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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慕容杰对进入他空间的人也有要求,如果不是家里的亲人,别的女人休想进入他的房间半步,所以从小到大进他房间收拾的等于说都是看着他长大的忠叔。

严谨的个性也显现慕容杰的仪容上,服贴的黑色头发简单利落,每隔三个月就有固定的发型设计师来修剪,穿西装的时候,他习惯把头发全部往后梳拢,露出饱满的额头和阳刚却不又不失俊雅的五官。

他的表情总是冷静,好像天塌下来也难不倒他一样,情绪在外人面前更是从来不会外露半分。

他习惯每件事都按照计划实行,每分每秒都记得清清楚楚,不允许有任何的delay。

包括他的人生计划也是,十岁小学毕业,十三岁读高中,十九岁大学毕业后一边读研究所一边开始接手海外分公司,同时与好友合伙开公司,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拿到了经济、企管双博士学位,然后回国,正式担任慕容集团香港分部的执行长职位。

对于慕容杰这个随便一站出来就是一种是霸气的掠夺姿态,以攻为守,从不言败的长孙,慕容老太爷可是非常的欣赏,巴不得他早一点可以接手公司。

只是,他的婚事也是慕容老太爷除了公司之外最为关注的,虽然才二十五岁,人生刚刚起步,不急,但是,结婚是外界对一个男人能力及责任的肯定,所以从现在就可以物色合适的人选了。

正因为知道爷爷要打的主意,慕容杰才会把陆漫雪拉下水。家里长辈有他们的计划,他自己也有。

身为慕容家的接班人,慕容杰除去傲人的身世,长得也是一表人才,相貌阳刚俊美,一百八十八公分的身高完全不输给西方人,修长挺拔的身材穿起西装来非常好看。

从懂事开始,就一直是名媛千金们爱慕的对象,只是,却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跟哪位千金走得近,更是从来不会传任何不良的绯闻。

如此的洁身自爱,加上有一段时间他与新加坡金融世家的长子欧柏源走得太近而被人误传是有断背之疑。

但除了对家人,他从来不会跟外界作任何的解释。

慕容杰早就知道自己的结婚对象不可能是任何一个路人甲就能担当得起,所以他从来不会浪费时间到女人身上。

但是又不能让家里的长辈过于操心,所以暂时把陆漫雪拿出来挡一挡,好让他们都宽心。

至于他计划中的结婚时间与结婚对象的要求…

第七章 理想伴侣(2)

“大哥,爷爷不是那么好骗的!”慕容棠笑了笑。陆漫雪他也是认识的,不过交情没有那么深罢了,“只是,陆家大小姐条件这么好,还不足以让人想把她娶进门吗?”

“阿棠,漫雪所有的条件都符合爷爷的要求,但未必符合我的要求。”慕容杰对于自己的人生伴侣,当然也会他自己的条件。

他的人生计划,当然也会包括娶妻生子,只是,他个人中意的对象,是如自己母亲蔡芝兰一样的,出身名门,惠质兰心,进退得体,入得厨房,出得厅堂,永远都是站在男人身后那个最强有力的支持。

而陆漫雪不是这样的女人,虽然出身名门,能力手段更是一流,只是,他慕容杰不需要娶一个女强人来跟他一争高下,更不用说陆漫雪也无意于他,他慕容杰不会夺人所爱。

他才二十五岁,事业才刚要开始,照他自己的计划,至少要到十年后才会有结婚的打算,因为他给自己十年的时间来历练,等他有足够的能力接手整个慕容集团的时候,就是他结婚的日子。

到时他会好好地物色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来做他的妻子。

“大哥的对未来大嫂有什么样的要求?”

两兄弟一边闲聊一边往宴会厅里走,宴会虽然已接近尾声,做为今天的主人,他们要坚守到最后。

“与其这么关心我的事情,不如关心你自己。二婶不是巴不得你早点娶妻生子?”

“饶了我吧!大哥,我才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这么快。”何况他比慕容杰还小三岁呢,刚上研究所,天下美女这么多,他怎么忍心让她们伤心呢?“对了,大哥,我看今天商凌志那个小公主对你好像很有意思啊,整个晚上眼晴黏在你身上呢!”

慕容棠这才想到他奇怪了一个晚上的事情,那位年纪轻轻,甚至还称不上女人的小女孩那苦苦追寻的目光,大哥该不会都没有发觉吧?

