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在意这种问题,你做的很好,之前怎么收拾那边的庭院,之后你就怎么收拾这里。现在视野好多了。”坐在走廊上的摇椅上看着一份旧报纸,阿瑾看似对外面那些草并不在意。

头也没有抬一下,阿瑾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手中的铅字上。

他现在看的是他们途中买到的报纸。

买完该买的东西之后,在回家路上,阿瑾带着继欢七拐八拐进了一条小巷子,在巷子尽头一栋不起眼的房子里,阿瑾买了一摞厚厚的报纸。

全是旧报纸,不过却非常贵——阿瑾足足花了十块金条!

继欢一回来就把这些报纸找了一个书架珍而重之摆好了,还特意和阿爷说平时千万不要动这些报纸,也看着点黑蛋不要动!

不过阿瑾却好像对这些报纸没那么在意,他只是慢慢翻看着,一个版面一个版面看过去,看过的报纸随手扔在地上,继欢最后只得在摇椅旁边的地上放了个盒子,专门接着看完的报纸。

那时候的继欢只以为那些报纸很重要,或者说上面的内容很重要,估计是魔界政局情况之类的,不过后来随着他认字渐多、能够勉强读懂简单的报道之后,他才发现这些报纸竟是八卦周刊。

=-=

好吧,这是以后的事了,现在的继欢仍然以为阿瑾在读什么重要的消息,轻手轻脚的做着自己的事,他尽量不让自己这边的动静影响到对方。

他开始料理今天收到的魔兽肉了。

对料理一窍不通,阿瑾没有给他任何建议,只说要他自己看着弄就好,于是继欢决定按照自己往常的经验处理。

他们今天一共买了三头魔兽:一头是大蜗牛一样的卡尔特拉,一头是狼型魔兽巴伦,最后一头…呃,似乎不能用“头”来形容,就是继欢请阿瑾买下的、那头矮小魔物摊位上的“老鼠”了。

阿瑾说这种魔兽名叫“骨”,大概是那个发音,“骨”是这里最常见的魔兽,它们什么都吃,繁殖能力超强,即使在严酷的沙漠幻景下也生活的很好,这是外围垃圾山那边的特产。阿瑾还说这种魔物很难吃,只有最弱的魔物才会猎杀它。

“不过,我建议你先吃骨。”最后阿瑾这样说道,黑白分明的眸子望着他,被他这样看着的时候,继欢的身子微微颤了一下。

继欢决定今天先吃那头“卡尔特拉”以及“骨”。

卡尔特拉的皮肉相当嫩,继欢决定用做鱼的方法料理它。将整头卡尔特拉切成块,继欢一共用它做了三道菜:一道清蒸,一道红烧,最后一道则是干煎。

清蒸卡尔特拉用的水他也没浪费,使用那些水,继欢用“骨”煮了一锅汤。

行李中还剩下两个西红柿一个土豆,继欢把它们全用到今天做的菜里了。

明天开始,他们就只能食用本地的食材了。

煮好的菜里最好的部分惯例先盛给阿瑾,继欢一家人吃的是剩下的。他们并没有在一起吃饭,大概是一开始就是分开用餐的,所以直到现在他们还是分开的。

“阿爷,今天开始,你可以吃饱肚子了。”将筷子塞到半躺在床上的阿爷手里,继欢说着,往阿爷的饭碗里夹了一大块卡尔特拉肉。

“小花…”怔怔的向继欢的方向望去,阿爷忽然有点着急:“那你呢?这里的食物…你能吃吗?你看阿爷这脑子,现在才想到这件事——”

继欢夹起那块肉塞进了阿爷嘴里,阿爷的话戛然而止。

看着慌张的阿爷,继欢笑了:

“我煮饭的时候就尝过了,挺好吃的,而且你看大白昨天晚上吃了院子里的杂草,现在不是还好好活着的吗?没事的,我没问题的。”

想到院子里活的头好壮壮的大白,羊角魔物相信了孙子的说法,用力咬下孙子给自己塞过来的肉块,他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一股极为美妙的感觉瞬间席卷了他!

