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诛心 作者:孤钵【完结+番外3】

婆罗局

人从来都是自私的BY下辈子变只猫

说实话,我不觉得陌陌有什么错,反而是天王和婆罗,他们把无辜的陌陌弄来顶替元王后,下毒害了陌陌,难道不许陌陌反抗自救吗?失败了还把事情都怪在陌陌头上,虽然人都是自私的,凡事都不会替别人着想,但欺负一个弱女子,这样的男人有什么用?不管如何不能给他们好日子过,反而是宇文护,还有些意思,不过他这么轻易把陌陌放过了,难道没想过陌陌这种本事能帮他干不少事了。

祭奠我逝去的小胡子!!BY相思已是未曾闲

其实婆罗并不是我一贯所推崇的,那种精致而纯粹的男人,但是真的打动着我。

选择成为婆罗的伴侣,无疑需要巨大的勇气。这个男人曾经那么明确的表示过,倘若大冢宰需要,他连结发妻子都可以双手奉上。显然鲜卑人对婚姻的尊重,远远不及他们对忠诚的认同。婆罗位高权重,却依旧有着一人之下的尴尬,他羽翼之下的空间,始终岌岌可危。阮陌穿越了千年的时光而来,这样不**的男人,自然无法令她倾心

世上的女子,其实都是红拂,慧眼识得一个俏李靖自然是平生夙愿,可也需要个愿意为你赴汤蹈火的大胡子。婆罗,其实就很适合被放在蓝颜知己的位置上

相较于阴沉的宇文护,残暴的贺兰祥,以及卤莽的尉迟迥,婆罗很好很好。无论是在宿月斋还是大冢宰的面前,婆罗都有意无意的保护着鱼肉般的阮陌,他的内心深处,到底还是柔软的。在阮陌为自己争取的五天里,婆罗没有拒绝成为他的保镖,甚至满足阮陌所有合理不合理的要求,婆罗对阮陌,有着几乎溺宠的纵容。阮陌精心装点的菜肴,那盘鱼香肉丝,让我们发现身为武夫的婆罗,原来也有着那么一点文人雅士的小情趣,怎能让人不会心一笑呢。

对于尉迟家族而言,阮陌是个来路不明的潜在威胁,同时,还拥有着和兄弟俩曾经的女主人相似的面孔。那个危险的夜晚,婆罗是真的动了心。对阮陌,他不再无动于衷。当然这一切,与爱情无关。诚然,这种喜欢很廉价,但也已经难能可贵了。当尉迟迥姗姗而来,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其实任何情感,乃至血缘,在政治面前都显得渺小而可笑,婆罗见证过太多血腥的杀戮和背叛,却依然愿意用自己的方式守护自己唯一的手足。甚至在最后的时刻,愿意和兄长一同赴死。

阮陌希望保全自己并没有什么可非议的,我一直以为,穿越的女主,就算不是万能的,也应该有两全的解决方案,但阮陌无疑选择了最卑鄙,最残忍的一个。当婆罗那么强烈的愤怒,那么卑微的哀求,却什么也无法挽回,不得不亲手结束兄长的性命,原来的他似乎也跟着死去了。那一刻,我是真的希望死的人是阮陌,这是我第一次那么厌恶一本书中的主角。婆罗走了也好,他和阮陌之间,永远不回到最初的美好了。阮陌无疑亲手扼杀了婆罗和她之间所有暧mei,全部情愫和一切可能。她失去的,也许是愿意为他无怨无悔的蓝颜呢。

哎,我可怜的小胡子

婆罗不是陌陌的蓝颜知己——驳“祭奠我逝去的小胡子!!”BY^beichen^

“相思已是未曾闲”的意思其实用一句话就可以表达:她被婆罗打动了,陌陌没有,所以陌陌被讨厌了。

这和宇文毓有什么差别?元王后死了,元王后是对我重要的人,陌陌不是,所以陌陌被讨厌了。

为什么没有人讨厌宇文护?是他逼迫婆罗杀兄长,是他逼迫宇文毓杀元王后,为什么没有人讨厌宇文护?呵呵,因为宇文护太强了。说到底,不过是欺软怕硬,找个相关人发泄一下心中的怨气,迁怒而已。