“谁?”慕容杰停下脚步,一下子想不到今晚他跟哪一位千金小姐有多说过几句话的,不过,阿棠说到商凌志这个名字,让他想起了今晚并未见面他到来。

他如此慎重的发了邀请函,竟然还有人不给他们慕容家面子的,这个商凌志确实很傲。

“商氏传播的董事长确实够傲,阿棠,是不是我们慕容集团的公关做得很差劲?让商董连个面子都不愿意给我们?”

“慕容先生,我们董事长身体有些不适,所以让我跟我们商氏未来的接班人商小姐一起出席这个宴会,还请您见谅。”与商水晶姐妹一起走出来,正想跟宴会的主人告辞的JUN等三人,正好听到了慕容杰的疑惑,JUN口气平静地解释道。

“商小姐?”慕容杰低下头看着背着灯光,站在他面前的那两个小女孩,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眼前年轻的男孩子说的商小姐是哪位了。

没想到刚才大胆地掀开他们所在阳台的窗帘的小女生,竟然会是商凌志捧在手心呵疼的宝贝女儿。

“商小姐,很高兴你能来参加我的宴会。”慕容杰朝那个低着眼似乎有些怕他的小女生伸出手。

她为什么怕他?他应该没有对她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吧?

“姐,慕容先生要跟你握手!”商初蕊在她的耳边轻声提醒道。姐姐今晚真的很不寻常,竟然又发呆了。

“你…你好!”商水晶终于回神,抬起不知为何火辣辣的小脸,怯生生地把那只青葱玉手放到他的掌心。

当指尖碰触到他的掌心时,她感觉到自己全身的血液似乎全都涌到了脑海里,她什么也不能想,耳边只听见自己失速的怦怦心跳声。

一秒,仅仅不过是一秒的时间而已,或许都不到,可是商水晶却觉得那短暂到不足挂齿的一秒钟时间里,她却像是等了一辈子那么久。

当那双温暖的大手放开她小手的时候,她只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人抽走了,再也回不到了原位了。

很漂亮也很害羞的一个小女生!不过,好像是个没有什么主见的小公主,这样以后怎么接手商氏?这是慕容杰对于商水晶唯一的看法。

也许再长大一点会有所改变吧?

“慕容先生,我们先告辞了!”JUN及商初蕊都看出了商水晶的不对劲,向慕容杰告辞。

“替我问候商董。阿棠,我们进去吧。”慕容杰对身后的慕容棠说了一声后转身就往灯火通明的大厅走去。

“再会,商小姐。”慕容棠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商水晶才跟上慕容杰的脚步。

他,再度从她的眼前走了,只留一个背影给她!商水晶忽然不想让他就这样走掉,她还想再跟他说话,她想亲口问他,他是不是真的已经完全不认得她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她抬脚往他越走越远的背影跟过去…

“姐,怎么了?”看到商水晶又往宴会厅里走,商初蕊有些傻眼了,难道是忘记拿什么了吗?

“水晶…”JUN快步跟了上去,并吩咐商初蕊一起跟上来,“千万不能让水晶出事了。”

“大哥,刚才商小姐对你好像很感兴趣!”商水晶的脚步在听到有人说到自己名字的时候停了下来,是刚才跟慕容杰在一起的男人。

他们在说她吧?

刚好宴客厅大门口的那巨大的白色罗马柱挡住了她娇小的身子,不会让人马上发现。

“说什么啊!不过是一个小女生罢了。”慕容杰不以为意地把杯子里的酒一口气喝完。他对这样的千金小姐可没有兴趣,他们看起来至少差了十岁,也许还不止,算起来整整一个年轮,这么嫩的小女生,他可是吃不下的。

“可她是商凌志的女儿,如果你对她感兴趣,可以等她长大。”慕容棠故意取笑道。

他不是有女朋友了吗?那他会不会对她感兴趣?躲在柱子后面的商水晶也为慕容棠的话而揪紧了心。

如果他对她感兴趣,那会不会等她长大?大到足以站在他的身边?可是,慕容杰的话彻底打断了她的美梦。

“少来了!我对小女生没兴趣。将来娶的也不会是一个时时刻刻需要人陪伴的千金小姐,阿棠,你想太多了。陈董还在那边,我们过去打一声招呼。”慕容杰把手上已经空了的酒杯放到路过的服务生手里转身往陈董方向走过去。

这个堂弟真的是想得太多了,竟然把一个小女生跟他扯在一起。

“大哥,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女强人不要,黏人的千金小姐也没兴趣,他的要求可真是高。

“跟我妈一样的,满意了吗?这个问题到此打住。”慕容杰给了慕容棠一个答案,同时,也给了商水晶一个答案。

原来,他喜欢的女生是跟他妈妈一样的,那她妈妈究竟是什么样一个女人呢?

