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没有爱过轩辕千灏,可我带着宝宝来澧都城的初衷毕竟是来找轩辕千灏,我曾经想带着宝宝跟他过一辈子的心意也是真的。

轩辕千灏从一个至爱我的男人突然间忘了我,忘了宝宝,变得陌生不已,甚至在摘香楼让我亲眼看到他跟别的女人上床,我的心,是真的受伤了。

受了伤害的心,需要轩辕千灏的歉意,因为这样,我有个不与他计较的理由。

以轩辕千灏的绝顶聪明,他也一定明白,他为何向我道赚。

他是为他忘了我,为他与耿素红订了婚而向我致赚,至于他跟别的女人上床,我想,轩辕千灏不会认为他这点有错。

轩辕千灏的变化,我是难过的,现在,向来高傲的他当着好几个人的面向我道赚,我的自尊得到深深的满足。

凝视着轩辕千灏俊美粗犷的面庞,我发现,我已经原谅了轩辕千灏的所作所为,对他,我只有理解,理解他为了江山帝位,不择手段的心。

可怜的是耿素红,她以为轩辕千灏为她做了什么,实则不然,我清楚轩辕千灏的为人,他让南宫飞云救耿刑天表面上是为了耿素红,其实是为了他自己的野心,耿刑天若死了,对轩辕千灏来说,就少了一个篡谋皇位最好的帮手。

轩辕千灏不动声色地回视着我,他漆黑深深的鹰眸闪动了几许波光,眸中的颤动泄露了他不安的心思。

我不知道轩辕千灏现在在想什么,可我知道,在这一刻,轩辕千灏彻底失去了我,我跟他,连朋友都没的做。

一直愣坐在椅子上不敢出声的耿素红豁地站起身,快步走到轩辕千灏身边,问出心中的疑虑,“灏哥,你为什么向马涵姑娘道歉?你做错了什么事?”

轩辕千灏瞟一眼一头雾水的耿素红,他沉声说道,“这事你不需要知道。”

“我是你的未婚妻,你岂能有事瞒我?”耿素红不悦地板起小脸。

轩辕千灏瞳眸中闪过一抹不奈烦,他一向讨厌女人斯底竭里,可见耿素红苍白的脸色,他又压下怒火,沉声询问,“素红,你的脸色怎么这么苍白?”

耿素红伸手指了指南宫飞云,“被他所伤。”

“你打伤了素红?”轩辕千灏这话是对南宫飞云说的,在轩辕千灏幽深似海的眸子中,聚满无边的深邃,让人臆测不到他的心思。

南宫飞云没有解释。

我缓缓启唇,“飞云没有伤她。”

“我要南宫飞云自己说。”轩辕千灏眼里升起几分怒焰。

耿素红暗喜轩辕千灏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可我却觉得轩辕千灏这是在报复,南宫飞云让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向我道赚,他也要借耿素红的伤势,下了南宫飞云的面子。

看耿素红满脸欢喜,认为轩辕千灏在乎他的模样,我替他感到悲哀。若轩辕千灏真这么在乎你,又岂会不问你伤得重不重。

“我有没有伤耿素红,涵已经替我说过了。无需再说第二次。”南宫飞云从椅子上站起身,他清淡若水的瞳眸直望进轩辕千灏眼底,“若你想借题发挥,请直说,无需拐弯抹角。”

轩辕千灏霸气凛然的剑眉扬了扬,似乎不意外南宫飞云猜得到他的心思,轩辕千灏的视线在耿素红身上溜了一圈,又折回南宫飞云身上,似在评估南宫飞云的份量。

此人深不可测,若是留为己用,必然能助自己成就江山霸业。

这是轩辕千灏得到的结论。

“我已经向马涵姑娘致过歉,南宫兄当履行自己的承诺。”轩辕千灏话题一转,不在绕在耿素红的伤势上,任何东西,都不能与他的野心霸业所比拟,要笼络南宫飞云的心,又岂能在小事上作文章?

