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健儿的眼珠子泛了红,一贯木然的面孔,隐隐现出了一丝狰狞:“帮你一了百了。”

金玉郎伸手要去接孩子,可陆健儿抬手一躲,把那孩子像个玩意儿似的在空中一甩,孩子的哭声随之惨厉起来,尖锥锥的扎进金玉郎的脑子里去,于是他第一次发现了自己和那孩子之间的羁绊:那小生命痛一分,他会跟着痛十分。

房内是陆健儿,房外是陆健儿荷枪实弹的随从,他走投无路,打也打不过人家,抢也抢不过人家,急得只能是哭:“陆健儿,你不能这样,你自己也是有儿子的,你爱你的儿子,我也是一样啊。”

然后他“扑通”一声,下了跪。

双臂紧紧搂住了陆健儿的腿,他仰起脸来向他哭诉:“我再也不敢骗你了,你给我三天时间,三天之内,我一定把他送走,我说到做到,否则我们两个都任你处置。你不信的话,我可以发誓,我发毒誓。”

陆健儿低头看着金玉郎,有点惊讶,因为从未见过这小子如此激动过。纳罕之余,他也冷静了些,心想自己若是真把未来妹夫的亲生儿子摔死了,也不是事,如果金玉郎这回真受了教训,肯乖乖的把这孩子打发掉,那岂不是更好?

这么一想,他把那孩子往旁边床上一扔,然后对金玉郎说道:“好,那我就给你三天。希望你不要再耍花招让我失望。”

金玉郎起身扑向床边,先把孩子抱起来了,随即转向陆健儿,连连的摇头:“我不敢,我不敢了。”

陆健儿又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迈步走了出去。金玉郎站着没有动,直等听见外面院门一响,那一行人确实是离去了,他才靠着墙壁,缓缓的瘫坐了下去。

婴儿哭声渐歇,在他怀里抽抽搭搭。他直着眼睛向前看,良久的不言不动。胖奶妈子靠了另一面墙,最先回了魂:“先生,您这是招惹了什么仇家啊?用不用赶紧躲一躲呀?”

金玉郎轻声答道:“躲不了。”

过了片刻,他又自言自语道:“还有三天。”

金玉郎,发自内心的,认为自己真不是坏人;也发自内心的,认为陆健儿心理变态。

正常人不会这么执着的要控制他,毕竟他们说到底也只是朋友而已。或许他们将来还会成为亲戚,但即便是对待亲戚,也没有陆健儿这么干的。所以,金玉郎断言,陆健儿就是心里变态。

他需要这个变态去死,陆健儿死了,他才能继续轻松自由的活下去。但陆健儿还不能立刻就死,因为他需要从对方身上再尽量多的攫取一些利益。像他这样一个娇弱的公子哥儿,让他靠着自己的双手挣饭吃,那是绝不可能的,他不会创造,只会寄生。

况且,想杀陆健儿也不容易。想杀陆健儿的人多了,他在其中都排不上号。

没有硬碰硬的本事,那就只能暂时妥协,可是在三天之内,他上哪儿能找到一家有钱有势无儿无女的好人家去?这一送,就不知道何时才能把孩子接回来,他不能随便找户人家就把孩子扔过去。

金玉郎开始去找那个他心目中的“好人家”。

第一天第二天,他梦游似的在街上乱逛,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到了第三天,他抱着孩子出了门,心情类似那即将被问斩的死囚,大限将至,他又是呆,又想哭,又想让时间停滞,让自己可以永远的抱着怀里这个小伴儿。

可是时间并不停滞,到了中午时分,他和孩子都被烈日晒的发昏,只能躲进了一家咖啡馆里。他要了一杯牛奶,一盘冰淇淋。坐在靠窗的位子里,他给孩子喂了两勺牛奶,然后自己低头去吃冰淇淋。他吃得很快,一勺接一勺的往嘴里送冰,吃到一半时,他忽然停了动作。牙齿咬着勺子,他的眼泪滴进了盘子里。

