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运从莫雪那粉嘟嘟的脸上收回目光,点头道:“是,先生觉得早点去试一试,也是有益无弊。”

莫璃便道:“运哥儿如此聪敏好学,定能一路高中。”

谢天运大方一笑:“呵呵…那就多谢莫姐姐吉言只是我明年若是乡试不过,岂不没脸见莫姐姐了,就是在雪儿面前也抬不起脸了。”

“运哥儿谦虚了。”莫璃淡淡一笑,然后往院里看了一眼,就问,“不知谢三奶奶此刻可方便见客,若是不便,就麻烦运哥儿将我的贺礼送进去。”

“方便的,母亲她已经起来一会了,正看着弟弟呢,是我失礼了,竟一直站在这说话。”

大年初一,去族里祭拜回来后,趁着莫老太太和莫雪吃不住困劲回去休息后,朱氏就将莫璃叫到她屋里,小心提了阿圣的事。

“娘知道你是个有主意的,但这到底是件大事,你得给娘交个底,他走之前到底是跟你怎么说的?这一年又过去了,你如今都十八了,老太太正使劲让我瞧着谁家孩子好,有没有意,赶紧盘算这事,总不能一直等你孝期过了,才开始准备。璃璃,女子的青春很短,等不得太长时间,再说老太太年岁也大了。”

莫璃垂下眼:“也才走几个月,好歹也得等人家过完年再说不是,而且他那边离永州又这么远。”

知女莫若母,朱氏一看莫璃这神色,就隐隐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于是心里越发不安:“是不是他这一走根本就没打算回来还是他并,并无意入赘?”

“不是…”莫璃抬起眼,无奈一笑,“娘,您别急,我想差不多夏天就该收到消息了。”

朱氏看了莫璃好一会,然后轻轻一叹:“璃璃,娘觉得,其实你也不必非得要招婿。东庄那片桑园,族里无论是想收回去还是继续租用,就都随他们吧,如今咱家店里的买卖已经够好了,不必再锦上添花。”

莫璃摇头:“娘,我如今还有哪户正经的好人家敢娶,要真有愿意娶的,多半都是打着嫁妆的主意。而我若真嫁出去了,以后谁来打理店里的事?到时不是又走回跟爹刚离开的时候一样情形了吗。”

朱氏一怔,她倒没想过这些,莫璃继续道:“娘,让别人进来咱管着,怎么都比咱过去给别人圈着强啊”

“你这孩子,满嘴胡说八道,什么圈着管着的”

“可不是吗。”

待朱氏歇下后,莫璃才回了东厢,今日是初一,访亲问友是明日才开始。她上床躺下后,红豆等人便也都各自忙去了。

丫鬟们一退出去,屋里便整个静了下来,唯有远处不时床来爆竹声。

躺了一会没能入睡,一时也无事,她便往脖子上摸了摸,拉出一根绳子,将那颗被体温捂热的狼牙取出来,然后一边握在手里把玩,一边想着事情。

新年,是个统一的节日。

永州这边热闹的同时,北方的大草原那边也不冷清,而且比永州这边的热闹还多出几分躁动。

大年初二,叶尼塞圣河上游,嚓戈尔草原,乞颜部落族长的大帐篷内,十几位长老正神色凝重地商议着一件事,一件跟阿圣有关的事。一件能不能将阿圣长久留在乞颜部族内,继续增加乞颜部在草原上的声望和凝聚力的事。

狼是草原上的圣物,即便草原上的部族很多,每个部族也各有自己的图腾,但狼,却是被所有草原人崇拜。自十五年前,乞颜部一位出去放牧的牧女在圣河边,意外遇到那个被银狼送来的孩子后,此后整整七年,乞颜部的声望以可见的速度水涨船高,甚至隐隐有盖过突厥人阿史那一族的趋势。突厥人是草原上最强大的一族,有人口进百万,有强大的狼骑二十余万,而阿史那则是突厥人里的贵族姓氏。所以,即便当年先发现阿圣的是乞颜部的人,并及时给阿圣赐了乞颜的姓。但突厥人还是说阿圣是他们的族人,即便冠上了乞颜的姓氏也改变不了,因突厥人向来自诩是狼的后人。所以阿圣既然是圣狼赐下的孩子,自然就该归到他们部族里去。

