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正源没说话。心道:你这丫头才是鬼精灵哩。天地孕育万物万人。真有集其灵秀者。

第二天,康正源就照春荼蘼的计策办理。果然那王某吓得半死,不得已承认那些牛并非偷来的,而是自家外甥寄养的牛,及三年来所生出的小牛。

如此一来,案子判得干脆利落,少不得众官谀词如潮。那刘二郎更是高兴,四处大力宣扬康正源的清明廉洁。结果他们离开辽州时,康正源居然得了把万民伞。虽说其实只是几百个乡绅、士子或者识字的军士们共同捐的,但仍然是很大的面子。

“这是托了你的福。”在返回的路上,康正源对春荼蘼说,然后拿出个包袱来,“这是送给你的谢礼。其实也不是专门给你的,本是给我做的,可惜短了些。”

看起来,应该是衣物,但春荼蘼并不敢收,毕竟她还指望多办事,让康正源和韩无畏高兴了,好为春家脱离军籍的事,和那位兵部尚书多说几句好话哪,因而坚辞不收。

康正源多好的眼力,多灵透的心,看出她的顾虑,笑道,“这次出行,因为你的缘故,我的比往常跟在皇上身边还要轻闲。说起来,此次巡狱,你是首功。不过你是女子,所以功劳自然会记在你爹头上。放心吧,兵部尚书虽然为人古板,做事很少通融,却还是明理的。”

有了他这话,春荼蘼自然就不好推辞了。等回到自己住的屋,打开一看,发现竟然是件皮袍子,普通的灰色,也不知是狐皮还是什么皮,总之拿在手里虽轻,但那毛油光水滑,摸起来柔软又厚实,居然是上品裘皮。

“康大人也送礼给你了?”春大山进了屋,看到她手中的皮袍子问。

春荼蘼点了点头,“是怕我冻着吧?”

到了辽东郡的地界后,她把自己包成了个球状,两件填充了木棉纤维的袍子全裹在身上不说,过儿还给她做了手套和护耳,还有一双大好几号的靴子,外面缝了羊皮,内里是好几层的厚布,还在鞋内填充一种名为乌拉草的野草。

当地人说,穷人要熬过寒冬,多亏了这种柔软又保暖的草,不然手脚一定会冻伤的。

“这个,也很贵重。”春大山摸了摸袍子说,神情间有些不自然。

这虽然并非白狐、红狐、紫貂那样的极品,但也相当不错了。头些天,他看到当地官员送了康正源些皮子,没想到,他转送给了女儿。

“要不,还回去?”春荼蘼看到父亲的表情,也有些迟疑。

春大山想了想,叹了口气道,“留着吧,爹没本事让你暖和,难道还拦着?放心,这人情债,有爹来还。你把心放肚子里,踏踏实实穿你的。等回了范阳,爹打几只兔子。往年不知道你这样怕冷的,回头叫过儿给你做兔皮靴子,手套和护耳。”

“谢谢爹。”春荼蘼高兴地对春大山笑。

韩无畏和康正源给的礼物一个贴心,一个贴身,不可谓不好。可她,更爱她爹送的。

第六十三章 球状少女

幽州的治所在幽州城,也称为蓟城,南北九里,东西七里,开十门,是一座长方形的城市。

不过巡狱史一行为了能在吉日吉时入城,头一天有意停止前进,就在幽州城外十里的地方休整,准备第二天一早再出发。

古代行军的速度,轻兵五十,重兵三十。是说轻装前进,日行四个时辰,约走五十里。所以从此处进发,最慢一个时辰也能进城。

这一路行来,他们大多数时候住在馆驿,但有时错过宿头,或者两个馆驿间距离较远,也会露宿在野外。只是今天倒不必,因为幽州城外有长年驻扎的军营。幽州的罗大都督早就得了准信儿,虽然因为官职、辈份儿等诸多原因没有亲自来迎,却叫手下早做了准备,为一行人妥善安排好了住处。

