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惯对颜值的影响 作者:细品

文案

双下巴,蝴蝶臂,小肚腩,大象腿!

谭熙熙站在镜子前纳闷:镜子里这个女人是自己吗?她明明记得自己是个大美女来着。

不过镜子里这个形象也挺熟悉,那份发自心底的亲切感让她很笃定这个就是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

谭熙熙的思维有些混乱,是碰到灵异事件还是自己人格分裂了?

习惯性对着镜子露出一个优雅微笑,镜子里那个形象如菜市场里胖妇人般的女人便也跟着嫣然一笑。

谭熙熙一个激灵,转身就走,觅着记忆里的方向去床头柜里翻银/行/卡——不管是灵异事件还是人格分裂,她得先把牙整了!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谭熙熙 ┃ 配角:配角 ┃ 其它:

第一章

双下巴,蝴蝶臂,小肚腩,大象腿!

谭熙熙站在镜子前纳闷:镜子里这个女人是自己吗?她明明记得自己是个大美女来着。

不过镜子里这个形象也挺熟悉,那份发自心底的亲切感让她很笃定这个就是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

谭熙熙的思维有些混乱,是碰到了灵异事件还是自己人格分裂了?

习惯性对着镜子露出一个优雅微笑,镜子里那个形象如菜市场胖大妈般的女人便也跟着嫣然一笑。

谭熙熙一个激灵,转身就走,觅着记忆里的方向去床头柜里翻□□——管它是灵异事件还是人格分裂呢,她得先把牙整了!

柔软簇新的超长真皮沙发,尺寸巨大的壁挂电视,璀璨的水晶吊灯,吊着晶莹玻璃酒杯的酒柜,富有时尚元素的室内装饰和吊顶,美丽的观赏绿植,只一个客厅就抵得上普通人家一整套房子的面积。

紧挨着客厅的是同样宽敞明亮,极富档次感的西式餐厅和厨房,楼上有主卧,客卧,书房,健身房…

这是一处很高档的公寓。

……

晚上,谭熙熙手里端着杯红酒,坐在客厅里柔软的真皮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看电视。

电视里不是时下正火的宫斗大片《柔妃传》,也不是收视率一直稳占榜首的综艺节目《奔跑吧,姑娘们》,而是钢琴王子王跃跃的世界巡演。

谭熙熙一边欣赏着华丽悠扬的钢琴曲一边在心里梳理着自己一点都不华丽的人生。

为什么说是不华丽的人生呢?

首先,出身不华丽。她母亲是从乡下进城的,给人做住家保姆,一做二十年,现在还在做。

其次,学历不华丽。她既没有很多贫寒人家出来的孩子身上所拥有的坚韧不拔的学习毅力,也没有超过常人的学习天赋,只勉强混了个高中毕业就再也读不下去了。

最后,工作不华丽。因为没学历,也不是特别的聪明能干,所以她找不到好工作,最后只能女承母业,也给人当住家保姆——这处宽敞无比的高级公寓就是她雇主的家。

说起来,就是这份住家保姆的工作,也还是靠关系才得来的,谭熙熙的雇主是她母亲雇主的儿子。

妥妥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保姆的女儿自然也是干保姆这行上手最快。

谭熙熙没有任何歧视保姆这个岗位的想法,都是劳动挣钱,谁也不见得比谁高贵!

只不过,唉——,这人生真是太不华丽了!谭熙熙忍不住在心里叹气。

电视里的钢琴王子结束了一首欢愉的莫扎特小夜曲之后又弹起了贝多芬的F小调《热情》。

谭熙熙在不知不觉中抛开了对不华丽身世的烦恼,闭上眼睛进入状态,沉浸在了激昂的乐曲中。

等她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没拿酒杯的那只手正在跟着旋律一起弹奏,指法娴熟,轻盈灵活又不失力度。

这本不该是谭熙熙这个水平的小保姆能有的举动,但任何事情经过了一而再,再而三,甚至三而四,四而五之后都会变得平平无奇,甚至理所当然。

所以谭熙熙这个时候非常淡定,只平静地看着自己那欢快弹动的手指在心里默默想:又人格分裂了。

早上一次,中午一次,晚上一次。从头一天发病开始,这些天谭熙熙已经总结出了经验,她这人格分裂的病症一天至少发作三次。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三次了,抬头看看时间,闹完她正好洗洗睡觉。

正沉浸在假想弹奏的欢乐里,忽然“砰!”一声响,大门被重重推开,一个高个子的漂亮男人快步走了进来,后面还急匆匆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助理。

是谭熙熙的雇主覃坤回来了。

谭熙熙一愣,脱口问道,“覃先生,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后天才能回来吗?