“相思已是未曾闲”做出一副为陌陌遗憾的样子,说什么“蓝颜知己”,但这“蓝颜知己”是谁的?也许是“相思已是未曾闲”的,但绝不是陌陌的。

其实,“相思已是未曾闲”连自己也说服不了,所以文中采用了那么多模糊的词汇。“很适合被放在蓝颜知己的位置”,“也许是愿意为他无怨无悔的蓝颜”——“很适合”和“也许”绝不等于“是”,因为婆罗打动了“相思已是未曾闲”,所以“相思已是未曾闲”一厢情愿的把他当作蓝颜知己,可婆罗愿意把陌陌当作知己吗?“相思已是未曾闲”自知不是,却为了讨厌陌陌,硬生生拔高了陌陌在婆罗心中的地位,使陌陌对婆罗间接的伤害看起来不可饶恕。

也许“世上的女子”都“需要个愿意为你赴汤蹈火的大胡子”,但婆罗愿不愿意为陌陌“赴汤蹈火”“无怨无悔”呢?当然不是,如作者所说“他的内心深处,到底还是柔软的”,有“溺宠”,有“纵容”,也有“小情趣”,但这前提是陌陌无计可施,老老实实的替元王后去死,否则婆罗不介意再亲手喂陌陌喝下一杯毒酒。

可是“相思已是未曾闲”迁怒了,“相思已是未曾闲”也知道“阮陌希望保全自己并没有什么可非议的”,所以干脆迁怒于“穿越的女主,就算不是万能的,也应该有两全的解决方案”,您有什么理由要求陌陌“有两全的解决方案”,因为陌陌是穿越的?正因为陌陌是穿越的,她才不了解这里的任何情况,才被人处处提防,才无法知道更多的资料,才无法想出两全的解决方案,而且时间是何等的紧迫,只有五天,她需要找出真相,并想到一个解决办法。然而即使这样,她仍然努力去想了,想到的方法当然不是尽善尽美,是牺牲了元王后,这的确残忍,但决非卑鄙,这是一个人求生的本能。如果大街上发生枪战,流弹纷飞,旁边有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我第一反应肯定是躲在那个人身后,而不是为那个人挡住子弹,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没有受过任何保护他人的训练,我首先渴望保全的,是自己的生命。

当然,您可以比陌陌伟大,牺牲自己保护他人,您也可以比陌陌聪明,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但您无法谴责陌陌,因为陌陌仅仅是不够聪明,不够伟大的一个平凡人,您有什么理由要求一个普通人必须聪明,必须伟大?

可是在这种时候,在陌陌努力的想办法期望两全的时候,婆罗在做什么?他可曾想过什么办法?比起陌陌,婆罗更了解情况,更方便行事,有更多的资源,但这五天,他丝毫没有作这方面的努力,只是在提防陌陌,最后,在确定陌陌一心等死的最后一天晚上,他才去想办法,那么他们想出了什么办法?我们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当陌陌和他们谈判的时候,他们都愤怒了,所以在他们眼中,陌陌可以因为婆罗的怜悯而生存,但决不是一个平等谈判的对象。所以我猜测,他们的方法,很可能是在保证己方安全的情况下作一点儿小努力,能救下来最好,救不下来算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把陌陌当成是平等合作的一方。

当然,他们的解决方案也许更好,能够充分保证陌陌的安全,但在陌陌企图和他们谈判失败后,对方没有一个人愿意理智的和陌陌共同考虑两全方案。要知道,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是两全方案能够达成的最后一个机会,直到最后陌陌都很理智,但他们没有,包括婆罗。为什么?他们轻视陌陌,不相信陌陌能够有他们谈判的资本,最后把陌陌当成危险因素,往宇文护的屠刀下一推。被逼无奈,“阮陌无疑选择了最卑鄙,最残忍的一个”,因为,她要活着,所以,她杀死了自己的敌人。“相思已是未曾闲”的生命没有受到威胁,可以尽情的寻找蓝颜知己,可陌陌不能。