康正源只是从六品的小官不假,可他是大长公主儿子,今上的亲外甥,深得皇上信赖,还担着皇差的名头,怠慢不得。只是军营不可无故进入女眷,春荼蘼主仆就不能跟着了。至于钱老板一家,因为采买的货物已经齐全,幽州城离范阳又不远,所以前天已经分道扬镳,提前回家了。

好在,距离军营不远的地方,有一处私人的邸舍(私人旅馆),专门招待因错过开关城门的时间而不得进城的人们,环境还很不错的。

康正源为了安全着想,又希望春荼蘼住得安静舒服。本想把邸舍全包下来,但春荼蘼认为这个邸舍的存在就是为了方便行人的,若为了自己,而使得其他来不及入城的人失了歇脚的地方,实在有点于心不忍。何况,今年雪少,他们到辽东郡都没遇到大雪,但天却在阴沉了整整三天后,自清晨时飘起了鹅毛大雪。这种天气露宿于外,说不定会冻死人的。

“有我爹保护我呢。不会有事。再说了,邸舍离军营这么近,那店老板就是为着安全着想才这么建的吧?若真有什么事,顺着风大声嚷嚷都能听得到。至不济骑上马片刻也到了,大人只管安心。”春荼蘼劝康正源,“若大人实在不放心,再拔几个军士过来不就得了?”

康正源当然不能拂了罗大都督的好意。必要住在军营里的,又见春荼蘼坚决不肯扰民,也只好应了。除了以春大山为首的四个卫士外,又拔了八名士兵,虽说没包下邸舍,却也占了七间房,足有这家邸舍的一半地方。

那邸舍的老板一看是一群军爷保护着两个小姑娘住店。而且占了最好的房间。愁眉苦脸的以为店钱是收不到了,哪想到春大山拿着康正源的银子,花着一点不心疼,出手大方,喜得那老板好酒好菜的招待。

春荼蘼等人安顿好时,已经快过晌午了,因为两个月来一起行路,大家早就混熟了。又都饿得要命,因此并没有很讲究的分桌而食,只是让店老板把饭摆在二楼的厅里,拼起了三张桌子,多多加上炭火盆,大家坐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吃起来。

冬天,时令的新鲜蔬菜是没有的,只以储存在菜窖里的菘菜(大白菜)、胡豆(豌豆)和冻豆腐为主要的菜品,如果舍得花钱,还有些自秋天储存下来的菠菜、芹菜、芥菜等。看着自家女儿因两个月来不停奔波而瘦得尖小的下巴,春大山绝对舍得银子,于是店老板拿出了看家的本事,用足了材料,以“羌煮貊炙”为烹饪方法。

所谓“羌煮”即为煮或涮羊、鹿肉,“貊炙”类似于烤全羊。当然,绝对没有现代那么细致,貊炙上桌后,要自己用刀割肉吃。羌煮也不是让客人自己涮着吃,而是煮好了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端上来。

春大山本来以为自己娇滴滴的女儿会不喜欢这种有点粗野的气氛和吃法,哪想到女儿眼睛亮闪闪的,还捏着袖口给他倒酒,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气氛,也就放下心,不断用刀把烤肉切成小片,堆放在女儿面前的碗里。

其实春荼蘼不但不介意,还很喜欢这种“原生态”的感觉,第一次在古代感觉到了自由奔放。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想起草莽人士常说的几个字: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只见外面白雪飘舞,屋内热气腾腾。烫得滚热的酒水下肚,虽然酒色浑浊有杂质,却酒香怡人,身子也立刻暖了起来。搭配着饭香四溢,真的很舒服,心情跟着大好。

主食,是毕罗。

那是一种面粉做皮儿,里面包着馅心的、或烤或蒸的一种面食。常见的馅有猪肝的、羊腰子的、临海的地方还有蟹黄馅的。当然,只怕皇宫里也会有。春大山知道自家女儿不爱吃动物内肝,又赚烤制的面食发干,于是早吩咐了下去,单做一种芥菜肉末的蒸毕罗。

