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没有太多被讨好的感觉,因为他们认识太久了。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到现在一共九年了,时间长到可伯,长到混淆了彼此的性别,很多时候,她甚至不当他是个男人,只觉得他是个温暖的、熟悉的存在。

她想他的看法也是一样,他也不将她当成女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杂志上所说的“脱了衣服躺在一张床上也可以安然地睡到天亮”的那种类型。

直到夏日的一个傍晚,他们围坐在江边的大排档吃烧烤,她问他:“你这么闲,为什么不认真交一个女朋友?”

他放下手里的竹签,双手交叠,前倾身体,神色认真,“我不闲,我的时间都花在你身上了。”

她一愣,感到一点暖昧气流,转了转手里的竹签,漫不经心地笑了笑,“原来是我耽误你了,我明白了,明天开始我不答应和你出来玩了。”

他笑了,修长的手举起杯子,抿了口啤酒,没再说一句话。

之后的大半年,他还是断断续续地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依旧以一个老朋友的身份,她也不能拒绝。

“一株莲”的生意越来越好,有几个投资方找到老五,邀请他们入驻城西的汇海广场,双方签订了协议,于隔年春天在城西开一家六十平方的分店。

开张的第一周,陆东哲驻店当导购,接待顾客。

第三天,她的表妹陆西瑶带着朋友穆飒来捧场,穆飒看中了一串她的旧作,印尼加里曼丹岛的沉香手串,当下要买,她迟疑了一会,没有答应,只说:“这串是非卖品,如果你需要,我会尽快给你做一串。”

显然,穆飒有些失望,为了表达歉意,陆东哲亲自送她们出去。

然后她意外看见了叶家的车子。

那辆纯黑色的加长款轿车,车牌号不动声色地透着位高权重,她的目光一滞,看见车里那个坐姿笔挺、神态轩昂、气质沉静的故人,他静坐在那里等人,目光自始至终看着左前方。直到有个穿奶白色、圆领羊绒连衣裙的女孩步履款款而来,前头的司机亲自下车,为她开车门,她轻巧地钻进了车后座,坐下后,将头依在男人的肩膀上。

她就站在原地看了他们近一分钟的时间,然后转身回店铺,移开玻璃窗,取出刚才穆飒观赏过的那条佛珠手串,大拇指轻拨,雅致香韵的佛珠从指间滑过,像是那长久的岁月不经意间在手掌心里流转。

她晃神了许久,垂下眼眸,停止拨动,将手串放回原处,然后打了个电话给穆飒,在电话里说:“如果你真心喜欢这条手串,我卖给你,不用赶回来,后天找个时间来拿吧。”

结束电话,她深深吸了口气,手指还紧紧攥住手机,在心里一字字地告诉自己:忘记吧,再记得也是痛苦。

周五结束营业后,陆东哲拎着包出门,意外地又撞见叶家的车子停在不远处。

这一次,叶取中从车里下来,轻轻关上车门,长身玉立,将视线投向她。

暮色四合,隔着纷扰的人海,他的目光像是深海里的一束光,柔和,深远,让人无法忽略。

他们行走在傍晚的景观大道上,以一种淡淡的闲闲的姿态。

“你回来很久了。”叶取中开口,声音沉厚,“听说你生意做得不错。”

“比想象中的好,养活自己绰绰有余。”

“那就好。”

“你快完婚了吧?”

他停下脚步,侧过身,目光低下来,落在她脸上。她也抬起头,对上他深不可测、明暗难辨的眼睛。

时间像是凝固一样,让人寸步难移。

好像是一刹那,又好像是很久,他回答:“对,婚宴定在三月。”

她晃了晃神,下一秒就恢复了清明的思绪,微笑,“恭喜,还有,祝你幸福。”

“哲哲,你是真心祝福我的?”他反问,加重了语气,有破釜沉舟的意思,“你是真心地祝福我的?”

“我真心祝福你。”

除了祝福和接受祝福,他们之间没有别的可说,曾经海枯石烂的誓言和水中倒影没有区别。

他说过,这辈子只会允许她做他的新娘。她二十岁的生日,他送过她一枚黑檀木的戒指,细细的,乌黑的一个圈,套在她无名指上,难以描绘的漂亮。

他当时拉着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而郑重地吻她的手指,许下誓言。

仿佛一切都天经地义,他就该和她在那样的时光相遇,相爱,简单而执着地走过漫长的岁月,直到生命的尽头。

她十五岁就认识他了。因为她爸爸陆清然为叶老夫人开车的缘故,她有幸被叶老夫人邀去叶家做客。当日,她走进叶家大宅,丝毫没因面前的大气华贵而羞怯,表现得自然大方,讨得了叶老夫人的喜欢。

