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与四人擦身而过,洋溢着浓浓的青春气息。

让人心情莫名就变得舒畅。

顾涵扶着虚弱的裴云在操场边坐下,给他递了一瓶水。

裴云喝了一口,看着跑道上的学生,微微笑道:“一晃就毕业七年了,可感觉学生时代的事还像是在昨天一样。”

周煜道:“当年每天早上,我还在昏天黑地睡大觉的时候,你已经来操场跑步。”

南风笑:“是啊,我坚持来晨练就是为了见到学长,后来身体还真是好了不少。”

裴云叹道:“可惜毕业后就很少跑步了,就算是跑步也都是在健身房,完全没有心旷神怡的感觉。”他从草地上站起来,“我想再跑一圈,重温一下青春岁月。”

顾涵担忧道:“走走就好,还是别跑了。”

裴云摆摆手:“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周煜拍拍他的肩膀:“我跟你一起。”

裴云和周煜小跑在前面,南风和顾涵跟在后头走着。

四百米的标准跑道,裴云跑了一半,就开始大口喘气,只得停下来摆手,无奈道:“我不行了!”

周煜笑了笑,走到他跟前,矮下身子:“我背你,咱们一起跑道终点。”

裴云撑着大腿,摇头失笑,终于还是趴在他的背上。

他生病时日已久,瘦得厉害,一米八的人不过百斤出头。

周煜背着他,跑起来并不算太吃力

旁边有学生看到男人背着男人,觉得好笑,但又看到后面跟着的两个美女,便知道大概是毕业的学长学姐来重温青春。

南风和顾涵看着周煜带着裴云发疯,但笑声朗朗,也就随着他们去了。两个人干脆放慢脚步,不急不缓地走着。

“你和周煜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顾涵随口问。

南风笑:“不知道,他都没求婚呢!”

顾涵道:“早点结啊,趁裴云状态还不错,别让他留遗憾。在这个世上,对他来说最亲的人就是周煜。”

南风转头看她,夜灯下的顾涵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只是那笑意看起来有些怅然,她低声道:“学姐……”

顾涵看她:“放心吧,我没事。不管他还能活十年还是一年,我能陪他走完余生,已经很满足了。”她顿了顿,又笑道,“他都能够从容面对,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呢?大家都开开心心活好每天,就很好了。”

南风深以为然地点头,目光瞥到跑到终点处,那里不知何时围了好几学生,周煜和裴云大概在里面。

“他们在干嘛呢?”她奇怪道。

话音刚落,忽然响起喇叭的声音。

“人文学院的宋南风同学,听到喇叭,请速来跑道终点处,你的男朋友计科院的周煜同学正在等你。”

这声音是裴云的。

“搞什么?”南风不明所以地嘟哝一声。

顾涵轻笑,推了推她:“赶紧去吧!”

南风快步跑到终点,刚刚围做一堆的学生散开。

周煜站在中间,抱着一捧玫瑰。

旁边的学生手中举起了荧光牌子,上面写着周煜和南风的名字和院系年级。

周煜看到她走过来,脸上写满惊讶,歪头笑了笑,上前一步,在她面前单膝跪下:“人文学院的宋南风同学,你愿意嫁给计科院的周煜同学吗?他已经爱你很久了!”

南风知道自己这辈子的真命天子只会是周煜,他和她迟早会结婚,他们会一起过完下半辈子。但却不料他会忽然在这种场合求婚。

并不盛大。

但这是他们的母校,是他们青春开始的地方,她和他的人生交集也是从这里开始。

所以意义非凡。

她还在失神中。

旁边的学弟学妹却已经按捺不住起哄:“学姐,你快答应学长啊!”

有开朗的女生笑道:“学长这么帅,不答应我们可就抢走了!”

站在周煜身后的裴云,也附和道:“是啊!我们周头牌可是当年院草,赶紧把他收了!”

南风笑着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看向身前的周煜。

他昂着头,漆黑狭长的眼睛,在夜灯和荧光之下,看起来温柔又深情。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周煜也深深凝望着她。

他当然不用担心她会拒绝他。

他只是想把她这一刻的表情,刻在心里。

南风弯唇浅浅朝他笑着,虽然素面朝天,但在他的心中,仍旧美得出尘。

他那么爱他。

他知道她也一样。

南风歪头伸出左手,笑眯眯道:“我愿意。”

周煜将戒指慢慢戴上义肢的无名指。

从义肢传来的感觉很奇妙,有点酥有点痒,仿佛一直抵达了心里。

周煜站起身,捧着她的脸,擦了擦她笑着流下的眼泪,覆下来吻上她的唇。

作者有话要说:  对啦~我把之前绝渡逢舟那个坑换成了头牌表哥的坑,叫做《等雨停》,大家去收藏一下哈~头牌结束之后应该很快就开那个文了。

放心,那是一个甜文~

第68章

江大辈有才人出,裴云和周煜也算是这座学校的知名校友。尤其是裴云,在本市名气很大,江大的学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只不过到底隔了太多届,这些年轻的学生,并没有将两人与传闻中的风云学长联系起来。只当是已经毕业的学长重返母校,为女朋友策划的一场浪漫求婚。

美好的事物,总能让人感同身受。

于是,当周煜和南风拥吻时,这些孩子们也为之动容。

周煜早有准备,为了感谢帮忙的学弟学妹,给他们发了小红包。

年轻的男孩女孩领了红包,送上祝福后,高兴地四散而去。

“周煜?这名字怎么这么熟啊?”

