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组织中的计算机天才少女,总有一种比其他人更加通透的人生哲学,他那时对她笑了,说:“我保证,不会错过。”

结果到头来,他还是失去了——他原本就不配,也不该有那种奢望。

他无法对苏季解释那天的状况,她从健身房里被绑架后,他得到消息,就独自开始了一系列的追踪。

对方是一群知道了她的身份后,想要敲诈苏家一笔的小混混,手法非常拙劣,在专业人士的眼中到处都是破绽,但关押她的地点却因为距离H市有一段距离,且非常荒凉,所以短时间内很难定位。

即使如此,他还是比警方更先一步找到了那栋绑匪藏身的郊区废宅。

他知道等待警方布置突击队,还要等一段时间,就一个人突入了进去,他从二楼进入,依次而下,放到了3个绑匪。

他没有杀人,下手却比之前任何一次任务都狠,整个人染上了无法忽视的煞气。

然后最后,他终于在地下室见到了她,其中一个绑匪已经红了眼,干脆抓了匕首转身向躺在地上的她身上刺去。

那一刻他冷眼看着她被刺中,凭着经验判断那一刀并不是致命伤后,他就转过身,看着刚刚从他进入的路径走过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他身后,手中举着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在那个绑匪还想继续捅她,却被一刻子弹准确地击中了心脏。

墨远宁并不认得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大孩子的混血儿,却无比熟悉他的服装和身上透露出来的气息:他是组织的人。

也许就是在他走了之后,取代他成为新一任王牌的年轻一辈。

那个混血的青年笑了起来,他带着手套,将手中的枪塞到他手中,轻松地耸了下肩:“前王牌,我替你解决了上面那三个,不用谢。”

他就这样握着那把不属于他的手枪,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并负担起了四条人命。

他一直等到混血青年转身上楼,吹着口哨潇洒走远,才能走过去把她抱起来。

她早就因为疼痛和失血昏过去了,身体也开始降温,即使腹部的伤口不是致命伤,但她被关押了几十个小时,状态本来就不好。

他在那个瞬间,以为自己将会失去她。

在这个满地血污的冰冷地下室里,失去他所有的唯一一个,可以幸福的机会。

他该怎样解释这一切?

他无动于衷并不是真的不急切,而是他更清楚身后出现了一个持有武器的强劲对手?

还是刹那间,他本能地在组织的人面前掩盖对她的重视?

…然而再怎么试图解释,再徒劳寻找借口,他还是犯下了错误。

他仍旧过于自私和软弱,事后他可以想到千百种应对,可以让她免受伤害,但当时,他却还是让冰冷的刀刃刺入了她的身体。

哪怕只是片刻的犹豫和放弃,都足以证明,他不足够爱她——所以也不配被真心所待。

作者有话要说:某谢:小墨墨,你是想说你多年不干一票了,所以业务不熟练,被后生小崽子钻了空子?

小墨:【沉默许久】主要还是时间紧张,没搞到武器。

某谢:没枪的杀手就算没牙的老虎了?你第一次任务不也是空手夺白刃╮(╯_╰)╭

小墨:【再次沉默许久】你少说点不会死。

某谢:所以业务生疏了就是业务生疏嘛,当了四年白领了输给后浪不丢人哦也!

第12章(上)

苏季既然说了,就真的很尽职地在给墨远宁调理身体,从早餐开始就让厨房精心给他准备,午餐特地送到公司里,晚上一定要让司机接他按时回来吃饭。

认真说起来,比他们还没有离婚的时候都要更周到一点。

墨远宁也非常配合,经常自己去医院检查身体,调整平时的用药。

苏季说了会陪他,有时候晚上就会在他房间里逗留一阵,这天她又走进去,意外地看到墨远宁没有像往常一样,抱着笔记本电脑继续工作,而是靠在床头正翻看着一本书。

苏季是给他送冰糖燕窝的,就随手把碗放在桌子上,然后上床和他挤在一起,凑过去要看他看的是什么书:“原来墨先生还有阅读的爱好,我怎么不知道?”

