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缇走到郑宪文身边,对谢聪一笑:“谢聪大哥,你好。好久不见了。”

“好久不见?”谢聪看了眼她,有点诧异,“宪文,我不是让你去找孟缇吗?你什么时候找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郑宪文眉梢一挑,加重了语气:“她就是孟缇。”

谢聪两只眼睛睁得丸子大小,几乎用得上大惊失色这个词了:“你是那个小胖子孟缇吗?你减肥还是整容了?”

“都没有的,”孟缇莞尔:“谢大哥,你不用这么吃惊吧。”

“啊?”谢聪看来是真的被震惊到了,上上下下打量她无数次,感慨不以,“真是女大十八变啊。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那个小胖子长大了这么漂亮,真是眼拙了。真的,比我见过的那些所谓的美女都漂亮多了。”

到底是女孩子,受到这样的恭维,孟缇忍不住笑了。这一笑更是明丽照人,好像春天都要来了。

说笑间,院子里的其他几个同龄人也纷纷来了。因为小时候住得近,差不多当年一起长大的,虽然关系有亲疏,但怎么都是很熟的旧友。除了孟缇和郑若声,其他人都是男人。

然后一行人出去本市最贵的酒楼吃海鲜。谢聪请客吃饭很真心诚意,连霸王蟹都上了。所有人都笑说“真是发达”了,大概是因为太熟了,吃饭说话也没什么忌讳的,菜都没完全上桌的时候,差不多每个人都灌下了两瓶红酒。连郑宪文这样喝酒很有节制的人也面带微笑地灌了一杯又一杯。

郑若声看着有点着急,连连说:“你们都你少喝点。”

郑宪文笑:“我有数。”

他的确还算清醒,哪怕喝得这么多还不忘记给孟缇夹菜。

谢聪饶有兴趣打量两人,笑眯眯说道:“说实话,这次回来,我觉得最震惊的,还是孟缇。她变得太多了。早知道她长大了是这个样子,当时就应该少欺负她,把人追到手才是。”

郑若声撇嘴,“后悔了?当时也轮不到你吧。显然你把我哥当空气了。”

被人提到不愿意想起的旧事,孟缇脸一热,尴尬地想解释,可谢聪根本没给她说话的机会,他跟郑宪文碰了碰杯子,“说来也是。宪文对孟缇那个好,简直是在养媳妇,我们是肯定比不上的。根本就输在起跑线上了。”

几个人从小到大都是开惯了这样的玩笑,除了孟缇觉得轻微异样,其他人都是一笑置之。她也只能不停做自我心理建设。

话一说完,谢聪正向她举起了酒杯,脸上再不见一点醉意,却多了跟现在觥筹交错的气氛不太符合的郑重和严肃,“孟缇,这杯酒敬你,向你陪个不是。当年不应该欺负你的。”

孟缇也配合着端起那只盛着饮料的精致酒杯,“没有的事,不就是给我取外号嘲笑我胖吗。放心吧,这顿饭吃了,我就不介意了。”

“不是外号,是另外的事情,”谢聪笑着摇头,他已经有了醉意,目光散乱,说话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当时差点害死你,真是抱歉啊。”

孟缇眼皮一跳,整个人像被冰块冻住般的僵硬了一瞬。郑宪文站起来,隔着琳琅满目的饭桌探身过去,手臂一动闪电般从他手里夺过杯子,面无表情开口,“你喝醉了。”

郑宪文面无表情的时候往往就是最严厉愤怒的时候,而他现在还喝了酒,大概情绪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不过谢聪完全不为所动,他伸手要拿回酒杯,醉酒的身体缺乏平衡,跌跌撞撞的,连站起来都成了严峻的问题。

他重新跌回座位,一只手支着头想了一会,再抬头时露出了笑脸,“我可没喝多。宪文啊,你现在还瞒着她?”

