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话,几分凌乱。“嗯,好的。”顾夜白拥住她,答应道。

“等到你成名了,我就把你的画卖个天价。做个小富婆。”

“…”

“你皱什么眉,我不会卖的。”

顾夜白微叹,敲了她一下,“快走,不然,把你自己拉下在这里。”

想拥着她,让她好好睡一觉。

如果这个旅程注定是沉湎,还有一点终究无法释怀的悲伤,他会一直在她背后,静静看着她。

唯我庐山。春如梦,夏如滴,秋如醉,冬如玉。

一行人,说说走走笑笑,杨志热情地为他们介绍一路。

小雯笑骂,“别酸溜溜的把广告词也剽窃出来。”

杨志反驳道:“那你说我老家不美吗?这里以后也是你的故乡,你的地儿啊,你这娘们。”

小雯红了脸,狠狠去捶打他。

顾夜白和悠言相视一笑。

在他们打闹的间隙里,顾夜白看着悠言的笑靥,忍不住轻轻吻上她的眉。

路从今夜白,月是顾乡明。

在他的温柔里,悠言的手,也悄悄抚上胸口。就像杨志对小雯说的。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所在。只是,我又还能陪你多久。

“队员们,到了。”杨志笑道,率先收了脚步。

众人一看,夜色苍郁,一家小旅馆从绿荫中透出檐瓦。里面,灯火通明。走近,便看到门口,疏横了一个檀木牌匾,用小篆写了“杨柳旅馆”。

杨志回头冲顾,路二人招呼道:“进来。”

说着,挽了小雯走进去。

顾夜白一凛,掌中悠言的身躯在微微颤抖。眼角余光里,是她突然苍白了的脸。

他吃了一惊,想也不想,扔下手上的行李,勾过她的小脸,锐利的眸迅速巡视过她的脸。“言?”

“小白,这就是阿志家的旅馆?”悠言一双眼兀自凝着那牌匾,喃喃道:“他姓杨,如琴湖,我早该想到的。”

顾夜白沉声道,“你知道这家旅馆?言,你到底隐瞒了我什么?”

“没有。”悠言低声道,“小白,我今晚不住这里。”

“这家旅馆死过人。”

杨志看二人久没进来,便走了出来,正好听到悠言的话,有点难堪,便怔愣在一边。

顾夜白皱了皱眉,又笑道:“阿志,这话你别放在心上,她不是这个意思。”

小雯也走了出来,看众人神色奇怪,就道:“怎么了?”

悠言咬唇,把自己暗骂死,一看顾夜白要开口,知道他必定会如她所愿,但也会把事情扛到身/上,忙上前,道:“阿志,对不起,我不会说话,只是我从小特别怕这个”她越说越急,索性住了口,小脸通红,低了螓首。

杨志见状,反倒过意不去,连连摆手道:“没事,没事。这里死过人是事实。只是现在晚了,我赶紧叫个车,把你们送到原来的地方去。”

“谢谢。”顾夜白拍拍杨志的肩膀,眉一扬,“如果,明天我们还要叨扰你做导游,这会不会说不过去?”

第九十三话 神秘的客人vs五十年的房租

杨志大笑,“你不找我我还饶不了你。”

“是啊,人多,才热闹。”小雯嘿嘿一笑,末了,又道:“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走,我也怕。”

杨志哼了一声,搂住她。

刚才的尴尬便一下散去。

悠言还是不安,顾夜白轻轻挽过她的肩。

“阿志是豁达的人。”

“阿志,你的朋友呢。”一个瘦高个男人走了出来,两鬓微白,上了一定年纪。

“爸,他们在那边,准备上车呢。”杨志笑笑道。刚帮顾,路二人找了个计程车。

前方,十来米开处,顾夜白把行李放到车尾厢,悠言站在一旁等他。

杨夫责备道:“家里能兑出地方啊,怎么能让你朋友住旅馆去?”

杨志搔搔头,一旁的小雯吐吐舌,忙笑道:“伯父,他们原订了旅馆的,现在不好退。”

杨志向小雯使了个眼色,小雯偷偷做了个“V”的手势。

“也是民宿吗?是哪家的旅馆这么霸道?”杨父皱眉。

这时,一把微沉的声音响起。“老杨,你这是在急什么?”

一听那声音,杨父忙道:“阿志,易先生来了,你快过来拜候一下。”

杨志一惊,拉了拉小雯,转身望向刚从里面走出来的男人。

来者,高大英俊,一双眸,漆黑锐利,敛了流光炯炯。普通的休闲服,却遮掩不住一身气韵。他似乎还年轻,但似乎也有了一定的年纪。

这是个教人看不出岁月的男人。

小雯暗暗扯了一下杨志的衣袖,悄声道:“这人是什么来头。”

杨志捏捏小雯的手,唤了男人一声,却见他骤然皱了眉心,目光烁烁,紧盯着前方一双男女。

杨父似乎也觉察到那易先生的视线,笑道:“那是阿志的朋友,两个大学生,趁着假期过庐山游玩的。”

“小志,他们是什么关系?”他再扫了一眼绝尘而去的车子,淡淡问。

烙印在瞳里是那男孩的手环在那女孩的腰上,两人神态亲密。

杨志不疑有它,爽快道:“他们是情侣,都是G大的学生,名校来着。”

小雯笑了笑补充,“听说,交往两年了。”

杨父道:“您对这两个小辈感兴趣?”