不错,陌陌没有对婆罗倾心,更没有把婆罗当成自己的蓝颜知己,不是因为她“穿越了千年的时光”,也不是因为婆罗“不**”,而是因为从一开始,陌陌就知道婆罗是害自己的人之一,是敌人,这样的情况下,陌陌怎么会被那些“溺宠”“纵容”“小情趣”所打动?“相思已是未曾闲”没有被婆罗灌下一碗毒药,打动起来自然容易得多。

“相思已是未曾闲”也知道,婆罗的“这种喜欢很廉价”,试问,陌陌怎么会为了一种廉价的喜欢,就把自己的敌人当作蓝颜知己,用自己的生命作一次豪赌?

关于某些问题的答复1楼

我没有刻意拉抬婆罗的地位。婆罗的确不是阮陌的蓝颜,当然也不是我的。我只是觉得他适合被放在这个位置上,当然这是个假设性命题,文中没有相关的设定,完全出于我对婆罗的好感和怜惜。鉴于阮陌对于婆罗的间接伤害,估计就算他们有机会重逢也是在对立面上了。

宇文护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阴沉,这家伙狂妄的连腹黑都不屑,又把持着大周的实权。任何BT的决策,比如逼死尉迟迥,由这个男人来执行就变的再合理不过了,大概是从来不抱期待,所以谈不上失望,或者厌恶。至于毓,他失控是因为元夫人的惨死吗,或者吧,不过似乎并没有表面上的单纯呢。至于欺负阮陌,的确不厚道,但这是出于移情作用吗,呵,阮陌不是已经亲手推翻了这个可能性吗??

就是因为婆罗对一切内情都了如指掌,他为阮陌那点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付出才难能可贵。要知道阮陌是作为元皇后的替身被带进宿月斋,带到宇文护的面前的,在正常情况下,批哦、婆罗应该亲自下手下手让阮陌完成他的“使命”,就算贺兰将军的介入让事情复杂化了,但阮陌大病初愈,加上大出血,本来就有很大的几率活不下来。就算大冢宰要追究,婆罗推说是暴弊途中,事情大概也就过去了,但是婆罗还是把阮陌带去看大夫,来回的路上还是相当体贴的。到了宇文护的面前,阮陌为自己求情,虽然协议的最终妥协,跟阮陌本身的努力,以及宇文大人的恶趣味有很大的关系,但婆罗到底没有冷眼旁观或者落井下石,甚至还代为求情。要知道让阮陌替死的计划是是尉迟迥作出的,倘若阮陌真的找到了所谓主使者,对于婆罗的家族而言,那可是灭顶之灾。所以阮陌活着对于尉迟兄弟俩来说,都是个随时会爆发的潜在威胁。最好的处理方式是死无对证。但是婆罗还是让阮陌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活蹦乱跳。婆罗最后肯定很后悔就是了。

婆罗连结发妻子都可以拱手给宇文护,那牺牲阮陌这个外人来保全自己的哥哥有什么错呢?至少在阮陌可能的最后的五天里,婆罗还是尽力满足阮陌所有合理的不合理的要求,临终关怀基本无微不至。似乎没有人能确定在最后的那个晚上,婆罗和兄长到底谈了什么,至少,婆罗曾经为两全努力过,阮陌呢,似乎也有,但是事实是,他还是选择了只保全自己。婆罗其实并不知道阮陌掌握了多少资讯,所以基本是不设防的,而且,那个晚上,阮陌是真的有挑逗的故意的,而婆罗,是真的动心了,这很难得,而且他几乎给了阮陌一个承诺。阮陌知道的,比婆罗以为的多的多的多,阮陌冷眼的撒网,然后运筹帷幄,把所有人都玩弄于鼓掌。所以婆罗受的打击是可以想象的,不管是出于自尊受伤还是真心受创都好。其实他们有五天的时间朝夕相处,但是都没有跟对方交心,我不苛求婆罗完全信任一个才认识几天的女人,当然,对阮陌也是。当然保全自己是本能反应,可惜我对女主,一向有比较高的期待,所以,当阮陌选择了完全没有退路的自保方式,有些怨恨之类的情绪就难免了。

