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茜道:“明珠,你来上班了?”

“嗯,茜姐,这两位是?”宋明珠点点头,眼睛仍旧看着向怀远,

陈茜难得看到不学无术的老板千金关心业务上的来往,忙不迭介绍:“这两位是美欣广告的王总监和向先生,来公司谈我们新楼盘的广告推广。”

宋明珠笑着点点头,从自己那只价格不菲的名牌包里,掏出两张名片递过去,假装职场中人的模样:“两位好!希望美欣和我们宝木地产合作愉快。”

王总监对眼前过于年轻的女孩的身份有些费解,尤其是看到名片上执行董事四个字,更是不可思议,但是后面的宋明珠三个字,他又立刻茅塞顿开,笑了笑道:“原来是宋总的千金,幸会幸会。”

宋明珠接过他递过来的名片,敷衍地看了一眼,又去看他身旁的向怀远。只见向怀远面无表情瞥了眼手中的名片,便随手放了进了文件袋中。不过碍于社交场合,他还是将自己的名片交换给了宋明珠。

宋明珠如获至宝地拿过他的名片,跟两人道别:“二位慢走。”

回到自己办公室,她爱不释手地看着拿着那张名片左看右看。其实名片设计很简单,就是公司统一印刷的工作名片,除了美欣的标志,就是创意部专员向怀远五个字。下方是邮件地址和两个电话,一个座机一个手机。

因为从小太优渥的生活环境和过度的被溺爱,宋明珠极度忠于自己的内心,想要的就要得到,不想要的就赶紧滚蛋。她从十六岁开始,也有过好几次恋爱,但都因为她认为不是自己想要找的感觉,每一次时间短短就无疾而终。

在宋明珠深受言情小说和偶像剧荼毒的年龄,她认为爱情就应该是一种火星撞地球天崩地裂的感觉。

而见到向怀远的第一眼,她就觉得这个男人给了她这种梦想的感觉。

事实上,两年后,向怀远确实给了宋明珠天崩地裂的感觉。

宋明珠不仅忠于自己的内心,还是个行动派。物质上的过于充实,以及精神上的严重缺失,导致宋明珠从青春期开始,就有一种扭曲的自信,并且不知矜持为何物。让她觉得只要自己想要,就一定可以得到。就好比小时候想要的洋娃娃,长大后想要的高跟鞋,以及各种夸奖和恭维。一切的一切都理所当然。

所以她觉得自己对这个叫向怀远的男人一见钟情后,他也会喜欢上自己,也必然是理所当然。

后来宋明珠才知道,自己那种扭曲的自信,还有一个称呼,叫做公主病。而且还是最傻逼的一种。

但当时的她对此浑然不觉,并很快开始了自己人生中最愚蠢的一段时光。

宋明珠很容易就查到了向怀远的信息。生于西南山区,江大毕业的高材生,进入美欣两年,如今是美欣冉冉升起的新星。

两人初见后的第三天,宋明珠开着自己今年收到的生日礼物,两百万的红色保时捷,去了美欣楼下。

广告公司加班是常态,尤其是美欣这种大公司,通常更加惨绝人寰。宋明珠打听到的消息,向怀远下班时间大多在九点之后。

她从九点开始在楼下等待。即使是夜色正盛的时候,她这辆车子也显得十分拉风,许多从大楼里出来晚归的人们,都会看向这边,猜测里面的主人是什么样子。

宋明珠等到自己要等的人出现,已经是九点半。

向怀远提着一个文件包,手上搭着一件外套,白色衬衣的领子,闲闲散散松开,本来一丝不苟的发型,也微微有些凌乱,整个人看起来有种慵懒的魅力。

但这只是在宋明珠眼中。她并不知道,经过一天繁忙工作的向怀远,已经累得像一条丧家之犬。实际上对于二十四岁的向怀远来说,在这个偌大的繁华都市里,他确实只是一个像是蝼蚁一样的漂泊者。他跟那些想要出人头地,但仍旧在现实中苦苦挣扎的底层年轻人,没有任何两样。

而这些对于宋明珠来说,完全是不能理解的问题。

她看到向怀远从大楼里出来,立刻按了按喇叭。向怀远没有反应,她又拉下车窗,伸出头叫了一声向怀远的名字。

向怀远闻声转过头看向这个豪车里的女孩。他看起来已经不记得宋明珠,但职场养成的良好素养使然,他走近车边,彬彬有礼问:“小姐,你叫我?”