一个上马就能战,挥刀便可杀敌,当年仅以少年之身,就领着三千人马灭掉了一个上万人的部落。且此后的两年,更是战功不断,倒在他刀下的人也越来越多,如此,加上其极具有象征意义的出身,而且还有那匹不时出现在他身边的圣狼身影。可想而知,留下这样一个人在部族里,会有什么样的号召力,更何况如今突厥人已决定攻打茗山,打算将通往乌孙国那边的路彻底打通。

而若茗山那片地方真被突厥人占据的话,那么以后草原就真的由阿史那家族争霸了。

列举了五六位女孩的名字后,坐在离族长乞颜.阿鲁威最近的一位长老就开口道:“娜仁的年纪最适合,也曾跟阿圣接触过,而且阿圣也还记得她,而剩下那几位,阿圣之前可都没见过。”

下面马上有人反对:“可是娜仁已经跟巴尔定下了,这样…”

那位长老便道:“我亲自到巴尔家说去。”

另一边又有人道:“这是确实是委屈了巴尔,事后,我那三个侄女可以随便他挑。”

这时,主座上的阿鲁威忽然开口:“巴尔家不是问题,问题是阿圣,你们有谁跟他说过这个意思?”

这话一出,大家不都都静了下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许久,刚刚推荐了娜仁的那位长老就道:“既然是巴彦待他回来的,就让巴彦跟他说说去吧。”

昨晚跟十来个汉子痛快畅饮了七八坛马奶酒,阿圣是到下半夜才倒下的,因此直到族长帐篷那里的会议都开完了,他还在继续睡。巴彦进到他帐内的时候,他也才动了动脑袋,微微睁开眼瞧了一瞧,然后又闭上。

巴彦笑了笑,就走到他床边坐下,正要开口让他起来,却忽然看到他衣襟里露出一角跟他整个人都格格不入的,一方手绢的一角,于是便好奇地往那伸手。

却他刚将那条手绢拉出一半,阿圣就突然睁开眼,抓住他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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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涅盘 第245章 配种

第245章 配种

手绢被拉出一半后,正好看到上面绣着的那朵蔷薇花,艳而不俗,在泛着柔光的丝绸中悄然绽放。

巴彦忽然笑了,松开手:“莫姑娘的东西?”

阿圣也松开他的手腕,起身,将怀里的手绢拿出来,小心叠好,然后在自己床上找了找,就将枕头旁边的包裹拿过来,很认真地将叠好的手绢放回包裹内,再谨慎地将包裹搁回原地。

将自己的私有物收好后,阿圣因觉得头有些沉,于是也不下床,只是往床上一靠,然后瞥了巴彦一眼:“什么事?”

“没事,你六七年没回来了,看你还住的习不习惯,随便聊聊。”巴彦呵呵一笑,也不叫人进来,而是自己站起身,倒了一杯奶茶和一杯水,然后拿到阿圣这,将水递给他,“渴了吧。”

“没事你起码下午才过来。”阿圣接过那杯水,道了一句。

巴彦一愣,随后就笑道:“你这小子,有时候聪明得让人吓一跳。”

阿圣喝完后,便将杯子一放,然后按了按有些发胀的额头,接下往下一躺:“又哪要出事了?”

草原很大,但水草肥美的地方却不算多,而草原上的部落却很多,因此这片广袤的草原上,小战是年年不断。而这种时候,一个部落要想得到周围部落的支持,要么是由王庭阿史那家族的人出声,要么是靠自己的实力来凝聚周围部落的力量来对敌。

见阿圣都问了,巴彦只好道:“突厥人要拿下茗山,打开通往乌孙国的路,照长老们的估计,可能春末就开战。”

阿圣有些兴致缺缺地垂下眼,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巴彦继续道:“听说突厥人打算请你过去,给他们的士兵增加士气,但族长和长老们却担心你这一过去,突厥人就不放你回来了。但阿史那家族的人提出这样的请求,族长却不能拒绝,所以族长和长老们都很为难。”

