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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爷被他说得满头雾水,心说我穷得只有这四面墙,耗子都不进门,哪里有什么妖怪?火居道也不理会他,低头进了屋东找西找,从炕底下找出一个鹿皮口袋。大少爷这才想起鹿皮口袋开不得,正要拦挡,奈何火居道手快,已经将鹿皮口袋打开了。大少爷低头往下一看,鹿皮口袋中乃是一只玄狐。玄者黑也,玄狐就是黑狐。原来之前他打下的黑灯是这个东西,从他在岭上打下玄狐,又装进鹿皮口袋塞到炕底下,已经不下多半年了,玄狐竟似刚死的一般,身子还是软的。火居道一指玄狐说:“此乃妖邪,吾当除之!”

大少爷可不傻:“甭来这套,我一个大子儿没有。”

火居道说:“吾替天行道,不求一文,唯妖死得其皮尔!”

换成个旁人兴许真让火居道唬住了,可别看大少爷平常不着调,好歹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吃过见过,何况他们当初也是因为一条狐狸皮转的运、发的财。很早以前,祖上便是猎户,以擅于猎狐著称,那会儿没有猎枪鸟铳,全凭下夹子、放套子、放鹰纵犬,再不然就是开弓射箭。有一年冬天猎得一只白狐,白狐皮又称“草上霜”,极为罕见。因为这种狐狸行动奇快,疾奔之际有如在草上御风而行,民间称之为飞狐,霜是指狐狸从头到尾都是白的,没有一根杂毛。飞狐通常个头儿都不大,成年的老狐也就二尺来长,一张皮子刚够做条围脖。而家祖打到的这只飞狐,身长四尺有余,膘肥体健,通体洁白,唯独嘴岔子是黑的,按迷信的说法,狐狸只要嘴岔子一黑,那就是有年头儿快成精了。并且来说,当时正值三九,正是皮毛最好的时候。

他家祖上知道这是得了宝贝,千方百计托关系找人将这条白狐皮带进宫去,献给了当朝皇帝。那位问了:“给皇上进贡怎么还得托关系找人?”您别忘了,那是什么时候,过去有过去的规矩——身上没有功名,不能上金殿面君,别说普通老百姓,五品以下的官员,没有特殊的召见都不能上殿面君。皇上家那规矩多严啊!你在金殿上想抬头看一眼皇上都不行,仰面视天子等同于刺王杀驾,推出午门就斩了。所以说老百姓想见皇上更难上加难,你说是献宝,实则有意上殿行刺怎么办?谁敢给你担这个干系?因此下了血本,给一层一层的官员送礼使银子,关系都疏通好了,还要礼部演礼,教你上了金殿怎么拜怎么跪怎么说话,这才有机会上殿献宝。

老话说得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上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还别说南七北六各省官员和番邦邻国的贡奉,单说皇宫里就有专门的造办处,想尽办法为皇上老爷子搜集天下的奇珍异宝,珊瑚的树杈按排摆、翡翠的白菜按垛摞、鸡蛋大的夜明珠按筐抬,那在皇上眼里都不新鲜,一张狐狸皮值得了什么?不过家祖胸有成竹,因为此皮除了御寒保暖之外,还有一件异处,如若有刺客靠近,原本柔软的狐狸皮毛会立即竖起,俗话说“功高莫过救主,计狠莫过绝粮”,说悬点儿,真到了节骨眼儿上,这条狐狸皮能救皇上的命。再加上花钱买通的这位大官儿会说话,说这平头百姓都心心念念为了天子安危、江山基业,何愁国朝不兴。皇上一听是这么个理儿,金殿上龙颜大悦,当场封赏,家祖从那以后成就了一番家业。

所以大少爷一听火居道这话,便知道对方存心不良,一把揪住火居道嚷嚷道:“左邻右舍快拿刀来,待我把这贼道人的头卸了!”

