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而生气。

该死的,他对她有了感觉,她竟然对另一个男人心心念念的,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远比见到吴辰风的次数要多好几倍了,她竟然…

没良心的女人,就该罚她一罚。

所以,这个吻一点也不温柔,带着惩罚的意味,只是霸道的索取。林小娟气得要发飙了,这可是她的初吻耶,他竟然这么无耻地掠夺了,真是不可貌相,看他风度翩翩的,原来也是个会占女人便宜的色狼,他这样对她,是把她当成了随随便便的女人吗?

她长得平凡,不代表她就是随便的女人。

她闷声的抗议被他趁机滑入了她的领地,强硬地吞噬她的芳香。他的舌,他的气味充塞着她所有的感官,让她几乎无法再呼吸,心脏猛烈地跳动,觉得天在转,地在转,她要窒息晕倒了。

可她偏偏还没有晕,在他技巧性地逗弄下,在他逐渐加深这个吻之后,她在极度晕眩之中只能无力地攀附在他强装的胸膛中,任由他强势粗悍的掠夺。

怀中的人儿总算软弱了下来,削减了那股尖利,变成了温香软玉,任他恣意地亲吻。慕容俊的攻势总算放柔下来,他勾着她下巴的手,滑到她的腰间,把她娇小柔软的身躯更往自己的怀里压进,在触到她的唇瓣时,他就震惊她的唇那般的柔软甜蜜,更想不到他对这一个吻的渴望竟然那般的深。

在双方都要窒息晕倒的时候,慕容俊才不舍地移开了唇。

林小娟拼命地喘着气,一张小脸又羞又气,涨得通红,添了几分迷人的气息,让慕容俊的心房软成了一滩春水。

“小娟,别再在我面前提起吴辰风,他不是你的菜。”慕容俊把还在喘着气的林小娟带进了自己的怀里,霸道而低哑地说着。

丫的,他不是我的菜,难道你就是我的菜了?

林小娟想反驳,不过力气还没有回复,只得在心里腹诽着。

她呀,现在是悔死了。

早知道会这样,她当初就宁愿被城管关起来也不找他求助了。她以为,她长得这般安全,是不会惹来什么桃花的,好吧,她长相是安全,可认识她的男人都忘不了她,只怪她那张嘴了。可慕容俊是什么身份?他见过的美女绝对比她吃的盐还多,他沉稳,成熟,事业有成,风度翩翩的,就像一个白马王子一般,喜欢他的女人,估计和她的头发一样多吧。她以为没有什么的,却想不到…

她,到底哪里吸引他了?

初吻被他强夺了,她要是再不信他对她有情愫,她就是太自欺欺人了。

抚着她散乱的马尾,他干脆就把她绑着头发的发圈扯了下来,让她的头发披着。

“慕容俊。”林小娟推开他,从他手里夺回了发圈,瞪着他,“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说过我们不是一路人,最好桥归桥,路归路。”

他身上的光环,会把她照耀而亡的。

身躯一压,慕容俊轻易便把她压靠在椅背上,他深深地看着她,哑着声音说着:“没有一起走过,你怎么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

“你高高在上,我仰得脖子发酸,我不喜欢仰着脖子。”林小娟推不开他,便勇敢地和他讨价还价,她拐着弯儿变着法告诉他,她林小娟高攀不起他这个千寻集团的总特助。

要是他对外界宣布她就是他的女朋友,她保证会被女人们砍死。

她一没钱,二没地位,三没外貌。

平凡得满大街都是的人,她实在没有高攀的心情。哪怕平凡的人也可以拥有不平凡的爱情,在她心里,那不过是言情小说里的故事情节,现实生活里,她还真不相信这种爱情。

“我可以低下头,我可以弯下腰,我甚至可以蹲下来,我绝对不会让你仰得脖子发酸。”慕容俊宠溺地说着,心里却有了几分的戚戚然,他真正的身份,要是让她知道,她会不会看到他就跑?