并非继欢的料理有多么好吃,对于魔物来说,口腹之欲并不是能靠食物的味道本身满足的,更多的是靠食物内蕴含的能量!对于羊角魔物来说,他已经足足十五年没有进食了,为了防止自己魔性大发,他平时连肉都不吃,植物中能够摄取的能量近乎于零,长期进行这种自虐式的节食行为,这头卡拉斯已经开始枯萎了,这种枯萎是从肠胃开始的,然后蔓延到他的各个器官,最后是血管。继欢的血液能够带来的能量简直是杯水车薪,继续“节食”的话,等待他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在挽救他的生命这件事上,继欢无疑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这里的食物中蕴含的能量是他们故乡的百倍不止,只吞掉了一块肉,羊角魔物立刻感觉自己干涸的胃袋开始微微热起来!

能量!

时隔多年,他终于再次感受到了进食带来的能量!

进食带来的狂喜席卷了他,羊角魔物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唾手可及的食物上,现在的进食速度无法满足他,羊角魔物在瞬间变成了原型,将手中大碗里的肉块一并导入口中,他开始疯狂的咀嚼起来。

碗里的肉很快吃完了。

不够!还是不够!

不满足!他想要更多…想要吃更多!

嘴巴大大的张开,黏腻的口涎从齿缝中淌下来,瘦削的羊角魔物从床上一跃而起,落在了饭桌上。

手中的筷子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伸出两爪,他开始用爪抓起桌上的食物大吃起来。

他的眼睛不知何时变成红色了,一直藏起来的利爪弹出,一爪子下去,桌上便是五道深深的抓痕。

这样的羊角魔物看起来可怕极了,他看起来已经完全是一头魔物了!还是一头失去理智、脑中只有食物的魔物!

继欢的瞳孔缩了缩。

就在这个时候,盘踞在桌上的卡拉斯忽然转头看向了继欢所在的方向,无法控制的口涎再度汹涌而出,他一张口,两排充满肉丝的大牙猛的朝继欢的方向咬下来了——

“吼————”

(小花儿,这个肉很好吃啊,你也赶快吃啊!)

明明是听不懂的魔物的咆哮声,可是继欢却忽然听懂了。

这是阿爷在叫自己一起吃饭的吼声。

听懂这声吼声的时候,继欢怦怦跳乱的心跳忽然慢慢恢复到原本的节拍了。

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筷子,简单擦了擦,继欢随即从羊角魔物抓下端出了一个小碗。

羊角魔物也就这样任由他从自己眼皮底下将食物取走了。

房间内传来了两道咀嚼声,一道听起来就让人心惊胆战,而另一道则轻不可闻。

一边喝着“骨”汤,继欢一边将之前准备好的奶瓶塞给绑在他胸前的黑蛋的小爪子里,黑蛋立刻咕噜咕噜吸了起来,这下,房间里的进食声于是变成了三道。

同时打了一个饱嗝,继欢一家人结束了在异界的第一次正式用餐。

这个晚上,阿爷难得睡了一个好觉,不是昏睡,而是十分香甜的沉睡。而继欢却没有睡好,半夜的时候忽然流了鼻血,然后发起了高烧,昏沉沉躺在枕头上,看着窗户外面的紫色月亮,继欢紧紧搂着黑蛋,他知道考验他能不能在这里生活下去的时候到了。

和头脑比较简单的阿爷不同,他早就想到了自己过来之后能不能适应这里的食物的问题。所以才带了这么多食物。可能会遇到的困难他都设想过了,每一项都是难关,可是,他仍然决定要来。

黑蛋的身子凉丝丝的,抱在怀里十分舒适。

阿爷的呼噜声也十分好听…

迷蒙的看着紫色的月亮,继欢慢慢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他醒过来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通过了食物这一关。

这天早上,继欢煮了那头“巴伦”当做阿爷和阿瑾的早餐,他自己则吃了昨天晚上特意留下来的另外一半“骨”汤。

这一次,他没有发烧,只留了一点鼻血,擦了擦就没有继续流了。

全家开始食用本地食物的第二天,继欢有点虚弱,阿爷精神了好多,黑蛋…由于黑蛋还在喝奶粉吃鸡蛋,继欢一开始以为黑蛋还不存在这个问题,不过他很快发现黑蛋也是有反应的:

黑蛋便便了。

不像在故乡的时候,嘘嘘都要拼命灌水才能进行一次,黑蛋还是第一次便便。

当了这么久装饰品的纸尿裤终于派上了用途。

看着有点被自己的臭臭熏到的黑蛋,继欢点了点大概是小鼻子的位置:“忘了给你冲奶粉的水是这里的,看来黑蛋也很努力的在适应环境了呢。”

白环眼扁了扁,黑蛋伸出小爪子提了提新换上的纸尿裤。

魔兽的肉几乎无法保存,必须在两天之内吃掉,所以从这天开始,继欢过上了每天固定在光辐射最强烈的时间段去集市“买菜”的生活。

渐渐的,继欢将集市上出现的魔兽都认全了,他知道了每种魔兽肉的平均价格,除此之外,继欢还能一眼分辨出哪个摊位上的哪种魔兽肉最新鲜!

