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他们都不会说话!各位贵客,实在得罪了!”
这时,又一个声音传来。
向晚看过去。
说话的男人约摸四五十岁,没有像其他店员一样穿民族服装,一张长脸没什么肉,显得眼窝深,鼻子钩,嘴唇上留着一簇胡子,给人一种反派的阴鸷感。
在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女人。
她看着很年轻,大约二十五六岁,皮肤颜色略深,但五官长得极好。眼大,鼻挺,胸高,腰细,看人的时候,双眼有神,往那儿一站,就带来一股子风情。
向晚猜不到他们的关系。
却猜到了这个男人的身份。
果然,下一秒,他就自我介绍。
“我是老板阿布德,希望可以荣幸地请到各位贵客,去我的包间里就餐!”
为什么一定要请他们去包间呢?
向晚想不明白。
可“三顾茅庐”已经顾了,白慕川的目的应该也达到了,不会再拒绝了。
“老板这么有诚意,我们要是再拒绝,是不是太不懂事了?”白慕川看一眼众人,慢慢站起来,那慵懒从容的样子,有一种旧时纨绔子弟的恣意嚣张,“走吧!挪一下。”
老板阿布德一听,打个哈哈,“不用挪了,让他们都换新的。”
经理喏喏下去了,老板躬身做个手势。
“各位尊贵的客人,这边请——”
向晚跟着白慕川往包间走。
从那个没有说话的女人身边经过时,感觉她看了自己一眼。
嗯?她条件反射回头,才发现自己误会了。
她没有看自己,而是在看白慕川。
靠!有单身帅气的权老五不去看,为什么盯着有主的男人?
向晚眯了眯眼,挽紧白慕川的胳膊,昂首挺胸走过。
那女人默默扯了扯嘴角。
……
微妙的小插曲,没有男人注意到。
在女人的世界里,有些小情绪,是男人永远也不会懂的。
……
包间的桌子就大了。
随便一数,大概可以坐十七八个人的样子。
大大的桌子,长长的传菜带,七个人坐在里面显得空荡荡的。
众人正在感慨待遇的提高,白慕川坐下来,就朝跟过来的老板一笑。
“老板要是不嫌弃,坐下来一起吃?”
他的邀请很突兀,语气却从容,就像笃定老板不会拒绝一样。
老板一怔,看着他疏离带笑的面孔,“我可以再邀请一位朋友吗?”
众人沉默。
白慕川却是一笑,“当然。人家包间都让给我们了,拒绝就不太好了。”
老板哈哈大笑,“我的朋友,是很有礼貌的。”
在来人进来之前,向晚以为会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暗门人。
毕竟南木是他们的地盘,只有他们才会搞得这么多的事来。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进来的,是一个看上去雍容华贵的年轻男人,长得很俊,穿得很正,一身得体的衬衣西裤,给人一种干净齐整的感觉,如果这里不是一个火锅店,到像是去要赴国宴的样子——
他站在门口,向晚就有些愣。
众人也久久没有吭声。
哪怕那个男人一直在笑,气氛却无端有点冷。
白慕川淡淡看一眼,与那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随即一笑。
“幸会!”
那人慢慢走向空着的座位,“打扰了!”
……
……
第269章,有颜又有钱(一更)
这个男人一坐下,气氛顿时凝滞。
向晚看一眼白慕川。
浅淡的招呼里,他没有见到陌生人的意外。
“都坐都坐。”
“让他们上菜,快一点。”
“客人们都饿了!”
老板阿布德在门口叫完了服务员,又笑着带着那个漂亮的姑娘入座。
本就不熟的人,坐在一起,更是尴尬。
于是,好好的一顿小火锅,突然就失去了味道。
不过,大家对那个男人身份的猜测,暂时战胜了食欲,也不觉得饿。
秤砣哥?或是暗门的哪一号人物?