“你…到底看中了我哪一点?”一向嘴巴利索的林小娟,面对慕容俊的宠溺,竟然快要说不出话来了,问了一个很多女孩子都会问的问题。

“爱一个人,不是用看中的。小娟,那会污辱爱情的神圣。爱,就是爱,不需要理由,不需要看中什么,而爱,会爱你的优点,会爱你的缺点,不管你美不美,不管你有多少缺点,只要爱了,就可以包容一切。”

慕容俊凑近了脸,硬是用脸磨蹭着林小娟的小脸,她的小脸其实很光滑,没有化妆,素面朝天,皮肤色泽也比一般女人的好。

他在表白,虽然不是最直接的表白,却也很真诚。

她在拒绝,虽然不是最直接的拒绝,却半点答应的心思都没有,拒绝得很彻底。

“小娟,不管你心里怎么想,我对你是真的。”慕容俊偷偷地在她的小脸上印下一吻,才松开了她。

林小娟不说话,她被慕容俊弄得有点不知道该如何再回答了。

捡起那几张红色的毛爷爷,塞回她的腰包里,又把那束玫瑰花递到她的面前,慕容俊温笑着:“这可是整个T市最后一束玫瑰花了,异常的珍贵。”

林小娟眨眨眼,他当她白痴吗?这T市花店多的是,怎么可能是最后的一束玫瑰花?要骗她收下,拜托找一个更好的说词。

她的不相信,慕容俊都看在眼里。他也不多解说什么,替她重新系上了安全带,花,当然还是塞在她的怀里,他送出的东西,是不会再回收的。

发动了引擎,把车开动,慕容俊载着林小娟往帝皇大酒店而去。

霍东铭和蓝若希的烛光晚餐还没有结束,而帝皇大酒店门前的花海还在那里,林小娟看到那一大片的花海时,愣住了。耳边便传来了慕容俊的解说,听着他的解说,她心里全是对好友的祝福,能嫁一个那么好,那么浪漫的绝世好男人。

好友有着富贵的背景,有着出色的外表,和霍东铭就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而她和身边这个家伙呢…

甩甩头,林小娟不愿意多想。

就算事实摆在眼前了,她也有多种面对的方式。

她不逃避,不过她不相信。

“如果你也喜欢这种浪漫的表达方式,我也可以为你而准备。”慕容俊深深地说着。

两个人的相处,总是有一分的不同,和别人的不同。

“谢了,不必,我不喜欢。”林小娟睨他一眼,淡淡地应着,却是违心的话。是女人,都会喜欢那么浪漫而别出心裁的表达方式。

“小骗子。”慕容俊呵呵地低笑着,惹来林小娟一记瞪视。他也不在意,把车开走,前往金凤凰酒店。今天晚上,她的档口遇到那件事,估计她还没有吃饭吧,他可不能让她饿着。到了帝皇大酒店门前,他也不带她进去,不是他小气,而是他深知,她还没有习惯那种高级的场所,金凤凰酒店的档次没有那么高,她还容易适应。怎么说,她也当了三年的白领,一些中档次的场所,她还是出入过的。

在金凤凰酒店里,他替她点了很多菜,都是她爱吃的,让她有点吃惊。

面对她吃惊的表情,慕容俊只是笑,在他对她有了兴趣之后,她所有喜好,以及她的家庭情况,他都摸了一清二楚。

他知道她来自农村,父母都在家里务农,没有兄姐,只有一个弟弟,还在读大学,她经常性要支持弟弟读书。还好,她的家境不算特别穷,至少衣食不缺。

当然了,她的情况被自己的家人知道后,肯定是反对他和她在一起的。

他不管,也不担心。

他不是普通的富二代,靠着老祖宗吃饭。

他有自己的能力。

这就是他不愿意接手家族事业的原因之一。

出身那种和霍家差不多的豪门里,联姻,以利益为前提的婚姻,他见得多了。他也看到很多男人都是被父母逼着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因为他们离开了家,便难以生存,就靠着祖父业过日子。所以,他要脱离家族的掌控,靠着自己的能力立足,这样,他就不会被家人控制,就算他要娶家人不喜欢的女人为妻,也没有人能拿经济来威胁他。而他此刻在千寻集团担任总特助一职,在T市呼风唤雨多年了,他早就在这里站稳了脚,而凭着千寻集团的强大,以及霍东铭和他的交情,慕容家也不敢打击他,所以,他的爱情,他的婚姻,他作主!

