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谁家都有几门讨厌的亲戚,实在很惹事,又令人厌烦的。”连“家丑”也不隐瞒他,潘十老爷对春荼蘼的信任又多了一分。同时,他对春荼蘼的“舍”也有了新认识。

虽然,对他来说不值什么,但小门小户的,那就是全部了吧?这丫头,真有壮士断腕的劲头,果断又敢为,绝不是个池中物。可惜啊,终究是个女人。

潘十老爷心中暗想,起了爱才、惜才之意。

在河边一聊就半个多时辰,春荼蘼随即告辞。潘十老爷本来要亲送春荼蘼回家的,但她却说怕被英家发现,为免节外生枝,还是坐自家马车回去。在河边这么久了,一刀驾的车已经跟了过来,就在左近等着。

潘十老爷亲眼看着小凤扶着春荼蘼上了车,又对随行的扈从使了个眼色,叫他盯住春家的马车。一个时辰后,扈从回报说马车一路进了春家,哪儿也没去,春荼蘼也什么人都没见,潘十老爷才放了心,手里捏着那两封信,吩咐管家去下拜贴,打算当晚就去英家拜访,谈一场桌面下的交易。

诚然,那块风水宝地,潘家和英家都没有得到。好在,谁也没有输。春荼蘼说得好,没输就是赢。看得开了,倒真是如此。

可是这一点上,潘十老爷其实想错了,因为他们全是输家。赢家只有春荼蘼和那些几乎失去土地的贫苦农民。春荼蘼早料到事情抖落开之后,会被盯着,所以在和潘十老爷秘密谈条件时,派了大萌秘密前去拜会英离。做了同样的事。

大萌稳重,说话又极有分寸。而且在大萌手里,也有两封给英家的信。与她给潘家的,在内容上完全一样,只是笔迹不同罢了。

这算什么,无间道?

权势要伤她,她就能巧妙利用权势,保护自己。这也是力学问题,两大世家互为犄角。英潘两家各有秘密让对方抓住,又握着能杀对方的刀,力量两相抵销,谁的疮疤也不揭破。而他们平安了,被波及的她。或者称为始作俑者的她,当然也会安全。

对于这个结果,那绿眼男的一封信,功不可没。信的内容,是在突厥王朝的统治时期,英家当时的家主,也就是英离的父亲,写给洛阳王表示投诚和忠诚的。上面所透露的细节,是英家人想赖也赖不掉的。

突厥人入主中原时。曾对各大世家望族全力打压,虽不曾暴力屠戳,但也足以让他们从云端跌人入间,甚至进入地狱。这种痛苦,有时比平民百姓的更剧烈。英家一直苦守,未曾低过头。负责任地讲,也算是很有骨气了。偏偏,在突厥人快败亡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英家出昏招。也许当时突厥人狗急跳墙,动了杀机。

其实今上已经下旨,不追究往事,毕竟在突厥统治的两百年里,世家大族被迫归安的实在不少。要不动摇国之根本,宽恕是必须的。只是英家一直以道德典范闻名于世,名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这封不痛不痒的信暴露出来,英家完美如玉的形象就会出现裂痕,英、潘两家的把柄都不是能立即致命的,但却影响深远,所以所受的打击,是他们承受不起的。

春荼蘼从绿眼男那儿得到英家投诚信的副件,自己追查到潘十老爷多情惹的祸。于是,毫留情地抓住这两个弱点,成全了自己的一举四得。

但要……怎么感谢那个男人呢?她很想亲口说句谢谢,但他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有他来找她,她却寻不到他。

那么夜叉,是他的名字吗?怎么轻轻念在口中,有一种很阴暗、很悲伤的感觉。

她不懂中国神话体系,对佛教也不了解,在她的印象中,夜叉是一种半神半鬼的生物,丑陋而凶恶,生活在被所有人遗忘的角落,母贫而父贵,因而有些双重人格。

可是那个绿眼睛男人……好奇怪,她对他的长相印象模糊,但,应该不丑吧?因为那双眼睛如此漂亮。那他凶恶吗?仔细回忆,只觉得他如此冰冷,似乎连体温也没有,可她虽然有点点怕他,却没觉得狰狞。

而且,英家的信是给当年的洛阳王的,也就是前朝突厥皇帝的亲弟弟,他怎么会有?