春荼蘼这一世才不到十五岁,身段又纤细,所以饭量不大,加上又陪着自家爹喝了一盏小酒,此时笑眯眯的看着大家尽兴吃喝,自己却只吃了一角巴掌大的毕罗、以及春大山切割好的大半盘子羊肉、鹿肉和一些蔬菜。但所谓肉面饱十分,尽管如此,她也吃得很撑。以致饭后她都不敢坐着,找回了大学时代吃自助餐时那种扶墙进,扶墙出的可笑感觉。进去之时,是饿得抬不起头,出来时,则是撑的直不起腰。

也所以,当春大山说要去军营一趟时,她非要跟着一起去。

“外面怪冷的,这雪就没停过。”春大山不愿意带上她,“我是受人之托,到军营里送点东西去。你魏叔叔在这边军中有亲戚,刚才我一打听,巧了,就在那军营做事,若此时不去,怕过几天忙起来就抽不出空。你乖乖在这里等着。爹去去就回。”

“女儿是想消消食嘛。”春荼蘼展开撒娇**,“羊肉倒饱,刚才一时贪嘴吃多了,克化不动的话,半夜会难受的。而且古语有云,霜前冷,雪后寒,现在雪正在下,路即不滑,外面也不会太冷的。”

“你就是想玩雪是不是?”春大山无奈。“咱们这儿冬天不算太冷,倒是有几年没下这么大的雪了。”

春荼蘼一听春大山的语气松动,立即上前抱住父亲的胳膊,轻轻摇着说,“爹啊,你就让我跟着吧,顶多我穿得暖和点不就行了?不让女人进军营。我就在外面玩会儿,您送了东西出来,咱们再一起回,一来一去也不会在外面多长时间。”

见春大山犹豫着要点头,又加了一句,“军营中自然有好酒好菜招待康大人,可他未必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毕罗。刚才我对店老板说了。让他再烤上几个好消化又容易保温的。到时候爹帮我给康大人送过去。虽然是不值什么的东西,但却算是咱们有心。他送了贵重的皮袍子给女儿,这算不得还情,好歹用行动告诉他,咱们父女记在心里了,那毕罗也算个村味儿。”

春大山哪里说得过她,又被她磨得没办法,也就点了头。只一再嘱咐要她穿得多些。

此时,已是申时中(下午四点),因为大雪未停,天色虽然阴沉,光线却很好。在过儿的帮助下,春荼蘼里面穿着夹袄夹裤,再穿一层絮了木棉的棉衣棉裤,外面套着康正源送的皮袍子,还戴了在辽东郡时人家送给春大山的皮帽子,拉下两侧的帽沿,全当护耳了。脚上,是大了好几号,填充了乌拉草的靴子,最后还戴上了手套(类似于手筒,只是袖口扎紧)。只要她把脖子一缩,大半张脸都能埋在领子里,什么寒风也能奈何不了。

当她就这么像小乌龟一样蹭啊蹭的到了楼下时,春大山正等着她。见女儿这滑稽样子,他忍不住笑出来。再看跟在后面的过儿,虽然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套着衣服,却还看出个人模样来。

“我让她别跟着,这死丫头不听。”春荼蘼告状。

“奴婢又不像小姐这样怕冷。”过儿一脸坚决,“刚才也吃多了,怕停食,就侍候小姐一起走走呗。”

“给康大人的毕罗带了没?”春大山问。

春荼蘼刚想回话,一边的过儿生怕不带她去,已经紧着上前打开邸舍的大门。

寒风,立即就涌了进来,差点把胖乌龟春荼蘼同学吹倒了。而且她被风噎得说不出话,只举起了两只前蹄,捶了捶胸口,表示在怀里揣着呢,又逗得春大山想笑。(春律师的双手因包在手套中,呈圆蹄状,请自行想象哆啦A梦的前爪。)