宋明珠拿下大晚上还戴着的用来装逼的太阳镜,抬头看他:“你不认得我了?”

向怀远眉心微微蹙眉,似是在回想。他记忆力绝佳,其实第一眼就已经想起这个年轻地过分却也奢靡地过分的女孩是谁,她是宝木地产名义上的执行董事,但实际上大概还只是个学生。

在距离出人头地尚有一段距离的向怀远,跟大部分出生贫寒的草根青年一样,都有着一点偏执的愤世嫉俗心态,所以他向来看不上这些骄奢的富二代,抑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嫉妒,只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而已。

向怀远思忖片刻,开口问道:“您是宝木地产的执行董事宋小姐?”

宋明珠很高兴地笑开:“是我,有空吗?我请你去喝一杯?”

向怀远一副办公的语气道:“是要谈广告上的事吗?今天有些太晚,我们可以约个合适的时间,我到时去你们宝木地产办公室详谈。”

宋明珠歪头似笑非笑看他:“不是公事你就不愿意跟我谈吗?我请你喝酒,又不要你花钱。”

她的直白让向怀远稍稍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他脸上浮上一丝压抑的羞辱和怒意,但语气仍旧平淡:“宋小姐如果是有公事找我,我一定尽力而为让您满意。但若是工作之外的事,不好意思我真的很累,没有宋小姐这样的闲心。”

说完,便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礼貌客气的言语里,有着拒人千里的冷意。

只是宋明珠当时是典型的很傻很天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一个有着强烈自尊心,却还一无所有的年轻人,造成了多大的羞辱。

她被众心捧月惯了,头一回遇到这种对她主动的殷勤视而不见的男生,简直就像是发现奇妙的新大陆。

所以她不仅没有因为向怀远的拒绝而生气,相反她觉得自己对这个男人不仅一见钟情,而且二见就直接倾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从前的画风比较感人,大概可以比照帕里斯.希尔顿,不过没那么壕而已~~然后呢确实是中二期的脑残,所以也不用苛责男主了~喜欢个缺心眼也挺不容易的

☆、倒追

宋明珠的倒追生涯正式开启。

在连续几个星期到向怀远公司楼下等他下班,约他吃饭失败后。宋明珠决定曲线救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私利。

因为向怀远负责宝木新楼盘的创意案。以私人的名义约不到向怀远,宋明珠就用宝木地产执行董事的身份约他,没办法约他到外面的餐厅酒吧,就约他到自己的办公室。

向怀远到底只是个打工仔,客户有约,即使明知道宋明珠另有目的,但也不可能拒绝。

宋明珠虽然上班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她老爹的公司做的是地产,最不缺的就是房子,所以她这个不干活的执行董事,还是有一间专属的办公室的。

说是办公室,不如说是宋明珠在公司的私人小天地,一个小套间,被她装修得花里胡哨,衣橱鞋柜应有尽有,甚至还有酒柜和家庭影院。

向怀远第一次进到这个所谓的办公室时,眉头皱成一个大大的川字。他工作两年,也算见过不少土豪富二代,但是像宋明珠这种被宠成如此穷奢极欲的女孩,大概还是头一回见着。

宋明珠对他惊愕的反应浑然不觉,还颇有些得意地问他自己的办公室漂不漂亮。

向怀远讪笑两声。

因为是约谈工作,宋明珠也要装模作样地听一听向怀远讲讲创意的事。而向怀远虽然知道无论他讲的有多认真,这个坐在办公桌后,从头到尾一脸花痴状的女孩根本就一个字不会听,但是他还是要一个专业人员的素养,认真地跟她讨论。