那个人,虽然年轻,但一身落拓,满目沧桑,应该只是个江胡人,却并没有什么麻烦的人身关系吗?

春荼蘼想着,无意中握紧了手……他咬过她,感觉好奇怪。

这天晚上,春荼蘼失眠了。不过第二天一早,当她听到潘十老爷和英老爷分别派人送来的消息,所有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明天,这官司就按照我预料结果的结束。”她召集了全有所有人在内院开会,并宣布, “下面,就要演一出大戏,全家人都要参与。要求是:事先不泄露,事中要尽力,事后不犹豫!”

第六十九章 荼蘼哪儿去了?

一日后。洛阳县衙。公堂之上。

“病中”的潘十老爷主动提出怀疑自家地契的真实性,请县令窦大人提请刑部,移送当时因为月县令**案中的文吏到洛阳县,为本案作证。他一脸正气,本着宁愿自家有损,也绝不姑息的态度,令人敬佩。

另一方面,英老爷与人为善,不愧为天下读书人的道德典范,不但没有对一向不和的潘家穷追猛打,反而本着追求真相和真理的心意,大方的答应下来。

本来愁眉苦脸,不知要如何应对的窦县令心花怒放,当即表示尽快带人犯归案,还潘老爷清白,给英老爷公道。至于本案,择于两个月后再审。之所以需要这么久的时间,因为按照诉讼的程序,先报到刑部批准,再到流放地带人犯,这点时间还是比较快的速度了。

那些开荒的农民派来等消息的孩子乐坏了,因为两个月后就能拖到秋收。虽然前途仍然很渺茫,但这一季的收成至少保住了。其实他们会有更好的结果,可春荼蘼不打算告诉他们。她不想让人感激涕零,也不需要回报,默默做好事,心情很愉快就是了。也只当为祖父和父亲积福,她这一生的目标就是他们能幸福安康。

她能预见两个月后,潘家无罪,还得了坦诚大方的名声。而英家为了不落于其后,更基于两家谁也不夺下那块风水宝地的秘密协约,会主张除了保留各自的祖坟地外,其他已变良田的山地归于开荒者所有。这样,也地令英家更受百姓爱戴。

看看,谁说打官司总会一家哭,一家笑的?把案子打到皆大欢喜,也只有她春荼蘼有这个本事了吧?她能不得瑟吗?

至于她自己,因为她挖出了前蛀虫,百姓们会觉得她本事。相当于她向天下第一女状师的位置迈了坚实的一步。因为没输官司,英家的三百两委托银子到手了。随后,因为潘十老爷什么都要和英家比,所以一份同价值谢仪是跑不掉的了。

惟一不开心的。就只有来看审的百姓们了。今天来的人更多了,把县衙大门前塞得满满当当、水泼不进。本来想看洛阳两大家族掐架,结果火苗子都没烧起来。要知道大人物的悲剧是公众最好的娱乐,可惜没能如愿啊。

在县衙里盘桓了好一阵子,估摸着围观群众都离开了,春荼蘼照样从后门离开。

不宽的夹道中,横亘着华丽的马车。车壁上的族徽显示着车主的身份。不远处的拐角,人影倏的一闪。似乎什么也没看到,春荼蘼深吸了口气,转身欲走,那马车的车帘却突然被掀开了。车内,不是潘十老爷,而是他的大管家。

“春荼蘼,我家老爷让我给你带个话!”潘大管家气势汹汹地道。“这场官司你打得好!打得太好了!我们老爷对你很满意,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满嘴好话,但以恶劣而威胁的语气说出来。却让人浑身发凉。

岂知春荼蘼却不怕,神色淡淡的微施一礼,“多谢潘老爷夸奖。该说的话,荼蘼之前已经和潘老爷说过了。至于说感谢……我接的是英家的委托,就不劳烦潘老爷了。”

“哼,到底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潘大管家冷哼一声,“今天老爷我教你个乖,在洛阳,敢横着走的蚂蚁都被辗死了。你小心点!”他居然自称老爷,而且说出明晃晃的威胁来。

春荼蘼脸色一白,再不多说,只登上自家马车,大声道,“走。快走!”沿相反方向离开。

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英府,可是却连大门也没进去。她愤怒地站在门外的高阶这下,大声质问,“此案,我并没有打输,说好的委托银子呢?”