墨远宁随手把书合上,放到床头,侧头冲她笑了笑:“由来已久。”

苏季侧头想了下,发现自己原来真没怎么注意过他的喜好,本来他工作就忙,苏季自己也有好多数不清的爱好,她有一阵还真以为他的爱好就是工作。

这么想她就笑了起来:“原来我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了解你啊。”

墨远宁则笑着摇头:“还是不了解的好。”

苏季瞥了眼他放在床头的那本书,竟然是本英文版的《存在与时间》,她身为文科毕业生,对哲学类的书籍当然也有涉猎,就笑笑:“墨先生还有些闲情逸致——向死而生?”

那是这本书里最广为传播的一个词,墨远宁笑了笑:“我更喜欢‘向来我属’这个观点。”

苏季想了下就笑了,也是,“向死而生”是一种偏向悲观的存在观,一切的存在都以死亡作为终点。

“向来我属”则积极得多,生存在任何时候都属于存在者自己。在她的观念里,对于墨远宁这样从底层奋斗起来的人来说,当然是会更喜欢这种类似于励志的观点。

她看到那本《存在与时间》的版式比较陈旧,边缘也有很多摩擦过的痕迹,就知道这本英文版的书,可能不是在国内买的,而是墨远宁从国外回国时,带回来的。

她知道在墨远宁的假履历里,有说过他曾在国外留学,虽然那个履历是假的,但经历骗不了人。H市的社交圈里有很多拥有留学经历的人,墨远宁和他们聊起来的时候,对美国西海岸的地理,乃至风土人情的熟悉不是可以装出来的。

所以苏季知道墨远宁大半真的有在国外待过挺长一段时间,她一时兴起,就把头靠在他肩上问他:“你在国外的时候,有吃过苦吗?”

他们现在贴得很近,苏季能感觉到他肩膀的肌肉僵硬了一下,随后就放松下来,他笑着说:“不过是一般留学生会吃过的苦,没什么。”

“那可不一样…”苏季有心揶揄他,就把他那份假履历里的情况搬出来说:“大部分能够出去读书的留学生,家境还是不错的,你却只有奖学金资助,肯定还要艰难一点,生活费啊什么的,是不是要靠打工赚?”

墨远宁略微出了下神,打工…他倒是一直在打工,可惜打工的内容和传统留学生的不大一样而已。

苏季说到后面,也是真的来了兴致,墨远宁的过去太神秘,她难免有点好奇心:“说一些你打工时遇到的趣事吧,说不定很好玩呢。”

她从小被苏伟学保护的太严密,去其他市或者出国游玩,从来不会超过一周,身边还有一大堆人看管。

苏大小姐其实还是有点童心未泯,总幻想有朝一日可以孤身走天涯,可惜现实不允许罢了。

墨远宁侧头看到她满脸期待的样子,忍不住就笑了,抬手捏捏她的脸颊,艰难地在以往的那些经历里找出一件可以说给她听的趣事:“有一天,是在纽约布鲁克林,我工作…过后,觉得有点累,就买了一杯咖啡站在街边喝,旁边有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老太太,推着一辆热狗车在卖热狗。当时行人很少,她生意不太好,因为我站在她身边,她就一直看我。

“我不大爱吃热狗,可是她看我太多次,我已经准备掏钱出来买一个了。就在这时,她突然对我说,‘孩子,你能帮我看着车子吗?我去抽支烟’。

“我觉得很惊讶,毕竟我也只是一个碰巧路过的陌生人而已,她把摊子交给我,难道不怕我丢下摊子跑了,或者拿走她的钱?于是我就说,‘我不会做热狗’。

“那个老太太哈哈哈就笑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随便放啦,没关系。’”

本来就是很琐碎的小事,他说的又太平实,苏季却听得有些津津有味,追问着:“然后呢?”

墨远宁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后来她就真的把摊子丢给我,连带绑在车子上的一罐硬币,自己去抽烟了。一抽就是一个小时…她回来时我把摊子交还给她,告诉她我卖掉了20多个热狗,钱都收在罐子里。

“她还特别得意的说,早猜到亚洲帅哥比黑人老妈妈吃香,卖得比她半天卖的都多…”

听到这里,苏季都忍不住笑了,这黑人老妈妈哪里是请人帮忙看摊,分明是故意捡便宜讹着小帅哥给她干活吧?