许多年后,宋明珠再想起这一幕,几乎可以设身处地地想象出向怀远是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忍住一掌PIA飞她这个傻逼的冲动。

当然,这就是有钱人的好处,即使向怀远多么不情愿和这个草包富二代有任何瓜葛,但是只要她以工作名义邀请他去她的办公室,向怀远就没有理由拒绝。

不过宋明珠追男人的计划,也确实不算有多大的进展。向怀远和她永远只谈公事,只要一谈到私事,他就冷着张脸缄口不言。

宋明珠见过他和别的客户谈话,总是温文尔雅面带笑意。唯独当着她的面,谈工作时面无表情,不谈工作更是冷若冰霜。

当时的宋明珠虽然缺心眼,但也看得出向怀远对她的态度,是一种再明显不过的拒绝方式。然而,或许宋明珠真的是太过顺风顺水,他越拒绝,她就越对他欲罢不能。

也或者,她是真的迷上了这个男人。以至于每次听他面无表情地和她谈工作,她都觉得心旷神怡。

当然,宋明珠虽然草包,但靠着仅有的一点天赋和商业知识,也足以了解向怀远是一个才华横溢能力卓绝的男人。于是她就更迷恋他了。向怀远与她多年未实现的少女幻想完美重合。他就是她幻想中的男人。

一个一无所有但英俊有才努力拼搏向上的年轻男人,和一个不爱富二代独爱贫寒男人的千金小姐。这简直就是偶像剧的标配,结局想当然就是两人经过重重艰难,多年后贫寒男子功成名就,两人终成眷属。

她甚至将向怀远对她的拒绝,脑补成是因为他自尊自卑,所以不愿与一个富二代女孩交往。因为在宋明珠看来,她有钱貌美性格真善美,从小到大就没人不喜欢她。向怀远怎么可能不喜欢她,这根本就不科学。

多年之后,宋明珠再想起当年的自己,时常都有恨不得穿越回去,将那个傻逼的女孩一棒子敲醒,告诉她一个事实:向怀远是真不喜欢你,也是真的瞧不起你。

宋明珠对向怀远的纠缠,从头一年的夏末,不知不觉就持续到了第二天的仲春。向怀远依然对她冷淡疏离,除了工作上无法避免的交集,私人时间从不慷慨地分给宋明珠一丝半点。

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宋明珠见证了向怀远在美欣日渐冒头,因为几个经手的大创意案子,反响极佳。向怀远在广告圈也有了些薄名。

这个时候他才二十五岁,但已经可以看得到必然会出人头地的苗头。

宋明珠无比坚定地认定了自己选对了人。而向怀远也无比坚定地对她的追求无动于衷。

宋明珠有几个关系亲密的狐朋狗友,也是从小一起玩大的发小,都是跟她一样不知人间疾苦的富二代。

她倒追一个来自农村的普通白领男人的轶事,很快传遍了这帮朋友圈。在将近一年还未得手后,这帮朋友都一致认为非常不可思议。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向怀远作为一个凤凰男,对高攀宋明珠这样的顶级白富美,心中难免有自卑感,没有任何信心,也害怕被别人说图女人钱。

宋明珠对狐朋狗友跟自己所想一致的这个结论表示很满意,大手一挥,要求集思广益,帮她想策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老话不是说说而已,宋明珠这样的草包富二代,能一路玩下来的,无论从三观到智商,自然跟她都是不分伯仲。

几个朋友一合计,说向怀远这种农村考入城市的凤凰男,多半思想传统,生米煮成熟饭最有用。

宋明珠抱了抱胸口:“我还是个黄花大闺女,万一人家不认,我这岂不是有点吃亏?”

