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掌上七星》作者:月下金狐

文案:

张家祖上乃是道家正一派传人,到张书鹤这一代已经没落,末日来临,不明的吸血植物,不死的活死人,他凭着仅存的一点符术在邪物中残喘了十年,最后惨死于深渊的血藤之下。

却没想到会重回到十年前,重生的那一刻,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进杂物间,寻找家中仅存的一件道家之物,那尊扔至角落,浑身布满灰尘的灵宝天尊之像……

内容标签:重生 末世 随身空间 修真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书鹤 ┃ 配角:若干 ┃ 其它:末世,活死人,BL

晋江编辑评价

无数死而复活的人,殷红干涸的腐藤,末世来临,当手中最后一张黄纸燃成灰烬。

即使祖上乃是道家正一派的传人,没有了保命符的张书鹤也逃不过惨死的命运。

重生回十年之前,张书鹤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杂物室,找到满是油渍灰尘的灵宝天尊之像。

只因为像身里面藏着的一颗小核桃……

虽然以末世为背景的文章已经屡见不鲜,但是作者文笔精练简洁,丝毫不拖泥带水。

只用两三笔便勾勒出了环境的颓败,故事情节不落俗套、环环紧扣一步步铺垫着主角张书鹤的末世生存之路。

【末世篇】

第1章 活着

无数死而复活的人,以各种正常人无法做出的动作涌出,麻木的行走爬行着。

血腥的黑洞之中不断渗出了殷红干涸的腐藤,一瞬间,铺天盖地,耳边充斥着同伴惊恐尖厉的惨叫声,阴冷潮湿的地面逐渐被血色覆盖。

手中最后一张黄纸已经燃成了灰烬,唯一的保命符也不复存在,不,要逃……

在转身的那一刻,他听到了毛骨悚然的尖刺钻入血肉的声音,剧痛使他眼眶睁裂,续而被刺破了心脏,撕裂了的血管,血液喷涌,生不如死……

***

张书鹤大汗淋漓的睁开眼,没有闻到血腥味,也没有看到暗红的腐藤,身体更没有之前的巨痛感,刚才发生的事仿佛只是一场噩梦般……

当他的目光看到旁边桌上亮着屏保的二手笔记本,顿时“呼”的坐了起来,不对,就算是噩梦,他也不应该是在这里……

随即警惕的环视四周,但是一看之下,却又渐渐疑惑起来,眼前这四十多坪米的两室一厅,此时看来是即陌生又熟悉,他的目光迟疑的在每一处觉得眼熟的地方停留。

对面墙上贴的是他十几年前最爱的某明星歌手大张海报,屋里老旧的桌椅,低头看身上穿着的是旧棉T恤和沙滩裤,身下坐着的是洗得有点发白的橘色棉布沙发套,右边是阳台,看过去阳光满脸,阳台外还晒着两双刷干净的半旧白球鞋。

如果没记错……这里应该是他十几年前生活的住所,那时自己还是个刚毕业的实习生,一个月拿着几百块的工资,窝在父母留给自己的这一间快要拆迁的旧楼里日日叫苦。

随即视线又移向桌上那半碗未吃完的康师傅香辣筒面,喉咙顿时饥渴的吞咽了下,十几年前这是垃圾食品,但是在末世,却是连这么一块毫无营养可言的油炸泡面也是奢侈的食物,甚至要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

目光近乎炽热的胶在那半碗泡得有些发涨的面条上,口水不受控制的开始大量分泌,不过他并没有贸然伸手去取,而是突然闭目牙咬舌尖位置,尖锐的疼痛顿时让他精神一振,口里传来熟悉的血腥味,但并没有麻木的感觉,也没有头晕现象。

也就是说,现在面前的景物不是血藤毒素刺入身体产生的幻境,而是真实存在的,换句话理解就是,他……回到了自己十年前?