阮陌对婆罗而言,从一开始的确是个替死鬼而已,可是在阮陌的刻意经营之下,婆罗记住了他的名字。人是不会去特别记忆一个萍水相逢路人甲的。一旦记住名字,那就意味着某种交情。从那刻起,阮陌就是阮陌。婆罗并没有用对待妻子的方式和阮陌相处。阮陌也没有动心,但是阮陌毕竟穿越了千年的时光,跟婆罗所见识过的女子有本质上的差别,婆罗被他身上某些特质吸引是正常的,而我们的确发现,婆罗对阮陌,是有那么一点不一样的。这种情愫,我把他认为是欣赏和倾慕,单方面的那种。呵,如果阮陌愿意,我想婆罗会愿意把她放在心底某处的,甚至赴汤蹈火。不过尉迟迥死了,一切可能性都化为乌有。

麝香局

更新时间2010726 12:20:08 字数:539

关于麝香局里的女人们~~BY相思已是未曾闲

虽然在这个麝香局里,侯贵嫔明显是那条城门大火里被殃及的鱼,而宫闱之中女人间的战争,从来是比真刀真枪的杀伐还要惨烈的,侯贵嫔既在局中,对于可能成为弃子的境况,早该早有所觉悟。何况,侯贵嫔虽然可怜,却不见得全然无辜!

至于雁归,作为一个亡国的公主,她全部的世界,也许就真的只有宇文毓了,青梅竹马的情分,对于徐贵妃等人的介入,或许并不是没有怨言的。孤儿会比常人更渴望家庭,渴望孩子,而雁归肚子里的那个,其实在某钟程度上可以被单纯的视为她和毓的爱情结晶,但是终于还是“意外”流产了。雁归如今的举动,虽然不甚磊落,甚至略嫌恶毒,但以旁观者的立场,也有可怜之处。

徐贵妃对毓的感情,搀杂太多的政治因素。她谋害雁归的理由,虽然义正言辞,但其中的私心,也算是昭然若揭了。说一句江湖点的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其实毓的态度,维护雁归当然是一部分,借此打击大冢宰的意图也很明显,估计卧榻之侧,有他人酣睡的滋味不会太好。徐贵妃以冷宫作为最终归宿,终究不枉。而且,远离风暴中心,未尝不是件好事。

PS.徐贵妃失势后,独孤氏自然成了宫中之首,又平白捡了个儿子,大概是最大赢家吧,直觉这独孤贵妃,也不是好相与的主儿!有那么强悍的妹妹,作为姐姐的她没有好的表现难免说不过去。2010年8月18日星期日,坐在由华盛顿飞往北京的波音777头等舱里,我的右手食指正搭在我左手的脉搏上。

左手腕有着轻微的刺痛感,紧跟着,整齐有序的律动传入我的大脑,我紧闭着双目,意识告诉我,此时我的心跳平均每分钟73次,皮肤电阻1200欧、皮电、皮温都处于正常范围。

“小姐,你是北京人吗?”可能是旅途太无聊,离我不远的一个美国佬侧头同我搭讪。

“NO.”我心里有事,不大乐意搭理他。

美国佬继续问,“那你是哪里的,我对中国还挺熟的。”他示好地笑了笑,还用蹩脚的中文说了几个城市名。

“武……”话还没说出口,我灵机一动,随便扯了个谎,“西安。”

美国佬对于我半路改调的回答有些悻悻地笑,我赧然地别过头去,闭上眼假寐。就在我的食指重新搭上脉搏时,大脑里一阵兴奋,犹如警铃大作,我分明地感觉到,我的心跳变快,皮电阻、皮温都已经超出了我所设定的基线范围。

撒谎,我的身体开始清楚地回应我,我刚才撒谎了!