大家肚子里揣着疑问,不说话。
白慕川表情淡定,更不会率先开口。
静寂的几秒,仿若某种无声的较量,然后,在老板阿布德的笑声而破冰。
“哈哈哈,各位尊贵的客人,我差点忘了给大家介绍——”
阿布德站起来,指着那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这位是我的朋友孟炽先生。”
顿一下,他补充:“孟氏传媒集团总裁。”
卧槽!霸道总裁?C
这是向晚第一反应。
女频小说见多了,对“总裁”两个字比较敏感。
几乎第一时间,她以最快速度,瞄了一下那位波澜不惊的总裁大人。
对方并没有看他,态度一如既往,看着亲和,其实颇有一种难以靠近的距离感。
可——
她的动作却落入了白慕川眼里。
他的视线,一秒切开,微妙的小表情,向晚并没有发现。
~
阿布德说完,看着白慕川一行人,嘿嘿笑着,又坐了回去。
他是孟炽的朋友,并不认识白慕川。
可在他闪烁的目光里,白慕川并没有要自我介绍的意思。
“幸会!”
白慕川重复一下这简单的两个字,慢慢抚着手边的杯子,不紧不慢地笑。
“那今天就让孟总破费了!”
“……”
刚阿布德老板说给他们打五折。
结果,他直接就把买单的重任甩给了孟炽。
而且,绝口不问对方为何而来……
孟炽笑了,“不用客气!久仰白队大名,今天有机会与白队共进晚餐,是我的荣幸!”
当!向晚仿佛听到了心脏沉下的声音。
他直接叫“白队”,显然是一个认识白慕川的人。
也就是说,这个人随便一句话,就可以让白慕川之前布下的局全盘翻转。
空间里的压力,似乎变大了。
好一会,没人说话。
小火锅开着火,锅底慢慢在升温,隐隐发出火锅底料诱人的香味儿。
可这明明是一个饭局,气氛却紧张得像一个战场。
“没想到,走了这么远,还有人认识。”
论风度与应变能力,白慕川不比任何人差。哪怕孟炽突然当着别人的面点了他的名,他也没有半点惊乱的表情。
末了,还反问孟炽,“那请问孟总,有何指教?”
孟炽看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我刚好是白队的粉丝,突然看到偶像,想请你吃一顿饭,又不敢贸然上前唐突,只好请了我的朋友阿布德,帮忙牵个线——”
粉丝……
所有人都看着白慕川。
白慕川唇角一勾,眸子微微一暗。
那视线看向孟炽时,像是一把刀,要把他瞳孔戳穿。
两个人相视着,沉默了足有半分钟之久。
白慕川拿过桌上的菜,慢吞吞喝了一口,动作优雅从容,气势却慢慢变得逼仄。
“孟总太抬举我了。不过,看你的样子,不像是不敢的人呢?”
刀尖对麦芒么?
孟炽微笑,“在偶像面前,总是局促的。”
他不冷不热的声音,听不出真假。
但从头到尾,尽管事情处处透着诡异,却无法从他的话里找到漏洞。
他认识白慕川,可能是因为案子,也可能因为别的,刚好在南木碰见,请个饭…似乎非常合理。
然而——
有一个知道白慕川底细的人就在南木,看上去也不像朋友,这让向晚觉得,浑身的血液都是凉的。
“哦。”白慕川淡淡的笑,并不深问。
“那孟总到南木来,是旅游的?”
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有什么可旅游的呢?
孟炽暗叹一声,像是有些无奈,“我是来工作的。就像白队你一样。”
这个孟炽说话,很有嚼头。
如果不加后面半句,前面半句就正常了。
但多一个后缀,就让人心里凉丝丝的……
白慕川不问,权少腾却有些忍不住了。
他受不了这个阴阳怪气的家伙,“白队来南木干什么,你也能知道?这可是机密。”
权老五也不是个好相与的人,这句话学了孟炽一个十足十。
加上后面那半句,能生生把对方唬住。
孟炽视线慢慢转到权少腾的脸上,眼皮动了动,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
“这位朋友,我知道白队的工作性质,随口一猜。可不敢涉足什么机密。”
“哦,我也是随口一猜。”权少腾慢幽幽地笑,“还有,我们可不是朋友。”
他说话从来不给人留脸面。
这语调,一般人怕是受不住,当场被他呛得面红耳赤。
孟炽却只是笑笑,揭过去,并没有什么别的反应。
“那是我唐突了。”
说完,他不再理会权少腾,而是看着白慕川,继续刚才的话题。
“我来南木也是身不由己啊!手上有个重要项目,刚好在南木地区取景拍摄——”
有个项目?取景?拍摄?