他想接下来可怎么办呢?再去给陆健儿下一跪?不行的,没用了,在陆健儿面前,他向来不占上风。怀里的这条小生命真可怜,就像他这个父亲一样可怜,没人疼,没人爱,没人要,一个大可怜,一个小可怜,两条可怜虫,却又无法相依为命。想到伤心处,他的眼泪噼里啪啦的全落进了冰淇淋里。

这时,一只手忽然拍上了他的肩膀。

他吓得一哆嗦,立刻回头望了过去,而那人款款的走过来坐在了他对面,正是花枝招展的白小英。

白小英和他也是好久不见了——好久不见,一见就又是他在餐厅里垂泪,这让她忍不住的又惊又笑:“哎哟,又怎么啦?”紧接着她展眼一望,越发的惊讶:“孩子是谁的?”

金玉郎抬头看着她:“姐姐?”

“这回认得我是姐姐了?不说我是老太太了?”她笑着又问:“谁那么心大,把孩子给你抱着?你会抱吗?”

“这是我儿子。”

白小英一挑细眉:“你儿子?”

“就是上次济南的那个……”金玉郎说到这里,抬起头深吸了一口气:“中间的事情一言难尽,总之就是她不要这孩子了。”

“她不要,你就要呗。”说着她欠身向金玉郎怀里看了看:“多好的一个小娃娃呀,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我叫他宝宝。”

“那就叫金宝儿得了,和你一样,听着就有钱。”

说到这里,她正了正脸色,意识到了此刻不是自己欢声笑语的时候:“你是得了个儿子,又不是丢了个儿子,大白天的哭什么?”

“很快就要丢了。”

“丢什么丢,除非是你没心肝,不要他,要不然他这么点的一个娃娃,还能自己跑了不成?”

金玉郎叹了一口气,掏出手帕擦了眼泪。这回眼前清亮了,他看着面前的白小英,心中忽然一动。

“姐姐,我想求你帮我一个忙。”

白小英有点警惕:“什么忙?你先说来我听听。”

“我能不能把宝宝放到你家里去?不会太久,只放几天。奶妈子是现成的,你能找间屋子,让她们两个住一阵子就行。等过了这一阵子,我再把他们接回去。”

“这一阵子?”白小英上下打量着他:“你这一阵子有什么大事要忙?连儿子都不要了?”

金玉郎幅度很大的摇了摇头:“不是,是我的未婚妻家里不允许。”

“你要结婚了?”

“是。”

白小英当即一撇嘴:“你又不是我儿子,凭什么你要结婚,我就得帮你养孩子呢?”

金玉郎望向了她:“我不会让你白帮,我会报答你的。”

“你怎么报答我?”

金玉郎看着她的眼睛,她那眼睛水汪汪的,是相书中的桃花眼。她面貌保养得很年轻,沧桑全藏在了瞳孔里,水汪汪的桃花眼中,藏着一份老辣。

“我听你的。”他说:“你让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

第117章 短暂的和平期

白小英听了金玉郎的话,含笑不语。

她这样一个有金钱、无家庭的半老佳人,从十几岁刚成个人的时候起,就开始在男人堆里打滚,滚到如今,她一方面是侠骨柔肠讲义气,另一方面,一双眼睛看透世情,心肠也已经是铁硬。

对于爱情,她早已不抱希望;对于男子,她则是非常的讲求实际,只打算从他们身上寻些快活,金玉郎这类少爷,一看就是个“银样镴枪头”,床笫之间未必是她的对手,她喜欢他,无非就是喜欢他那张小白脸,还有他那一声声的“姐姐”。

他求她收留他的儿子,这事对她来讲,倒是容易,腾间空屋子出来就是了,横竖他自己雇了奶妈子,又不用她亲自出什么力气。不过金玉郎的小白脸到底值不值得让她帮这个忙呢?她掂量来掂量去,最后抬眼望向了金玉郎,就见金玉郎也正眼睁睁的紧盯着自己。他真是个最名副其实的小白脸,脸皮薄薄的雪白紧绷,一根青色血管从额角一路凸到了太阳穴。眼中含着一点泪光,他抱着孩子,忽然向她一笑,眼睛微微的眯起来,眯得眼眶里没了白眼仁,只剩下一片水光潋滟的漆黑。

