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背后有了支撑,阿秀不再像只虾米一样总弓着背,她活动了下肩膀朝我看了眼:“听口音你是本地人吧?”

“汶头村的。”

“那个地方啊…”她皱了皱眉:“听说前阵子阎王井那儿出过事,好像还有谁涉嫌谋杀给逮起来了。”

“我也听说了。”

“你是在外地读书么,回来过暑假?”

“对。”

“出去了也就别再回来了。这儿地方小,人少又闭塞,前两年我就一直都在跟我公爹说,这几年钱存得也差不多了,不如离开这里去大点的城市租个店面,总比老窝在这里一辈子要好。他不听,总觉得这里生意做熟了,去别处难做。现在可好了吧,弄成这个样子…”

“是生意上出什么问题了么?我看你们大白天的铺子门都紧闭着。”

这问题令她迟疑片刻,随后将手里的孩子抱了抱紧,她朝我重重叹了口气:“其实是撞邪了。”

第87章 红头四

四.

老李家的修车行在罗庄镇开了有二十多年了,生意虽然说不上很好,但一直也都没有断过客源。尤其近两年,店铺外经常是停了三四辆以上的车,等着清洗或者修理。不过由于是靠近山区,所以经常来往的都是些货车,因此主要以这些顾客为主。那个时候,阿秀就隐隐觉得有点隐患,因为修车行地处十字路边缘,店门口若停着一辆以上比较大的货车,转弯处视野就会受到阻碍,而且路口只有直行灯没有转弯灯,所以转弯时若路经司机不太注意,很容易出事。

有一次就差点撞到住在这儿附近的一个女人,于是那女人只要经过店门口,就会跟阿秀反复说这件事,还威胁说不解决问题的话,就要去告他们妨碍交通。

但几次阿秀跟她丈夫和公爹提起这事,他俩都不怎么在意,一个是这种事情他们管不了,周围没有更宽阔的地方停车,总不能为了这点事,或者为了一个女人喋喋不休的抱怨,就不去做货车司机们的生意。二来,虽然有安全隐患,但这么些年来从来没有真的发生过什么大问题,偶尔有个擦擦碰碰的,倒是等于在给自家店铺拉生意。

“人么,只要自己注意点儿,总归不会有什么事儿的。”这是老李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所以每次阿秀说归说,他们听归听,从来也没采取过什么改善的行为。

但常言说得好,越是怕什么,就越是会来什么。

就在老李父子满心以为根本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出现的时候,一场灾难不期而至,令他们的生意乃至生活,此后一落千丈。

那是去年12月22日的傍晚。

为什么时间记得那么清楚,因为那天是冬至。由于日子特殊,所以修车行生意反而比往常好一点,因为跑运输的司机都有一套讲究,比如冬至这样的日子,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夜里出车,因为这天是鬼门开,怕路上遇到些什么不干净的,引来意外。

出门在外不就最怕发生意外么。

因此不少司机到了镇上后就找个旅馆住下了,有的则会干脆把车送到修车行做一下保养,所以这一天李家车行里是格外忙碌,又因为楠楠还小,阿秀整天要照顾着,所以也不太能帮着铺子里搭把手。

说到这里的时候,阿秀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要是那天我抽空看着点,也许什么事都没有了,偏偏那天我又带着楠楠出门去了,因为冬至么…想着反正也帮不了铺子里什么忙,干脆跑了趟菜市场,想去买点新鲜的虾包饺子…”

阿秀没生孩子前有个习惯,会每次在有货车来的时候,在那些容易遮挡视野的地方,用比较显眼的东西做个记号,这样来来往往的车或者行人见到了,起码会稍微留个身,脚底下注意一下。但自从生了孩子以后,就无暇去这么弄了。

原本冬至那天,她看到店门口停了五六两货车,甚至还有一辆6吨以上的中型卡车,就感到有些担心,但看看两个男人忙得连口水都顾不上喝,而且那天路上车少人更少,也就没有说什么,又被楠楠缠着一直嚷嚷要吃虾肉饺子,所以很快就把这茬儿给忘了。