“我答应过的事,自会做到。”南宫飞云轻颔个首,率先朝盟主耿刑天所居住的泽运居走去,我与轩辕千灏、管事顾全、耿素红随后跟上。

卷二江湖风云031告白

在盟主府内七拐八弯,走入泽云居,入目的是一幢三层楼的住宅建筑,其屋顶铺了彩色鳞瓦并以陶塑的怪兽、翘起的屋角作装饰,屋檐上的角櫞向上高高翘起,大有傲视群雄的味道。

让我讶异的是,宅门上方的匾额空空如也,四方巨大的匾额上头并没有题字。

五字匾额,说真的,我马涵来古代这么久,还真是头一次见着。

泽云居的院落很宽敞,院中除了一幢独楼,就只在楼前栽种了一横排大树,大树共五株,树的主干皆直伸树梢,其树主干伸展出的小枝干虽然略粗,但与枝干相比,仍未显不足道,整体看来,这无助大树枝叶繁茂,笔直的主树干给人很精神的感觉。

五株大树的枝干奇粗,展出的枝桠又极小,真是有味道又特别。

走过树旁时,我不禁多瞄了几眼那五株大树。

泽云居,貌似有些奇怪,怪在哪,我又说不上。

我与南宫飞云一行人走入泽云居独楼,来到盟主府耿刑天的厢房内,见耿刑天虚弱地躺在床上,他虚弱到发青的面色使得平素威严的面容看起来苍老颓废了很多。

在耿刑天的床边,站着几名垂头丧气的大夫以及待命的婢女。

“爹,您还好吗?”莆进门,耿素红就焦急地直奔耿刑天床沿,她英气的眉宇间尽是担忧。

耿刑天从床沿坐起身,见南宫飞云也来了,他深窘的老眼一亮,一抹希望之光自他沧桑的眸底升起。

掩饰起急切的情绪,耿刑天捂胸难过地回耿素红的话,“爹没…没事…咳咳…咳咳咳…”

话未说完,耿刑天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声越咳越猛,大有止不住的趋势。

“南宫公子!”耿素红跑到南宫飞云身边,心急地想拉住南宫飞云的手臂,让南宫飞云替耿刑天诊治,南宫飞云在耿素红触到他之前,不着很痕迹地闪开,注意到这个细节,我明白飞云不喜欢别人碰他。

不过,飞云有时候还会主动碰我,我对飞云来说,是特别的,想到此,我窃喜地勾起唇角。

没触到南宫飞云,耿素红脸色僵了下,他有些尴尬地说道,“请公子快为我爹诊断。”

南宫飞云不理会耿素红,他禁自走向床沿,坐在床边事先准备好的椅子上,南宫飞云似乎点了耿刑天身上的几处穴道,原本剧咳不止的耿刑天停止了咳嗽,耿刑天顺了顺气息,原本梗塞的心头舒畅了不少。

“之前盟主咳嗽,我等怎么着也无法替盟主止咳,想不到南宫公子医术如此出神入化…”一旁先前替耿刑天看过诊的几名大夫忍不住夸赞。

“你们这些庸医,怎么跟药王传人相比!”耿素红低嗤道,“还赖在这里干嘛?赶快滚出盟主府!”

“药王传人?这位南宫公子是药王郭仲秉的传人?”几名大夫看直了眼。

南宫飞云唇角勾起一丝淡笑,并不承认,也不否认。名利之于他而言,毫无意义。

“看什么看?还不快滚?”耿素红朝哪几名大夫大吼。

“是,是是…”几名大夫连滚带爬地走出厢房。

耿刑天因中毒而泛青的面容沉下几分,“素儿,女儿家,岂可对人大呼小叫?别叫人看了笑话。”

“爹…女儿就这副脾气!”耿素红颇有微词地娇嗔一声,她水灵的眼瞥向站在一旁的轩辕千灏,“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想,灏哥不会介意的。灏哥,你说是不?”

轩辕千灏无所谓地搭腔,“我是不介意。”

话虽如此,一抹讥诮自轩辕千灏霸气深邃的眸底一闪而过,轩辕千灏在心中补上一句:一个泼妇的行为,我自不会放在眼里,能让我在意的,只是轩辕国的万里江山!