白小英感觉他这个笑容简直有些恐怖——恐怖,而且凄楚,使得他的面貌也怪异起来,有那么一瞬间,他看起来不大像人,更像是个伪装成为人的什么邪祟,这邪祟因为只是一抹灵魂,所以是没有年纪的,也是雌雄同体的。

一瞬间的恍惚过后,她定了定神,对面的金玉郎垂下眼,对着怀里的婴儿,从嘴唇中喷出“啪”的一声轻响,逗得婴儿笑了一声。婴儿一笑,他抬起头重新面对了白小英:“我要被这件事情逼死了。他们让我随便找户人家扔了宝宝,可是我舍不得,我怕宝宝落到坏人手里,一辈子都要受苦。”

“你怎么就那么相信我是好人?”

“我看得出来的嘛。”

“万一看错了呢?”

金玉郎眼巴巴的望着她,望了一会儿,他笃定的摇了头:“不会错。你别拿话逗我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也没有心情和你开玩笑。”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说到最后又垂了头,给那宝宝理了理小衣服的领子,然后沉沉的叹了口气。

白小英见状,心里倒是有些过意不去,便伸手在他面前桌上轻轻一叩:“好啦好啦,这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别做这个丧气样子给我看了。但我事前要跟你讲清楚,我只提供一间屋子三顿饭,别的全不管。宝宝长得是好是坏,都是你那奶妈子的责任,与我无关,听见没有?”

金玉郎猛的抬了头:“姐姐你答应我啦?”

白小英翻了个白眼,这白眼翻得漂亮,眼波横飞:“不是说了吗?就管你一间屋子三顿饭,多了没有!”

金玉郎回头四顾,见咖啡馆里空空荡荡的没什么人,便欠身向前凑过去,在白小英的额头上用力一吻。白小英刚要嗔他,他已经坐了回去,同时给了白小英一个堪称灿烂的笑容。

“你救了我们两个的命。”他高兴得坐立不安,抄起勺子吞了一大口冰淇淋:“姐姐,我对我真好,我一定会报答你,一定!”

白小英到这咖啡馆来,本是打算会一位男朋友的,她没计算好时间,到得稍微早了一点,结果遇到了金玉郎,导致她下午的幽会化为了泡影。

她用汽车将胖奶妈子以及孩子——她自作主张,给那婴儿起名金宝儿——全带回了家。胖奶妈和金宝儿在白宅角落里得到了一间屋子,屋子里各色陈设一应俱全,足够一大一小两个人住的。金玉郎非常满意,等奶妈子和金宝儿安顿下来了,他随着白小英走去客厅里休息,白小英让丫头送上了汽水点心,然后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一边吃喝,一边和金玉郎聊起了闲话:“你那未婚妻,是哪家的闺秀呀?”

“是陆将军家的五小姐。”

“陆将军?陆永明?”

“对。”

白小英斜睨着他:“行啊,有点本事。”

金玉郎摇了摇头:“没本事,陆五小姐不喜欢我。是我和陆大少爷有交情,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

“那更说明你有本事了,陆大少爷的老朋友多了,未必全都被他收去做了妹夫吧?”

金玉郎笑了笑,拿起一瓶汽水喝了一口,心里有些不安,不知道自己今天需不需要陪白小英睡一觉,需要睡的话,那就睡。为了儿子有家可归,他可以牺牲自己的贞操。

他确实认为自己拥有纯洁的灵魂和肉体,自己是有贞操的。

他想到了一个“睡”字,其实白小英也早想到了,在她眼里,他无疑是一口小嫩肉,值得吃上几口。然而如今肉在嘴边了,她又迟疑起来——她没在金玉郎的身上找出任何毛病,但总忍不住要把他和“隐患”二字联系起来。今年年初从济南回京之后,她也小范围的打听了金玉郎其人其事,结果她发现这小子有点神秘,什么大事都让他赶上了:他继承了巨额遗产,他遭了土匪绑架,他和他大哥兄弟内讧,他无端的失踪了许久,他在济南被他太太追杀,他又成了陆五小姐的未婚夫。

