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纵身一跃,她拥抱住了他。

她又是冷又是热,又是轻盈又是沉重,她是无边无际的大水,有着无限的深沉与柔软,对他也又是怜、又是爱。粉红面颊磨蹭着他苍白的脸,她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即便不会好起来,即便下一秒两个人就是死,那她也能甘心,也能瞑目。

她一直爱他,从她还是个小女孩时。

金效坤也缓缓抬手搂住了她,她能感觉到他在收紧双臂,要狠狠的勒住自己。她闭了眼睛,把自己交给了他,她在他的怀中热烫颤抖,任他处置。

然而下一秒,她被他推开了。

她睁开了眼睛:“大哥……”

金效坤轻声说道:“现在……还不是时候,等将来……我不想这样亏待你。”

她慌忙摇了头:“我是自己愿意,我——”她忽然又惶恐起来:“是不是你还在怪我,我知道我是太蠢了,我把你的钱都给了金玉郎,这都怪我——”

金效坤抓住了她的手臂:“别胡说,我怎么会因为这件事情怪你?”

“那是——施先生?我和施先生真的是假夫妻,我和他没有——”

金效坤向她笑了笑,拦住了她的话:“你啊,还是小,不懂事。”

“我怎么了?”

金效坤笑道:“还问?”

傲雪有点明白过来——半明白不明白的,问是不好意思再问了,但还忍不住要看着金效坤疑惑。金效坤无可奈何,只好低声说道:“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再休养休养,长个十磅二十磅,明白了没有?小姑娘?”

傲雪彻底明白了。

明白了之后的傲雪无地自容。她没想过男女之事是需要体力的——不是不知道,是从来没细想过。听了金效坤的话之后,她心思一转,瞬间想到了最细微处,紧接着就臊得没了法,恨不得一头扎进地缝里去。这回说什么都不能遮羞了,她索性站起来就跑,一溜烟的跑回了卧室去。

她跑了,金效坤也不笑了。下床关了堂屋和卧室的电灯,他上了床,继续睡。

噩梦接续了上,他在黑暗中又回到了那深牢大狱里。他是那间牢房里的异类,所以也就收到了最多的关照。毕竟,如果不是在这自成一统的封闭世界里,如果是在外面的广阔天地中,那么这些作奸犯科杀人放火的恶徒,根本连他鞋底的泥都够不着,所以对于牢房里的绝大多数老犯人来讲,折磨他不仅仅是一种下马威,更成了一种娱乐。这娱乐一直刺激到了他们的灵魂,直到他忍无可忍的撞了几次墙之后,他们才渐渐对他失去了兴趣。

“关照”在梦中继续进行着,他捂着下腹蜷缩在地上,身下冰凉的一片,是他们把他踢打得失禁了。

他们就是喜欢这样,他们热衷于把他摁在地上,猜测着要踢多少脚才能踢出他的尿来。这是他们的狂欢时刻。等狱卒闻声赶来时,他们火速散开各归各位,狱卒们只好捏着鼻子,将他单提出来送去水房。皮管子接到水龙头上,狱卒们把水龙头开到最大,捏着皮管子射出水流,给他“洗澡”。

数九寒天也是这样洗澡,有好几次,他在低温之中陷入了昏迷,以为自己可以就这样死去,然而老天不肯收他,始终给他留了一口热气。

清晨时分,噩梦中的金效坤睁开眼睛,回到了现实世界。

他若无其事的起床,出门见了傲雪,他微笑问好。在院子里见了施新月,他招呼寒暄,依旧是彬彬有礼的文明先生。

第101章 年前

金效坤在两个月内,真长了二十多磅的体重。

傲雪运筹帷幄之中,自己都觉着自己是长袖善舞。她一面从早到晚的照顾着金效坤,不但要给他预备好吃好喝,连他的内裤袜子都是她亲手洗,一面还要兼顾着施新月。施新月这人有点闷,不是那种大说大笑的爽朗人物,据傲雪所知,越是这样的人,心思越重,越不可草率的敷衍。所以她经常没话找话,拿些琐事去问他的意见,同时又小心翼翼的把握着尺度,想要显着自己对他只是友好,绝无丝毫暧昧关系。