谁知买完菜回到家,可把她惊呆了,因为看到自家修车行门口围着好多人,还有警车和救护车。

赶紧拨开人群往里冲进去,那时阿秀还以为是自己家的人出了什么事。

但等到了被警察拦出来的那片空地后,她一眼见到,原来出事的是个至多不超过十岁的小女孩。

瘦瘦小小,穿着套雪白的,一看就是刚刚换上的簇新运动衫。

这么干净的颜色,半身被血染得通红,夜色下看来触目惊心。

更可怜的是,这小女孩半个身体被碾压得几乎全都同地面紧贴在了一起,惨得叫人完全无法直视。

很显然,她是被一辆吨位挺大的货车给碾压的。

但肇事车和司机早已不见踪影,而原本停满了车子的店铺门前,也空荡荡只剩下两辆小汽车,其它货车全都不见了,想来是怕惹事上身,所以趁着警车没到时全都离开了。

听围观的人悄悄议论,这女孩被发现的时候还是有口气的,嘴里吐着血沫子,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周围的人。但最终没能挨到救护车来,就断了气。

那些人还说,冬至的时候就不该穿着白衣服出门啊,这么小的孩子穿着一整套白衣服,冬至夜在路上瞎转悠,鬼不找她找谁?

而就在他们这么喋喋不休地在车祸现场这么你一言我一语时,一个女人披头散发疯了似地冲过人群,一把推开试图阻挡住她的警察,扑到女孩尸体前抱住她的头嚎啕大哭。

哭得一时没有任何人敢上去拉她或者劝她。

后来总算是警察最先反应了过来,上去合力把她从尸体边拉开。但费了半天劲,却又被她挣扎着冲了回去,然后整个人扑在她女儿的血里,伸着血淋淋的手指向李家的修车铺,厉声道:“就是这家店!警察同志!就是这家店害死了我的女儿!我要他们血债血偿!血债血偿!!”

学着那女人说话的样子时,阿秀的脸都白了。

不知是过于投入,还是当时的情形对她影响过于深刻,她目不转睛看着我,神情看起来有些扭曲:“你不知道我当时看了有多怕,因为她就是那个曾经差点在我家店门前被车撞,所以经常都来投诉我家门口停车问题的那个女人。”

“是她?”我亦有些吃惊,完全没想到事情居然会这么巧。

“是的。”她苦笑,低头再次将她女儿抱了抱紧:“我真的没想到她的女儿竟然会在我家店门口被车压死,更没想到这个女人会有多可怕,简直比鬼还可怕…”

第88章 红头五

五.

那个女人名叫白婕。

原是住在北京的,两年前跟她母亲一起搬到了罗庄镇,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就住在离修车行不远一处有着三十年岁龄的老公房里。

似乎从来没见她工作过,但一直都不缺钱花,因此一度有传闻说她是被人包养着,因为见不得光,所以只能悄悄隐居在这样一个小地方。但仅仅只是传闻而已,阿秀觉得并不太可信,因为说到包养,似乎没有哪个有钱的男人会把自己情人金屋藏娇在这样一个穷地方。也没有哪个跟着有钱男人的女人,会愿意屈居在一个连高档点的衣服和化妆品都买不到的地方。

不过女人长得委实挺漂亮,瘦高的个子,终日穿着长长的棉布裙子或者棉布衣裤,长长的波浪卷发配着大眼睛和白皮肤,如果不是眼角皱纹稍稍暴露了她的年龄,乍一看至多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

不过事实上有四十多岁了,跟她妈妈住在那栋楼里,平时很少出门,也很少跟别人接触。每次跟人说话总是行色匆匆,所以虽然住了已有两年,别说阿秀,就连住在她同一楼的邻居,对她们母女也都印象不深,甚至都不清楚白婕还有个女儿。

所以当白婕的女儿被车压死的消息传开后,周围人都很吃惊。

但谁也不敢因此去她家里探望和安慰她,因为这件意外的发生让白婕看起来就好像疯了。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完全不同于以往,如此疯狂又极端的一副模样,整天头发不梳衣服不换,在李家店铺门前大哭大闹,即便李家找来警察,也没法劝说她停止。

不过痛失骨肉,人变得这样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当时很多人都跟阿秀以及李家父子说,多少准备点钱,好声好气地给人家送去赔个不是,就算不是你们的责任,但车子当时是停在你们店门口的,人也是死在那里的,或多或少总有点脱不开的关系。

可是老李不愿意。

他那时非常生气地反驳这些人,道:凭什么说是我们店的关系?要说是因为货车影响了转弯道上司机的视线,导致了车祸,那我倒也认了。但那孩子明明是在货车倒车离开的时候被碾的,都是那个司机的责任,为什么反而都要怪在我们店的头上,要我们去拿钱赔罪呢?况且好端端的,你一个十岁大的孩子,连这点危险性都看不出来,非要在货车倒车的时候跑到人家车屁股后面去,听见倒车的警报音也不跑开,那真是脑子里都在想些啥呢??