郑宪文表情一冷,冷冷的话脱口而出,“我没工夫听你胡说什么”,说完扯过毛巾擦了擦手,一把拉着孟缇就要离开。

郑若声暗叫不好,欲盖弥彰的嫌疑实在太过明显。她一把扯住他的衣袖,用轻快的语气开口:“哥,你激动什么?你这是关心则乱,你们几年没见了,何必闹得不愉快,谢聪你也是,真是喝酒喝多了,当年的小事故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孟缇自己都不记得了,就你还提起来。”

其他人互相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跟郑若声同龄的名叫齐东年轻人笑着说:“就是若声这句,宪文你也别把事情闹大了。说错话罚酒就是。”

谢聪笑着拍了拍头,说:“对啊,我自罚三杯。”

郑若声嗤笑一声:“还喝?喝死你。”

明亮的包厢灯光下,孟缇屏住呼吸片刻,坐在位子上巍然不动,再抬头面色如常,至少在别人眼底是这样,她今天第一次直视郑宪文的眼睛,清晰地开口。

“郑大哥,你别紧张。反正那些事情我都不记得了,也不需要提起来。”

郑宪文深深看她一眼,眼里是细碎的波光,轻轻握住了她的手。

这样的举动实在太明显和亲密了,前两天他的表白犹在耳畔,孟缇也不敢直视,垂着头慢慢地一点点的把手抽回来,站起来说:“我去卫生间,你们慢慢吃。”

她去卫生间洗了个脸,呆了很长时间才出来包厢。这段时间她精神都不太好,洗了脸还是有些迷糊。

结果这一迷糊,方向感也迷糊,脑子就像被驴踢过一样混沌不清。她明明记得是从左手边的房间出来,可推门之后却看到了几对年轻男女抱成一团亲成一团的可怕画面,还以为自己走入了某个平行世界或者是异时空,面红耳赤地关上了门。

有风从走廊尽头飘过来,把她吹得清醒了一点。走廊两侧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门。孟缇竭力回忆着来时路,确定了所在位子,顺着华丽的狭长走廊拐了个弯,站在迷宫一样的包厢中的十字路口,进退维谷。

孟缇想起来时,郑宪文打趣说的那番话,“不论是哪个建筑师设计的,想必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人迷路。”

但孟缇很肯定的知道,自己绝没有走错。因为她听到了某个角落传来的熟悉的声音,那是郑家的兄妹两,似乎正在争执。

郑若声听上去只能用气急败坏来形容,“哥,你别一提到那件事儿就就犯糊涂。谢聪也是喝多了才提起来,你这么给他脸色看像什么样子。你还没看出来吗,这么多年不见,他早就改了性子了。”

郑宪文声音冷冰冰,带着不耐烦的怒气,“他该知道什么可说什么不可说。”

“这么多年都过去,就你还介怀当年的事情。孟缇自己都说了不介意,你到底着急个什么劲,”郑若声顿了顿,“就算她知道当年是你砸了她的头又怎么样?这么多年过来,你对她已经仁至义尽,就算有天大的对不起,都没什么不能弥补的。别的不说,就看今天这顿饭吃的,你就差没亲自喂她吃饭了。连我这个亲妹妹在你心中的分量也没她多。如果她再不懂事生你的气,那也是太无情无义了。”

“不仅仅这样,”郑宪文沉着声音,“如果她因此想起来别的事情,怎么办。”

郑若声“嘿”了一声,“十几年前的事了,她哪里能记住。就你那么胆颤心惊。”

“我把她的病例给宋沉雅看过,她情况很特殊。不过凭她自己的力量是想不起的,我更担心——”

他顿了顿,郑若声问,“担心什么?到底有什么事情不能跟我说?”

郑宪文不予回答,听上去比刚刚镇定多了,“没什么。我能处理,总之这顿饭没法吃了,等孟缇回来就走。”

然后对话消失,四周安静多了。

暗处的孟缇后退了两步,听到关门开门的声音。从抱着头蹲在地上,头埋在膝盖里,肩膀就瑟缩起来。她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听到不应该听到的话,偏偏还做不到无动于衷。所有人都瞒着她一些事情,这是确定无疑的。而她一点线索都找不到。

有人拍他的肩膀,她抬头一看,是面容英俊的服务生,嗓音也很细腻温和,“请问,需要帮助吗?”

孟缇定了定神,连续喘息若干下,因为震惊而失血的苍白面容才多了一点血色。她扶着墙,站了起来。动作太迅速,眼前金星毫无章法的乱飞。墙上贴着细腻精致的墙纸,有着凹凸不平的纹路,有些硌手。

她咬着唇,使劲揉了揉脸,面色如常回到了包厢。

一屋子人已经喝得东倒西歪,谢聪正在说自己工程上遇到的趣事,引发笑声连连。郑宪文没说话,他身边好像有一个低气压场。

“回来了?”