她没想到,施新月看她这样自作聪明的对付着自己,不但替她累得慌,甚至要因此恨上了她。他想她这简直就是看不起人,难道自己在她心目中,就是这么个泼夫吗?她这样挖空心思的安抚着自己,想必不是怕自己伤心,那一定就是怕自己闹事了。

对待傲雪,他是爱恨交织,可对待金效坤,他就只剩下了恨——说是恨,其实也不准确,他对他没有任何感情,单只是想让他立刻消失,还他一片净土。

能让金效坤消失的人,据施新月所知,那就是金玉郎了。但他去金宅找了几次,始终是扑空。金玉郎这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金效坤没消失,他先消失了。

他一时间没了办法,只好也摆出一张温和的假面,金效坤清晨在院子里遇见了他,向他打招呼,他也含笑回以问候。重了二十多磅的金效坤,一天胜一天的显露出了英俊本色,驼着的背也慢慢挺直了,这一直又直得过了分,铁板似的,施新月先以为他是装腔作势,后来才承认:他就是这种昂然挺拔的体态。

幸而他的右腿依然保持着伤痛与笨拙,一天一张热膏药让他的动作稍微利落了点,但他定然是因这条腿吃过无数苦头,以至于被它吓怕了,走起路来就添了一些小动作,凡是能扶着借力的,他全要扶一下子。这个闲中带忙的走法让他的步伐确实平稳了些,也让施新月更失望了些:他本以为瘸子走路应该是东倒西歪的。

这样的日子,让施新月感觉一天比一天难捱,但是他咬紧牙关,坚决不走。如此到了农历新年,果刚毅回到北京看望金效坤,结果见了施新月,也是暗暗吃惊,没想到这人还在——果刚毅虽然是万花丛中过,但这一女两男的日子怎么过,他真想不出。虽然他也知道傲雪和施新月之间一定是清清白白的没什么。

背地里,他问傲雪:“怎么回事啊?他不走,那你俩就走嘛,又不是没地方住。”

傲雪答道:“我和大哥商量了,打算年后就搬。搬家终归是个麻烦活儿,年前这两个月,我一直是腾不出手来,一是大哥身体太虚弱,离不得人照顾,二是这回我总不好再让人家施先生帮忙了,所以拖来拖去的拖到了今天。如今大哥身体好多了,过了年,天气也暖和了,干活还方便些,到时候我们就找房搬家。”

“这行。”果刚毅连连点头:“你这个计划,很有道理。”

果刚毅这么一个糙人,在经过了生活的锤炼之后,忽然成为了大姑娘的知音,和傲雪十分投机的谈了半天,谈到最后,他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决定去找金效坤聊聊——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金效坤的女人一个赛一个的好,都那么的招他的爱。冯芝芳天真烂漫,好似一只快乐之鸟,已经让他动了心也动了手,如今这个傲雪秀外慧中,吧嗒着樱桃小口侃侃而谈,声声入耳句句在理,再次撩动了他的心弦。为了防止自己给金效坤戴上第二顶绿帽子,他及时撤退,决定还是和傲雪保持一点距离。

对着金效坤,他改讲天下大势,讲得手舞足蹈、口沫横飞,直到天黑方走。金效坤被他吵得脑子里嗡嗡乱响,倒在床上便睡着了,结果因祸得福,这一夜竟然没做噩梦,翌日清晨起了床,便是神采奕奕。

他精神振奋,想要自己出门走走。这个时候,天刚刚亮,街上的人也都是刚从被窝里爬出来的,全都不甚体面。金效坤上了大街,缓缓而行,正想到市场买了早餐带回家去,不料迎面走来一人,是金玉郎。

金玉郎穿着灰呢子长大衣,头上戴了顶黑色礼帽,帽箍是醒目的红白绿三色,这样的天气戴这种帽子,功效自然是只有装饰一途,两只耳朵露在外面,也免不了要冻得通红了。支着这两片山楂糕似的红耳朵,金玉郎微微向前倾身,一手拎着只小皮箱,一手捂着大衣领口,像要和寒风顶牛似的,咬牙切齿的前行。忽然瞥见了前方的金效坤,他先是停了脚步,随即快跑向了金效坤,同时开口就唤“大哥”。

金效坤上次去北京饭店见他,诉了一番衷肠,目的只是想让他暂时的忽视自己,万没想到那一场会面的效果会有如此之强,竟能让他欢天喜地的扑过来叫大哥。眼看金玉郎跑到了自己面前,他因为太惊讶,以至于忘了微笑:“大清早的,你怎么一个人在街上走?”

