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期而遇的

那个夏天…

亲爱的姑娘

你是否还记得那片湛蓝?”

写完这行字,他反复读了两遍,把第二句话改了又改,把“动人”两字改成了“明媚”,好让句子读起来更押韵更有美感。

然后,他才心满意足地将手机收了起来。

沈思远写博客只是为了爱好罢了。

他不光写诗,还写歌词和短篇言情小说。

身边知道他在写东西的人不多。初中时,有个损友知道这件事后,没少拿他开玩笑。初三时,他还把沈思远的一篇言情短文,以沈思远的名义投给了一家叫《糖果公主》的杂志。

结果那篇短文居然过了稿,沈思远还因此得了一百多块的稿费。

事后那个损友居然还语重心长地称赞他:“没想到你除了靠脸吃饭之外,还能靠写文吃饭,我看好你。”

沈思远:“…”

他嘴上不说,可看到自己写的小说被印成铅字,心底还是挺高兴的。

后来他又在一家叫JJ文学城的小说网站投了几篇言情小说,结果反响不错,于是上了高中之后,他就开始在那个网站上连载长篇小言,也收获了一小批粉丝。

不过这件事他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

要是被周围人知道他是在网上写这些,他们怕是要借这个梗嘲笑他一辈子TvT

转学过来后,沈思远就开始在网上连载一本新文,是讲校园言情的。

因为高三学业繁重,他每个周末才能更两章,可他万万没想到,那篇文居然在网上火了起来。

按理说,校园小清新言情这个题材已经不受欢迎了,可是因为他文笔细腻,把校园生活描写得无比生动,所以仍然有无数人被他文中的描述所感动。

有人顺着他的笔名摸到了他的个人博客,问他男女主角究竟在现实里有没有原型。

沈思远的回复是:原型当然是有的。

他这篇文的女主角原型就是他的同班同学。

而那个同学当然就是林珠。

从转学过来第一天起,沈思远就注意到了林珠。

在他看来,林珠是个很特别的女生,准确来说,就像书中走出来的姑娘。

林珠不爱说话,不喜欢和同龄人交流,这反而使她浑身散发着清冷孤傲的气质,无时不刻都仿佛置身于喧嚣的城市之外。

沈思远有时会想象林珠不在学校时的生活,想象她身穿一袭白裙,坐在窗边,泡上一壶茶,手捧一卷诗集。读了半晌诗后,她又抬头望着远处高楼林立的夕阳,回忆往事种种,感慨时光飞逝,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然后提笔写下一行含义隐晦的诗句。

他一直觉得,只有这样的生活才符合这样一位姑娘的设定。

悲催的是,开学到现在,他也没跟林珠说上几句话。上次他鼓足勇气,找了个机会跟林珠一起回家,居然也没跟她聊上几句话,这让他懊悔不已。

没办法,他平时虽然话蛮多的,可是一到喜欢的女孩子身边,他就紧张得成了哑巴TvT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对于林珠,他才有了种种奇妙的设想。

——所谓距离产生美,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沈思远一面低着头往学校走,一面构思小说里的新梗,却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走到了大马路边缘。

忽然,他忽然感到脖颈一紧,两脚瞬间就离开了地面,像是有钩子从背后勾住了他的衣领,像拎小猫一样把他拎了起来。

一辆摩托车擦着他的衣服呼啸着疾驰而过。

沈思远惊呆了,同时感到衣领一松,就又被放回了地面上。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是被人救了。

他皱眉整理了一下衣领,茫然地转过身,映入眼帘的却是蓝白相间的中学校服。

对方比他高了至少一个头,所以他抬起头,才看清了对方的长相。

那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他的皮肤白得不可思议,就像一辈子没见过阳光一样。

而他的眼睛居然是蓝色的。

他表情冷淡地扫了一眼沈思远,目光似乎在他胸前的学校名牌上滑过,然后就收回了视线。

沈思远顿时愣住了,难道是外国人?