迟疑到了最后,白小英决定暂缓吃肉一事。她不想贸然的和金玉郎建立亲密关系,怕自己糊里糊涂的也成为金玉郎的“大事”之一。

又想吃,又不敢吃,这让她心里一阵阵的做痒。想到自己也许正在和一个披着人皮的小魔鬼周旋,她简直要兴奋起来。四平八稳的日子过久了,她也有点烦。

金玉郎被白小英招待着吃了顿晚饭,然后见白小英没有要和自己睡觉的意思,便告辞离去,向陆健儿复命去了。

他不敢向陆健儿撒谎,一切都是实话实说。陆健儿听闻过白小英的艳名,这时就恨不得大笑几声:“这就是你找的好人家?”

“她……不好吗?”

“窑子里出来的货。”他冷笑了一声:“我当你要找什么样的好人家,合着你千挑万选,最后是把儿子给窑姐儿了。”

“她早从良了。”

陆健儿摆摆手:“我不管,但是我告诉你,往后不许你和这个白小英有来往。”

“我知道。”

陆健儿的心里舒服了些许:“谈谈你和淑媛的婚事吧,总这么拖着也不像话。”

金玉郎立刻点头:“好!”

二人就此开谈,谈得其乐融融。而今晚这一场会谈的结果,就是在整整两个月的忙碌过后,金玉郎与陆淑媛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婚礼过后,二人到北戴河度蜜月,半个月后二人回到北京,全都晒得黧黑,像是被火烤过。陆健儿在家里给他们收拾出了一处房屋,也不说金玉郎算不算入赘,单是这么含糊着让他们继续留在陆家。而二人刚到家不久,这对新夫妻就被拆了开——北方风云变幻、战事又起,金玉郎非常积极的跟住了陆健儿,随着大军南下去了。

第118章 绝地

陆健儿这一次带兵南下,其实原本没打算带金玉郎,因为金玉郎让他太不省心了,动辄就要气出他的表情来。然而金玉郎死活非要跟着他走,说是在北京住腻了,想跟着他再出去见见大世面。

陆健儿怀疑他腻歪的不是北京城,是自己的五妹妹陆淑媛。对待这第三任妻子,金玉郎显然是没什么感情,而他冷淡,陆淑媛也犯不上去巴结他,于是二人相敬如冰,幸而也只是如冰而已,还没有开始拌嘴吵架。

陆健儿没把五妹的痛苦当回事,和五妹相比,显然是金玉郎更重要些,因为五妹是老天爷分配给他的,而金玉郎是他自己挑选的。金玉郎这条惹是生非的小鱼在他周围游来游去,扰动一池春水,给他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乱七八糟的生机。

他爱这些生机,所以既然是金玉郎非要跟着他走,那就走吧!

陆健儿九月出兵,本以为又会像上次一样,先和北伐的革命军对着乱轰一阵,再势均力敌的僵持一阵,最后双方各退一步,把这个局面保持下去。没想到这一回,万事全都出乎了他的预料。这一回,竟然是场生死大战。

在战场上打了一个多月,他看出了形势不妙,然而已经没了退步抽身的余地——他差一点就是兵败如山倒,本来如果狠狠心,他还可以乔装改扮临阵脱逃,趁乱藏进天津租界里避祸,就算霍督理要拿军法治他,他也有法子在西洋朋友们的保护下蛰伏起来,不受他那个法。可他不能逃,因为他父亲陆永明军长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圈里。