覃坤是个当红艺人,很红!

前两个月很红的覃坤一直在H省的外景地拍戏,谭熙熙得到的通知是他后天才能回来。

覃坤不知是累了还是心情不好,一言不发,板着漂亮的脸蛋径直走到沙发前重重坐下,远远地伸开两条笔直的长腿往后一靠,不轻不重地哼了一声。

后面跟进来的两个贴身助理也都是老熟人了,谁也不跟谭熙熙客气,跟没看见她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

男助理叫耀翔,瘦瘦的小年轻,一脸机灵劲儿,帮覃坤挂好外套后就过来轻声问,“坤哥,下周要试镜的剧本我给你放卧室床头柜上好不好?”

覃坤摆摆手,摊在沙发里闭目养神,“顺便去把洗澡水给我放好。”

耀翔答应一声忙换鞋上楼去了。

女助理叫莎莉,比男助理耀翔还要大几岁,同样的精明干练,谭熙熙有时候甚至觉得她比覃坤的经纪人欧阳淑华更像经纪人。

莎莉去给覃坤倒了杯温热的白开水来放在手边,见谭熙熙还杵在那里就一皱眉头,“你傻站着干什么,没见坤哥累了?去帮他把拖鞋拿来换上,再去煮点夜宵,热量不能高,蔬菜粥吧。”

这就是谭熙熙为什么会觉得莎莉比覃坤的经纪人欧阳淑华更像经纪人的原因,太会摆谱使唤人了!

欧阳淑华来和覃坤谈事情,谭熙熙给端杯茶她还会回个谢谢;莎莉则是能使唤谭熙熙去把茶水换三次,冷了热了,浓了淡了的折腾,最后还一脸你怎么这么笨这么没眼神,一点不会伺候人的表情。

就像这个给懒得动的覃坤换鞋的事情,作为贴身助理,莎莉和耀翔偶尔做做都没什么,毕竟艺人是个很特殊的职业,经常会有作息不规律,自己顾不上照顾自己情况发生,有当红艺人经常日程太紧,连轴转上二十几个小时,一停下来马上就能在保姆车上睡着,这种情况下助理给帮忙换件衣服脱掉鞋子都是正常事情。

保姆就不一样了,工作性质不同,家里的保姆只负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好不好!给换衣服穿鞋的那是旧社会的佣人!

谭熙熙叹口气,把手里的红酒杯往茶几上一放,转身去找了覃坤的拖鞋来,直接递给莎莉,“你帮覃先生换换吧,我马上要去给他做夜宵,不适合摸男人的脚和鞋。”

因为谭熙熙从来都是一副老实头的样子,莎莉对她指手画脚惯了,没想到老实头忽然有不听话的一天,猝不及防,顺手接过拖鞋才反应过来,顿时有点火,竖起纹得又细又弯的柳叶眉,“你——!”

谭熙熙因为自己正在犯病(每日间歇性人格分裂中),所以干了平常不太敢做的事情也心安理得,就好像一直严于自律的人忽然找到借口放纵一样,有种破罐子破摔的豪放,漫不经心地对莎莉摊摊手,“你刚才不是要我给覃先生做点夜宵吃吗?”

莎莉一时无言以对,总不能说不要紧,刚给人换过鞋的手就去做饭这种行为坤哥不会嫌弃。

倒是靠在沙发里闭目养神的覃坤覃大少爷睁开眼,不乐意道,“我的鞋很干净,脚也没味道!”

