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王耀用几条大毛巾裹得严严实实以后,林子实跟导演打了个招呼,就带着王耀上了路边一辆停了好久的车,尾气一放一溜烟就跑了,都没留给郝佳佳展示忠心的机会。

车上,顾方一边开车一边说:“王耀,你可赚大了。这下子我要是又被那个什么八卦第一现场拍到,咱俩的罪名基本就坐实了。”

可是此时,无论王耀还是林子实,都没有精力搭理他了。

王耀已经完全没有力气了,瘫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即使顾方已经开了暖气,面色依旧没有好转。林子实眼里心里都只有一件事,就是赶快把王耀擦干。

可是无论他多么的努力,都无法完成。

王耀已经被彻底打湿了,恐怕连心里,都湿了吧。

顾方眼见这两个人都不大正常,油门一踩,迅速地驶入了阳光大道晨曦巷。

王耀跌跌撞撞地走进屋,在林子实的坚持下勉强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被灌了一大碗姜汤,就被塞到了被子里,迷迷瞪瞪的,就那么昏睡了过去。

“我说,被你照顾的生物一定都受到了诅咒。”顾方临出门的时候说:“王耀真可怜。”

林子实给了他两记眼刀,“嘭”的一声将他关在了门外。

林子实送走了顾方,一番洗漱后,又去看王耀,盯着他痛苦的睡脸看了半晌,目测了下王耀的床完全躺得开两个成年男人,于是被子一掀,躺了进去。

睡到半夜,林子实被热了起来,感觉身边放了个火盆,还有个喷火龙冲着他的脸不停地喷火,闭着眼往旁边一伸手,就摸到了王耀滚烫的脸,吓得他立马就清醒了,拧开床头灯一看,十二点半了。再看王耀,脸色红得十分不正常,嘴里呜呜说着胡话,翻来覆去。

林子实扑通跳了起来,翻腾出温度计,塞到了王耀腋下,又匆匆窜到一楼电视柜找到了药箱。待到回来看温度计,直接被高温吓到,一个电话打给了顾方。

那边顾方显然是还没睡,精神抖擞地接了电话,精神似乎还在high点上,很哈皮地问:“又出什么事了?”

“烧到四十度了!我们家没有退烧药!”林子实急吼吼地喊。

“我马上给你送过去哈。”顾方的心情出奇的好,二话不说主动请缨,“两分钟!不,一分钟就可以!”

顾方宛如天人一般降临王耀家,带来了各式退烧药,还很体贴的配合林子实给王耀喂了药,甚至还耐心十足地教给了林子实如何给帮王耀降温,最后也没追究林子实只顾着王耀忽视了他,自个儿默默地退了场。

林子实按照顾方教的,不停地给王耀换敷头毛巾,还用酒精擦拭手心、腋下和腹股沟,忙得满头大汗,一直忙到两点多,再测了温度,已经退了烧。林子实又陪坐到三点,看王耀已经稳定了下来,终于舒了一口气。

林子实轻轻给王耀拉上了被子,在他身边躺下。

王耀显然已经舒服多了,神色舒展开来,脸上还带着点余红,天生上翘的嘴角,似乎还含着笑。

林子实就呆呆着看着,突然觉得王耀无与伦比的好看。

脑海里突然涌上一堆乱七八糟的句子。什么粉面朱唇眉目如画什么风神如玉姣花照水什么肌肤胜雪楚楚动人,最可恨的是,林子实深恶痛绝的《花王之你是我最闪耀的星》里那些林子实觉得恶心透顶的句子们如烟花般在脑海里绽放,一朵接一朵,一波接一波。

“王耀露出半个肩膀,肌肤仿若细瓷般光滑洁白,隐约可见的红色茱萸闪耀着诱人的光泽,像是在做无言的邀请。”

“不要在这里…”

林子实睁着眼睛就想到了刚给王耀擦身体时所看到的,手中似乎就感觉到了细滑的手感,内心一个惊雷,劈得自己打了个哆嗦,从王耀的床上滚了下去。

手足无措地盯着王耀发了会呆,手脚并用地爬回了自己的房间。

参悟吧,少年!

