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童不明白了:“为什么?”

“因为那不是蚊子咬的。”

“不是蚊子?那是谁咬的呀!”骨碌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沈奕棠!”欣宁咬牙警告,他要教坏小孩子吗?

沈奕棠不以为意地对她眨眨眼,朝童童勾勾手指头:“你先出来,我就告诉你。”

童童略微放开手,有些迟疑,被窝外面多冷哪!他怎么觉得叔叔老想让自己爬出来?可是,那么多红包包不是蚊子咬的吗?

“大冬天哪会有什么蚊子,连虫子都被冻死了。你想知道正确答案吗?只有叔叔才会告诉你。快点爬到叔叔这里来。”沈奕棠朝孩子招招手。

童童歪着脑袋,转向欣宁:“小婶婶,被窝很暖和,我不想出去。你告诉我答案吧!”

欣宁难为情,平日聪明的脑袋这会想了好一会,都不知道怎样回答。沈奕棠这该死的家伙,故意让小孩子来问这种让人难堪的问题,他在旁俨然一副看好戏的神情,真是欠扁。

童童求知欲非比寻常,从欣宁的怀里坐了起来。沈奕棠计诱得逞,得意地扬起一抹不察觉的笑。

“沈奕棠!”欣宁低喊。不过,她似乎多虑了,童童是很想知道答案,但更留恋躺在她身边继续睡大觉,所以刚坐起身子又趴了下去。这一次,是双手双脚像八抓鱼一样巴着她,脸蛋靠在她柔软的胸脯上,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小婶婶…叔叔故意不告诉我,等你什么时候知道答案,再告诉我吧!”

“恩。童童乖,跟小婶婶继续睡美容觉吧!”欣宁松了口气,整个神色都缓和下来,再看沈奕棠瞬间垮下的俊容,她心情陡然大好。

沈奕棠沉声喊:“文童童,你太不虚心了,有问题应该锲而不舍追寻到答案为止!”

文童童再打哈欠,欣宁也打哈欠,指指门口:“我们都好困啊…沈先生能帮我们准备一份早餐吗?”

“想得美!沈先生昨夜操劳过度,现在比任何人都需要好好休息!”沈奕棠说着,大手快速掀开被子,高大的身躯紧挨着欣宁躺了进去。

(第二更,预计明天的一章里,他们的故事就写完了。番外写如栩时,还会提及欣宁和沈同学的后续发展的。)

第三十六章:爱的海洋(四)

“喂…这样子不可以。”欣宁小声地反抗。

“有什么不可以?床够大,三个人睡绰绰有余,只是死小子在这里碍事。”沈奕棠侧翻着身,将她捞进臂弯,大掌搂住她的腰,掌心平贴住她的腹部。他黑眸幽亮,嘴角悄悄地扬起,凑在她耳边小声道:“我想好了,你不愿意对我负责,那就换我来负责吧!”*

“我也不要你负责…”欣宁很没志气地缩缩脖子,翻转着身,背对着他。

他轻松地环抱着她,语气含着笑意:“不,那怎么行呢?现在的我可是有道德有原则有责任心,就算被吃干抹尽,但该承担的还是会承担。”

欣宁面对着童童亮晶晶的眼睛,羞恼地用手肘蹭蹭身后的男人,近乎咬牙切齿:“你不要再说了好吧?大家都是成年人,不需要你承担什么。”

“这恐怕有点难。”沈奕棠沉吟,下巴抵住她的肩窝,“我再说最后一句吧——昨天晚上由于你要得太急切,我全力配合,所以忘记了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你明白了吧?”