“是不是几年前以本科生身份在《I》发表论文的那个计科院学长?那份期刊现在不是还放在你们计科院图书室展览吗?”

“有可能哦!这位传奇学长的事迹,在咱们学院可谓是经久不衰。不过也可能是同名同姓。”

“我记得传说中那位周煜学长,是当年计院头牌。虽然刚刚光鲜很暗,学长又带着帽子,但我认真看了下,真的很帅啊,感觉比你们计院现在的头牌还帅。指不定就是当年那个周煜学长。”

“不是还有传说,我们那位周煜学长曾经是个学渣,挂科无数,女朋友换得比衣服还勤,后来忽然迷途知返从良的么?据说去了斯坦福也很优秀的。话说回来,也不知是遇到什么事情,让一个不良学生变好的?”

“谁知道呢?可能是爱情吧!你没听刚刚学长求婚,说喜欢那位漂亮学姐很久了吗?”

“还真是呢!”

“好浪漫啊!我又相信爱情了。”

“去你的,你才多大,就不相信爱情了?”

“哈哈哈……”

裴云推了一把还抱着南风的周煜,笑道:“臭小子,这次是真的要结婚了。”

周煜松开南风,但仍旧握着她的手,眼睛亮晶晶道:“虽然知道南风一定会嫁给我,但站在这里,忽然就有种不真实感。”他顿了顿,“八年前站在这里的我,我从来没敢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那时的他消极厌世,成日混混沌沌,对未来一片迷茫。她的出现,让他的生命忽然一亮,好像忽然活了过来。

却又因为自己的糟糕,在面对她时,内心总是诚惶诚恐,生怕玷污了这片美好。

他记得那次在操场,他倒挂在单杠上,看到她在晨曦中朝自己的方向走过来,好像整个世界被颠倒。

那时他想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拥有她。

南风对上他的眼睛,虽然已经习惯他信手拈来的情话,但旁边毕竟还站着裴云和顾涵,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只暗暗掐了掐他的手。

裴云搭上周煜的肩膀,戏谑:“你就可劲儿美吧!”

大概是是真的高兴,周煜笑得有点傻。

决定了结婚,自然就是要和双方长辈商量婚事。

宋父宋母弄清楚了周煜去美国那件事的来龙去脉,总算是放下了心。

毕竟是为人父母的,也算阅人无数,他们也看得出来周煜是真心对南风的,很真很真。

因为女儿的残疾,这对父母过去这些年悬在心中,未曾说出口的担心,终于尘埃落定。

对他们来说,周煜已经完完全全超出他们的预期。周煜这样的男人,那是女儿十五岁之前,他们可能想象过的未来女婿。但南风十五岁之后,他们再如何觉得自己女儿优秀,也不得不面对现实。

他们曾以为,南风因为身体的这个缺陷,可能不得不将就嫁一个一切都很普通的男子。

普通其实无所谓,大家都是平凡人。

只是普通的男子,却也不一定有多真心。

可周煜不是,他英俊聪明,有好的事业,有好的人品。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事,他对女儿的真心,无与伦比。

女儿要出嫁,自然是宋父宋母的头等大事。虽然婚礼在江城举行,但二老一早就过来帮他们准备。

周煜的外公和舅舅知道消息后,浩浩荡荡来到这边,和宋父宋母举行了一场亲切友好的会面。

因为周煜没有母亲,作为他母亲的家人,沈老爷子和两个儿子,还专门拿了一笔不菲的礼金,不过被宋家一家三口婉拒了。

“孩子们感情好,高高兴兴结婚,好好过日子,我们做父母的就已经很满足了。而且周煜自己把房子什么都准备好了,我们还要礼金做什么?”宋母笑道。

沈敬知道:“之前周煜说买房子,我们要给他赞助,他说自己有钱不需要,我们也就没管了。但他妈妈早逝,他爸又不是个管事的,我们就是他的家长。哪有给孩子娶媳妇,连礼金都不给的?”

周煜笑道:“外公舅舅,南风跟别的女孩子不一样,才不会在意房子车子礼金这些身外之物呢!她就在意我,你们就把钱拿回去好好养老吧!”