王耀到底是个年青力壮的大男人,夜里退了烧,早上再起来时,除了鼻塞喉痛之类的感冒症状,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完全不见了昨天夜里半死不活的模样。

只是林子实这小子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往常早早就跑到王耀屋里伺候他起床了,如今却缩在自己屋里,像乌龟一样裹在床上。

王耀于最难过的时候,依稀感到有人不断的把自己翻过来覆过去,拿着什么东西擦拭着,缓解着自己的燥热,想来那个人一定是林子实。于是便以为他是夜里累着了,隔着被子拍了拍他的屁股,就去厨房煎鸡蛋了。

林子实在被子里竖着耳朵听到王耀脚步声越来越远,小心翼翼地从被子里钻出了头,眼睛里全是恐惧。

这种事该跟谁说呢?林朵朵么,她大人那么忙碌,估计没有空处理弟弟这么渺小的心理问题;顾方么,以那小子浅薄的智慧和人生经验,恐怕也想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爸爸妈妈顾叔方姨么,不是当成笑话说上他一二十年就会拿笤帚疙瘩打上他一顿。至于王耀,那是绝对,绝对,不能跟他说的。

林子实生命里至亲至近的这些人挨个排查过去,竟然无人可诉说。

林子实苦思冥想,终于琢磨出了那么一个勉强的人,王耀应援论坛文区版主资深腐女郝佳佳。

王耀拍戏的时候,林子实就鬼鬼祟祟地拉着郝佳佳躲到了角落里。

“你说,我满脑子里都是《花王之你是我最闪耀的星》里的恶心字句,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生活,这是怎么回事?”

郝佳佳仰天大笑三声,让你整天在我文区里掐架,让你扰乱我文区里和谐欢乐的气氛,活该啊!

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林子实:“那是因为你整天都看《花王之你是我最闪耀的星》啊!为了更好的攻击它,你是不是一章还看好几遍啊!有些句子你为了更畅快地笑话它们,是不是还背过了啊!为了第一个出来掐它,你占的沙发是最多的,说明你天天翘首以盼地等待着它啊。语法错误啊,错别字啊你都找的比别人多,说明你看的比喜欢它的人还仔细啊!这种敬业的黑黑精神,也是一种极致的爱啊!”

林子实目瞪口呆,怎么从她嘴里一说,我倒真像是爱了呢。

“黑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爱啊。”郝佳佳拍拍他的头,“好好参悟吧,爱的少年!”

愁眉苦脸坐在边上参悟的林子实,正上下求索而不得,那边王耀已经下了戏,打了个喷嚏,郝佳佳立即捧着纸巾就迎了上去。一看林子实毫无动静,郝佳佳大声喊:“温开水!把药拿过来!耀殿该吃药了!”

林子实从药箱里找出药,晃晃手边的保温壶,小跑着给王耀递了过去。

王耀接过水壶,带着糯糯的鼻音问:“小林子,刚才在那发什么呆呢?”

“啊?”林子实傻乎乎的。

王耀笑着拍拍他的头:“看来是昨天晚上累傻了。”

往常林子实只要是被王耀轻轻拍了头,甭管是被安慰还是被责备,心里都和吃了蜜一样甜,定然还要再贴到王耀身上去蹭一蹭。如今却像被针蛰了一样,反而退后了一步,远远伸着胳膊给王耀递药。

王耀好笑地看着他,从他手心里拿过了药,手指轻轻的擦过,林子实就像触电一样,一个哆嗦,一溜烟跑了。

留下王耀满头雾水。

其实跑掉的林子实也满头雾水。在王耀碰触他的那一瞬间,《花王之你是我最闪耀的星》里的字句又一次爆炸般塞满了他的脑海,最恐怖的是,那一刻,他想要捉住王耀的手,握在手里细细抚摸。

那天晚上,真正让林子实感到恐怖的,不是脑海里塞满了恶心的字句,而是他突然想要对王耀作出文章里那样的事情。

为什么突然会这样呢…

不对,不是突然才变成这样的。在那个梦里,在小矮人们的叫嚣中,那时候,林子实就想要去亲一亲王耀了。

咚!咚!咚!

咚!咚!咚!