府前大街中的步行街里,霍东燕和苏红正在购物,苏厉枫很绅士地跟在两个人身边帮忙提东西,而且很大方地替两个女人买单。霍东燕习惯了买单,第一次有男人为自己买单,而且面对高额付出,眉都不皱一下,不禁对苏厉枫的感觉再改了几分。

不过当她接到一个电话的时候,脸色就黑了下来。

“怎么回事?对付她都对付不了,你们的人还要出来混吗?进了警察局?慕容俊出面?怎么扯上他了?好了,我知道了,你想办法把你的人赎出来,钱,我会付的。”

挂断电话之后,霍东燕失去了购物的兴趣。

她今天偶然看到了林小娟在衣戴风流服装店门前摆档做生意,生意还不错,她就想起了林小娟对她的大不敬,加上蓝若希的原因,于是她才雇人去砸林小娟的店,她满以为以自己的身份,肯定能整得林小娟哭爹喊娘的,没想到事情会走到这一步。

那些小混混竟然都被抓进了警察局里,还有慕容俊。对慕容俊,她当然不陌生了,那可是大哥最得力的助手,千寻集团第二位领导人物,在这个市里,比她这个霍家大小姐还有身份地位,一个牛叉叉的男人。让她不解的是,慕容俊怎么会林小娟扯到一起的?不是说慕容俊不怎么近女色的吗?不是说慕容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吗?

霍东燕还有一点在担心,刚才对方还在电话里告诉她,吴辰风也出面了。吴辰风可是铁面无私的,一旦查出这件事是她指使的,先不说她最讨厌的大嫂蓝若希会生她的气,她大哥肯定会很生气的。自己打压大嫂的好友,大嫂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吧?大哥宠着大嫂,又有她的排头吃了。

想到这些,霍东燕立即又打了电话过去,吩咐对方不准把她这个指使者供出来,否则不会付钱,更会让他们在这个城市无法立足。

在对方一再保证地不会把她供出来,她才稍稍地放心挂断了通话。

失去了购物的兴致,她也不和苏红姐弟解释什么,说一句她不想逛街了,想回家,便和苏家姐弟说了声再见,急急回家去了。

心里,她还是在祈求老天爷,帮她度过这一关,她不想让大哥掐死。

就算她再刁蛮无理,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做是犯法的。

都是蓝若希!

要不是因为蓝若希,她根本不认识林小娟那种身份的人,也就不会犯法了。

霍东燕对蓝若希的怨再深一层。

第93章 婆心不死(二更)

浪漫的烛光晚餐吃起来总是特别的慢。

霍东铭和蓝若希的烛光晚餐从晚上七点吃到了现在九点了,还没有结束。并不是说两个人很能吃,而是两个人都贪恋这种浪漫充满了浓情密意的环境。

两个人的面前都摆放着一只高脚杯,杯子里装着红色的酒液。

霍东铭对红酒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不过和蓝若希在一起的时候,他一定是喝红酒的,因为蓝若希的酒量极差,喝一点烈酒就会醉。

两个人情意绵绵,情话说不断,吃的东西并不多,酒倒是喝了不少。

蓝若希差不多自己都喝了一瓶。

红酒虽然甜,要是再加点饮料,更甜,也更不容易醉,但不代表不会醉。哪怕霍东铭特别吩咐了酒里一定要加入甜的饮料,酒店里的调酒师为了不影响红酒的甜美,虽是加了饮料,却加得少,喝起来,酒味比霍东铭自己调的自然要浓一些。