“那么原因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查出来没?”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插嘴问了句。

阿秀摇摇头:“没有。但就像公爹刚才说的,货车倒车时都会开倒车提醒的警报音,即使没开,发动机那么大的响动,对于一个十岁大的孩子应该不会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就是一只小狗小猫,听见那种动静也早跑得远远的了,可是那孩子没跑开,所以发生了那样一起惨祸,简直是…晴天霹雳一样。”

“那交警怎么说?”

“交警说,这一带都没装监控,所以当时到底怎么回事,谁都没办法讲清楚。但看车祸的现场,确实是跟我家店没什么关系的。”

“既然交警也这么说了,为什么别人还要你们到白婕家赔钱和赔罪去呢?”我有些费解。

阿秀再次苦笑了声:“说起来也真想活见了鬼一样,就因为曾经差点在我们店门口被车撞,所以她一口咬定,她女儿的死一定跟我们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关,而那个碾压了她女儿的司机,不过是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事故中间接的杀人工具,所以责任全在我们店,我们店是杀她女儿的凶手。”

“原来她是这么理解的…难道不能沟通一下么?”

“沟通?怎么沟通?”抽完了烟重新回到屋里,老李一边仔细将铁门锁上,一边因为我的话而咕哝了一句。“妹子你真是看的人太少了,其实就是因为没有道路监控,所以一直找不到肇事司机来承担责任,所以现在她能诬陷一个是一个。说白了,为了钱咯。”

不知道是不是打击过深无法自拔,还是真如老李所说,为了赔偿金,白婕固执地把女儿的死全部归咎于李家,并对他们一家恨之入骨。

由于周围没有装过道路监控,所以肇事的车和司机始终都还没能有任何线索,因此无论后来李家怎么解释,交警怎样开导,也无法改变白婕的想法。可能人骤然间遭遇了巨大的痛苦,必须找到一个能够宣泄出这种情绪的突破口,否则会崩溃。考虑到这一点,老李一家虽然对白婕的这种控诉又冤又怒,始终忍气吞声,心里想着,好在法律是偏向他们这一边。

但或许正因为这样,导致白婕更加愤怒,于是后来她和她母亲所作出的种种极端行为,开始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最初她每天都到李家车行门口闹。

披头散发,又哭又闹,任谁来都劝不住。

这样闹了有一两个星期,可能身体着实吃不消了,而且明显感觉到周围人看她的目光从最初的同情,到带着一种看热闹的戏谑,于是她就换了一种方式。不再大吵大闹,而是用红油漆在李家店铺大门和墙壁上涂满了凶手两个字,然后在那里从早坐到晚,像座雕塑一样一动不动。

虽然这种闹腾方式很安静,也相对文明,但持久之下,效果很快变得显著。原本生意不差的李家店铺门前渐渐变得越来越冷清,因为知道内情的人怕惹上麻烦,不知情的则是看了害怕,所以都宁可绕点远路,跑到其它地方去修车。况且因为白婕的控诉,当地政府加强了对这地方的管理,那些大点的货车都不能再乱停乱放了,所以这些主顾也逐一离他而去,选择了有更大停车空间的正规店面去维修,虽然那里价格更为昂贵。

见状,原本出于同情那女人而一直忍气吞声的老李,只能去报了警。

但警察来后调解同样并无作用,白婕依旧一如既往,于是就把她带去看守所关了几天。

放出来后,似乎安分了一些,那段时间她默默将女儿的葬礼给办了。当时不少人去她家送了花圈,老李也买了很大一只送去了,但被挡在了她家门外,便只能将花圈放在她家门口,隔天,老李看到那只花圈上写了老李全家的名字,被放在了他店铺大门前那片空地的正中央。

“写我们这几个大人的名字也就算了,连楠楠那么小一个孩子都不放过,你说那女人毒不毒?”听老李说到此处时,阿秀忍不住愤愤然说了一句。

老李看着她叹了口气,继续道:“本来以为最多也就是这样让她出出气,等时间久了,总可以恢复一点理智,讲一点道理。但谁知,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她反而变本加利了,而且做出来的事,变得相当可怕。”

第89章 红头六

六.