有什么东西,快要被小矮人们用锤子从林子实的胸膛里敲出来了。

“喂,你今天不太对劲啊。”郝佳佳宛若幽灵一样从林子实背后冒出来。

“有个人,你天天看还看不烦,天天摸也摸不够,恨不得扑到他身上咬一口,可是还不希望他疼,这是为什么呢?”

“介就素爱啊,少年!”郝佳佳漫不经心地说,然后突然双目圆睁,惊讶又小声地问林子实:“那个人,不会是耀殿吧?”

上吧,少年!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关于王耀一直流传着各式各样的传说。其中有一个隐秘的说法,只在很小的范围内流传:那一年王耀的隐退,是因为他爱上了一个男人。

特权阶级与人民大众的区别之一就是他们掌握更多的情报,作为一个出身特权阶层又对王耀的事情格外关心的女人,郝佳佳也掌握了某些王耀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王耀喜欢男人。

这是一个秘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的秘密,曾经一度差点毁掉王耀的秘密。

而此时,郝佳佳决定把这个秘密告诉林子实。

林子实一直是个不太靠谱的小子,但是王耀和郝佳佳不约而同的给予了他极大的信任。王耀的信任来源于对自己fans的天生好感以及后来林子实种种衷心的贯彻落实,而郝佳佳的信任也基于此。

“即使被那么多人爱着,耀殿心里的某个地方也一定在寂寞着。”郝佳佳说,“无论如何,fans和爱人是不同的。”

林子实简单的头脑似乎也理解了郝佳佳,因为他对王耀的心不同了。

非要表达的话,以前是“唦~唦~唦~”,现在是“咚!咚!咚!”

“你想要让耀殿幸福吧?”郝佳佳的问句极具蛊惑,听起来完全不像问句,更像肯定,“你能让耀殿成为最幸福的人吗?”

这一线微光从黑暗中透出,怀着无穷的勇气,显然划出黑暗与光明的界限。

这是日出时,郝佳佳曾经朗诵的句子。而此时,有一线微光,划破了林子实迷茫的内心,黑暗与光明的界限完全被打破,一切变得通透明亮。从来没有畏怯过的林子实,涌起无穷的勇气,准备去做那划破王耀黑暗的那线微光。

“上吧,爱的少年!”林子实模仿着郝佳佳的口气,双手于胸前握拳,充满了力量。

林子实从来都是行动派,当他迷茫时或许退缩,但一旦决定,就勇往直前。因为他内心强大,不畏任何挫折,不知放弃为何物,顽强的就像打不死的小强,所以顾方才称他为“蟑公子”。

蟑公子既然已经就他与王耀的未来做了决定,就开始一心一意地规划实施了。首先,他需要一个战友。郝佳佳固然不错,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是王耀娘家人,林子实需要一个完全站在己方的助手。

顾方同志显然就是那个首选。

“喂,我打算在王耀京城的公寓里也买套房!”林子实开门见山。

“你做梦呢吧!王耀住的那里,把你心肝肺都拆了卖你也买不起啊!”那边顾方似乎正在吃东西,声音支支吾吾,但是咆哮的语气很真切。

“所以我给你打电话啊。”林子实说:“你肯定买的起。”

“啥?!”

“你放心,我会还你钱的。”林子实十分诚恳,“虽然现在我还不起,但总有一天我会很红很有钱的。”

“啥?!”

太阳不是从东边升起,也不是从西边升起,而是从北边升起来的吧!林子实承诺要还顾方钱?!

“男人追老婆,总要有点投资的。但是这种钱让兄弟出,不是太熊了点么。”林子实越发诚恳。

“你说追什么?追老婆?追老婆你住到王耀家旁边去干什么!”

