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出来!你表现的很平静。”

“那应该怎么表现?哭吗?发出恐惧的叫吗?有用吗?越是危险的时候,越不能乱了阵脚。智慧的人,能在危急关头,保持一种冷静的心态,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没有外援时,善于自救,保持镇定,才能让自己活的更久。这是我爸教我的。”

佟庭烽不说话,却突然睁开了眼,直直的睇着,素来冷淡的眼神莫名的发亮,有奇异的光,闪动了一下。

这句话,他也听说过,十八年前,小羽毛说的。

那时和小羽毛说过的每一句话,他都清清楚楚的记得。

虽然没有正式见过面,虽然只相处过短短三天时间,可她就是很深刻的烙在了他的记忆上,而她的夭折,则是他长久以来最最引以为憾的事。

多少年了,他一直以为她已经消失在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上,谁能想到相隔十八年,她会以这样一种玄乎其玄的方式重新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这个化身成为韩婧的神秘女子必是当年的小羽毛无疑。

事实上,在发现太太被假冒时,他的脑海,也曾有过某种联想:会不会小羽毛并没有死…

可他觉得这种假设,实在有些不着边际。

一个人,怎么可能死而复生?

此刻,他却很想叹息:原来直觉是对的。原来缘份,就是这么的神奇。

十八年前,因为她的义举,令爷爷奶奶永永远远记住了她,在得救之后,他们因为悲痛这个小小救命恩人的永远消逝,而在遇到韩婧之后,将那亏欠以及弥补之心,全部投放到了韩婧身上;从而引发了六年前的种种,他的婚姻也因此被劫持。

兜兜转转历经多年的折磨之后,谁能想命运会出现这么大的转机:

韩婧消失,小羽毛重现——

这真是一场离奇的阴差阳错。

也许是人为。

但不管是人为,还是冥冥之中的注定,这一刻,他都庆幸,庆幸自己能及时的将她救回,庆幸意外的发现了这样一个令人兴奋的秘密,庆幸自己的心,在砰砰的乱跳。

那是:心动的声音吗?

他反问自己。

也许是。

爱情常常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临。

“我说错了吗?”

宁敏感觉这家伙的表情怪的不得了,闷闷的反问。

佟庭烽这才回过了神来,微一笑,唇角轻翘起,点头:

“没有!岳父这句话,很有深意。”

生平第一次,在念到“岳父”两个字时,有了一点异样的触动。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叫出这个称呼时,意指的是谁。

他心里真是好奇呀:究竟是怎么的家庭才调教出了这样一个小姑娘?

还有啊,十八年前,也不知她曾经历过什么,竟能死里逃生。

无数的问题,在他心里上蹿下跳,他的精神突然间显得很亢奋,就好像刚刚才吃了兴奋剂,疼痛的感觉,似乎因此都减轻了一些。

而宁敏呢,在黑暗中囧了一把脸:才不是你岳父说的。是我爸说的好不好。

唉,她又不能他辩,只好生生又被他吃了一次豆腐,感觉怪怪的。

佟庭烽见她不说话,也不知在想着什么,干脆就没话找话:

“抱歉,因为一些佟家的旧恩怨,害你当了一回人质。”

宁敏终于又瞟了一眼:“…”

原来他以为那些劫匪是冲他们佟家而来的。

这样也好,他没有因为这件事而对她起怀疑,至少她暂时还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只是,这地方,她是住不久了。越早越离开越好啊…她不想连累佟家,从商的人,再如何财大气粗,总斗不过从政的。

穷不和富斗,富不和官斗。这是自古以来的金玉良言。

她在心里长长叹了一声,想到这一次,多亏他冒死来救,这条小命才算捡了回来,这也算是患难与共了!

不管他平常的作风如何坏,这份恩情,她会记下。

父亲教过的:可一笑泯恩仇,但滴水之恩,应常怀心头。

她柔下了嗓音:“佟庭烽,你不必道歉,休息一下吧!养养神,到家后,我会叫你!”

说真的,她并不怎么想说话,心情低落。

“很疼,睡不着!还是说说话吧!这样还能转移一下注意力!”

他不愿意,很想和她说话,通过交流,一点一点了解这个女人的内心世界,一点一点拉近彼此的距离。

这种渴望,是生平第一次,在他心头涌现,而且来的还是那些的迅猛,有一种奇怪的情绪,将他的心,涨满,满的几乎可外溢。

“我跟你,好像没什么共同语言吧!有什么好说的。”

宁敏小声咕哝了一下,这个人怎么变的这么奇怪。

“那我问,你答。”

她忍不住又瞄了一眼,俊颜惨白,眉心拧紧,好吧,这人受伤严重。连思想都的变古里古怪了。

可他真要是疼的话,说话,是可以减轻痛楚——

“嗯!”

她心软,答应。

他想了想,开始问:“你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你干嘛问这种问题?”

她一怔,这问题,问的有点隐私。

“为什么不能问。”

“…”

“既然是聊天,随兴的,又有什么是该问的,什么是不该问的?”