这一晚,商水晶失眠了!

一直想着他说过的话!

如果,如果,有一天,她成为像他母亲一样的女人,那他会不会回头看她一眼?

第八章 距离仍是那么远

女人一生中最无法忘记的是什么呢?几乎百分之七十的女人都会说:初恋。

那女人一生中难以忘怀的是什么恋情?百分八十的女人都会回答:是单恋。

那么以上两者,哪个最让人记忆深刻?

有人说会是初恋,有人说会是单恋,如果要问商水晶,她会毫不迟疑地回答:单恋。而且这个苦苦单恋持续的时间竟是那么那么的长。

也许初次心动的记忆总是美好的,商水晶的心里总是记着那个男人,那就像是一个深刻的烙印,深刻到即使过了那么多年,看到那个人,既使只是媒体上的照片…也会让她的心狠狠地跳动。

明明只是年幼时短短的相遇,她一记就是十二年,那一份悸动萦绕在她心中那么久,久到似乎过了一辈子那么长。

这七年来,她一直呆在国外很少回来,可是只要是有关于他报导的周刊或报纸,她都会收集起来,细细地保存着,不许人窥视半分。

而身为商氏传播的继承人,她总是比别人更轻易地获得有关于更多他私人的事情,而她最关心的,莫过于他是不是要结婚了。

幸好,这七年来,他没有结婚,甚至连订婚也没有听过,至于那位她只见过一面的陆小姐,听说早已回新加坡接手家业了,似乎与他并没有了来往。

这算是她得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只要他还没有结婚,那她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他说过,以后会娶一个像他母亲那样的女人,所以她来到了英国,就读了他母亲毕业的那所大学,甚至她母亲会的东西,她也学会了!

只除了蕊蕊一如既往地跟在她的身边照顾她这一点,她没能改变,但是现在的她已经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不再是一无是处的小女生了。

这样的话,她的筹码是不是又多了一些?

在国外留学,漂亮的她不是没有人追求,但是那些男生她看都不愿意看一眼,因为她的心里,除了那个男人,一个都看不上眼。

所以,学业完成之后,她迫不及待地回来了!

只是,等她回到香港之后,他却回国了。在三十二岁时正式接任慕容集团总执行长职位。

他们的距离还是那么远。

“姐,又在想什么呢?”

坐在半岛酒店优雅而古典的大堂茶座里,摆在她们面前的是世界驰名的的下午茶点心。

这里是全香港最高贵典雅的约会地点,名流绅士全都爱来半岛酒店喝茶,据说全香港有五分之—的生意是在这间美轮美奂的酒店内完成。

下午三点四十五分,弦乐队与爵士乐轻快的乐音奏出悠扬的经典乐章,商水晶与妹妹商初蕊坐在预定好的位置,有一下没一下地叉着面前美味的食物。

她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今天看到了的新闻而吸引去了,她刚学成归国,他却离开了她从小长大的地方。

那她们以后的还会有见面的机会吗?

为什么偏偏让他们站在同一块土地上多相处一天的时间也没有呢?

“没什么。可能好久没有回来了,有点不习惯。”商水晶放下手中的叉子,拿起手边的柳橙汁放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却没有胃口再喝了。

“姐,不要瞒我了。是因为他回国了,所以你才会这样心神不宁吧?”商初蕊跟在商水晶身边也有十多年了,她们朝夕相处,形影不离,她的心事如此明显,怎么可能瞒得了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而早熟的她呢!

第一次陪她出席宴会之后,她就已经隐隐猜得出来她对那个男人不同寻常的举动。特别是从宴会回来之后,她就以未来继承人要学习更宽知识面为由要求到国外留学。

起初商凌志说什么都不同意宝贝女儿离开他身边,她撒娇、撒赖地求都没有用,最后不惜以绝食来抗议父亲的反对。

心疼女儿的商凌志终究还是不忍心让女儿难过,从管家、佣人到家庭医生都安排好后随她去了!

在国外的那些时间,商水晶确实很用心地学习,可是对于国内新闻过度地关注也让商初蕊瞧出了端倪。

她发现她一直在收集关于那个男人所有的消息,这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

只是,她不说,她干脆也不点破罢了。

“蕊蕊,你怎么会知道?”商初蕊的话明显让商水晶罢住了,随即一抹害羞与不自在也涌上了娇嫩如花的脸蛋。

她以为她藏得够深,深到不会有人发现自己的小秘密的,可是蕊蕊跟自己这么亲密,她又这么冰雪聪明,怎么可能瞒得过?