英大管家冷笑,随手扔下一包银子,顶多十两的样子,“是,你没输,可是也没赢。大好的局面,突然就转了过来,我们老爷到现在想着还奇怪呢。听说,之前你和姓潘的在洛河边密谈,难保没有出卖英家!英家仁厚,这十两你拿着,有多远滚多远吧!”

春荼蘼气得跳脚,可就是进不了英家大门,后来闹得凶了,英家仆人跑来赶,若不是赶车的一刀厉害,差点挨顿打。

“有这样的吗?委托了我做状师,居然不给银子。这还是世家大族?呸!”小凤很义愤。

春荼蘼却还冷静,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

就有围观劝她,“这位姑娘,吃点哑巴亏算了。跟有权有势的人争执,到头来倒霉的是自己。人家根本不用费力,动动手指头,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甚至,自会有巴结的人,帮他们料理了你。”

也有人好奇,“怎么回事?那场官司我看了呀,英潘两家没输没赢,最后握手言和了,现在又闹得什么?”

就有人给他解释,“你懂什么,这叫神仙打架,小鬼遭殃。那两家志在必得的山地全没捞到,这官司还得等上两个多月,谁心里能痛快?他们心里不痛快,自然得找个出气的!”

几个人交头接耳地议论着,好在英家门前的人不多,春荼蘼也迅速带人离开了,倒也还冷静。不过,自然有关心的人在场,听了个满耳,并且露出又恨又气又害怕的神色来。

三天无事。

第四天早上,春荼蘼和过儿去集市上买东西,回来时路过建春门大街,突然就有一个小偷撞过来。春荼蘼谨慎,发现情况后,大声呼救。那小偷居然光天化日之下改偷为抢,还持刀行凶。幸好过儿英勇,为主人挡刀,却被一刀刺中肋侧,血洒了遍地。

过往行人好心,帮助春荼蘼把过儿送到了正在附近的、洛阳第一医馆妙手堂。巧了,堂内第一坐堂的大夫在,看了过儿的伤直说凶险,能不能活过来要看造化。

第五天,春荼蘼失魂落魄的到妙手堂给过儿抓药,贪图路近,穿行于里坊之间。仍然是大白天的,却有几个粗壮的婆子。迷晕了她要拖走。再次幸运的,有几名衙差到附近办事,她这才能保证全须全尾的被救了下来。

之后安静了没几天,好不容易过儿的伤势稳定住了。算是捡了一条命回来。某天半夜,荣业坊的春家突然走了水。

火是从内院烧起来的,因为屋前屋后都有花园,又有石墙与邻居相隔,并没有牵连到旁的人。不过,起火的几间房子远离厨房,又无火源。当晚没有一丝风,天气阴沉闷热,是如何烧这么大的?近乎瞬间吞没了内院的西厢,波及到正房和东厢。不过火苗带出的一点松油脂的味道,还是提供给了人们很多猜测。

所幸,春家的人逃了出来。应该说,大部分逃了出来。

“荼蘼?荼蘼呢?”春青阳慌乱的四处寻找。

此时,大门外已经围满了附近的邻居及很多家仆丫鬟。既然着了火。为了安全起见,左近的人家全体都避了出来,有同情、有厌烦的看着麻烦事不断的这处宅子。

“小姐没出来吗?我看到……小凤……”被一刀几乎挟在肋下、重伤未愈的过儿急问。只是一句还没说完就晕了过去,得让一刀改扶为背。

小凤也急了,跺脚道,“火是从小姐屋子起的,我听她叫人快跑,立即就去扶老爷子。我以为小姐先发现的,必定已经出来了!”