这回他看清了金玉郎,发现两个多月不见,金玉郎也胖了。而金玉郎气喘吁吁的开了口,简直就是连说带笑:“我赶火车,找我太太去。”

金效坤已经粗略了解了他的家事,这时便问:“你有她的消息了?”

“刚有,昨天才把她的下落打听明白了。”说着他对金效坤一展手臂,让他看自己手里的小皮箱:“这不今早就要出发了?”然后他用手指一点自己的胸膛,很俏皮的向着金效坤一歪脑袋:“祝福我吧!这回要是能把太太请回来,我就吃一年的斋,做个大好人!”

金效坤含笑点头:“祝你成功——你是打算到哪里去找她?”

“济南。”

金效坤拍了拍他的肩膀:“见了弟妹,记得不要再耍孩子脾气,也不可以和弟妹大讲道理,总要尽量放低姿态,让人家看见你的诚心才好。”

金玉郎用力点头:“我懂的!我全明白!”

然后他向前一扑,和金效坤来了个大拥抱。大拥抱还不足以抒发他内心的狂喜,于是他扭过脸,撅起嘴对着金效坤又亲了一口。金效坤就觉着有个冷而湿的软东西在自己脸上一拱,未等他反应过来,金玉郎忽然推开他,张牙舞爪的又跑了。金效坤回过头,见他跳上了一辆过路的洋车——先前他在街上顶风独行,大概就是为了没有拦到洋车之故。

金效坤抬手一擦弟弟留给他的半脸唾沫,然后转身就往家走。

金效坤很着急。

半路上,他在一家刚卸铺板、尚未开门的小饭馆里借了电话,然而连打了几个号码,都找不到果刚毅。于是他出去叫了一辆洋车赶往北京饭店,结果茶房告诉他是有一位果先生住在二楼,但果先生昨夜退了房,说是到天津去了。

金效坤一听这话,一颗心往下一沉,知道自己失去了一个消除后患的良机。

金玉郎在北京城里,因为有着陆家的庇护,是无人敢动他的,可一旦离了北京城,他就只是一名孤身的旅人,果刚毅随便派两个人跟踪他,就能找到无数机会要他的命,并且一点痕迹都不会留。

然而偏巧昨夜果刚毅去了天津。

金效坤扼腕长叹,姑且不提,只说那金玉郎兴冲冲的赶上了最早一班火车,因为上火车之前连走带跑,实在是累着了他,所以火车都过长辛店了,他还在喘。

他真是昨天才得到了段人凤的消息。

得到消息时,他正在陆府消遣。他和陆健儿好一阵歹一阵,陆健儿本人都拿他没了办法,陆健儿的朋友们时常的见他,渐渐也和他熟了。其中一人新近从山东过来,那人闲谈自己在济南的家庭情形,结果谈着谈着,谈到了他家的邻居——邻居是个极阔的小寡妇,肚里有孩子,家里没爷们儿,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有钱,平时不爱搭理人,出入都自己开汽车,真有个厉害劲儿。

这位山东朋友对小寡妇很感兴趣,一谈起小寡妇,就恨起了自家的小脚糟糠,从而又打算在北京买个妾。金玉郎对他那百转的心思不感兴趣,倒是他口中的小寡妇让他心中一动,他当即开始仔细的打听那小寡妇的情形,结果打听到了最后,他的心脏开始怦怦直跳:“我听着她好像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你知道她娘家姓什么吗?”

山东朋友摇了头:“我就知道她姓段,是娘家姓段还是夫家姓段,那就不清楚了。”

金玉郎听到这里,立刻就坐不住了。

昨天坐不住,如今上了火车,他还是坐不住。他越是琢磨,越感觉那个小寡妇就是段人凤。如果真是段人凤,那么——他想好了——只要见了面,他立刻就下跪求她原谅,当然,自己把她哥哥害死了,单是下跪一定不够,但是没关系,他还有谎言,他还会表演。

一身的本领,此时不用何时用?