事情是因白婕的妈妈白晓玉而起。

由于白婕为了女儿的事闹得后来镇上几乎人尽皆知,所以对于她的过往,逐渐也开始被周围人谈到得越来越多。后来大抵了解到,白婕原是南方人,因长得漂亮,十多年前一度曾当过演员。但妈妈白晓玉是个相当传统的人,坚决反对她从事这行,渐渐她也只有选择退出。

不过说来也巧,唯一参加过拍摄的某部不出名的剧放映后,白婕被一个有钱又颇有地位的男人看中,并不远千里从北京赶到白婕所住的城市,对她进行了轰炸式的追求。

一来二去,她就被那男人俘获了芳心,并跟随他一起去了北京。

本来满心是要跟他到北京去结婚的,谁知到了那儿后才知道,原来男人早已结婚,儿子都读中学了。处在热恋中的白婕自然是被伤透了心,当即想离开,但白晓玉却无论如何都不依。

为什么一个传统到不然女儿抛头露面去演戏的女人,会强烈反对自己女儿离开一个已婚的男人呢?

因为那个时候白婕怀孕了。

带着一个怀孕的,且无名无分的女儿就那样孤苦无依地回到老家,那个传统的女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所以她坚持要白婕留在北京,并坚持要她想办法说服男人同他妻子离婚,然后娶她。

然而白婕很清楚一点,男人虽然也曾动过离婚的念头,但两人在一起多年,乃至他们的孩子也快上学,他始终没法跟他妻子提出离婚,那主要是因为,男人现在所有的一切,全都是他妻子给的。

他妻子才是那个真正有钱财和有地位的人。这主导性的地位在男人还处在一无所有的时期,并没有令男人感到有任何不妥,但一旦男人通过他妻子尝到了主导一切的滋味,那么在家中始终地位低下的他,开始变得有些无法安于现状。

而白婕正是他叛逆心态萌发后,所走出的第一步。

但也是最后一步。

因为男人比白婕想象的更为软弱。再又一次向白婕保证会提出离婚后,他干脆不再回到跟白婕同居的住所,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连电话也打不通。后来才知道,男人一回去就被他妻子警告了,因为知道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所以控制了他所有银行账户,并剥夺了他在她公司里的实际管理权限。

这对于男人来说无异于切断了手脚。更糟糕的是,偏偏在这水深火热的当口,白婕的妈妈去了男人的公司,打算跟男人讨个说法,逼迫他做个决定,因为那个时候,白婕的女儿该报名上学了,可是北京的户口始终无法落实,这白晓玉异常愤怒。

愤怒到她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女儿的情夫其实一无所有,并且懦弱万分。

因此她完全没料到自己此行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那后果就是,在跟那男人的妻子进行了一番长谈后,也不知白晓玉究竟说了些什么,惹得那位正牌夫人当众把那男人喊来,对着他劈头盖脸一顿怒骂。

这叫那男人真是丢尽了脸面。

当即带着一股巨大的怨气冲出办公楼,开车跑了出去。原以为气消了就会回来,但没等白晓玉离开他们公司,噩耗已紧跟着传来,原来男人出去后不多久,就直接把车撞向了行进中的卡车,当场死亡。看现场监控时可见,他当时的车速有一百码,所以尸体都成了一团浆,连葬礼中的遗体瞻仰都没法做。

男人死后,什么都没有给白婕留下,唯一安置她和她母亲的那一套房子还是租的。

又因他家人和他妻子在他死后将所有怒气都转向白婕,直接导致她无论是在北京还是自己的家乡,都无法生存。便只能通过一个远亲的帮忙,带着自己这些年存下来的一小笔存款,搬到那远亲位于罗庄镇的旧房子里住了下来。

所以说,说是搬来这里定居,其实应该说是躲避那男人妻子的势力范围,更妥帖一些。

在经历了这样一段坎坷的经历之后,白婕已然和当年年纪尚轻时完全不同。

因此无论对人,对事,都分外敏感和苛刻,就好比为了曾差一点在李家店铺门口出车祸,便异常执着地认定,李家店铺是害死她女儿的凶手,并一而再,再而三地到店铺门口,用自己的方式去为自己女儿的事故追究责任。

而白婕母亲的表现,如今却和女儿正相反。

也许因为以前自己的言行导致了那样惨烈的后果,白晓玉变得非常沉默,几乎不太说话。

很多人常误以为这个又瘦又干,并浑身充斥着一种死气沉沉的严厉老太,是个哑巴。

但突然有一天她却开口了。

那天天色很阴,阴沉得像是随时要下雨,阿秀把楠楠留在办公室里玩,自己到外面收衣服。收完了回来,听见楠楠不知被什么逗得咯咯咯地笑,赶紧跑到办公室一看,就见白晓玉不知几时进到了店里,弓着背拄着根拐杖,像只巨大的老鸹一样盯着楠楠笑得欢快的脸,嘴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在对她说些什么。

见状阿秀忙大声把李家父子都叫来了。

然后尽量客气地问她:“白阿姨,您有什么事儿么?”

