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真好啊,皇后想。便也不提点她的失态,只拍了拍她的手,笑着牵了她走远。

这一天皇后心情很好。傍晚司马煜来看她时,她久违的再次体会到以往看见儿子时单纯的欢喜。

——终于不用再为青春叛逆期少年乱七八糟的事故糟心了,她儿子还是喜欢女人的,撒花!

“留下用饭吧。”皇后特地嘱咐人加了几道司马煜爱吃的菜。

司马煜被他阿娘慈祥的目光看得头皮发麻。

“是。阿娘今日有什么喜事吗?”就像他阿娘替他的青春期担忧似的,他也很怕他阿娘提前进了更年期,“心情这么好。”

“我能有什么喜事?”皇后笑吟吟的,“有喜事也是你的。”

司马煜的喜事还能有什么?

往日里他并不介意听他阿娘唠叨几句,今日却不知怎么的就有些烦闷。只默不作声。

皇后也知道他素来不太喜欢听这些,但当娘的总是忍不住为这件事操心的,“你也不小了,眼见就要十六。明年说什么都得大婚了。我和你阿爹还是想听听你的意思,太子妃你想娶个什么样的?”

“随便。”司马煜还是那句话,“阿爹阿娘做主就成。”

儿子大了,皇后忍不住感慨。当年攀在她膝盖上讨饶的孩子,如今已经比她还要高了。当年自以为聪明的胡闹着,一双得意的眼睛却什么都炫耀出来的孩子,如今心思已经深得像海,想瞒着你时你探都探不到底。

皇后拖了只隐囊来靠着,仰头望着司马煜的眼睛——敢跟阿娘藏心事了,真是欠管教啊。

“你阿婆很喜欢庾秀。”

司马煜眉头果然就皱了皱,十分不赞同的瞪回来,“庾家的不行。”

皇后当然知道庾家的不行。就笑着,不紧不慢的啜了口茶茗。

“谢娘是太傅的女儿,门第相当。其人秀外慧中,知书达理——”

“太小了,还是个黄毛丫头。”

在皇后看来,这个理由有些勉强,谢清如十三岁,豆蔻之年,正是待字的时候。

“何贞呢?家门清远,姿容清丽——”

“病怏怏的。”

“刘少君呢?”性情沉静,年龄相当,也没什么傲娇病弱情态。这个总没得挑了吧!

“性格太闷。”

“你到底想娶个什么样的?”

“……随便。”

皇后:你妹!

但这也是早料到了的。皇后笑望着司马煜,终于把杀手锏拿了出来,“王琳呢?”

司马煜略有些闪神,在自己似乎都还没回味过来的时候,已经强硬的回绝,“太丑了,我不要。”

皇后这一次是真的吃了一惊,“丑?”谢、庾、刘几个姑娘都以美貌见长,就算与她们比,阿狸也是不差的。

而且司马煜若真觉得人家丑,做什么连眼神都移不开。那一步三回首的情态,就算是两情相许的夫妻也少有这么眷恋缱绻的。

那个时候他眼睛里分明就写满了想要,连旁的人都看不见了。

她早知道自己儿子不靠谱,但还是诧异于他不靠谱的程度,竟连喜不喜欢自己都分不清吗?

“反正我不要。”司马煜语气激烈,“谁都行,就这个人,我不要。”

“真不要?”

“不要。”

“一点都不喜欢?”