火居道见大少爷识破了他的意图,不得不以实情相告:他自称有先天八卦印,道法非常。游历之时,曾途经一条河名唤鬼门河,但见山环水抱,虎踞龙盘,形势非同小可,此处必有大墓,怎奈古墓不在山中,却在鬼门河底,欲盗此墓,势比登天还难!以他的本领,打开墓门不在话下,不过墓中怨气太深,掏这里边的东西,只怕得不了好!所以说进古墓掏宝,非得有大少爷这条玄狐皮不可。一般的狐狸长得口锐鼻尖、头小尾大,毛作黄色,活的年头多了变为玄狐或白狐。以过去迷信的话来说,狐狸成妖作怪之事颇多,而要得道变成人形可不容易,它要吞吐日月精华炼成玄丹,活到一百年以上,洞悉千里之外,还必须躲过“九死十三灾”,活上一千年才与天相通,至此人不能制,性善蛊惑,变幻万端,又称“天狐”。大少爷打下的这只玄狐,只差最后一劫没躲过去,剥下它的皮筒子做成玄狐衣,尽可以消灾避祸,让钻古墓的土耗子穿上,才敢进这座古墓!

第二章 盗墓鬼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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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居道撺掇大少爷跟他合伙盗墓,有这么一件玄狐衣,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常言说“穷生奸计”,再加上大少爷也不是什么好鸟儿,听到“荣华富贵”四个字,什么仁义道德早就忘没影儿了。二人一拍即合,当下撮土为炉,插草为香,拜了一盟把兄弟。大少爷按照火居道的话,将死狐狸开膛剥皮,皮子熟好了找会缝活儿的做了一件玄狐衣。火居道说:“仅有玄狐衣不成,想成大事,还要再找两样东西。”

他这个江湖术士,可不光会画阴阳八卦,一肚子旁门左道中的方术,他并不言明,只带大少爷到处乱走,一双眼贼溜溜地东瞧西看。二人走到一片庄稼地,看见老乡割了成捆成捆的麻杆儿,堆在田边地旁。其中一根麻杆儿,长得奇奇怪怪,又粗又长,比一般的麻杆儿长出四五倍还多。火居道给了大少爷几个钱,让大少爷去买下这根麻杆儿。大少爷不知道他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想不出盗墓为何要使麻杆儿,但是为了发财,他也只好听火居道的安排,过去找种地的老乡说要买这根麻杆儿,问人家要多少钱。种地的老乡纳上闷儿了,麻杆儿全是论捆卖,本来也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一个铜子儿两大捆,哪儿有单买一根的?别说没这么卖的,也没这么买的,你买上一捆麻杆儿可以填进灶膛生火,一根够干什么的?所以也没找大少爷要钱,让他看中哪根自己抽走。大少爷扛了这根又粗又长的麻杆儿回去,交给火居道。火居道接在手中点了点头:“钥匙有了!”

大少爷一听这可稀罕,钥匙是开锁开门的,还真没见过拿麻杆儿当钥匙的。咱再说火居道得了一根麻杆儿,又带上大少爷往前走,来到一座县城,城中十分热闹,各行各业的买卖都有。虽是县治,尤胜州府。俩人转了半天,火居道指了指前面一家肉铺,对大少爷耳语了几句,吩咐他过去,买下肉案上面一个挂肉的杠子。大少爷莫名其妙,可是为了盗墓发财,他也顾不上多想了,走到肉铺跟前,抬眼这么一看,当门摆了一张肉案子,掌柜的是一个肥头大耳的山东屠户,赤着膀子,脸上身上又是油又是汗,肚子上挂了块脏乎乎的围裙,胸前露出一片黑杂杂的盖胆汗毛。掌柜的是家传的手艺,自己杀猪自己卖肉,肉也新鲜、分量还足,所以周围的人都愿意来他家买肉。这会儿,掌柜的正在使刀剔骨剁肉,累得四脖子汗流,肉案上方有一根胳膊粗细的大肉杠子,一端挂了个大铁钩子,挂起半扇大肉,看意思用的年头不短了,肉杠铁钩上油脂麻花,“嗡嗡嗡”地围了一大群绿头苍蝇,谁见了谁都觉得腻味。大少爷整整衣衫,迈步上前,同那肉铺掌柜说话。肉铺掌柜以为来了买主儿,连忙招呼:“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前半晌刚宰了一口大猪,花膏也似好肥肉!”