心中如是想,轩辕千灏锐利的鹰眸却莫名地瞟向我,见我唇红齿白,娇容绝世,举止从容淡定的模样,一股浅浅的涟漪自他心中缓缓扩散开来。

轩辕千灏心中明白,并非我绝色的相貌吸引他,美人,他见得太多了,吸引他的是我身上的某种特质。轩辕千灏自己也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

我并不知道轩辕千灏心中的想法,察觉到轩辕千灏正盯着我瞧,我向他微微点头示意。轩辕千灏别开视线,并不领情。

对于耿素红的刁蛮,耿刑天不赞同地摇摇头,“素儿,即使你的未婚夫婿不介意你的脾气,你也该自己收敛点!”

“爹!女儿知道了!”耿素红不耐烦地提醒,“您的病要紧。”

“嗯,”微吭声气,耿刑天撩起袖子,路出有些精瘦的手腕,南宫飞云伸手搭上耿刑天腕间,以二指扣上耿刑天的脉门,神色淡然地诊脉。

耿刑天的心紧张的就在了一起,等南宫飞云把完脉,耿刑天小心翼翼地询问,“南宫公子,本座是中了何毒?”

“盟主脸色泛青,是不是咳嗽难止,可见体内气血不畅。毒发时,盟主可有觉得口干舌燥,全身抽痛不已?”

“对对,一切症状就如南宫公子所言。”耿刑天连连点头。心中却不以为然,这些症状,之前几位大夫陡峭出来了,只是没瞧出是何种毒物。南宫飞云没道出自己中了何毒,是不是也没诊出来?

这么一想,耿刑天神色晦暗了几分,只是他面色泛青,外人瞧不出来。

南宫飞云如画的俊眉微微蹙起,接着补充,“刚才提盟主探脉时,我发现盟主的脉象时急时缓,体内有股真气与毒物相抗衡。盟主事先已经自行运过功,想将毒物排出体外,岂知,毒性太强,非但没把毒排出身体,毒液反而随着真气的运行在瞬间走遍了全身。”

说这话时,南宫飞云不时询问的语气,而是肯定的,这下,耿刑天信服了南宫飞云,暗自运功逼毒的事,耿刑天没跟人说过,南宫飞云确诊断了出来,其他几个医术出名的大夫居然丝毫不知,还以为是中度过深的原故。

耿刑天慌了心神,“南宫公子说的很对,不知道本座身上的毒如何解除?”

“盟主所中的毒极为罕见,是西域一种名为‘赫蛤雅’的毒物。赫蛤是西域阴冷地带的一种毒蝎,取赫蛤体内的毒液加七种毒草提炼毒液晒干,制成粉,称之为‘赫蛤雅’。赫蛤雅一般是从人体的伤口与鼻腔湛入血液,若是不小心中了此毒,当以十六种药材配以药引煎熬服用,即可解毒。”

耿刑天松了口气,“有药可解就好。”

耿素红紧绷的神经也稍稍松懈,“南宫公子医术超凡过人,我爹中的毒,就靠南宫公子了。”

“言之过早。”南宫飞云摇了摇头,“十六种药材极为珍贵,我相信盟主府有能力配全,但这最后一味药引是要取千山雪莲的新鲜汁液,此药引恐怕很难找到。况且,盟主中的毒已湛入心肺,两日之内,即会丧命。事实上,若非盟主内力深厚,早已丧命中毒之时。”

听南宫飞云这么说,耿刑天脸色胚变,耿素红嘤嘤哭泣起来,“南宫公子,你要救救我爹!”

轩辕千灏也插话,“南宫兄,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作为大夫,我只能对症下药,若能对症而无药,只是枉然。”南宫飞云走到房间内的一张书桌前,提笔写下了十六位药材的药名,他将药方递给轩辕千灏,“按药方将药材配齐,加三碗井水煎熬,三碗水熬成一碗,照三餐给盟主服用。此药治标不治本,只能对盟主体内的毒素稍稍镇压,若想药到病除,必须有天山雪莲的汁液作药引。”

耿刑天颓然地靠在床沿说不出话来,他猛喘着粗气,眼里满是不甘,心中凄凉暗忖:未展宏图霸业,岂能死于非命?不甘心,不甘心呐!