我轻抚着食指,对老美科学家的钦佩之情不禁油然升起,没想到这个小东西还真的这么有用!

闭上眼,Dr.Castilho的声音依旧回荡在耳边,“即将给你装上的是我们新研发并准备投入使用的微型测谎仪,你的食指会植入一块非晶薄膜芯片传感器,只要触碰到颈部或手腕处的浅表动脉搏动,就可以把心率、皮电和皮温数据传入大脑,当人在说谎时,情绪会产生波动,肾上腺素会分泌过多,造成心跳加速,血压上升,肌肉颤抖,皮肤电阻增大,这些数据都会清晰地传入你的大脑,所以,只要你握住对方的手腕,就能清楚地知道对方是否在说谎,

——因为人的身体是没办法撒谎的。”

他们开发的这款微型测谎仪,已经通过了动物实验,而我作为他们招募的首批临床试验志愿者之一,在刚开始被植入这么个小东西时,的确是心怀忐忑。

这样一个高科技产物,自然是让人惊叹。但我真正被吸引的,是他们给出的有偿奖励。作为由美国五角大楼国防部直接负责的微型测谎仪研究项目,在对待临床试验者这件事上,很是大方。临床试验者可以享有绿卡,根据学历安排在美的就业。

尽管在试验之前,Doctor们还会象征性地说一下,这种技术虽然被认为无毒,但不排除对人体会有一些潜在的威胁。然而,如此优厚的条件,自然会让许多为绿卡奋斗的亚洲男女前来应征。

我原本是没有机会的。但在我搞定了负责筛选报名者的一个四十岁的老美后,便顺利晋级,成为他们招募的第一批亚洲人种临床试验者之一。潜在威胁?呵,见鬼去吧!这年头,潜在的威胁多了去了,根本不差这一个。

现在,我就是以改签的名义,从华盛顿飞往北京。来回的全程旅费也由美国防部报销。

我满足地重重往椅子上靠,只觉得这头等舱坐起来果然是格外地舒服,连座椅的弹性都这么好。

闭上眼,这二十二年来的艰辛一齐涌入了我的脑中,从偏远山村走进大城市,从中国的大城市远渡重洋到了美国,每一步路都走得无比艰难。以我的出身,今天能躺在这头等舱里,不知道比别人多付出了多少,才能换来。

还好,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天爷待我还算不薄。

想着成为美国公民的日子也许指日可待,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怀着美好的愿望慢慢地进入梦乡。阮陌啊!你这20几年苍白无趣的生涯就要到头了!准备接受糖衣炮弹的腐朽吧!我在梦里边振奋无比地对自己说。

“咣当!”脑袋重重地晃悠了一下,朦胧中我仿佛听见机器滋滋的噪声大得出奇,声嘶力竭般地咆哮着,我好想睁开眼看看是怎么回事,但是强烈的失重感和窒息感让我根本就来不及睁开眼,忽然间,我好像明白自己所坐的飞机——失事了!

我不想死!大脑里头强烈的求生意志支撑着我,我看不到周围的人和事,耳鸣得厉害,唯一能感觉到的是冷!强冷的气流冲击着我,我感觉自己都要变成冰棍了。

于是,意识陡然中断,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哀悼……

第一章 芙蓉面

暖意袭来,我麻痹了许久的神经仿佛终于有了一丝知觉,胸中憋着的那口气一下子透了出来,于是,已经涣散的意识渐渐收拢起来,重新填满了昏昏沉沉的脑袋。

“噗!——”口中的秽物带着浓浓的血腥味一股脑儿倾盆而出,我依稀听见耳旁有一个略带惊喜的声音响起,“大夫,她醒了!你赶紧来瞧瞧!”

声音琅琅如玉,嗡嗡直响的耳鸣因为这天籁之音而骤然停止。我努力想要睁开眼,可是眼皮太过沉重,无论如何也使不上力。忽然,上眼睑猛地被人一扯,强光顿时冲撞双眼,一阵刺痛后,模糊的人影渐渐被倒映进来,蓬头利齿,鹤发鸡皮,是一个耆耋老者。

“呵呵,不光醒了,连高烧也退了。姑娘的命还真是大。”老者捋着须扭转头去,“茹公子,这人还救不救?”