欣宁全身都僵硬住,这么重要的问题,她一觉醒来在杂乱的思绪里,还没想过,竟然要经由他的提醒,才猛然惊觉严重性。如果不小心有了意外…

“好了,累了,不说了,一起多睡会吧!”沈奕棠很满意她的反应,话已至此,他不需多言,留给她慢慢去想。

“小婶婶,你怎么啦?”童童听不懂他们在讨论什么,但看欣宁的凝重表情,隐约觉得不安。

“没什么,就是好困…闭上眼睛,睡吧!”欣宁情不自禁抚摸着童童的软发,眼前浮现出一张与沈奕棠相似的小脸蛋。曾经,她做梦都幻想有这样一个孩子,身上流淌着自己和他的血液,样貌继承自己和他的优点,聪明、活泼、健康、可爱…然而,那残酷的现实,将她一夕之间推向了深渊。她闭上眼睛,睫毛不停地颤抖,一颗晶莹的泪珠沿着眼角滚落。

沈奕棠察觉到异样,大手悄然探过去,那颗泪珠正好滚入他的掌心。

霎时,如火般的灼痛蔓延到心脏…

他轻轻地收拢手臂,发出梦一般的深沉叹息:“欣宁…我真的…好想你!”

中午,欣宁找了个借口出门。沈奕棠体贴地没问,头一次主动乐意地留下来照顾童童。

欣宁拼命狂按如栩公寓的门铃,按了好久,才看到一个蓬头乱发双目发直的女人出现。欣宁吓了一跳,如栩的模样看上去更凄惨,活像被人凌虐了一夜似的。她慌忙抓住如栩的胳膊:“不会吧…难道你昨晚也中招了?”

“唔…”如栩眼皮轻微抬了一下,怀里抱着个小方枕,迷迷糊糊瞄了她一眼,转身朝卧室走回。

“真的?天!这么说你一个晚上都跟谭少杰在一起?”

“累死我了…”如栩揉揉眼睛,脚步不稳地进去卧室,噗通一声趴在床上,沉沉地闭上眼睛。

欣宁急了,忽然觉得自己跟沈奕棠再发生关系不算什么,但如栩不一样,如栩最讨厌谭少杰,谭少杰又是个花-心冷酷的主儿,他们两人怎么可以在一起?她焦切地推着如栩:“你醒醒,醒醒,跟我说说,你跟谭少杰到底怎么了?”

如栩痛苦地皱眉,拳头无力地捶在枕头上,含糊道:“别跟我提那个死人头…他折磨了我整晚…卑鄙无耻!”

欣宁倒抽一口凉气,拍着如栩的脸颊,看好友这副没有斗志没有生机的状态,她的心都揪紧了。“想不到谭少杰真那么卑鄙,亏我之前还那么挺他。他这样对你,有说要负责吗?”对,男人应该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

“他才不会负责呢…我也没想过要他负责什么…”

“那怎么可以?我帮你去找他!”

“找什么啊…我现在好困,才回来不到半小时…”如栩将脑袋转了个方向,一手抓住欣宁的衣襟,昏昏沉沉的意识难以清醒,“那该死的家伙把我的精力耗尽了…一点良心都没有,利用完我就赶我出门,连杯水也没给喝…可恶可恶可恶!”

欣宁听不下去了,双手用力将如栩扳起来:“他住在哪里?电话多少,我给你讨回公道!”

如栩咕哝一声,摆摆手:“算了…天大的事塌下来我现在也不想管。你来找我是想聊沈奕棠吧?等我睡完了再说…”她匍匐着钻进被窝里,不一会儿就香甜入梦,压根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话让欣宁产生了多大的误会。而她跟谭少杰持续了十二年的孽缘,其实才刚刚开始。

欣宁满腹心事地回到家,很意外,屋子里很安静,只从书房传来低沉的说话声。她缓步走过去,侧耳一听,发现竟然是沈奕棠在跟童童说着什么。

“你婶婶是我最爱的女人,此生不渝。可惜,后来因为叔叔做错了事,让婶婶生气、失望,她选择离开了我…这一年多,每一天叔叔都很努力地工作,全心全意地等待,只为了她回来时,看到我最好的状态,希望她能重新爱上我。可是,等待的日子好痛苦,有时候等得快要绝望,除了深深的自责和懊悔,真不知道该怎样挽回。这套房子里,你小婶婶跟叔叔有太多的回忆,痛苦或甜蜜,想起来每个点滴都刻骨铭心,所以这里一景一物为她原封不动地保留,永远不会改变。”

“对不起…叔叔。”童童小声地道歉,看来刚才有做错什么事。

“知道错就好了,如果还想继续住在这里,就不许再擅自乱动东西。”沈奕棠虽是斥责,语气却比平日柔和太多。

“叔叔,小婶婶现在不爱你了吗?”