“我就是要追王耀啊!”林子实一个霹雳打到了顾方头顶,吓得顾方挂了电话。

追王耀…林子实要追王耀…这件事情,顾方还需要点时间好好消化一下。

这天在回家的路上,林子实的心情似乎特别的好,一路哼着小曲,神采飞扬的。

“殿下啊,我可是很受欢迎的。”心情好了,有些人就吹起牛来了。

王耀嗯嗯地敷衍着:“知道,看咱们片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没有人不喜欢你,连佳佳最近都对你特别好。”

“是啊,你看我从幼儿园起就是全园小女孩的梦中情人,我们园里最漂亮的两个女孩曾经为了谁在过家家的时候当林太太而大打出手!”林子实炫耀道,“后来我上了学吧,就一堆人争着跟我坐同桌,帮我削铅笔。”

“嗯嗯。”王耀应着,心想,顾方可是告诉我你受欢迎的历史到了初中就终结了。

“再后来吧,因为我人长得又帅球踢的又好,小女孩们自觉配不上我,都不好意思跟我表白了。”

王耀正在吃药,这一下差点卡在气管。原来,他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啊…

“你看我现在,虽然先天条件有限,不是多么玉树临风,但是好歹英俊潇洒不是!又兼多才多艺聪明智慧,哎呀,真是世间难寻的好男人!”林子实得意洋洋地吹,王耀把药片咽下去之后,再也不敢喝水了。

“所以说,我这样的,作为一个男朋友,其实带出门是很可以骄傲且自豪的!”

“嗯嗯。”王耀应和着,脑海里自然形成一幅景象:一名贵妇抱着一只宠物犬,得意洋洋地炫耀着,那宠物脖子上挂着写着“林子实”的名牌儿,也是得意洋洋地“汪汪”叫。

“所以,我做你男朋友吧!”

林子实灿烂的笑脸突然在王耀眼前放大,太突然了,以至于王耀忘记了呼吸。

天壤之别

林子实一贯是个无耻到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无耻的自我感觉很纯洁的人,这样的人习惯性的自我感觉良好。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一般不会主动去追求某个人,即使他纡尊降贵地去追却没有追上,他也不会觉得问题出在自己身上。

在王耀之前,林子实只追过一个人,就是在传说中的大学时代。那是个热血沸腾的年纪,即使天天在足球场上洒汗十个小时,也消耗不掉过剩的能量,于是年青男人们把大部分精力消耗于与女孩子斗智斗勇。像林子实这样一个自视甚高的家伙,自然不会在舍友们都左拥右抱的时候独自品尝孤独。双目远眺,他便物色上了一个学姐。学姐是学生会主席,十分泼辣能干,出去一跺脚地动山摇的人物,俨然是心理学系的大姐大。用顾方的话说就是第二个林朵朵。林子实天天在人家周围上蹿下跳一跳就是三年,姑娘毕业找了数学系一四眼比翼双飞去了美帝,林子实的初恋这才结束,却连神伤都没有,在操场上欢脱地踢了一年球,也毕业了。

林子实自己就是学心理的,自然也懂得“移情”这一说。林朵朵同志一直是他生命中的领跑者,严重影响了他的生长发育。在他想要找一个女朋友的时候,参照物很自然的也就是林朵朵。追学姐这件事,起因也不过就是傻男人们的攀比心理,能够追上那么风云的一位女朋友,说出去怎么也能炫耀上整个大学时代。当这件事结束时,林子实也没有怎么伤心,其实也不过是因为大四是一个分手的年代,独身的不是林子实一个。

这样总结一下,王耀,是林子实第一个认真想去追的人。

虽然林子实一向干事不计后果,但也稍稍利用了几分钟思考了一下追王耀的后果。

首先,林子实本人非常喜欢王耀。这就决定了他一定会无所不用其极的采取各种手段去赢得王耀的心。

其次,王耀身边没有可以能够跟林子实竞争的人。据林子实的敏锐观察,王耀虽然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大半辈子,但是人际关系相当的简单,熟人很多,友人很少,争着抢着往上贴的人很多,德智体美劳能跟林子实不相上下的人很少。当然,这只是林子实自己的分析。

最后,王耀本人不讨厌林子实。即使郝佳佳告诉了林子实王耀喜欢男人,林子实还是对这种来历不明的消息保持了怀疑的态度。但是纵观王耀与林子实相处的这一段时间,他能够感受到王耀是很喜欢自己的,虽然这种喜欢与林子实期盼的那种喜欢还有一段距离。并且,王耀非但不排斥与林子实的肢体接触,还热衷于拍头捏脸搂肩膀,林子实觉得距离下一步坐大腿亲小嘴应该也不会太远了。