“救!自然是要救的!”

“可是诊金上……这几日,我积攒了好些年的珍贵药材都被她给消耗干净了,茹公子你再不加诊金,老朽都要喝西北风……”他话还没说完,嗓音忽高,带着强烈的惊喜道,“这可是上等的好玉!茹公子这是给老朽?”

“这是我家传的宝物,充做诊金,应该够了吧?”

“够!够!我这就去煎药!”老者欢快地如同儿童,他一离开,其身后的一抹亮白便闯入我视野,涣散的视线好容易才聚焦在一处,一张笑脸绽放开来,宛若是夏季池旁溪畔正浪漫的芙蓉,笑似芙蓉,面更似芙蓉。

他突然就在床沿坐下,笑吟吟地看着我,轻轻地用毛巾替我擦拭嘴角,细致而小心,黑亮的眼珠子看起来动人心魄。“需要喝点水吗?”

我摇了摇头,脑子渐渐清醒过来,依稀还保留着那可怖的数秒记忆,“我……我这是活过来了吗?”

“是呵。姑娘命不该绝,从悬崖上摔下来,居然只是受了些轻伤,这烧一退,再调养个十数日就好了。”他的笑容看起来格外令人安心,我实在没想到自己居然能从空难中活过来,更不曾想到一醒来就遇上一个这样好看的男人,当真是我否极泰来了么?

只是为什么感觉有些古怪?这个念头一闪现,我便发现眼前男人穿着宽大的长袍,头发高高绾起,这间简陋的茅屋也和乡下的民居风格迥然,他和那个老者的对话……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他好像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

我不禁大骇,“这……我这是在哪里?”

男人说道:“这里是汉中之郊。”

“汉中?汉家发祥地的那个汉中?”我试探地问着,见他点点头,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了回去。如此看来,我并非到了一个独立的时空,而是穿越了。

穿越了!

这年头穿越事例实在不少,可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脑袋还是一下子就懵了。“那么,是你救了我?你又是谁?”

“他们都叫我茹公子。”他展眉一笑,算不上倾城,但却有些妖孽,“姑娘怎么会从悬崖上摔下来?幸好姑娘命大,正好摔在树下的泥沼里。”

我嗫嚅了两声,狠狠地皱起了眉:“不知为何,从前的事好像都不记得了。敢问茹公子,现在……是什么年份?”他既然以为我是从悬崖上摔下来的,倒也省了我编谎话。此时此刻,装失忆似乎是最好的选择。

茹公子也不知信不信,唇角向上撇道:“今年算是大周国元年吧!”

“周国?周武王?伐纣了吗?”我脱口而出,便觉得不对了。刚才茹公子已经提到了汉朝,又怎么可能是三千年前的西周、东周呢?

茹公子显然一愣,旋即掌不住地笑起来,笑声犹如清泉,收敛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姑娘真是有趣,好好养伤吧,伤若好些了,我就带你回大周的国都——长安。”

长安?不是西周东周,便只剩下南北朝时期以长安做国都的北周了。

我顿时心底一沉,大周元年,表示朝廷刚刚更替,身逢乱世,本来就够糟糕的。偏巧又是我最最不了解的南北朝,想要趋利避害,替自己找个最安全舒适的选择便成了难题。

“公子,我能不能不去长安?”我带着一点乞求似地望着他,尽管对北周史一无所知,但乱世京城必定是风暴中心,长安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不行!”茹公子回绝地很干脆,他替我擦完呕出的血,便顺势捏了捏我的下颌,“若不能见到姑娘完全康复,我心难安哪!只是我有事必须回长安,可能要委屈姑娘了。”