大少爷唱了一个诺:“掌柜的,我不买肉,您这个肉杠子怎么卖?”

肉铺掌柜的打祖上三代在此卖肉,没听过不买肉却买肉杠子的,心说:这不成心捣乱吗?不免气不打一处来,对大少爷一挥手:“去去去,别搅了我的买卖!”大少爷求告再三,非要买下肉杠子。掌柜的怎么也不肯卖,他家这根肉杠使了几代人了,称得上是传家宝。

大少爷死说活说,把身上的钱全掏了出来。肉铺掌柜架不住他死缠烂磨,再加上有这么个活宝在旁边搅和,肉都没法卖了,事出无奈,只得将肉杠子卖给了大少爷。大少爷扛上肉杠子,兴冲冲来见火居道。

火居道大喜:“有了麻杆儿跟肉杠铁钩,再加上这件玄狐衣,何愁大事不成!”

大少爷心想:“火居道当真有几分邪门,他用麻杆儿和肉杠如何盗墓?”转过天来,他们一人背了一条大口袋,怀揣千里火,分别扛了麻杆儿和带铁钩的肉杠子,来到了鬼门河边。火居道指出河中墓门方位,看看日头还在天上,告诉大少爷先沉住气,等到天黑了再下手。哥儿俩打了一斤烧刀子,买了一只熟鹅,一扯两半,一人一半,吃到十分醉饱,不觉已到三更时分,这才收拾得紧称利落,火居道披上玄狐衣,撑上一条小船下了鬼门河。大少爷在河边用长杆挑起一盏灯笼,扯起脖子问火居道:“道长,墓门在何处?”

火居道往河中一指:“待吾打开墓门,你切记不可出声,否则你我一世富贵,尽成画饼!”大少爷暗暗吃惊,有心要问个究竟。火居道却对他打了个手势,示意不要出声,随即掐诀念咒,取出一道黄纸符来烧了,手持那根又粗又长的麻杆儿,将麻杆儿前端伸入河中,一圈一圈地搅动起来。

说来怪了,河水让麻杆儿这么一搅,居然从中分开,卷作一个大漩涡,当中黑乎乎的一个大洞深不见底。火居道一言不发,又将麻杆儿伸进河水的漩涡之中,上上下下捅了几下,耳听“轰隆”一声,河底似乎打开了一道大石门,可是用灯笼照过去,深处漆黑一团,看不见石门的样子。大少爷两腿发抖,有心开溜,又舍不得老道许给他的墓中珍宝。只见火居道以麻杆儿捅开墓门,又握住从肉铺买来的肉杠子,将肉杠前的铁钩伸进墓门,一下一下地往上钩,他全神贯注如临大敌,口中念念有词,但是只张口不出声,脸上青一阵白一阵,额头上青筋都凸了起来。过了约摸一袋烟的时间,火居道双手使力,缓缓拽动肉杠子,好似钩开了墓中棺盖,又钩了几下,从中钩出这么一位。大少爷一看这个主儿,可了不得,身形魁伟,穿了一件黑袍,指甲不下一尺多长,脸上长满了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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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爷刚才是想跑没跑,这会儿想跑也跑不成了,吓得他裤裆里一热,一屁股坐倒在地。不过为了发财,他硬着头皮又从地上爬起来,挑高了长杆上的灯笼给火居道照亮儿,眼看就要把尸首从河底下钩上来了,怎知倒霉不分时候,正在这么个节骨眼儿上,忽然有人在大少爷肩上一拍,叫道:“好大的狗胆!”