蓝若希酒量差,差不多喝了一瓶,此刻头有点晕了,人也泛了,似是醉了,白净俏丽的瓜子脸上满是红晕,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东铭…”放下酒杯,蓝若希忍不住抬起变得有点无力的手,揉揉自己的额,媚眼如丝,看着对面的霍东铭,觉得好像坐着两个霍东铭了。说出口的话也开始软绵绵的,又带着几分的慵懒,听在霍东铭的耳里,带着调情的意味。“我们回去吧,我泛了。”

霍东铭也放下了酒杯,先坐在她的对面,静静地,细细地端详着她带着醉意的俏脸,然后才站起来,坐到了她的对面去,把带着醉意的她扶靠进自己的怀里,温柔地说着:“如此不胜酒力,你以后如何应酬。”不过是一瓶红酒,也能把她灌醉。要是以后她去和客户谈生意,应酬的时候,怎么办?洽商的时候,往往都要喝酒,他这样,他也实在不放心她独自洽商。

可是他又答应过她,真的不再干涉她的工作,放手任她去拼搏。

抚着她酡红的俏脸,霍东铭低首在她的脸上轻轻地印下一吻,暗哑着声音说着:“星期一上班让行政部替你请一位秘书,记住,要求酒量极佳的那种,以后洽商应酬就带着秘书一起,她自会替你挡酒了。”

蓝若希头晕晕的,他说什么,她听什么,等他说完了,她随口地应着:“好。”

得到她的应答,霍东铭闪了闪深邃温柔的眼眸。这种提议,要不是她醉了,她说不定也不会答应的,此刻醉了,也有一点好处,就是他说什么,她都会听。等到明天,她酒醒了,想赖也赖不掉了。

只有请了人以后替她挡酒,他才能放心让她去应酬的。

接手了公司,她的应酬肯定会多的。

要不是过于宠爱她,他也不愿意这般顺着她的意思,任她自力更生。他并不是对女强人反感,而是不想她那般累。可她非要自力更生,他也只能顺着她了,毕竟那不是什么坏事。

霍东铭抱起了醉晕晕的蓝若希,转身离开了包间,向楼下走去。

酒店门前那一大片的花海还摆在那里,它是今晚上帝皇大酒店万从瞩目的焦点,总是引来无数人的围观,无数人拿着手机把这浪漫的一刻拍了下来,哪怕不属于他们的浪漫,却感染了他们。

霍东铭出了酒店,看到那一大片的花海时,深不可测的眸子又掠过了柔情,低首,看着偎在自己的怀里,安静得像个天使的蓝若希,又温声细语地问着:“这些花,还要吗?”

蓝若希眨着眼,眼神迷离,红滟滟的唇瓣微掀着,有着不舍:“那是你送我的最真最纯的心意,我怎能不要?”可惜花太多,人数也不少,总不能让人跟着他们回家,在家里摆着花人结合的阵式吧?

“好。”

霍东铭的心更柔软了,这是他对她的爱意,她那般不舍,那般喜欢,他自然更开心。

他把蓝若希抱进了车内后,他才掏出电话,打了一个电话出去,让人前来把花海拉运回霍家大别墅里,按照那六个字,只用玫瑰花在别墅院落里铺拼字样便可,不再需要用到人。

吩咐完之后,他又打了另外一个电话让石彬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帝皇大酒店,他也喝了酒,不想酒后驾驶,才通知石彬前来充当司机。

回到霍家大别墅的时候,已经快到十点了。

霍家的人,除了老太太和做了亏心事躲回家里的霍东燕之外,其他人都不在家,连章惠兰都还在他人家里打牌未归。

霍东铭没有惊动任何人,自己抱着蓝若希下了车。

不过那一大片的玫瑰花海还是惊动了所有的佣人。

看着用玫瑰花拼出来的爱意,所有佣人都震憾了。

“我要是遇关一个像大少爷这样的绝世好男人,我死也值了。”

一个年轻的佣人羡慕地说着。

“是呀。”