狐朋之一戳了下她脑袋:“你傻啊?谁让你真跟她来真的?找人把他灌醉,往酒店房间一抬。你什么都不用做,就脱了衣服等他第二天醒来。到时他看到你们既成事实,哪里还会记得什么自卑,马上就会对你负责。”

宋明珠眼睛一亮,觉得这骚主意靠谱。

要灌醉向怀远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宋明珠发小们家的公司,有好几个都是美欣的客户,随便让两个朋友,安排一个工作饭局,约向怀远出来,他也不会多想就会答应。

在广告圈混了近三年,向怀远酒量自然不会太差,但是客户有备而来故意灌他,那场饭局,他到底还是喝趴下。

向怀远不知道这是一个手段拙劣的圈套,他喝得人事不知,本想打车回家,但是对方公司体贴地给他在吃饭的酒店开了房间让他休息,他自然没多想就跟人上了楼。

向怀远被人送进了宋明珠的房间,但他什么都不知道。他酒品甚好,喝醉之后,就只会呼呼大睡,不说话也不闹事。

当宋明珠看到趴在床上闭眼睡得人事不知的男人,有那么一刹那,她觉得自己这种行为很恶劣。

向怀远不是富二代,没有任何背景,在这座城市独自打拼,但只要他们这些有钱人稍稍动动手脚,他就只能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不过这种想法很快就消失殆尽,因为她发觉,原来醉酒后的向怀远也是如此迷人。他的睫毛又黑又长,密密的一层覆盖在眼下,让他看起来少了白日里面对她时的那份冷漠。他双颊因为酒意而嫣红,让他的轮廓看起来柔和了几分。嘴唇微微翕张,像是在等待一个吻。

宋明珠忽然心跳得很厉害,她抿了抿嘴,终于凑上前,轻轻地含住向怀远的嘴唇。他的唇温热而柔软,几乎将宋明珠那颗极速跳动的心顷刻融化。

这不是她的初吻,但比起十六岁和初恋男友蠢蠢欲动的尝试,这个轻描淡写的吻,却有种让人置身于惊涛骇浪中一般。兴奋而刺激。

向怀远不是一吻就醒的睡美人,他只是一个醉得人事不知的男人,所以宋明珠恋恋不舍地在他唇上留恋许久,他也没有醒过来。

宋明珠还脱了她的衣服,双手发抖,小心翼翼,但是眼睛却一直停在他身上。她将他上下看了个遍,甚至猥琐地摸了他。

有那么一刻,她希望这个生米煮熟饭是真的。但是向怀远一点动静都没有,她也怕他真被她弄醒之后,会头也不回离开。

所以,宋明珠只是脱光了自己,安安静静躺在他身边。

向怀远醒过来是在第二天清晨。

宿醉的头疼,让他一时有些恍惚,直到看到睡在他旁边的宋明珠,才目光清明,微微怔了怔,眉头皱起:“怎么是你?”

宋明珠故意露出□□的肩膀,不要脸地照着事先排演好的台词道:“怎么?吃了就不想认账?”

向怀远沉默地从被子里出来,他身上衣服昨晚已经被宋明珠脱光,四散在床下,看起来像经过了一场引人遐想的战役。

他淡定地将衣服一一捡起来,从从容容穿好,仿佛对后面那道直直看着他的目光浑然不觉。

宋明珠自然不满意他的沉默,坐起身道:“向怀远,你什么意思?你都把我给睡了,还要逃避吗?”

向怀远忽然用力扔下手中的领带,转身怒目看向她,吼道:“宋明珠!你他妈觉得很好玩是不是?”

宋明珠被他这模样吓了一跳,向怀远再如何对他冷眼冷脸,也从来没用过这副面孔。她顿时有点哆哆嗦嗦道:“你什么意思?你要不愿意负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反正也是我自愿的。不过你生气做什么?又不是你吃亏!”

