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木真想打下这世上能见着腾格里的地方,我会一直跟随,看着你的时间就有限,一辈子也抵不上别人的半辈子,多看一眼,总不会吃亏。”

他的可恨之处,就是爱把别人的幻想打碎,一点余地也不留,然而,这却又是他的可爱之处,从不把不可能的事,让人当做幻想。我幻想他有一天能放弃一切,跟我生死相守,但也只是幻想,他却连幻想都不让我有。

他告诉过我,他跟铁木真一样,都是吃肉的,都是狼,狼要生存下来,只有一个方法——战斗,狼的死法也只有一个——死在猎场上。那么我呢?我是狼的什么?我这么问过他。你?你是狼不小心爱上的小羊羔。我生气,狼终归是要吃了羊羔的,如果他饿得快死了的话。不会!他给了我个肯定的答案,但狼会在饿死之前把那只小羊羔给咬死,却不吃她。为什么?我反问。因为他不吃,不代表别的狼不会吃,他想把她带到腾格里,在那里他可以永远得保护她。

他这套理论曾经把我绕得头疼,他让我知道,他虽是狼,却不会吃我,只这一点就足够我乐了,还想怎样?难不成让羊吃狼?

“等铁木真成功了,你会怎样?”

“如果我还没死的话,就去牧马,平原的马太过单薄。”

我用力戳戳他,再指指我,“那我呢?”

他呵呵一笑,“你当然跟我一起牧马。”

“嘁!转到最后还要跟你去做牧马婆,我的未来不是没想头了?”

“要有什么想头?”

“”是啊?要有什么想头,跟自己心爱的人白头偕老还会有什么想头?

舒舒服服地躺进被子里,掀开布帘子,太阳正从江底冒出来,红彤彤的,江风吹来,虽寒,却不觉冷。

用尽脑子,想想这次江南要怎么才能玩得尽兴,就当是蜜月旅行好了,虽然迟了好几年。

十九

江南鱼米之乡,自古就是个热闹的地方,地势便利,水运畅通,各色商贾络绎不绝,完全就是中原的经济和农业中心。这一点,是在中学历史课本上了解了的,具体哪一本,早就打包寄给老师了。

我不清楚在这种大时刻,博尔术怎么会有心情陪我逛江南,我的想法很简单,就像中体彩,既然中了,就先享受一下有钱人的生活,然后再思考会不会有人绑架、勒索或打劫。

苏州我来过,不过是七百多年以后的苏州,眼前这座房舍低矮、人流穿梭的城市,很难与我心里的那个苏州合并在一起,不过,以古人的眼光来看,她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起码莺声细语的苏州话我就很喜欢,骨子里就透着柔媚。难怪人人都说江南女子柔媚无骨,我想这语言到是占了一部分原因。

摸着城墙上的新土和方砖,想着几百年后,它就成了古迹,那种奇怪的感觉很难用语言来形容。

博尔术与我并肩,穿着汉人的衣服,到有了些雅味,他其实并不很粗犷,只是穿上皮毛,跨上弯刀后,才有粗犷味,我抬手帮他整理斗篷上的系带,像个新婚的小妻子一样,欣赏自己的丈夫,为他的英武骄傲。

我肩上的红色斗篷与他的黑色搭配起来,让人看了暖心,我也乐意在一堆包袱里翻找两人的衣服,把两人的衣服弄混,弄成一团,就像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种亲昵感,很奇怪。

“博尔术,这种桂花酿很不错,你试试。”香甜的味道早已溢出瓶口。

我们坐在酒楼二层的临街位子上,几个侍卫刻意分散开,不想让人瞩目。

他喝了一口,不免皱眉,这跟蒙古的烈酒比,简直比水还淡。

“就是他们。”楼梯口一个人指着我们,向下面人小声回话。

几个侍卫望着博尔术,看他的意思,他则又倒了杯桂花酿放到我面前,状似

一点也没在意刚刚发生的事。

几个侍卫坐回原处,继续喝茶。

没一会儿,楼下上来一个淡青衣衫的年轻男子,拱手,“我家主人恭请将军过府一谈。”

博尔术仍旧没吱声,继续往我碗里放肉。

那人到是恭敬,一直低头拱手,没再动作,也不言语。

半天,博尔术才开口,“告诉你家主人,我陪内子出来游玩,只是过客,不必记挂。”

这是我见过最文雅的博尔术,不但用词准确,连语气都透着温和。

“是。”也不多话,躬身后匆匆离开。

我猜不出他的来历,知道博尔术来中原的,应该没几个人才对。

傍晚刚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就有人来拜访。

我还没来得及进内屋,人就已经到了客厅,我不得不站住迎客。

来人四十多岁,长相文雅俊俏,眼睛炯炯闪亮,年轻时一定迷惑了不少女子,本来笑呵呵的,见了我却怔住了,我暗想,他该不会碰巧认识阿娇吧?