“爱吧…我已经没有了信心。但是不管怎样,我会爱她,到我死的那天也不会改变。”沈奕棠忽然说出这样深重的一句话,显得宁静而专注,“每个人在这一生中,都会遇到一个自己深爱的人。这个人却不一定是会与自己相爱的人。只要还有半丝机会,叔叔都会很努力很努力地抓紧,绝不放弃!”

童童张大眼睛,皱着小小的眉头:“叔叔说的话…我听不懂呢!”

“没关系。”沈奕棠揉了揉他的发丝,挑挑眉,“我知道你听不懂,也不需要你听懂。不过,谢谢你,小家伙。”只要有个人在听,他当是内心情感的舒解好了。

“我弄乱了叔叔的东西,叔叔还谢谢我?”

“这点小错误,比起我曾做错的事,微不足道。何况,你不知道正是因为你的到来,才让我重新有了机会。小家伙,我有没有说过,其实你也蛮可爱的。”

童童更惊讶了,受宠若惊,他一直以为叔叔不喜欢自己呢!

“呵,告诉你个秘密,叔叔好希望好希望快点有个孩子,男孩女孩都好…女孩像你小婶婶那么美丽聪明能干,男孩呢可以像叔叔这么帅气。但是性格最好不要像叔叔。对待心爱的女孩和感情,要坚定专一,竭尽所能让爱的人得到快乐和幸福。”

欣宁背靠在墙上,咬住手背怔忡地呜咽,满眼泛起酸楚的泪雾。这个男人,他的温柔没有痕迹,却有一种重量,总让她在感动时,却又心酸…

今生今世,还能有第二个男人,带给她这种心动和感动么?

奕棠,有句话我说不出口,但从认识你以来,我对你的爱,从未曾停止过…

房门外突然传来细微的声响,沈奕棠抬眼望去,在半敞的门外,看到她泪眼弥漫的脸庞。

“欣宁…你什么时候回来了?”没按门铃,也没让他听到脚步声,那么刚才他跟童童近乎自言自语的剖白,她都听到了?

他们四目相接,一瞬不瞬地凝视着对方。彼此的眼神似翻越了千山万水,人世浮华,所有的前尘往事历历闪过,不再感觉那么疼。无数的温暖一丝丝充满她的心口。她屏住呼吸,双脚生了根似的无法动弹,整个人、整个直觉都陷入他如深潭般的眸子里。

沈奕棠皱眉,胸腔里热烘烘的一团气流在盘旋,让他莫名激动。

“小婶婶,你哭了?”童童惊呼,担心地跳下沈奕棠的膝盖。

“噢…没有。”欣宁被孩子的声音拉回理智,飞快地别过脸,抹去眼角的湿润。

“你明明哭了!”

“我好渴…我去喝水。”欣宁狼狈地说出一句毫不相干的话,逃似的离开。

沈奕棠的目光定定落在空无一人的门口,嘴角缓缓勾起了笑容。他忽然把童童高高地抱起来,将那小小的身子往空中抛起来。

“叔叔…”天啊,童童头晕,叔叔疯了么?小婶婶哭了,他还这么开心?

“叔叔好高兴!到这一刻,叔叔终于充满了信心。

何欣宁,你是爱我的!你依然是爱我的!你这辈子都是我的女人,我最深爱的妻子!