司马煜噎住了。

他说不出话来,大概连思考都不能,就这么空茫的睁大眼睛望着皇后。魇住了一般。

皇后也稍微有些怕了,抬手去拍他的肩膀。司马煜回过神来,像是怕皇后再发问一般,转身逃一般的跑掉了。

司马煜回了东宫,直接进了寝殿,蒙上头睡觉。宫女太监们进殿伺候他饮食洗漱,他不想说话,直接从床上捡了枕头丢出去。

外间乱七八糟响了一阵子,终于安静下来。

华灯初上时,帷子外面有太医轻声见礼,说是奉皇命而来。司马煜不答话,他们便轻手轻脚的急趋而入,在床边跪下来请脉。

司马煜仄仄的把手腕递出去。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太累了,需要好好歇一歇。

不知过了多久,太医退下去了。外间天色沉黑,凉风起时,有秋虫清寥的鸣叫起来。

司马煜望着帷帐外跳跃的烛火,渐渐睡意朦胧。

那烛火落在薄透的轻纱上,氤氲成一片,就像细雨中满林的杏花次第绽放了。

那杏花满林里,少女纱衣凉薄,垫了脚去攀折枝头。秀发漆黑如云垂坠,薄袖承露滑下,露出雪白的一段手臂。

漫天的雨水打落下来,就像流玉亭里水雾缭绕的热汤,将人暖暖的浸透了。

柔软,细腻。

有粘腻而甜美的喘息响在脑海中,像是温热的海浪汹涌而起。他急迫渴切的收紧了手臂。

起伏的**堆雪一般,黑发散开了,荇藻似的凌乱在身下。

海浪涨满又退下去。只剩暖洋洋、懒洋洋的餍足。

他小心的抱着怀里的姑娘,手指轻轻的抚开她额前的垂发——他想,这一次自己是能看清的。他略微有些焦灼了。

一定能看清的。

——那是一双沉静的,仿佛在流泪的眼睛。

他情不自禁的去亲吻,他想要问,为什么要哭。他这么喜欢她,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别哭。”他轻声叫着她的名字。可是那两个字像是从他生命中抹去了一般,明明知道,却怎么也无法说出声来。

他确实记得她的名字。他记得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问过的。

他努力的想要说出来。

只有两个字而已,怎么会那么沉。就像西山残垣上倒下的石碑,仿佛一旦揭开了,便是无尽的,再不能卸下的往事。

花好月圆(一)

司马煜心情很不好。

他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个梦,可惜醒了之后全忘了。

但基本的常识他还能判断出来——那是一个十分香艳的梦,证据就是此刻寝宫里女孩子们服侍他起床,收拾了被褥后,看他时的那种含了羞涩的,又躲闪又频繁荡过来的微妙目光。

随着他年纪渐长,来自漂亮女人和男人的类似的目光越来越多,司马煜早熟视无睹。

这一天与往常唯一的不同之处,只是他对自己的身体也多了一份好奇。

皇宫里某方面的启蒙教育很及时,对这种事他十分坦然,并不觉得有什么羞惭和难言。因此他只是带着不知从何而来的烦闷,熟睡后的神清气爽,和初醒时一点未消除的懒散,在一众人或者如水或者如火的目光围观下,吩咐备水沐浴。

泡在热水里的感觉很舒坦,司马煜张开手臂靠在木桶沿上。

常年锻炼,他的身材很好,手臂修长,肌肉结实,胸膛宽厚。朦胧水汽里,他明明意态懒散着,却又像一只凶猛的鹰隼展开了羽翼。

剥去贵族闲雅衣装修饰出的温文含蓄,少年身上有一种赤_裸的饱含力道的美。那风流与传言中不同,令人面红耳赤。一旁服侍的女孩子们都有些心神动荡。

对少年皇子身边的宫女而言,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机会。

事实上本朝每一个太子在迎娶太子妃之前都已经有了庶子。如果不是司马煜太迟钝,詹事府选送来的宫女现在大概已经有人先于太子妃,在东宫里有了名分。

一步登天的机会就在面前,少有人不会心动。

但是没有人能弄明白太子心里究竟有些什么弯弯道道。就算是从小服侍他的忠仆,幸运的躲过了他全部闲来无事的、或者刻意令人丢饭碗的整蛊,不时从他哪里得到赏赐和褒奖,也没有一个敢说真正明白他的喜好。

但这个人确实有自己的喜好,并且他的喜好明确又顽固。

当他不喜欢一样食物时,哪怕你饿他一天再端过来,他也绝对不会碰一下。但是就算他喜欢,他也未必肯吃——他好像连喜欢的食物也要分成玩赏的和实用的。

之于女人也是一样,他不吝于欣赏和发现。似乎还很乐于观察,但让他有冲动,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詹事府送来教他人事的宫女也曾试图挑逗他,在朦胧灯火下当着他的面脱去原本就不怎么蔽体的纱衣,露出丰腴性感的肌体。彼时他就安静在一旁看着,虚心并且细致,简直可以称得上饶有趣味。