阿圣瞧着像是要睡过去了,乌黑的头发有几丝落到他长长的睫毛上,他轻轻眨了眨,然后半眯起眼。

巴彦不由苦笑,总算将长老们刚刚的决定道了出来,然后又补充了几句族长私下的交代:“如果你看不上娜仁的话,族长膝下那几位姑娘也随便你挑,想多娶几个也行。当然,哥哥我也跟族长说了你心有所属的事,所以族长也表示,到时你若想离开一样不会拦着你,你这里的女人有孕后,部族的人会负责照顾。”

这许诺是私下许诺的,到底有没有这么便宜,谁也不知道。不过阿圣不在乎这些,此时他还懒懒地躺在床上,依旧是那副刚刚睡醒的样子,但眼神里却已隐隐露出几分睥睨之色。不过他看起来也不像是生气,听完巴彦的话,只是很平静地陈诉一句:“他们还打算拉我去配种。”

巴彦说了半天,嘴里有些干了,便喝一口奶茶润润嗓子,却他刚一喝,忽的就听到阿圣这句话,于是嘴里的奶茶差点一下子喷出来。

“咳,咳咳…”好容易咽下,却也是被呛到了,巴彦咳了好一会,然后哈哈大笑。

这小子,有时候说话直接得一下子就点中要害,对他们来说,族长家的女儿可以随意挑,想多娶几个也行,而且还不将人强留一辈子,若想离开草原跟汉人女子成立家庭也不拦着。而且你离开后,你的孩子和女人,整个部族的人都会负责照顾。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好事,但此等好事,巴彦却清楚,这对阿圣来说似乎真只是配种罢了。

族长和长老的意思确实是若真留不住大的,那将小的留下也行,只要这条血脉留在乞颜部,并融入乞颜部,那就定能具有一定的意义。就算阿史那家族的人不在乎,可是近百万的突厥人却不会都不在乎。

草原上的狼,皮毛多是普通的灰色,只有那等极少数,皮毛的灰色中泛着银光或是泛着金光的异种狼,才被称为圣狼,而且这样的异种狼,一般都是狼群之王。阿圣当年被一匹年迈的圣狼带到叶尼塞圣河边,交给乞颜部落的人一事,早已传遍整个草原。

突厥人的传说,狼是他们的祖先,他们的始祖就是一位被狼养大的男孩。

将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的草原人,阿圣的身份是值得敬畏的,更何况他并不仅仅有这样离奇的身世,少年英雄,也是值得每个男人尊重的。

乞颜部的人是不敢强行留下阿圣,当年圣狼将阿圣送来的时候,突厥王庭里最有智慧的星象师乌云卓尔,也曾过来教过阿圣数年。只是三年前,乌云卓尔徒步往乌孙国那边去了,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然突厥王庭怕是早请乌云卓尔过来领阿圣过去了。

笑够后,巴彦才拍着阿圣的胳膊道:“族长和长老们确实有些私心,但其实也是为着你好,方方面面都为你想到了,你先考虑考虑吧,再说汉人女子向来不反对丈夫纳妾。而你这也算不上纳妾,不高兴的话,到时拍拍屁股直接就走,什么麻烦也没有。”

“这个跟莫璃没大关系,我对她们没兴趣。”阿圣躺在床上,打了个呵欠,然后眯着眼懒洋洋地道了一句。略长的刘海有些凌乱地落在他脸上,令他此时看起来,真似一头慵懒的野兽。

巴彦苦笑:“那突厥王庭的邀请,你打算怎么办?不去是不行的,但这次要真去了,你想再回来怕是也难。而且,他们既然不打算让你回到乞颜部,自然不可能让你再回到汉地去。族长和长老们出的这一计,虽说有私心,但也算是在帮你,只要占了理,咱乞颜部十多万男儿也不是白吃饭的。”

阿圣想了一会,然后睁开眼道:“族长不打算参加攻打茗山的战事?”