她把头埋在他肩窝里偷笑,顺手还在他衣领下的锁骨里摸了一把,心想果然这家伙人见人爱,连老妈妈都按捺不住要占点他便宜。

墨远宁当然不知道她心里这么龌龊的想法,抓住她乱动的手笑:“你不是要听故事?”

苏季忙抬起头一脸“我在认真听故事”的表情:“是啊,那后来呢?”

墨远宁笑着摇摇头:“后来她要分我钱,被我回绝了。”

苏季还觉得意犹未尽:“这就没有了?你后来没有每天去跟老妈妈一起练摊?”

墨远宁失笑:“我还有其他工作的,不能随便辞职。”

苏季想了下也是,就笑:“练摊多好啊,没有人管,还有这么可爱的老妈妈可以聊天。”

对她这种擅自提别人做主的行为,墨远宁只有笑笑不去理会。

还有一些事,是他没有办法对她说的,比如那天他“工作”的具体内容,还有他那一刻是真的觉得很累。

认真来说,开枪的人是没有办法感觉到子弹射入人体的触感的,可他有时候偏偏就是能够。

他用了什么样的子弹,那些子弹脱膛而出的轨迹,还有射入的角度,鲜血飞溅的形状…那个刹那的真实感,并不亚于手持一把利刃,刺入别人的胸膛。

所以那天,在刚刚解决了三个人后,他就那么站在布鲁克林的大街上,听着周围人群的喧嚣,觉得灵魂快要脱离躯壳离去。

而那个脸上满是褶皱的老太太,却不悭吝把信任给他,并且在最后,还拍着他的肩膀说:“辛苦了,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

也许就是从那一刻起,他有了脱离组织的念头:人生如此广大,他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真正地站在阳光下,去闻一闻花香。

作者有话要说:某谢:要知道有时候信息不对称是很恼人的╮(╯_╰)╭

小苏:我家小墨墨少年时代果然就是个具有欺骗性的帅小伙啊。

某谢:呃…不是马上要变成人家家小墨墨了么?

小苏:…远宁!

小墨:那个姓谢的,闭嘴。

某谢:来得真快,跟召唤兽似得…【被打死】

第12章(下)

苏季还抱着他的腰,随着他身体日渐好转,她对他的留恋也越加明显,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心知肚明:一旦墨远宁真正痊愈,那么他们也就再没有继续暧昧下去的理由。

墨远宁抬起手,宽大消瘦的手掌在她头顶轻轻揉了头。

苏季想起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他的手掌总是温暖无比,现在却总带着点微凉。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短暂的三个月交往中,大部分约会都是在苏伟学的安排之下进行的。

可即使如此,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也会觉得幸福——他和其他男人都不同,他们看着她的时候,她知道他们只是在透过这个娇娇女的样子,看着她身后的苏家。

墨远宁不是那样,他让她觉得,他是真的在看着她,无论她是富家千金还是贫穷女孩,对他来说都没有差别。

就是这样的目光,让她觉得自己是在被人真诚地喜爱着,仅仅因为她是她本身,而非其他。

他们的开始,其实并不算差,可能没有青梅竹马的耳鬓厮磨,却有偶然相逢的怦然心动,也许不是门当户对,却也不是纯粹的利益婚姻各取所需。

结果到后来,却越来越背道而驰,乃至同床异梦。

今晚的气氛太轻松甜蜜,苏季还是没忍住,侧头在他唇边轻吻了下:“远宁,你是不是真的爱我?”

她本来以为墨远宁这样的人,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哪怕是为了最后的一点颜面,也万万不会再把“爱”挂在嘴边,没想到他却只沉默了片刻,就轻声说:“是。”

苏季有些惊讶,抬起头看他。

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就像他们初识时一样,专注又温柔,好像全世界里,唯有她值得他瞩目:“小月,即使有一天我们告别,你也一定要记得,你是我的此生挚爱…唯有这一点,不会改变。”

这样坚定深情到媲美生死以许的表白,无论放在什么时间去听,都足够感人。

可现在被他说出来,竟然有一种惊心动魄的味道——他们是在准备互相道别,并不是在婚礼中交换誓词。

苏季直觉地认为这是假的:不可能是真的,她不相信被自己这样对待,墨远宁的心中会没有丝毫怨恨。

再深情的人也没有必要这样委屈自己,更何况那个人是墨远宁!