可是当那宫女将衣服脱尽了,上前宽解他的腰带时,他十分明确的说了一句不君子的话,“别碰我,站远点。”

——他只是好奇,求知欲驱使他想要看。恰好有人免费大放送,他就顺便看了。

看了还不想负责。那宫女白赔了名声,被送走时目光有多哀怨,东宫的姑娘们至今记忆犹深。

此乃前车之鉴。

太子面皮虽好,但真心不是她们可以交托的良人。纵然是摆在面前的金山,也不是谁都能染指的。

而司马煜完全不把女孩子们的心事放在眼里。

因为他在回忆前一夜的梦。

他知道那梦里必然有一个女孩子令他心动。她必然就是说起太子妃时令他憧憬的人。可是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所回忆的全是之前看到过的,绣在锦屏上的图案。他想,究竟是怎样的姑娘,可以让他愿意去做出那么……那么不自然的事?

他心神散漫的,不那么在意的搜索着。

直到在清晨浮动着的似梦似醒的雾气里,他意识到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面孔,其实全部都是同一个人。

司马煜迅速的从水里站起来,带起不小的水花。水珠顺着肌肉的纹理滚落下来,他就这么湿漉漉的□着从水里走出来。

殿里女孩子们下意识的红了脸。

而司马煜镇静的开始更衣。

他一点都不喜欢她,他想。但是不可否认,这姑娘正是太子妃最合适的人选。他没有必要过于抗拒,反正他又不用见天儿的耗在后院里,跟谁还不能过一辈子。

尽管不承认但愿意屈服于自己的渴望,这很好。

可惜司马煜好像忽视了一件事——就算他愿意了,也得姑娘能跟他过一辈子才行。

卫琅要回来了。

这个不靠谱的孩子外出游历了近三年,只在头半年的时候写了一封信,通过阿狸镇守益州的叔祖寄回来,其余时间音信全无。但偏偏就在阿狸将及笄出嫁的时候,他再次传信回来,并且宣称将在九月重阳随阿狸四叔返回建邺。

最高兴的要数阿狸家老太太。

老太太高兴并不单单因为她喜欢卫琅这孩子,还因为她不想将阿狸送进东宫。

而她不愿意阿狸当太子妃,也不单单是因为“王家不稀罕太子妃”,实在是因为这孙女儿就在她膝下长大,她什么秉性本事老太太都一清二楚。

生了只羊,就别指望她能在狼窝里呼风唤雨——老太太的人生哲学很诚实,也很实在。

在阿狸从台城回来的第二日,老太太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阿狸。

“阿丑是个好孩子。”老太太说,老人家的眼光总是毒辣的,“你们两个很般配。等他回来,你们就定亲吧。”

阿狸懵掉了。

这转折来得太突兀,在她弄明白祖母说的是什么之前,她就已经在老太太跟前跪下了。

这似乎还是除了不得不跪的情形外,她第一次在什么人跟前跪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跪下了,真跟无数小说电视剧所描述的那样一般,当你明确的知道自己要忤逆一个长辈的时候,当你明确知道自己要辜负她的善意的时候,你就这么自然而然的跪下领受惩罚。

因为你必定是要忤逆和辜负她的。

阿狸甚至什么话都没说,老太太就已经明白了什么。

“怎么回事?”

阿狸的蠢笨和不知变通,就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了,“我跟阿丑……”

老太太开始咳嗽。

阿狸忙上前去帮她顺气。

老太太一边咳嗽,一边就气喘吁吁的说:“阿婆是瞧着,阿丑这孩子欢脱,你跟他在一块儿开心,什么事都不用愁。不过这事也得你父亲定夺。你也不用急着答复,回去仔细想想再说——阿丑还没回来呢。”

阿狸:……

她阿婆意见也表达了,台阶也给了,阿狸还能说什么?