孟缇揉着额头,一幅头痛的样子,她的确头疼,根本不必要装,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郑大哥,我有点头痛,想回去了。”

意料之中地得到了同意。郑宪文不为人知的松了口气,“走吧。我送你。”

谢聪迷迷糊糊“嗯”了一句:“要走了?宪文,晚上还有节目呢。给我点面子。”

郑宪文余怒未散,毫不领情,“我明天还要上班,若声,你也一起走吧,”说着看了看其他几个小时候的玩伴,“你们陪他吧,不过节制一点,别酒后开车。”

孟缇听着就忍不住扬起嘴角,郑宪文他真是喜欢照顾人。

那种微妙的笑意一直持续到三个人拿好东西离开酒店。天气炎热,湿热的空气刺激着刚刚被空调吹冷的皮肤,像千万根针扎一样。郑家两兄妹和孟缇都喝了酒,肯定是没法开车了,只得打车回家。

在酒店前灯火通明的灯光下,郑宪文站住了,终于开口:“阿缇,晚上谢聪的那些话,你别在意。”

面部神经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她迅速把那一点抽搐转化为了笑意,“郑大哥,我说了不在意啦。你看我像是出尔反尔的人吗。”

郑宪文一怔之后微微笑了,目光可以融化春水,“那天晚上我跟你说的话,阿缇,你考虑过没有,怎么样?”

暧昧得简直不像话。孟缇不知道自己脸上的颜色,但也知道多半是一半红一半白。郑宪文长得很好,笑起来尤其迷人,不然她之前也不会暗恋他若干年。

她张张嘴,“对不起”三个字出口之前,被郑若声打断了。

“你们说什么呢?车到了。”

逃过一劫。孟缇心里简直在欢呼了,她一转身就朝路边的出租车跑过去。

郑若声扶着车门,注意到自己哥哥无奈的表情,挑一挑眉,张嘴无声地问“怎么了”,短暂的对视中,含义自明。

第三十一章孤独(上)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太晚,宿舍一定是熄灯了,也不好再去宿舍骚扰王熙如她们,她回了家,洗了澡到头就睡。但还是睡不着,伸手摸着头顶,想着那道在赵初年嘴里十分可怖的疤痕,心里茫然无措。

这样反复的摩挲着,好像就真的感觉到头顶的陈旧伤痕,随即头就疼了起来,那种疼痛感忽隐忽现,以至于自己都搞不清楚是否真实存在。

头疼得没法睡觉,她拿出枕边的复印版《惊雷》开始重新阅读,其实这本书因为看的时间太多,精彩片段她几乎都能背熟了,只恨为什么不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

她一直疑心这本书根本没有写完。

作为一本类似回忆录,照理说应该回忆整个人生才对,这本书大概就写到范夜十岁之前。意识流的作品就有这样的好处,天马行空不受控制,哪怕你只写一天发生的事情,也照样可以写上百万字,至于这百万字里有多少是绝对的真实,有多少是记忆中的真实,有多少是创作的真实,无人知晓。

房子有宽广的花园,种植着大量的草木。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慢慢熟悉了周遭的环境,例如广阔无垠的地平线和华美的日落景象。我还熟悉了季节变换,草木交替生长,某一种凋零,另一种却刚刚迎来短暂生命中最宝贵的怒放季节。动物,各种各样的昆虫都有自己的习性。因为它们,我的童年不再孤独。

……

我不知为何经常做梦,因为天生敏感的人,生活中的很多小细节都能给我巨大的刺激。这也是我不幸的渊源。

体弱多病也是造成我早年抑郁的根源。我有这么多兄弟姐妹,却过得很孤独。那栋大房子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朋友和伴侣。我总在大房子里徘徊,不是看书便是沉思飞驰的时间。我把所有的时间用来努力的记忆——事实证明我并没有记住什么有用的东西。

……

她关掉了台灯,开始想,我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作为当事人,她已经忘记了生命早期的记忆。自己的父母哥哥,郑宪文郑若声,甚至连今天请她吃饭的谢聪都知道。唯独不知道的,是自己。连头顶的伤痕都不记得了。那应该是个大事件,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