其他女佣人都附和着。

可惜,像他们的大少爷这种绝世好男人却不是谁都可以遇着的。

其实每个男人真正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都会成为绝世好男人,只不过每个人的表达方式不一样。

回到房里,霍东铭自然又充当了绝世的好男人角色,他替蓝若希洗了一个热水澡,才让她舒服地入睡。只是…

等到他在蓝若希的身边躺下的时候,蓝若希却是半睡半醒半醉地微眯着媚眼,勾魂夺魄地睨着他。

被她这样一睨,霍东铭下身立即有了反应。

他对她的欲望极深,又是新婚,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吃她一回。

今天发生了不少的事情,他原本想着让她今天晚上好好休息的,可此刻他发觉要是让她休息一晚,他今天晚上就别想睡了。

“东铭…”蓝若希妩媚地叫着,一翻身就覆上了霍东铭的身体,醉了的她反而比醒着的时候更大胆,更有情趣了。她又掌握了主导权,一步一步地诱惑着霍东铭,让他为她疯狂,或许是酒精作怪吧,她特别的热情,如同火一般的勾引,如火一般的爱,如火一般的激情,随着她的双手探进了霍东铭的睡袍里,抚上他如钢一般硬的胸膛时,霍东铭彻底失控了。

真是个会磨人的妖精,他要是不如她的意,榨干她的体力,就太对不起她的热情了。

磨人的情话,醉人心弦。

羞人的情海巨浪翻滚,让人脸红心跳。

隔天

好累!

腰好酸!

这是蓝若希醒来,动了动自己的身体后,第一反应。

这种感觉就像新婚第一天那般,让她有一种昨天晚上自己睡到了铁路上,被火车来回轧压了似的。

坐起来,觉得腰酸得厉害,她又倒回了床上。

被下的身体还是光溜溜的,提醒着昨天晚上的疯狂。

霍东铭已经不在房里了。

又休息了一会儿后,蓝若希才坐了起来,滑下了床。

不经意就看到了一套衣服摆放在床头柜上,那是霍东铭离开房间前替她准备好的衣服。

“那个老太公呀…”蓝若希失笑地低喃着,心却是暖洋洋的。穿上整齐的衣服,又洗了脸后,蓝若希才离开了房间。

下到楼下时,便看到了几个女人,准确来说,也就三个女人,分别是一脸促狭的老太太,嫉恨地瞪着她的霍东燕以及神情淡然,似是高深莫测的章惠兰。

婆婆小姑都起来了,说明时间不早了。

蓝若希偷偷地看了一下时间,竟然到了午后。

汗。

她在心里狂汗着。

她竟然睡到了这个时候。

霍东铭竟然没有叫醒她。

估计是霍东铭看到她那般累,舍不得叫醒她了。

“妈,你老是说我睡到日上三竿也不起床,看,有人比我起得还要晚,现在都日上十竿了吧。”霍东燕一看到蓝若希下楼来,就阴阳怪气地说着,直接就把矛头指向了蓝若希。

“东燕,外面有一片花海,美丽无比,你到外面去看看吧,以后找男朋友,就要找一个肯那般为你花心思的。”老太太呵呵地笑着,直接就把怎么看蓝若希就怎么不满意的霍东燕赶出院落去。

“什么花海?这个时候,院落里的花大都凋谢了。”霍东燕并不知道院落里摆了一大片的花海,她其实也是刚刚才起床的。

“呵呵,去看看就知道了,走,奶奶陪你去看看。”老太太说完就站了起来,硬是把霍东燕拉出了大厅。

主屋里只有章惠兰和蓝若希这对婆媳了。

“饿了吧,先进去吃饭吧,美姨让人热了又热。”章惠兰淡冷地说着。

蓝若希点点头,转身走进餐厅里吃饭。

一会儿后,她填饱了肚子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婴儿的笑声,很清脆,很稚嫩的那种。