(汗!真不好意思,晚上大运会开幕式,把我的时间和思绪都占用了,一直回不过神写文。沈奕棠跟何欣宁的爱情故事写到这里,已经够明朗了,至于他们的婚姻还会继续吗?在接下来如栩的篇章里,会提及。本章3300字。)

第三十六章:番外开始(一)

冬天的空气冰凉清新,连续晴朗了一个星期,天空又开始呈现一片灰蒙蒙的雾气。临近圣诞节,大街小巷的商店橱窗里都布置一新,处处可见节日气氛。

汪如栩将她那辆花了八万块买来的红色小轿车停在路边,抓起卡其色的帆布包背在肩上,轻快地走进一家书店。今天她的打扮与平日工作时的职业装相差甚大,扎的是马尾,脚上蹬的是平板运动鞋,脸上不施脂粉,看上去宛如刚出学校的女学生。半小时后,她挑选了几本新上架的书,扔在收银台上。*

“买单,多少钱?”如栩低头拉开布包。

“一百零二块,谢谢。”收银员将四本书叠好推到她面前。

“好的。”布包拉开,双手在里面摸索了好一会,美目忍不住渐渐睁大。她秀眉直皱,不会这么倒霉吧?竟然又忘带钱包?

“小姐?一百零二块。”收银员没瞧出异样,再次礼貌地提醒道。

“那个…对不起,这书我暂时不买了。”如栩尴尬地将书推回去,抱歉极了,“我好像忘带钱包。”

收银员朝她上下看了几眼,这时一个低沉好听的男声插了进来:“不用收回,我帮她付。”

如栩闻声,惊喜地抬头,美目里闪耀出异常的灼亮:“逸辰,你怎么也在这里?”

逸辰穿着一套米白色休闲服,手上也拿着两本书,都是关于音乐乐理的。他扬起书,朝她笑了笑,优雅地掏出钱包买了单。视线落在如栩的书上,不禁微微挑眉:“《新型犯罪心理学》、《美国十大悬案》…你经常看这些,内心会不会变得很敏感孤僻?”

如栩开心地把书装进包里,扬唇道:“你说呢?我们认识十年,我的心有没有敏感孤僻?”她大学念的是法律,毕业后在一直在旭日律师事务所工作,每天接触各种案件,经常需要对人的心理进行研究,不断加强自身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专业素质。闲来无事,翻阅一些经典书籍,是她的最爱。

逸辰摸摸下巴:“还好吧!我以为女孩子会喜欢时尚或八卦多一些。不过说真的,你今天这副打扮,我刚才差点没认出来。”

如栩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和鞋子,一甩马尾:“这样不好么?你和欣宁总对我孜孜不倦地进行教育,现在我终于决定改变,你该觉得高兴才对。”

“呵,是的,我很高兴。总算不用担心你嫁不出去了。”逸辰替她把书拿上,面庞含着温和的笑意。

“这是什么话?你的意思是我平日的装扮,就会嫁不出去?”如栩迅速追上他的脚步,两人并肩走出书店。旁边有家星巴克,他们很有默契地进去点了杯咖啡,挑选角落的半圆形沙发座椅,各自捧着书慢慢地阅读起来。

星巴克里回荡着轻柔的音乐声,逸辰看书时,手指随着音乐的节拍,情不自禁在桌面上轻轻地点动。他是国内外有名的青年钢琴家,听到熟悉的曲调会产生一种本能,潜伏在体内的音乐细胞会不受控制地流动起来。

如栩的目光从书上悄然转移到他的手指上,那么干净漂亮的手指,匀称修长,一副天生属于钢琴家的手…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她为他的一切着迷。俊逸不凡的面容,高贵优雅的气质,谦虚温和的姿态,以及常人不及的艺术天赋。可惜,这样的他在舞台上发光发热时,无数双迷恋的眼睛关注他,无数粉丝狂热地为他欢呼,她只能默默地坐在寂静的角落,为自己身为他多年不变的挚友而悄悄骄傲着。

如此专执的守候,一守便是十年。

他知道,但从不回应。

她不祈求他的回应,只希望能有那样的机会永远守候下去。在无声流逝的岁月里,她埋藏的情感越来越内敛,表面流露出的越来越淡漠,最终连她自己都开始认为,对他十年的单恋情结宣告结束。

“欣宁跟沈奕棠决定复婚了?”逸辰突然抬起头,轻轻地吐出一句。

“没有,欣宁虽然愿意再次接受沈奕棠的感情,但婚姻在她眼里仍然是洪水猛兽,暂时不想重入围城。”如栩清晰地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逝的黯然,十年里,这个男人又何尝不是用同样的心境,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默默守护着欣宁?