书中代言,来的这位不是旁人,正是肉铺掌柜的,之前大少爷找他买肉杠子,他就觉得奇怪,穿衣吃饭看家伙,屠猪宰牛卖肉的才用得上肉杠铁钩。听大少爷说自己是一个打猎的,为什么死活要买他的肉杠子,问这小子买去做什么用,这小子也不说,其形不正,其言有鬼,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肉铺掌柜的便偷偷跟着他,想看看大少爷意欲何为。他看见大少爷同一个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接上头,一路来到鬼门河边,俩货把一只肥鹅吃了一个精光,鬼鬼祟祟躲了起来,又等到三更半夜,用肉杠子铁钩在河中乱钩。肉铺掌柜的心直,以为这俩人在钩王八,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黑天半夜钩王八,不怕钩上浮尸淹死鬼来?于是走上前去,在大少爷肩上拍了一下。

他这么一拍不要紧,大少爷可受不了,心里本来就没底,冷不丁挨了这么一下,吓得大少爷原地蹦起多高,扔下手中灯笼大叫了一声:“哎哟我的娘啊!”不仅大少爷吓了一个半死,那位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也吓得够呛,而从古墓中勾出来的这位,如同受到惊动,活转了一般,竟一把攥住了肉杠。火居道使尽全力也拽不住肉杠铁钩了,他见吃到嘴边的肥肉要飞,如何甘心?只不过稍一犹豫,没舍得放手扔掉肉杠子,反被一股怪力拽进墓中,眨眼之间,河水又恢复了原状。

肉铺张掌柜可没看见这出儿,还当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是连人带船让河中大王八拽走了,天老爷,这得是多大的王八?而大少爷吃这一惊非同小可,直吓得三魂渺渺七魄茫茫,三魂渺渺满天飞、七魄茫茫遍地滚,眼前一黑,一头扑倒在地,和死人没什么两样。肉铺掌柜只好将他扛回家,热腾腾一碗肉汤灌下去,这才让大少爷还了阳。

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贪心盗墓,从而死于非命。大少爷原以为富贵已在眼前,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火居道这么大的能耐都下河喂了鱼,自己这几斤几两哪够瞧的,却又想“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火居道没有发财的命,我大少爷未必没有。奈何盗墓抠宝可不这么简单,真正的大墓不好找也不好挖,好挖好掏的坟包子里又没值钱东西,只好仍在老鼠岭上打猎为生,由于肉铺掌柜救了他一命,一来二去俩人成了朋友。

据说后来大少爷又遇上了教他打猎的那个老头儿。老头儿告诉他,那个火居道是个偷坟盗墓的旁门左道,因为这次要掏的这个主儿来头太大,不敢轻易下手。而大少爷的玄狐皮旷世难寻,不但可以辟邪,玄狐皮还可以避水,要掏水窑儿非得有玄狐衣不可。麻杆儿和肉杠子也各有用处,先说这麻杆儿,都知道麻杆儿皮可以搓成麻绳,却不知这麻杆儿芯乃引火之物,麻杆儿与麻皮分离开以后,把麻杆儿浸泡在烂泥里,数天后再挖出来洁白如新。老乡们出行前往往将晒干的麻杆儿搓成“火具”,半夜点上用来照路,麻杆儿引的火乃极阳之火,阴风都吹不灭,阴阳相克,因此可以打开墓门。再说这肉杠子,在肉铺掌柜的家传了好几代,不知道积了多少血污油腻,不论是妖魔邪祟还是大罗金仙,都怕污秽之物,经年累月杀猪切肉都挂在这肉杠子上,又添了几分杀气,据说这东西可以降尸。他之前让大少爷躲在岭上打下玄狐,是因为那个东西入了魔道,吃了很多人,所以才要找人除掉它。而大少爷祖上最擅猎狐,甭管大狐狸、小狐狸、公狐狸、母狐狸,也不论是一只一只地打,还是成窝成窝地掏,反正死在家祖手上的狐狸是不计其数,牛羊这般的畜类见了屠户都会自知命在旦夕,更何况狐狸这么有灵性?这世上的狐狸见了他家的人必先怕上三分,虽然大少爷一无是处,唯独枪法了得,又是这家的后人,这才让他在岭上打下玄狐。