轩辕千灏皱起了眉头,“据我所知,天山雪莲生长在天山之巅,且数量极少,一株雪莲已是千金难寻,若是要取雪莲的新鲜汁液,莫说能不能寻到天山雪莲,就是从这里到达天山,来回的路程起码也要一个月的时间,盟主只剩两天性命,岂不是必死无疑?”

南宫飞云眉宇间蕴起淡淡的惋惜,“本来新鲜的雪莲汁液,我年前曾取得,奈何三个月前已用于一个病患身上。如今,盟主的药少了药引,有药方,只得暂时压抑盟主体内的毒性,加之我可以替盟主用针灸加以活络血脉,能延长盟主的性命。”

“能延长多久?”耿刑天眼里盈起希冀。

南宫飞云答,“最多二十五天。”

“二十五天?去天山来回,最少也要一个月…”完了完了,耿刑天面如死灰。

轩辕千灏出声安慰,“盟主,我会命人快马加鞭赶去天山,另外,再派人放出风声,高价收购雪莲汁液。如此双管齐下,相信总会寻到药引。盟主不必过于忧虑。至于这治标的十六味药材,我相信南宫兄这有吧?”

南宫飞云微颔首。

“那很好,这十六味药就从南宫兄这购入。”轩辕千灏下了决定。

盟主耿刑天无奈地点点头,“也只好这样了。”

“灏哥,你一定要想办法救救我爹!”耿素红伤心地哭倒在轩辕千灏怀里,轩辕千灏高大的身躯僵了下,他没有推开耿素红,反而轻轻拍了拍耿素红的后背,“我会的。”

“不知南宫兄这十六味药材要多少银子?”轩辕千灏转言问南宫飞云。

“黄金一万两。”

南宫飞云清淡逸出出尘的嗓音才落,耿素红尖叫起来,“黄金一万两?!”

明显的,耿素红嫌贵。

轩辕千灏低首怒视耿素红一眼,耿素红缩了缩脖子,识相地闭嘴。

“耿姑娘若闲不值,药材可向别处寻购。”南宫飞云不温不火,嗓音仍是一贯的淡然若水。

“南宫兄说笑了,盟主府岂会嫌贵。”轩辕千灏唇角勾起一抹客套的笑痕,“一会儿,我便命人将药钱送去南宫兄居住的院落。”

“那不打搅盟主歇息了。”南宫飞云点个头,拉着我的小手朝门外走。

刚出房门,房中便传来耿素红不满的声音,“灏哥,药房我看过了,其中几味药材,我们府上就有,万两黄金的价格实在太过昂贵…”

轩辕千灏冷斥一声,“你懂什么?要单上的十余味药材,我有把握寻到,可有三味,乃千金难求,四处寻药,必然消耗不少时日,岂能为了区区万两黄金,耽误盟主的治疗?”

轩辕千灏说的有道理,耿素红不再做声了,盟主耿刑天无力地挥挥手,“素儿,一切听千灏的,不可胡闹。为父想休息了,你们先退下吧。”

“是,爹。”耿素红似乎一下子懂事了很多,她难得温顺地点了点头。

“盟主多加休息。”轩辕千灏朝耿刑天寒暄一声,与耿素红一齐离开耿刑天的卧房。

我与南宫飞云回到暂居的迎风小筑,一同走在曲径蜿蜒的人工石子小道上,感觉夜风袭袭,徐徐的清风拂身而过,带点些许凉意,也有些许舒畅。院中花圃内的万千花儿随风摇曳,尽情地摆舞着纤细的茎儿,摇摆出妖冶的舞姿,风儿吹过树梢,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使人感觉有些萧瑟。

天上的弯月清明,银白的月光倾洒着大地,使大地仿佛覆上了一层银白,无数的星星眨着眼儿,星辰闪闪,星光动人,别有一番静谧风情。

行至院中的小亭边时,我与南宫飞云双双停下脚步。

我抬头仰望着满天的星辰,启唇赞叹,“今晚的夜色很柔美。”

“明天,又会是晴朗的一天。”飞云淡声接话,他好听的声音飘散在风里,我转头看着南宫飞云,月色下的他一袭白衣,衣摆随风飘然,使她看起来犹如与月光合为一体,绝美无暇,干净得不染纤尘!