她几乎是立刻脱口否认:“你又想骗我…我不会回头的!”

仿佛早就预料到她会这样回答,墨远宁看着她的目光还是那样柔和无比,他轻揉了揉她头顶的细软长发,笑笑说:“好,我知道了,不用着急。”

这样哄小孩子般的口气,让苏季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侧头看了他很久,才开口说:“今晚和我再来一次吧。”

他们现在都在床上,身体也贴在一起,彼此都能清晰地感觉到对方的体温和呼吸,她说“再来一次”,来什么就不用直接明说了。

墨远宁却笑着摇了摇头:“小月,我不做别人的性伴侣。”

说得倒还一本正经了,苏季暗暗腹诽:离婚后又不是没做过,之前那次难道不是一时兴起?

她知道墨远宁身体的敏感点在哪里,手已经不老实地滑到了他的腹部,隔着薄薄的睡衣不轻不重地摸了两把,咬了咬牙说:“你可别后悔!”

墨远宁的定力一向过人,就这么任她撩拨,唇边含着点笑意:“现在来看…后悔的人可不是我。”

苏季摸了他几把都没看他有动作,就知道今天大概是不能硬上了,男人就是这点好,不想要的时候很难勉强,不像女人那么被动。

她这么想着,失望之情溢于言表,眼看着这么一个匀称优美的大好肉体,只能揩油不能吃…

也许是她的表情太失落,墨远宁忍不住笑了起来:“小月,是你说了要向前走。”

苏季无语,抬头看着他,的确是她自己提出要彻底和他划清界限,可这个瞬间,她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突然觉得更加恨墨远宁了。

恨他为什么不能将温柔深情的丈夫伪装到底,恨他就这样毁掉了四年来的一切。

她知道归根到底,她还是放不下他,而他也对此心知肚明,并善加利用。

当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苏季从来不问墨远宁“工作是否顺利”或者“工作忙不忙”,那是和外人寒暄时的用词和语气。

在她的记忆中,母亲活着的时候也从来不过问父亲公司里的事情,而只会在他回家后,问一句“累不累”。

财富、名望、功绩,其实是和你不怎么相关的人才关心的事,因为除了这些之外,在他们眼中你再无其他。

家人反而只关心你是不是累了,需不需要休息,透着一种关怀,更加是一种特权。

所以在她和墨远宁结婚后,她每天看到下班回家的他,都会问一句:“今天累吗?”

他能在这个时候还说出“你是我此生挚爱”的话,她同样也问心无愧。

她和他还相爱时,也像所有深爱丈夫的妻子一样,全心付出,不求回报——即使最后一地狼藉。

她想了很久,最后还是起身在他额上轻吻了下,笑着:“远宁,你要记住,是我不要你的。”

墨远宁对着她笑,十足安抚小孩子的语气:“我知道。”

当苏季终于从墨远宁的房间离开,带着一身说不上来的失落感,和一丝说不清楚的轻松。

从苏家空旷的走廊上走过时,窗外正是一轮新月,月华如水,照在她没有化妆、眼袋明显的脸上,白渗渗好似这座宅子的一个幽灵。

苏家大小姐于是重重叹息了一声,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就好像五官绝赞、身材比例完美的墨远宁墨先生,为什么就不是一个好男人呢?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作者有话要说:前方入V预警,这文会在本周日光荣入V,周六我请假攒入v三更,所以这应该是入V前倒数第二更,明天最后一更。

全文比较长,大概真的要35万字靠上了。好消息是我会保持这个更新速度的╭(╯3╰)╮

第13章(上)

苏季没有说“向前走”指的是什么,但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

顾清岚造访苏宅的次数明显地多了起来,他似乎对苏季和墨远宁之间接近暧昧的关系并不介意,照旧来和苏季聊天。

偶尔墨远宁下班回来得早,他们三个还会坐在一起聊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