“宝贝,再笑一个,哎呀,真可爱。”婆婆章惠兰的声音传来,充满了羡慕。

大厅里多了一个女人,一个年轻的少妇,从少妇丰满的身形来看,她刚生完孩子才几个月。蓝若希不认识那名少妇,猜测着应该是邻居吧。

“若希,快,过来看看小宝贝,很漂亮,很可爱的宝贝呀。”章惠兰一看到蓝若希出来了,立即笑着招呼她。

章惠兰怀里抱着一名大概才四个月大的男宝贝,宝贝长得很漂亮,粉嘟嘟的,可爱得让人一抱就舍不得放手了。章惠兰盼孙心切,此刻抱着别人家的孙子,恨不得这个宝贝是自己的孙子,满脸都散发着慈爱的光辉,笑得也很温和,不停地逗弄着宝贝,那宝宝也很好玩,一逗就笑,偶尔兴奋过度还会手舞足蹈的。

“妈。”蓝若希走到了章惠兰的身边坐下,才一眼,她就喜欢这个漂亮的宝宝了。女人,天生就带着母爱,她忍不住伸出手,对章惠兰说着:“妈,这是谁家的宝宝,好可爱,好漂亮,让我抱抱,行吗?”

章惠兰笑着就把宝宝轻轻地放进她的怀里,嘴里意有所指地说着:“你是该学着抱抱宝宝了。”

蓝若希听出她话里有话,也不在意,笨拙地抱过了宝宝。

宝宝一到她的怀里,竟然冲着她就笑,让她的心都跟着笑了起来。

“妈,他笑了,他笑了,好可爱呀。”蓝若希虽然抱姿不正确,却也对宝宝爱不释手,抱着就舍不得放开。

“这位是我牌友的媳妇,叫做美玲,她老公比东铭年轻,倒是要叫你大嫂。看,人家辈份比你小的,都当妈了。”章惠兰介绍着那位少妇给若希认识,若希抬头冲对方笑了笑,听到章惠兰的话,蓝若希这次倒没有在心里喊着拜托,饶了她的话。

章惠兰对于劝她早点生孩子的心一直不死,从当面交谈,到吃中药,再到现在直接就让人抱一个漂亮可爱的宝宝来勾出她的母爱天性。

章惠兰只是说了一句,也没有再深入地说,只是不停地逗着宝宝。宝宝一点也不认生,和这对婆媳玩得很开心,不时地冲着两个人笑着。

可是在蓝若希抱上瘾的时候,美玲却说她带着宝宝出门的时间太长了,需要回家了,说完便从蓝若希的手里抱过了宝宝。

“多玩一会儿吧,宝宝太可爱了,好舍不得他。”蓝若希也跟着站起来,极力挽留着美玲,视线落在宝宝可爱的脸上,心湖澎湃不已。

结婚一个多月了,她第一次万分的渴望想拥有一个孩子。

看到蓝若希对宝宝恋恋不舍的样子,章惠兰悄悄地和美玲交换了一下视线,章惠兰眼里有着满意,觉得这一招最有效。

“不了,宝宝也需要休息了。”美玲接到章惠兰的眼神后,坚决不肯再多留一会儿,抱着宝宝在蓝若希的相送下离开了霍家。

看着美玲抱着可爱的宝宝渐行渐远,蓝若希的手忍不住落在自己平坦的小腹上,霍东铭那般的努力,她那里此刻是否也孕育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宝宝?

------题外话------

呵呵,亲们,想不想看到霍大少当嗲地的样子?

第94章 甜而不腻

章惠兰走到蓝若希的身后,把她对宝宝的喜爱,以及抚了一下小腹的动作尽收眼底,眼里有着满意。

从蓝若希的反应中,她也略略地放下了一点担心,蓝若希对小孩子还是喜欢的,也不是不想生孩子,或许都是自己过于心急了。

“东铭是个很喜欢孩子的男人。”

章惠兰轻轻地说着。

蓝若希抿了抿唇,这个她知道。

他要是不喜欢孩子,他就不会天天那么卖力了。

他要是不喜欢孩子,他就不会顺其自然而是直接就避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