易先生淡淡一笑。

“老杨,我的女儿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看到那小女孩,想起我女儿了。”

小雯“呀”的一声叫起来,“您的女儿是悠言这个年纪,骗人吧?先生您早婚?”

杨志无奈地摊摊手,“易叔叔,您别见怪,小雯这人是这副德性。”

易先生一笑,“小姑娘很会哄人。老杨,这是你儿子的福分。”

杨父哈哈一笑,“茶也沏好了,咱们进去喝一杯,让小辈们自己热闹。阿志,好好招呼小雯。”

望着那二人的背影,小雯掐了杨志一把,两眼堆满好奇,“这易先生到底什么人啊?”

杨志搂着她亲了一口,小雯往他脚上跺去,“死人。”

杨志收了戏谑,微叹了口气,“客人。”

末了,淡淡补充道:“一个神秘的客人。”

杨志的房间。

“神秘的客人?”小雯接过情人递过来的水,在床前一张小藤椅坐下。

“每一年,他都会上庐山来,也会在我们这里住一些日子。”

“阿志,你又在打广告?”小雯嗔道,“不过,庐山的确很美,似乎永远看不尽的景。”

“不是庐山,是人。”杨志肃整道。

窗外,是扑面而来的缥缈群山,有些氤氲,看不清面相。

“这里再美,也不可能来得这么频繁。”杨志苦笑。

“等等,他每年都来?”小雯灵机一动,讶然道,“他来了很多年了吗?”

“多少年我也记不清了,十多年了吧。”杨志皱眉道。

“你说不是庐山,是人?他来见一个人?”

“可以这么说。易叔叔在我们这里订下了一个房间,时限是50年。早在10多年前,他就付清了50年的房租。”

小雯低呼,清亮的眼盛满不可思议。

“50年?50年的房租?”

杨志轻轻一笑,小雯突然觉得他的笑意里有几分凄凉。如果,在别人的故事里,凄凉了自己,那会是怎样的一个情节。小雯想,那个看起来好像永远也不会老去的易先生,在等的一定是一个女人。

“阿志,我不懂,那他们每年见一次么?那岂不是牛郎织女?”

小雯说着,自己也扑哧而笑,末了,却又不觉好笑,倒生了份惆怅。

“阿志,那个女人呢?”

第九十四话 易先生的蝴蝶(1)

杨志微微奇怪,“你怎么知道是个女人?”

小雯痛恨地掐了他一把,“意会!”

杨志笑了笑。一时,缄默。

好一会,他才淡淡道:“蚊子,他要等的人,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那个女人死了。她就死在这我家的旅馆。死在那个易先生付了50年房租的房间里。”

杨志以为小雯会惊讶低呼,或者什么。甚至,小雯也这样想。只是,她没有。太过震撼,反而哑了声音。

良久,她才幽幽道:“阿志,为什么是50年。”

杨志低声道:因为,50年以后,他已经走不动了,或者已经去了找她。”

小雯紧紧抱着杨志。幸好,那个人还在自己身边。

“那个女人是他的谁?”小雯问得小心翼翼。

“他的妻子。”

小雯微微一笑,心里仿佛堵了颗石子,这时才算安稳。妻子。这样的感情,该给妻子,而不是别的人。

“对了,阿志,有一个事儿,很奇怪,只是我一直想不出那奇怪的地方在哪里。”

杨志笑道:“哦?”

“蚊子,你说。”

小雯道:“你说我和悠言看上去年纪算是相若吗?”

杨志点点头。

“那为什么易先生却独独那么留意悠言?”

易先生。其实,不姓易。他的名字是路泓易。只是,很多年前,有一个人总喜欢叫他阿易。而这个地方,她身故的地方,他便随了她的喜好。时间苍茫。这些年间,这小旅馆也几经装潢,除去这个房间,还保留了原貌。

男人端坐在床上,打量着房间的每一处摆设。床榻对面,是一台老旧的电视机。旁边的小茶几上,是老式的热水瓶和杯子。窗帘,褪了色。只余下些散碎的花纹图案,已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似乎,原本该是姹紫嫣红。

只是,如果他的妻子和女儿在这里,他想,她们能辨别出来这原来的繁华。他的妻,叫迟筝。在嫁他之前,是最负盛名的天才画家。一朝,洗手做羹汤,为他。

窗子留了缝隙,有风进,把帘吹得半开。窗外,是莽莽的山。这个房间,风景独好。能看得见,如琴湖。一泓净水,像极了一池子的泪。十多年前,她是否也坐在相同的位置,远眺过外面的景色,然后勾勒出一幅幅画稿,去铭记岁月如白驹过隙。