“…”

“结婚六年了,我从来没关心过你,你也从未正眼瞧我一下,以至于现在连基本的沟通都成了问题!这些个有关个人喜好的问题,本来,不该成为问题。而是一种熟知。”

吐出这句话时,佟庭烽想,其实他也挺会演戏。

“红色!”

宁敏哪能知道他在想什么,想了想后,到底还是作了回答。

“为什么喜欢红色?”

“红色代表热情。人生需要激情,才能活的精彩纷呈!”一顿,她自然而然的低声反问:“你喜欢什么颜色?”

“蓝色!”

蓝色是大海的像征,代表沉稳,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能够关照周围的人,与人交往彬彬有礼。

蓝色还代表着博大胸怀,永不言弃的精神。

黑暗里,他微微笑了一下予以回答,很喜欢这样一种平静的交谈,彼此之间,就好像是交往多年的朋友,而不是针锋相对的怨偶。

宁敏则在想:这种颜色和他的性格,倒是一脉相承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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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花是什么?”

他又问了一个问题。

“小苍兰!”

这个回答再次令他的唇勾了勾,紫荆园种的全是小苍兰,看来以后他会有同道中人一起赏花。只要想像到日的那样一个手牵手一起漫步花园的场面,他的心就会涌现一股异常的欣喜。

“为什么喜欢小苍兰!”

“它代表,纯洁,无邪,浓情。”

“紫荆园种了很多。”

他陈述。

“嗯,我有看到!”

“喜欢吗?”

“喜欢!”

她喜欢花圃,但花的主人,以前很难恭维,现在呢,他是救了她,但这好像不能抹煞他在男女关系上很滥这样一个事实吧!

而佟庭烽这边,因为这两个动听的字眼,他的嘴角又上扬了几分,觉是这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听到的最最叫他欢喜的话。

也许有一天,他还能让这张爱咬人的小嘴吐出更让人激动的表白。

紧接着,他又问:“最祟拜的人谁?”

“维多利亚女王!”

“最讨厌的是什么?”

“阳奉阴违,两面三刀,虚伪做作。”

他很随兴的发问,她很随意的回答,有时会反过来问。

佟庭烽从来不曾和一个女人,如此漫无天际的说话过;宁敏也很久没这么和一个男人如此聊天。

这对于他们俩而言,都是一种全新的经验。

他很喜欢,而她并不讨厌。在黑沉沉的路上,相伴相行谈天,有一句没一句,令旅途不再孤独,平静而温和的声音,令气氛显得有点温馨。

车子一路向东行驶,夜,在悄悄的退下,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有一层红晕在地平线上一点点亮堂起来,当第一道彩霞照亮灰蒙蒙的天空,天色陡然一亮,紧接着,万丈光芒拔地而来,天际的云岚雾气,都被照的明媚而妖娆。

天蓝,云净,光芒四射的朝阳,探出了半个红润的脸膛,有丝丝缕缕的云气在飘荡,万物皆被低低萦绕,天地之间,美若仙境。

日出于东方,风景如画。

昨天大风呼啸,今朝却并不见有大雪飘落,世间的风云,就是如此的不可预测。人事更是如此。

“新年快乐!”

宁敏被眼前的景色惊艳了眼球,只怔怔看着,一夜的风波和惊吓,似被这美丽粉饰太平,恍惚的,会让人觉得昨夜是一场梦。

可她清楚,那不是梦,有人死去,而她也差一点永远的消失。

她有听到男人用清凉而微带温和的声音说了一句话,等她回味过来时,她弯了弯唇。

崭新一年的第一缕阳光,她和他一起他共享。

这混乱的新旧交替的一夜,是他改写了她的人生。

活着,是他带来的幸运。

她该感到幸庆,快乐。

可,并不快乐。

因为,未来,太迷茫。

但出于礼节,她还是低低的回应了一声:

“新年快乐。”

嗓音并不兴奋,而带着一种历尽人世坎坷后的苍桑。

他感受到了,转了过头,深深凝睇,温温低唤:

“韩婧!”

“嗯!”

“活着,是生命给予的最大恩赐。我很幸庆,今天,我和你,还活着。”

因为活着,才有未来。

而他的未来,他深信,她,将是一个浓墨重彩的存在,会为他的人生勾勒出一副美丽的画卷。

他希望她可以走出低迷,用一种火一样的激情,去拥抱人生,而不是失去信念。

宁敏没有说话,认真的开着车,时不时睇一眼那迷人眼的晨光,新一年新的开始,就是这么开始的,她的人生,路在何方?