谭熙熙继续人格分裂中,对雇主不再像平常那样小心翼翼地刻意逢迎,而是敢于据理直言了,清清楚楚地说,“那也不行,覃先生,给你做饭是我的工作,我保留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的权利,今天我要是不顾原则替你换了鞋再做饭,那下次我是不是可以给别人换过鞋后也接着给你做饭呢?”

莎莉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轻声呵斥,“你吃错药了,没见坤哥都累成这样,在这儿啰里啰唆的说什么歪理!赶快去煮东西吧。”说完自己蹲下来给覃坤把拖鞋换上。

覃坤大概在外总要注意公众形象,保持明星风度,搞得十分辛苦,所以在自己家里会格外本性,而他的本性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傲慢无礼脾气差!所以对别人给他换鞋这件事根本就没往心里去,反正谭熙熙不换就莎莉换,他自己是懒得动了。

还有点嫌烦,“都少说两句,吵死了!”

莎莉立刻闭上了嘴,谭熙熙也耸耸肩,转身要去厨房。

覃坤半眯着眼睛探身从茶几上摸了杯子过去,一口下去顿时就清醒了,瞪眼看莎莉,差点要发脾气,“你给我倒的什么东西,这么难喝!”

他虽然混演艺圈,但出身不错,从小养尊处优的养出点强迫症,事事要求精益求精,连入口的食物,饮料,酒水也不例外,这口红酒喝得他满嘴又酸又涩,细抿抿好像还有点细微杂质,吐也吐不出去,别提多难受了。

还在人格分裂中的谭熙熙几步走过来,直接拿走他手里的红酒,把一杯白水塞进去,直言不讳,“你喝错了,这杯才是你的,那杯是我刚喝了一半的红酒。”

这男人真龟毛,自己能忍他几年可是不容易!

覃坤看看手里的白水,再看看谭熙熙那杯残酒,不知道应该先抱怨她乱放东西还是应该先恶心一下喝了别人的剩酒,最后把挺漂亮的眼睛一横,“你喝的什么玩意儿,难喝死了!”

谭熙熙心想我还能喝什么?“烧菜用的红酒,超市里买的,三十五块钱一瓶。”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把新文开出来了╰(*′︶`*)╯

第二章

覃坤帅到天怒人怨,是文艺片中总裁酷霸拽的现实写照,不过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悄悄看两眼就足以。

另:他脾气可真臭啊,要不是因为找不到其他工作,我才不在他家当保姆,连那两个势利眼助理都欺负人,什么玩意儿!

————By 第一人格谭熙熙

覃坤个傲娇龟毛男,有够讨厌!要不是他工资开得够高我才懒得在他家工作。不过做人要懂得适应环境,既然不能离开就要学会苦中作乐,比如作弄一下覃坤或者他的助理,再看看这些人快要抓狂的脸色什么的……

————By 第二人格谭熙熙

覃坤之前在H省的外景地辛苦了几个月,拍了一部仙侠剧,回来之后经纪人给安排了一周的休息时间。

说是休息其实也不是一点事儿没有,每天上午还会有两三个小时的形体训练或者声乐训练,下午的时间才是覃坤的,能用来休息休息顺便看看剧本,琢磨一下下周要试镜的那个角色。

早上八点。

穿戴整齐的覃坤准时从楼上下来,一进餐厅就闻到浓郁的早餐香味。

餐桌上摆了一碗洒了葡萄干和松子仁的白粥,还有一碟金黄香酥的千层肉饼,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覃坤刚要坐下开吃,谭熙熙就从厨房捧着一个托盘出来了,“错了,错了,那不是你的早晨,这个才是。”

托盘上是一碗没加沙拉酱,只加了一点点盐和橄榄油的蔬菜沙拉,一个白水煮蛋,一块白水煮鸡肉,还有两片黑麦面包。

谭熙熙很自然的把这盘子看着就没滋没味的早餐放在覃坤面前,顺手把喷香的什锦粥和千层肉饼拉到桌子的另一头,自己坐下来,毫不客气地开始享用。

覃坤气得鼻子都要歪了,修长优美的手指曲起来一敲桌子,“喂!谭熙熙,你搞搞清楚谁是老板!凭什么给我吃这个,你自己就吃那个!”