陆健儿对于全家老小,都不大有感情,单是以准家长自居,凶而冷的管束他们,唯独爱父亲,甚至说“爱”都说轻了,他简直是崇拜。他这父亲是个低调的豪杰,平时不声不响,然而无所不能,可以一边读经念佛,一边杀人发财。对待陆健儿这个长子,他又总是那么的和蔼慈爱,仿佛陆家其余的人都是街上捡的,唯独陆健儿一人是他的亲人。

这么好的父亲,陆健儿不能丢了他老人家不管。所以他带兵一路东奔西突,想要将父亲营救出来,结果就在距离父亲百里之遥的一座镇子上,他也被革命军包围住了。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十月下旬,天气一天冷似一天,他的军队没有冬衣,没有粮食,弹药更是紧缺,枪口对外龟缩在镇子里,陆健儿发疯似的往大本营发求救的急电,然而没有用,霍督理自己都是火烧眉毛了,连陆永明都顾不上了,哪里还有心思去管陆永明的儿子?

陆健儿知道胜败乃兵家常事,可没想到“败”的后头,会连接着一个“死”字。

两个月前,他还是北京城里威风八面的陆大少爷,陆大少爷带兵出征,既是锻炼,也是玩票,横竖他身后站着父亲,他父亲法力无边,他永远输得起。

他没想到自己的气运和父亲是相连着的,父亲在得意的时候,他从来不输,如今父亲自身难保了,他也落入了绝境。独自坐在临时师部的会议室里,他扭头望着窗外,长久的沉默。

师部的所在地,是一座二层楼的小教堂,陆健儿这样坐在二层楼上,便算是占据了整座镇子的最高点。可是居高临下眺望出去,也并没有什么好景色。镇子上的老百姓最怕大兵过境,能逃的全逃了,没逃的也都躲藏了起来,所以整座镇子几乎变成了一座灰冷的死镇,只有一些饥寒交迫的士兵还在活动着。

逃兵也越来越多了。

陆健儿也想逃。

但是他和逃兵们又不一样,逃兵们烂命一条,走到哪里算哪里,半路挨了枪子那就半路死。他不行,他若要逃,就必须提前规划出一条安全路线来,否则还不如坐在这二楼的会议室里,起码在这里,他依旧是师长,暂时是安全的。

楼下有人进了教堂大门,他垂眼看着,认出那人是金玉郎。轻轻的脚步声音由远及近的传过来,最后会议室的房门一开,正是金玉郎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走到他身旁,金玉郎把手伸进军装下摆里向内掏,掏了一个胶皮热水袋出来。把热水袋送到陆健儿怀里,他唤了一声“哥”,然后自己在一边的椅子上坐了下去。陆健儿捧着那只热水袋,僵冷的手指被烫得重新有了知觉。

金玉郎也并非总是惹他生气,在一些生活小事上,他是知道关怀他的。

“我刚在下面听人说,昨夜逃了一个班。”

陆健儿“嗯”了一声。

金玉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手掌薄薄的,手指细长,皮肤冻得泛了青紫。出来这么久了,这双手还没摸过枪,不是没机会,是他自己不肯摸。

虽然心里已经将陆健儿杀了一千遍一万遍,但刀枪都属于凶器一流,他不愿触碰。对于他来讲,动刀动枪乃是自降身份的行为,他这双手不是用来干这种粗活的,他这双手——他想——应和他的灵魂一样,又柔弱又纯净。

将这两只手揣进衣兜里取暖,他抬头向着陆健儿一笑:“你有什么新办法了吗?”

陆健儿瞟了他一眼,重新望向了窗外:“哪有什么新办法,要么抵抗,要么投降。”

“那……”

后头的话,金玉郎没法明说,毕竟陆健儿的父亲还在包围圈里吉凶未卜,可他确实是在急切的盼望着陆健儿投降。他没想到这一次出行,会随着陆健儿走到了这冷飕飕的鬼门关里,如果早知道的话,那他死也不会来。陆淑媛固然讨厌,但还没有讨厌到不堪的地步,敷衍陆淑媛,总好过在饥寒之中受煎熬。