“姐,我想不明白,他有这么好吗?”商初蕊从未想过感情的事,哪怕会有男生向她示好,她也不为所动,因为她眼里心里只有照顾商水晶这件事,其它的从来不在考虑范围。

虽然这些年,她早已不需要她照顾,大部分的时候里还是她照顾她,说她照顾她,是因为商水晶真的把她当亲妹妹一般对待。

她所有吃的用的穿的全部都跟她一样,甚至让她也有机会到国外接受教育,这是她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所以,她对商水晶就分外的用心。在知道商水晶心里偷藏的那个男人之后,她是暗地里也查过那个男人,家世、能力、样貌确实都是人中之龙,但是以商水晶的条件,要找这样的男人并不难啊!

她要做皇室的王妃都绰绰有余了,何必对一个男人这样的牵牵念念?甚至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另一面真性情隐藏了起来。

如果爸爸知道姐姐这样卑微地去喜欢一个男人,该是有多心疼?

她不是没有想过要跟商凌志说这件事,但其实她也不懂从哪里说起,更怕自己说出来后会让姐姐难过。

所以,她一直闷在心里不说而已。但是看到姐姐对那个男人如此的着迷,就像毒瘾一般戒不掉,她没有办法保持沉默下去了。

第九章 执念

“蕊蕊,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商水晶不再追问妹妹为何知道她的心事,对于自己深藏于心底的心事,她藏得自己都快受不了了,商初蕊是除了爸爸跟JUN之外她最信任的人,在她的面前,她也不想再藏了。

“没有。”商初蕊放下手中的叉子,伸出一只手横过桌面握住商水晶有些冰凉的小手,“但是,姐,我不希望你为了这样一个男人不开心。或许他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美好呢?”

“蕊蕊,喜欢一个人真的是没有道理。”商水晶叹了一口气。

“姐,你跟他并不是认识很深吧?为什么就这么喜欢他?”这一点,商初蕊实在是想不通。或许对于感情,她比较迟顿吧。

“蕊蕊,我认识他,比认识你还早…”商水晶听到商初蕊这么问,不由得轻笑,虽笑,却并未出声,而是嘴角向上扬起优美的弧度,那笑,美得让商初蕊也看呆了。

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商水晶就把他们初相遇的事情说了个大概。

“可惜,他早已忘记我了。”

“姐,就因为这样,你就喜欢他那么久吗?”商初蕊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童话故事吗?而且她也不认为那个时候慕容杰做的事情有什么不一样,任何一个人,见到一个哭泣的小女孩,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因为情绪激动而病发都不会见死不救的吧?

慕容杰不过是刚好在那个时间出现在商水晶的面前罢了。

只是这个世上的缘分就是这么的巧妙,让人不得不感叹啊!可惜,这样的缘分却只有那个傻傻的小女孩记住了。

这样的话,商初蕊当然不敢说出来,那一定会伤了她的心。

“这样,还不够吗?”商水晶在心里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是不是只是一时的天真无知?可是,事实告诉她,不是的,如果只是一时单纯迷恋,她不会一直深深地记着他。

把他说过的话,每一句都放在心里,然后不知不觉去实行。

哪怕,他们之间相处的时间不过一晃而过,她对他的了解都是从报纸周刊上来的,可是,这么多年,她努力地充实自己,还拼命了解他所有的情况。

他不是个光靠祖荫的二世祖,其实在英国念书的时候他除了在慕容集团海外分公司锻炼自己之外,还凭自己的能力,赚到第一桶金,之后与朋友一起开公司,事业越做越大,一直到研究所毕业慕容家老太爷召回他。

他有魄力,魅力,还有强大的吸引力,对他了解得越多,她就越觉得这个男人的能力让她折服。不像一般的有钱少爷,只会玩女星乱花钱,他全部的时间都用来管理公司,拼搏事业,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

更何况,他救过她,给过她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温柔。

每次从报纸抚着他那张阳刚俊美的照片,她都会慢慢地闭上眼睛,想像着他在她的身边。

她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研究同一个男人,收集与他相关的一切资料,对他的身世性格爱好一切的一切全都了若指掌,熟悉地就好像一直生活在他身边一样。