眼角,湿了。

出身名门,任过外交官,衣香鬓影,谈笑风生,玩的是文字的游戏。求,字字如珠玑。可是,原来,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只要想到她,他还是会疼。干涸的眼里,还是能流出泪。熄了灯。任回忆,如黑暗,把人扯入深海。

还是在初见的月照松林。距离那里并不太远的地方,有一间庐山影院,播影着一个片子,叫《庐山恋》。电影上画,已年余。还一直在播放。这一场电影,不知道,还会播放多久。月光静美。他吻上她的唇,并向她求婚。画艺再高,此时的她还是像一个平常少女一般,眼里,水光嫣然。

“阿易,我不该答应你,可是”

她没有说出,他却听出了她的可是。他笑了,拥紧她。不管那藏在眼梢眉间的珍惜,她能不能读懂。

“筝,我不在乎你的时间长短,我希望我的妻子是你。一年是一年,一天是一天。”

“请原谅我的自私。”迟筝轻轻哭了。

那是,第一次看到她的泪。其实,自私的是他。她本来就是翩然在这世间里的一只蝶,她天生的缺陷,让她的美更加极致。因为短暂,所以美。刹那芳华。他捕捉了她。

却,不懂珍惜。那时,他至于外交场上,她至于画界里,都是最瞩目的星,但对于爱情来说,也许,他们都太年轻了。

还记得那一天。那是他们婚后第一次吵架,也是最后一次,此生唯一的一次。他把信狠狠掷到她的脸上。“为什么瞒了我?”

第九十五话 易先生的蝴蝶(2)

迟筝睁大眸子,沉默着俯/身把东西拾起。

“你刚才说什么?”她淡淡问,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迟筝,何必明知故问,这是从你的抽屉里拿出来的。王璐瑶当时给我写的信,而你把它藏起来了。”他冷笑。

“你认为迟筝是那样的人?”她轻声问。

他唇边的嘲弄的弧愈大。

“阿易,她写这封信给你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很谈得来的朋友了。”迟筝轻轻笑,笑意里有几分凄凉。

那时,他还没有辞职,没回到老家。家中富渥,在繁华的都市里,有着数套价值不菲的房子。他却只在机关单位提供的一个房子居住。虽远不及自己的物业奢华,但也雅致舒适。

那时,与迟筝也还没有正式交往。但庐山一见,两人已成了投契的朋友。交谈之下,发现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更促进了这份情谊。回来以后,经常见面。便成了很好的朋友。

迟筝是个古怪的人。她的画卖钱,但她身上的钱却永远不多,她把钱都捐了出去。给那些天生残缺的人。自己只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过日子,埋头画她的画。

记得第一次到她的家。那地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吃惊过后,他打趣道:“迟筝,你不是怕我对你这天才画家有什么宵小之想吧,把好东西都藏了起来。”那时,他还只是叫她,迟筝。

迟筝红了脸,头,轻轻垂下,随后,返身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的指,不经意碰上她的。微微的颤栗便在他心头划过。那是,他一度以为死寂的感觉。自从那个叫王璐瑶的女人离他而去。王璐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如果说,路家的财势算大,那么,王家的财力不啻路家十倍。这意味着,王家家长并不答允路,王二人的恋情。王璐瑶是路泓易的初恋。他深爱着她,王璐瑶却为了成全父母,讽刺又可悲的选择了与一个财力比王家又强大十倍的人订了婚。

会心动,也许,因为她不是别人,而是迟筝,这样一个简单而美好的人。

他心疼她在外面的生活,甚至给了她他家里的钥匙。他经常出国公干,闲暇时也多有应酬,便让她随时过来画画做饭。她对自己的事情迷糊随意,却帮他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有时回来,她已经不在,但那个房子,处处氤氲着她的气息。还没开始交往,却在心里萌了芽。终于,在后来再次的庐山同游里,他情不自禁吻了她,并向她求了婚。再后来,他毅然辞了职,携她回了老家。

她的身体不好。他们之间,经受不起太多的聚少离多。只是,他万没有想到,在往昔那段温馨的日子里,她在他家,私藏了王璐瑶写给他的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

泓易:

我悔了,不愿意再做我父亲的棋。我和那个人订了婚,但我不会和他结婚。我父亲禁锢了我,但我会等你来找我,一直到我不能等为止。

她不算很美,但一道眉,是新月弯弯。看她此刻眉间沧桑,没来由,他心里一疼。过往,如烟尘。只是,她的欺骗还是惹火了他。伤人的话就此出口。“迟筝,我看错了你。那时,我们还没有交往,如果,你没有做这卑鄙的事情,也许,我今天的妻子并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