而大少爷有纵纹入口,必当穷饿而死,没有大富大贵之命,家里有多少钱也得让他造光了,即使积下大德,顶多也就有口吃喝饿不死。如果他将鹿皮口袋埋在屋子东南角,上山打猎绝不空手而归。可他一时贪心,跟随画阴阳八卦的火居道前去盗水鬼墓,致使玄狐衣连同火居道一并葬身河底。大少爷听后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也知道这老头儿绝非常人,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求。老头儿虽知这大少爷自作自受,但他毕竟帮过自己一个大忙,也不忍心看他吃不上饭,又给他指了一条活路,让他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大少爷又惊又喜,以为自己时来运转了,他按老头儿指点黑灯瞎火跑到岭上,挖出一块青石板,使出吃奶的力气将石板移到一旁。下面是个土窟窿,当中无棺无椁,仅有一具枯骨,也不知死了多少年了,穿的长袍和那个老头儿有些相似,可是已经朽烂了,难以细辨。枯骨怀中抱了一个油布包,从里到外裹了七八层。大少爷发财心切,硬着头皮从枯骨怀中掏出油布包,连下拜带作揖,又磕了十来个响头,才将青石板推回原位,揣上油布包连滚带爬下了老鼠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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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爷以为土窟窿中的枯骨是个土耗子,江湖上说黑话,习惯将扒坟挖墓的土贼叫土耗子。土耗子身上的东西,必定是墓中的陪葬珍宝,非金即玉,拿出去卖掉,少说也够他抽上三五年福寿膏,结果打开油布包一看,大少爷傻了眼。当中仅有一卷古书,以及一个勾形玉玦,过去也有人说这是玉勾,比玉环少一点儿,玉质近乎水晶,通透无瑕。什么叫“玦”,古人云“满者为环,缺者为玦”,说白了玦就是缺了一块儿的环形,盗墓摸金之人将它挂在身上,告诫自己干这个勾当不能贪得无厌,全其义、绝其贪。

古书记载内容无非阴阳风水之类的堪舆口诀,名为《量金尺》。葬书有云:“铜山西崩,灵钟东应。”这话是说西边的铜山崩坏,远在东方的灵钟会有响应,皆因铜出于山,暗指人死之后入土为安,而葬处形势之吉凶,仍会左右子孙后代的福祸。阴阳风水中“以水为贵,以龙为尊”,搜山寻龙称之为“量金”。大少爷从老鼠岭上掏的这卷古书,当不得吃当不得穿,却是寻龙点穴盗墓取宝的秘术,勾形古玉是盗墓开棺的镇物。民间传说有勾形玉护身之人可以“出入阴阳”,到墓中取宝能够保全身而退。

老头儿之前告诉过大少爷:“你这辈子没有大富大贵的命,任意妄为只会招灾惹祸,拿了这个东西可别乱用。”大少爷财迷心窍,赶上年头不好,他也当过土耗子,不过不敢进大墓,也没掏出过什么值钱的东西,始终那么穷。虽然他一没得过传授,二没拜过师傅,但是手上有《量金尺》秘本,当个土耗子还发不了财,也真说不过去。实际上不是他不想发财,而是没有发财的命,不是天时不到,就是地利不和。有一次手头吃紧,饭都吃不上了,有心去掏座墓冢,结果走到半路赶上土匪刘麻子作乱。这个刘麻子,祖上世代为匪,凶狠狡猾、嗜杀成性,而且势力很大,麾下尽是虎狼之众,真可以说是杀人如麻,在当地提起他的名号,三岁小儿夜不敢啼。之前有个军官被人冤枉判了死罪,这个人有脑子,从牢城中逃了出来,走投无路落草为寇,归顺了刘麻子。刘麻子爱惜他有些个用兵之才,封为了狗头军师。他也当真对得起刘麻子,把山上这些大大小小的土匪组织起来整日操练,完全按照军队的规矩来,这一下土匪们烧杀抢掠更是得心应手,刘麻子的势力也逐渐扩大,成为了地方上最难治理的一股匪患。官面儿上征讨了多次皆大败而归。