他正犹豫着是要说“三克油”还是说“谢谢”,可对方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就大步从他身边经过,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沈思远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那人的背影,注意到他脚上居然穿着一双粉色的毛绒拖鞋。

…真是个怪人。

中午吃饭的时候,林珠听顾晓婉她们聊起,说今早有人在学校附近的马路上碰到了一个奇怪的外国人。

锦花市是省会城市,一些旅游景点和大学附近经常能见到外国人,不过海棠中学的地理位置不在繁华地段,所以外国人还是挺稀罕的。

“…据说那个外国人打扮得特别奇怪,穿着一双粉色毛绒拖鞋,配一身蓝白相间的校服,果然外国人的审美跟咱们不一样。”顾晓婉八卦道。

听完她的话,林珠被一粒米饭呛到,咳嗽了起来。

许沁头也不抬地伸手拍了拍林珠的后背。

林珠一边咳嗽一边心道,顾晓婉说的外国人,不会就是奈恩吧?

今早她确实注意到家里少了双拖鞋。她还以为是被小雪玩丢了,没想到居然是被奈恩穿走了。

林珠不禁有点担心起奈恩来。

奈恩虽然以前在地球生活过,可他并没有来过中国,对中国国情不是很了解。

万一他在路边捡了钱包,扶了路边摔倒的老太太,或者被人拦住买了一斤切糕怎么办?

林珠越想越替奈恩担心。

吃完饭后,她找了个借口上厕所。在厕所隔间里,她打开表型通讯器,却看到奈恩已经回复了她的消息。

奈恩平静的声音从通讯器里传来:“抱歉,因为通讯干扰,我刚刚才看到你的消息。”

“奈恩,你在哪儿呢?”

奈恩很快就回复道:“派出所。”

林珠的心脏咯噔一下。

不会她的预感成真了吧?

她赶紧回复道:“你怎么在派出所?”

不知是不是通讯又发生了故障,林珠这条消息发了几遍都没有发出去。

下午,林珠一直在惦记奈恩的事,就怕他惹上什么麻烦。

她望着窗外微微叹口气。

刚刚跑来管她借数学笔记的许沁问道:“林珠,你怎么了,一副闺阁怨妇的模样。”

林珠再次叹口气道:“我好像明白了做母亲的心情。”大概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担心出门在外的孩子的吧╮(╯▽╰)╭

许沁完全没听懂:“…啥?”

这时,班长王霖跑来问林珠杂志准备得怎么样了。

林珠把她刚刚做好的样刊电子版给王霖看了。

她又告诉王霖,她已经收到了七十多个投稿,可是大多数稿件都不太合格。

绝大多数学生的投稿都是拍的家里的汪星人,还有少数喵星人、仓鼠之类的,写故事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林珠不想把杂志做成狗狗照片合集,那样可读性也太低了。她更想征集一些跟城市流浪动物和野生动物相关的小故事。

王霖却笑着摇头道:“现在的学生,你让他写八百字作文都要靠憋的,你还指望他们给你写故事?不可能。所以你的要求也别太高了。”

林珠却不觉得她的要求很高。

作为一本杂志,可读性起码还是要有的,要是做得还不如路边发的免费广告杂志有趣,又怎么可能有人给他们赞助费?

林珠琢磨了几分钟,忽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下午,她把自己的想法跟沈思远说了。

“你觉得怎么样。”她略忐忑地问道。

“我觉得挺好的。”沈思远笑道,“你居然能想到这么好的主意,我都特别佩服你呢。”

林珠顿时松了口气,她之前一直对自己的想法没什么自信,有了沈思远的支持,她顿时有了几分底气。

“那我待会找老师说说。”林珠道。

下午第三节课正好是语文课。

一想到等会儿要跟老师谈事情,林珠条件反射地紧张起来,一整节课都心神不宁。

下课后,她走到讲台前,跟正在整理教案的语文老师小声道:“老师,我有个想法。”

她之前早就在脑海里把自己要说的话练习了八百遍,所以讲起来非常流利。

而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由语文老师给大家留一道作文题,以“我们身边的动物们”为主题写一篇作文,这样她就能一下子征集到很多稿件了。