沈敬知虚指着他大笑:“呵!娶了个好媳妇了不得了?”

周煜拉着有点羞涩的南风,得意道:“就是啊!所以你们少操心了!”

总之,这次会面其乐融融。

至于周煜父亲没来这次会面,是沈老爷子和两个儿子听了他在电话里对这门婚事的不满后,直接让他别来了,免得扫兴。

这也如了周煜的愿。

父子关系冰冻多年,到底出于什么原因,沈家人并不知情。但肯定不仅仅是周煜任性,接受不了父亲再婚,想来周父自身也有很大的问题。

结婚的事,周煜亲自打电话和父亲说过。只是告知,并不是征求意见,然后给他寄了一张请柬。

儿子结婚给父亲派请柬,已经说明了两人的关系。

其实这些年周煜对父亲的恨已经淡了很多。谈不上原谅与否,只是随着时间空间的距离,所谓的父亲对他来说,已经只是一个称呼。他没有将当年的事告诉外公和舅舅,倒不是因为念着亲情,只是不希望年迈的外公和舅舅们,跟当年的他一样,背负怨恨。

有怨恨的人,总该不会过得开心。

何况,从情理上来说,母亲的死确实只是意外。

他不是被会血缘亲情绑架的那类人,所以那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里,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他知道这两年,周父并不太顺利,官场尔虞我诈太多,他自己也不是太干净,栽跟头恐怕是迟早的事。

周煜的道德底线就是,等他栽了老了,自己会负担起赡养他的责任,仅此而已。

婚礼是一个月后举行的。

没有在酒店,而是在一家复古的庭院会所。

虽是夏天,但这天天气并不炎热,尤其是婚宴开始的傍晚,夕阳西下,凉风习习,一切都再好不过。

裴云是这场婚礼的证婚人。

他身体清瘦,面色苍白。但穿着正装的模样,仍旧气质斐然,光头也不影响。

同样不受影响的还有周煜,他还是跟裴云一样留着光头,却看起来并不与这场婚礼有多违和。

在坐的宾客,大都知道缘由,于是也就觉得理所当然。

南风今天穿着一件及地的吊带婚纱,这是她十五岁之后第一次穿吊带的衣服,没想到会是在自己婚礼上。

她左手戴着假肢,因为还戴着与婚纱配套的蕾丝长手套,那只隐藏在白色长手套下的义肢,看起来就像是她本来的手臂,弯曲摆动灵活自如。

仪式开始,她挽着宋父的胳膊,从红毯慢慢朝那一端的新郎走过去。

以至于宾客都有错觉,这个漂亮的新娘,并没有任何缺陷。

南风带着微笑,来到同样淡淡笑着但眼睛却有些发红的周煜跟前。

宋父本来是个大喇喇的中年男人,但当他把女儿的手交给周煜时,也忍不住有些动容,连开口的声音都有点哽咽:“我和南风妈妈只有她一个女儿,她是个好孩子,在我们心里,她就是最好最优秀的女儿。我现在亲手把她交给你,周煜,你一定要珍惜她疼爱她。。”

南风虽然还是微微笑着,但是眼里已经泛起了泪光。

她有一对开明而善良的父母,他们给了自己世界上最无私的爱,让她才走过人生的艰难。

因为有他们,那些遭受过的苦难,也就变得不那么重要。

周煜看着周父,握着南风的手,郑重道:“爸爸,我会的。”

周父点点头,又抹抹眼角,坐回宾客席,紧紧拉住已经哭得稀里哗啦的宋母的手。

台上的周煜和南风相对而立,看过去便是一对般配而养眼的璧人。

裴云西装笔挺地站在两人面前,笑着一字一句开口。

“周煜,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我愿意!”

“宋南风,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我愿意!”

裴云看着两人,心里也像是染了蜜一样开心。

看着自己最好的兄弟,得到幸福,他竟然也有些感同身受。

好像……自己的人生,也因此圆满了。

周煜和南风温情脉脉地注视着对方,在裴云的提示下,交换戒指。

南风的戒指还是戴在左手上,虽然是假肢,但戒指戴上去的感觉,清晰又明了。

那是自己身体空缺多年的地方,如今终于变得完整。

而她的生命,也因为周煜的到来,而变得圆满。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两章,后天大结局~

番外大概会写包子和渣父的下场。其他的番外会放在微博上,包括之前有个浴室play哈哈哈,不用太期待,自从净网之后,我的开车技术已经不好意思见人了。

新文《等雨停》继续求收藏,头牌的傲娇怪咖表哥,是个比较轻松好玩一点的文,不会像这个文有这么多压抑的情节。

第69章

婚礼上再如何浪漫和感动,生活总要回归平淡。

南风和周煜在一起生活本就有了一段时日,婚后其实跟之前没什么区别,不过是搬到了宽敞一些的新房子。