他认真的样子让我有些惴惴不安,瞧他的装束,应该是有身份的人,但又不是大富大贵,这样的人为了救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还把家传的宝玉也拱手让人?天下间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好心人?!“公子……就不怕我无法偿还公子恩情吗?”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很是妖娆,“那——你就用身子偿还吧!”好一会儿,没有等到我的反应,他又补了一句,“开玩笑的,姑娘不必当真。”这才抽离了温热的手,转身出门。

茹公子若真的是这样想,我反而放心了。但凡这世上,就没有不求回报的付出。他若没有所图,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救我?若不是贪图美色,想要占我便宜,那只怕就有更大的阴谋了。

 

第二章 酒做媒

在我刚刚可以勉强下床时,我就迫不及待地奔到水盆旁瞧自己,幸好,脸上几乎没有什么伤口,镜中的我,有些消瘦虚弱,可面孔还是那样熟悉、姣好。想想自己的确是命大,从万米高空坠下,居然表皮只是些扭伤,擦伤,最严重的就是胸腔受到挤压而有些内出血,

万幸经过那老者的调养已经好了大半。

“姑娘闭月羞花,用不着照了。”茹公子如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扭过头来,他已将一件湖蓝色的罩袍递至我手上。

我看得出来这件袍服的质地不菲,“公子这是给我的?”

茹公子歉然一笑,“此处太过偏僻,一直委屈姑娘穿着在下的旧衫,实在过意不去。这是在下从最有名的流芳制衣坊购来的,姑娘可喜欢?”

“公子这几日都不见身影,原来是到市集去为我买衣服了?”我摆出一副惊喜且感动的样子,忙不迭地接过衣裳。

茹公子调笑道:“可要在下为姑娘换上?”

我的心怦怦一跳,却并没想过拒绝,我斜睨了他一眼,含嗔笑道:“公子又不是第一次帮我换衣裳。”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穿着他的旧衫,想来我随身的牛仔裤和T恤早已经惨不忍睹,也看不出原样,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替我换衣的除了他还能有谁。

茹公子哈哈一笑,勾了勾我的鼻子,反倒退却了,“姑娘伤才刚刚好,要是我把持不住,可就糟了。姑娘快些换上吧,用过饭,咱们就得上路回长安了。”

我点点头,看来茹公子急着回长安。我才刚刚能下床,他就迫不及待地带着我上路了。

茹公子的确不算富庶。严格来说,应该是有些清贫的、已经没落的富家子弟。他用一支有些旧的金钗换了一辆骈驱的马车和干粮。想来我身上这件丝袍也是他典当旧物换来的。

从汉中去往长安不过是五百公里,若是坐火车十个小时就到了。可此时山路难行,路上又不太平,一路上走走停停,约摸十天才到长安。

茹公子找了一家还不错的客栈,要了一间客房,叮嘱我在房间里等他,就出门办事去了。

这一路行来,我和他都是住两间客房,今日忽而换成一间,我禁不住便要想他的潜在意思。此时,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他救了我的性命,在我身上花了这么多钱和心思,要拿回些什么本来就应该。况且他这一路对我也都以礼相待,并不是一个色中饿鬼,我对他并不排斥,所以就算夜里发生些什么,我心里头也挺坦然的。

只是,不知为何,我总隐隐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可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到后半夜的时候,茹公子才回来。

我已经上chuang睡了,迷糊中觉得有眸子在床前盯着我瞧。那眼光有些扎人,我蓦地睁开眼,茹公子已经对我展露笑颜,“吵醒你了?”

我往里头挪了些,给他腾出位置来,眼波流转,“公子的事情都办好了?”

“办妥了。”茹公子并没有顺势躺下,而是拉住我的手想要把我拽起来,“肚子饿了吧?要不先吃点东西?”

他竟然带了一些温热的酒菜回来。这些日子大多是靠干瘪难咽的饼子充饥,此时看到酒菜,只觉得是天下间最好的美味,忍不住就狼吞虎咽起来。

茹公子只是笑吟吟地看着我,直到我把盘子扫荡空旷后,才取了只杯子给我斟满了一杯水酒,“吃饱了吗?若是吃饱了,就喝点酒吧!”