当地有一路军阀,也是土匪出身,自己打了个如意算盘想把刘麻子这一众人马招安,一是平了匪患,二来扩大自己的势力。没想到刘麻子手下这个狗头军师也是诡计多端,托人告诉军阀愿意归顺,等刘麻子带领着手下的一众人马,全副武装由山上下来,直奔军阀所踞的县城。因为是打着归顺的牌子,这一路上也无人拦阻,可一进县城就翻脸了,打得守备部队措手不及,占据了县城烧杀抢掠。军阀那边赶紧调兵夺回县城,双方反复交战,一连打了十几天,直杀得昏天黑地,积尸遍野,血流成河,从城里到城外,方圆几十里之内的人全死绝了。

大少爷前去掏坟,路过此地被乱匪的人马裹住,土匪可不管你是不是军队的人,只要不是自己人举刀就剁,眼看躲不过去这一刀之厄了,急中生智卧倒在死人堆里,在脸上抹了血迹,又抱了几个死尸挡在身上,他躲到下边,合当命大不该死,这才没让乱匪杀掉。等到乱匪过去,他仍不敢出来。直到半夜时分,万籁无声,大少爷才把脑袋探出来,见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月光澄澈,四下无人。他正要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却见烛光晃动,由远而近。

大少爷吃了一惊,以为乱匪去而复还,万不得已再次装死。过了没多久,但见一个童子手捧灯烛在前开路,后边跟了一个穿黄袍的人,面容枯槁,脸上神色怪诞,阴沉沉的一言不发。大少爷瞧出对方来者不善,乱匪刚过去,却大半夜的在野地里走,还什么地方死人多往什么地方走,能是好人吗?那个年月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战乱过后,经常有胆大的泼皮无赖,趁天黑来剥死人身上值钱的东西,这些人心黑手狠,见到半死不活的往往会杀掉灭口。他见情形不对,一时不敢妄动,一动不动地躲在死尸下边,偷眼去瞧来人的举动。只见这个穿黄袍的人摇摇晃晃走了过来,离近了一看更觉得诡异,但见此人面色蜡黄、眼窝凹陷,太阳穴都塌了,张开的薄片子嘴,有出气儿没进气儿。虽然穿着袍子看不出胖瘦来,但往手上看,皮包骨头、青筋暴露,手指甲二寸来长,还都是黑的,怎么看都不像个活人!再瞧这个童子,六七岁的年纪,穿得花花绿绿,手捧一根白蜡烛,小脸儿惨白惨白的,还涂得红一块儿粉一块儿,看着倒像是扎彩铺里的纸人儿。

深更半夜在荒郊野外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两位,别说是大少爷,换了谁也受不了啊!但见这个穿黄袍的用手一指,命童子以灯烛照尸,凡是妇人、老翁、小孩,以及缺胳膊少腿儿身首两分的,皆弃之不顾,伸手抓起来扔到一旁,扔树叶也没这么轻易。吓得大少爷魂飞胆裂,一口气没提住,裤裆里又湿了,恐怕穿黄袍的人将手伸到自己头上,大气也不敢出上一口。

过了一会儿,穿黄袍的人拎起一个壮年男子的死尸。死尸身材魁硕,膀大腰圆,他借灯烛之光仔细观瞧半晌,见是个囫囵尸首,这才点了点头,将死人拎到面前,脸对着脸,张开口往死人脸上吹气,吐出来的气息有如一缕黄烟,都被死人“吸”了进去。再看穿黄袍的人气息渐弱,身材高大的死尸却冉冉而动。如此持续良久,死人忽地睁开了双眼,穿黄袍的却已毙命。活过来的死人将穿黄袍的推倒在地,用手抖了抖身上的泥土,仍是一声不吭,命那个手捧灯烛的童子在头前带路,大摇大摆地竟自去了。大少爷惊骇欲死,常听人言讲,仙家分为“天、地、人、神、鬼”,天仙和神仙最高,属于天道;人仙和地仙其次,属于人道;而这鬼仙则是地府里的恶鬼修成。虽说都是修炼得道,唯有这鬼仙的修法最邪门儿,必须找活人借形,可是害了人就得不了道,因此要找刚死不久的尸首将元神附上去,等到朽坏了再找下一个,说俗了叫借尸还魂,难到这是个鬼仙不成?