也是那一天,她认识了叶取中。

叶取中是叶家的长子,只比她大两岁,眉目间却有区别于同龄人的沉稳、坦然,他刚练完字,走下来,看见一个生动鲜活的漂亮女孩坐在沙发上,有瞬间的愣征。

叶老夫人介绍他们认识,她笑着叫了他一声“叶大哥”。

他的目光久久停留在她干净如白釉的脸庞上,片刻后笑得风清月朗,“陆东哲?很高兴认识你。”

后来,她每次想起他,脑海里浮现的就是他当日的微笑,颇具控摄力。

自从那次后,陆东哲在叶老夫人的邀清下,又陆续地去了几次叶家,每次都可以遇到叶取中,他微笑地和她打招呼,招待她吃新鲜可口的点心,借一些国内罕有的小说译本给她,解答她对书里内容的困惑。

她很自然地喜欢上这位大哥,英俊、睿智、博学多才,一点架子也没有,也喜欢听他声音,低低沉沉,语速不急不缓,像是夏日清冽的泉水沁人肺腑,让人有说不出的受用。

尤其是他喊她的“哲”字,翘舌,上扬,第二声,带一点疑问,非常悦耳。

从没有人将她的名字说得那么好听。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和我说,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他修长如玉的手合上软皮书,后仰了身体,贴在椅背上,笑容迷人,“哲哲,我还挺喜欢你的。”

她的耳朵一下子红了,和深秋染红的枫叶一样。

隔年,她上高中,有幸和他读同校,她高一,他高三,接触和来往的时间更多了。

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各科名列前茅,又是叶家的长子,身份显赫,备受关注,她只是叶家司机的女儿,两人相距很大,但不妨碍她对他偷偷地喜欢。

喜欢看他周一升国旗的样子,喜欢刻意路过教室的窗口,看他微微低头,挥着笔解题的样子,喜欢看他在篮球场挥汗如雨的样子,喜欢看他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她觉得能将这么丑的校服穿得如此有型,也只有他能做到。

同样,她在偷偷关注他的时候,他也察觉到了地的视线,他愉悦地享受,纵容她的喜欢。

终于有一天,在校园西南角的竹林,他们不约而遇,一起淋了一场畏雨,他将校服外套脱下来,盖在她头顶,带着她飞奔回教学楼。在上阶梯的那一刻,他突然拽过她的手臂,猝不及防地在她脸蛋上碰了碰。她还没反应过来,他拿起湿漉漉的外套径直快跑上楼,丢下一句:“放学了别急着走,我来接你。”

他消失在楼梯口的刹那,雨奇迹般地停了,她的心情如雨后晴天一样,绽放出了明丽的色彩。

直到同班的班长苏澈从窗口探出脑袋,对她笑着嚷嚷:“傻站着做什么呢?”

她才回过神来,赶紧上楼。

那天傍晚,叶取中送陆东哲回家,他没有动人心魄的表白,只有一句:“好好学习,跟上我的脚步,最好和我读一个大学,这样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多了。”

她明知故问:“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他摸了摸她的脑袋,声音有些宠溺,“因为你要跟着我,我要带着你,照顾你,就是这么简单。”

叶取中从不会说甜言蜜语,他的情话很简单,踏实,有力量,令人心动,亦心安。

虽然后来他们没有读同一所大学,但幸好在一个大学城,两人想见面的时候走个一站路就行。

他也如约,变成了带着她,照顾她的男人,简称“男朋友”。

作为男朋友,他无疑是优秀的,送鲜甜可口的豆腐脑和鲜虾卷给她做早餐,每周带她去户外运动,推荐有思想见解的图书给她,帮她代购国外的古典乐CD,照顾她的情绪,失落时候劝导她,开心的时候与她分享,每个节日都会有安排,并非浪漫,但都会有惊喜。

那会,他们最常去的就是名湖泛舟,尤其是夏天的时候,远处群山在烟霞之后,千峰叠翠,宛若仙境,近处,一群野鸭游曳在湖面上,划开温柔的水波。

她指着那些野鸭,开心地念起了喜欢的诗句: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他就静坐在船头,摆弄相机,拍下她生动的模样。

登上了岸,在附近的酒店用餐,他们信步到一块柔软的草坪前,齐齐躺下,懒懒地晒太阳,她伸手和阳光嬉戏,他就躺在她身边,目光带着纵容和宠溺地看着她。

很多时候,他都是如此,每每她胡闹,率性而为,做一些天真幼稚的事情,他只是安静地看着她,不反对,不阻止,任由她开心。

直到日落西山,他背着她沿着长长的绿茵道走出名湖区,她趴在他宽厚的背脊上,跟着他沉稳的脚步,打起了小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熔金的余晖映入瞳孔,他的气味近在咫尺,而湖面远处最后一只野鸭正扑腾着翅膀,飞溅起水花。

湖水呈现出漂亮的霞红,她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亲昵地在他的后颈上哈气,“背我累不累?”