这个想法实在有些不可思夷……

为了确定,张书鹤的目光艰难的从那碗泡面上移开,慢慢起身走到窗口处,犹豫的伸手,最后打开窗户,扑面而来的不是阴冷,不是幻境,也不是黑暗,更不是让人窒息的尖叫恐慌,而是带着暖意的阳光照射在脸上,及空气中一丝丝干爽的清风,耳边听到楼下小市场里人来人往的嘈杂声,还一如十几年前繁闹的模样。

张书鹤的心跳慢慢的由缓慢变得急促起来,整个人瞬间如活了一般,当他缓缓的稍退后一小步,镇定的关上窗户后,胸腔里的心脏已是狂跳不止,眼中也迸发出了神彩。

停顿半分钟后,才转过身再次回到了沙发上,然后颤抖着手打开电脑上的日期,目光反复确认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三分钟过去,才松开了鼠标,心下也渐渐冷静了下来。

若这一切是真的,若时间是对的,那么,自己的的确确回到了末世开始的前一年,他不清楚这是上天设置的一个BUG,还是一次可以重新洗牌的机会。

但无论如何,对他而言,能重生都是个巨大的惊喜……

震惊的心情还未待平复,想到一事,便直接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向旁边放杂物的屋子。

说是杂物,都是一些平日用不上的旧物件,凭着有些模糊的记忆,终于从角落的一处厚纸箱底翻出了一尊灵宝天尊之像,高约一尺半,入手极沉,通体是用石头雕成,外刷铜漆,缝隙里塞满了油渍灰尘,显得有些脏乎乎,此时就算是将它扔到路边,恐怕也没人会多加留意。

张书鹤却是惊喜之色溢于言表,石雕像拿在手中颇沉,以前他一直以为是实心像,直到后来偶然才发现原来其中有一处如手掌大小的中空之地,只可惜当年找到它时,已被砸烂,中空之物大多烧毁,只在一处完整碎块里抠出一颗拇指大小的桃核来。

也正是这枚桃核,让他幸运的存活了数年之久。

手中这尊灵宝天尊之像,张书鹤小时便见父亲时常供奉,据父亲所说,张家祖上属古灵宝一派,擅长符术,只是传至他这一代,已是大多荒废,到张书鹤这一代更是符头符脚不分,至此古灵宝一派遗留之物就只剩这一尊石像。

张书鹤收了收神,将这尊石像放到地上,周身寻了一遍,却是找不出能打开中空之地的出口,若是没有取口,那当中的东西怎么能放进去?想到这点,又不放弃的寻了两遍,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此时若是强硬砸开石像,恐怕砸坏了里面的东西,而找人帮忙的念头他更是连想都没想。

正伸手不断的在尊像手势及表情寻找端倪时,突然发现底座有几处黑点,看着极为眼熟,数一数正好七处,乍一看像是搬动时磕碰出来的小坑点,细看之下每一个坑点边角极为相似。

若是放在以前,他可能不会作他想,而十年后的张书鹤却是若有所觉的抬起了左手看向手掌,只见左手手掌处七点小痣的位置竟与那底座的七个点分布的位置一模一样。

犹豫了下随即便将手掌与底座的七个点,对准相合,半晌便听到石头内传来一声轻响,石座底部七个点相连之处已碎裂,露出了里面黑洞洞的中空之地。

张书鹤顿时心下大喜,在箱里又寻到一只手电筒,照向那洞口,先入目的似乎是一件布片,取出来是古时的帛,叠得如一块冰糖大小,展开竟有五尺见方,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蝇头小字,匆匆扫了一眼,似乎是符箓之法。

随即又取出一件鸭蛋大小的东西,一拿出来便突然间腥臭无比,形状绵软不沾手,颜色污黑,比臭鸭蛋更臭,无奈之下只好暂时放到一边。

最后将那枚桃核取了出来,当年他从石头碎片中取出它时,已是碎的,只剩下里面的桃仁,饥饿难耐之下就将桃仁吃了下去,之后便得了一棵嫩芽,张书鹤十年间无数次靠着吃嫩芽的叶子饱饥活命。

此时灵宝天尊石像内里面的东西已经全部取了出来,他将这三样东西手捧着拿到靠阳台近,光线充足的桌上,犹豫了下,先是展开了那张五尺见方的丝帛,看是否有关于这三件物品的介绍。

粗粗一看,这张丝帛上面似乎记载着一种七星符的制作方法,打眼看起来似乎很麻烦,先需要修一种呼吸吐纳的方法,使精气神三者饱满,凝于掌上,然后才可以画符,画符所有的纸张,朱砂笔墨都十分讲究,共分为七张。

饶是他有些底子,字句间也是一知半解,但其中两种小时曾被父亲逼着学过类似的,也正是这两种符让他几次死里逃生,张书鹤心下已知这是保命符术,郑重收好。

随即看向那块恶臭污黑的鸭蛋,只拿出片刻,屋里已是臭气熏天,只得屏住呼吸,埋首研究了半天,仍是看不懂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只得找只空水杯将它装起来盖上盖子暂时封闭。