联系到他公司的名字,向晚心里一跳。
果不其然,下一秒,唐元初就把疑惑问了出来。
“你们是《灰名单》的投资方?”
“……”
唐元初抢话有点快。
其他几个人都古怪地看他。
一般人知道《灰名单》的主要演员也就是了,他连投资人都一清二楚。
平常看唐元初也不像是个关心娱乐圈的人啊?怎么会对《灰名单》这个剧这样了解?
大概也觉得自己说得突兀,唐元初嘿嘿一笑,为自己挽尊。
“我是沐二少的粉丝,一直关注他的作品,所以,知道这个消息。”
向晚真想冲他翻个白眼。
同事那么久,从来没听过他粉沐二少。
这货,根本就是粉谢绾绾的吧?
因为谢绾绾去关心《灰名单》,甚至把《灰名单》的种种消息都查得一清二楚。
这家伙真是挺上心的啊?
那如果谢绾绾也在南木?向晚深深看了唐元初一眼。
外人面前不揭短,她没有当场反驳他。
到是孟炽突然一笑,“好巧,我也是!”
他的笑声,成功缓解了唐元初的尴尬,大家也没有多想,反倒觉得这个有颜有钱的孟总,是一个体贴周全的男人,相当不容易。
甚至觉得,这顿饭也请得不那么奇怪了。
孟炽看着唐元初,接着又道:“刚才这位兄弟说得不错。不过,我不仅是《灰名单》的投资方,还是制作方和发行方。《灰名单》这部剧是我们公司独立打造的,也是今年最大的一个重点项目。”
------题外话------
有二更。稍等啊,
第270章,尽兴(二更)
原来是《灰名单》的幕后人。
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没刚才那么瞥了。
向晚抿着嘴,视线再一次掠过身侧的白慕川。
依旧,不见他有半点情绪。
唐元初被孟炽的微笑感染,笑着问:“老总还要亲自上阵啊?”
“我个人比较看重这个项目。”孟炽笑着解释:“前阵子剧组来南木拍摄,因为水土和气候的问题,很多演员身体产生了不适,拍摄进展也不快,我代表公司过来慰问一下。”
说到这里,他突然转头,看向阿布德旁边坐着的女人。
“好在不虚此行呀,还为公司挖到一个好苗子——这位是阿布德先生的女儿丽玛!”
孟炽跟大家说话的感觉,就像在与老朋友在随意聊天。
不会让人觉得不适,又始终面带微笑,很快就消队了那种陌生人间的拘束感。
能管理一个大公司的人,果然了不得!
丽玛听到他的介绍,略垂着的头,慢慢抬起,然后站起来,冲桌上的人礼貌一笑。
“我是丽玛,很高兴认识各位好朋友。”
她的普通话,比店里其他人都好。
可仔细听,还是有浓重的南木口音。
孟炽朝她按按手,示意她坐下,又突然望向唐元初。
“你觉得丽玛与《灰名单》里哪个角色形象相近?”
啊!唐元初:“……”
刚才随便撒下的谎,马上就要被打脸了吗?
其实,《灰名单》他有看过,但也就随便翻那么几十章的水,对作品的了解程度,与他说的“非常关注”完全是两码事……对不是主角的人物,根本就记不清楚。
这下被问到,当即傻眼。
“娜达!”向晚看他一眼,接过话来,为唐元初解围,“娜达是一个民族姑娘。热情,爽朗,有银铃般的歌声,每一次在篝火旁跳舞,就会吸引众多的小伙……丽玛小姐在外形上是附合娜达这个人设的。”
“对对对,拉哒,就是拉哒!”唐元初恍然大悟状。
向晚看他一眼,“不过,娜达的戏份不是很多。只有一个单元。”
……而且,结局也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