第102章 相逢之日

山东,济南,段宅。

段宅是座方方正正的院落,放在哪里都得算是好房子,段人凤将它租了一年,原本以为自己要在这里生产,然而人算算不过天,她也没想到自己和济南缘分不深,在这房子里一共只住了半年。

她今天心里有事,醒得特别早,洗漱穿戴出了卧室,她在客厅里和张福生会了面。客厅里亮着电灯,张福生自从胳膊上的皮肉伤好利索了之后,又恢复成了一条生龙活虎的好汉,这个冷天气里,他只在衬衫外头套了一件缎子马甲,双手叉腰盯着地上的两只大皮箱,他兴许是刚刚盘算完毕,自己对着皮箱点了点头,然后一回头,和段人凤打了照面。

现在对着段人凤,他还是称呼“二小姐”。他对段人凤一直是恭而敬之的,这些天因为得了喜讯,他心里美,越发是见了段人凤就要笑:“二小姐,咱们就是这些行李了,你用不用打开再瞧瞧?看看落没落了什么?”

段人凤梳着清汤寡水的齐耳短发,扣着一顶黑色的盆式小帽,身上裹了一件玄狐斗篷,一身黑,衬得一张脸寡白。阴森森细条条的站住了,她瞟了那两只皮箱一眼,随即摇了头:“不用看,真要是缺了什么,到时再买就是了。”

然后她坐下来,顺手从桌上的香烟筒子里抽出了一支烟卷。张福生看着她找火儿点烟,迟迟疑疑的想要劝她一句——他也忘了自己从哪儿听来的,说是孕妇不该抽烟喝酒,对肚里的孩子不好。

然而迟疑到了最后,他终究还是没劝出口,因为段人凤明确告诉过他:她不爱这孩子,只不过是打不掉甩不脱,才只好由着它在自己肚子里生长。而它是生是死,是好是坏,也全是听天由命,反正她不管它。

将香烟吸了半截,段人凤舔了舔干燥的薄嘴唇,忽然对着地面一笑:“还是感觉像做梦。”

张福生也点了点头,百感交集的抿着嘴笑:“是像做梦。”

段人凤又道:“我也总算能睡几夜好觉了。”然后她也笑了起来:“他妈的,没死不早说,躲起来吓人,害得我做了半年多噩梦。”

在从北京逃到济南之后,段人凤每夜都会梦到哥哥和金玉郎——梦里的她总是懵懂无知的,和金玉郎还是一对大隐隐于市的恩爱夫妻。夏日的傍晚,她站在正房门前的台阶上,而下方的金玉郎穿着短袖衬衫,歪戴着一顶白色凉帽,仰起脸对着她笑眯眯,双手背在身后,他是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然而故意藏着,要让她猜。

她在梦里永远猜不出,于是他便一次又一次的伸出手来,手指攥着血肉模糊的一段残肢,残肢上面缠着几缕蓝布工人裤的碎片,是段人龙那尸体的一部分。

然后她在梦里恍然大悟,想起哥哥已经被金玉郎害死了,并且死得凄惨,是死无全尸。

夜夜都是这样的梦,起初让她惊恐欲死,醒来后整夜整夜的睁着眼睛等天亮,后来渐渐的麻木了——想起已经死了的段人龙,她麻木,想起依然活着的金玉郎,她也是麻木。仿佛是她那天生有限的一点感情,已经在这颠倒魂梦之中耗尽了。

可是就在上个礼拜,忽然有人登门拜访。这人她不认识,但他带来了段人龙的亲笔信。

他们兄妹两个真是把“见字如面”这四个字,实践到了极致。那封亲笔信张福生也看了,没看出什么眉目来,但段人凤单是对着那一纸黑字扫了一眼,就猛的站了起来。

这封信写得很简单,段人龙没说自己为何会大难不死,只说自己现在一切安好,要接妹妹过去团聚。张福生起初还有些疑惑,怕这是金玉郎的诡计,于是将来人好生盘问了一番,结果来人也不知道段人龙是怎么起死回生的——他到段人龙手下做事时,段人龙已经是个活蹦乱跳的官儿了。段人凤和张福生听到这里,对视了一眼,然后她问对方:“他是个什么官儿?”