最后拿起那枚桃核,端量了半晌,他记得当初找到它时,石像已碎的四分五裂,而这枚桃核也被砸裂了两道口,不知经过多少次烈火烘烤,外壳已是焦黑色,与此时手里的微微泛红的颜色是天壤之别。

七星符制作不是一日而就,那块没有半点蛆虫却是恶臭无比的鸭蛋还弄不清用途,只有面前的桃核他还算了解一些。

随即便取来刀与尖锥工具准备撬壳取仁,结果却是撬了半天,一无所获,桃核外壳连道痕迹都没留下,张书鹤却在一边忙出了满头大汗。

同时也心下骇然,他虽知这枚桃核不是凡物,但是连哑铃用力砸都无法将它砸开,这到底是件什么东西?

第2章 蹭饭

随后便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将这枚桃核拿在手里细看,外形极为漂亮,上圆下尖如一颗心状,外壳的纹路如镂空的木雕一般,颜色略带粉红,表面油亮而饱满,轻轻摇一摇,似乎能听到里面桃仁晃动的声音。

若说张书鹤以前对道家之事有些反感厌烦,还曾出言戏说父亲画的东西是鬼画符,但是此时却是半点也不敢小视。

只看这三件东西如此隐蔽的藏在灵宝天尊的石像之内,就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物件,很可能与道家有所关联。

张书鹤虽是不待见父亲书屋里摆得满满的道学书籍,但也多少看过些鬼片,每当僵尸道长开坛时,画符后都会喷上一口精血,此符威力必定会大增,一些器具也不免于此。

而人身上的精血,属舌尖上最为纯净,张书鹤当即便就着之前的伤口咬下,从嘴角抹出一滴血来涂到手中桃核之上,血迹刚一沾上外壳,便如同海绵遇到水一般,吸得半点也不剩。

半天后,见它还是没有什么动静,张书鹤又看了一遍,甚至对准了外面的光线,仍然是之前的模样,晃动几下后,却是听不到桃核内桃仁的声音,不由的停了手。

正待起身去找件东西敲一下试试,突然从沙发的角落里传来一阵音乐声,他惊的身体一僵,意识到什么之后,才回头看过去,天知道他已经十年没有拿过手机,因为在末世这东西丁点用处都没有。

犹豫了下,便将手中的核桃转手握入左手手心,然后从沙发的空隙中找出手机,扫了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一接通便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咆哮声,懒散,迟到,耽误要事,造成公司损失,一分钱工资别想拿倒,滚蛋……”

张书鹤只听了几句便充耳不闻的将它扔回到沙发上,钱在末世里不值一提,更何况是份实习工作,随即便准备继续研究桃核,谁知左掌突然间起了一阵阵难以忍受的烧热感。

他急忙张开左手,看向掌中。

只见掌心处的桃核外壳已变成了嫣粉色,原来的七个小黑点,此时成了朱砂色,隐隐还透着点紫光,原本迟钝的左掌,竟突然变得清晰起来,感觉到空气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疯狂的涌入掌中那枚桃核之中,一时间全身经络疼痛,汗如雨下,整个人备受煎熬,瞬间如水中捞出来一般,而掌中七点之中仍是风起云涌。

但实际上,外人看来他只是脸色发白的坐在沙发上怔怔的看着手掌,没有半点变化。

不知过了多久,身体里发涨的刺痛感渐缓,手心的烧痛感也渐渐消失,七个芝麻大的紫点又恢复成黑灰色,而掌心处那红色的桃核却突然发出一声细小的脆响声。

接着从桃核中间自然的裂成两瓣。

这个过程大概只有十几秒,张书鹤身上的T恤却已湿哒哒的黏在身上,沙滩裤贴在腿上,全身脱力,精神却不敢有丝毫懈怠,强忍着不适屏息看过去,只见其中一瓣之内的桃仁此时已经发了芽,长出一小只迷你的两瓣嫩苗,嫩嫩的绿色看着极为悦目,而另一半则是只空壳。

不同的是,以前的那棵绿苗是自己吃下桃仁后偶然间发现长在手心里,而这只嫩苗却是凭自己的力量从桃核中自然长出来,顶开了桃壳。

嫩苗此时正在掌上七个黑点围着的范围内,在这巴掌大的地方,他的感觉异常敏感,能够清楚的感受到那两片嫩叶全身上下蓬勃的生命力,及叶片中细小的纹路,甚至于嫩叶上面一层嫩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是高清的图片一般,且完全不必通过眼睛。