他最常买的魔兽还是第一天买的卡尔特拉——阿瑾喜欢吃,然后就是巴伦,这是阿爷喜欢吃的——阿爷果然比较好养。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初来异界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每次去集市的时候,继欢总会下意识寻找那头矮小魔物的身影。

那头魔物果然经常过来摆摊,每次都是在人堆里最不起眼的地方,随便用爪子在地上画个框就是摊位了,糖果只出现过一次,后来继欢过去的时候,他的摊位上就只有一两只小小的猎物了,大部分时间摊位上仅有的猎物都是“骨”。

和其他魔物的猎物一样,矮小魔物的猎物同样脏兮兮的,不过他抓到的“骨”身上全都只有一道切口,干净利落,买回去后非常好处理,不像其他人卖的“骨”,身上破破烂烂的,有的时候还会有牙印。

现阶段继欢的主要食物还是这种最初级的魔兽,意识到这一点,继欢就经常去他的摊位买了,只有他不来的时候才去其他人的摊位。

他们之间从未有过交谈,小魔物不爱说话,只在第一次比价格的时候伸出了三根脏兮兮的手指,阿瑾没有和他还价,继欢也没有,以后每次买“骨”的时候,如果个头和之前差不多大就给一样的钱,如果更大一点,还会多给他一两枚,久而久之,那头小魔物大概也觉得继欢他们的生意比较好做,后来有一次继欢在逛街的时候,斗篷被人从后面扯了扯,就在继欢以为自己惹到什么麻烦的时候,回头才发现在他腿边扯他斗篷的是那头矮矮的小魔物,一只小脏爪子扯着他的斗篷,另一只爪子里则举了一头“骨”。

继欢也算成了这头小魔物的vip买家了。

第六十二章

继欢一家人都在努力的适应这个全新的世界。

连续吃了十八天“骨”汤之后,继欢终于完全不再流鼻血了,他感觉自己力气大了一点,除此之外,他开始能说一点当地语言了,阿瑾还送了他一本字典,那是一本相当厚的书,阿瑾从楼上书房里拿出来的,虽然版本很旧了,不过对于现在的继欢来说却是他急需的,继欢现在正在用应付高考英语的态度攻克异界的语言难关,每天背二百个单词不说,还坚持去集市上锻炼听力,半个多月下来,继欢的语言能力可谓是突飞猛进;

黑蛋又长了一颗牙,同样还是上牙,同样非常尖锐,继欢一开始没有发现,还是黑蛋用奶瓶喝奶的时候不小心把奶嘴咬破了、继欢这才发现,好在黑蛋的东西他带了不少,替换的奶嘴他还有好几个。得到新奶嘴的黑蛋吸起奶来更小心翼翼了,看着他这副模样,继欢心里有点欣慰又有点发愁,欣慰黑蛋真好养,发愁他越来越大了,可是最喜欢的食物还是i,这可怎么办;

然后就是阿爷了:阿爷身体表面的伤口终于开始渐渐愈合了!这代表他的身体重新恢复了修复功能,阿爷的力气一天天变大,最让继欢惊喜的是阿爷的视力开始好转了!

之前阿爷虽然没有全瞎,可是看东西全是一片白影,随着身体的持续衰弱,白影也在逐渐被黑暗取代。然而在连续吃了一段时间的魔兽肉之后,阿爷现在又能看到东西了!不过后遗症是看东西有点模糊,看远处稍微好点,近处则非常模糊。

这个问题最后被继欢用一副老花镜解决了。

=-=

老花镜还是矮个子小魔物的摊位上买的。

继欢如今是他的老主顾了,虽然从来没有打折服务,不过每次去集市继欢总要去他的摊位上逛一逛。发现阿爷变成老花眼之后,继欢就特别想要弄一幅老花镜给阿爷戴,然而在八德镇十五块钱就可以买一副的老花镜在这里竟是遍寻不见!