春荼蘼怕春大山再啰嗦,紧跟着过儿跑进雪地里。

下了大半天的大雪,地上已经积了很厚,都没了脚脖子了。春大山出了大门,不知第几次又想把女儿再送回邸舍里去。可春荼蘼却已经跑进大雪里了,没两步,她就因为穿得太多,太笨重了而摔地雪地上。但春大山的惊呼还没出口,她利索地爬了起来,还追着要抓过儿,一时之间,两个小姑娘笑得嘻嘻哈哈的。

漫天风雪,一片银白,两个球状少女在雪地上追逐、欢笑。虽然那天仍然是苍灰色,此刻在春大山眼里,却是无比晴朗。

第六十四章 雪人

从邸舍到军营,只几步路,因为地势平缓,远远的都能互相看到。不过因为春荼蘼玩得特别高兴,春大山微笑着在后面慢慢跟行,却足走了两刻多时间。

对于春荼蘼而言,好像有一万年没这么开心过了。前世的少女时代,都用在了应付繁重的课业之上,好不容易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大学,进了超难进的法律系,又要参加通过率很低的律师资格考试。也就是在那时候,她失去了惟一的亲人,父亲和祖父。毕业后,为了赚钱,为了成功,为了填补内心中因为失去亲人的空洞和没有安全感的心灵,她放弃了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错过了大把美好的年华。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欢笑。

然后,当她穿越了时空,回到这个一千多年前的大唐,似乎少女时代也跟着回来了。除了经过苦学和实践得到了知识,连她的心态也年轻了起来。

虽然当律师,而且是有名的、胜诉率超过了九成半的高级律师,令她养成了一些极不好的职业习惯,比如多疑,除了亲人外,不太相信旁人;比如有的进修过于理智;比如好斗,不吃亏;比如诡计多端;比如好奇心过重;比如关键时刻可以卑鄙无耻黑心肠……

可不知为什么,重新获得了家人,她的内心深处,其实变得纯净了起来,就像,这雪。

然而不管她在雪地上怎么撒泼打滚。这段路还是走到了。春大山见她脸色红扑扑的,别说冻着了,甚至还有些微微出汗,故意板了脸道,“别闹腾了,刚才雪地上没人,才许你这么疯的,这会儿军营有人出入,给我安分点。”

春荼蘼乖巧地点头,一脸孺幕之情。看得春大山心又软了。

他叹口气,抬步要往军营里走,又回过头,不放心的嘱咐,“雪地里不能出汗,不然容易伤风。”见春荼蘼点了头,才快步走向军营。

在军营的大门口。有站岗的卫兵,还有定时巡逻的。春大山上前通报,还好那卫兵认得他是跟康大人一起来的,盘问两句就放行了,然后,目光烁烁的盯着春荼蘼和过儿,好像她俩是窥探军营的胡人奸细。春荼蘼被他盯得不自在。就拉着过儿往一边走了走。

幽州大都督统兵九万一千人。有马六千五百匹,分为九个军。经略军三万人,驻扎在幽州城。而城外,有点像前哨的设置,大约只有兵丁一千不到。不过,这个大营建设得倒是很规整的,四面用削尖的木头围了栅栏,里面军帐的布置和安放也有窍门。只不过春荼蘼不太懂。但她觉得,大营正门的这个门楼还是挺威风的。

带着过儿,春荼蘼沿着大营向南边溜达了几步,深呼中,只觉得雪中空气真是好。向远方看去,天地苍茫,近看……咦,神马东西?

就在与她所站之地的平行之位,大营的栅栏之下,堆着一个雪人。说是雪人,其实只是个模糊的人形,个头儿倒是挺大,可惜不精致,下面一个长方形,上面堆着个圆球。

“过儿,我们把那个雪人弄得漂亮点吧?”春荼蘼忽然玩心大起。

“好啊好啊。”过儿今天跟春荼蘼玩疯了,毕竟不到十四岁的小姑娘,当即点头答应,随后又有点犯愁,“弄成什么样子呢?奴婢看挺难的,反正雪这么厚,不如再堆一个。”

“来不及呀,说不定我爹待会儿就出来了。”春荼蘼边说边拉着过儿向雪人走,“这个雪人的形状挺不错的,只要稍微修饰一下……”

说着,已经到了雪人跟前儿。她弯下身去,先是在雪人的身上拍拍打打,手下的感觉很松软,并不像普通雪人那样,把雪砸得实在。

“谁堆的呀这是,一点不负责,这样,风一大就会塌掉的。”她一边抱怨,一边用手去抚动上方的圆球,也是就雪人的头。哪想到雪居然是浮的,抹了两下,大片大片的掉落。然后在不经意间,她正对上一双眼睛!