况且,他心里还思念着更重要的一个人:他的金宝儿。

临行之前,他去看望过金宝儿,金宝儿长得很好,而且分明是认识他,一见了他就欢天喜地的笑。金宝儿的“认识”让他受宠若惊,因为胖奶妈子说这么一丁点大的小娃娃,又隔了好些天没见他的面,照理来讲,是不该还认识他的。胖奶妈子说他们“到底是亲爷儿俩”。

这句话触动了他心底深处的一点软肉,让他一直不能忘怀,也让他现在心急如焚的想回去,他怕自己走得太久太久,金宝儿会把自己忘掉。况且胖奶妈子虽然算是个负责的,但她终究不是金宝儿的亲妈,谁知道她对金宝儿会不会总那么好呢?

种种的思念和惦记,让他恨不得插翅飞回北京。可陆健儿成天就是这么要死似的等待着,就是不肯干脆利落的做个决定出来。

因此,金玉郎越发的恨他了。

两人沉默着坐了片刻,金玉郎忍不住,喃喃的又说了话:“哥,我想回家。”

陆健儿叹了一口气,说了一句掏心窝子的实话:“早知如此,就不带你出来了。”

金玉郎看了他一眼,以为他是在责怪自己唠叨。

陆健儿随即又开了口:“不是我骨头硬,不肯投降,是我一旦投降,父亲那里怎么办?父亲的政治生命就完了。”

“可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就算霍督理倒台了,有了新政府,那么凭着父亲的资格,照样可以占上一席之地。”

陆健儿摇了摇头:“你不懂,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在已经太晚了,父亲即便投降,也只是能保住性命而已,其它的,想都不要想。而且父亲一旦投降,霍督理能立刻抄了我们在北京的家。”

金玉郎一听这话,陆健儿如今竟是走投无路,心中便是长叹了一声。

他想自己还是太高看陆健儿了,其实陆健儿之前就已经是昏招频出,他连个段人龙都没杀死,导致段人凤和自己反目,让自己家庭破裂,又因为五十万元放了金效坤,给自己留了个新的隐患,现在他索性打仗也打不赢了,害得自己和他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挨饿受冻。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混蛋,对自己不是连累,就是控制,夏天的时候,竟然还想摔死自己的亲生儿子!

金玉郎不打算给陆健儿陪葬,他想真到了生死关头,大不了自己也去当一次逃兵。

站起身来,他轻轻的走了出去。

如此又过了三天,陆师因为实在是已经吃光了镇上一切可吃的食物,于是闹起了饥荒。

逃兵越来越多了,陆健儿知道自己再不行动起来,那么这些饿红了眼睛的士兵虽然打不过外面的革命军,但是可以拿自己这个最高长官开刀泄愤。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太多次了,他虽没亲眼见过,但听说过。

他不想死,他要活着,为了这一个“活”字,他管不得百里之外的父亲了。

陆健儿决定投降。

然而就在他下定决心的同时,包围圈外的革命军换了一批队伍,先前包围他们的人马拔营而走,新来的队伍人多势众,将陆师围得越发严密,一丝活路也不肯留。

这支队伍的长官,是段人龙。

段人龙接到了陆健儿的投降书,把这封投降书悄悄的扣了下,他没有向他的连司令报告。

因为他根本就不打算接受陆健儿的投降,他就是要亲手围死他。

第119章 居心

十一月,天气越来越冷了。

金玉郎蜷缩在小床上睡觉,梦里他长了千里眼和顺风耳,一望能望到北京城里去。北京城里有他的儿子,他在梦里看见自己的儿子被那个胖奶妈抱走卖了,胖奶妈数着一摞大洋,欢天喜地的回她自己家里去,没人管得了她,她把金宝儿卖给了一个要饭花子,金宝儿在那要饭花子的怀里呀呀的叫,而那要饭花子存心不轨,是要买了金宝儿,随着他一起要饭去。

他在梦里急得心如刀割,他想自己即便是现在立刻回北京去,怕是也晚了,自己再也找不到金宝儿了,金宝儿的一辈子也完了。

急到了一定的程度,他一挺身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