何欣宁,她,王逸辰,高中时代被誉为“三剑客”,很无敌的那种。如今,他们历经了感情、事业乃至家庭的巨变,仍彼此鼓励扶持,更是情谊深厚。

如栩低下头,唇角不禁多了抹淡然的笑意。人生得一知己,夫复何求?而她拥有的是两位。即使目前二十八年的生命中,还没出现过真正属于她的爱情,也没什么可埋怨的。

若说欣宁是常伴她身边的天使,逸辰是她的王子,那么有天使有王子,怎么能缺少让人厌恶的恶魔呢?

如栩的生命里,就有这么一个恶魔,他的名字叫作谭少杰。

星巴克的门被推开,一对相携走进的男女引起室内不少人的注目。男的高大挺拔,衣着名贵时尚,女的个子高挑,紧身毛衣上镶嵌着闪闪发亮的水钻,皮质短裤包裹着挺翘的臀-部,修长白皙的双腿在黑色的网袜中若隐若现,完美的身形突显得淋漓尽致。气质不用多加描述,只能用明星范儿来形容。俊男美女的组合总能吸引观众眼球,何况很快有人认出该女孩是最近兴起的嫩模,近期好几本杂志都邀请她做封面人物。面对四周悄然投去的艳羡目光,女孩骄傲地扬起下巴,身子娇柔地朝男子靠得更紧密些。这一举动不禁让人充满好奇,这男人除了长相帅气逼人之外,究竟还有什么特别的身份?

“杰,你想喝什么?”女孩体贴地问。

“牙买加蓝山。”男子有一双漆黑狭长的双眸,眸底泛动着幽亮的光芒。他右手揽住女孩的腰肢,面庞随意地转动,然后目光落在角落的位置上,便不再转移了。

“这里没有蓝山也!”女孩娇滴滴地说。

“那就随便。”男子挑挑薄唇,嘴角流露出一抹玩世不恭的邪气,英俊的面庞平添一份危险气息。

如栩愣住,被那双暗藏锐利的眼睛盯得心里烦躁,立刻狠狠地瞪他一眼,低头继续翻动手里的书。她最近请大假在家休息一星期,今天不是一般的倒霉,没带钱包也罢,还冤家路窄,出来买本书喝杯咖啡都碰到这个恶魔。凌江市星巴克那么多家,他干嘛也要来这家?

谭少杰,她命中注定的冤家,以欺负她为乐的恶人,偏偏他还是她律师事务所的头头。说起来,谭少杰算是家底雄厚的富二代,父亲谭铭旭曾做过法官,后来不知何故辞职隐退,在凌江市中心区办了一家事务所,专门接手一些比较棘手的CASE。如栩进入旭日事务所时,完全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生手,谭父亲自调教几名高徒,如栩帮他的高徒们做助理,打心底仰慕这位手段高超每场官司必胜的谭大状。

几年下来,如栩潜心钻研,拜师学艺,不辞辛劳,虚心谨慎,职业水准突飞猛进,成为该事务所一块颇有分量的招牌。可惜,她敬仰的谭父宣告退休,而半年前,谭少杰突然以少东家的身份出现,姿态骄傲地成为她的顶头上司。

如栩从没这么厌恶和鄙视一个人,谭少杰当属第一位,相处越久,她对他的评价越低。

“我们走吧!”没有看书的兴致,如栩一口气将咖啡饮尽。

“怎么了?”坐在对面的逸辰察觉到她的异样,侧过头去,正好对上谭少杰阴鸷的黑眸。逸辰恍然明白了,他勾唇一笑,“你的冤家对头来了,怪不得你想逃。”

“谁想逃?”如栩立刻不服气地否认,“我只是看到那人就胃口倒尽,影响我的心情而已。”

逸辰笑得更柔和了,气定神闲地将书翻过一页,淡淡道:“对于自己讨厌的人,应该学会无视。如果被对方气得心神不宁,气虚浮躁,岂不是亏待了自己?”