春大山一听,就发出一声闷吼。天气热,棒疮不好恢复,他如今走路还不利索。只是听到女儿还在火里。一瘸一拐就重新跑了回去。

他这样,春青阳和扶着他的老周头、大萌和小凤也都跑进了院子。本来一刀背着过儿还想跟上去,却被别人给挤到后头。

好歹是条人命,又是街坊,大多数善良的人,选择进去帮忙。反正。这大火好像特意只烧那几间房,不用救,也有了熄灭之势。

此时的春家内院,已成一片瓦砾,房屋尽毁,花木焦黑。春荼蘼所住的西厢尤为严重,几乎只剩下几块残墙。这些看到别人眼里,就更不寻常了。这火来得邪性,目标明确,不让人联想到是人为,都是不可能的。

“荼蘼?女儿?”春大山的声音在暗夜中特别响亮,震得人心头发慌。

“没在……屋里?”春青阳惊诧地问,差点说漏嘴。

其实,他是想问,没有院子里?按事先约好的,孙女应该趴在院子中,昏迷着,是被烟呛的,而且头发烧得短掉一大半,得让所有人看到。怎么现在……没人?荼蘼去哪了?

大家交换了下眼色,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几乎同时涌上众人的心头。

偏还有人多嘴,也不管人家心情,叹道,“老爷子您傻了吧?姑娘如果在屋里,这时候只怕烧香得连灰也不剩了。没看见吗?砖石都化了大半,这是什么火?简直作孽哦。”

“荼蘼,别吓祖父,快出来!”春青阳瞬间就瘫在地上,连气也喘不过来了,叫道,“快找找!快!荼蘼,我的荼蘼!快……”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四处寻找。

明晃晃的灯笼,积极相帮的邻居,可找遍不大宅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找到哪怕一丝人影。

“坏了,姑娘真的被烧成灰了!”不知哪来的“耿直”人,又说。

第七十章 见不得光

这话,像一把刀子,直刺入春氏父子的胸中,透心儿的凉。

说好的!这丫头说好的!不会有危险,只是给春家大房和二房看。说那两房人狡猾,戏不做足全套,他们不会相信、不会害怕、也不会放过三房。而如果不迫得他们主动吐口分家,以后会惹出更多的麻烦,带累得春氏一族倒大霉也说不定。

据说玉鸡坊那边,他们已经开始打着三房的旗号,欺侮邻居、敲诈钱财、二房还看中了什么姑娘家,要给他家外孙强娶。毕竟三房有一个武官、一个讼棍、一个前衙门差役,听起来是多么强横的组合啊,带着欺男霸女,鱼肉乡里的范儿。

穷亲戚不怕,如果自家有能力,还要大方帮助。但极品亲戚,还是有多远避多远,因为他们是喂不饱的狼,就是来祸害人来的!最后,整个家族一起手拉手完蛋!所谓害群之马,就是这样的存在。

所以,若不对大房和二房发狠招儿,甩是甩不掉的。到头来再告三房一状,他家就会吃不了兜着走。要知道,长不分家,幼不做主,孝之一字压死人。只有大房和二房闹腾着和三房划清界限,甚至以后断了来往,三房的一切,才不用和他们分享,他们做的所有脑残的、恶心的事,三房也不用跟着承担。

而没有三房做靠山,大房和二房会老实,反而不能招祸。没有了那两房,三房也不会被牵连,凭着春大山和春荼蘼父女。早晚能光宗耀祖、富贵荣华。这是一举两得的事,凭此,春荼蘼才说服家庭观念非常重的春青阳,一起演这一出大戏。

所有的“演员”。除了春家人,就全是潘十老爷和英离老爷安排,无论官家还是私家。无论大夫还是衙门公差。过几天,再传播一个春家在范阳得罪过人的谣言过来,春荼蘼的屡次遇险就有了前因后果,英、潘两家的名气不会被带累。之后,再派点凶恶的人到玉鸡坊那边转一转,做点心理暗示,大房和二房再爱钱。也得有命享受才行,自然是最后狠刮一笔,然后断了亲戚关系,走人了事。

多么完美的计划啊!至于房屋和金钱损失,春荼蘼根本不看在眼里。有了英老爷的委托银子和潘十老爷的谢仪。割点小肉下来,做一锤子买卖,根本不算什么。最重要,从此摆脱大房和二房,也让自家美貌老爹躲开江娘子那点龌龊心思。

说得好好的!火只在内院烧,外院顶多被扫上一点,邻居不会被连累。到时候,跑到外面避火的春氏父子大叫大嚷说春荼蘼不见了,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现她“晕倒”在院中。之后她再在医馆内“昏迷”上三五天,等大房和二房一离开洛阳,她再翻身坐起、活蹦乱跳、龙精虎猛。

全是计划好的,过儿的伤、她的生死不明、大房和二房来闹时的应对之策……唯独没说她突然消失是怎么回事?