白晓玉回头瞥了她一眼,笑笑,对她说了句至今都让她难以释怀的话:“我快寿终了,来瞧瞧这里有什么能带走的东西。”

在说过那句话后的第三天,白晓玉真的死了。

原来白晓玉在刚搬到罗庄时就检查出得了癌症,所以人瘦成一把骨头,也整天懒得说话。

原本可能还可以多活一年半载,但外孙女的意外加速了她的死亡,因为在搬到罗庄,并查出绝症后,乖巧懂事的外孙女是她唯一的慰藉。

在外孙女出事故去世后,虽然她没像白婕那样跑到李家店门口整天闹,但每次闹的时候,常会有人见到她独自坐在家里的阳台上,怕冷似的用块大围巾裹着头和身子,面朝李家修车行的方向,一动不动朝着它看着。

后来白婕被关进看守所,关了七天,她也整整七天没有露过面。

直到她女儿被放出来,白晓玉才再次出现在阳台上,只是样子变得有点诡异,因为她全身上下穿着黑色的寿衣寿裤,活脱脱打扮得像个准备入殓的死人。头上更是用黑色的围巾一层层缠着,包得几乎连脸都看不见,不过当时正值冬天,天寒地冻的,所以尽管看着古怪,倒也没人太往心里去。

只是没想到她会突然出现在李家修车行里,也没想到她在对阿秀说了那么一句非常晦气的话之后,没几天就真的死了。

说到这里时,老李的表情看上去有种很明显的不寒而栗,以至停顿了好一阵,才继续说道:“我到现在都还记得特别清楚,白家老太太去世那天,白婕一大清早就跑到我家店门口,把一桶鸡血撒在门口的停车位上,而且每个车位上还扔了一只被砍掉了头的乌骨鸡。”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想想当时的场面就让人不寒而栗,我皱了皱眉插嘴问道。

“乌鸡又称白凤。断头的凤凰落血池,这是咒别人事业不得志,并还要受到牢狱之灾的一种毒咒。”

回答我的是冥公子。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他对我跟阿秀他们的谈话并无兴趣,因为他始终在翻看一本放在桌上的汽车维修手册,这会儿见他回答,才发觉他对老李刚才那番话似乎颇有兴趣。

老李则对他的回答有些吃惊,当即看了他一眼,道:“大兄弟,您也懂这些?”

“只是略微知道那么一点。”

“跟当初我在庙里听和尚说的差不多一模一样啊…”

“您为了这事去庙里请了和尚来么?”

“不是,是因为白婕那女人后来又做了更加过分的事,所以弄得我后来差不多成了半个和尚。”

“她做了什么。”

“出殡的时候,她居然把她妈妈的遗体给抬到我家店门口来了。”

那天的遭遇几乎把老李气得心脏病发作。

一大清早,天还没有亮透,就看到一具黑乎乎的尸体直挺挺躺在一块木板上,被摆在自家门口,任谁看了不得吐血。

但是谁都不敢出去让白婕搬走,因为白晓玉的尸体看起来着实瘆人。

可能是因为早就预知自己最近会死亡,她身上穿着的就是平时那套黑色寿衣,头上也依旧用黑色围巾层层裹着,只不过平时还能依稀看到里面一张阴沉严肃的脸,死后,则是被彻底给裹牢了,不留一丝缝隙。

所以老李跟他儿媳只能将大门紧闭,站在边上那扇小铁门的门口,对白婕这一行为破口大骂。唯有小李,因过于老实木讷,始终都不敢吭声,只一个劲地劝自己媳妇,要她不要再骂了,毕竟人家家里死了人,难受着,万一把人骂急了再做出什么极端行为可怎么办,千万别再自寻晦气了。

但是小李这容忍非但没让白婕见好就收,反而越来越过分。

几乎是刚开好追悼会,她就又到了老李家店门口,把自己母亲和女儿的遗像摆在店门中间,自己在一旁跪着,一边嚎啕大哭,一边烧着纸钱。对此,无论老李家骂也好赶也好,别人劝也好,还是把街道办的人找来调解也好,都没法让她离开。

整整七天,她每天都把老李家店铺门口当成自家的灵堂一样,天天跪在那儿烧纸钱。让人心寒的是,一边烧,她嘴里还一边整日嘀嘀咕咕,反复念叨着:妈啊,回来时候要看仔细啊,一命换一命啊,一命换一命啊…

打那以后,李家的生意就更没法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