来人一听,不假思索的作了回答:“他是连司令的卫队长呀!”

“连司令?连毅?”

“对呀!”

“他怎么会成了连毅的卫队长?”

“他救过连司令的命呀!”

这人可以说是毫无保留,段人凤问一,他就答一,多余的——因为他真是不知道——所以也答不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了:段人龙大难未死,当真还活着!

对待这位唯一的亲人,段人凤的要求不高:活着就行。至于活得怎么样,是要了饭还是发了财,她则是没往心里放。

段人龙一活,她也跟着活了。

忽视了腹中那条梭梭乱动的小生命,她不动声色,暗暗的和张福生忙乱了两天,有些财产是可以存到外国银行里的,那就先存进去,有些细软是要贴身携带的,那就立刻在内衣上缝制几个暗袋。等到了今早这出发的时刻,他们已经把行李收拾得很漂亮:外人看着,他们就只有这两只大皮箱,一点累赘都没有。

此刻把半截烟卷在烟灰缸里摁熄了,段人凤又从糖盘子里挑出一颗水果糖,剥开了丢进嘴里,同时让张福生去把厚衣服穿上。张福生一边穿毛衣,一边关怀她道:“二小姐,你这么穿不行吧?路上冷啊。”

段人凤一掀斗篷下摆:“里子厚,不会冷。”

张福生不大相信,还特地走过去摸了摸那斗篷。而在这二人研究斗篷的薄厚之时,几条街外的一间大旅馆里,金玉郎对着镜子低下头,翻起眼睛盯着前方,将头发偏分梳开,很认真的分了一条头路。

火车路上走走停停,说是铁轨在前不久的小战争中被炸了,导致列车不能按时运行,比时刻表慢了许多。他昨天前半夜才到了济南,半夜登门显然是很讨厌,况且他自己也已经累得面无人色,所以他先找了家旅馆休息了半夜。

他有心事,睡不安稳,天亮之前就起了床。这旅馆里是没有浴缸和热水管道的,他只好用暖水壶里的热水洗漱了一番,洗得很彻底,耳朵后头都搓得粉红。然后哼着流行歌,他对着镜子,凭着梳子和生发油两样武器,给自己梳了个特别精致的小分头。及至对发型满意了,他调子一转,换了首歌。

对着镜子左歪歪头,右偏偏脸,他缓缓的咧嘴龇牙,做了个鬼怪表情。理智上,他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是个美男子,但感情上,他对自己的面孔并无欣赏之意,倒是感觉那个鬼怪表情更有趣。忽然转身走了开,他从行李箱里拿回了一瓶雪花膏。嘬起棱角分明的薄嘴唇,他嘘溜溜的吹起了口哨,一边吹,一边将雪花膏涂上脸蛋。

空气中弥漫开了淡淡的香气,他最后凑近镜子,又仔细的照了照,末了感觉自己真是无懈可击了,才转身走去穿了大衣戴上帽子,拎着箱子出了门。

他像个死士一样,这一走就不打算再回来,非得住进段人凤家里不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当他在旅馆门前雇上了洋车时,天亮了。

这天是说亮就亮,金玉郎并没有让车夫把自己拉到段宅门口,而是在路口就下了来,要亲自走完余下的这一段路。他本意是想走出一身汗来,显出自己的急切与辛苦,然而一路数着门牌号走过去,他发现自己下车下得早了点,怕是要走完这一条街,才能到达目的地。

他没了办法,只好继续前行,而与此同时,在段宅门口,一辆汽车缓缓开动,已经载着段人凤和张福生上了路。段人凤坐在后排,黑色的盆式小帽遮住了她的眼睛,扭头望着车窗,她忽然一皱眉头,因为腹中的胎儿似乎是猛的打了个滚儿,将她的五脏六腑一扯。

捧着肚子坐正身体,她抬头望向前方,透过挡风玻璃,她看到了迎面走来的金玉郎。

她一眼就认出了他。

腹中的胎儿继续翻江倒海的闹,她伸手轻轻一拍旁边的张福生:“他来了。”

张福生一抬头,先是一愣,随即说道:“停车,我宰了他!”