这一点是以前时根本感觉不到的。

稍过一会,全身便忍不住打起颤来,刚才一瞬间,似乎是耗尽了他全身的力量,连精神都极度困乏,在看清手中的桃仁后,就有些不受控制的眼前一黑,整个人倒在沙发上,闭目沉沉的睡去,而左手的桃核与嫩芽却并未因此掉下来,而是直接隐于手掌之中。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傍晚,最后被一阵死了都要爱的音乐给惊醒,多年养成的习惯使他双目一睁,立即坐起身,谨慎的看向四周,待想起一切后才浑身一松,目光移向沙发侧,手机屏幕此时正一闪一闪的亮着。

忍着心下的烦乱,伸手拿过来,扫了一眼来电显示,似乎是姨父打来的电话,停了两秒才接了过去。

他记得父母半年前遇难去世后,小姨和姨父就很少来过电话,平日对他也极是冷淡,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突然之间联系他,必定是有什么事。

接通后,电话里立即传来姨父颇为热情的声音:“小鹤啊,晚上还没吃饭吧?你小姨今天包了猪肉芹菜馅饺子,还弄了不少下酒菜,自从你父母去逝后,咱爷俩也好久没聚聚了,现在就过来吧,菜都弄好了就差你了,过来陪姨父喝两瓶……”

张书鹤一瞬间便被电话里说的猪肉芹菜馅的饺子给勾去了神,片刻后才想起来,当初似乎是有这么一通电话,不过去了之后却是与小姨和姨父闹得十分不愉快,但是此时他已不是十年前的他。

加上也不知是不是桃核生了嫩苗的缘故,一觉醒来竟是饥肠辘辘,饿得前胸贴后背,此时听到有一桌饭菜等着他吃,想都没想便一口应了下来,关了电话便按捺不住起身,没人比他更知道饥饿的滋味了。

走了两步后突然想到绿芽的事,急忙展开左手,似乎察觉到他的想法一般,桃核里一棵已长了半尺来高的树苗出现在眼前,使他不由的眼前一亮,以前无论如何都长不高的绿芽此时竟半天工夫便长到了尺半,还露出了绿叶,难道桃壳也不是凡物?念头一出,手掌中立即出现了那半拉空桃核。

见它还在,他顿时心中大定,眼中含笑的将手掌轻握成拳,桃核与树苗便都消失不见,再张开手还与往常一样。

张书鹤略略松了口气,先是将帛和瓶中的黑糊糊的团状物藏到沙发后,随即觉得不对,又换了一处旧衣堆里,顺便脱了身上因出了汗有些发酸的T恤短裤,用最快的速度冲了澡,换了身干净衣服下楼。

楼下有几家烧烤店,一到晚上人特别多,隔老远一股股肉味就直往鼻子里钻,以前的张书鹤倒是习以为常并不觉得哪不对,但现在却是馋的直咽口水,眼冒蓝光,恨不得抢来全部吞下腹。

说起来,他真的很久没有闻到这么香的肉味了。

好在姨父家离得不太远,他也有些自制力,硬是目不斜视的从几个烧烤摊走过去,没做停留,一到姨父家,果然见大厅桌上布了了一桌好菜,竟然还有一盘切得大块的熟猪肉蘸酱。

张书鹤几乎没客套几句,坐下后便开吃起来,他确实是饿得惨了,也实在有点馋,吃饭不免有些急促,也许自己并没有觉得,但看在小姨姨父及表弟胖胖的眼里,却十足像个三天三夜没吃东西的饿鬼,一句话不说,只知不停的狼吞虎咽,像是三年没见过大米猪肉一般,一大盘的熟肉被他挟了几筷子后,就只剩下几块了。

直看得小姨脸色发僵,肉痛不已,她与张书鹤的母亲是同父异母,平日有走动但并不亲,对他这个没出息的外甥更是半点好感都没有,要不是这次为房子的事,也根本不会将他叫到家里来好饭好菜的伺候。

两口子本来是想与张书鹤边吃边说,结果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他连吃了三碗米饭,半盘熟猪肉,一大盘饺子,一碗海鲜汤,半碗红烧肉才放下筷子。

胖胖在旁边突然冒了句:“张书鹤是个猪!”说完便做了个鬼脸溜下椅子跑了出去。

姨父立即冲自己媳妇使了个眼色,小姨见状白了他一眼,然后转过脸对张书鹤道:“小鹤啊,胖胖他小,还不懂事,说话深了浅了的你也别往心里去,其实今天来小姨是想跟你说点事,顺便和你一起吃个晚饭……饭还够吗?不够小姨再给你盛一碗……”说完便做势要起身。