就像人们遇到绝对无法预料的事,瞬间,她僵在那儿,无法动作也无法思考,只和那双眼睛对视。那眸子黑沉沉的没有生气,却幽幽发出碧色光芒。

几秒之后,她惊呼一声,“狼啊!”双腿一软,一下就跌坐在雪地里。

过儿本来站在一边四处看景,听到春荼蘼的惊呼,立即就来扶她。抬头间,也见到那双眼睛,不由得惊叫一声。可恰巧在此时,有一阵寒风卷起,生生把她的声音给顶回到胸腔中,害得她不停的咳嗽。

两个人都极度害怕,偏偏腿脚都挪动不得。

到底,春荼蘼在现代打刑事案时还经常看死尸的,很快清醒过来,见那不管是狼还是人的东西一动不动,不禁又是大骇,又是好奇。

她咬紧牙,先强迫自己支撑着双腿爬起来。然而,她并没有逃走,而是再度小心翼翼地上前,想看看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过儿在后面哆哆嗦嗦的拉她,她忽然犯了倔性,就是不理。

是……狼的标本吗?那双眼睛……看不清,但眸光属于狼。是被兵士们扔在这儿,因为落了大半天的雪,全身被覆盖住了,所以刚才她误以为是雪人吧?可它的样子,真像个人形。不会在这里放个死人那么变态吧!

她极缓慢的靠近,推了推。

“雪人”晃动了几下,却没有反应,也没倒下,眼睛还是死盯着一个方向。可是天哪,这应该是个人吧?她刚才推的时候,好像碰到了肩膀。犬科动物的肩膀不可能这么宽阔!那这个人是死是活?

情急之下。她两下扯下手套,赤着手把“雪人”身上的雪全拍掉。过儿也缓过神来了,急得一直拉她,“小姐,小姐,您要干吗啊!小姐,您停手!奴婢去叫人。小姐!”

几乎是下意识的,春荼蘼手上片刻不停。很快,“雪人”身上厚厚的浮雪都掉落了,露出下面的人。是的。确实是个人!男人!

这个男人非常高大,因为他跪在地上,腰板挺得笔直,头顶几乎到了春荼蘼的肩膀。他的头发又脏又乱,浓密打结,蓬乱的覆盖在脸上,除了那对绿眸。长什么样完全看不清楚。而当没有雪片阻隔,他身上传来浓烈的血腥味,显然有很重的外伤。他的双手和双脚都被很粗的铁链子锁住,长长的延伸,牢牢绑在栅栏内的一棵大树上。

“是死人!”过儿颤抖着声音说,再度跌坐在雪里。

春荼蘼被吓住了。

她见过死人,数目还很是不少。而且有的死状相当恐怖惨烈。甚至成为碎肉状,有的还被烧成斗拳状。可从没有这一刻,她感觉如此诡异。是的,诡异。因为她不确定,眼前的真是死人吗?若说是死的,她拍打他的胸膛时,似乎感觉到了有微弱的心跳。若是活的,为什么眼珠子都不动一动。也不发出半点声响?

而且,活人应该有热乎气儿,在这种天气里,呼吸会喷出白雾,雪落在皮肤上,也会融化的。为什么,他不喷白雾,雪落在他的睫毛上,就慢慢结果了冰花,都不化的!