翻来覆去的想了很多,孟徵的那个电话,晚上不小心偷听到的谈话,才渐渐沉入了梦乡。

反正临近毕业也没有时间好做,各种学校的手续她暂时不着急办,她也就放任自己睡到愿意起床,醒过来时都中午了。她暗暗吃惊,想起今天还有要紧的事情,马不停蹄换了衣服,直奔领事馆拿签证。

她第一次去美国拿的是旅游签证,因此一回国她就提交了改签了申请,今天是去确认的日子。

不过,好在一切顺利。签证官没怎么为难她,问了她几个问题就放行了。总算不辜负她在夏日最热的时候出门。从领事馆出来,打算打车回学校,却接到了电话。

电话那头是个年轻的男声,彬彬有礼:“请问是孟缇同学吗?”

孟缇应了一声,那边明显松了口气,才继续说:“你好,我是第一医院的杜剑平医生,我们查到你在两年前的献血记录,你的血型是AB阴性血,是吗?”

“对的。”

“我们这里有一位病人和你血型一致,因为动脉出血陷入昏迷,所以能不能麻烦你来医院一趟?我们马上就派车去接你。”

“不用你们派车了,”孟缇说,“我马上打车过来。”

“那就麻烦你了,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到了就打电话给我。”

这家医院孟缇很是熟悉,也是柳长华上班的地方,小时候生了病,多半被送到第一医院医院,有柳长华多方照顾,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孟缇是中学时知道自己有着传说中的熊猫血型,当时还很震惊了一阵子。人不能选择自己的血型,只有好好保护自己。

她打了电话,很快在医院门口看到了杜剑平。杜剑平比电话的感觉里看起来稍微年长一些,三十岁出头的样子,看上去年轻有为。孟缇跟着他乘电梯上楼,穿过素白的医院走廊。走廊安静得简直不像医院,因为寂静,空气象是凝滞了。

孟缇随后才想起,正在走过的这几层楼是第一医院里最好的病房所在。很可能那个跟她同一血型的倒霉病人非富则贵。

医生办公室很明亮,药水味比别处淡了一些。杜剑平跟一个护士低语几句,转头跟她解释,说:“我们查了一下,你住得最近,所以就找到了你,还好你的电话没有变。总之,谢谢你无私的帮助。”

孟缇摇了摇头:“没什么的,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倒是那个病人,他情况怎么样?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本来不太严重,但病人年纪大了,造血功能不比年轻人,”杜剑平说,“若是年轻一点倒也不用输血,所以两三百毫升也就够了,不会对你的健康造成影响,你不用担心。”

“对的,年纪大了是很困扰和无奈。”孟缇了然的点点头,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孟思明。不过好在绝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需要输血的情况。

护士准备好了器械,孟缇把手搁在桌上,她穿着短袖连衣裙,平摊手臂,看着粗粗的针尖在她的胳膊准了角度,在扎进皮肤的一瞬转移了目光。她还是不太有勇气看着自己被扎针的一瞬间。

输血的过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然而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下,光看着袋子里的血越来越多也十分无聊。杜剑平从外查房回来,不知道从哪里抱过来一大堆零食,拿了个棒棒糖放到她的手里,笑着跟她聊天,“你是大四的学生?要毕业了吧?”

孟缇点头,“是啊。”

“耽误你的正事了没有?”

“没有。反正现在也闲。”

杜剑平微笑:“小姑娘,像你这样的人不多了。病人家属一定会好好的感谢你。”

孟缇微笑:“感谢完全不重要的。如果我能帮忙的话,当然要帮了,人命最重要。”

护士轻轻揉着她的手心,轻轻拍打着她的胳膊,称赞道,“这个小姑娘心肠真好。”

三个人正聊着天,门吱呀一声开了,孟缇也抬头。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脸。面无表情,眸光相当凌厉,两道宛如蚕卧的浓眉。她在记忆的数据库里轮番搜索,终于将脸的主人和名字挂上了勾——赵初年的伯父,赵同训。

上次见到他是王熙如受伤的那个晚上,此时又是在医院里。赵同训看了她一眼,很快别过头去,问杜剑平:“杜医生,她就是那个献血的女孩?”