谭熙熙很淡定地看他一眼,“这是你助理昨天特意和我交代了半天的你的减肥餐,早中晚都有清单明细,我是严格按照上面的要求给你准备的,莎莉说你的经纪人发话了,你必须按照这个食谱吃一周。”

覃坤大言不惭,“我要减什么肥?我的身材不要太标准,最苛刻的服装设计师都挑不出毛病!”

谭熙熙咽下嘴里的千层饼,看看覃坤,因为坐着看不到全身就在脑子里勾勒了一下他的整体形象,随后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大言不惭的资本,这龟毛男的身材好到没话说。

可惜啊,身材再好也不能改变他要吃一周减肥餐的可悲(喜人)命运!

谭熙熙慢吞吞的喝口粥,白粥虽简单,但禁不住原料用得好,米香扑鼻,再加上那种绿色的葡萄干和东北小粒松子仁,三样东西混在一起清甜可口,香而不腻,真是绝配!

谭熙熙咽下粥的同时很享受地眯了眯眼睛,然后才貌似拍马屁一样对覃坤说,“这还用说嘛,你身材这么棒,肯定最标准了!不过莎莉说好像你下周要试镜的角色是个很瘦的人,吃减肥餐是工作需要。”

这话说得婉转,并且提到了工作,覃坤就只好闭了嘴。

下周他要试镜一个历史剧中满腹经纶的军师角色,这军师什么都好就是个病秧子,从这部戏的开头一直瘦弱到结尾。

覃坤龟毛到对工作也精益求精,为了新角色吃几顿减肥餐实在算不得什么。

其实刚才他也想到了,就是在自己不得不吃白水煮菜,对面却有个极没眼色的家伙大嚼高热量美食时,谁都不会开心,忍不住要说两句。

十分郁闷的塞了几口没加沙拉酱的蔬菜沙拉,感受了一下兔子的生活品质后覃坤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谭熙熙平时不是都在厨房里或者她自己房间吃饭的吗,怎么今天大刺刺挤上餐桌来和自己一起用餐了?

搞没搞错!自己请的是保姆,又不是邀朋友来家里做客。还这么没眼色,在老板只能吃减肥餐的时候给她自己做香喷喷的油炸千层饼!还是夹肉馅的!

正要开口说几句,那两个来接他去公司做声乐训练的助理就到了。

莎莉和耀翔有覃坤公寓的钥匙,直接开门进来,因为房子太大,一时找不准覃坤在哪儿,所以耀翔一进门就提高声音喊一句,“坤哥,欧阳姐替你和声乐老师约在九点钟,咱们再过十分钟出发正好。”

覃坤对谭熙熙还没出口的教训因为时间问题胎死腹中,只得低下头加快吃饭的速度。

两个助理觅着香味进了餐厅。

耀翔抽抽鼻子,“真香!”又对闷头嚼菜叶的覃坤说,“坤哥,不用急,等你吃完早饭走刚刚好。”

莎莉则是扭身就进了厨房,以前谭熙熙为了讨好她和耀翔,在准备包子,馅饼,三明治之类能打包的早餐时都会多准备一点,方便她和耀翔来接覃坤的时候蹭早餐。

莎莉刚看见谭熙熙盘子里一块金黄的千层小肉饼了,就笃定厨房里还有她的份儿。

耀翔干脆在莎莉身后喊一声,“莎莉,顺便给我也装块饼。”又对覃坤谄媚笑,“坤哥家的早饭从来都是最香的!这肉饼光闻味道就知道肯定好吃。”

覃坤心情不好,没理他。

谭熙熙为了避免他尴尬好心接话,“嗯,我今天起得早,做得比平常仔细,这个饼是先用酱料调肉馅,然后用黄油炒洋葱末提味,再裹了鸡蛋煎出来的,一定要趁刚出锅的时候吃,新鲜热脆!”

耀翔正饿着,被她说得忍不住咽口口水,“哎呀,听着就好吃!”

话音刚落,在厨房搜寻一圈未果的莎莉黑着脸空手从厨房出了来,用质问的口吻问谭熙熙,“小谭,难道你就只给你自己做了一份早饭?”

