更长些,但不是永远,否则会被自己的火烧死。钱钟书说回看《围城》的时候“骇且笑”。每次翻看《涿鹿》的时候。我都会被那种狂乱和幼稚弄得心烦意乱,我不敢回想自己曾有如此绝望的挣扎,那些笑话豪言壮语仿佛疯子无逻辑的臆语,让我自己也惊恐,经常想关闭文档远离那个疯子的世界。

  可虽然过了很多年,我早已不复当初的自己,却依然可以读出那个疯子曾有的理想与努力……

  那个疯子,就是过去的我啊。

  “我们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想世界上只有不多的人,如罗大佑,才可以把这种庸俗的唱词唱得如此悲凉。唯有当你真正吃过苦,为了某个很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潦倒过,你才会坦然地说出这句话来,而不在乎任何人对你报以冷眼。

  我彻夜地翻看《涿鹿》,渐渐地不再惊骇也不再烦躁。我能感觉到那种字里行间泛起的灰色,知道自己曾用何等真是的心去写这样一部并没有几人看的荒诞故事。某个瞬间,我甚至有一点骄傲,就像我曾经对一个朋友说的,我说理想的力度并不在于这个理想是不是很正确,而是在于拥有这个理想的人有多么固执。

  我以前很愚蠢,为了某个理想历尽了艰苦。但当我不再愚蠢的时候,我开始怅然若失。

  所以我要完成这本书,在这个月的12号或者13号之前,我要把一本完整的书交在出版社的手里去审稿。我有一周多一些的时间去为我曾经的一段时光彻底收尾。

  很久以前我就想过,我的一生要写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我将不在意任何读者的看法,无视于他们的赞扬或冷眼,我要说一个仅仅属于我自己的故事,让我的影子投射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恣意舞蹈。在这本属于我自己的书里,我将以近乎帝王的姿态站立在我所能到达最高的山峰俯瞰大地。无论我所见的是什么,我都将以我最大的勇敢去面对。

  把蚩尤懦弱的影子永远从我自己身体中踢出去!

  以前有个人说我是个很现实的人,一点也不像想的那么感性。当我回头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忽然流露出不自然的冷笑,我想原来那个人并不懂我,当然也就绝无权利奢评我的为人。

  在我心里《涿鹿》是片荒芜而空虚的世界,,我愿意也仅愿意以这个世界和那些夸父般追逐红日的人共享,如果没有,那么我不在意独自一人站在这个世界的角落中。

  让那些不能解我的人,都在此灰飞烟灭。

  这是我第一本也是最后一本这样风格的作品,我将向过去的理想说再见,看见自己背后有一个影子轰然倒下。

  《此间的少年》?《此间的少年》又算什么呢?那好,就这么开始,很多年以前……

 第51章 光明神话

  写《光明皇帝》只是因为我那时在思考人能否和神对抗,某段时间里我一直被神学和哲学的问题困扰。

  在这部像奇幻又像武侠的小说里,我想写一场人类需要竭尽所有去对抗神的战争,这里面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和明尊教的降世神明“光明皇帝”有关,但他们本身都是人类,平凡的卑微的人类,有时英勇、有时怯懦、有时真诚、有时虚伪的人类。他们彼此相互斗争,可又有一个最最关键的共同特点使得他们必须携手——他们都具备爱恨情愁,都是在情感的漩涡中焦煎的“人”。

  神话可能是最早的小说,无论北欧神话、罗马神话、希腊神话还是中国上古神话,都讲诉一群超自然的神明,可他们却具备人的感情。所以神话最终还是在讲诉人的故事,所以宙斯才会和人类的女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欢好,生下了众多的半神;周穆王见西王母会宾主酬唱;亚萨神族的大神兼巨人洛基会为了跟修建围墙的工匠们赖账而放出小母马去勾引那匹神骏,生下奥丁的八足坐骑。

  不看神力的因素,很多神明都和人类一样,拥有感情,有时甚至是可爱的。

  但也不乏试图颠覆这个传统的人,比如阉野秀明。他太有名了,无需我讲诉,很多观众已经把他的内心翻过来覆过去地挖掘了七八遍,写成帖子挂在网上,连他一个西班牙语词汇的拼写错误都在论坛中引起争论。在这篇短短的自序中我不想讨论痷野的故事,我感兴趣的只有一点,这部作品的主线——人拿起武器对抗神。

  使徒就是《圣经》中的天使,它们幻化为巨大的异形攻击人类脆弱的城市,它们的力量无可匹敌,人类的武器完全无法伤害它们。于是人类仅能采取的战术就是窃取神的力量,以生物手段仿制了使徒,把战争演化为使徒和使徒的伟大力量的拼杀。

  痷野并未把《EVA》处理成神界的战争片,接着他开始讨论人类的感情在这场神话战争中的价值。

  故事迅速展开,控制了人造使徒的一号机二号机,它们具备使徒的力量和人类的意志,那时因为人的感情在控制它们,自我牺牲的真治的母亲发疯的明日香母亲,而坐在驾驶舱中的是她们的孩子。人类用感情作为武器去对抗天使,这是最脆弱的武器,但也无比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