那段时间继欢几乎问遍了所有摊位,全部得到的是否定回答。最后就在继欢几乎放弃希望的时候,他忽然在“小灰”的摊位上看到了两副眼镜。

“小灰”也就是那头矮小魔物了,不知道他的名字,继欢每次提到他就用这个名字代替。

那天小灰的摊位上没有“骨”,只有两副破破烂烂的眼镜,一副眼镜断了腿,而另一幅则是镜片碎了一面。

小灰的生意本来就不好,那天只摆了这两个东西出来,他的摊位更是乏人问津,直到继欢的到来。

继欢蹲了下去,磕磕巴巴的询问过小灰能不能看一看的时候,得到了对方的点头回答。

继欢于是就将两副眼镜拿起来看了,让他非常惊喜的是:那副有一面镜片碎掉的眼镜是一副近视镜,而那副断了腿的眼镜却正是他遍寻不见的老花镜!

“既然遇见了,就买了吧。”阿瑾的声音从他旁边传来,继欢转过头,这才发现阿瑾也蹲了下来,毫不在意干净的斗篷全都垂在了地上,他饶有兴趣的捡起了继欢手中那副老花镜。

“多少钱?”他忽然抬起头向对面的小魔物问道。

阿瑾的声音一如往常,隔着厚厚的斗篷,对面的人根本看不见他的长相,然而,当他抬起头问话的瞬间,继欢发现对面的小灰消失了!

只留下地面上一个爪子画出来的摊位,小灰的身影消失无踪!

阿瑾的下颌微微向左偏了一下,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继欢果然在某个摊位上看到了惊惶不定的小灰。

“ΨaВΔ!!”逃离的太匆忙了,他选的落脚点太不是地方:刚好落在人家正在贩售中的猎物上!摊主当时就开始赶人,被人从猎物上甩下去,小灰在地上滚了滚,很快重新站了起来。

他像是往继欢的方向看了看,在人群中绕了半天,最终选择回到了自己的摊位前。

“你…开价。”这是继欢第一次听到小灰的声音,声音十分稚嫩,他居然只是个孩子!

继欢怔了怔。

“你很聪明。”阿瑾的声音随即从他旁边传过来,却是他在赞美这头小魔物了:“这样一副眼镜原本价值一块金条或者等价物品,在这个地方虽然不好卖,不过一旦找到买家,可以开到两块金条或者更高,不过…”

阿瑾顿了顿,然后继续道:“我只给你二十枚骨币,两副眼镜全要,你卖不卖?”

继欢难得有点吃惊的看向了阿瑾:这可是他第一次听到阿瑾砍价,从来不杀价的阿瑾砍起价来居然这么狠!

这段时间里,阿瑾已经给他普及了不少本地居住的常识。比如,原来世界的“金”在这里也是十分贵重的金属,可以当做钱币来使用,到哪里都不会有人拒绝,而在叶法尔地区却还有自己独立的货币体系,他们平时买肉用的那种“亮晶晶”是最基础的单位,叫做“骨币”,意思大概是和“骨”一样,基数大又不值钱,按照现在的汇率,一千枚骨币大约等于一块金条。

阿瑾一下子把两千枚骨币砍到了二十枚!

这、这也——

“好。”更不可思议的是:小灰居然答应了。

阿瑾从口袋里掏出了二十枚骨币,小灰将它们收下后立刻转头去了隔壁卖水的摊位,这次他一共得到了一杯水,完全不像周围其他人会将水拎回去,他像往常一样立刻将那杯水喝光了。

然后身影一闪,小灰再次迅速消失在继欢的视线中。

回去的路上,继欢仔细回忆了一下阿瑾和小灰之间的对话,慢慢的,他也就琢磨出这笔生意为什么做成了:

正如阿瑾所说,小灰很聪明。

听他的声音就知道他还是个孩子,感受到阿瑾的强大,虽然货物是他的,可是他并没有开价权,让阿瑾定价是最好的。

否则极有可能出现上一次卖糖果时候的情况:糖果差点被人抢走不说,最后被人揍了一顿才获得了一枚骨币。

由阿瑾定价是最正确的选择。

所以阿瑾说他“很聪明”,也给了他最合适的价格。

不是最好的,却是最合适的。

一块稀奇的糖果尚且保不住,小灰在魔物里应该算是很弱小的,其实看他出售的猎物就知道,在这个集市上,小灰应该是最底层的魔物了,他保不住价值太高的东西,所以每次买到水立刻会喝掉,喝到肚子里的才是自己的,其余的都免谈。

阿瑾给了他一杯水的骨币,刚好可以让他喝饱又不至于剩下,骨币花的干干净净,水也全部喝光光,对于小灰来说,这是他拥有财物的最安全范畴。

同时,阿瑾还给他普及了这种货物的正确价格,对于小灰来说,这也应该算是很有用的情报吧?