听完了她的想法后,陈老师愣了一下,她微微蹙眉道:“你说的这个想法是挺好的,可高考很少考这种题材的作文吧。”

林珠猜到了老师会这么说,她赶紧道:“动物保护是最近两年的热门话题,上个月微博里还在热议这件事呢。”

陈老师的眉毛舒展开来,“嗯…也对,高考作文经常会出时事热点相关的题目。那这样吧,我就把这道题出在这周五的周考卷子里。”她说着,忽然又冲林珠笑了笑,“不过你可不能提前漏题啊。”

林珠赶紧道谢:“谢谢陈老师。”

“不客气,我也是支持学生活动嘛。”陈老师不以为意地摆摆手,然后就抱着教案离开了。

晚上晚自习上课前,林珠刷了一下微博,发现一条和锦花市相关的关键词又上了热搜榜。

林珠也是醉了,锦花市最近怎么老是上热搜。

那条关键词是:锦花市民勇斗持刀歹徒。

林珠点开关键词,原来这是条由锦花新闻的官微报道的一条新闻,说今天中午锦花某小学门口出现了持刀乱砍的歹徒,砍伤一名小学女生。幸好,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小伙儿将歹徒制服,夺下刀具,还把歹徒押送前往派出所。

有人录下了当时的发生的一幕。

林珠点开短视频,视频里传来一阵孩子们的尖叫声,一个举着菜刀乱砍的男人出现在人群中央,拍视频的人也忍不住喊道:“卧槽!卧槽!杀人啦!”

视频里,歹徒揪住一个戴帽子小男孩的脖子,小男孩立刻吓得哇哇大哭,周围人都吓得尖叫起来,可一时间没人敢轻易上前。

就在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身影走进了镜头。男人低着头一语不发地穿过惊慌的人群,经过那个歹徒身边,仿佛完全没注意到周围正在发生什么。

那个歹徒被突然出现的男人吓了一跳,他举着菜刀尖叫道:“别过来!过来我就砍人了!”

男人忽然停下了脚步。

镜头只拍到了男人的背影,看不到他的表情。

歹徒嘴里骂着一连串脏话,挥舞着手里的菜刀,眼看就要劈到那人的脸。

就在这时,那男人忽然向前迈出一步,一只手搭在了歹徒的肩膀上。

就在这一瞬间,镜头拉近了一些,清楚地拍到了歹徒的表情。

他脸上凶狠扭曲的表情消失了,神情恍惚地望着前方,嘴角微微下垂,他手里的菜刀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卧槽,刚才怎么回事?!”拍摄录像的人声音颤抖地说道。

视频到此就戛然而止。

底下关于这个视频的讨论已经有几千条了。

有人惊叹,难道这人会气功?还是有特异功能?

林珠看完视频也震惊了。

她反复看了那个视频好几遍,视频里的男人没拍到正脸,只拍到了他五官分明的侧脸,而且从身边人的对比来看,这男人至少身高有一米九,皮肤也很白,怎么看怎么像奈恩。

林珠忽然想起中午奈恩说他在派出所。

可奈恩身上不是穿着她的校服吗,怎么就突然变成西装了?

晚自习放学后,林珠几乎一路飞奔着回到家中。

她一推开门,就看到奈恩正坐在沙发上目不转睛地望着电视。他身上仍然穿着林珠之前给他的那套运动服。

听到林珠推门的声音,奈恩便抬头看向她,平静道:“你回来了。”

林珠“嗯”了一声,走到奈恩身边,道:“对了,今天中午你怎么在派出所啊?发生什么事了?”

奈恩将衣兜里的一样东西递给了林珠。

林珠接过去一看,居然是张临时身份证。

林珠惊讶道:“你是去办身份证的?”

奈恩微微点了一下头。

林珠又看了一眼那张身份证,身份证上写着姓名林九,性别男,根据出生日期,今年正好二十五岁。而他的户籍地址居然写的是锦花市农业大学。

林珠更惊讶了,他怎么会有农大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