“没想到,大将军会有这种雅兴来江南游玩。”他恢复的快,目光已从我身上移开。

“完颜将军贵为金国王戚,手握重兵,都有闲暇来观赏长江冬雪,我不过区区小将,军事自然轻少。”

我赞叹,原来男人要是耍起嘴皮子来,不见得比女人好到哪里去,搞不好更毒。

“这位必是夫人了吧?果然倾国倾城之姿。”话头转到我头上来。

我不禁有些紧张,早知道一早就进去了。

“馨儿,过来拜见完颜将军。”

福了下身,摆了个自认为很端庄的笑容。

“夫人的相貌到是更像江南女子。”

“我自打记事起,就住在草原上,到不觉得有什么不同。”能不能不要把话题扯到我头上,我累得要命,没心思在这里陪你阴险狡诈。

“将军取笑了,内子这几日身体微疡,刚让大夫过来,我们前厅谈。”博尔术示意我进去休息。

我连招呼也没打就溜了,管他什么规矩礼貌,匆匆跑向内院,身后那抹探询的目光追随了我很久,直到拐弯进院子,我还觉得脊背发凉,以眼杀人也不过如此吧?没想到古人的眼睛都这么厉害。

掌灯时分,博尔术才进内院,这院子只有一进一出,住起来到方便,不知道是谁安排的,有人安排我就住进来了。

我正在学刺绣,本来没什么学得欲望,自从见了娘绣得百合图,就想学起来,想给博尔术绣一只狼头,狼头的样子都想好了,就用豆豆的样子。

他从身后伸来脑袋,下巴搁在我肩上,“干什么呢?”

“学刺绣,江南是绣品的故乡,来这里自然不能光买,学到手才一劳永逸。”

“你绣得什么?”

“豆豆的脑袋。”

没再说话,到是不时有震动传来。

“允许你现在取笑我。”压起针脚,扔到一边,自己也觉得没意思。所以说,学习这东西是需要鼓励的,嘲笑只对那些有毅力的人管用。

“馨儿。”

“干吗?”刚刚取笑了人,还想有好气?

“如果有很久看不到我,你会不会难过?”

心咯噔一下沉落,“有多久?”

“多久会让你伤心?”

“不管多久都一样伤心。”

他笑,下巴磨蹭着我的额头。

“你不是想把我一个人留在江南吧?”

“怕吗?”

“怕。”非常怕。

“我会来看你。”他的眼睛里全是不忍。

“为什么?”

捧起我的脸,抵住他的额头,“你必须要活着,好好活着。”

“铁木真要攻金国了?”我反倒冷静了下来。

他默认。

“有人知道了我的身世?”

再次默认。

“这么说,我再也回不去了?”

他没再说话,只是紧紧抱着我。

闭上眼睛,觉得世界一片黑暗,眼泪却没了踪影。这其中的曲折我还不明白,但我知道,如果连他也没办法,这条路就非要这么走不可了。我有能力选择,却没能力去反驳,虽然我是个崇尚人权的现代人,但身处此处,此刻,却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终于明白古代女人的悲哀,不是不想反抗,是没力气反抗,除了拼下这条性命外,能做得事少得可怜。

“博尔术,你还能带我去牧马吗?”声调幽然,连我自己都分辨不出这是不是我嘴里发出的,没想到,我居然还有这么无能为力的时候。

“能。”他的回答很干脆。

“如果等,能等到,我会等,如果等,等不到你干脆杀了我,我本就是老天取笑的一抹孤魂,有一天,也许还是要回去的,但,起码在你还爱我的时候,杀了我,我希望这世上真得有天长地久。”我的嘴里念着连我自己都不甚懂的语句也许,在内心里,我总是期待回去,又害怕回去。

他抱起我,看着并没哭泣的脸,“我说过,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相信我,相信你自己,即使有更多的事情发生。”

我苦笑,原来自己扮演了这么一个似悲剧却又不悲的角色。

二十

没人在临死前还能开心的起来,除非他本来就巴望着死。江南一游更像是给我这死刑犯最后的丰富晚餐,即使想吃,也只能噎在喉咙里咽不下去。

手指行走在桌子上,从头走到尾,再从尾走到头,百无聊赖地量着桌子的长度。手腕上的铃铛,劈啪作响,心头却静得要命。

“夫人?”他身边的近卫巴图,是这些侍卫里唯一跟我讲过话的。

我转过头,他拿着一粒用牛筋串起来的金镏子,送到我面前。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大皇后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大皇后?应该就是孛儿帖吧?