段人凤手上用劲,摁住了他的腿:“不用你,你得跟我走。”

然后她向着副驾驶座上的人说了话:“你还有没有人手?如果有,就派人跟上他,杀了他。”

副驾驶座上的人立刻回了头,同时抬手向着车窗一指:“他?”

段人凤一点头:“他杀过我哥。”

第103章 惊魂

金玉郎一路数着门牌号码,数到了段宅大门前。

这一条街的房子都不错,街道平整,各家门口也都洁净。他走到大门前拍了拍门环,门内无人应答,他站了片刻,又去拍门,结果邻居家的大门开了,里头走出了个半老头子。半老头子扶着一把大笤帚,看模样应该是位老仆,一开大门见了金玉郎,老仆愣了愣:“你找谁啊?”

金玉郎连忙说道:“请问,这家是姓段吗?”

老仆答道:“是啊。”

“那她家里有人吗?”

老仆扭头看了段宅大门一眼,然后摇了头:“那说不准,他家总不开门,不知道里头有没有人。”

说完这话,老仆自去扫那地上的霜雪。霜雪是薄薄的一层,而金玉郎顺着他的笤帚低头看去,心中忽然一动。

段宅门口的空地上,分明印着几道凌乱车辙,清晰的车辙通上马路,而他方才走过来时,正有一辆汽车和他擦身而过。济南城里汽车不多,时间又是这样的早,所以那汽车还给他留下了一点印象。

某种预感袭上心头,他下意识的转身跑上了马路,可那汽车早已无影无踪,他纵是能追,也没个方向。整个人僵在了马路中央,他又想她这么早出门能干什么去?总不会是去吃喝玩乐,如果不是有急事去赴约,那么就和昨日清晨的他一样,是要赶火车。难道她知道他来了,所以故意的要躲他?不可能,她不可能知道——不过也难说,万一她就是知道了呢?

这么一想,他虽然是没有任何证据,但立刻就慌了神,恨不得直接飞去火车站。就在这时,一股凉气顺着他的脊梁窜了上去,毫无预兆的一抬头,他就见前方路口拐来了一辆汽车,那汽车加大马力,直冲着自己就撞过来了!

一刹那间,他转身一个箭步跃下马路,皮箱脱手落了地,他也无暇去捡。那汽车疾驰而过,而金玉郎回头一望,正和车内副驾驶座上的人对了目光。那人是张陌生面孔,金玉郎确定自己先前从未见过他,可他直勾勾的向外望着,分明是在一直紧盯着金玉郎。

金玉郎活到了二十多岁,几乎从未独自面对过这样的威胁。他怕了,怕到脑子里没了主意,只能凭着本能行动。汽车在前方来了个急刹车,随即再次发动调了头,发动机轰鸣着,车里的陌生面孔依旧紧盯着金玉郎,显然,他们不怕杀人偿命,他们就等着金玉郎再动一动。

然而金玉郎一转身推开老仆,冲进了老仆身后的院子。

这户人家定然算是本城富户,大门看着平常,内中却是屋院错落,别有洞天。这个时候,老妈子大丫头等人也都络绎的出来了,拎着水壶捧着脸盆穿梭行走,要去服侍主人起床,谁也没料到会忽然闯进来个陌生男人,一时间就是吓得鸡飞狗跳。而金玉郎一门心思往后跑,跑到最后迷了路,他抓过一个小丫头问道:“你家后门在哪里?”

小丫头吓得只张嘴不说话,他急了,大声吼道:“我问你家后门在哪里?!”

小丫头哆哆嗦嗦的抬手指了个方向,他将小丫头一搡,继续拔腿狂奔。而等这户人家的爷们儿披着衣服追上来时,他已经如愿以偿的通过后门,上了另一条小街。街上正有一名洋车夫经过,这车夫拉了一夜的活儿,如今松松垮垮的拉着洋车,正是哈欠连天要回家,不料身后洋车一晃,他回头看时,金玉郎已经跳到车上坐下了。

洋车夫挺佩服这位摩登先生的好身手,但还是说道:“先生,你换一辆吧,我得——”

金玉郎急得一跺脚:“二十块,火车站,快!”