张书鹤对胖胖的话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听到小姨的话后便道:“不用了,我已经吃饱了。”随即看了两人一眼。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寻思片刻后才开口道:“小姨,姨父,你们若有事的话就直接说吧。

第3章 囤物

小姨见状便放下了碗,笑呵呵说道:“是这么回事,你爸妈活着的时候就曾跟我说起过,你家那四十多坪的老楼冬天暖气不热,楼里年久失修,又经常停水停电也没人管,说你回趟家住两天,玩电脑游戏手都给冻坏了……“张书鹤肚子虽然饱了,但趁小姨讲话空档,还是用筷子夹了盘子里剩的最后两个饺子吃着,边听边打发着时间。

“……前几年时,都说你们那楼要拆迁,结果到现在四五年过去了,还是没动静,大家伙都传这事八成是黄了,所以你妈就跟我说,想换一处地方住,让我帮她留意了下有没有要买二手楼的,到时联系她……”

“我妈说的?”张书鹤嚼完饺子,抬眼问道。

被他淡淡的目光扫了眼,小姨心中顿时打了个突,视线有些躲闪,心下有点嘀咕,不知道怎么回事,老觉得眼前这个不讨喜的外甥像变了一样,看着有点陌生起来,竟有点惧意。

但是一想到张书鹤常年在外念书,如今父母也不在,这些事自己说了就算,他也未必知道的清楚,就又正了正眼色。

直接点头道:“你妈亲口说的,小姨还能骗你不成?她说完,我就给她留意着,但那时没有人想要买老楼,所以事也就这么隔下了,谁知后来你爸妈居然出了意外……”说完便哽咽了一句,低头用手指抹了抹眼角,姨父也是在旁边安慰的拍了拍她后背。

张书鹤闻言只是点了点头,一时之间什么话也没说,以前他确实不常在家,对家里的事知道的不多,不过对人对事却并不糊涂,换作以前,他一定会当即质疑小姨话里的诸多漏洞。

年父母去逝这件事当时对他打击很大,心情很久得不到平复,小姨对他提出卖楼的事几乎是触了他的逆鳞。

不过在他经历了十年的时间后,早已是见惯了生死,心境比以前已有些淡了,只道:“小姨你继续说……”

小姨一边诧异着外甥的平静的反应,一边又琢磨着嘴边的话语,说道:“是这样,正好前两天,你姨父家的老头老太太给我来了电话,说想在城里买个楼,也不用太好,能住人就行,说是想从农村搬到这里来住,所以我就寻思着,你现在住的那楼就挺合适的,之前你妈也有这个话口,所以今天叫你来就是想跟你商量商量这事,也不是非要你卖不可,主要小姨觉得你现在住的地方离你工作的地方太远了,平时也一般都住宿舍,房子一直是闲着的,回来一趟还要收拾也不方便,而且你也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了,跟人一样等猴年马月搬迁也等不起,一旦处了女朋友带回去,那老楼埋埋汰汰的女朋友看着也不体面,不如把老楼卖了再买套新的,自己住着方便,以后结婚也有个体面地方……”

张书鹤早就已经知道小姨和姨父叫他来是为了楼的事,换作以前的他,当场便会跟小姨闹翻,因为他绝对不会卖楼,一是因为楼是父母留给他的遗物,二是小姨为了自家的利益,竟连外甥都算计,实在让人心寒。

而且他现在住的老楼一旦动迁后,或者分到一笔不小数目的钱,或者就是换一处新楼,没人会傻到现在便宜卖掉。

姨夫的父母就姨夫一个儿子,别说是死了,就是还活着,这楼也是姨父和小姨完全支配的,从自己手里便宜买下来,将来胖胖的结婚用的房子也就余出来了。

张书鹤不得不承认,小姨的小算盘打得实在是妙,但刚才刚在人家吃了一顿饭,也不好当场拒绝,便随口道:“小姨准备出多少钱买楼?”