无意识的,她的食指划过那男人裸露的下巴,冰凉一片。而当她伸出食指,哆嗦着、缓慢的、试探的伸到他鼻子下面时,他动了。

他张开嘴,雪白的牙齿一下咬在那根嫩白纤细、因为冻了片刻而发红的手指上。

春荼蘼再也控制不住,大声尖叫起来。她都不知道,她能这样叫的。以前,她总以为自己特别冷静,绝不会发出这种噪音!

她几乎能感觉到手指被钳制,感觉那口腔里微温的气息,感觉坚硬的牙齿要噬入她的皮肤!

可怕的是,她连抽了两下,都抽不出手来。但,那极度的恐慌过后,她又发现手指没被咬断!他捉住她不放,却没有下狠劲儿。两人的距离太近了,她又撞入他的眸色,蓦然觉得那双眼睛不正常。这个人,就像没有魂魄似的。

而她的尖叫,终于引来了不远处的卫兵。那卫兵三步两步跑过来,拎起手中的长枪,狠狠 打在那人的肩膀上!

嘭的一声,这样的力度,这样的寒天里,骨头会断吧?

春荼蘼心里一紧,还是不习惯冷兵器时代的暴力。

那人闷哼了声,终于松开了嘴,春荼蘼抽手太用力了,往后便倒,把才爬起来的过儿又撞翻在雪窝里。

那人受伤颇重,哇的喷出一口血,溅在春荼蘼手上数滴。

雪白的皮肤,艳红的雪,看起来妖异异常,却也凄厉无比。

“我说小姑娘,你是跟刚才那位春大哥来的吧?好好的,你招惹这个人干什么?”卫兵不满地道。

“他是谁啊?”春荼蘼问着,可眼睛还粘在那男人的身上。

只见他刚有了点活人的表现,很快就又陷入那种类似植物人状态了。身子不动,直挺挺的跪着,眼珠子也不动。好像刚才突然咬他,只是她出现的幻觉。

可是,提起手,看到食掉上有几个牙印子。可能是她往回拉扯时太用力了,一处皮肤被划破,隐约渗出血来。

第六十五章 活下去!

“小姐,你手流血了!”过儿终于站稳,看到春荼蘼的手,惊呼。

“没事。”春荼蘼把手揣在袖筒里。

立即,温暖的感觉包裹住她的指尖,产生微微的刺痛感,被那人的牙齿划伤的地方,也火辣辣的。

在前世,她赚钱虽然多,早就是金领一族,却绝对不穿动物皮毛。因为现代的冬天有各种保暖的设备和衣物,裘皮实际上防寒的作用已经下降为为了装饰和美丽。很多女明星都是上穿裘皮,下面光着腿穿短裙,露出膝盖。但古代不同,一切是为了生存。最重要的事,古代人对自然和动物充满敬畏和尊重,他们不为了手感更好更活剥动物的皮,不会刻意残忍,且猎人们还会供奉动物为神灵,会对大自然有反馈。

可此时,她身上穿着暖和的皮袍子,好像风雪都不往身上落似的。面前这个野兽一样的男人,却只穿着单薄的一麻衣,可是从他裸露的脖子和手脚来着,却又没有冻伤。

这也……太奇怪了吧?而且对比一下,她觉得自己特别“为富不仁”。瞬间,她犯了心存正义的律师们常犯的毛病:喜欢同情弱者。所以,她的恐惧很快就消散,只剩下怜悯。

“他是谁?”她再度开口问。

“本营的军奴!”那卫兵轻蔑地说,那语气,好像这个男人连条狗都不如。

春荼蘼知道,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比方说春家是军籍,就比不让普通百姓的良籍。老徐氏在祖父面前总是抬着下巴。就是觉得自家女儿良籍商户下嫁春家,将来生了儿子都脱不了军户,算是巨大牺牲。

比军籍更低的是贱籍,再下等是奴籍。身为奴隶。像过儿和老周头那样,随主人家的户籍在官府登记造册的还算不错的,有大量奴隶根本不在册。这类奴隶就像黑户。像是不存在,是死是活,是杀是卖,都没地儿说理去。