“这个…”巴彦迟疑了一下,才道,“这事我不知道。”

阿圣抬手拨了拨落在额头的刘海,张口道:“配种的事就算了,让我同乞颜部的男儿一块去出一份力,报答那几年的收留和教养之恩倒是可以。”

年后,京州皇城内三皇子与太子之间的争斗愈加激烈。谢歌弦将查出丝行行贿数位朝中官员之事上报后,元宵一过,太子就将此事整合一番,然后直接上奏到皇上面前,打算狠狠打击牵涉此事的某些官员,削弱三皇子的势力。却不想三皇子却借着此事,将大半的错推到丝行身上,便建议直接解散这等民间私下建立的团体。

不过是为高着随意的几句话,但消息传下来后,却足以刮起一阵风暴。

上面的人还没争出个高下,下面的人已经开始要遭殃了。

永州丝行对龙座上的天子来说,根本不入眼,是不是要解散,他不在乎。只是两个儿子之间的事让他有些愤怒,人只要愤怒,自然就会下意识地想发泄出气一番,而皇帝,虽是百姓万民口中的天子,但其实还是人。

于是,此事既然是由永州丝行而起,那么永州丝行很可能就要首当天子一怒了。

但太子殿下却明白,此事若真顺了三皇子的意思转移矛盾,那自己前后一番心血就白费了,于是力保永州丝行,并让底下的人继续挖掘受贿行贿的人和事。

然而,皇帝都动了心思,如今有人想要保,皇帝也得看这丝行值不值得保住才行。

而姬家,似乎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因此待上京那边的消息传来后,即安排韩四道等人陆续退出丝行,另起炉灶。如此,只要永州丝行一倒下,那么莫家就真真正正是孤家寡人一个了。

阳春三月,突厥人正式攻打茗山。

与此同时,谢歌弦也在皇后娘娘的牵线之下,同文渊阁大学士王横家的三姑娘正式订下了亲事,择年底完婚。

四月,皇城内,双龙之争还未落幕,谢歌弦入宫谢皇后娘娘美意;永州,莫氏祖宅内,莫璃再次参与全族会议,商讨丝行和莫家的存亡之事;茗山,狼烟四起,鼓声如雷的战场上,有一人一马一刀再创传奇。

五月,被两个儿子的争斗彻底烦了心的皇上总算发了话,户部尚书即当领命,派人拟一纸文书发下去,解散永州丝行,问责相关之人。

却还不等文书送出去,大昭这就收到了北方大草原那边的消息,茗山的路被突厥人拿下了,从此通往乌孙国以及乌孙国以西等地的路将畅通无阻。已有嗅觉灵敏的商人预测出,从此大草原那边同大昭的商贸往来,定会更加频繁。

谢歌弦知道此为天降时机,即修书送入东宫,再又亲自面谈一番。

次日,太子面圣,谈及国富民生之论。

六月初,韩四道及之前丁向南一派的人已全都退出丝行,以姬家为首,另起炉灶,名为永州丝绸商社。而原本已是板上钉钉,马上要被解散的永州丝行,却不知为何,竟被暂时保了下来。

六月中,几次往返永州和京城的谢歌弦再次回到永州,并给莫璃带回一个消息,太子殿下需要永州丝行派人入草原同突厥人谈下整个丝织品的买卖。而此笔买卖,以姬家为首的永州丝绸商社也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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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涅盘 第246章 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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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北上

收到这样的消息后,莫长青面色异常凝重,别的人或许不太清楚,但身为一族之长,又跟姬家有数十年恩怨的他却明白,这件事有多难。

姬家算得上是皇亲国戚,其族内被封为县主或是郡主的姑娘不少,而突厥王庭自前朝开始,就没有断过跟中原这边通婚。他记得,七八年前,姬家就有一位姑娘被选中远嫁草原,他虽不知姬家那位姑娘到底嫁给了什么地位的人,但其地位肯定不低,必是突厥王庭内的人。

而今,以姬家为首的永州丝绸商社碰上此一笔买卖,简直像是直接送到他们面前,为他们商社的成立祝贺一般。更何况姬家的口碑向来就不错,即便姬家如今的作坊出了问题,匹料不如往年那般供应及时了。但他如今成立了商社,集结几大商家,从此还怕没有货物供给吗。如今就算再来十个王麻子,他姬家也都可以以商社的名义顺利收下,由此,他姬家眼下遇到的难题便是迎刃而解了。