向怀远额头青筋暴露,红着眼睛指着她道:“我跟没跟你睡我自己清楚,要玩这种小把戏,你也先问问男人喝得烂醉会不会硬得起来!”他捡起地上宋明珠的内衣,往她头上扔去,“你要乱睡去找别的男人,别他妈跟你那些狐朋狗友联合起来玩我,我没那个闲工夫奉陪。”

说完,怒气冲冲摔门而出。

宋明珠从头上将内衣拿下来,悻悻地嘟囔:“有那么生气么?”

不过她也知道这回是真搞砸了,也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向怀远似乎真的不喜欢她。

宋明珠再不知矜持为何物,在经过这么一闹之后,也没脸短时间里再去对向怀远死缠烂打。

然而她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她对向怀远的喜欢,比她想象的更加深厚浓烈。她忘不了他,脑子里总是他。

宋明珠觉得自己失恋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场失恋。

她从来没有过如此想念一个人,想念亲吻向怀远的感觉,他成为她春梦的唯一男主角。

宋明珠体会到一种从未体会的失魂落魄,整天和安慰她的狐朋狗友醉生梦死,就这样浑浑噩噩过完了她大学的最后两个月。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以前的画风也是挺醉,男主哔了狗才这么倒霉,所以大家没必要讨厌他(怎么感觉这个作者对自家男主不太自信啊)

☆、酒局

宋明珠从这荒诞的不知是梦境还是回忆中醒来。

目光所道之处是老旧房子发黄的天花板,和那上面已经积满灰尘的白炽灯。她揉了揉昏昏沉沉的头,仍旧有些不知今夕何夕的怅然。

其实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忆过往事,那些曾经被粉饰过度的青春年少时光,在她的人生从云端跌入泥泞之后,统统都变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笑谈。实际上连她自己都觉得曾经的宋明珠,是个难以启齿的笑话,所以她害怕回忆,也害怕见到那段荒唐往事里的旧人。

她不愿再见到向怀远,她想并不是因为心里还念着他想着他,她不过是怕面对曾经的宋明珠,害怕想起那些愚蠢而可笑的往事。

但显然,她不过是自欺欺人。向怀远一出现,那些往事就纷沓而至,令人隐秘而羞耻的伤疤就□□裸展示在她面前。

她在床上郁卒地躺了一会儿,有些懒懒地不想动,直到响起敲门声,宋母在外头道:“明珠,你是不是睡过头了?再迟点上班就要迟到了!”

残酷的现实立刻提醒宋明珠,她不是梦里那个可以为所欲所的女孩,她要赚钱生活养家,还有爸爸的药费康复治疗费。这几座大山齐刷刷向她压过来,她再没有心思伤春悲秋,立刻像是一个精力充沛的斗士一样,从床上弹起来,匆匆忙穿衣洗漱出门。

几乎是跑着进的办公室打卡,赶上了最后两分钟,宋明这个月的全勤奖得以保住。这个小小的庆幸足以让她开始一天还不错的心情,何况明天还是周末。

又是忙碌的一天,宋明珠难得手头上紧要的工作做得差不多,可以准点下班回家和父母好好吃顿饭,然后早早休息,享受一个完整的周末。

不料,正要收拾离开,公司老板陈总忽然驾到,办公室本来准备下班的同事,立刻装模作样对着电脑认真工作。

易佳明从办公室里走出来迎接:“陈总,你怎么来了?”

陈总道:“来看看你们部门我这几天不在的时候,怎么样?”

易佳明笑呵呵道:“都挺好的,大家上班可有劲儿了,尤其是明珠,我手上几个案子她都帮我弄得差不多。”

陈总点点头,想起什么似的道:“你今晚是要和乐凯电子的郭总吃饭吧?”