“大皇后嘱咐你务必随身携带。”

茫然地接过牛筋线,点点头,总觉得这些人的思维比我超前,到底是福是祸谁也说不清。

攥紧金镏子,金属外壳的冰冷钻心,“大皇后还说了什么?”

“此去经年,相逢不如不逢,逢则退,不逢则福。”

苦笑,看来我这身世到真是奇货而不可居了。

“谢谢你,代我跟大皇后说声谢谢,请你带句话给她,此货可待,宁玉碎,不瓦全。”既然反抗不了,我只好选择了。

“是。”巴图退到一边,继续他的雕塑生涯。

我冷笑,原来不管在哪个朝代,宫廷争斗都必不可少,看来孛儿帖已经深知其道,这个大皇后也并不那么好当啊,共打江山与共守江山毕竟不同。

博尔术正在一卷羊皮卷上画东西,我不想去张望,当然,自然知道他在做什么,铁木真有心攻下西夏与金国,接下来,肯定寄予大宋。这让我突然想起周星驰的电影——鹿鼎记,小宝和冯锡范得到宝藏的第一刻还在谈论平分,下一刻就已刀兵相向,当时只觉得好笑,现在想来,却是人性最实在的体现。

现在,我到像是站在一个高高的平台上,往下看戏,他们演着他们的,我看我的,我改变不了历史,他们也自然继续他们的阴谋诡计。

深冬的西湖,静如明镜,呼出的热气在脸前膨胀结露

一件斗篷披到我肩上,接着便被搂入身后的怀里。

“馨儿。”

对他的声音到是没了先前的感动,只觉得苍凉,怪不得他,却也怪不得我,又能怪得了谁?

“什么时候回去?”头仰在他的肩上,看着岸上的树叶被雪压得死紧。

他不吱声。

“回去碰见豆豆,记得给它洗个澡。”

“我把孟恩留在你身边,他从小就跟着我,可以信得过。”

“不用了,有娘跟剑悔在,我出不了事。”

“馨儿把这个带上。”从怀里掏出一把镶金弯刀,“我不在时,如果有人你把这个放在身上。”

哑然失笑,没想到祸还没到,就多了这么多护身符。

“如果铁木真真想杀我,这些东西有用吗?”一语道出他们心底的芥蒂。

博尔术愣神,我想他心里一定很难受,一面是他所爱的女人,一面是自小就追随的英雄。

“放心,我会尽量保护自己。”

“我不能保证多长时间才能来看你。”

“要一辈子么?”

“不用。”

“那就好。”

微风加着碎雪拂面,点点冰凉碎在皮肤上。

“博尔术,你会爱上别的女人吗?”时间和距离打不败爱情,却能打败寂寞。

“你怕?”

“怕,非常怕。”我怕等来的是更多的伤心,却又非等不可。

“别人的事,我不能肯定,但我的事,我能掌握。”

希望吧,别等到最后,人走茶凉,情在人逝才好。

爱情?爱情啊,这伤人劳命的东西!

认真看一遍他的脸,把他牢牢记在心里,既然爱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也爱我,一千年又如何?我照等,我选择了,我就会走下去,我不信命运,只信我自己。

回到扬州,已有半年时间,他把孟恩留到了我身边,孟恩在蒙语里的意思是银,人长得也算是蒙古人里秀气的一种了,留在我身边到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妥,整日的不言不语,除了干活就是睡觉,连门也不出。

娘跟剑悔是唯二两个真心高兴我留下来的,每次看见他们为了逗我笑,变着花招,就觉得心里难过。

日子似流水,匆匆流过,只把砾石磨平,没留下任何痕迹。

本想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着。

“印十娘!”一声脆喝,听来有点熟悉。

抬头看时,见一白衣妇人立在前厅,侧对着我正坐的花厅,她转过脸我才认出,她是曾经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姚天凤。

我起身微点头,“我娘出去了。”

“去哪儿了?”一步跃到我身前,这些会武功的人,原都是些懒人吧?

“说是去街口的绣庄拿衣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