谭熙熙把最后一角千层肉饼塞进嘴里,朝她很肯定地点点头,按照第二人格的习惯,嘴里有食物的时候坚决不说话,细嚼慢咽地吃下去之后才答道,“是啊,你不是通知我覃先生这周要吃减肥餐,不能给他做别的吃吗!”

莎莉瞪她一眼,刚要开口,那边覃坤已经把最后一片菜叶子咽了下去,把餐巾往桌上一丢,站起身来,淡淡地打断她们,“好了,走吧。”

这些小事他平常是懒得管,但不代表莎莉就可以当着他的面指责谭熙熙没给她准备早饭。

谭熙熙是他花钱雇来给自己服务的,不是雇来伺候助理们的,这点事情都拎不清莎莉就可以直接走人了!

耀翔和莎莉听出了他的不悦,不敢再多说,连忙一起急匆匆地先出去,一个下去发动车子,一个去给覃坤拿要带的东西。

覃坤走在最后,要出餐厅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一件事,转头问谭熙熙,“今天周一,你是不是要去看桂姨?”

桂姨就是谭熙熙的母亲杜月桂,杜月桂在覃坤的母亲覃馨倩那里做保姆已经做了十几年,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老实本分,勤劳肯干,覃母很信任她,估计只要杜月桂的身体没问题,就一直会让她干下去。

谭熙熙每周一休息一天,她一般都会在这天去看看母亲杜月桂,覃坤这个大忙人就经常会让她当当‘顺风’快递。

这次也不例外,“客厅角柜上摆了盒我从H省山区带回来的灵芝,是那边山民采的真正野生灵芝,你给我妈带回去,跟她说我这个周末会抽半天时间回去看她。”

谭熙熙点头答应,“好。”

收拾好厨房和餐桌后,谭熙熙回自己房间换衣服。

一件老式的土黄色连衣裙,外搭一件黑色的宽松长袖厚毛衣,这就是她外出时最常穿的一套衣服。

谭熙熙皱眉看着镜子里那个憨厚土气的形象,感觉自己的第二人格在越来越频繁地冒头,以前自我感觉还可以的一身打扮,现在看起来真是不顺眼极了!

第三章

虽然看不顺眼,但谭熙熙最后还是穿着那条土黄色裙子外搭黑毛衣出了门。

原因有二:

第一是因为她的衣柜里找不出其它更顺眼的衣服了。

第二则是为了她现在的这份工作的稳定性着想。

话说工作面前人人平等,大明星面对工作时有大明星的烦恼,比如必须克制自己去吃很难吃的减肥餐;小保姆面对工作时也有小保姆的烦恼,比如经常要面对雇主母亲那双审视的眼睛。

按理说,像覃坤这样一个单身的年轻男人要雇居家保姆,最起码得找个五十岁朝上的老阿姨才合适,把谭熙熙这样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同样二十几岁的姑娘放在家里实在是有点问题。

这种情况下,男的比女的漂亮太多时男的有危险;女的比男的漂亮太多时女的有危险。

现在看来,明显是覃坤的危险更大些。

不过覃母对谭熙熙知根知底,晓得这丫头和她妈杜月桂一样老实听话到几乎木讷的地步,来历又可靠,非常值得信任,而她儿子覃坤的出身背景有点复杂,又是从事演艺这一行的,最忌讳身边的人嘴不严,心思多,所以覃母才在深思熟虑之后把谭熙熙派给了儿子。

但到底还是有些不放心,每次见到谭熙熙时都要隐晦提醒她两句,所以谭熙熙觉得自己去见她时还是打扮得土气点好——保险!

覃坤的父亲吴炳是个很有背景的人物,出身政治世家,二十几年前国内经济形势开始逐步转暖时在家里老爷子的安排下弃政从商,一手建立起了吴氏的家族企业,如今那资产规模傲人的吴氏集团就是吴家过硬的后台和吴炳本人超强能力完美结合的产物。

可惜覃坤不是吴炳的正牌妻子生的,他母亲覃馨倩是吴炳养在外面的外室,而覃坤作为一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连姓吴都不能够,只能跟着母亲姓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