此情此景,春青阳和春大山不住埋怨自己。不该听荼蘼的话,不该纵容她的任性。虽说她太有道理,说不过她,不知不觉中就被劝服了。可是,怎可让她冒险!他们父子宁愿自己死了,也不想伤她一根头发!

宝贝女儿呢?宝贝孙女呢?难道是出了什么差子,她没逃出来,所以真的葬身火海了?

恐慌,在春家人心中蔓延。恰在此时,霹雳一响,天空掠过银龙,接着,倾盆大雨突然而至。一阵凉风近乎突如其来,卷走闷热和暑气,瞬间就令空气也变成冰凉。

“荼蘼!”春青阳大叫一声,身子向后便倒。那绝望的可能,令他心痛到直接失去意识。

而春大山则闷吼着,什么也顾不得,冲进断壁残垣之中。

咔啦啦,雷声滚滚。春家的惨状,令所有善心人都看不下去了。

然而就在洛河以北一处不起眼的小铺子中,春荼蘼猛然睁开眼睛。她感觉事情不对,有片刻的愣怔。本来,她正在屋子里扔最后一块助燃性极强的松脂,没想到做坏事真的会惊慌,哪怕是自己计划的。

就在她往外跑的时候,居然左脚绊右脚,摔倒在地。衣角,被火苗燎到,那时她真的有点吓到。但还没等她扑了火,赶紧跑出屋,身子就一麻,接着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不过,身上似乎没受伤,还挺舒服的。

现在,正趴……趴……趴在一个人的背上!

春荼蘼大吃一惊,再好的定力也不管用,忍不住轻呼出口,搭配以本能的挣扎。

“别动。”低沉深厚的男声响起,掺杂着一种能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性感。还似乎,包含着安抚性的力量。奇怪的,她本来又惊又怕,却骤然平静下来。

四周漆黑,看不到,感官就格外敏锐。那个脊背宽阔而温暖,山岳一样稳定而坚强。

“放我下来好吗?”她听到自己的声音问。诶?她说话竟能如此娇柔?

黑影反手一拦,轻轻把她放落于地。这时候,她有点明白他是谁。可刚才自个儿绊自个儿的时候,可能扭到了,脚一沾地,膝盖就发软,向前扑倒。

铁臂又是一拦,她被抱在怀里。那强有力的心跳,只是沾染到她耳朵上一瞬间,之后又被打横托起,放置在……放置在一个坐的地方,两边有壁,屁股下面挺软和,形状……怎么像个长形盒子?

正猜测,里侧的门响了。一灯如豆,来人脚步声很轻,在雨声嘈杂中近乎无声无息,灰白色的衣裳印染于黑暗之中,灯火似是飘来。

借着那点微光,春荼蘼迅速观察周围的情况,结果骇然发现,她居然坐在一个没有盖子的棺材中。周围大大小小的棺材还有好几个。原来,她被人带到了棺材铺!而手执油灯的人,因为光线是从下往上照去的,加上灯火晃动。一张脸阴影闪动,青白莫名,显得极为恐怖。

伸手一捞。就近抓住站在棺材旁边的他的手臂。

“怕啊?”他柔和地问。

能不怕吗?被人劫持,放进棺材里,有个鬼一样的男人拿着油灯“飘”过来。她没有直接尖叫起来就够了不起的了。三更半夜的,连她都佩服自己的胆色!

“夜……叉?”她试探性地问。

他没回答,但眼中闪过一丝奇怪的微光,让人感觉心尖上被极快地掐了一把的那种。虽然转瞬即逝,春荼蘼却蓦然明白。她猜对了,这个古怪的男人,正是用了这古怪的名字!

可不是决定过吗?不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因为那样,才能一直当成陌生人!