但,他们还不是最可怜的,最可怜的是军奴,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被人踩在泥里的存在。春荼蘼并不怪这卫兵的态度,因为对于大唐人来说,自己的财产,比如牛羊等等,确实是比军奴更值钱。更要爱护。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好歹是条性命!”过儿怒道。

她自己就是奴籍,虽然主人家对她非常好,但此刻预计突然对这军奴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

“你们知道什么?这个军奴是半个胡人、是疯子。不仅如此,力大无穷,还身负邪术。若不这么困着他,谁知道他会不会又伤人!”那卫兵也有点生气了,觉得眼前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什么也不懂,却还跟着瞎掺和。“若非罗大都督有令,不得擅杀军奴,他早就见阎王了!”

所以,他若被虐待、被冻死在雪地里,就算不得“擅杀”!看起来,这个人应该来军营不久。不然肯定挨不过去。但这些话,她只是在心里想想,却没说出来,免得闹出不愉快,对父亲和康大人此行不利。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是人家的地盘,她不会那么没眼色的。

“他是疯子?还有邪术?”春荼蘼假装好奇的问,目光一瞬不瞬地落在这个军奴身上。

大唐西部和北部,胡汉杂居,胡人是很多的。而庆平帝实行民族融合的政策,也并不排挤外族人。在这种大环境下,虽然胡汉通婚的极少,却也不是没有。半个胡人什么的,并不稀奇。

奇怪的是,这个男人本身。这半天了,他确实在微弱的呼吸,可是呼出来的气息似乎是冰的,仍然没有起白雾。而且,雪片落在他的脸上,也仍然不融化。再看他的眼神,空洞、死气沉沉,就像丢了魂似的。偶尔眼珠子动一动,那目光就像是野兽般戒备、警惕、残酷,却又冷漠孤独,令她的心都揪起来。

“来的时候就疯。”那卫兵似厌恶,又似恐惧的缩了缩脖子,“三天了,一句话没说过,一口水和饭也没吃过。派他到马厩干活,战马吓得不断嘶鸣、刨蹄子,连草料也不吃。军中养的猎狗,被他看一眼,就夹着尾巴跑得远远的。那可是连虎狼也不怕的凶犬呀。要治服他,最后几十个人都带了伤。还有,你叫他,他没有反应,就像个活死人,用刀怎么戳他,血流得哗哗的,他却也不喊疼。要不,我试一下你看?”说道,就要抽出腰中的配刀。

“不用!”春荼蘼连忙阻止。

就算是个怪物,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她不是滥好人,更算不上圣母,却绝对不接受无缘无故的暴力。若不能留,若为了公众的平安,他必须死,至少给他个痛快,给他最后的生命尊严。

他身上那些伤,就是这么来的吧?可他真是怪物吗?不,怪物不应该有那种眼神,刚才也不会放过她的手指头,没咬断。明明是她冒犯了,可他却宽恕了她,咬她的力道恰到好处,即没有伤害她,也不让她闪开。

怪物,会这么做吗?

“你们别不信。”那卫兵似乎是害怕,急于找人分享,所以什么都对春荼蘼主仆说,“他跪在这儿一天一夜了,我们还用雪把他埋了多半截,看看他,还不是没死!”

原来那雪是卫兵们堆的,怪不得这军奴如此高大,又跪得直挺挺的,却还是被雪淹没。能说是营里的卫兵们残忍吗?说不清。她记得在现代时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那些屠杀犹太人的德**官们,上战场时还带着家人的照片,温情脉脉。希特勒是头号战争罪犯,却为死去一只宠物而哭泣。

人,是最复杂的动物。心中有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集中残酷到令人发指。

“他若真是有邪术的。只怕早跑了吧?”春荼蘼柔和了面色,对那卫兵道。同时,动手解开身上的皮袍子。

那卫兵吃了一惊,不知道春荼蘼要干什么。春荼蘼却一边解衣。一边仔细注意着那军奴的眼睛,发现他似乎有些怔然,但那“人类的表情”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