在琼城,有这样一个男人,姓郝,单名军,今年已经三十一岁,却依旧未婚。

在京城道上混的人,都知道郝爷的威名,倒不是因为他的出身如何如何显赫,也不是因为他又多么多么的才大气粗,正相反,他家境一般,父母都是教授,在琼城大学微有名望,以书香传家,曾多次被邀开电视学术讲座。

郝军的父母,一直希望他们这个独生子,可以继承他们骨子里的学究气质,为人师表,将来做一个桃李满天下的知名教授,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无风无浪的传承子嗣。可惜天不从人愿。

郝军在大学的时候,认得了自一出生就被尊称为第一少的霍家长公子霍启航,从此以后,他走上了一条和父母的希翼完全背道而驰的道路。

在琼城,谁都知道郝军是霍少的左膀右臂,他们的交情,自大学时代就开始发展,至今已相携走过十年。

在公,他们是上下属关系,在私,他们是可以两肋插刀、一直肝胆相照的兄弟。

八年前,郝军曾替霍启航挡过一颗子弹,为此而卧榻三个月。而七年前,霍启航被劫机时,他也曾随行在侧,那一次,郝军差点被劫匪开膛破肚,是霍启航拼着性命,救下了他。

也正是那一次,霍启航认得了一个女人,叫:宁笙歌。

正确来说,那是一个女孩子,十九岁,年纪很轻,身手彪悍,枪法精准的能叫人惊叹,她是猎风行动组负责人,一个极富天分的天才少女。

那一次,是这个女孩带领她的组员,突击击毙劫匪,将一干人质,成功转移,而粉碎了那一场可怕的阴谋。

养好枪伤出院的宁笙歌,第一次出现在霍家,向霍启航报到时,郝军就觉得,他家这位爷瞅人家姑娘的眼神有点不同寻常。这个从来冷酷的不知笑为何物的男人,只有在面对宁笙歌时,脸上的线条会浮现几丝柔软。

这种柔软,只有熟悉霍启航的人,才能感受得到,那是他心情愉悦的表现。

后来,霍少曾在私下对他说:

“我想我恋爱了。那个小女孩,实在让人不喜欢也难。哎,你觉不觉得,她笑起来,特别的好看。那唇线弯弯、眼睛弯弯的样子,整个人就像一块发光体,会把人的魂魄深深的吸引住。”

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假;宁笙歌有才有貌,浑身上下流露着一种乐观明媚的迷人气质,也不假;霍少动了春心,那更是不掺半分假。

这世上,有很多类型的人,有人爱逢场作戏,风流快活,觉得这才不枉活一场;有人洁身自好,固执的在等待爱情的到来;也有人因为忙碌,而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对女人无动于衷,视若无物…

霍少属于第三种。

当铁石心肠的男人,懂了爱情,他一定会深爱到底,绝不轻易放弃——

郝军就亲眼见证了他们的爱情,他清楚的知道霍少对宁敏用着真心,那份心,已深到让人无法丈量。

待续!

霍启航:深爱,他已中毒,毒入骨髓

更新时间:2014820 8:59:29 本章字数:11115

霍启航是一个很严肃的人。

或许是因为,他身上背负的太重的担子,被期许的太多,他的生活,总被忙碌包围。

他没有朋友,也没有空去排遣个人心理上的情绪,一直以来,他被机械化的培养着,几乎没有人会过问他的喜怒哀乐。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根本不应该有自身的喜怒哀乐,把自己锻炼成一个优秀的接~班人,是他理所当然的责任,调节好情绪,是他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恍。

所以,他少年老成,失去了笑这样一种本能刀。

而宁笙歌的出现,挖掘出了他身上的原始本性。

这个少女,并不会因为他的身份,而敬而远之,畏之。相反,她很容易和他打成一片。

她有丰富的学识,可以和他侃侃而谈;她有一个健康开朗的心性,和他的沉默如金形成了一种鲜明的互补;她不怕他那张冰山似的脸孔,还会逗他笑——

是的,郝军曾亲眼见过霍少曾被那女孩逗的忍俊不禁,低低笑着,在一个美丽的月圆夜,他将恶作剧女孩揪过来,狠狠的吻住——用一个霸道的行动,打破了他们之间那若即若离、暧昧不清的关系。

这样一个画面,郝军记得很清楚,因为曾深深震撼。

当时,他好像是要去汇报什么事,得人指引,入花园,远远看到了他们之间的亲密,他惊愕的张大嘴,有点惊怪,又觉不该意外,他们的霍少并不是机器,而是人。是人总会有人的情绪,面对如花而灵动的女孩,会春心萌动,那是一个成年男子最自然的行为。

那一·夜,月光皎皎,他们映在路灯下的剪影,如画,唯美,久久一吻,并不显得火辣,却极尽缠绵。

那一刻,他还真有点怕那个性格很强的姑娘会在事后一拳赏霍少一双熊猫眼,宁小姐的拳头,认理不认人。

“哎,你怎么可以不声不吭夺我初吻?”

长吻罢,春意融融的夜风,送来女子娇柔的抱怨,并没有拳头相向。为此,郝军重重松了一口气,嘴角上扬。他们的霍少,如此出色,总能轻易吸引异性的目光。

“你不亏。我也是初次!”

霍少低低说,一双手始终牢牢扣着人家的腰。

“喂,我又不想吻你,我比较吃亏好不好!你…得赔我…不对,这损失,你没法赔…你说说看,我得该怎么收拾你,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