谢歌弦刚回永州没两天,又收到上京那边传过来的消息,让他上去一趟。

于是临走前,谢歌弦便让平安去请莫璃过来。

“不知莫三老太爷那边,打算派谁过去谈这笔买卖?”这一次,谢歌弦是在书房内正式接见莫璃,较之往日多了几分郑重。

莫璃接过平安递过来的茶,谢过后才开口:“已经定下有族内的五叔,是一直跟在我三堂伯公身边的人,帮忙打理三堂伯公手里的一些私产业,五叔心思细密,性格稳重。除此外,丝行内的另外几家也都有派人过来帮衬。”

“莫三老太爷选中的人,可能胜过姬家派出去的人?”谢歌弦说着就看向莫璃,再补充一句,“能胜过韩四道?”

听到这句话,莫璃不禁有些迟疑。那位五叔她是见过的,这两年也曾与之打过几次交道,平心而论,那位五叔为人确实稳重,心思也确实细密,但变通不足。若是平日里的买卖交给他处理定不会出什么差错,可若是一件充满了未知,以及变数,而且关系甚大的买卖,那位五叔能不能胜任她真不敢说。

至于韩四道,买卖上的沉稳持重以及细密的心思,他在莫三老爷身边那十年,已足以说明问题了。而他一脱离莫三老爷,并在得罪莫家的情况下,不仅不见落魄,而且还有了自己正在的私产,除此外,他的身份地位更是比以前高出一大截。

这已经不是运气就能解释得了的,而变通,应该是他的长项。

此时的莫璃,还不知道姬家跟突厥王庭那边有姻亲关系,因莫璃并不在前往草原的队伍中,所以莫长青也就没告诉她此事。任何一位长辈都不会考虑,让一位闺中女子,北上千里去跟人抢生意。

但谢歌弦考虑了,并决定了,因此今日开口,将姬家跟突厥王庭的关系缓缓道了出来。

莫璃听完后,怔了半响,她总算明白三堂伯公听到要跟姬家抢这笔买卖的时候,脸色为何会那么难看。

谢歌弦说完后,便饮了一口茶,然后缓缓道:“所以,殿下的意思是,此行莫姑娘飞去不可。”

莫璃诧异抬眼:“殿下?”

谢歌弦轻轻一笑:“阿圣从长春院将姑娘救出的那晚,是宿在哪里,姑娘当真以为三皇子那边的人不知道?”

莫璃惊得差点站起身,谢歌弦倒也没想要吓她,只停了一会,便接着道:“是殿下的人拦住了。”

“…为什么?”良久,莫璃才问出这三个字。

“听说此次突厥人此次拿下茗山,阿圣出了大力,如今即便是突厥王庭阿史那家族的人,对他也是礼遇有加。而且在离开草原前,他在那边就已经有了一定的名望,所以若是能获得他的支持,不见得不能跟姬家抗衡。”

莫璃又是一诧,只是想了一会后她即察觉此事里隐隐有些不大对劲,迟疑了一下,便直接问:“如果上京那边的人想让丝行获得这笔买卖,压住姬家,为何不直接用他身份的方便行事?”

难怪她会这么问,曾经他也以为,那样高高在上的人,已被定为是储君的人,想做什么,可不就是他一句话的事吗。想到曾经的自己,谢歌弦不由摇头一笑,然后道:“殿下若是插手,三皇子那边自然也不会干看着,而陛下却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两个儿子连这等事都要争抢,所以此事只能由你们自己去处理。”

莫璃忽然觉得自己手心微有些湿润,甚至有些恍惚,这条路,不知不觉,竟走到了这里。

她原本只是想保住父亲留下的家产,再将祖父的心愿完成,并查出令祖父和父亲意外去世的幕后之人。可命运是多么荒谬,又多么神奇的事,她莫家跟姬家的争斗,如今竟成了两位云上之人的一场较量。

“所以,殿下那边不会给你任何帮助,而姬家,自然也不需要三皇子的相帮。”谢歌弦清润的声音,带着惯有的温缓,“因此,此行莫姑娘必须亲自前往,我信莫姑娘的能力,亦相信阿圣不会辜负姑娘所望。”

莫璃沉默许久,忽然问一句:“若是,莫家退出此事呢?如今的丝行并非是莫家的东西。”

谢歌弦轻轻一叹:“姑娘心里该明白,有些事不是想退就能退的,有些路,根本没有退路。”

莫璃抬眼:“若是有负所望,那会如何?”