易佳明点头:“是,下半年的广告合同,业务部那边还没谈好,郭总非要跟我谈。”

陈总道:“郭总虽然是个难缠的主,但他是我们的大客户,你好好跟他谈。对了,把明珠带上。”

易佳明愣了下:“带明珠干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郭总是个老色狼,我一个人去就好了。”

陈总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说你机灵,这个时候硬是给我装傻充嫩。你说带明珠去干什么?就是陪他喝点酒,生意场上这种事正常得很,你别给我较真儿。再说有你在,明珠能有什么损失?”

易佳明还想反驳,宋明珠已经站起来道:“陈总,您放心,我收拾收拾,马上跟经理去。”

易佳明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她一眼,又不满地朝自己老板冷哼了一声,转身进了自己办公室。

陈总不悦地抬手虚指了指他的背影:“这家伙真是越来越不把我放眼里了!”

宋明珠讪讪笑了笑:“经理他学设计出身的就是这种桀骜不驯的性格。”

陈总挑眉:“没错,有个性我欣赏。”说完,又叮嘱她,“今晚的合同务必谈下来,你看着佳明,别让他在郭总面前整什么幺蛾子。”

“明白。”宋明珠道。

待陈总离开,收拾好包包准备离开的苗苗,凑在宋明珠耳边小声道:“资本家真是缺德,明知道那个郭总对你没安好心,还非要你去跟他吃饭喝酒拉合同。这不是逼良为娼么?咱怎么说也算是创意工作者,还得干这些?想起来就不爽。”

宋明珠啐了一口,又叹道:“就是吃个饭喝点酒,没什么大不了的。谁让咱是打工的呢!不过我又不是一个人去,有经理在,吃不了亏。”

苗苗道:“那你自己注意点,别让那郭总揩到油。经理虽然不靠谱,但这种事上还算三观端正,你跟紧着他别落单。”

宋明珠被她这紧张兮兮的语气逗笑,朝她眨眼点点头。

饭局的地点是一家五星酒店餐厅包厢,被易佳明称之为老色狼的郭总,实际年龄四十五,目测年龄五十四,油头地中海,酒糟鼻大黄牙,五短身材将军肚。

易佳明刚刚跟着服务员进包厢,就低声暗骂了一句:“真特么是丑人多作怪!”

郭总见人进来,热情地站起来:“小易啊,你说什么呢?”

易佳明立刻露出一张灿烂的笑脸,高声道:“我说真是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啊,郭总。”

郭总嘿嘿笑着走过来和他握手:“你这嘴巴说话我爱听。”

说罢,又伸手到宋明珠面前:“哎呀,宋小姐才是好久不见,啧啧啧又漂亮了,再这么下去得赶上天仙了。来来来,快请坐。”

说是这样说,但是手却一直紧紧握着宋明珠的手不放,还不动声色地摸索了几下。

宋明珠忍住他朝自己喷来的重口味口气,咧嘴笑道:“郭总,你好。”

易佳明默默翻了个白眼,忽然哈哈大笑两声,伸手用力揽住老色狼的肩膀,将他往里面拖:“郭总,站着干什么?您可是我们大客户,这样客气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坐坐坐,我们边吃边聊。”

宋明珠顺势抽开自己的手。

入座后,郭总见自己和宋明珠隔了个易佳明,又起身道:“小易,咱俩换个位子,我跟宋小姐坐一块,这都多久没见了,我可是有很多话跟宋小姐说呢。”

易佳明嘻嘻笑着将他按下去:“郭总说这话我可不爱听,咱可也是好一阵没见了,我也有很多话跟郭总您说呢!”

他贱吧兮兮的语气,别说是宋明珠,就是坐在对面的郭总两个助理,也因他这话忍俊不禁。

郭总倒也不强求,乐呵呵坐下来:“行,咱哥俩今儿好好唠唠,喝个痛快。”说罢,又朝宋明珠道,“今天宋小姐也得喝哦,咱都不醉不归。”

易佳明豪气道:“行,咱不醉不归。不过先把合同谈好再痛痛快快喝,免得我正事没做光顾着喝酒,回去被陈总骂。”

郭总笑大手一挥,同他爽利地签好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