对面两口子顿时对视一眼,小姨道:“三十万怎么样?”随即想到什么又急忙解释说:“也不是小姨出的钱,是你姨父的爸妈出钱,你也知道老楼面积小,不能跟人家八十几坪,一百多坪的价钱比,而且吧,这么久没动静,也可能不拆迁了,所以三十万买那你手里那个二手的老楼,价钱实在是很高了,你再填一点就能在三环路那边买套坪数大些的……”

张书鹤微微收起了笑意,也不反驳,停顿了下才道:“楼本来是没打算要卖,不过小姨难得跟我开一次口,这样吧,晚上我回去后再考虑一下……”

“这个事也不用考虑什么,就是一句话的事,你买新楼,小姨也会帮你串合的……”小姨正嘴快说着,便被一边的姨夫瞪了一眼。

“卖楼的事也不是小事,怎么也得让小鹤好好想一想……”说完便转头冲张书鹤道:“没事,你也别有心里负担,慢慢考虑,三天五天的,无论是卖还是不卖,只要给我们个答复就行。”

张书鹤点点头,直接站起身,既然饭也吃了话也说完了,就该告辞了。

跟两人客套完后,刚走至门边,便听到胖胖在外面跑动的脚步声,然后拉开门嚷嚷:“妈妈,小迅让豹子给咬了……”

小姨正送张书鹤,听到儿子的话不由瞪了他一眼道:“胡说八道,你张姨家哪来的豹子?”

“真的,小迅的叔叔从乡下抓来一只豹子崽,昨天特意坐车带来给小迅玩,小迅的手刚才就被豹子咬了,都出血了……”

这事本跟张书鹤没什么关系,于是转身就着拉开的门走了出去,不过豹子崽倒是不常见,顺便瞥了对面屋子一眼,见门此时是开着的,门边正放着只乡下悍的铁笼子,里面有一只全身漆黑,耳朵圆圆有一点金黄,像一只黑猫的动物,眼神却远比黑猫凶猛的多,此时正四只爪子紧扒着铁笼,身子紧贴着地面,敌意的盯着对面那个小男孩。

张书鹤一时被它凶悍的样子所吸引,不由的走近了几步,因为这只半大的豹子全身黑色,远看看不出什么,近看才发现它身上有许多伤口,地上还有几滴血,嘴角的胡须竟是被烧没了,原本威风凛凛的金色耳朵,此时也是半黄半黑,似被烧焦。

胖胖口里的小迅,手背上有几个爪印,大概是刚被挠的,他正找来一根织衣服用的钢针,然后一手握着发狠的往笼子里捅着黑豹,几针捅到了小豹子腹部,针尖上顿时带了血。

黑豹却是一动不动,一声不哼,只是紧紧的弓起身子,死死的盯着小迅,每当他手靠近笼子便闪电般的抬起爪子,那爪子已长出了倒钩刺,被抓一下,不掉块肉也要脱层皮。

这时胖胖拉着小姨已经出来了,楼下也传来一阵脚步声,一女人跑上来,见自己家门大开着,顿时三步并两步跑上来,见到小迅手上的爪印时,不由的一阵大骂:“死兔崽子,天天就知道捅猫,牙根咬着狠,想作死啊……”说完上去掐了他两把。

接着就是一阵孩子大哭声,姨父小姨急忙上去拉架,过道里顿时闹哄哄,张书鹤只看到门口那只笼子被女主人一脚给踢到一边,黑豹在里面连摔了几个跟头,接着一声不吭的爬起来,似有不共戴天之仇一般用嘴和爪子拼命的撕咬着铁笼。

张书鹤看了两眼,怕被波及便趁乱离开了。

回去后,张书鹤先是伸开手掌观察了下手掌之上,七颗小痣中间的核中树苗,似乎与走时一样,长有半尺来高,此时看得仔细,他不由的有些疑惑,之前只有两瓣嫩苗时,这桃核尚还能容下,如今半尺来高,根却仍然在桃核之中,难道不嫌其中狭小吗?

他的目光由鲜绿的树苗移向了桃核之中,随即一探,顿时一惊。

他万万没想到这一半核桃之内竟有个偌大的空间,随即仔细的又感受了一遍,空间极大,若非要比较,大概有五层楼的空间大小,其中只有树苗的根系在扎在桃核壁上。

张书鹤此时的惊骇几乎不亚于当年发现手中生有树苗时的震惊,几乎花了月余时间才适应,此时却是稍半天便平静了下来。

刚才顺便又探入另一半核桃内,如他所想,里面同样有偌大的空间。

一瞬间他想到了是否会是小说里那扯蛋的随身空间。

愣了两秒便反应过来,急忙寻来几件东西一一试验,反复试了无数次后,脸上终于露出了狂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