“嗯,是她。”

赵同训显然并没有认出她,不过表情缓和多了,露出了一点好看的神色,跟孟缇颔首算是招呼,“谢谢。作为感谢,不论你需要什么,我们都可以提供给你。”

不是第一次见识到他用钱来开路了,孟缇无视于他语气中高高在上的气息,简单地说了一句“我不要钱”,又把目光转向杜剑平,问:“杜医生,受伤的到底是谁?”

杜剑平说:“是这位赵先生的父亲。”

原来受伤的老人竟然就是赵初年的爷爷。孟缇恍然大悟之余,心里某个地方好像被蛛丝蒙住,事情不论如何都变得些微地超出想象。

赵同训没有再多说什么,最后看了她一眼,转了个身离开了办公室。孟缇盯着他的背影,微微皱起了眉头,他是很高大的男人,估计年过五十,但脚步依然有力。

孟缇凝住眉心,看着自己的血缓缓流向血袋,问杜剑平,“杜医生,一会能不能带我去看看赵老先生?”

没想到她提出这样的要求,杜剑平微微诧异,还是说:“可以是可以,不过他病房里现在很多人,可能不是太方便。”

“嗯,”孟缇提出这个要求更多是心血来潮,对此也不太执着,“那就算了。”

血终于抽完后,孟缇用棉签摁着针眼,坐在沙发闭目养神。大学的时候献过血,也算是有经验了。三百毫升血不算大事,但也足以让她在短时间感觉到眩晕和虚弱。她说到底也只是身体健康,也没有好得抽了血还能跑个八百米的程度。

医生办公室本来就极安静,因此忽然响起的“噼里啪啦”开门声就显得十分剧烈。随后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

“阿缇,你怎么样?”

就像水滴在心脏上,她很清晰的听到“啪嗒”一声。她躲了他好几天,没想到还是没有避开。早应该想到,赵初年出现在这里并不意外,毕竟受伤的是他爷爷。孟缇深呼吸,小心翼翼睁开眼睛,跟他点头,“我挺好的。赵老师,你来了。”

从学校到医院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孟缇记得不错的话,期末这段时间也是老师最忙的时候,赵初年看上去风尘仆仆,大热的天气,他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

“我刚刚到医院,听说献血人居然是你,”赵初年坐到她身边的沙发上,边仔细的打量她边言简意赅地解释原由,“谢谢你。”

“没什么的,能帮人也是愉快的事情,”孟缇说,“我也是刚刚看到你伯父才恍然大悟。你爷爷到底是怎么受伤的?你去看过他没有?”

赵初年探身拿过桌上那堆糖果,随手剥了块巧克力送到她嘴边,也不在乎旁边的杜医生和护士是不是睁大眼睛表示震惊。孟缇咬了下唇角,脸上努力浮出个笑,想自己接过来奈何两只手都不能动,赵初年哄着她:“张嘴。”

明明知道他只当自己是五岁的赵知予,可脸还是热了,顺从地张开了嘴吃下去。

他把锡箔包装纸扔到纸篓,才开始回答她刚刚的问题,“我刚刚去看过了。他从马背上掉下来,被石头割穿了颈动脉受了伤。”

孟缇很吃惊:“你爷爷年纪不小了吧?七八十岁了,居然还骑马?”

“他总觉得自己身体好,老当益壮。”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吗。”

赵初年看着她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阿缇,你的血型太少见了,要好好保护自己,千万别受伤,好吗?”

“我从小就被这么提醒了,”孟缇微笑,“不过也没必要担心太多,我跟我哥,我爸都是阴性血,我爸爸都快六十五了,过得好好的。”

赵初年一怔:“你们一家人,居然三个都是这个血型?”

“遗传的原因而已,完全不奇怪,你们一家人肯定也是吧。”

赵初年摇头,“不完全是,至少我两个伯父不是,我跟赵律和也不是。不然医生也不会找你过来了。”

“这样啊,”孟缇“噢”了一声,若有所思开口,“看来遗传的威力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大了。”

第三十一章孤独(下)

两人正在就血型的遗传问题进行交流,杜剑平走近办公室,看到他们后一惊:“赵先生,你们认识?”

孟缇马马虎虎点了个头。她拿起棉签看了看,针眼已经不再流血,松了口气,打算离开医院。

赵初年站起来,“我送你。”

“你还去陪你爷爷吧。”

“没关系,陪他的人很多,”赵初年说,“我给你煮点吃的,你刚刚献了血,需要补充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