盯着南宫飞云俊美如画的面庞,我几乎看痴了眼,南宫飞云似乎已经习惯我的眸光,他并未躲闪,反而唇角上挂上一丝淡淡的笑容,笑容清淡如风,雅而温和。

不知盯着南宫飞云多久,南宫飞云温柔地出声,“眼眸眨也不眨,不累么?”

我回过神,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你这么帅,看着你,怎么会累?”突然觉得,就算这么瞧着南宫飞云一辈子,我也愿意。

一辈子?我被心中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轻轻品味着这三个字,跟南宫飞云过一生,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南宫飞云翛然想起宝宝曾说过,我喜欢帅哥的事,他不自觉地伸手抚了抚左颊上的伤疤,“涵,我只不过是一个破了相的男人,甚至左脚微跛,你也觉得帅?”

我微微一笑,纤手抚上南宫飞云绝帅的面庞,以中指的指腹轻轻磨砂着南宫飞云左颊上那两道并不算淡的伤疤,“其实,说实在的,我这个人喜欢欣赏美好的事物,其中包括帅哥与美女,长相好看的人,看起来赏心悦目,和乐而不欣赏之?我是女人,自然,异性更能吸引我一些。”

南宫飞云微微变了脸色,不等他自卑,我又说道,“虽然,你的脸上有两道伤痕,可世俗的痕迹,无法抹灭你出尘的气质。你的左脚跛了,你走路的姿势,恍若踏风而行,腾云而飞,身影清逸如风。在我心里,不知你的身体是完美的,就连你的心,也没好到宛若天上的月亮般,让我触手难及,觉得自惭形秽!”

“涵…”一抹感动蓄上南宫飞云幽深的瞳眸,在他美丽的瞳仁中,不再淡泊一片,而是盈满了浓浓的深情。

能让南宫飞云这样一个神仙般的男人为我动情,我马涵何其有幸!

我回视着南宫飞云真诚无伪的眸子,“千万别自卑好吗?我知道,你从来无欲无求,淡若清风,跟你认识这么久,从未见过你介意你脸上的疤痕,自从你听到宝宝无意间提起我喜欢帅哥后,几次,我见你不着痕迹地抚你颊上的疤,难道,我的个人喜好,对你来说,就真的那么重要吗?”

“重要!怎能不重要!”南宫飞云猛地将我拥入怀,他的气息有些动荡不稳,轻喃着在我耳边说道,“涵,知道么?不知何时,你已经驻进了我的心,也许是从我第一眼见到你起,也许是之后几次,可当我发现心中有你的存在时,我很迷茫,不承认心中所想,当我越是想将你从心中赶离,你的倩影却进入我心中的最深处!我知道,我再也无法将你从心中赶离。”

绵绵的情话,温存的告白在我耳畔想起,南宫飞云温热的鼻息喷洒在我耳际,他的语调是那么温柔,嗓音是那么好听,带着无限的深情,深深撼动了我的心。

卷二江湖风云032娶我

我眸中浮现隐隐的泪花,“飞云…”

哽声低喃,我不知如何表达我此刻激动的心情。

如清泉般晶莹的泪水自我洁白的面颊缓缓滑下,南宫飞云低首,怜悯地吻去我脸上清莹的泪滴,他眼中的深情是那么浓烈,他的吻是那么温柔…

这样一个柔情似水、淡若清风的男子,我怎么能放得开怀呀!