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光明,林子实就是那奔向光明的爱的少年。

前景太美好,林子实就迫不及待地对着王耀表白了。

可是王耀和林子实不同。

林子实在爸妈疼爱哥姐呵护的时候,王耀已经背负了家计以美貌谋生了。

林子实在为了是陪学姐去图书馆看书还是穿上球衣拿着喇叭去看球赛而发愁的时候,王耀已经从一段伤心往事中站了起来却累得再也无法去爱了。

林子实是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以为用自己的棱角可以划破世界;而王耀已经被磨圆了,为了防止被磨伤,甚至还包上了一层柔软的外衣。

林子实那爽快的表白,分明就是一块锐利的角,根本不顾世俗地撞向了王耀,刺上了他的保护层,刺穿了一个小孔,也刺疼了心。

《love song》的过去

每一首歌都有一段故事,林子实没头没脑地喜欢《love song》,却从来没有问过关于这首歌的故事。

love song,我唱给你的love song。

那是王耀与某个人的故事。

关于王耀喜欢男人的那个隐秘传说,是真的。

那是王耀只唱给某个人的歌,所以当那个人不听了以后,王耀就不唱了。

其实是挺俗套的一个故事。

在某个电影庆功的酒会上,赞助方老板的儿子遇上了参演的美少年。最开始他们只是很谈的来,一切少年人的话题;后来他们开始交心,赚钱养家的辛苦和继承家业的压力;再渐渐的,事情就有了变化,是谁先开始的转变他们也记不清楚了,甚至连告白都没有,他们就自然地在一起了。

对于少年人来说,这样隐藏于地下的恋情既甜蜜又刺激,可是当它渐渐浮现在众人面前,一切就变了。

来自公司和家庭的压力把少年们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他们依然紧握着双手,认为有爱就可以战胜一切。

在这场战争里,王耀是绝对的弱者,公众的目光,恋人家庭的威胁都让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会让你身败名裂的。”成功的商人有着绝对的自信,毁掉一个势单力薄的少年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那时候,王耀已经做好了身败名裂的准备,可是他的恋人悄无声息地失踪了。

这种无声的放弃比当面的抛弃更为可怕,它完全击毁了王耀关于爱的幻想,并且带给他更多恐怖的联想。

他出事了么?

他被家里人关起来了么?

他喜欢上别人了么?

他厌恶我了么?

最后商人告诉王耀,自己的儿子不过是想通了,一个戏子,还是个男的,怎么能配上自家的门楣。想通之后便有些惭愧,无颜面对亲朋好友,远走欧罗巴深造学习了。至于王耀,他根本不想见到,甚至于王耀的声音,他也不想听。

这个故事俗套的在很多电视剧里出现,王耀后来也演过抛下贫穷恋人远走的富家公子,那些故事里的主角们总是有各式各样的理由离开,然后再在多年后突然出现,拯救出水深火热的灰姑娘,过上幸福的生活。

所以王耀也想过,他的恋人是因为爱而出走,不是因为不爱而放弃。

可是那又怎样,王耀已经伤了。

爱情不是像水晶那样美丽又坚强,爱情就像玻璃,看起来清透,却很脆弱,破碎后的碎片,还会伤人。

既然是这样,不要也罢。

“殿下,你同意不同意好歹告诉我一声啊!”林子实一边扒拉着饭,一边唤醒从回来就一言不发的王耀:“你要是不同意,我好开始追啊;你要是同意,我就即刻行使权力与义务了!”林子实像是想到了什么好事,大嘴一张,笑的眉眼都挤到了一起去。

“小林子啊,你有没有想过,我们都是男人啊?”

“想过啊,殿下你喜欢男人的,对吧?”林子实突然想起,需要跟王耀确认一下这件事。

王耀没有回答,林子实就当他是默认了。

“你看,我是个男人,挺符合条件的。”林子实拍拍胸膛。

“我是说,这个社会,还没有开放到接受男人与男人的恋情,更何况,我们都将是站在千万人面前的人,即使是眼神,也会把你狠狠划伤的。”

“我皮糙肉厚的。”林子实捏捏胳膊,“如果殿下你怕的话,我们可以保密啊。我嘴巴紧得很。啊,我已经告诉顾小花了,我会嘱咐他不要乱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