“不累。”他停顿了一下,声音变得有些沉,“背一娘子都不累。”

一辈子,她一直觉得这三个字遥不可及,但那一刻,她突然觉得和他在起,一辈子怎么够?一辈子太短了,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眨眼就不见了。

毕业那年,陆东哲考研失败,叶取中已经进了叶氏,从基层的营销部做起,开始依照长辈的意愿规划自己的事业。他是叶家的长子,要承担整个家族,这份责任他避免不了。

他出类拔萃,有毅力也有谋略,在事业上不会辜负叶家长辈的希冀,但感情,他为自己保留了底线,他向长辈坦承自己和陆东哲的关系,他会娶她,只会娶她。叶家长辈的态度含糊,没有强烈反对,也没有乐观其成。

叶母淡淡地说了一句:“越逼他,他越有逆反心理,随他吧,他现在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以后会想明白的。”

叶老夫人再喜欢陆东哲也只是视她为别人家的乖孩子,万万不想看她成为自己的孙儿媳妇。

毕竟叶家是什么地位,陆东哲只是给叶家开车的老司机的女儿罢了。

这些陆东哲都知道,周围的朋友老五、肖晓、苏澈都担心过她,陆清然也再三提醒她,真的要和叶取中过一辈子,所承受的压力不是一般女人可以想象的。她为此犹豫过,仿徨过,也想过放弃,但最终舍不得。从认识到相恋,近七年的感情,刻骨铭心,他成了她的一部分,她无法割舍。

他亦做出了承诺,会负责她的一辈子。

她觉得自己应该给他一份信任。

只是他的工作越来越忙,一周工作近五十小时,即依旧尽量抽时间回到他们共住的公寓吃晚餐、聊天、看碟,更多的时候,他沾着沙发就闭上眼睛。她转过身来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呼吸匀长,面色安静优雅。

她会蹲下来,伸出一根手指头,一点点地描摹他精致的五官,从眉心直走而下,停在他下巴的淡淡胡髭上。她着得出他很疲惫,除了保持安静,让他好好休息之外,她帮不上其他忙。

她的世界很小,需要承担的很少,他的世界太大,需要承担的太多。她是个普通的漂亮女人,他却是背景显赫的叶家长子。

他们的差距很大。

这份差距在读书的几年被模糊了,出了社会后越来越清晰。

她也知道他的社交圈子里有不少条件优异的名媛,她不想介意,也不屑和她们比,但每当看到他熟睡的模样,会在心里偷偷地想:如果自己是她们中的一分子,他就不会这么累。

他所做的一切,付出的努力都是为了让叶家的长辈认可他们的关系,这很难,但他没有放弃。

童心是在那时候出现的,或者更早,这点谁也不确定。她是有身份的童氏千金,追求感情的手段自然高端,不会太主动,也不会守株待兔,她会在叶取中需要帮忙的时侯用一种优雅的姿态出现,充当他的舞会女伴,帮他引荐自己的父兄,私下又乖巧可爱,一点也不聒噪,她清楚只有这样才能长久地留在叶取中的身边。

陆东哲知道童心的存在,某次和叶取中外出用餐巧遇了这位千金小姐,双方客气地打了招呼,事后叶取中主动解释说,童心是很普通的朋友,他和她接触的机会不多。

陆东哲表面应着,心里却有了点芥蒂。同为女人,她看得出童心眼睛里的那点念头。

“你不会吃她的醋吧?”叶取中举起玻璃杯晃了晃,笑得有些漫不经心,“我告诉你,那种千金小姐,不管表面如何乖巧,骨子里都是任性、难搞的,我不会喜欢她们。”

她瞪了他一眼,他又哄了她好一会,她才没了脾气。

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太任性,阻止他和童心的接触,她只能说服自己将童心看成叶取中的合作伙伴。

直到某天晚上,童心将醉酒的叶取中送回公寓,陆东哲面色僵硬地接过叶取中。童心笑得可爱,挺直背脊,柔声说:“今晚的酒会,他喝得太多了,我有点不放心,就亲自送他回来,你好好照顾他,别忘了明天为他煮一碗解酒汤。”

“谢谢。”陆东哲礼貌性地道谢。

等叶取中醒酒后,他们史无前例地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彼此像是宣泄情绪似的,把长期的压抑和不快发泄出来,字字戳对方的心窝子。最后,她哭得泣不成声,他走过来抱住她,低声地安慰:“不哭了,是我不好,我错了,我向你认错,原谅我好不好?你生气就打我,别哭了,小心哭坏眼睛…”

她依偎在他结实的胸膛,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慢慢止住了哭泣,脑海却一片空白,第一次对两人的未来没有了把握。

之后,叶取中拒绝再和童心有接触,他做得很好,但没有消弥陆东哲的负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