我唇角勾起一丝缓缓的微笑,玉臂环上南宫飞云的颈项,踮起脚尖,樱唇微启,我热切地回吻着南宫飞云。

没料到我会主动回吻他,南宫飞云愣怔了一下,很快,他眼里闪过一抹狂喜,薄唇吮住我樱嫩的绛唇,与我深深地唇舌交缠…

飞云的唇有点凉,他的舌头温热,与他接吻的感觉很舒服,宛若有股绵绵的清风萦绕在我周身,给我无尽怅然的感觉。

我注意到,飞云淡如平湖秋月的眸子中蓄满浓浓的火焰,瞧得出,他亦深深地陷入我柔情的深吻里。

我与南宫飞云吻得难舍难分,痴痴缠缠…不知吻了多久,当我与南宫飞云双方都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才不舍地分开。

娇躯轻颤,我紧紧地环着南宫飞云清瘦的腰身,仿若拥着飞云对我的无尽爱恋。

南宫飞云一手搂着我纤细的柳腰,一手轻轻抚顺着我及腰的黑色青丝,就像丈夫为妻子梳发般,动作温柔而自然。

娇小的我,依靠在南宫飞云结实精瘦的怀里,显得那么和谐自然,似乎,飞云的怀抱本该就是我停泊的港湾。

时间仿佛在这一瞬停止,夜色静谧怡人,我与南宫飞云月下相拥,谱出一幕浪漫情怀。

静静相拥一会儿,想起泽运居的环境,我出声请问,“飞云,你有没有觉得泽运居的环境很奇怪?”

南宫飞云晴朗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嗯,怪在院中的五株大树及无字匾额。”

“你也觉得奇怪?”我讶异地抬头看着南宫飞云绝色如画的俊颜,“泽运居中的五株大树呈一字形横栽在府宅前,且五株大树的树干又粗又直,旁展的小枝丫却细的可以,五棵树全都这样,我想,这不是巧合,而是蓄意找来这样结构的树。还有,府宅的门匾上居然没有题字,真是太奇怪了!”

“想不到涵观察得这么细微。”南宫飞云淡然一笑,“泽运居这样的布局环境自然不是巧合,涵觉得盟主耿刑天为何这么做?”

我细思了下,“耿刑天身为武林盟主已有二十年,站在江湖的顶峰,他未必不想成为万万人之上的至尊!”脑中突然灵感一乍,我恍然,“我明白了,五株树,树的主干粗,代表一字,天下第一人者,自然是万万人之上的帝王。而树的枝丫细表示耿刑天的实力上不足以推翻朝廷,五株树连成一排又成横‘一’形,说明耿刑天野心不小,想登上至尊宝座!解释出了五株树的名堂,那无字匾额就好会意了,我估计耿刑天想在那方巨大华丽的匾额上写‘九五至尊’四个字,可惜,他没有这个份量,也没有这个胆量,又不甘心写其他字,所以,他干脆让匾额空着,等哪天他当了皇帝,再题写不迟。”

南宫飞云有些意外地看着我,“涵,你的聪颖,超出我的想象之外。”

我凝视着南宫飞云深邃淡然的眸子,“我再聪明,也不如你。你不是早就理会出泽运居环境的喻意了吗?你没直接告诉我,只是想看看我能不能说中罢了。”

南宫飞云没有否认,就代表默认。

我又说道,“飞云,泽运居环境意喻主人耿刑天的野心,我能猜中,不知泽运居里有没有布置特殊的阵法机关?”

“阵法机关到没有,在耿刑天的床底下有条暗道直通盟主府外。”

这次换我意外了,“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要知道,连盟主床底下有暗道都知道,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无意间得知的。”

我微眯起眼,“我突然怀疑,你该不是把盟主府的环境摸了个透吧?”

南宫飞云眸中划过一丝意外,下一秒,他如画的面容蕴上浅浅的笑意,“涵为什么会这样认为?”

“就凭你这样问我,我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我不明白,你把盟主府的环境摸透干吗?”

“为了你。”南宫飞云眼中蓄着水漾般的温柔。

原来飞云是为了我的安全,我自以为是的想着,唇角蕴上了淡淡的笑痕。

“飞云,我不明白,为何天下有权有势的男人,全想着皇帝的宝座?轩辕千灏如此,慕容翊如此,就连盟主耿刑天也如此。有野心的人,不知还有多少是我所不知道的。”我将自己白净的小脸贴靠在南宫飞云平坦结实的胸膛,感慨叹息着。

“因为他们是男人。男人喜欢掌控天下,掌控一切的感觉。”

“那你呢?”

“我只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