谢歌弦迟疑了一会,才道:“殿下并非心胸狭隘之人,丝行若是失败,那殿下自是再无法出言保丝行,为免嫌隙,应当也不会再管这边的事。而我即便有心,却光凭一人之力,也是无济于事。”

商场上的事,在可以看得到共同利益的时候,大家都会出力,并尽力。而反之,那自然是避之不及。

莫璃微微皱起眉头,已经得罪了一个庞大的势力,若再没靠山,倒真是不用太子迁怒,莫家就会被吞灭。利润大,危机也大,而且不管愿意不愿意,无论她还是莫家,都没有拒绝的权力。因为太子殿下查了阿圣的事,从而在她身上看到了几分可能。

从谢歌弦那出来不久,莫长青那便也得了消息,于是即派人去请莫璃过来。

既然是上面的人特意开口吩咐,莫长青自然不敢违逆,只是上面的人越是关心,却反更让他担心。买卖之事,即便是在没有人争抢的情况下,都不一定能谈得成,更何况此等不利的情况。

静谧的书房内,莫长青在莫璃震惊的目光中,将一包东西推到她面前:“将这个带过去,或许会用得上也说不定。”

然后不待莫璃开口,莫长青又往旁吩咐一句:“莫古,这一趟还是由你领队,不过到了那边后,决定就由十五丫头来下,你尽心帮她。还有,此行无论结果如何,你都得将人给我好好带回来。”

六月二十,莫璃在莫老太太朱氏和莫雪不舍的泪光,以及贾黑和顾叔担忧的目光中,开始启程。

为安全起见,莫古和丝行里的人联系了一支不小的商队,然后也带着自家的一些匹料加入其中,一同北上。

“听说丝绸商社的人,在七天前就已经出发,除了韩四道外姬御风也跟着去了。”离开永州的第一个晚上,商队在路上一个小镇歇下吃晚饭的时候,莫古便走到莫璃这边。莫古是个四十左右的男人,跟随莫长青也有二十余年了,这二十余年来,他早养成每次做什么事之前,都要将有关的一切尽量打听清楚。而之前莫长青之所以选他前往草原,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莫古会一些突厥语。

莫璃点头,叫了一声五叔后,便问:“姬御风跟被姬家嫁给突厥人的那女人是什么关系?”

“是他亲姑姑,叫姬玉颜。”莫古低声道了一句,随后又补充,“姬玉颜嫁的是突厥可汗的弟弟阿史那.图里,如今是王庭里的大叶护,相当于咱这边的大将军。”

“乞颜部族在草原那边的势力如何?”

“乞颜部是突厥王庭帐下最大的一个部落,听说突厥人此次拿下茗山一带的草原和丘陵,乞颜部的人立了大功,如今在草原上声望亦是极高。”

莫璃沉默了一会,再问:“那边的战事是真的都结束了吗?”

原是让他回家避一避,却没想他这一回去,竟是直接上战场。刀剑无眼,而且那边的民风向来彪悍,她光想想都感觉一阵心惊肉跳。

“一个月前就听说已经结束,但这千里之遥,就算眼下有那边的商人将消息带回来,那也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实际情况如何,咱如今也真说不准。”莫古说着,就往坐在另一桌的那十来个人看了一眼,接着道,“那些是商队请来的镖师,总之出了大昭后,你警醒着些,没事别出马车。茫茫草原,我们跟着商队走虽安全些,但商队往往也是最能吸引马贼的。”

第247章 错开

由于商队拉的货物不少,所以行程很慢,故差不多一个月后,一行人才走出大昭的边境。而此时正好赶上七月艳阳天,正好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中午对着那晃眼的阳光,走不上几个时辰,人和马都疲得不行。

“这里的天怎么这么热,都下午了还像火烤的一样”红豆将马车的竹帘往上一掀,让风吹进来,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然后就将旁边的水壶递给莫璃,“姑娘喝口水吧,这么热的天,再不喝点水,小心中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