如栩手指不由自主地抓紧书页,冷冷地收回目光:“你说得对,我为什么要受那种人干扰?这么冷的天,穿得那么少,冻死她!”

逸辰闻言,好笑地望着她:“女为悦己者容吧!不过,在寒冷冬日那样打扮需要不少勇气和毅力。我们该佩服她才对。”

(哈,亲爱滴大家,不要抱怨我更得晚哟!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一整天跟朋友、家人庆祝,都不敢玩得太晚,还急着回来赶更新呢!心里念着大家。)

第三十六章:番外开始(二)

怎么听都是逸辰有理,如栩抿紧唇瓣,眼睛直直地盯着书页上的字,面无表情地点头:“恩,佩服,确实佩服。”

逸辰好整以暇地将书合拢,交叠起双腿,开始专注地盯着她。他极少看到她这样一面,前所未有的可爱,再扫视一眼谭少杰,淡淡道:“不担心女伴穿得太少生病感冒,看来谭大少跟Maria的关系并不怎么样啊!”*

“Maria?你也认识她?”

“喏。”逸辰随手从座椅旁的报刊架上抽出一本时尚杂志,封面上烈焰红唇的人物正是谭少杰身边的女子。

“我还以为你真认识呢!这个Maria我知道,上次她来事务所找过姓谭的。”傲人的身材一度成为事务所全体同仁火速热聊的话题。

“姓谭的挺有本事。”逸辰由衷的感叹,没有半点羡慕或嘲讽的意思。

如栩马上鄙夷地接口:“啧!他有游手好闲、风-流挥霍的本事还差不多。事务所是他爹的,而一些大小名模淑媛看上他的除了一副臭皮囊,最多是他母亲跟寰宇的关系。寰宇集团的老董事长,是他的外公。”

“哦?原来还有这层关系,怪不得。”逸辰会意地笑了笑。

“反正我发现了,豪门多是非,他们家关系复杂得很。不说这人了,晦气。”如栩挪动位置,侧过身坐着,将脸面向橱窗外面。

服务台前,咖啡已点好,谭少杰丢下一句“你端过来”,自己就笔直地走向角落位置,正好是与如栩背对背的座椅。他闲散地支起一只手臂,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手指飞快地按动。让人惊异的是Maria撒娇似的跺跺脚,却主动端起咖啡盘跟在他后面。

“杰,你还要不要喝点什么?我再去点。”语音压得很低,柔软的态度近乎讨好。

“不用。”谭少杰冷漠地回应,继续发他的短信。

“那你先尝尝这杯拿铁嘛!味道不错,口感刚刚好。”一杯冒着热气的拿铁送到他面前。

“你爱喝送给你喝好了。不用故意这样献殷勤。”大少爷眼角未抬,脸上有股莫名的阴沉,Maria在他面前骄傲自信全无。她不明白男人为何也如此善变,刚才还好好的,喝咖啡是他提出的,可一进店门,他浑身霎时透露出难以接近的火气,似乎有人惹了他。

如栩听不到Maria的回答,包里手机却嘀嘀两声响了,有新短信。她掏出来一看,神色微微僵硬,下意识眯起了双眸。短信内容如下——“原来你请假是为了陪男人逛街喝茶!汪如栩,我决定取消你的假期,明日回来开工!”不用署名,发信者正是背后的谭某某。

如栩唇一抿,迅速利落回复,极其简短地表达自己意愿——“不!”

谭少杰眉眼更阴沉,不一会儿,嘀嘀声又响起。

——“上司面前不允许说不!”

如栩咬咬牙根,敢威胁她?她又利落地回复一个字——“呸!”

谭少杰对着这个字盯了好几秒钟,Maria说什么,他没听进去,手指按按按——“好,你自找的!今天下午五点,准时赶到我处开工。”

——“不!”想故技重施整她?她死活不去,他能如何?

——“你可以试试不来的后果,别后悔!”谭某不惜发出威胁之语,不介意采用非常手段,反正“谭少杰”在她心底不是什么好人,他没必要顾及绅士文明的完美形象。

——“呸!”以不变应万变,如栩觉得这个字太能表达自己的鄙视与愤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