我端起杯子,酒香扑鼻,惹人醉,“这酒闻起来挺浓烈的,公子是想要灌醉我吗?”

烛光下斜倚着桌几的茹公子妖娆得令人心动。我不禁轻轻地靠在他身上,指尖划过他无暇如玉的面庞,滑入他的后颈。

茹公子轻轻一颤,拉起我的手,笑道:“人常言,酒为色做媒。这样美妙的夜晚,如何能少了酒助兴呢?姑娘,千金难买片刻春xiao,快些饮下这杯酒,咱们……的戏才好开始唱呢。”

我假意啐了一口,正准备仰头喝下,忽然,我的脑部猛地一抖,隐约间接受到一股异样的电波信号,血压高于基线,皮温高于基线,皮电阻高于基线……这些信号是?我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右手,此时正被茹公子紧紧握着,刚才的这些信号都是来自于他的手掌心?也就是说他刚才在说谎?他说了什么谎言?

我心中警铃大作,脸上却只能隐忍着,眼见他双目锁定手中的酒杯,我抽身出来,反握住他的手腕,故作妩媚道:“公子,这真的是水酒吗?不会放了些什么,要害人家吧?”

“哈哈!姑娘真有趣。”茹公子眉间稍动,凑了上来,对着我的脖子轻轻呵气,“我在里头放了些春药,姑娘敢不敢饮?”

手腕处的脉搏速度正在加快,我心怦怦直跳,这杯酒只怕真的有问题。我按捺住紧张,嗔道:“公子怎么有这样的嗜好,我才不喝呢!”趁势想要把这杯酒倒了,杯子才轻轻一斜,就被茹公子把持住,“逗你玩的呢!乖!快些喝了,我抱你到床上去!”

他的催促加剧了我的恐惧,他那殷殷的眼神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这杯酒想要不喝只怕是不行了。我娇嗔地推了他一把,“谁要你抱呀!”暗自一咬牙,一仰脖把那杯酒倒入口中,起身走向床边,抛给他一个背影。便在这短短的一秒间,把酒都吐入了袖管中。

趁着夜里瞧不分明,我已经卧倒在床榻上,笑靥如花地看着茹公子,心里头的害怕却无处排泄,更不知眼前这男人究竟想做什么。

茹公子满意地看着桌几上空空的酒杯,烛火照映下的笑容看起来就像是一把尖利的刀子。我忽然间想通为何会觉得不对劲了。

自始至终他都只是疏远地喊我一声姑娘,就算我真的“失忆”了,他若真对我有兴趣,也该取个昵称才对。

他根本就不是贪图我的身体。

一股麻麻的感觉从舌底升起,他站在床边,眼睁睁地看着我抱住火辣辣的喉咙,唇角浮现出一抹冷笑。

我的视线开始飘忽,整张嘴都已经麻了,“你……到底……给我喝的什么?”

只是在喉间过一道就有如此效力,倘若全部喝下——后果实在不堪设想。

他温热的手抚mo着我的脸颊,“涅槃酒。从今往后,你就能忘却所有的烦忧,不能言,不能听,永远笑呵呵地对待所有人。”

我打了个寒战,“你要把我变傻子……为何?为何?”我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脑袋变得沉沉的,昏昏欲睡。

茹公子嘴角的笑容已然冷却,“为何?谁让你生了这样一副脸?……”

在我合上眼的时候,隐约瞧见他反转头去,对着背后喊了一声“将军……”

第三章 宿月斋

再度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简陋禅房里。房间里悬挂着一个大大的“佛”字,但所有的窗子都被人用木条封死,唯一的门也从外边落了锁。

每到正午的时候,会有一个光头的小尼姑进来送饭和打扫。我曾经试图同那小尼姑搭讪,可费了许多心思才发现那小尼姑居然是个哑巴。

我身上已经换了一件衣服,几重上等绫罗,处处坠以金丝串成的珍珠,这样贵重的服饰,绝非茹公子那样的落魄贵族能够当来的。

他这究竟是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