洋车夫听了“二十块”三个字,二话没说,拉起洋车就迈了步,虽然已经累得要死,但是为了那二十块,他豁出命来猛跑了一场,硬是将金玉郎拉到了济南火车站。金玉郎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把钞票塞给了他,然后快步进了火车站。火车站是无论何时都有人的,可那辆汽车既然敢在大街上向着他撞,大概也有胆量在火车站里对他下手。为今之计,只有走为上策,他排进了那买票的队伍,打算随便买张北上的车票,先离了济南地界再说,然而这队伍只增不减,金玉郎等了一会儿,竟未向前移动半步。回头向着门口一瞧,他看见了三个人。

这三个人双手空空,绝非旅客,站在门口东张西望的看人,其中一人,正是那辆杀人汽车里的面孔。金玉郎慌忙转向前方,心知这队是不能排了。抬手摘下自己那顶围着红绿白三色帽箍的醒目礼帽,他低着头横着挪,给自己换了一列队伍。

这一列队伍就短得多了,因为前方是专卖月台票的窗口,众人买完就走,都不逗留。金玉郎也买了一张,扭头见那三人正在长队两侧来回的寻找自己,他连忙快步走向门口,出门之时他忍不住又一回头,结果就见那三人发现了自己,已经气势汹汹的向自己跑过来了。

到了这个时候,他过了那股子魂飞魄散的慌张劲儿,反倒是镇定了些。将帽子重新扣到头上,他撒腿就跑,凭着月台票通过了关卡,他回头再瞧,就见那三人变成了两人,而那两人因为没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

他松了一口气,甚至想对那两个人做个鬼脸,不料那第三个人气喘吁吁的跑来了,手里赫然举着三张票。金玉郎见势不妙,连着向后退了几步,随即连退后的余地都没有了——一列沿津浦线北上的过路火车停留到了时刻,这时拉响汽笛,马上将要开动,赶火车的人急着往上挤,送亲友的人忙着往下走,月台上登时就是一阵大乱。几人簇拥着一位摩登阔太太从金玉郎面前快走过去上了火车,而等那摩登阔太太经过之后,金玉郎就见那三人已然逼近,距离自己不过几米之遥了。

金玉郎转身追着那名摩登阔太太的后影,仿佛送行人员之一似的,他尾随着她也登了车。上车之后,他发现这一列全是包厢,然而过道上人来人往的乱挤,不比三等车厢松快。回头再看,他就见那三人分明是急了,连推带搡的拨开人群也要上车——至少是有一个人,已经上来了!

就在这时,火车一震,开动了。

金玉郎直到如今,也还是完全不知道他们的来路,但是他不敢和他们交锋——他是斯文的,柔弱的,只会借刀杀人,向来不和任何敌人正面开战。

于是趁着前方那阔太太进入包厢尚未关门,他像一条大鱼似的一摆尾巴,顺着门缝游了进去。关闭房门背靠了门板,他见包厢里只有三人,其中一人自然就是阔太太,另外两人都是半大孩子,一个男孩像是小厮,一个女孩像是丫头。

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他怕阔太太叫嚷,上前一步正要解释,哪知就在这时,包厢的门开了。

金玉郎二话不说,上去抱住阔太太,低头就亲——嘴唇贴着嘴角,他并不是真亲,只是做了个热吻的架势,同时恨不得把脑袋缩进大衣领口里去。忽然心里一惊——他想起了自己还戴着帽子,全身上下,数这顶帽子最花俏。

下一秒,他被那阔太太推了开:“要死呀小混蛋?”

后方也响起了惊讶声音:“白小姐这位是——流氓?”

金玉郎扭头一看,发现来者不是那三人之一,而是个拎着大水果篮的中年男子。而在看清男子之后,他抬手一摘帽子,随即转向阔太太,搂着人家又是一吻。

与此同时,那中年男子冷不防的也受了一推。他扭头一看,只见一人凶气凛凛的停在自己身旁,伸了脑袋正往包厢里看。见里头是两口子在亲嘴,那人也不言语,缩回头就继续向前走去了。

金玉郎抱着阔太太还不放手,把嘴唇凑到她耳边轻声说道:“我不是坏人,有人追杀我。”

那阔太太再次推开了他:“你还抱起没完了?给我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