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感情?之前对于爱情,她其实也是懵懵懂懂的。

可是,在某一天她抱着那个男人的照片在晨光中醒来时,她忽然明白了,她对他已经不仅仅是喜欢,而是上升到了另一个更深的程度。

“姐,你这是魔障。”商初蕊喝了一口咖啡,看着商水晶又陷入幻想的表情淡淡说道。

魔障,佛家语:魔是梵语,指障害。恶魔所做的障碍。妨害修道。

百度的解释为:形容一个人对某一样事物十分着迷到了走火入魔的状态,可以理解为痴迷或神经。贬义,通常用于嘲讽他人。

商初蕊当然没有嘲讽商水晶的意思,只是,看她这么多年痴迷于一个现实之外的男人无法自拔,她不愿意她在这个圈子里继续这样折磨自己。

“魔障?”商水晶重复这两个字,思索良久,最后摇头,“蕊蕊,你没有恋爱过,你是不会明白的。”

商水晶只有自己才知道,爱上慕容杰就跟罹患绝症一样,没有任何药物可以治愈她爱到心痛的单恋,也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戒断对他的迷恋。

“姐,这跟有没有恋爱是两回事。你这种行为直白点说就是执念,对单恋的执念。”商初蕊决定给商水晶好好剖析一下,“所谓的单恋让人难忘,难忘的不是那个人,而是那种无疾而终的感觉,其实那个人真的有那么好吗?不过是你的想像力将他美化而已。”

在商初蕊看来,商水晶单恋的那个男人也没有什么,据她从资料上所了解的慕容杰这个男人,虽然没有接触过,但商初蕊对他的印象只有两个字:闷骚。

或许应该说,这样的男人不仅闷骚,更无趣。

慕容家的几兄弟,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更是名媛千金们追逐的对象,最出名的怕是那位风流倜傥的三少爷慕容棠了,他的名声远远盖过了身为长子嫡孙的慕容杰,长相更是俊美无双,为什么姐姐就不会喜欢呢?

“我才没有美化他,他明明就很完美啊!”商水晶下意识地为那个人辩解,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美化他,不管她耳中听到的,还是看到的,对那个男人的评价都是好的,从没有任何的缺点。

“好吧,他完美。姐,如果你找个人恋爱,也许能摆脱这种执念,要不要试试看?”

“蕊蕊,是你要谈恋爱吧?不用扯上我。”商水晶好笑地望着商初蕊。这个只比她小不到半岁的女孩,这些年一直跟在她的身边,连自己的自由都没有,她不是没有内疚的,可是,蕊蕊心里的固执不会比她单恋的执念浅多少。

如果可以,她希望她有自己的人生。

“姐,这辈子我不嫁人,只陪在你身边。”商初蕊直截了当地回道。

“我不可想回到封建社会,出嫁还要带陪嫁丫头当灯泡。”这不是要误了蕊蕊一生了?她没有那么缺德的。

“姐,如果你可以一直这么开心,爸爸一定也会很开心。”其实商水晶骨子里也有千金大小姐的小任性,但总被她掩饰得非常非常好。她知道,她要往那个人理想的伴侣靠拢,所以一直不断地改变自己。

“爹地认为我不开心吗?”商水晶伸手抚了抚自己的脸,她回国才几天,难道就把满怀的不开心流露出来了?

“是有一点哦。”

“蕊蕊,我们一起回去给爹地煮一桌他最喜欢吃的菜,他一定会很惊喜。”商水晶决定,在国外的时候学会了一手好手艺却还没有给自己最爱的男人之一,她的爹地动手煮过,趁今天回去露一手给他看好了。

“姐,你那一手不是要留给那个完美的男人吗?”商初蕊还不忘取笑她。

“这辈子,也许都没有机会呢?”商水晶伸手示意让服务生过来结帐后才回道。

理想与现实总是相差太多啊。

“既然这样,你要不要主动接近他?”商初蕊有些神秘兮兮道。

“什么?”商水晶愣愣地抬头。

接近他?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接近他,她早已习惯远远地看着他,不接近不靠近,只是远望。

但,现在蕊蕊说主动接近他?他已经离开香港了,难不成要她追回国内吗?

第十章 近在咫尺

商初蕊巧妙地找了个借口骗过商家的管家,并拒绝家里司机的接送,从半山的商家别墅开着火红色的minicooper把一脸迷茫的商水晶载到了中环的兰桂坊。

时值晚上十一点多,换作是平时,商水晶早已做好全身的保养躺在床上遥想着那个人了,此时,却被妹妹神秘兮兮地拉出来。

还好爹地跟JUN正好到深圳出差,今天会在那边呆一个晚上,要不然蕊蕊撇脚的借口根本不可能骗得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