“是。”

“跟阿丑这孩子说话啊,总觉得什么烦心事都能消散了。心情一好,就觉得自己能多活几年。他能给我当孙女婿,说不定阿婆能长命百岁。”

阿狸:……别威胁人啊阿婆。

“阿婆不老,一定能长命百岁。”

老太太就笑起来,“嗯。”

作者有话要说:总之还是半章……

我发誓我没有在拖戏,只是不把卫琅和谢涟交代了,总觉得各种半途而废啊T__T

然后掉收了,泪奔……为什么日更会掉收?我需要深刻检讨,请大家把不满都说出来,不要偷偷的删收藏啦!

花好月圆(二)

老太太说让阿狸仔细想想,是真让她考虑清楚。

九月初九重阳节,皇后又在台城设宴,老太太就没准阿狸去。只让阿狸娘带上阿萝。

阿狸娘也觉着老太太这处置是妥当的。阿狸跟太子那次碰面太天雷地火了些——该怎么讲,就好像三生石上刻定了姻缘,蓦然间遇上了那个人。甚至不用说一句话,便明白就是他。那三度回首不由自主又不约而同,令一旁看着的人都要跟着相信爱情了。

固然美好,却欠缺大家闺秀该有的庄重和矜持。落在有心人眼里,只怕要陡生是非。还是得避一避嫌的。

因此皇后没说非带大女儿去,阿狸娘就大大方方的带上了小女儿。

而老太太虽不知道阿狸与司马煜相遇的情形,但阿狸选在那个时候做了错事般跪到她跟前去,分明就是承认有了私心。老太太何其见多识广,自然当即就猜了个十有□。

必然是一见钟情了。老太太想,阿狸这性子的姑娘,偏偏一见钟情了,还是对太子那种混小子一见钟情。这不是造孽吗。

——孙女儿是自己看大的,有多呆多傻多死心眼儿,老太太最清楚。

若她懂得变通,老太太还能仗着自己是过来人,告诉她这种感情不靠谱。青梅竹马的情谊才值得珍惜,嫁人还是得嫁彼此知根知底的,不然会死得很惨什么的吓吓她。

但阿狸这孩子,大概就算明知道你说的是实话,也只会跪在地上闷不作声的听你说,随你罚,但是绝不认错,死不改悔吧。

老太太也很犯愁,不准阿狸再往台城里去的同时,她也在努力说服自己——当太子妃多风光啊,那可是日后的皇后。何况太子虽混却不蠢,应该不会慢待阿狸……吧?

可惜在顽固上,老太太也是家长级别的。

她就是有道德洁癖,看不过眼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过眼。何况她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曾眼见着自己最仰慕的人被背叛和摧毁。她深知一旦卷入皇位争夺,那泥潭里会如何的浊流席卷,将干干净净的人也一并拖下去,搅碎或者玷污。

如今局势也许已经好了,该遭报应的人也都不在了。但想到曾经发生的事,老太太就半点儿都不想跟那一家子扯上亲。

只能让阿狸考虑再考虑。且先拖到卫琅回来再说。

可惜卫琅没来得及赶回来。

倒是左佳思上门来送重阳节礼。

这一回阿狸和左佳思终于不再互相亏欠什么,但很奇异的,自那次阿狸去见左佳思,两人就一直没断了来往。

左佳思说的很直接,“不知怎么的,总觉得在哪里见过阿姊。第一眼看到就喜欢。”

这一回似乎是左佳思不依不饶的贴过来,终于与阿狸成了闺中密友。

阿狸记忆中她一贯是骄傲的,你不理她她便也不看你。被她这么主动的亲近,还真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话又说回来,她们两个一贯是投契的,初夏傍晚一起坐在檐廊下面看星星,手持团扇扑流萤,或者面对着面聊天聊到同榻睡过去——如果没有司马煜,她们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关系。

而如今终于真的成了这样的关系。

有一种很微妙的圆满感。

左佳思送来的东西总是很实惠,都是吃的。这一回还捎来了禾花鱼和螃蟹,“东西不多,阿姊吃吃看。”她总是这么说。

阿狸还记得春末的时候她采了一篮子地梅来,两个人就坐着檐廊下面边吃边聊,弄得满嘴红汁。

算起来,她也有四五个月没来了。

聊起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