再看他,脑海中模糊的印象陡然深刻了起来。他不但不丑。而且极为英俊,五官深邃,线条坚毅如岩,气质强悍又冷硬。可是有一种黑暗,不知是发自他自身的黑暗,还是环境所造成的黑暗,宛若第三重影子,笼罩在他身上,给他带来一种朦胧的、忧郁而无奈的气质。就那么混沌着。奇异的形成一种化不开的温柔感。

这个人,就像一个矛盾体,光明与阴暗、黑夜与白天、黑洞般吞噬一切,让人想靠近,让人想逃离。因为靠近会害怕,逃离会回望。

“你们两个。要互望到什么时候?到底看够了没有!”拿着灯的第三者道,听得出来,非常懊恼和厌烦。说着,他慢慢走近,灯光也近了。

夜叉不知为什么侧过头去,像是不习惯光明,或者逃避什么。但也因此,露出了他完美的侧脸。春荼蘼看到,在他的右边眉骨和眼角边,有一道像闪电般的疤痕,直到颧骨,破坏了他美得近乎雕像的脸,却令人很想摸上去。

“金一!”再转眼,她看到胖胖的、斯文清秀的男人,压低声音惊呼。

“我叫锦衣。”胖胖男冷冰冰的斜睨了春荼蘼一眼,非常不友好。

春荼蘼有点气。

是,她无意中撞破了他们杀人,杀那个从长安秘密到来的官员。但她也救过金一,不,锦衣的命。或者她不出手,他也不会死。但指定,他是利用了她的,肯定也谋了好处,所以他不至于这么不客气吧?真是念完经就打和尚,太没有水准了!

可是锦衣却并不理会她,只面对着夜叉,有点生气地说,“殿……你怎么回事?”差点冲口而出尊称,“你把咱们藏身的地点都暴露给她了!万一被人发现怎么办?”

“她不会说的!”夜叉的神情和声音都不有变。

“我说万一!我就不明白了,不过萍水相逢,你为什么那么信任她!她爹是朝廷命官,她身边的人非富即贵。你该知道你见不得光,难道你真得想死吗?”锦衣开始低吼。

春荼蘼坐在棺材里,心中哀叹。

到底是谁想死啊?之前,她只知道夜叉和锦衣可能是杀手,杀过一个人,藏身在一个棺材铺里。可现如今,这死胖子不管不顾的嚷嚷,她已经知道了更多不该知道的信息,比如见不得光什么的……

从罗大都督府失窃案中可以看出,胖子锦衣是个善隐忍、会伪装、能骗人、演技高、而且心思慎密的人。照理,他不至于泄露秘密,目前这样可能是被气得有点失去理智。

可她不想知道秘密啊,真的不想啊……

第七十一章 悸动

“她不会说的。”夜叉就这一句。随后,目光向春荼蘼扫来。

春荼蘼连忙表态,“我绝对绝对不会说的。事实上,我很快就能彻底忘掉!”头,点得像小鸡啄米。

“我不管你了!”锦衣还是很生气,却还是只和夜叉说话,“你要救她三条命,现在差不多了吧?以后,别再招惹这种麻烦精进门。你活到现在有多不容易,不用我提醒吧?”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你居然把名字都告诉她了,要不要把你的秘密全部合盘托出?”

“我是猜到的!我猜出他的名字。”不知为什么,春荼蘼不想夜叉被指责,一力为他辩解。

“猜?你很会猜啊,一猜就中。”锦衣终于转地身来,对着春荼蘼。

他倒没有暴怒,可目光和神态,表情和态度,乃至于全身都散发着一种不客气的气息,那就是:我讨厌你!不想看到你!你快滚吧!

这下子,春荼蘼也火大了。可当她正要反唇相讥,就见身边人影闪动,锦衣被夜叉推到了铺子后面去。她看不到他们,但听到里间有模模糊糊的对话,可惜听不清说了什么。

其实夜叉只说了一句,“我不许你这么对她!我不许任何人这么对她!”当他这么严肃的时候,自有一种威势,不容得人直视。

锦衣不自觉的低下头,却痛心道,“殿下,您过界了,真的过界了。您的生命能保存下来有多不容易,您自己不知道吗?”在外人面前。他们说话像是朋友,甚至只是认识的人。但在私下,该有的尊称、尊敬和尊崇,半点也不能少。

“不用你提醒。”夜叉很生硬。“我知道为了保我,很多人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她没有错,你不能这么对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