大少爷吓破了胆,哆哆嗦嗦一夜没敢动,等到鸡鸣破晓东方渐白,他才从死尸底下爬出来。经过这一番惊吓,大少爷的命没了一半,身子大不如前,有心当盗墓的土耗子也当不成了。要说他这一辈子,简简单单两句话可以说完——发财如做梦,倒霉似落坑!

咱们说的这位大少爷,正是我的祖父。我出生于全国解放后的1951年,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祖父也让人揪出去批斗了,原因是他在解放前从事的行当也属四旧范畴。祖父挨完了斗还不明所以,偷偷问我:“怎么他大舅、他二舅、他三舅都没事儿,非跟他四舅过不去?你说他四舅招谁惹谁了?”

他虽然不太明白外面的运动,可也担心身边几十年的《量金尺》秘本和勾形玉是个祸头,又觉得失传了可惜。于是他口传心授,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下,这才将秘本付之一炬,勾形玉则让我揣在身上。至于他怎么在老鼠岭上打天灯,怎么跟个画阴阳八卦的老道下河盗墓,如何遇上一个老头儿指点,又如何得到《量金尺》和盗墓贼身上的玉勾,全是他跟我说的,我只是当成故事来听。真与不真您往后看,当时我可料不到,他在几十年前遇见的东西,又让我给撞上了!

第三章 向风中逃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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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1967年、1968年三届初、高中毕业生,合称“老三届”。这些学生离开学校之后,无非三条出路,一是参军,二是上农村插队,三是接班顶替下厂当工人。在我们那个年代,对任何人来说,参军都是上上之选。我以为我根红苗正,又是军区子弟、毛主席的好孩子,入伍参军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从小接受的教育以及我的家庭环境,也都让我认为我注定会成为一个军人,在解放全人类的战争中建立不世功勋,万没想到过不了政审这一关,稀里糊涂变成了“可以被教育好的子女”,同样命运的还有胖子和陆军。胖子是当年那位肉铺掌柜的后人,我们两家三代交情,从他光屁股穿开裆裤我就认识他了。陆军则是我和胖子的同学,近视眼,小白净脸儿,平时爱看闲书,爱贪小便宜,净出馊主意。既然当不了兵,工人阶级又不要我们,我们哥儿仨唯一的选择,不外乎“广阔天地炼红心,上山下乡当知青”。

当时的知青管种地不叫种地,自嘲为“修理地球”。不过知青和知青不同,基本上分成两大拨儿,插队知青是去农村落户,户口落在农村,干的全是农活儿;另有一拨儿称为兵团知青,去到屯垦兵团,在边境上开荒,施行半军事化管理,环境也许比牧区、林区艰苦,但是可以摸枪,除了没有领章帽徽,和正规部队没有多大分别。

我们三个人当然选择后者,虽说生产兵团也有政审,终究比正规军宽松。几经周折,我们进了北大荒生产建设兵团农垦三师机枪连。没到北大荒之前,哥儿仨想得挺好,原以为有乡村有田地,可以春耕秋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半军事化的兵团还有机会打枪,骑马挎枪巡逻在漫长的边防线上,那多带劲?可是到地方一看,眼泪好悬没掉下来,眼前的景象,真可以说是“千里无人断午烟,荒原一望杳无边”!莽莽苍苍的沼泽湿地不见尽头,又有兔子又有狼,住的全是地窝棚。这一年刚好是196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