想通了这件事,继欢觉得自己又学会了一些事情。

这里的魔物真是不简单,想要在这里生活下去,他必须要更加稳妥才是!

带着两副眼镜外加一点点心灵上的收获,又买了一点食物之后,继欢和阿瑾重新回到了家。

两副眼镜一副很旧,而另一幅则很新,上面还有黑灰,联想到魔物的血会在遇到空气后迅速的化为黑灰,继欢不由猜测这些大概…可能…应该是血。

继欢没有继续想下去。

仔细擦好眼镜,继欢卸下了近视镜的一条腿,然后将它接在那副老花镜上,仔细调节了一下之后,想了想,他还找了根绳子分别绑住了两根镜腿。

阿爷会时不时变形,这样才能让阿爷变形的时候不会弄丢眼镜。

继欢想得很多。

虽然度数不算完全合适,不过有了眼镜的阿爷终于再次看清了这个世界。

“小花儿你瘦了!”再次看到自己的孙子,阿爷高兴的不得了,将继欢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个遍,他随即看到了继欢背后探头往自己这边看的黑蛋。

“黑蛋…可真黑啊…”不习惯的扶了扶眼镜,阿爷仔细向黑蛋望去。

以为阿爷这是在夸奖自己,黑蛋咻咻笑了,两颗小牙尖尖的,全都露在外面。

“咱家以后可不能用深色的床单了,也别带黑蛋去太黑的地方,稍微眼神不好点,这就完全看不见了。”抱着黑蛋,阿爷和继欢说着,继欢看着阿爷拼命仰着头似乎很担心眼镜会掉的样子,终于露出了一抹久违的笑容。

他一直不知道自己的选择到底是对是错。或许在其他人眼里,他做的全部是错事,然而他还是做了,听从自己内心的选择,他毅然这样做了,然后到现在,重新看到阿爷朝自己微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没做错。

一家三口人就这样一天一天适应着当地的生活,后来阿爷也开始和他们一起去集市了,每次逛集市就像淘宝,虽然大部分时候能够看到的都是很普通的东西,不过偶尔也能“捡漏”,继欢买到了一小包本地蔬菜的种子,具体什么种子不知道,不过卖家说种出来绝对可以吃的,除此之外,继欢还弄到了几棵花种。

想到院子里被自己破坏掉的“杂草”,继欢立刻将这些买了下来,阿瑾说他会种那些杂草的原因是听说那些杂草会开花,这么说来,阿瑾应该是喜欢花的,继欢立刻想到了八德镇上那个院子里种的睡莲,这里的水资源太珍贵了,睡莲是不可能了,不过如果是其他的花倒是可以试试看,和阿瑾说了一声,继欢最后将这些花种小心翼翼的种到了门口的走廊旁边,就是阿瑾平时看报纸的躺椅旁那块地儿,这样一来,以后真的开花的话,阿瑾就可以坐在花丛旁边看书了。

继欢计划的很好,他没有和阿瑾说自己的计划,只想着等到花长出来之后阿瑾自然就知道了。然而让他始料未及的是阿瑾忽然向他告别了。

那一天早上,阿瑾像往常一样一早就起床出来看报纸了,厚厚的一沓报纸只剩下了最后一张,阿瑾慢悠悠的看着报纸,然后在继欢出门“买菜”之前忽然对他说:

“今天买一头科姆兽回来,肥一点的,晚上红烧。”

这是他第一次点单。

阿瑾从来不说想要吃什么,继欢向来只能自己琢磨着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明确要继欢做什么。

“一头科姆兽,好,我知道了。”继欢点了点头,继续穿鞋。

“晚上有客人要来,晚餐就拜托你了。”朝继欢笑了笑,阿瑾说完便继续读报了。

客人?

住进这里之后,继欢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名客人,虽然阿瑾对这里表现的十分熟门熟路,可是他还真的没见过阿瑾在这里有熟人。

不过继欢并不意外。

阿瑾之前应该是在这里生活过的,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跑去自己那边生活,可是就凭他对这边的了解就知道,阿瑾的故乡应该是这里,甚至就是这个街区!

这样想的话,会有人在知道阿瑾回来之后拜访他,似乎也是相当正常的事。

这一天,继欢买了市场上最好的一头科姆兽,和阿爷一起,小心翼翼的背着它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